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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运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先修课程:哲学。

总学时:64

学分:4

考核方式: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其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在学习法学各门课程之前首先对法学的最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论有所了解,这是法学学习的必要准备,也是法学教育的起点。主要任务是研究法的本体、法的作用和价值、法与社会、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运行等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基础理论。

二、课程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一)绪论(General Introduction of Jurisprudence)4学时

1.掌握法学、法理学的概念,掌握法学体系的分类。

2.掌握法理学的形成和法学学派的发展和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发展和主要理论。

3.了解和认识法理学的对象和范围,了解法理学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关系。了解当代法学面临的问题,法理学的方法和意义。

(二)法的概念(Concepts of law) 4学时

1.掌握法、法律的定义,非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和马克思主义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法的概念及其实质,。

2.认识和理解法的本质。

3.理解掌握法的特征

(三)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Sources, Forms and Validity of law)4学时

1.了解法的渊源释义、范围、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2.掌握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3.掌握法的形式概念、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

4.了解法的分类

5.掌握法律效力的概念、分类;法对人、对事、空间、时间效力。了解、掌握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以及法律溯及力问题。了解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法律效果的区别。

(四)法的要素(The Elements of Law)2学时

1.了解认识法的要素的定义,已有的法的要素的学说,与法的本体论的其他部分的区别。

2.掌握我国关于法的要素的理论。

(五)权利与义务(Right and duty)4学时

1.掌握权利和义务定义、权利义务在法律中的地位

2.掌握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3.了解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六)法律行为(Legal Actions)2学时

1.掌握法律行为的定义、特征。

2.了解法律行为的结构、基本分类。

(七)法律关系(Legal Relations)4学时

2.掌握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的概念和种类。

3.了解我国民法、刑法中有关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和客体的相关规定。

(八)法律责任(Legal Responsibility )4学时

1.掌握法律责任的概念、本质。

2.掌握法律责任的构成、分类及认定和归结。

3.了解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九)法的起源(Origination of Law)2学时

1.了解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社会组织形式。

2.掌握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十)法的发展(The Development of Law) 2学时

1.了解奴隶制、封建制的法和资本主义法

2.掌握社会主义法产生、本质、特征。

3.了解法演进发展的动因和法的未来发展及其消亡规律

(十一)法制现代化(The Modernization of Law)2学时

法律文化专题讨论(Legal Culture)

1.掌握什么是法律文化。

2.掌握法律文化研究的价值、现状及意义。

3.了解西方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的区别及其现代化。

4.了解与法律文化相关概念的比较

(十二)社会主义法治与法治国家(Rule of Law)4学时

1.掌握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的概念。

2.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3.掌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度条件。

4.了解现代中国的法治实践。

(十三)法的作用(Functions of Law)4学时

1.掌握法的作用的概念、对象与实质和法的作用的分类。

2.掌握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3.了解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十四)法的价值(Values of Law) 4学时

1.掌握法的基本价值的三层含义。

2.了解法律价值体系结构。

3.了解与掌握法的基本价值,重点理解掌握正义和效率两个基本价值。

4、掌握法律价值判断的标准。

(十五)法与其他社会现象(Law and other social facts)2学时

1.了解法与经济、法与政治的相互关系

2.掌握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十六)法与其他社会规范(Law and other social Rules)实践2学时

(学生自学、列表、写论文、讨论发言)

(十七)法的制定(Legislation)2学时

1.掌握法的制定的概念和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掌握立法体系、程序和技术。

(十八)法律体系(Legal System)4学时

1.掌握法律体系释义,掌握法律体系的概念、特征,法律部门的概念、划分以及与法律体系的关系。

3.了解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法系的区别。

(十九)法的实施4学时模拟法庭或法院旁听——实践报告实践2学时1.了解法的遵守和执行的概念、程序、主体和条件,树立守法观念。

2.了解、掌握我国执法主体;执法的狭义、广义的概念;我国执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3.法的适用的概念、特点和基本要求、基本原则。我国司法主体及司法体系。

(二十)法律监督、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2学时

1.法律监督概念和程序;

2.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概念和原则,了解法律监督构成,监督体系以及监督原则。

三、课程的其他教学环节

本课程讲授60学时,另有4学时实践。

四、参考教材

1、《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法理学》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3、《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著商务印书馆

4、《法哲学原》黑格尔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法律的概念》哈特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6、《法律帝国》,《认真对待权利》德沃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五、说明

实践4学时用于讨论等。

《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先修课程:法理学

总学时:45

学分:3

考核方式: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学习系统掌握中国历代的法律制度,全面认识现行的中国法制,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为当代法制建设服务的能力。

二、课程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先秦时期的法律制度4学时

1、掌握夏商法制概况,西周时期的法律形式、刑法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司法诉讼制度、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等和战国时期的变法活动及其成果。

2、掌握《汤刑》的主要内容、《周礼》的主要内容、《法经》的立法原理。

3、了解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礼”、“刑”关系、各种法律制度以及春秋战国时期的主要变法活动及其成果。

(二)秦朝的法律制度4学时

1、了解秦朝法律指导思想、主要法律形式、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刑罚种类及司法诉讼制度等。

2、掌握律、制、程、课、式、法律答问、廷行事、官纠、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的概念和秦朝立法的主要原理、秦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3、理解秦朝法律的指导思想和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三)汉朝法律制度4学时

1、了解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主要立法与法律形式、文帝时期的刑罚改革、法律内容的儒家化以及司法制度。

2、掌握德主刑辅、休养生息、乞鞠、录囚制度和汉朝立法的主要原理以及主要法律制度。

3、理解汉朝法律制度的立法指导思想以及法律内容的儒家化的历史影响。

(四)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4学时

1、了解三国时期对汉律的沿用与改革,《晋律》的颁行,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法律形式的变化、法律内容的主要变化、司法机构的变化以及死刑复奏制度的形成。

2、掌握律、令、科、比、格、式、八议制度、官当制度等基本概念。

3、理解这一时期法律形式和内容的发展变化。

(五)隋唐法律制度6学时

1、了解隋朝的法律制度、司法制度,唐朝的立法概况、《唐律》各篇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以及历史地位等,唐朝的司法制度、诉讼制度、审判制度等。

2、掌握律、令、格、式、典、“十恶”、三司推事的概念以及唐朝立法的主要原理、唐朝法律的基本特点、历史地位和影响。

3、理解《唐律》的基本内容、基本精神、主要特点和历史地位。

(六)宋元法律制度3学时

1、掌握宋朝的立法概况、宋朝刑事法律的内容、民事法律、经济法律的内容、司法制度及其变化,元朝的立法概况、元朝法律的基本内容与主要特点、元朝的司法制度等。

2、掌握编赦、编例、活卖、出举、别勘的概念以及宋朝经济法律的立法状况。

(七)明朝的法律制度4学时

1、掌握明朝的立法思想、立法活动、明朝法律的基本内容以及司法制度等。

2、掌握例、三法司、九庭圆审、三司会审、廷杖制度的概念以及明朝立法的主要原理、明朝刑罚制度的主要原则。

3、理解明朝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司法制度。

(八)清朝的法律制度4学时

1、了解清朝的立法思想、立法概况、主要的法律制度以及司法制度等。

2、掌握详译明律、参与国制、三司法、九庭会审、秋审、热审、朝审的概念以及清初“详译明律参与国制”的立法原则和清朝主要的立法思想。

3、理解清朝实行政治专制与思想高压,维护满族特权地位,限制资本主义萌芽发展以及刑罚制度的变化。

(九)清末法律制度的改革4学时

1、了解清末预备立宪的背景与政治目的、主要活动,清末修律的宗旨、活动、特点、影响以及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等。

2、掌握预备立宪、领事裁判权、观审、会审公廨的概念以及清末修律的主要原理。

3、理解清末修律的主要活动及影响、外国在华的领事裁判权制度。

(十)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4学时

1、了解《组织大纲》产生的政府体制与基本内容,《组织大纲》的性质与历史意义,《临时约法》产生的背景、性质、意义和内容以及南京政府社会改革的主要法令。

2、掌握南京临时政府社会改革的主要法令。

3、掌握《临时约法》的立法原理和性质。

三、课程的其他教学环节

本课程讲授41学时,另有4学时的课堂讨论。

四、参考教材

1、《中国法制史》作者:张晋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2月版

2、《中国法制史》作者:曾宪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中国法制史》作者:赵昆坡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中国法制史》作者:蒲坚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2000年版

五、说明

4学时的课堂讨论。

适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先修课程:法理学

总学时:30

学分:2

考核方式: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为学生学习其它法学专业课程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课程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一)宪法概述 4学时

1.掌握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实施的保障;

2.理解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3.了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国体 6学时

1.掌握国体的概念、我国国体的具体含义、实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2.理解爱国统一战线,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3.了解资本主义国家的国体。

(三)政体 2学时

1.掌握政体的概念、类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理解选举与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的民主程序。

(四)经济制度 4学时

1.掌握经济制度的概念;

2.理解我国宪法关于经济制度的相关规定;

3.了解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五)国家结构形式 2学时

1.掌握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种类;

2.理解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3.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

(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8学时

1.掌握公民的概念,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特征;

2.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3.了解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七)国家机构 2学时

1.掌握国家机构的概念、特点;

2.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八)国家标志 2学时

1.掌握我国关于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的相关规定;

2.了解国家标志的由来及其特征。

三、课程的其它教学环节

本课程讲授24学时,另有6学时讨论。

四、参考教材

《宪法学》贵立义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宪法》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五、说明

运用专业:法律专业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先修课程:法理学和宪法学。

总学时:96

学分:6

考核方式: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刑法是法律专业的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向学生系统阐述刑法学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阐述我国新刑法典及刑事司法的新进展以及刑法学研究的新成果,使学生初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为学生学习法律专业其他课程奠定基础。

二、课程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一)绪论 2学时

1、掌握刑法学的概念、对象和体系。

2、掌握刑法学的作用和研究方法。

上编刑法总论

(二)刑法概说 3学时

1、掌握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2、了解刑法的创制和完善。

3、掌握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4、掌握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3学时

1、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2、掌握罪刑法定原则。

3、掌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4、掌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

(四)刑法的效力范围 3学时

1、掌握刑法的空间效力。

2、掌握刑法的时间效力。

(五)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3学时

1、掌握犯罪概念。

2、掌握犯罪构成概念。

(六)犯罪客体 3学时

1、了解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和犯罪对象的概念。

2、掌握犯罪客体的分类。

3、掌握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七)犯罪客观方面 3学时

1、了解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意义;时间、地点、方法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2、掌握危害行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3、了解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内容。

(八)犯罪主体 3学时

1、了解犯罪主体的概念和意义。

3、掌握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

4、掌握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的概念、类型和意义。

5、了解单位犯罪的概念处罚原则

(九)犯罪主观方面 3学时

1、了解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意义及司法实践中查明犯罪主观方面的要求。

2、掌握犯罪故意的概念、构成要素及类型。

3、掌握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类型。

4、掌握意外事件的概念及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异同。

5、掌握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概念、意义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6、掌握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的概念及内涵。

(十)正当行为 3学时

1、掌握正当行为概述的概念、种类及研究正当行为的意义。

2、掌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概念、意义、条件、刑事责任及二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十一)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3学时

1、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念、特征、意义、犯罪停止形态存在的范围及犯罪未完成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2、掌握犯罪既遂形态的概念、特征、类型及既遂犯的处罚原则。

3、掌握犯罪预备形态的概念、特征、类型及预备犯的处罚原则。

4、掌握犯罪未遂形态的概念、特征、类型及未遂犯的处罚原则。

5、掌握犯罪中止形态的概念、特征、类型及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十二)共同犯罪 3学时

1、掌握共同犯罪的概念、成立及认定。

2、掌握共同犯罪的形式的概念、划分及意义。

3、掌握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各共同犯罪人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

(十三)罪数形态 3学时

1、了解罪数形态的任务和意义;了解罪数判断标准的学说评析;了解犯罪构成标准说的科学性;了解罪数的类型。

2、掌握一罪的类型: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

3、掌握数罪的类型:实质数罪与想像数罪、异种数罪与同种数罪、并罚数罪与非并罚数罪、判决宣告以前的数罪与刑罚执行期间的数罪。

(十四)刑事责任 3学时

1、握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地位和功能。

2、掌握刑事责任的根据的含义、刑事责任根据学说述评、刑事责任的哲学和法学根据。

3、了解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

(十五)刑罚概说 3学时

1、掌握刑罚的概念、特征、刑罚与犯罪的关系及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2、了解刑罚的功能:对犯罪人的功能、对被害人的功能、对社会的功能。

3、掌握刑罚的目的的概说、特殊预防、一般预防及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十六)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3学时

1、了解刑罚的体系的概念、功能、特点。

2、掌握主刑的种类。

3、掌握附加刑的种类。

4、了解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种类及适用方法。

(十七)第十六章刑罚裁量 3学时

1、掌握量刑的原则、量刑的情节。

(十八)刑罚裁量制度 3学时

1、掌握累犯的概念、意义、分类和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

2、掌握自首与立功的概念、意义、种类、成立条件、自首的认定及刑事责任。

3、掌握数罪并罚的概念、原则、不同情况下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适用,了解数罪并罚的其他问题。

4、缓刑的概念和意义及一般缓刑、战时缓刑。

(十九)刑罚执行制度 3学时

1、刑罚执行的概念和特征、刑罚执行的原则。

2、减刑概念、适用条件;减刑的程序和减刑后的刑期计算。

3、假释概念、适用的条件;假释的程序、考验和撤销。

(二十)刑罚的消灭 2学时

1、了解刑罚消灭的概念、主要法定原因。

2、掌握时效的概念及内容。

3、掌握赦免概念和种类;我国赦免制度的特点。

下编刑法各论

(二十一)刑法各论概述 2学时

1、了解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研究刑法各论的意义和方法。

2、了解刑法分则的体系中犯罪的分类排列及其依据、犯罪分类排列的意义。

3、掌握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二十二)危害国家安全罪 2学时

1、掌握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种类。

2、掌握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二十三)危害公共安全罪 2学时

1、掌握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种类/

2、掌握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二十四)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5学时

1、掌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种类。

2、掌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3、掌握走私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4、掌握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5、掌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6、掌握金融诈骗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7、掌握危害税收征管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8、掌握侵犯知识产权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9、掌握扰乱市场秩序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二十五)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学时

1、掌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种类。

2、掌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二十六)侵犯财产罪 3学时

1、掌握侵犯财产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种类。

2、掌握侵犯财产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二十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5学时

1、掌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种类。

2、掌握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4、掌握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5、掌握妨害文物管理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6、掌握危害公共卫生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7、掌握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8、掌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9、掌握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10、掌握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二十八)危害国防利益罪 2学时

1、掌握危害国防利益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种类。

2、掌握危害国防利益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二十九)贪污贿赂罪 3学时

1、掌握贪污贿赂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种类。

2、掌握贪污贿赂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三十)渎职罪 3学时

1、掌握渎职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种类。

2、掌握渎职罪中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三十一)军人违反职责罪 3学时

1、掌握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犯罪构成及种类。

2、掌握军人违反职责罪各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认定及刑事责任

三、课程的其它教学环节

本课程讲授90学时,另有6学时的实践。

四、参考教材

1、《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新刑法教程》赵秉志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刑法适用总论》陈兴良编法律出版社

4、《新编中国刑法学》(上、下)高铭暄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刑法哲学》,陈兴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6、《刑法论丛》(第1-4卷)高铭暄、赵秉志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

7、《刑事法评论》(第1-10卷)陈兴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8、《刑事法判解》(第1-4卷)陈兴良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

五、说明

6学时的实践为模拟法庭等活动。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先修课程:刑法学

总学时:48

学分:3

考试方式: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刑事诉讼法是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的14门专业主干课程之一。本课程力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为依据,紧密联系我国司法实际,向学生系统阐述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反映国内外刑事诉讼法研究的最新成果,使学生初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为学生学习法律专业其他课程奠定基础。

二、课程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一)概述 1学时

1、一般了解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2、基本掌握刑事诉讼的概念;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性质;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3、重点理解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

(二)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1学时

1、一般了解刑事诉讼模式的沿革;中国古代和近代刑事诉讼法、国民党时期的刑事诉讼法

2、基本掌握刑事诉讼的本质与历史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与修改

(三)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 1学时

1、一般掌握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2、重点理解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

(四)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3学时

1、一般了解审判组织的概念和种类;陪审制度;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其他诉讼参与人

2、基本掌握刑事诉讼专门机关及其职责;刑事诉讼中参与人的概念及分类;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地位及权利义务

3、重点理解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地位;刑事诉讼中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单位被害人

(五)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3学时

1、一般了解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依靠群众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2、基本掌握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审判公开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六)管辖 3学时

1、基本掌握管辖的概念;确立管辖的原则;公、检、法机关立案管辖的分工;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的有关规定。

2、重点理解立案管辖、审判管辖的规定

1、一般了解回避的意义

2、基本掌握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的人员;回避的程序

(八)辩护与代理 2学时

1、一般了解辩护制度的概念和意义;辩护的种类;辩护人的责任和作用;刑事诉讼代理制度

2、基本掌握辩护人的范围、诉讼地位、诉讼权利义务;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诉讼代理的种类(九)证据概述 3学时

1、一般了解证据制度;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证据的分类

2、基本掌握证据的概念及特征;证据种类

(十)证明 2学时

1、一般了解证明的概念;

2、基本掌握证明对象和证明责任;证明要求与疑案处理;

3、重点理解证据的收集与运用

(十一)强制措施 3学时

1、一般了解强制措施的意义

2、基本掌握强制措施的概念;五种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条件、程序及其相互之间区别和联系(十二)附带民事诉讼 1学时

1、一般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2、基本掌握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当事人、程序

(十三)期间、送达 1学时

1、一般了解期间的概念和意义;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2、基本掌握期间的计算;送达程序

(十四)刑事诉讼的中止和终止 1学时

1、一般了解诉讼中止的概念和意义;诉讼终止的概念和意义

2、基本掌握诉讼中止的条件和程序;诉讼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五)立案 1学时

1、一般了解立案的意义;立案的材料来源

2、基本掌握立案的概念、条件、程序

3、重点理解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

(十六)侦查 2学时

1、一般了解侦查的意义;侦查的方法与要求

2、基本掌握侦查的概念;侦查终结的条件

(十七)起诉 2学时

1、一般了解起诉的概念、任务和意义;审查起诉;不起诉的程序

2、基本掌握提起公诉的条件;不起诉的概念、种类;自诉案件的范围和提起自诉的条件

(十八)第一审程序 6学时

1、一般了解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与特点;自诉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区别

2、基本掌握对公诉案件的程序性审查;开庭审判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的程序设置

(十九)第二审程序 2学时

1、一般了解第二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上诉、抗诉的理由、方式、期限;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2、基本掌握两审终审制的概念、内容、意义及例外;第二审程序的概念;有权上诉、抗诉的人员和机关;全面审理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

(二十)死刑复核程序 2学时

1、一般了解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

3、重点理解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二十一)审判监督程序 2学时

1、一般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方式

2、基本掌握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特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重新审判后的处理

3、重点理解申诉材料的来源与审查处理

(二十二)执行 2学时

1、一般了解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2、基本掌握执行的概念、特点;已生效判决和裁定的种类与执行机关;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

(二十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1学时

1、一般了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意义;

2、基本掌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3、重点理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

(二十四)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1学时

1、一般了解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所适用的法律;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和主体

2、基本掌握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适用的案件范围;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

3、重点理解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

(二十五)刑事赔偿程序 1学时

1、一般了解刑事赔偿的概念和意义

2、基本掌握刑事赔偿的范围;刑事赔偿请求人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的具体程序

三、课程的其它教学环节

本课程讲授48学时,其中包括4学时的课内实践。

四、参考教材

《刑事诉讼法》主编:程荣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学》主编:陈光中陈静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学》主编:徐静村法律出版社

五、说明

4学时的课内实践为模拟法庭和讨论等。

《民法》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先修课程:法理学

总学时:96

学分:6

考核方式: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本课程是为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通过对民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系统讲授和典型案例剖析,使学生不但能够了解和掌握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而且能够运用民法学知识和理论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二、课程的内容、基本要求及学时分配

(一)民法概述 2学时

1、了解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范围、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2、掌握民法的概念、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区别、民法的体系。

3、掌握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特征。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2学时

1、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2、掌握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3、掌握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1学时

1、了解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2、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事实。

3、掌握民事权利。

(四)自然人 3学时(其中包括1学时的实践)

1、了解自然人的户籍和住所。

2、掌握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3、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个人合伙。

(五)法人 2学时

1、了解法人制度概述。

2、掌握法人的机关及法人分支机构、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3、掌握法人的成立、法人的民事能力。

(六)物 1学时

1、掌握货币和有价证券。

3、掌握物。

(七)民事法律行为 3学时

1、了解民事法律行为概说。

2、掌握意思表示、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3、掌握民事行为的成立、民事行为的效力。

(八)代理 3学时(其中包括1学时的实践)

1、了解代理概述。

2、掌握代理关系的消灭。

(九)诉讼时效和期限 1学时

1、一般了解诉讼时效和期限概说。

2、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3、掌握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

(十)物权概述 2学时

1、了解物权的民法保护。

2、掌握物权的种类。

3、掌握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十一)财产所有权 6学时(其中包括1学时的实践)

1、了解财产所有权的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消灭、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2、掌握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财产所有权的移转、财产所有权的种类。

3、掌握财产所有权的权能;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善意取得制度。

(十二)财产共有 1学时

1、了解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2、掌握共有财产的分割。

3、掌握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十三)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 1学时

1、了解团体关系。

2、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基地的使用权。

3、掌握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所有权。

(十四)相邻关系 1学时

1、了解相邻关系的种类。

2、掌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3、掌握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十五)用益物权 4学时

1、了解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

2、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宅基地使用权。

3、掌握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房屋典权。

(十六)担保物权 4学时(其中包括1学时的实践)1、掌握抵押权、质押、留置权。

(十七)债的概述 1学时

1、掌握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分类。

2、掌握债的要素、债的发生原因。

(十八)债的履行 2学时

1、了解债的履行概述。

2、掌握债的适当履行。

3、掌握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十九)债的保全和担保 4学时(其中包括1学时的实践)

1、掌握债的保全

2、掌握债的担保

(二十)债的移转和消灭 2学时

1、掌握债的移转。

2、掌握债的消灭。

(二十一)合同概述 4学时

2、掌握合同关系、合同的分类。

3、掌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十二)合同的订立 6学时(其中包括1学时的实践)

1、掌握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2、掌握要约、承诺。

(二十三)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6学时(其中包括1学时的实践)

1、掌握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合同的形式。

2、重点理解合同的条款。

(二十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2学时

1、了解合同的变更、合同解除概述。

2、掌握合同解除的程序、合同解除的效力。

3、掌握合同解除的条件。

(二十五)合同法分则 6学时(其中包括1学时的实践)

1、了解供用水电热气合同。

2、掌握借款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

3、掌握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二十六)不当得利之债 1学时

1、掌握不当得利制度概述。

2、掌握不当得利的效力。

(二十七)无因管理之债 1学时

1、基本掌握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性质。

2、掌握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的效力。

(二十八)人身权概述 2学时

1、了解确立人身权法律制度的意义。

2、掌握人身权的分类。

3、掌握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十九)具体人身权 4学时

1、了解姓名权和名称权、荣誉权。

2、掌握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名誉权。

3、身体权、隐私权、肖像权。

(三十)民事责任概述 2学时

1、了解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

2、掌握民事责任的分类。

3、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三十一)缔约上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6学时(其中包括1学时的实践)

1、掌握缔约上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三十二)侵权的民事责任 6学时(其中包括1学时的实践)

1、了解侵权的民事责任概述。

2、掌握共同侵权行为。

3、掌握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特殊侵权行为。

(三十三)民事责任的承担 4学时

1、了解民事责任竞合概述。

2、掌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适用。

3、掌握民事责任竞合的表现形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三、课程的其他教学环节

本课程讲授96学时,其中包括10学时的实践。

四、参考教材

《民法学》,王利明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民法学》彭万林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民法学》江平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民法研究》邱聪智(台)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比较民法学》李双元编,中国武汉大学出版社

《民商法研究》王利明编,中国法律出版社

五、说明

本课程的10学时的实践为模拟法庭、律师事务所实习等。

《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运用专业: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先修课程:民法、刑事诉讼法

总学时:48

学分:3

考核方式:考试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民事诉讼法学为法学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学科。本课程教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以民事审判经验为基础,从诉讼理论高度加以阐述,采用立论、理论和实践三结合的原则进行,使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了解民事诉讼理论的新课题,民事诉讼立法的新发展和民事审判实践中的新问题,养成学员独立思考的习惯,培养学员发现、分析和解决民事诉讼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与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联系密切,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民事程序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教学中应注意与上述课程互相衔接,彼此印证,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课程。本大纲对教学内容重新作了调整,共分20章。民事诉讼法学理论是对本学科的初步介绍;原则与制度是对本学科的集中论述,带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本学科的核心部分,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基础;诉讼程序论(普通、特殊、执行程序)阐述通常诉讼程序的基本问题和具体规定,是诉讼程序的基本内容;涉外诉讼是适应全球化和wto形势的重要内容。

二、课程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一)民事诉讼法概述2学时

1.了解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处理机制、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等基本理论,以及民事诉讼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

2.掌握民事诉讼概念、特点及目的,民事诉讼模式、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以及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及效力。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学时

1.掌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明确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其它法律关系的区别,以及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意义。

2.了解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学说的发展。

3.掌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和民事诉讼法律行为。

(三)诉权和诉2学时

1.掌握诉与诉权的概念、了解诉与诉权内容,诉与诉权的关系,以及诉的变化。

2.重点掌握诉的要素、诉的种类和反诉等内容。

(四)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2学时

1.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作用、立法体例、种类、意义;明确各项基本原则的内容。

2、掌握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五)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学生自学、讨论及讲解2学时

(六)民事诉讼的主管与管辖4学时

1.了解人民法院主管与管辖的概念、范围与意义;

2.掌握级别管辖理论。

3.掌握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和裁定管辖;重点掌握地域管辖。

(七)当事人2学时

(九)民事诉讼证据4学时

1.本章全面讲述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

2.基本掌握民事诉讼证据、特征、作用;掌握证明责任、举证、质证、认证等概念。

3.重点掌握证据的种类、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举证责任和举证时效等。

(十)法院调解制度2学时

(十一)诉讼保障制度2学时

(十二)普通程序6学时,学生模拟法庭实践2学时

1.普通程序是整个民事审判程序中最完整的一种程序,它对从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做出判决的全过程都进行了详细规定,集中展示了基本程序的全貌,它不仅是第一审的基础,而且在整个民事审判程序中起着通则的作用。要求熟练掌握所有内容和全部程序。

2、重点掌握起诉的条件、审理前程序的任务、普通程序的开庭审理过程和既判

力理论。

(十三)第二审程序4学时

1.了解第二审程序的概念、意义。

2.重点掌握: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上诉的条件和程序。

(十四)审判监督程序2学时

1、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意义;

2、掌握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完善我国发动再审程序的理论。

3、掌握再审案件的审判。

(十五)特别程序 1学时

1、了解特别程序的概念、种类、适用范围、特点;

2、理解非讼程序理论

3、掌握选民资格案件程序、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程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程序、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程序;

4、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程序。

(十六)督促程序1学时

1、了解督促程序的概念、特点、意义;

2、掌握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支付令;债务人提出的异议程序。

(十七)公示催告程序1学时

1、了解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

2、掌握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公示催告具体程序;

3、掌握除权判决的概念和效力。

(十八)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1学时

1、了解破产、破产法、破产程序的概念;

2、掌握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破产宣告、破产清算三大程序以及破产债权、债权会议、破产和解、破产宣告、破产结算等几个名词。

(十九)执行程序2学时

1、了解执行的概念、特点、原则,以及执行与执行程序的关系;明确执行的一般规定、执行开始、执行结束、执行回转等内容;执行主体和执行客体。

2、掌握执行根据、执行对象、执行异议、执行原则和执行措施等基本知识与理论。

3、掌握执行开始、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的具体程序

(二十)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2学时

(双语教学)

Chapter 20 Special Provisions for Civil Procedure of Cases

Part I:General Introduction

1、China’s Judicial System(中国司法体系)

2 、People’s courts System(人民法院系统)

Part II:Special Provisions for Civil Procedure of Cases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

1 、General Principles(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2、Jurisdiction(管辖)

Part III: Service and time Periods(送达与期间)

Part IV: Property Preservation(财产保全)

Part V: Arbitration(仲裁)

Part VI: Judicial Assistance(司法协助)

三、课程的其他教学环节

本课程讲授48学时,其中4学时实践。

四、参考教材

《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版

《民事之诉研究》作者:张晋红著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中国民事诉讼法专论》作者:江伟主编北京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民事证据研究》作者:叶自强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作者:江平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民事诉讼法学》作者:谭兵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作者:张卫平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美国民事司法制度与民事诉讼程序》作者:汤维建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五、说明

4学时实践安排模拟法庭等。

2017版《刑法学》教学大纲

《刑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简介 《刑法学》课程是按照本科专业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要求开设。主要讲授刑法绪论、犯罪总论、刑罚总论、罪刑各论等主要内容。通过本课程学习,力求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刑法的基本概念,理解刑法学的基本理论,熟悉刑法主要条文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形塑一定的认知方法,具备一定的法理分析能力和法律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 《刑法学》课程主要采用课堂讲授、案例讨论等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性和公安特色。 《刑法学》教学大纲是本课程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由刘玉江执笔,经征求×××意见,×××审阅后,于××××年××月××日由×××学术委员会审定。 二、知识准备 本课程学习应当预先掌握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等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方法认知、价值选择等基本技能、理念。 三、理论教学 第一章刑法绪论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体系,理解刑法的分类、基本原则,掌握刑法的适用范围,熟练掌握刑法的解释、罪刑法定原则。 教学内容:本章主要讲授刑法的概念,刑法的解释,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 教学重点:本章教学重点是刑法的解释,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 学习难点:本章学习难点是刑法的解释方法,罪刑法定原则。

第一节刑法概说 一、刑法的概念和分类 二、刑法的性质和任务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 第三节刑法的适用范围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 (二)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 (三)外国刑事判决的效力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二章犯罪概述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犯罪的概念,理解犯罪的分类、罪名与罪状,掌握犯罪的特征,熟练掌握犯罪的身份犯与非身份犯、亲告罪与非亲告犯分类。 教学内容:本章主要讲授犯罪的特征,犯罪的分类,罪名。 教学重点:本章教学重点是犯罪的特征,犯罪的法定分类,罪名。 学习难点:本章学习难点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特征,亲告罪与非亲告犯分类的依据,司法罪名。 第一节犯罪的特征 一、社会危害性 二、刑事违法性 三、刑罚当罚性 第二节犯罪的分类 一、犯罪的理论分类

《法理学》这门课程的基本特点以及学习的途径.

《法理学》这门课程的基本特点以及学习的途径 2008-01-20 摘要:法理学这门课程具有三种基本的属性:法律性、理论性和学术性。相应的要求同学们掌握法律思维的特点,学会法律思维,具有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以及较高的学术素养。学习途径主要包括学习西方法学理论,扎根本土资源,学习法律史以及关注现实等。 关键词:法律性;理论性;学术性;法律史;现实生活 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不少同学感到法理学这门课比较抽象,难懂,不容易理解和掌握,从而在学习过程中产生了畏难情绪。同时,在同学们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部门法学课程,而相对轻视法理学课程的倾向。这也许是由于法理学与社会现实距离比较远,对同学们毕业以后找工作关系不大的缘故。这两种情况对法理学的学习产生了不利的影响,长远来看势必会影响同学们法学整体素质的提高。 有不少同学曾向我请教“法理学这门课到底应该如何学习”的问题。我感到自己有责任整理自己的思路,与同学们进行交流,给同学们一些启发和帮助。如何学习法理学,这确实是一个不容易讲清楚的问题。下面我主要根据个人多年来在法理学的学习、研究及教学过程中的一些体会,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供同学们参考。 一、《法理学》的基本特点要搞好法理学的学习,关键是在掌握相应知识的前提下,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具体讲是法理学所特有的思维能力。这首先要清楚法理学这门课程本身的属性特征,然后才能采取相应的学习方法。我个人认为法理学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突出的基本属性:“法”性、“理”性和“学”性,也就是法律性、理论性、学术性。法理学是这三种基本属性的有机结合。这就要求同学们对何谓“法律思维”,何谓“理论思维”、何谓“学术思维”,以及它们的基本特点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法理学的法律性从课程分类上来讲,法理学首先是一门法学课程,具有法律性。这一属性使它与自然科学、现代汉语、计算机、政治学、伦理学等其他课程区别开来。这里的法律性,主要是指法律学习需要具有一种特殊的法律思维的'方式,象西方国家通常所说的那样,法科学生要学会“thinking like a lawyer”,即象律师那样思维。同学们训练自己法律思维的过程并不象在一张白纸上绘画一样,而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清理”或“颠覆”自己已有的科学思维、道德思维以及政治思维的过程。 1、法律思维不同于科学思维尽管也有不少人称法律为科学,如我国西北政法学院的刊物的名称就是《法律科学》,但严格来讲,法律这门学问,法

08011102x《生理学》教学大纲学分3学时48

08011102x 《生理学》教学大纲学分:3 学时:48 一.本课程的目的和要求 1、目的:生理学是研究正常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是重要的医学基础理论课之一。通 过学习生理学,使学生掌握和了解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为学习医学专业的其他后继课程奠定基础。 2、要求: (1)第一章《绪论》要求了解生理学研究的内容。掌握机体内环境和稳态的概念。 掌握人体功能活动的主要调节方式。了解人体功能自动调控中反馈调节机制的 重要意义。 (2)第二章《细胞的基本功能》要求掌握细胞膜物质转运的方式和原理;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的形成;兴奋传导和传递的原理;兴奋-收缩耦联和收缩的机制。 了解细胞膜的构成:细胞膜的跨膜信息传递的方式和机制;肌肉收缩的力学分 析。 (3)第三章《血液》要求掌握血液的组成和理化特性;生理性止血。掌握血细胞生理。了解血型和输血原则。 (4)第四章《血液循环》要求掌握心肌生物电、心肌特性与心脏的射血功能。了解各类血管的功能特点以及血流动力学的概念。掌握动脉血压形成的原理及影响 因素;掌握心血管活动的调节。了解微循环的生理功能。 (5)第五章《呼吸》要求了解呼吸的概念,呼吸的三个环节,肺通气的结构和功能; 气体在血液中运输的形式。掌握肺通气、肺换气的原理;呼气节律的产生和呼 吸运动的调节。 (6)第六章《消化和吸收》要求了解消化和吸收的概念,消化的两种形式,消化道平滑肌的电生理特性。掌握食物在胃内和肠内的消化过程。了解消化道的神经 支配;唾液的分泌及作用。 (7)第七章《能量代谢和体温》要求了解机体能量代谢的测定原理。掌握影响能量代谢的主要因素,机体的产热和散热过程,掌握基础代谢的概念。掌握体温的 概念及其正常变动,了解体温相对稳定的机制。 (8)第八章《尿的生成和排出》要求掌握肾小球的滤过功能;肾小管和集合管的物质转运功能;尿生成的调节。了解肾脏的功能解剖和肾血流量;尿液的浓缩和 稀释;清除率;排尿反射。 (9)第九章《感觉器官》要求了解感受器的概念。掌握感受器的一般生理特性。掌握视觉和听觉的感受原理。了解前庭器官的感受功能节其他感受器的功能。 (10)第十章《神经系统》了解中枢神经元联系的方式;兴奋在反射弧中枢部分传布的特性;中枢神经系统的感觉功能;中枢神经系统对内脏活动的调节功能。掌 握突触传递的原理;中枢神经系统对躯体运动的调节功能。 (11)第十一章《内分泌》要求掌握激素的作用原理;生长素、甲状腺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胰岛素与甲状旁腺激素等的生理作用;甲状腺激素的合成、 释放及分泌调节;下丘脑的内分泌机能及下丘脑与垂体的功能联系。了解肾上 腺髓质激素、降钙素与胰高血糖素的生理作用。 二.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理论课讲授48学时 实验全部安排在《医学机能实验学》课程内。 1.绪论(2学时) 生理学的研究的任务及其与医学的关系,生理学研究的不同水平。内环境与稳态的概念。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04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04 (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总题数:17,分数:34.00) 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 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以下列举的法律渊源属于非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 (分数:2.00) A.判例√ B.制定法 C.判例法 D.国际条约 解析:解析: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的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例如:习惯、判例、宗教规则、法律学说、道德规范等。 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此法条反映了我国法律渊源的哪一形式( ) (分数:2.00) A.法律 B.国际条约 C.国际惯例√ D.国际法 解析:解析: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和先例,通常是不成文的,最初被某些国家长期反复使用,后来为各国所接受并承认其法律效力,并成为国际法的主要来源之一。民法通则的这一条款明确表示了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即肯定了国际惯例可以作为我国的法律渊源。 4.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 ) (分数:2.00) A.成文法和不成为法 B.实体法和程序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国内法和国际法√ 解析:解析:国内法和国际法是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是以法律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根本法和普通法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而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此外,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律还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5.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 )提出的。 (分数:2.00) A.马克思 B.黑格尔 C.乌尔比安√ D.奥古斯丁 解析:解析: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法,它是在民法法系中适用的一种法律分类。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6.关于法律渊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法律渊源可以分为实质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和形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 B.法的实质渊源是指法的真正来源,是法产生的一定生产方式下的物质生活条件

法理学讲义大纲

第一讲何为法律 视频1、2 一、制定法 二、习惯法 三、法理与情理 四、自然法 五、权限内的裁量 六、定义之争 第二讲法律的功能及特点 视频3、4 一、功能 二、法律的功能 三、法律的特点 四、后果主义 第三讲法理学问题(法律起源于复仇)视频5、6 一、三种规则遵守方式 二、复仇 三、复仇的弱点? 四、复仇弱点之校正 五、制度化的复仇 六、法律的发生

第四讲法律的起源( 视频7、8 一、前提条件 1.劳动分工 2.剩余劳动 3.国家分工? 二、新问题 1.代理问题 2.信息问题 3.意识形态问题 第五讲法系问题 视频9、10 一、法系作为法理学问题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特点 三、大陆法系的制度优点 四、英美法系的制度优点 五、中国在法系上的制度选择 第六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11、12 一、基本观点 二、自由主义的多种形态 三、法治 四、自由:消极与积极 五、自由的限度

第七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13、14 一、基本观点 二、自由主义的多种形态 三、法治 四、自由:消极与积极 五、自由的限 第八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15、16 一、针对的问题(背景) 二、什么是社群 三、主要观点与主张 四、社群主义的理论困境 五、社群主义法学的实践难题 六、中国的社群主义问题 第九讲利维坦法理学 视频17、18 一、问题 二、被遗忘的利维坦 三、现代民族国家的利维坦问题 四、人治到法治 五、法理学 中国的经验

第十讲利维坦问题 视频19、20 三、民族国家建立过程中的利维坦问题 四、利维坦之后(从人治到法治) 魅力型政治 传统型政治 法理型政治 五、经验总结(利维坦法理学) 第十一讲职业主义法理学 视频21、22 一、职业 二、职业主义及其发生 三、核心主张 1.法律的治理 2.司法独立 3.法律形式主义 4.法律论证及推理 第十二讲法律与经济(以传统农业社会为例)视频23、24 一、概述 二、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与社会组织 三、制度需求 四、法律制度供给

法理学I课程法理学1大纲

法理学1教学大纲 一、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一)教学目的 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深刻认识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要素、功能、作用和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 2、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会最根本和最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真正拥有良好的专业学识、知识框架和素质,形成专门性、职业性、系统性的法律人思维方式。 (二)教学要求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指导教学实践。 2、了解法理学的理论体系,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提高和深化对法理学的理论和理论框架的认识,从宏观上深刻认识法理,促进对法律的原理、原则、价值、精神的深入研究。 3、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学术状况,关注理论界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积极参与法理学的研究和讨论。 4、以问题为中心,深化对某些问题的研究,独立思考,独立探索,能够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进行系统的论证;通过以点带面,促进理论的深化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5、关注社会,关注现实,关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和实践,积极探索新领域、新现象、新问题。 6、深入学习部门法学知识,深入其他理论法学、边缘法学的学习,与比较法学、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等学科紧密结合,形成既广泛又深入的知识结构。 二、本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法的特征;法律要素;法律部门;法律关系;人权;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法律责任;法的效力;法的实施。 教学难点:法的渊源;法的效力层次;法系;法律解释;法的继承和移植。三、本课程采取的主要教学方法手段 本课程教学以启发式的课堂讲授为主,并注意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法,以讨论、辩论、案例分析等形式培养学生运用法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四、本课程的教学计划学时和分配方案 本课程教学计划学时为42学时。具体分配见计划学时分配表。 五、参考书目 1、《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法理学》,孙笑侠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法学基础理论》,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法理学》,孙国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生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生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生理学 课程类型: 必选课 总学时: 36 讲课学时:36 学分:2学分 适用对象: 生物技术专业 先修课程:生物化学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生理学是生物科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生物机体正常生命活动现象及机体组成部分正常功能的科学。 人体生理学是研究正常人体生命活动规律和生理功能的科学,研究机体多种系统在正常条件下的功能以及它们受到哪些因素的调节和控制等问题 通过生理学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生理学基本理论,了解生命科学发展方向,为以后其它相关学科和临床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教学要求分三个层次:掌握、熟悉、了解。考核内容对应三个相应的层次,要求掌握的内容占80%,熟悉的内容占15%,了解的内容占5%。

四、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绪论 重点:人体生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研究方法及与医药科学的关系 难点:人体生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研究方法及与医药科学的关系 第二章细胞和基本组织 重点:1.掌握细胞的基本形态结构 2.掌握上皮组织的一般特点、分类及功能; 3.掌握骨骼肌、心肌形态结构特点; 4.掌握神经元的形态结构、化学性突触的光、电镜下结构; 难点:神经元的形态结构、化学性突触的光、电镜下结构; 第四章人体的基本生理功能 重点:1.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的概念及产生机制 2.神经肌肉接头处的兴奋传递 3.内环境理化性质相对恒定的重要意义 难点:1. 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的概念及产生机制 2.神经肌肉接头处的兴奋传递。 第五章血液 重点:血液凝固、体内抗凝血作用、体外延缓或促进凝血过程、纤维蛋白溶解系统。难点:血液凝固、体内抗凝血作用、体外延缓或促进凝血过程、纤维蛋白溶解系统第六章循环系统生理

南京大学考研法理学真题(96-13全)

法理学1996 一.名词解释: 法律意识. 法律文化. 法的价值. 法律调整机制.调整性法律关系 二.问答题: 1.简述法产生的几种具体形式 2.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如何 3.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关系如何 4.简述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理学1997 一名词解释 1一般法2法的社会性3法的渊源4法律心理 5法的继承 6法的现代化 7法律规范的结 8法的部门 9法的适用 10法律规范的溯及力 二简答题 1简述法的自由价值 2法与原始习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3简述法律权利的概念及内容 三论述题 1试论社会主义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相互作用 2试论当代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特点 3试论法律监督的意义及实现途径 法理学1998 一.名词解释 立法体制 .法的实现. 法的历史类型. 特别法. 法的概括性法律文化的结构法系 二.论述题 1.如何健全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保障机制 2.划分法的部门应注意哪几个问题 3.简述法的自由价值 4.试熟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方面的作用 5.原始习惯转变为法有哪几种主要方式或途径 6.简要说明法律意识的分类 法理学1999 一.名词解释 法律草案. 无效解释. 法的价值. 法的继承. 法律文化. 不成文法.强行性规范 二.论述题

1.简述法的使用的特征 2.试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3.什么是法的强制作用,它通常包括那几方面的内容 4.试述关于法的起源的不同学说 5.简述大陆法系的形成.法律分类.法源及其特征 6.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 法理学2000 一.名词解释 法的起源. 成文法. 职业法律意识.法的实现. 部门法体系.法律责任.立法原则 二.论述题 1.简述法律文化的结构 2.为什么说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3.略论法的正义价值观 4.试述法的溯及力的概念及适用规则 5.试分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法律原则中"事实"和"法律"的含义 6.简述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 法理学2001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8分) 1,法的渊源 2,一般法 3,法的预测作用 4,立法程序 5,法的规范性 6,法的移植 7,授权性规范 二、论述题(每题12分,共72分) 1,简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2,略论法的秩序价值 3,简述法的分类 4,简述法律调整的对象与方式 5,谈谈你如何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理解。 6,试述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及认定。 法理学2002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8分) 1,法治 2,法律文化 3,权义复合规则 4,现代型法律意识

法理学(朱苏力)修正版

xx 教学大纲《法理学》 第一讲何为法律视频 1、2 一、制定法 二、习惯法 三、法理与情理 四、自然法 五、权限内的裁量 六、定义之争第二讲法律的功能及特点视频 3、4 一、功能 二、法律的功能 三、法律的特点 四、后果主义 第三讲法理学问题(法律起源于复仇) 视频 5、6

一、三种规则遵守方式 二、复仇 三、复仇的弱点? 四、复仇弱点之校正 五、制度化的复仇 六、法律的发生第四讲法律的起源(视频 7、8 一、前提条件 1. 劳动分工 2. 剩余劳动 3. 国家统一? 二、新问题 1. 代理问题 2. 信息问题 3. 意识形态问题第五讲法系问题视频 9、10 一、法系作为法理学问题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特点 三、大陆法系的制度优点

四、英美法系的制度优点 五、xx 在法系上的制度选择第六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 11、12 一、基本观点 二、自由主义的多种形态 三、法治 四、自由: 消极与积极 五、自由的限度第七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 13、14 六、自由的责任 七、个人主义 八、自由主义的发生九、自由主义对法律的贡献 十、自由主义的理论与实践难题第八讲社群主义法理学视频 15、16 一、针对的问题(背景)

二、什么是社群 三、主要观点与主张 四、社群主义的理论困境 五、社群主义法学的实践难题 六、xx 的社群主义问题第九讲xx 法理学视频 17、18 一、问题 二、被遗忘的xx 三、现代民族国家的xx 问题 四、人治到法治 五、法理学 xx 的经验第十讲xx 问题视频 19、20 一、民族国家建立过程中的 xx 问题二、xx 之后(从人治到法 治) 1. 魅力型政治(人治) 2. 传统型政治(法治) 3. 法理型政治(法治)

法学名家观点导读课程之法理学讲义

法学名家观点导读课程之法理学讲义 一、名家名著导读课程的缘由 1、司考是一门考试,考试必须有标准答案。而纷繁复杂的法 学,特别是理论法学中,几千年鲜有定论,如法律与道德 的关系问题就争论了三千多年。矛盾解决方案是法学名家 (出题人)的观点就是司法考试的标准答案。 2、名家名著的导读还有利于关注热点时事和法治趋势,能让 法律人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3、《法理学基本问题》(法律出版社)中的重要观点 法理学体系图:

一、法律是什么? 1、法律的定义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2010年卷一第91题) 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 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 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 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 【万国答案】 B 2、法律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通过制定、认可、解释形成的。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调整机制。 3、法律的本质 (1)法律的意志本质: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2)法律的社会经济属性:法的物质制约性。 (3

二、法律有什么用? 1、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指引作用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 【2011年可能考点】根据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其中,义务模式对人们的行为的指引是确定的指引,而权利模式对人们行为的指引是有选择的指引即不确定的指引。 (2)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评价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3)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 (4)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5)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约束违法犯罪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律其他规范作用的保证。其作用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2、法的社会作用 (1)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2)管理公共事务的作用 3、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1)人的因素 ①从社会调整的手段上看,法律只是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调整手段之一。 ②从调整的范围上看,法律作用的深度和广度是有限的。 ③法律是为人制定的,而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并且是通过人来实施的,因此,人的认识水平和相应的道德、文化素养等都会制约和影响法律作用的发挥。 (2)社会因素 ①法律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需要去“创造”社会。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的创制形成依赖于客观经济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条件。 ②同样法律作为社会规范之一,它的运行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在不同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境中,法律发挥作用的程度是不同的。 (3)法律的自身因素 合法而不合理。漏洞或“滞后性”。语言表达力的局限。 4、法律的价值 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在2008年大纲修订过程中已经被删除,但是由2010年真题进行了考察,2010年超纲考点。) (1)事实判断是一种描述性判断,是关于客体实际上是什么的判断,而价值判断是一种规范性判断,是关于客体应该是什么的判断。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它是立法者从自己的价

生理学教学大纲第五版

四年制医学工程专业生理学教学大纲 (第七版) 说明: 1.本大纲根据《生理学》统编教材(第七版)内容改编。适用于四年制医学工程专业的教 学需要,其它年制临床医学和非临床医学专业可作参考。 2.本专业生理课总学时105,其中理论课教学时数为90 学时,实验课教学时数15 学时。 授课章节包括绪论、细胞的基本功能、血液、血液循环、呼吸、消化与吸收、能量代谢与体温、尿的生成与排出、感觉器官的功能、神经系统的功能、内分泌和生殖等章节。 3.本大纲所列内容与三级分类要求,是教师组织教学实施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进行自学、复习考试的指导和依据。课程内容虽有重点与一般之分,但学习内容应是全面的,而且重点与一般内容往往是相互联系的,不能截然分开。学生应该全面系统地学习教材,在此基础上再突出重点。 第一章绪论(2 学时) 学习要求: 掌握要求: 内环境 稳态 正、负反馈的定义和意义 熟悉要求: 人体生理活动的调节方式和特点 反射和反射弧

旁分泌、神经分泌 体液的组成 生理学研究的三种水平 前馈 第二章细胞的基本功能(10 学时) 学习要求: 掌握要求: 细胞膜的单纯扩散、经通道易化扩散、经载体易化扩散、主动转运和继发性主动转运功能: 钠泵的生理意义; 第二信使的概念和几种常见第二信使; 静息电位的定义、产生机制; 动作电位的定义、特点、神经动作电位形成的机制; 1 动作电位传播的机制; 阈电位的概念; 兴奋和兴奋性的概念; 刺激和兴奋的关系,及组织兴奋性的变化神经肌接头兴奋传递的过程 兴奋-收缩耦联的概念和过程 熟悉要求:

细胞膜的组成; 出胞和入胞式物质转运; 离子通道型受体、G 蛋白耦联受体和酶联型受体介导的信号传导系统的基本过程局部电位的特点; 骨骼肌收缩的外部表现和力学分析。 了解要求: 横纹肌收缩的基本过程和影响横纹肌收缩效能的因素 平滑肌的收缩机制和神经支配。 第三章血液(5 学时) 学习要求: 掌握要求: 血液的组成 血细胞的生理功能 生理性止血的基本过程 熟悉要求: 血型和输血原则 了解要求: 血液凝固 纤维蛋白溶解 第四章血液循环(15 学时) 学习要求: 掌握要求:

考研法理学试题库

法理学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 A、历史渊源B.理论渊源C.形式渊源D.效力渊源 2、法律意识中的最高层次是() A.法律理论B.法律观点C.法律心理D.法律知识 3、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 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事实 4、属地原则是指() A.确立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B.确立法对地域效力的原则 C.确立法的溯及力的原则D.确立法的时间效力的原则 5、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 A.《法经》B.《秦律》C.《九章律》D.《北齐律》 6、行政执法的特点是() A.一般具有单方面性B.具有被动性C.不告不理D.稳定性 7、“法治”一词的概念是指() A.与人治对称B.执法者严明C.法律和制度D.与专制对称 8、中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国家司法机关C.国家检察机关D.国家行政机关 9、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是() A.阶级性B.公开性C.普遍性D.规范性 10、法系划分的标准是() A.法的历史传统B.法的历史类型C.法的阶级本质D.法的立法体制 11、徒法不足以自行说的是() A.法律万能B.法律可有可无C.法律不能自己行走D.法律有局限性 12、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 A.可以自己做出一定的行为B.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 C.可以自己不做出一定的行为D.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 1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 A.规范内容相同B.指导思想相同C.实施方式相同D.表现形式相同 14、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 A.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B.法律规范的制定方式 C.法律规范的经济基础D.法律规范由哪些部分构成 15、普通法法系国家法律的分类是() 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普通法和根本法D.普通法和一般法 16、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 A.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委托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 17、法律编纂是一种() A.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B.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内容 C.不是立法活动D.是一种立法活动 18、法的关系根源于() A.思想社会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C.人与物的关系D.物质生活关系 19、我国的司法解释一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另一类是()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法理学 英文名称:Jurisprudence 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 学时:3学时/周 学分: 3 适用对象: 法学本科 考核方式:考试 先修课程:宪法学 二、课程简介 中文简介 法理学则属于理论法学中的牵头性学科。属于思想性、思维性学科,它相对区别于法学中的直接以具体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法理学回答的不是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比如案件如何审理,程序如何进行,,引用何种法律,适用何种制裁等等,它所关心的是法律的原理性问题,而对这些原理性问题的分析说明, 则必然是理论性的和思维性的。 英文简介 Jurisprudence is the leading discipline in theoretical jurisprudence. i t belongs to the subject of thought and thinking, and it is relative to the department law which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pecific legal system. Specific issues of jurisprudence is not the answer to the legal practice, such as how case hearing, how to carry out the program, citing, what kind of legal sanctions and so on, for which, it is concerned with the problem of legal principle,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principle of a description of the problem, it is the theoretical and thinking of.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本课程属于理论课程,但是也与实践有关。教学目的如下: 第一,提供系统、全面的关于法学和法律的概括性知识,特别是有关当代中国法学和法制的基本知识,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法学教育的布局以及我国法制建设的概括情况,为学生今后继续全面、深入地学习其它法律知识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起一个引导性的法律知识入门课程的作用;

《法理学》课程简介

《法理学》课程简介 课程代码 课程简介: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本课程教学目的是使学生能够掌握法的概念、法的本体、法的起源和发展、法学方法论、法的运行、法的作用和价值、法与社会等法理学的基本论题和问题;初步掌握通贯整个法学体系的法学基本范畴,诸如法、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价值等基本概念。本课程安排四次课堂专题讨论,安排五次课堂作业,以帮助学生对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前沿问题有比较全面、深刻的掌握。 Jurisprudence,which means the philosophy of law,or legal theory,or Methodology of legal theroy, is a study of the nature and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law. This course will apply the concepts and techniques of philosophical analysis to an examination of the nature of law and issues surrounding legal reasoning, and the relationship among law, morals and theories of justice. It is our main aim that students have an initial command of basic concepts of mordern jursiprudence, such as law, rights and obligation, legal relationships, legal procedure, Legal values,and so on. There are four seminars and five homeworks in this course in order to help students have a good command of the fundermental knowledge and frontiers of legal theory.

生理学 教学大纲

生理学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生理学(physiology) 学分:理论5+实验1.5 总学时:130 理论学时:80 实验学时:50 先修课程要求: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 适应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五年制、麻醉医学、口腔医学、精神卫生 参考教材: 1.朱大年,王庭槐主编. 生理学第八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2.姚泰主编. 生理学(长学制规划教材),第二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 3.罗自强等主编. 机能实验学,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 4.Kim E. Barrett. Ganong's Review of Medical Physiology,24th Ed,Lange Medical Publications,2012 5.John E. Hall. Guyton and Hall Textbook of Medical Physiology ,12th Ed,W. B. Saunders Company, 2010 一、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目的和任务 生理学是研究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其任务是研究人体及其细胞、组织、器官等组成部分所表现的各种生命现象的活动规律和生理功能,阐明其产生机制,以及机体内、外环境变化对这些活动的影响。生理学是医学科学的重要主干基础课之一,与其他医学基础课和临床课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了解和掌握了机体正常的生命活动规律,才能理解和掌握机体异常的生命活动及其规律,所以生理学为后继医学学科及以后的医疗工作奠定了基础,因而,生理学的目标应该使学生

掌握正常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规律。由于现代科学和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相关学科间的相互渗透,极大地推动了生理学研究向微观的细胞分子水平深入发展和向宏观的整体水平加快扩展。在教学中,也要及时向学生介绍生理学的重大进展,使学生对生理学的发展动态有所了解。教学内容的选择,应根据学习医学的需要,参照本科医学教育的国际标准和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着重强调生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注意加强对学生科学思维模式、科学态度、科学的实验方法、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以适应新的医学模式的转变,重视从心理、社会的角度观察和理解人体的生命活动。此外,要求学生掌握一些常用的生理学英语专业名词,以加强学生专业英语的学习。 生理学教学包括理论课和实验课两部分。 二、课程基本要求 1.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 (1)了解人体生理学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人体生理学与医学的关系,掌握内环境和稳态的概念及其生理功能调节的三种方式,熟悉机体内的控制系统。 (2)掌握细胞膜的跨膜物质转运功能,生物电现象及其产生机制,组织的兴奋和兴奋性,信息在同一细胞上的传导和细胞间的传递方式与原理,肌肉收缩的原理。熟悉肌肉收缩的外部表现和力学分析。了解细胞膜的结构,骨骼肌的超微结构。 (3)熟悉血液的理化特性、生理功能和血量正常值。掌握内环境的概念、生理性止血、血液凝固、纤维蛋白溶解、人类血型及输血原则。掌握红细胞的生理,生理性止血,血液凝固与抗凝以及纤维蛋白溶解与抗纤溶,ABO血型系统, Rh血型系统,输血的原则。熟悉血小板的生理特性和功能。了解血液的组成,造血过程的调节。 (4)掌握心脏的泵血功能及调节,各类心肌细胞的生物电现象及形成机制,

党校研究生考试法理学复习材料

法理学 第二章 1、法的含义和特征 P29 P38-41容易出论述题 法是由国家和社会所创造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人们意志、调节人们行为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也可以是: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 (2)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则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第四章 1、法的规范作用 P59-62 考点:对作用的概念出选择题 (1)指引作用。是指法能够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既定的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所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社会活动的功用和效能。 (2)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能够衡量、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功用和效用。 (3)预测作用。是指由于法律的存在,且对人们某种行为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价以及由此而必然导致的法律后果,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结果或他人将如何安排自己的行为,从而决定自己的行为的取舍和方向的一种功用和效能。 (4)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规定和实施,影响人们的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人们积极依法行为的功用和效能。 (5)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的功用和效能。 2、法的局限性 P66 易出论述题 第一,在社会的调控模式中,法律只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 第二,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 第三,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局限性。 第四,法律的实施要受到人与物质条件的制约。 第五章 1、法与社会的关系 P70-72 法以社会为基础,法作用于社会 2、法与政党政策的区别 P80-81 比较名词 法是由国家和社会所创造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人们意志、调节人们行为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政党政策是政党为实现一定政治目标、完成一定任务而作出的政治决策。 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 (1)意志属性不同。(2)规范形式不同。(3)实施方式不同。 (4)调整范围不尽相同。(5)稳定性、程序化程度不同。 3、法与道德的区别 P81-82 (出比较名词或论述或案例) 法是由国家和社会所创造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人们意志、调节人们行为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道德一般是指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恶、美丑、荣辱、正义与非正义、诚实与虚伪等观念、规范、原则和标准的总和。 法与道德的区别是: (1)形成方式不同,法是由国家制定的,道德是自然演进生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以规范性法律文件表现出来,道德存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 (3)存在形态不同。法律存在形态是一元化,具有统一性和普适性,道德是多元化,自由的,多层次的。 (4)强制的侧重点不同,法律强制外在行为,道德强制内在行为,社会舆论、谴责。 (5)内容不完全相同,道德比法律调整的领域更宽。 (6)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道德是靠人们的觉悟,社会舆论、谴责人们的行为实施的。 第六章 1、法的分类(选择题)P95-98 (1)依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依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法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3)依法的地位、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4)依法的适用范围不同,法可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5)依法的创制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分为国内法、国际法与超国家法。 第七章 1、法律概念的含义和种类 P102-103(选择题) 所谓法律概念,是指人们在不断的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对具有法律意义的现象和事实进行理性概括和抽象表达而形成的一些权威性范畴或术语。 根据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概念可分为: (1)主体概念。如公民、法人、代理人、原告人、诉讼第三人 (2)客体概念。如物、动产、标的、作品等 (3)内容概念。表现法律关系内容即权利义务关系的概念。一部分是表现权利的,如所有权、专利权、立法权、请求权等,另一部分是表现义务的,如债、赔偿责任等。 (4)事实概念。表现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即法律事实的概念。如出生、死亡、违约、侵权等概念。 例题:下列属于法律关系主体概念的是(A B C D) A合伙人 B 中止犯 C 代理人 D诉讼第三人

生理学教学大纲

生理学教学大纲 (供临床、护理、口腔专业本科学生用) 一、前言 生理学是研究正常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是重要的医学基础理论课之一。通过学习生理学,使学生掌握和了解人体生命活动规律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为学习医学专业的其他后继课程奠定基础。生理学共128学时,其中理论课72学时,实验课56学时。 二、课程内容和要求 第一章绪论 目的要求: 1.了解生理学研究的内容。掌握机体内环境和稳态的概念。 2.掌握人体功能活动的主要调节方式。 3.了解人体功能自动调控中反馈调节机制的重要意义。 教学内容: 生理学的研究的任务,生理学研究的三个水平。机体内环境与稳态。机体生理功能的调节,神经调节、体液调节和自身调节。体内的控制系统。 学时:2 第二章细胞的基本功能 目的要求: 1.掌握细胞膜物质转运的方式和原理;细胞膜的跨膜信息传递的方式和机制;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的形成;兴奋传导和传递的原理;兴奋-收缩耦联和收缩的机制。 2.了解细胞膜的构成;肌肉收缩的力学分析。 教学内容: 细胞膜的结构概述,物质的跨膜转运。细胞的跨膜信号转导。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的概念及其产生机制。兴奋的引起和兴奋的传导机制。神经-肌肉接头处的兴奋传递。骨骼肌细胞的微细结构。骨骼肌的收缩机制和兴奋-收缩耦联。骨骼肌收缩的外部表现和力学分析。平滑肌的结构和生理特性。 学时:8 第三章血液 目的要求: 1.掌握血液的组成和理化特性;生理性止血。 2.掌握血细胞生理。 3.了解血型和输血原则 教学内容: 血液与内环境的演化。血液与内环境稳态。血量。血液的组成及其理化性质。红细胞的数量形态和功能。血细胞比容。红细胞生成的调节。白细胞生理。血小板生理。血细胞的破坏。血液凝固。抗凝系统的作用。纤维蛋白溶解。表面激活与血液的其他防御功能。血小板的止血功能。 学时:4 第四章血液循环 目的要求: 1.掌握心肌生物电、心肌特性与心脏的射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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