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兵团六师五家渠市综合工程项目
高压流化风机
技
术
协
议
买方: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湖北双剑鼓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2011年5月
一、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兵团六师五家渠市综合工程项目供热站工程,它提出了高压流化风机的本体及其驱动装置、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1.2 在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满足相应要求。
1.3 卖方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合同签订后,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并经买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卖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2. 风机
2.3.1 型式:单吸双支撑离心式多级风机;
2.3.2 数量:每两台炉配置三台高压流化风机,本期工程共四台锅炉,共六台高压流化风机;
2.3.3 运行方式:一炉一台风机运行,两台炉共用一台备用风机;
2.3.4 安装地点:室内
2.3.5 风机参数:(空白处卖方填写)
3. 技术要求
3.1.1 卖方满足买方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在风机的整个工作容量范围内,均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3.1.2 在额定转速下,正常工作区域内,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限制在:
在全压升所对应保证点的风量偏差:±2%
在流量所对应的保证点的全压升偏差:±2%
在保证点的全压升效率,不得有负偏差。
轴功率偏差:≤2%
3.1.3 卖方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小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工作点均落在失速线的下方。其任何工况下,对于失速线的偏离值不小于15%。
3.1.4 为防止启动时间过长而损坏电动机,风机能在25秒之内启动并达到额定负荷。
3.1.5 每台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至少高于设计转速的30%。
3.1.6 风机轴承采用SKF品牌,提供三证,保证为瑞典原装进口产品;能承受外壳内的紊流工况所引起的附加推力,并在长期运行时不发生事故。
3.1.7 风机的主要部件要求:
主要部件的使用寿命不小于20年,连续运行时间至少为一年。
3.1.8 风机及其辅助设备,有良好的可控性能以及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所必须的测量、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3.1.9 风机及附属设备,包括基础和支座在内,能经受得住所在地区地震力的作用。卖方向买方证明:在设计地震裂度级的地震作用下,设备均能承受并保持结构上的完整性。证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