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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议事会章程

村民议事会章程
村民议事会章程

村(居)民议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居)民议事会就是在党得领导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而成立得村级自治组织,就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得重要举措。

第二条村(居)民议事会就是村级自治事务得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得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居)民会议授权事务,协助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会议与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

第三条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必须符合党与国家得政策、法令与地方性政策法规。

第四条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应有利于推进与保证上级党委政府与本级工作得开展,有利于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

第五条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应体现村(居)民自治,符合本村实际与大多数群众得利益、

第二章村(居)民议事会得职责

第六条村(居)民议事会职责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授权,向全体村(居)民负责。向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得监督。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对村民小组会议负责,接受村(居)民监督。

第七条讨论决定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授权得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得重大问题。

第八条定期听取村委会得工作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九条广泛听取与收集群众意见与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居)民得意愿与要求、

第十条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居)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与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得收支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与解决本村村(居)民之间得利益矛盾与问题,促进村(居)民之间得与睦相处。

第十三条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得健康发展。

第三章村(居)民议事会得成员组成与职责第十四条议事会成员得条件:具有一定得政治觉悟与参政议政得能力,坚持原则,主持正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且热心于村级公共服务得人员,有较强得代表性、

第十五条村(居)民议事会成员组成:支村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村(居)民代表、村辖区内其她经济、社会组织负责人、法人代表。村(居)民议事会一般由11-21人组成[成员人数原则上为单数,每个村(居)民组原则上应有1人],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议事会成员总数得50%。

第十六条村(居)民议事会成员产生:支村两委纳入到议事会成员,其余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采取提名候选人差额投票,候选人须考虑代表群体与地域分布。

第十七条议事会任期为三年,与村(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议事会设主任1名(由支部书记兼任),副主任2名,由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第十八条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每年接受一次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得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被评议不称职得,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得村(居)民或1/3以上得村(居)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更换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得要求。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不履职、乱履职得,村党组织可提议更换、

第二十条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因身体原因或发生重大变故半年内无法参与履职得,本人提出书面辞呈,经村(居)民议事会讨论通过后进行更换。

第二十一条村(居)民议事会成员任期内,出现缺额可以

补充,但不能超过规定人数。更换与补充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参照本章程得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议事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议事会召开得所有会议,可应邀参加村党支部、村委会召集得有关会议。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二十三条村(居)民议事会会议由议事会主任负责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村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或五分之一以上得村(居)民联名提出,提名人员填写《镇(街道) 村(社区)村(居)民议事会会议议题审查表》,由议事会主任负责把关、

第二十四条会议召开前,村(居)民议事会负责人应在三天前通过信息平台、电话或其她方式将会议议题与时间告知所有成员,并统一张贴在村务公告栏进行公示、议事会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应走访群众,搜集民意,形成会议发言材料、

第二十五条村(居)民议事会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得议事会成员到会,所作决定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得到会人员赞成,才能生效、对争议较大得议题,应提交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议事会召集得所有会议允许村(居)民列席旁听,但旁听人没有发言权与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村(居)民议事会表决事项应填写《镇(街道) 村(社区)议事会表决事项备案表》,一份存档,一份

交镇(街道)党政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议事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章议事会会议规则

第二十八条村(居)民议事会会议由负责人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议题、会议制度,分配发言,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

第二十九条会议讨论内容应当有一个或几个明确得议题,对议题发言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可操作,所议事项较多时应当逐项讨论,逐项表决。

第三十条发言前要举手,谁先举手谁先发言,但要得到主持人允许后才可以发言,发言时要起立,别人发言得时候不能打断。发言时首先要表明态度,然后说明理由,讨论问题不能跑题。主持人应该打断跑题发言、

第三十一条与会人员遵守发言纪律,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只能就事论事、

第三十二条每人每次发言时间要在规定时间内,不得超时,每人对同一议题发言不超过两次。

第三十三条发言人尽可能对着主持人说话,不同意见者之间避免直接面对发言。

第三十四条主持人打断发言时,被打断得人应当中止发言。

第三十五条主持人应尽可能让不同意见得发言人轮流发言,以便充分听取意见与建议。

第三十六条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没有人再发言时,由会议主持人对成员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后提请表决、

第三十七条村(居)民议事会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

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应当场公布、

第三十八条议题表决票数超过五分之四得到会人员时,表决通过、超过二分之一但低于五分之四时,由议事会成员会后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根据情况择日再议。

第六章村(居)民议事会阵地建设

第三十九条村(社区)应在村(居)民服务中心门口悬挂“XX村(社区)村(居)民议事会”牌子、

第四十条村(社区)应设有村(居)民议事会议事室,室内按照议事会成员设立固定得议事席位与旁听席位,并张贴村(居)民议事会章程及授权委托书。

第四十一条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及相关信息应在村务公开栏中统一公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执行。

第四十三条社区参照本章程开展工作。

第四十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群众组织以及其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与支持村(居)民议事会工作。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解释修改权归村(居)民议事会。

村 民 议 事 会 制 度

xx村民议事会制度 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障村民直接行使村民民主权利,充分调动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我村村民自治章程的决定,在村民代表中通过民主推选产生村民议事会,由十八人组成,支部书记陈长盛同志任主任。现建立议事会制度如下: 一、村民议事会是由本村村民代表参加的参谋议事,民主监督村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 二、村民议事会成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每届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三、村民议事会的职权: ①对村内重大事务的参谋权; ②对村委会计划、报告的审议权; ③对村干部的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权; ④对群众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反映权; ⑤对不合格的村委干部要求罢免的建议权;⑥对村务的民主管理权。 四、村民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 讨论村委中长期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预决算,年终收益 分配,各业承包合同,集体土地的征用,新建企业和企业新增项目的开发,村镇建设的规划和宅基地的审批,大型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 五、村民委员会接受村民议事会的检查、监督。 每年年终,应将本年度财务收支、企业承包、土地承包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情况等向村民议事会汇报,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求在村内主要街道予以公示。 六、村民议事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主持。

七、村民议事会要建立健全各种资料表册,做到各种活动有记录,各项决策有记录,好人好事有记录,意见建议有记录,决策的执行情况有反映,并要将有关资料整理入档。 九、议事会成员误工由村委会负责按时记工,工资年终一次结算付清。 村民议事会成员 主任: xx长盛 成员: 胡伟江李鑫华李集为肖丙芬陈买娥黄秋平黄阳贤贺子生何华明付辉林付甫仁李孟贤李红雄李定坪陈雄飞周凤初

社区居民议事会主持词

社区居民议事会主持词 (泉水社区20XX年第1次会议) 20XX年1月27日 各位居民议事会成员、居务监督小组成员、列席代表、同志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泉水社区20XX年第1次居民议事会。本次议事会应到会居民议事会成员人,实到人,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符合《居民议事会章程》规定,可以召开村民议事会。 今天的会议有四项议程:第一项,报告上次居民议事会议决事项的执行情况,通报向上级反映的问题及其答复情况;第二项,报告本次居民议事会议题收集与审查情况;第三项,讨论会议议题,并进行表决,落实相关责任人;第四项,学习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通报本社区近期工作重点安排情况。 下面,我们进行第一项议程:报告上次居民议事会议决事项的执行情况,通报向上级反映的问题及其答复情况;(由会议召集人主持,居委会主任报告,相关社区干部可做补充) 上次居民议事会共形成决议4个,4个决议已落实。 下面,我们进行第二项议程:通报本次居民议事会议题收集与审查情况。(由会议召集人通报相关情况) 本次居民议事会共收到议题申请2个,其中经议题审查小组同意上会2个,通过审查的议题有: 1、议定享受成都市政府发放的价格补贴的对象范围。 2、议定享受成都市政府发放的价格补贴的人均标准。 下面,我们进行第三项议程:讨论会议议题,形成决议。(由会议召集

人主持) 现在,我们开始讨论会议议题: (原则上每个议题都由议题提出人陈述,请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进行表决。) 现在由陈有昌书记主持第一个议题:议定享受成都市政府发放的价格补贴的对象范围。 请参会人员发表意见…………. (请记录人员认真记录在《社区居民议事会记录本》上。) 刚才,我们讨论了议定享受成都市政府发放的价格补贴的对象范围的议题,形成决议方案如下……(总结陈述决议内容),下面,我们对决议方案进行表决,请居务监督小组主持投票表决。 1、清点议事会成员到会人数,应超过议事会成员数的4/5; 2、发放表决票(或举手表决); 3、统计表决票(或举手表决),报告结果时,超过议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为原则通过; 同意人,不同意的人,弃权的人。根据《居民议事会章程》及其相关规定,议定享受成都市政府发放的价格补贴的对象范围:20XX年12月登记造册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共计657人(商品房小区入住人口较多,目前正在登记之中,总人数以最后登记人数为准)享受价格补贴。 经举手表决,获得通过,最终形成决议,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由党总支和居委会负责组织落实,于20XX年底向议事会成员报告办理结果。…… 现在由陈有昌书记主持第二个议题:议定享受成都市政府发放的价格补贴的人均标准。 请议题提出人陈述……;

社区居民议事制度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制度 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是社区的议事、协商和协调机构,是社区居委会扩大民主参与,及时了解和掌握居民的需求和呼声,共同商讨解决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事项,实现社区民主管理的重要会议制度。 二、社区民主议事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部分居民代表,社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组成。在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一般在二十人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三、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商讨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深入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作出的决议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对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形成建议案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表决。 四、社区居委会应就本社区的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工作,定期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集中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通报街道、社区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二)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的需求; (三)研究讨论社区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及计划方案;

(四)商讨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商讨落实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社区成员单位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等有关事项; (六)商讨涉及居民利益的其它有关事项。 五、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要有明确的议题。议题的确定主要围绕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区建设及阶段性工作目标的有关问题来确定。每次会议议题以1个为宜。 六、社区居委会在确定议题前,应对确定的议题深入细致地进行研究,并提出初步解决的方案。 七、社区居委会在议题确定后,应当在会议召开前2-3天,把确定的议题发到议事会成员手中,以便征求居民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八、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社区居委会主任或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主持。 九、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十、召开会议前的2-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通知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十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对确定议题的决议,出席人的过半数意见一致,方可有效。 十二、在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时,社区居委会应做好会议记录。

村民议事会章程doc

村民议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深化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的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会议和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 第三条村民议事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支村两委成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战士、老劳模、老教师、老干部)、村辖区内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负责人、法人代表可通过民主推选方式进入议事会。村民议事会一般由11人一21人左右组成(成员人数原则上为单数),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议事会成员总数的50%。

第四条议事会成员的条件是: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坚持原则,主持正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代表性。 第五条议事会任期为三年,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议事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村民议事会成员推选产生。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村民议事会职责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向全体村民负责。村民自治章程中应有村民议事会的相关内容和章节(如:明确议事会成员义务、权利、奖罚等内容)。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对村民小组会议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七条讨论决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定期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监督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决议。接受镇党委的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汇报,提取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支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

行政议事会议制度

行政议事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充分行使学校行政指挥权,加强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保证行政领导的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属学校行政工作中的日常重大问题均应由学校行政(扩大)会议集体讨论、校长决定。学校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三条参加行政(扩大)会议成员为正、副校长及校办、教务、德育、科研、总务等处室正(副)主任,学校党工团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同志列席。 第四条行政会议始终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间议题集中,会后检查落实”的程序,各抒己见,果断决策,明确任务。 第五条行政会议由学校校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两周一次,星期天晚上召开,参加会议成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甚至缺席。会议有关议题参会者必须在周六报学校办公室。 第六条行政会议按照集体讨论、校长决定的议事原则,涉及全面的重大行政问题共同决策,一般问题分管校长、各职能部门、各学部

主任分工负责,分头落实。 第七条行政会议形成的决定,每个成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校党总支负责人反映,或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但不允许不执行或散布与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观点和言论。 第八条行政会议成员应保守学校有关秘密,行政会上涉及到的问题,凡需要保密的,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第九条行政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给校长,如遇新情况需要改变决定,应及时请示校长。 第十条行政会议要对参加会议的人员、召开会议时间、地点、研究议题、结果等情况,指定专人作好详细记录。 兰州成功学校 2013年8月修订

行政议事会议制度 兰州成功学校 2013年8月修订

党员议事会制度

童徐村党员议事会工作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成员的条件 议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热心党的工作和社会工作,有做群众工作的经验;有一定的议事协调能力、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正确反映党员和群众意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二、党员议事会成员组成 村级党员议事会成员数由7—11名党员代表组成。议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会长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会长一般由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身体健康、在本村具有较高威望的老党员或离职的村党员干部担任,其他村“两委”成员一般不担任议事会成员。秘书长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一般由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党员担任。 村级党员议事会的任期与村“两委”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任期内原则上不对成员进行调整,如确需调整,须经村级党组织研究后,由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将调整原因和表决结果报镇党委备案。 三、党员议事会工作职责

村级党员议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具体为:积极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任务要求;听取村级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事务;商讨涉及村民和集体利益的区域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有关问题;参与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工作的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对村已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村“两委”积极完成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党员、群众的联系,主动听取、搜集、反映全村党员群众对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村民主决策形成后,议事会成员要发扬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认真落实,为村民做出表率;议事会的每个成员联系若干名党员群众,督促、教育每个党员行使好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 议事会成员在日常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树立自身形象,遵纪守法,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坚决不给群众造成负担。每名议事会成员都要在党员大会上向村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进行述职,并由全体党员对其进行测评,对在任期内被测评为不称职的成员,将不再担任下一届议事会成员。 四、党员议事会议事规则 党员议事会由村级党组织委员会召集,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二分之一以上议事会成员提议,

XXX基层民主议事会议议事规则

农二师团场基层连队民主议事会议议事规则近年来,民主议事制度作为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闭会期间,职工直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有效补充,在基层连队民主管理工作中发挥着无可替代和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团场章程》(试行)和《农二师企事业单位职代会达标升级活动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基层民主议事会工作,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1条基层连队民主议事会的议事范围和内容 (1)连队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2)连队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相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 (3)农产品管理、销售的监督和处理; (4)连队职工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重大事情; (5)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 (6)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要事项; (7)职代会议议事项和提案落实情况,有关企务公开内容的质询及职工认为其他应该讨论的问题。 第2条基层连队民主议事会代表的条件、生产和管理 (1)民主议事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决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意识和决策能力,能够做好本职 工作,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具 有较强的责任感,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并能代表 职工,敢讲真话实话,正确反映职工意愿。 (2)民主议事会代表的产生:按照民主程序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在职代表(职工)中差额或无记名 投票选举产生。议事会成员由单数组成(连队职工总人 数的10-15%),连队领导班子成员、技术及业务人 员、离退休老同志应该占有一定比例(不能高于 40%)。 (3)民主议事会代表实行常任制:各基层连队对任职期内的议事代表不得无故更换,对任期届满(与职工代表大会 的代表任期相同)的议事会代表和连选连任;并对民主 议事会代表实行业绩考核制,每年考核一次,由职工代 表(职工)对其进行评议,满意率达到80%以上的,可 继续担任议事会代表,不足80%的,取消其议事会代表 资格,空额由职代会(职工大会)增选。议事会代表在 任职期间,可按年度适当给予津贴补助。

村民议事会制度

天生炕村村民议事会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民主监督村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村民议事会实行结构制,由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社长、各社有议政能力的代表23人组成村民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经本村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即可召开专题会议。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第四条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村民议事会享有六大职权: (一)对村内重大事务的参谋权; (二)对村委会计划、报告的审议权; (三)对村干部的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权; (四)对群众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反映权; (五)对不合格的村委干部要求罢免的建议权; (六)对村务的民主管理权。 第七条村民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村委中长期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预决算,年终收益分配,各业承包合同,集体土地的征用,新建企业和企业新增项目的开发,村镇建设的规划和宅基地的审批,大型基础建设和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接受村民议事会的检查、监督。每年年终,应将本年度财务收支、企业承包、土地承包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情况等向村民议事会汇报,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求在村内主要街道予以公示。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年年终向村民议事会进行述职报告,村民议事会对每个成员的工作要进行认真的评议,在此基

社区居民议事会章程

社区居民议事会章程 居民是指:在本国长期从事生产和消费的人或法人,符合上述情况他国的公民也可能属于本国居民。这时,居民可分为自然人居民和法人居民。自然人居民是指那些在本国居住时间长达一年以上的个人,但官方外交使节、驻外军事人员等一律是所在国的非居民;法人居民是指在本国从事经济活动的各级政府机构、企业和非营利团体,但是国际性机构,诸如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组织,是任何国家的非居民。 社区居民议事会章程范文一: 为了规范社区居委会的议事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实现社区居民代表民主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 1、集体决策的原则。凡属社区居民代表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社区居民代表议事要以社区观念、全局观念,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于涉及社区全局的重大问题,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社区居民代表议事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重大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 3、一事一议的原则。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一般实行一事一议,一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进行深入讨论,做出决策。 二、议事范围 1、决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会议的日期、议程。

2、审议社区居委会制定的社区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社区内的重大事项。 3、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4、审议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临时变动。 5、决定社区居委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三、会议的筹备 1、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或三分之一代表要求,应及时召开会议。 2、确定议题。社区居民代表议事要根据社区自治章程所规定的相关议事范围议事。凡需提交社区居民代表议事的议题,一般由社区居委会提出。 3、议题确定后,应将所列议题向社区居民公布,设立民意畅通意见征求箱,广泛征求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的意见。 4、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会召开五天前,应以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居民代表。通知单的内容包括:议题、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的要求,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居民代表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在会议前向居民代表大会请假。 5、社区居民代表应根据确定的议题,对议题涉及的相关事实和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四、会议 1、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会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出席方能举行,必要时可

民主议事会制度

民主议事会制度 为近一步促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有章理事水平,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村级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村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在民主决策过程中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 二、议事程序 第一步、由村党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事内容; 第二步、召开村班子负责人办公会议和村“两委”班子会议讨论; 第三步、召开党员会议,广泛听取党员意见; 第四步、根据议事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做出决定或决议。 三、党员议事 党员议事活动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村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议事会内容为以下几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指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的具体措施;

2、制订本村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和党组织的任期目标; 3、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和培养; 5、本村重大项目制定,重大财务支出; 6、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 7、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如村庄规划、道路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 8、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勤政廉洁、秉公办事情况; 9、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其他需要党员议事的情况。党员议事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对事关本村全局的大事,要召集全体党员议事; 1、对无关全局的事,可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分散议事; 2、对居住偏远、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党员,党组织要分头深入家庭,个别征求他们的意见,进行走访议事; 3、对外出从业的党员,在回村时要向他们通报重要事情,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召开党组织会议,在对每一个问题进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通过对比、论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议事决策。 党员议事要求: 1、每一名党员都要以光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议事,积极主动反映群众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2、党员议事前党支部要做好安排,每次都有议事重点;

bb小区居民议事会章程

aa街道bb居民议事会章程 (征集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及农村政策,保障居民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新型社区民主进程,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障、自我监督”目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bb的实际情况,建立bb居民议事会(以下简称居民议事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 bb居民议事会成员在bb居民代表内选举产生,代表的条件是: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坚持原则,主持正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代表性。 第三条本届居民议事会设代表19名。党支部书记为会议召集人。 第三章居民代表授权议事会 由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对bb议事会进行授权,议事会依据授权事项履行职责。 授权范围如下: 1、bb小区发展规划;

2、议定bb集体资产、集体资金及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管理和使用; 3、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绿化管护,环境卫生整治; 4、创建和谐小区、法制小区事项; 5、其他需要议事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四章议事会的职责 第四条居民议事会是居民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受居民代表委托,行使bb自治事务议事决策权,讨论决定小区日常事务。 第五条接受居民代表、小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第六条听取和审议管理委员会每月工作情况,参与对小区党支部、管理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 第七条讨论审议小区经济规划、物业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财务收支和社会管理等事务。 第八条商议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措施,商议涉及居民和集体利益的有关问题。 第九条主动听取、收集汇总居民对本区域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处理反馈。 第十条其他需要议事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议事会的任务 第十条参与讨论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参与小区集体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等,

社区协商议事会章程

XXX社区协商议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增强广大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协商议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议事组织。 第三条协商议事会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协商议事会工作必须在村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有序进行。 (二)坚持依法办事。协商议事会工作必须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服务村民、增进社区合法权益作为议事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坚持平等公正。协商议事会要积极吸纳民众尤其是相关人员作为议事会主体,纳入到协商的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实施以及管理的各个环节,平等协商,形成共识。作出的决定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第二章协商议事会组成 第四条议事会成员基本构成为“6+X”(即固定成员+相关人员),所有的相关方都可以作为参与的主体,协商的内容不同,参与协商的人员也会有所不同,但主体主要有以下六类:即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群众代表、有威望的老同志(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等)、社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驻地单位等)、专业人士(提供经济、建筑、法律等专业技术、咨询的人士)。社区在具体操作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参与对象进行微调,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群众代表则通过邀请参加、民主推荐以及自愿报名后精心筛选等方式产生,最终形成“6+X”的人员结构。原则上,基层干部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第五条议事会成员实行结构制,常任理事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有威望的老同志、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代表中推选产生,一般

村民议事会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761465293.html,)/文秘知识/规章制度 村民议事会制度 下面是网编辑的村民议事会制度,仅供村民议事会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民议事会的议事决策,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程。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 第二章村民议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村民议事会实行结构制,由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社长、各社有议政能力的代表(20-50)人组成村民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召集人。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第四条村民议事会下设以下专门小组: 1、议题审查小组。负责对提交的议题进行初审,并转所有议事会成员调研; 2、重建小组。负责灾后重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作好政策的解释和答疑。 3、经济发展小组。 4、环境保护小组。 5、社会事务小组。 第四条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 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村民议事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就本村各项工作进行咨询,并了解其具体情况。 (二)建议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村民意见、建议提出村民议事会议题。

三会议事规则范例

深圳市XXXX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议事规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实施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控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三会”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促进“三会”决策合法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实施原则 全资及控股公司“三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履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基础上,认真遵守本规则规定,不断探索和创新“三会”工作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增强对全资及控股公司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切实保障出资人的权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我局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第三条工作机构 全资及控股公司应配备专职(或兼职) 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和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负责“三会”组织筹备、文件起草、会议记录、档案管理以及日常工作;董事会秘书必须认真学习和善于接受新观念和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公司“三会”工作任务。 为组织和协调全资及控股公司“三会”工作,由局经营管理处作为各全资及控股

公司“三会”工作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业务工作协调指导部门。 第四条会议审批 全资及控股公司应于“三会”召开前25个工作日,将会议议案及决议草案等文件报局核准,同时对涉及股东权益的重要事项征求少数股东的意见。局应就公司所报“三会”文件,由经营管理处提出处理或流转意见,办公室负责批办或批转,相关职能处室阅提意见,局相关领导审阅;经营管理处负责将审阅意见汇总,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于“三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通知或批复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应将经局核准的“三会”文件,在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送达参会人员手中,以便提交“三会”审议。 第五条文件备案 各全资及控股公司应于“三会”会议结束之后的25个工作日内,将经“三会”审议通过的会议议案、会议决议等主要文件,以正式报告形式将纸质和电子文本报局办公室存档,同时报局经营管理处备案。 第二部分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股东会定期会议 控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按时召开,或于每年3月31日前召开股东会定期会议(“年会”)。 第七条股东会临时会议 控股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以上董事提议时;

村民议事会章程

村(居)民议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居)民议事会就是在党得领导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而成立得村级自治组织,就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得重要举措。 第二条村(居)民议事会就是村级自治事务得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得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居)民会议授权事务,协助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会议与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 第三条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必须符合党与国家得政策、法令与地方性政策法规。 第四条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应有利于推进与保证上级党委政府与本级工作得开展,有利于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 第五条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应体现村(居)民自治,符合本村实际与大多数群众得利益、 第二章村(居)民议事会得职责 第六条村(居)民议事会职责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授权,向全体村(居)民负责。向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得监督。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对村民小组会议负责,接受村(居)民监督。 第七条讨论决定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授权得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得重大问题。 第八条定期听取村委会得工作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九条广泛听取与收集群众意见与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居)民得意愿与要求、 第十条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居)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与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得收支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与解决本村村(居)民之间得利益矛盾与问题,促进村(居)民之间得与睦相处。 第十三条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得健康发展。 第三章村(居)民议事会得成员组成与职责第十四条议事会成员得条件:具有一定得政治觉悟与参政议政得能力,坚持原则,主持正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且热心于村级公共服务得人员,有较强得代表性、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

春晖社区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居民民主权利,扩大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春晖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社区议事协商会议以“畅通渠道、汇集民意、促进参与”为原则,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并自觉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二、议事协商范围 议事协商会议主要涉及社区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相关的社会事务。研究、讨论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社区管理提供有关意见和建议;积极化解社区内各类不和谐的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资源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社区单位及社区居民的联系。 应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社区居委会提请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以决策为主要内容的相关会议,建议召开社区民主听证会进行决策。 三、议事协商作用

社区议事协商会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平台,是征集居民意见,汇集居民智慧,加强社区居民、单位沟通的重要途径。居民在议事协商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是街道、社区决策的重要依据,社区应将议事协商事项处理结果向居民及时反馈。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听证会主要偏重于社区事务决策,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偏重于对社区事务进行协商讨论。 四、会议程序 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应在会议召开前对社区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征询群众意见。 (一)社区议事协商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会)主任召集和主持,社区整体层面会议以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为组织平台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重点对社区内居民普遍关注的事项进行协商、研究,对涉及社区重大公共事务的有关决策进行前期论证。会议主要由社区内知名人士、社会单位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构成,政府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可参与会议。涉及部分居民或处理非社区全局性事务的会议,社区居委会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参加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二)凡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的重大决议、决策、年度工作计划、公共福利事业分配、居民公约等,原则上先由社区议事协商会组织民主议事会议讨论,提交社区居民(常务)代表会通过。 (三)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要广泛听取和征求社区居民、社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设立居民意见箱,随时听取居民群众心声,促进社区建设人人参与,人人献策。

村 民 议 事 会 制 度

栗冲村村民议事会制度 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障村民直接行使村民民主权利,充分调动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我村村民自治章程的决定,在村民代表中通过民主推选产生村民议事会,由十八人组成,支部书记陈长盛同志任主任。现建立议事会制度如下: 一、村民议事会是由本村村民代表参加的参谋议事,民主监督村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 二、村民议事会成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每届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三、村民议事会的职权: ①对村内重大事务的参谋权; ②对村委会计划、报告的审议权; ③对村干部的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权; ④对群众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反映权; ⑤对不合格的村委干部要求罢免的建议权; ⑥对村务的民主管理权。 四、村民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村委中长期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预决算,年终收益

分配,各业承包合同,集体土地的征用,新建企业和企业新增项目的开发,村镇建设的规划和宅基地的审批,大型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 五、村民委员会接受村民议事会的检查、监督。每年年终,应将本年度财务收支、企业承包、土地承包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情况等向村民议事会汇报,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求在村内主要街道予以公示。 六、村民议事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主持。 七、村民议事会要建立健全各种资料表册,做到各种活动有记录,各项决策有记录,好人好事有记录,意见建议有记录,决策的执行情况有反映,并要将有关资料整理入档。 九、议事会成员误工由村委会负责按时记工,工资年终一次结算付清。 村民议事会成员 主任:陈长盛 成员:胡伟江李鑫华李集为肖丙芬陈买娥黄秋平黄阳贤贺子生何华明付辉林付甫仁李孟贤李红雄李定坪陈雄飞周凤初

村民议事会章程

村民议事会章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新庄则村村民议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民议事会的议事决策,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 第二章村民议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村民议事会实行结构制,由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社长、各社有议政能力的代表(20-50)人组成村民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召集人。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第四条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 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村民议事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就本村各项工作进行咨询,并了解其具体情况。 (二)建议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村民意见、建议提出村民议事会议题。 (三)表决权。参与村民议事会会议,对议题进行表决。 (四)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议决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积极参加会议。 (二)监督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向村民议事会反馈。 (三)经常性联系村民和村民代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在村民议事会议上反馈。 (四)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决议,并积极宣传、教育和引导村民贯彻执行。 (五)村民议事会成员为自治组织义务岗位,不享受任何报酬和待遇。 第三章村民议事会的职责 第八条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基础上,负责收集议题。

村民议事会章程92115

村(居)民议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居)民议事会是在党的领导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而成立的村级自治组织,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村(居)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自治事务的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居)民会议授权事务,协助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会议和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本组事务。 第三条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政策法规。 第四条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应有利于推进和保证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五条村(居)民议事会工作,应体现村(居)民自治,符合本村实际和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第二章村(居)民议事会的职责

第六条村(居)民议事会职责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授权,向全体村(居)民负责。向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村民小组户主代表会议对村民小组会议负责,接受村(居)民监督。 第七条讨论决定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定期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居)民的意愿和要求。 第十条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居)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和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居)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促进村(居)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第十三条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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