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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初筛实验室相关工作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相关工作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相关工作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工作制度

1、本实验操作人员必须经省艾滋病初检技术培训学习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样本的采集、保存制度;样品的运送处理制度;遵守实验室操作、检

验结果的报告处理和保密、实验室污染物废弃物以及工作人员防护消毒隔离制度。

3、积极参加上级实验室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4、必须参加省临检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5、未尽事宜按科室实验室按科室工作制度和相关管理条例执行。

HIV抗体检测程序及其流程

1、血液标本验收合格后,用初筛试剂进行检测,如呈阴性反应,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

2、初筛检测结果呈阳性反应的标本,须进行重复检测。复检时用两种不同的初筛检测试剂复测;

3、如两种试剂复检结果均呈阴性反应,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如均呈阳性反应,或有一份阳性,该标本需送上级实验室加以进一步证实。送检时应将重新采集的该受检者血液标本和原有血液标本一并送检。

4、检测结果的判定和处理

对HIV抗体阳性者应做好咨询、保密和报告工作。对HIV抗体阴性者,如近期有高危行为如性乱史、吸毒史、受血史,或有急性流感样症状等情况,为排除窗口期的可能,建议每3个月复查一次,连续2次。对HIV抗体可疑的对象要做好咨询和随访工作。

5、、反馈与报告程序

(一)初筛检测中发现HIV抗体阳性反应的标本,应尽快(城区一般要求在48小时内,农村要求在96小时内)将血样连同原始实验资料(包括厂家批号、试剂种类、有效期,如ELISA实验应附上阴性、阳性对照值,Cut off值及样品OD值)和送检化验单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初筛中心实验室,再转送确认实验室,或直接送至HIV抗体确认实验室。送检化验单必须由初筛实验室一名直接实验操作人员和一名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负责人员签名。初筛实验室不得向受检者宣布初检阳性反应结果;

(二)做好标本收集与检测登记工作,每月5日按统一表格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HIV抗体初筛中心实验室报告检测情况,如无HIV抗体中心实验室,则直接向省级HIV抗体确认中心报告。

HIV检测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

(二)不得在实验室内喝饮料、吸烟、吃食物和化妆打扮等;不得在实验室内会客;

(三)实验室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可将私人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四)工作时,要戴手套、穿工作衣和隔离衣,操作时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并戴上新手套;

(五)不要用戴着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六)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物品和器具;宜用不易破碎材料制品;禁止用口吸任何物质;

(七)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消毒,如用消毒液清洗后要干燥20分钟以上;操作时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平时要保持环境整洁;

(八)工作完毕,脱去手套后洗手,再脱去工作衣,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九)遇有意外事故,应立即处理并分别以口头和书面报告上级部门。如工作人员皮肤被刺伤,可以用流动水局部清洗或用刺激性较轻的含氯消毒剂浸泡皮肤创口;样品或检测试剂溅入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冲洗,溅入嘴内,先吐出残留的液体后,用水反复漱口;

(十)遇有高危的意外事故发生,除进行局部处理外,同时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包括对其随访、HIV检测、休息并暂时离开原岗位3个月,按医嘱服用抗HIV药物进行预防。

HIV实验室物品消毒处理制度

(一)血液标本置于合适容器内,加盖盖紧后运送,切勿污染盛器外部。如果盛器被污染,要用消毒液消毒。也可将血样置于有盖的塑料管内,外面套上塑料袋,封口,连同送检单一并运送,有血液外溢时,立即用消毒液消毒;

(二)各种试剂和化学品均应贴有标签,放置于合适的位置,实验台上不放置不必要的物品。任何测试用的样品和试剂不宜置于桌面或架子的边沿,以防滑落打破,污染环境。一旦污染,先在污染区外周围倒入消毒液,逐渐向中心消毒处理。

(三)实验室所有垃圾,包括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和工作衣,置于专门污物袋内,经焚烧或有效消毒剂处理后丢弃,污染的非一次性工作衣应先消毒后再洗涤;

(四)所有用过的实验用品,尤其是血样管和血液标本先在实验室内消毒,再移出清洗,待消毒后再用;

(五)所有尖锐物品应置于不宜刺破的容器内,消毒后用合适的方法处理;

(六)常用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与病毒性肝炎消毒方法相同。

HIV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从事工作前必须进行HIV抗体和乙肝、丙肝等肝炎病毒标记物的检测;

(二)每半年进行一次HIV抗体的复检,并保留血样一年以上;

(三)遇有意外事故,接触者应在接触当时、接触后6周、3个月、6个月及12个月各采血检查一次;(四)患有皮肤疾患,尤其有皮肤溃烂、破损情况要及时诊治。

HIV实验室操作技术要求

一、样本的采集

(一)血液是最常见的样品,包括血清、血浆和全血,有时用唾液或尿液作测试样本。样品采集应按试剂盒说明书要求采集。(二)采血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采血用一次性注射器,谨慎操作,防止发生刺伤皮肤和造成外界污染。血样如即时用,可存于普通冰箱,如要长期保存,则置于一200C及以下。如用滤纸采样,则手指或耳垂局部消毒严格按常规进行,在刺破皮肤后,迅速把滤纸沾上,切勿让血液滴落在其他物体表面造成污染。采血后要待血样干燥后再包装送检。如要置于低温,将滤纸放进塑料袋,可以长时间保存。滤纸上的血量,一般直径为6.3毫米的圆点滤纸血样相当于10微升全血或5微升的血清。

二、样本的运送

样品从一个实验室转送到另外一个实验室,必须是血清或血浆,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能用全血,且须置于带有盖帽的试管内,防止样品流出,试管上应有明显的标记,标明种类、姓名、地区、时间或原有的编号。将试管放入专门带盖的容器内,容器的材料要易于消毒处理,在所放试管周围上下均垫有软性物质,以免碰碎,容器外标有HIV检测专用字样。如果路程较远或者气候炎热时,盛有样本的容器应置于40C以下运送。送样同时需附送验单。如有特殊情况,对个别样品进行复测,可以用特快专递形式投寄,但盛样品的试管,必须包扎好,保证不会破碎、溢漏。如果为滤纸标本,置于塑料袋后再放入特快专递投寄。

三、样本的处理

(一)对从其他实验室送来的样品,注意检查并注明其送检单与标本记录的符合、样品管破损、溢漏情况。如有溢漏应立即将尚留存的血样移出,并对管壁和盛器消毒。要检查并记录样品的质量有无严重溶血、细菌污染、血脂过多以及黄疸等情况。如经过某些临床治疗可导致样品自发荧光的,不能供荧光方法测试用。

(二)对实验室自己采集的样品,最好将血液先自然存放1-2时后,再用3000rpm离心15分钟,吸出上清液备用,如在几天内检测可放在2-8℃冰箱中,如要贮存,则置于-20℃的低温冰箱内。

四、样本的加量和稀释

严格按照每种试剂说明书规定加样量和稀释度操作,不能擅自更改,要做到准确地取样、加样和稀释。加样器刻度必须标化,包括移液器、刻度吸管和机械吸液管,尤其移液器一定要高质量的,要随时测定其容量精确度。加样要小心,不要使吸头碰着了酶标板(或细胞板)孔上的包被抗原或抗体层。一般均应先加入样品稀释液后再加入样品。为保证加样的准确,加入稀释液、酶抗体、底物等均应以多孔道加样器为主,使用时要注意防止吸头间的交叉污染。

五、血清制品的检验

目前市售的各类诊断试剂主要适合于人血清或血浆样品,而血制品如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VIII和IX等均为浓缩制品,检测方法与直接采集人血测定有别,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六、样本测试时的其他条件

要严格按照各厂家试剂盒说明书操作,包括试剂加量、洗涤次数、保温(温育)反应时间、显色时间、读数时间、阴、阳性对照状态、仪器设备稳定性等。如ELISA法(俗称酶标法),必须用仪器测定,不能目测。测试时,必须按规定波长测试。要随时掌握仪器的正确性。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1、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应立即先用肥皂,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3、皮肤针刺伤、切割伤、咬伤等出血性损伤,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部位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然后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再用0.5%碘伏、70%酒精、0.2%-0.5%过氧乙酸、3%双氧水等消毒创面。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图

HIV初筛实验室相关工作制度样本

HIV初筛实验室工作制度 1、本实验操作人员必要经省艾滋病初检技术培训学习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样本采集、保存制度;样品运送解决制度;遵守实验室操作、检 验成果报告解决和保密、实验室污染物废弃物以及工作人员防护消毒隔离制度。 3、积极参加上级实验室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4、必要参加省临检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5、未尽事宜按科室实验室按科室工作制度和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HIV抗体检测程序及其流程 1、血液标本验收合格后,用初筛试剂进行检测,如呈阴性反映,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 2、初筛检测成果呈阳性反映标本,须进行重复检测。复检时用两种不同初筛检测试剂复测; 3、如两种试剂复检成果均呈阴性反映,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如均呈阳性反映,或有一份阳性,该标本需送上级实验室加以进一步证明。送检时应将重新采集该受检者血液标本和原有血液标本一并送检。 4、检测成果鉴定和解决 对HIV抗体阳性者应做好征询、保密和报告工作。对HIV抗体阴性者,如近期有高危行为如性乱史、吸毒史、受血史,或有急性流感样症状等状况,为排除窗口期也许,建议每3个月复查一次,持续2次。对HIV抗体可疑对象要做好征询和随访工作。5、、反馈与报告程序 (一)初筛检测中发现HIV抗体阳性反映标本,应尽快(城区普通规定在48小时内,农村规定在96小时内)将血样连同原始实验资料(涉及厂家批号、试剂种类、有效期,如ELISA实验应附上阴性、阳性对照值,Cut off值及样品OD值)和送检化验单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初筛中心实验室,再转送确认实验室,或直接送至HIV抗体确认实验室。送检化验单必要由初筛实验室一名直接实验操作人员和一名中级技术职称以上负责人员签名。初筛实验室不得向受检者宣布初检阳性反映成果; (二)做好标本收集与检测登记工作,每月5日按统一表格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HIV抗体初筛中心实验室报告检测状况,如无HIV抗体中心实验室,则直接向省级HIV抗体确认中心报告。

艾滋病检测点制度(参考Word)

三十六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1、在安排工作人员的进入实验室区域时,要根据其工作种类和所涉及的生物试剂,对实验室环境做好安全检查。 2、进入HIV或其他生物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必要时带防护眼镜,以防污染暴露的皮肤和衣物。不用带手套的手触摸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 3、实验人员正在进行实验操作时,禁止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 4、实验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禁止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感染性材料之后,脱去手套洗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实验室内不许进食、喝水、抽烟、擦拭眼睛、化妆和储藏食物。 7、如接触物传人性危险大,可戴双层手套(两副)以增加保护。操作时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并戴上新手套。 8、实验室的柜厨或冰箱内不允许储藏食物。 9、严禁用嘴吸加样或取样,必须使用移液器来操作实验室的所有液体。 10、利器处理需严格按照利器处理规范进行。

11、实验操作中,有感染性物质溅出后,对工作面必须及时消毒。对大量溅出的浓度高的传染物在清洁之前应用1%次氯酸钠溶液浸泡,然后戴上手套擦净。 12、对用于病原体消毒的消毒剂需要有标记。 13、感染性废弃物在移出实验室(或一次性处理)之前,必须高压灭菌消毒(121℃,15磅,30分钟)。 14、每次检测工作完毕,要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工作台面应当用0.1%~0.2%次氯酸或含氯消毒溶液消毒。用消毒液消毒后要干燥20min以上。 15、需要在实验室以外消毒的材料必须放在坚固的、不渗透的密闭容器进行转运。做好实验室内部的防鼠防虫工作。 三十七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 (一)、个人防护及保健 1、防护服 (1)艾滋病实验室应为每个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包括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平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实验室清洁区内专用存放处。 (2)离开实验室是,应脱去防护服。每次穿过的污染的防护服应及时放入污衣袋中,待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 (3)当含有HIV的液体(样品或病毒培养液)及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防渗透(如塑料)围裙。

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1 / 13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

【hiv初筛实验室培训】HIV初筛实验室管理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培训】HIV初筛实验室管理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管理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本实验室艾滋病初筛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检测工作,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特指定本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HiV初筛实验室。 3.人员组成:本实验室由三名参加过省疾病控制中心HiV初筛检测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人员均具有2年以上从事病毒性疾病血清学检测工作经验。人员承担负责人为一名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并获得了省疾病控制中心HiV初筛检测技术培训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4.HiV初筛实验室为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省批的二级生物实验室。 5.管理制度 5.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卫生人员服务守则与工作原则; 5.2,坚持不歧视原则,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关系,关心他人; 5.3,做好合格和规范的预防艾滋病传播的宣传工作; 5.4,严格执行《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遵照本实验室的相关SoP文件工作;

5.5,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工作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 5.6,不得在实验室内喝饮料,抽烟,吃食物和化装等,不得在实验室会客; 5.7,实验室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可将私人用品和无关用品带入实验室; 5.8,工作时,要戴手套,穿工作服,操作时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并戴上新手套; 5.9,不要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5.10,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物品和器具;宜用不易破碎材料制品;禁止用口吸任何物品; 5.11,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本实验室的质量管理控制程序规则;做好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工作;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无误,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5.12,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消毒,如用消毒液清洁后要干燥20分钟以上;操作时要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平时要保持环境整洁; 5.13,工作完毕,脱去手套后洗手,再脱去工作服,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5.14,遇到以外事故,应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妥善即使处。 6.相关文件 6.1,样本的采集,接收登记和处理

江西省艾滋病筛查实验室验收管理规定江西省卫生厅印发

江西省艾滋病筛查实验室验收管理规定江西省 卫生厅印发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江西省艾滋病筛查实验室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艾滋病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的管理,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和《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设置要求 1、人员要求 至少3名医技人员组成,其中应有一名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卫生技术职称人员。负责筛查试验的技术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从事病毒性疾病血清检测工作经验,接受过省级或省级以上艾滋病检测技术及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2、建筑要求 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对II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的各项要求。 (1)具备足够的空间,便于实验室安全运行、清洁和维护,并设置独立的工作人员办公室。实验室分三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每区应有明显标识,污染区面积不能小于16米2。 (2)实验室门应带锁并可自动关闭,并设有可视窗,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门上贴有符合要求的BSL-2实验室危险标志。 (3)实验室每个分区应设有非接触式水龙头及洗手池(水池深度应在30厘米以上),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设有冲洗眼睛的设施,必要时应有应急喷淋装置。

(4)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应使用专门的工作服并备有足够的一次性使用隔离工作服、乳胶手套、口罩、帽子和护目镜。在实验室入口处应设挂衣装置,个人衣物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在清洁区内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用品的设施,有条件的可设专用淋浴设备。 (5)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平整、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防滑,不得铺设地毯。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 (6)实验室中的厨柜和实验台应牢固。厨柜、实验台彼此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便于清洁。 (7)电脑打印机应设在清洁区,所有报告单和复检送检单应保持清洁。 (8)实验室内应保证工作照明,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必要时,重要设备如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 (9)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3、仪器设备要求 (1)实验室内必须按II级生物实验室(BSL-2)要求配备仪器设备,其中生物安全柜(CLASS II级)应安装于污染区。生物安全柜的背面、侧面离墙的距离宜保持不少于15-30厘米的检修距离,顶部也应留有不少于30厘米的空间。 (2)配备艾滋病筛查试验所需设备,至少包括全自动酶标仪和洗板机,加样器(仪)、普通冰箱、低温冰箱(-20℃)、离心机、恒温水浴箱、高压蒸汽灭菌器、污物处理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实验室恒温设备等(实验操作时室温应保持于20-25℃)。 (3)实验室中所使用的酶标仪、温度计和移液器,必须经同级或上级计量认证部门定期检测校准,以保证检测质量。 4、实验室安全防护和职业暴露预防要求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 信息管理制度 一、管理对象 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 二、管理目的 规范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信息资料管理程序,提高信息管理质量。 三、管理要求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每月5日将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3、各级医疗机构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和个案信息调查,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要求及时填写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认真核对各类原始登记与记录,确保相关报表信息符合逻辑、完整、准确。 5、县妇幼保健院汇总、审核各医疗机构的月报和个案卡上报到市妇幼保健院。 6、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医护人员 职业暴露及防护工作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工作规范)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及资质认定工作规范

1 目的 为规范我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明确资质认定的范围和形式;保证资质认定工作规范及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和准确,提高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可供全省各级验收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和评审员使用。也可供各类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在申请资质认定准备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参考。 3引用文件及技术资料 1)《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2)《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3)《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 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 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2:2006/ISO 15189:2007)》 7)《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下发<湖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相关操 作规程及检测工作记录(试行)>的通知》 4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类型:分为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两类,后者包括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三种。

5 组织管理 5.1湖北省卫生厅是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资质认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和发证工作。 5.2各级验收工作组 5.2.1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省验收工作组”)设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质量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全省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筛查中心实验室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安排初审,对已完成初审的初筛实验室安排现场评审。 5.2.2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市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市级验收工作组”)负责受理本辖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安排初审,对已完成初审的艾滋病检测点安排现场评审。 5.2.3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县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县级验收工作组”),负责受理辖区内艾滋病检测点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安排初审。 5.3 评审组 5.3.1 评审员管理 5.3.1 评审员的基本条件:从事艾滋病相关管理人员;从事与艾滋病检测相关的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热爱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工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者。 5.3.2 评审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5.3.2.1 熟悉《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实验室生物安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相关制度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相 关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一、艾滋病自愿咨询室设在单独的场所,提供保密性咨询,有关资料要用保密文件柜保存。 二、咨询室环境安静舒适,室内张贴工作制度、保密制度、注意事项等,并备有宣传资料、安全套和有关咨询登记表。 三、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的咨询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较好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交流能力。 四、咨询员在从事咨询服务前,须接受艾滋病咨询培训后上岗工作。 五、HIV筛查实验室必须是依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评定认可的。 六、规范管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资料。

一、咨询环境安静、无打扰、能够做到保护隐私。 二、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记录与求询者个人识别特征有关的信息。 三、咨询资料(登记表、化验单等)均应存放在能加锁的柜子内,专人保管;需录入的信息资料由咨询员在专用计算机上操作,并做好计算机信息资料的管理与上报工作。 四、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接受对有关求询者感染情况的调查。 五、未经求询者同意不得将其姓名、检测结果和有关个人、家庭、工作、治疗、求助、转介等情况透漏给他人。 六、在咨询门诊(室)的环境布置、咨询过程、检测报告、转介服务、档案记录和计算机信息等各个管理与服务环节中未做好保密,泄露隐私,对求询者造成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VCT)注意事项 一、所有检测结果必须认真核对、妥善保管,由接诊医生或咨询员向求询者告知。 二、不能将HIV抗体检验单(无论结果如何)随意放在化验室由求询者自取。 三、阳性检测结果必须经确认检测后,方可当面告知本人。四、如果求询者曾经做过检测前谈话,应认真复习谈话的资料。如果求询者没有进行检测前谈话,在通知检测结果前应先对求询者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 五、向求询者传播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并鼓励其改变高危行为,降低感染风险。 六、通知阳性检测结果时,应有两名咨询员在现场,对求询者的心理反应要积极应对,必要时可提供职责范围内的转介服务。 七、对不确定结果的咨询,要向求询者解释造成的可能原因,建议一定时间后再次复查,同时提供在等待复检期间预防艾滋病的基本技能。

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

HIV抗体初筛实验室SOP文件 适用部门:检验科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 1— 实验室工作制度 (1) HIV标本采集与接收登记制度1-?— 艾滋病实验室保密制度................................................................................................ — 2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常规消毒清理工作制度2—?— 差错事故处理制度........................................................................................................ - 3 —报告单签发审核制度................................................................................................... - 3 -设备管理制度................................................................................................................ - 4-试剂管理制度................................................................................................................ — 4-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5-?—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方案5 -?— 第二部分标准操作规程...................................................................................................... — 8 - 第二章样品采集与处理........................................................................................... —8-第二章标准操作程序8 —?- 一、北京金豪...................................................................................................... —8 — 二、上海科华生物................................................................................................. — 9 — 三、英科新创...................................................................................................... — 10- 第三章结果报告与注意事项.................................................................................... - 12—第三部分设备SOP文件13—?- 一、多功能自动酶标仪RT—2100C................................................................... -13- 二、KHB ST-36W洗板机16-?— 三、电热恒温水箱18 —?- 第四部分流程图........................................................................................................... -20- 一、HIV抗体筛查流程图20-?- 二、暴露级别得评估.................................................................................................. — 21 -附件:血清加样表22-?-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实验室工作制度 1.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各种仪器设备要安装适当,器皿试剂摆放整齐,标志清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基本标准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基本标准 (一)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及艾滋病筛查实验室。 1、人员条件 至少由3名医技人员组成,其中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人员至少1名。负责筛查试验的技术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从事病毒性疾病血清学检测工作经验,接受过省级以上艾滋病检测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2、建筑条件:实验室或检测区域应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应符合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要求。 3、仪器设备条件 配备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所需设备,至少包括酶标读数仪、洗板机、普通冰箱、水浴箱(或温箱)、离心机、加样器(仪)、消毒与污物处理设备、实验室恒温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和生物安全柜。 (二)艾滋病检测点。 1、人员条件:至少由2名经过艾滋病检测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的专业人员组成。 2、建筑条件:需有艾滋病检测区域或专用实验台,能开展简便、快速检测。 3、设备条件:需配备快速试验所必须的物品,包括普通冰箱、消毒与污物处理设备、一次性消耗品、安全防护用品。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职能 包括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设在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可设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 1、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职能。 (1)负责职责范围内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根据需要可开展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配合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做好个案调查、登记等随访工作。 (4)负责对职责范围内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的技术指导;协助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2、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职能。 (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筛查试验,根据需要可开展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当地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或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当地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或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4)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艾滋病检测点职能。 (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筛查试验。 (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当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或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 (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当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或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 (4)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相关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信息资料收集、管理及逐级上报制度。 2.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3.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 4.省妇幼保健中心每年汇总上报我省本年度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分析报告,并上报国家妇幼保健中心。 5.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记卡留存备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数据 的收集和上报制度 1.本制度依据。。。制定,适用于全省所有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和治疗的医疗保健机构。 2.所有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和治疗的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在相关门诊、住院部、检验科建立检测、咨询登记本和阳性孕产妇专用登记本。 2.按照《关于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管理工作通知》的要求,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

并于每月定期报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3.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汇总后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和“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并逐级上报,于每月定期报至省妇幼保健中心。 4.对全省所有医疗保健机构检测发现艾滋病感染确诊孕产妇/婚检妇女和梅毒感染、乙肝阳性确诊孕产妇后,须于24小时内电话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逐级上报至省妇幼保健中心,并于5日内填写并上报个案登记卡。 5.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记卡通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报告。 6.在数据收集过程中,信息要符合逻辑、完整、准确、及时。纸质报表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字迹清楚,填报人应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做好项目各种信息数据、表卡的留存、保密工作,不得向社会公开。 艾滋病和梅毒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制度 一、本制度依据。。。制定,适用于全省所有。。机构 一、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应加强孕产期保健及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CD4+T淋巴细胞、病毒载量及其他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安全助产等服务。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3、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 2、从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和艾滋病病人诊断、治疗及管理工作的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3、咨询者在咨询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咨询室,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咨询者的隐私权。 5、当感染者个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出现矛盾,保密工作必须与医学道德准则和有关的法律条文一致。 6、医疗卫生机构违返上述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HIV筛查实验室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 3、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私自干私活。 4、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及时做好各项检验结果记录,自觉抵制不良之风。 5、识大体,顾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不背后议论,搬弄是非。 6、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科室整洁,安静、大方。 7、HIV筛查实验室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各项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是保证工作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分工职责明确,事事有人负责,立足本职,团结互助,相互协调,保证各项任务的胜利完成。 2、HIV筛查实验室由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 3、牢固树立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思想,在工作中必须加强检查和复查制度,以保证血液质量及医疗安全。 4、交接工作必须认真负责,须核对实物和记录,对工作一般情况、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应进行具体交待,否则,发生问题由交班人负责。 5、职工临时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工作委托给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否则,发生问题由原担任该项工作者负责。

6、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在未熟悉和掌握工作前不能独立工作不能顶岗位,在确能掌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 7、建立HIV筛查实验室专用的精密仪器和重要设备专责岗位制,其他人不得任意使用。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操作,不可擅自乱改设置。 8、凡是一物多人使用的,除共同负责外,应指定一人为该岗位责任制负责人,负责指导正确操纵,定期安全检查,经常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转,该负责人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和有害设备安全的行为。 9、人员职责分工: 每日正班人员负责样品的采集,接收,执行检验任务,做好检验记录,填报检验数据,签发报告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副班人员负责协助正班人员做好实验室的所有日常工作,并负责对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验报告的复核、发放,结果的解释,实验室室内消毒以及每日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检验资料的归档保管(计算机)工作。 三、标本管理制度 (一)、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艾滋病检测最常用的样品是血液,包括血清、血浆和全血。唾液或尿液有时也可作为测试样品。常用的血液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方法如下: 1、血清样品采集和处理 (1)、用一次性注射器(或真空采血管)抽取一定量静脉血,室温下自然放置1 2h,待血液 凝固、血块收缩后再用3000r/min离心15min,吸出血清备用。 (2)、如用滤纸片采样,则手指或耳垂局部严格按常规进行消毒,在刺破皮肤后,迅速把滤纸片沾上,切勿让血液滴落在其它物体表面造成污染。采血后要待血样干燥后再包装送检。 2、抗凝血样品采集和处理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程序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程序 1.目的:为HIV实验室各技术人员规范实验安全操作程序, 保证检测技术人员人身生物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HIV实验室技术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4年5月31日颁布,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 233-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2002-12-03发布,2003-08-01实施。 4 实验室安全防护 4.1 个人防护及保健 艾滋病实验室所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4.1.1 防护服 4.1.1.1 艾滋病实验室应为每个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包括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平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实验室清洁区内专用存放处。 4.1.1.2 离开实验室时,应脱去防护服。每次穿过的污染

的防护服应及时放入污衣袋中,待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 4.1.1.3 当含有HIV的液体(样品或病毒培养液)及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防渗透性的(如塑料)隔离衣。 4.1.1.4 当发现防护服已被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4.1.2 艾滋病实验室应配备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安全防护眼镜及冲洗眼睛的装置。 4.1.3 艾滋病实验室应配备实验室专用的工作鞋,鞋面覆盖足背,鞋底防滑。 4.1.4 个人保健 4.1.4.1 高标准的个人保健对于减少感染的危险性很重要。皮肤受损、患病都会增加感染的危险。皮肤的任何伤口和擦伤都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4.1.4.2 进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长的带刺的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4.1.4.3 进入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如果接触物传染危险性大,则应戴双层手套和防护眼镜。 4.1.4.4 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去隔离衣,并洗手。 4.1.4.5 严禁在艾滋病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4.2 实验室管理要求 4.2.1 建立安全制度 4.2.1.1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建筑和设施的安全性应符合

艾滋病防治科保密制度

XXX 艾滋病保密制度 一、严格遵守艾滋病疫情有关规定.公布本地的艾滋病疫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 二、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个人资料属保密范围,未经本人同意,个人不得公开和泄密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个人及家庭情况。违反规定,由泄密者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三、艾滋病实验室HIV确认报告属于个人隐私,不得泄漏,艾滋病检测结果列为机密级资料管理。 四、从事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咨询、诊断、治疗及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有关信息。 五、本科室艾滋病资料由专人保管。 六、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查阅艾滋病疫情有关资料。

XXX 检验科登记制度 1.各种检验结果是我们科学研究的第一手资料,可回顾性总结检验质量、数量,为临床提供科研数据。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健全登记制度。 2.设立以下登记本: 血常规、大小便、输血、淋病、结核、免疫、生化等检验结果登记本。 各种贵重仪器每日运行情况记录本。 化验单发送登记本及特殊标本收集登记本。 3.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登记,结果准确、清楚、完整。 4.违反上述规定者,从重处罚。

XXX艾滋病咨询管理制度 一、咨询员应按照有关表格记录咨询内容,并开具化验单;检测员将检测结果记录到化验单上,再由咨询员将检测结果记录到所对应的记录表上。 二、认真记录和填写表格,保持完整性。一般应包括咨询内容和检测结果,并及时保存在抽屉中。 三、HIV记录和报告资料均由科专人管理,对于涉及到个人的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四、每年将HIV资料分类装订成册,保存HIV资料的档案柜应加锁。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查询和索取VCT记录资料,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公开求询者的资料。 XXX

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

HIV抗体初筛实验室SOP文件 适用部门:检验科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1 - 实验室工作制度- 1 - HIV标本采集与接收登记制度- 1 - 艾滋病实验室保密制度- 2 -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常规消毒清理工作制度- 2 - 差错事故处理制度- 3 - 报告单签发审核制度- 3 - 设备管理制度- 4 - 试剂管理制度- 4 -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5 -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方案- 6 - 第二部分标准操作规程- 8 - 第二章样品采集与处理- 8 - 第二章标准操作程序- 9 - 一、北京金豪- 9 - 二、上海科华生物- 10 - 三、英科新创- 11 - 第三章结果报告与注意事项- 12 - 第三部分设备SOP文件- 14 - 一、多功能自动酶标仪RT-2100C- 14 - 二、KHB ST-36W洗板机- 16 - 三、电热恒温水箱- 18 - 第四部分流程图- 20 - 一、HIV抗体筛查流程图- 20 - 二、暴露级别的评估- 21 - 附件:血清加样表- 22 -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实验室工作制度 1.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各种仪器设备要安装适当,器皿试剂摆放整齐,标志 清晰,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2.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时一律穿制服,保持衣帽整洁,试验过程中应专心致志、 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闲谈,保持实验室安静,下班离开实验室前要检查并关好水、电、门、窗等,注意实验室安全。 3.认真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仪器设备应定期保养,有温度记录,检测标 本的保存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4.实验室不得放置与测试无关的物品,水、温、湿度、光照、防震、防尘、防 噪声等,环境必须符合实验室的工作要求。 5.实验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措施,并定期检查保养。 6.对不同属性、品种和含量水平的试样,应有足够的试验区域,予以分离检验, 尤其是已知具有生物危害的试样必须分离检验。防止损害工作人员健康和污染环境。 7.与检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外单位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在办公室接待。 8.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现场和用品,对染菌带毒的器具废弃物应严格 进行消毒无菌处理。 9.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用餐和进食。 HIV标本采集与接收登记制度 1、采样前和接收标本时应核对病人身份,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采血时应戴好手套、帽子、口罩。 3、HIV标本采集应建立详细的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送检单位、病人姓名、 门诊号、数量、种类(血清)、送样者、接收者或采集者。 4、采集后,应将HIV样本单独分装,勿与其它项目共用。

艾滋病信息保密制度

艾滋病信息保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管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个人隐私以及艾滋病疫情信息安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应遵循保密原则,严格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不随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姓名、身份、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2、除卫生行政部门已公布的疫情信息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未公布的艾滋病疫情信息向外泄露(包括发表论文、申报成果、培训教学等),更不得擅自向媒体公布。 3、妥善保管涉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不随意暴露于公共和公开区域。 4、对所使用或保管的工作电脑安装杀毒软件,并经常更新杀毒,不随意安装有安全隐患的软件。使用各类移动储存介质(U 盘、移动硬盘)前,先查杀病毒。不用自带电脑处理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数据。 5、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一旦发生泄密事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汇报本单位领导,不迟报、谎报或瞒报。 6、单位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不当行为造成的泄密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艾防工作制度 1、明确职责、确定任务、细化指标、团结协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氛围。 2、抓好工作的协调运转,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规范。 3、制订年度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月有工作安排,阶段工作和专项工作有总结,半年、全年各总结一次,并按时上报。 4、做好艾滋病防治物品的管理工作,做到发放物品有登记、账物相符。 5、做好自查和辖区督导工作,了解本辖区内艾滋病防控工作的进展情况,深入各村屯(社区)开展各项防控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指导。 6、定期对村医开展培训,指导村级做好艾防知识宣教工作。 7、与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艾滋病防控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8、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9、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主要高危人群。完成本辖区内艾滋病毒感染者/ 艾滋病人的随访、干预、建档、配偶HIV 抗体检测工作,动员孕产妇接受HIV 咨询检测。 10、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开展并完成各 艾防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当地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进村入户开展艾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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