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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病案首页(2012)

新版病案首页(2012)
新版病案首页(2012)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医疗付费方式:□住院病案首页

健康卡号:第次住院病案号:

姓名性别□ 1.男 2.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年龄国籍

(年龄不足1周岁的)年龄月新生儿出生体重克新生儿入院体重克出生地省(区、市)市县籍贯省(区、市)市民族

身份证号职业婚姻□ 1.未婚 2.已婚 3.丧偶4.离婚 9.其他现住址省(区、市)市县电话邮编

户口地址省(区、市)市县邮编

工作单位及地址单位电话邮编

联系人姓名关系地址电话

入院途径□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其他

入院时间年月日时入院科别病房转科科别

出院时间年月日时出院科别病房实际住院天

门(急)诊诊断疾病编码

出院诊断疾病编码入院

病情

出院诊断疾病编码

入院

病情

主要诊断:其他诊断:

其他诊断:

入院病情: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疾病编码

病理诊断:疾病编码

病理号

药物过敏□1.无 2.有,过敏药物:死亡患者尸检□ 1.是 2.否血型□ 1.A 2.B 3.O 4.AB 5.不详 6.未查Rh □ 1.阴 2.阳 3.不详 4.未查

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责任护士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编码员

病案质量□ 1.甲 2.乙 3.丙质控医师质控护士质控日期年月日

手术及操作编码

手术及

操作日期

手术

级别

手术及操作名称

手术及操作医师切口愈

合等级

麻醉方式麻醉医师

术者Ⅰ助Ⅱ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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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院方式□ 1.医嘱离院 2.医嘱转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

3.医嘱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

4.非医嘱离院

5.死亡9.其他是否有出院31天内再住院计划□ 1.无 2.有,目的: 颅脑损伤患者昏迷时间:入院前天小时分钟入院后天小时分钟

住院费用(元):总费用_ _(自付金额:)

1.综合医疗服务类:(1)一般医疗服务费:(2)一般治疗操作费:(3)护理费:

(4)其他费用:

2.诊断类:(5)病理诊断费:(6)实验室诊断费:(7)影像学诊断费:

(8)临床诊断项目费:

3.治疗类:(9)非手术治疗项目费:(临床物理治疗费:)

(10)手术治疗费:(麻醉费:手术费:)

4.康复类:(11)康复费:

5.中医类:(12)中医治疗费:

6.西药类:(13)西药费:(抗菌药物费用:)

7.中药类:(14)中成药费:(15)中草药费:

8.血液和血液制品类:(16)血费:(17)白蛋白类制品费:(18)球蛋白类制品费:

(19)凝血因子类制品费:(20)细胞因子类制品费:

9.耗材类:(21)检查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22)治疗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23)手术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10.其他类:(24)其他费:

说明:(一)医疗付费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浅谈电子病案首页书写的具体问题及分析

浅谈电子病案首页书写的具体问题及分析 发表时间:2016-11-15T15:50:05.997Z 来源:《医药前沿》2016年11月第32期作者:左伟[导读] 电子病案中的病案首页是病案信息的综合反映,浓缩了整份住院病案中最重要的内容。 (江苏省常州市妇幼保健院病案室江苏常州 213003)【摘要】电子病案中的病案首页是病案信息的综合反映,浓缩了整份住院病案中最重要的内容,现通过我院电子病案首页填写中三部分信息的核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总结,并提出电子病案首页内容质量管理的改进措施,期望推动电子病案首页内容的持续改进,进而达到更高的质量要求,更好的为我院医疗管理、医疗统计、临床研究等提供重要的原始数据,从而体现医院的管理质量、医 疗水平。 【关键词】电子病案首页;医院信息系统;问题;质量管理【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6)32-0397-02 电子病案是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电子病案系统作为临床信息系统的核心部分,同时也是医院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和产物[1-2]。电子病案中的病案首页是病案信息的综合反映,浓缩了整份住院病案中最重要的内容,电子首页书写内容的质量直接影响了医疗、医院统计、医疗管理和临床医学研究中的重要原始数据,因此正确填写病案首页是住院患者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内容。 电子病案的发展提高了医疗活动效率,节约了有限的医疗资源,控制或减少了医疗的消耗,它拥有众多的优势,但对于电子病案首页来说,最主要的优势在于它提供了智能化的服务[3],包括智能化的输入、智能化的提示、各种临床指导、各种临床知识库等。其中智能化输入和提示功能,在电子首页的完成过程中自动完成了部分填写,如:实际住院天数的自动生成、抢救成功次数的自动生成、质控日期的自动生成、住院费用的自动提取等;提醒了医生部分填写错误及时改正,如:当患者为未成年人,出院诊断出现产科诊断时提醒不符合;当患者为成年人,出院诊断出现新生儿诊断时提醒不符合;当女性患者出现男性疾病时提醒不符合等。电子病案首页的填写从病案编码员的手工录入转变为医生填写生成,这个转变在提高双方效率的同时还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 现通过首页三部分信息的核查对我院电子病案首页填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1.基本信息 首页的基本信息项目即患者身份证明资料,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口地址、联系人、电话、婚姻等。 常见问题:(1)身份证号的漏号、错号以及患者拒绝提供空缺,(2)婚姻状况已婚未婚选择不严谨;(3)由于曾用名、小名的使用习惯,同音字的不异区分导致登记姓名和身份证上姓名不符;(4)由于流动人口常住地址和户口地址的填写不符合、不详细、不准确;(5)联系人姓名、电话填写错误。 分析:这些基本信息的填写不准确不客观,(1)直接影响住院患者的信息查询检索;(2)影响患者司法、保险、报销;(3)影响地段妇保所产妇新生儿的登记;(4)影响恶性肿瘤患者信息的上报;(5)影响医院随访工作的正常进行。 2.医疗信息 首页的医疗信息项目众多,包括入出院日期、入出院科别、门急诊诊断、入出院诊断、手术操作、药物过敏、病理诊断、损伤中毒外因、各项诊断符合情况等。 常见问题:(1)入出院日期填写完整但时间不精确,特别是24小时入出院患者;(2)由于我院产科待产和产休病区分开,产科病人均转科一次导致出院科别易填写错误;(3)出院诊断分主要诊断、其他诊断,主次诊断的选择不准确导致填写顺序的混乱;(4)出院诊断名称填写不具体,如:“子宫阔韧带平滑肌瘤”省略为“阔韧带肌瘤”;(5)出院诊断名称填写错误,如:“新生儿黄疸”错填“黄疸”、“妊娠合并糖尿病”错填“糖尿病”;(6)出院情况的选择不准确,如子宫、卵巢癌症患者全切术后症状消失但功能受损,应记为好转;(7)主要手术操作的顺序选择错误,有些医生根据旧习惯按照日期顺序填写,不与主要诊断相符;(8)手术切口等级、手术级别填写错误,如:“会阴侧切术”是一级手术二级切口错填为二级手术;(9)损伤中毒的外因时有漏填,主要集中于妇科病人的避孕环嵌顿、断裂等,以及产科病人外伤入院;(9)医院感染漏报导致医院感染名称漏填。 分析:医疗信息的填写是首页填写中最重要的环节,(1)主要诊断的选择错误影响医疗质量统计各项报表的准确性;(2)会导致单病种医疗费用之间的差别十分明显,即影响按病种付费的医保住院患者的费用;(3)从而进一步影响医院管理者或卫生管理部门的决策;(4)手术级别、切口级别的错误,出院诊断填写不完整、错误都会影响疾病分类编码的准确性;(5)影响着病案资料的检索利用和共享。 2.其他信息 首页中的其他信息包括费用信息、付款方式、随诊情况、尸检情况、病案质量、血型输血、医护人员的签字等。 常见问题:(1)质控护士易漏签字:电子病案首页的填写完成后打印工作由医生完成,往往质控护士就漏签。(2)出院方式选择错误,如:病人由于个人原因要求签字出院,这属于自动出院应归于非医嘱出院等。 分析:(1)质控医生、质控护士需要谨慎的把好签字关,如有漏签字将影响个人考核,造成首页缺项扣分。(2)费用信息各项虽然不用人工输入,但付款方式应细心选择,以免造成病人报销的麻烦。(3)出院方式得根据出院记录的描述仔细填写。 总结:病案首页的内容主要是由医生采集,疾病诊断及手术操作也是由医生确定或直接操作,也就是说医生对病案首页的填写及质量负有全部责任[4]。因此电子病案系统虽然帮助医生更便捷的填写了病案首页,但上面提到的常见问题还是需要医生严格按照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要求,根据《病历书写规范》一书中的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及要求来填写。其中最关键的两点在于(1)主要诊断的选择:主要诊断指对身体健康危害最大、花费医疗精力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针对我院实际特别注意,产科的主要诊断是指产科的主要并发症或伴随疾病,产科患者必须优先选择产科诊断。(2)出院诊断的填写顺序基本原则是:主要治疗的疾病在前、未知或陈旧性情况在后;严重疾病在前、轻微疾病在后;本科疾病在前、他科疾病在后;一个复杂疾病病因在前、症状在后。由于目前医疗改革研究的重点是相关疾病诊断分组(DRGs),即每一组别的费用限定,这种按病种收费的管理依据、统计依据就是疾病分类,因此以上两点特别提出[5]。

2016年广东省新版病案首页(综合医院版)

2016年广东省新版病案首页(综合医院版)

医疗机构紫金县蓝塘中心卫生院 (卫生机 构(组织)代码:) 医疗付费方式:()住院病案首页 健康卡号:第次 住院病案号: 姓名性别 ( ) 1.男 2.女出生日 期年月日年龄 (Y/M/D) 国籍民族新生儿出 生体重克新生儿入院体重克 出生地省市县(区) 籍 贯省(区.市) 市 身份证号职业 婚姻 () 1.未婚 2.已婚 3.丧偶4.离婚 9.其他 现住址省市县(区) 电话邮编 户口地址省市县(区) 邮编 工作单位及地址 单位电话邮编 联系人姓名关系地址 电话 入院途径 ()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 其他病人来源 入院时间年月日时入院科

别病房转科科别 转科1. 年月日时转科 2. 年月 日时转科 3. 年月日时转科 出院时间年月日时出院科别病房实际住院天 门(急)诊诊断疾病编码门(急)诊医生 出院诊断疾病编码 入院病情 有 临床 未确定 情况 不明 无 主要诊断: 其他诊断: 病例分型()A一般 B急 C疑难 D危重临床路径病例() 1.是 2.否抢救次成功次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疾病编码 病理诊断:病 药物过敏()1.无 2.有,过敏药物: 死亡患者尸检()1.是 2.否 血型() 1.A 2.B 3.○ 4.AB 5.不详 6.未查 Rh () 1.阴 2.阳 3.不详 4.未查 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住院医师 责任护士进修医师实 习医师编码员 病案质量() 1.甲2.乙3.丙质控医师质控护士质控日期年月日 手术及 手术及 操作名称 手 术 手术及操 作医师 切 口 择 期 麻 醉 麻 手术 及

新版本本病案首页费用项目分类及说明.doc

v1.0可编辑可修改1、新版首页收费代码及说明 项目代码说明 住院费用(元): 自付金额:0 1. 综合医疗服务类: 1 各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费 用 ( 1)一般医疗服务费:11 包括诊查费、床位费、会诊费、营养咨询等 费用。 中医辨证论治费:111 参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 修订项目( 2007年)执行 中医辨证论治会诊费:112 ( 2)一般治疗操作费:12 包括注射、清创、换药、导尿、吸氧、抢救、 重症监护等费用 ( 3)护理费:13 等级护理费用及专项护理费用 ( 4)其他费用:14 病房取暖费、病房空调费、救护车使用费、 尸体料理费等 2. 诊断类: 2 用于诊断的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费用 ( 5)病理诊断费:21 病理学有关检查项目费用 ( 6)实验室诊断费:22 各项实验室检验费用 ( 7)影像学诊断费:23 透视、造影、 CT、磁共振、 B超、核素扫描、 PET等影像学检查费用 ( 8)临床诊断项目费:24 包括有关内镜检查、肛门指诊、视力检测等 项目费用 3. 治疗类: 3 ( 9)非手术治疗项目费:31 无创手段进行治疗的项目产生的费用。包括 高压氧舱、血液净化、精神治疗、临床物理

治疗等。 临床物理治疗费:311 利用光、电、热等外界物理因素进行治疗的 项目产生的费用,如放射治疗、放射性核素 治疗、聚焦超声治疗等项目产生的费用。 ( 10)手术治疗费:32 有创手段进行治疗的项目产生的费用。包括 麻醉费及各种介入、孕产、手术治疗等费用。 麻醉费:321 手术费:322 4. 康复类: 4 康复治疗产生的费用。包括康复评定和治 疗。 ( 11)康复费:41 5. 中医类(中医和民族医医疗服务) 5 利用中医或民族医技术和方法进行治疗产 生的费用 ( 12)中医诊断:51 参照《非营利性服务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中 第四部分“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 ( 13)中医治疗:52 中医外治 : 521 中医骨伤 : 522 新版首页收费代码及说明 针刺与灸法 : 523 参照《非营利性服务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中 第四部分“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 中医推拿治疗 : 524 中医肛肠治疗 : 525 中医特殊治疗:526 ( 14)中医其他 : 53 中药特殊调配加工:531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2012)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15/30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七)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八)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九)籍贯:指患者祖居地或原籍。

2016年广东省新版病案首页(综合医院版)

医疗机构 紫金县蓝塘中心卫生院 (卫生机构(组织)代码: ) 医疗付费方式:() 住 院 病 案 首 页 健康卡号: 第 次住院 病案号: 姓名 性别 ( ) 1.男 2.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龄 (Y/M/D) 国籍 民族 新生儿出生体重 克 新生儿入院体重 克 出生地 省 市 县(区) 籍贯 省(区.市) 市 身份证号 职业 婚姻 () 1.未婚 2.已婚 3.丧偶4.离婚 9.其他 现住址 省 市 县(区) 电话 邮编 户口地址 省 市 县(区) 邮编 工作单位及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联系人姓名 关系 地址 电话 入院途径 ()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其他 病人来源 入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入院科别 病房 转科科别 转科1. 年 月 日 时转 科 2. 年 月 日 时转 科 3. 年 月 日 时转 科 出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出院科别 病房 实际住院 天 门(急)诊诊断 疾病编码 门(急)诊医生 出院诊断 疾病编码 入院病情 有 临床 未确定 情况 不明 无 主要诊断: 其他诊断: 病例分型()A 一般 B 急 C 疑难 D 危重 临床路径病例() 1.是 2.否 抢救 次 成功 次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疾病编码 病理诊断: 病理号 疾病编码 药物过敏 ()1.无 2.有,过敏药物: 死亡患者尸检()1.是 2.否 血型 () 1.A 2.B 3.○ 4.AB 5.不详 6.未查 Rh () 1.阴 2.阳 3.不详 4.未查 科主任 主任(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责任护士 进修医师 实习医师 编码员 病案质量 () 1.甲2.乙3.丙 质控医师 质控护士 质控日期 年 月 日

电子病例书写规范完整版

电子病例书写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

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的业务监管 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 (三)具备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 (四)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 (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2013年版》、《》、《》适用于电子病历管理。 第八条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数据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电子病历信息有效共享。 第九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相应

2012年中医住院病案首页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医疗付费方式:□中医住院病案首页

说明:(一)医疗付费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修订印发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1〕 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 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中医诊断按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编码 执行,西医诊断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中医药行业管理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

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 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 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 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 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 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 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 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 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 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 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 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 足1个月的天数,如 “2 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 个月又15天。 (七)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 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 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出生体重指 15 30

电子病历基本内容

电子病历基本内容 1、根据患者就诊流程及临床诊疗工作特点,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 2、门(急)诊电子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首页、门(急)诊病历记录、门诊健康体检记录、医学检验资料、医学影像检查资料、门诊电子处方、知情同意书、诊断证明书等。 3、住院电子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检查资料、医学检验资料、体温单、医嘱单、各类知情同意书、护理记录、住院健康体检记录、各类医学证明书等。 第一章门(急)电子病历要求 1、门(急)诊电子病历首页可由患者个人信息数据库自动生成。包括患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在患者再次门诊就诊时,能够更新患者信息(如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等)并留有历史记录。 门诊病历记录页面楣栏处应注明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和病案号。 2、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医疗机构名称、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等。 复诊病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医疗机构名称、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 3、门诊健康体检记录应当包括医疗机构名称,体检时间,简要病史,内科、外科、五官等系统体格检查情况,化验及辅助检查结果,体检结论及健康建议,相关医务人员数字认证签名等。 4、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录入抢救记录。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2012)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2012)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十六)联系人“关系”:指联系人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参照《家庭关系代码》国家标准(GB/T4761)填写:1.配偶,2.子,3.女,4.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5.父母,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7.兄、弟、姐、妹,8/9.其他。根据联系人与患者实际关系情况填写,如:孙子。对于非家庭关系人员,统一使用“其他”,并可附加说明,如:同事。 (十七)入院途径:指患者收治入院治疗的来源,经由本院急诊、门诊诊疗后入院,或经由其他医疗机构诊治后转诊入院,或其他途径入院。 (十八)转科科别:如果超过一次以上的转科,用“→”转接表示。 (十九)实际住院天数:入院日与出院日只计算一天,例如:2011年6月12日入院,2011年6月15日出院,计住院天数为3天。 (二十)门(急)诊诊断:指患者在住院前,由门(急)诊接诊医师在住院证上填写的门(急)诊诊断。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为提高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促进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为医院、专科评价和付费方式改革提供客观、准确、高质量数据,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第四条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临床版ICD-10和临床版ICD-9-CM-3。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 第八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九条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出院诊断包括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并发症和合并症)。 第十条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原则上应选择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第十一条主要诊断选择的一般原则 (一)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二)以手术治疗为住院目的的,则选择与手术治疗相一致的疾病作为主要诊断。 (三)以疑似诊断入院,出院时仍未确诊,则选择临床高度怀疑、倾向性最大的疾病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四)因某种症状、体征或检查结果异常入院,出院时诊断仍不明确,则以该症状、体征或异常的检查结果作为主要诊断。

新版住院病案首页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住院病案首页 医疗付费方式:□健康卡号: 第次住院病案号:

说明:(一)医疗付费方式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

电子病例书写规范图文稿

电子病例书写规范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应用管理,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其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保存和管理等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门的技术支持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具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 历的业务监管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 (三)具备电子病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 (四)具备对电子病历创建、修改、归档等操作的追溯能力; (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2013年版》、《》、《》适用于电子病历管理。 第八条电子病历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数据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电子病历信息有效共享。 第九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十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可以使用电子签名进行身份认证,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采用权威可靠时间源。 第三章电子病历的书写与存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病历书写,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2011后版病案首页及填写说明书

实用文档

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附件2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

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 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月”代表患 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七)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15 30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增加内容

新旧版病历书写规范不同之处 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增加: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的行为。(特指是一种行为) 增加: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极端负责的精神”改为“认真负责的精神”。 增加: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病历书写应当…………规范(2010年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增加内容) 去除原第8条中“(抢救记录)详细记录患者初始生命状态和抢救过程和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有关资料”。 眉栏项目增加“病区”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增加内容)或近亲属、关系人(增加内容)签字。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删除原“词素中的数字一律使用汉字,双位以上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增加:异常检验或检查结果应用红笔在报告单上方标注。实施电子病历后,能支持检验或报告单满页打印者,可将检验报告单分门别类按照报告时间顺序满页打印。 表格式病历条款增加“包括护理的各种表格”。 第二章病历的格式与内容 第一节门(急)诊病历 【门诊初诊】 删除:急危重患者应注明就诊时间(详细到时分)(2010年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已明确要求所有时间记录均应详细到时、分) 患者在其他医院所做的检查,因注明医院名称和检查日期,增加:检查项目、报告单号、结果。 删除:急危重患者门急诊记录要求。 增加: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及休息证明应记录在病历中。 门诊病历、住院证可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原为圆珠笔书写)。 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增加内容)及持续时间。 病史:增加伴随症状、体征。 初步诊断:需写出本次就诊的初步诊断(增加内容)。如不能诊断明确,可写“╳╳症状或体征原因待查”(增加内容)。 增加: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增加:收住院病人写明收住院科室。 增加:医师签名,字迹应清楚易认。 【门诊复诊】 增加:主诉:可写“╳╳疾病复诊”或书写主诉。 在同一医疗机构内(增加内容)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生应请上级医师会诊。 增加:诊断:对上次已确定的诊断及补充的新诊断一并列出。(原规范上次已确定的诊断

最新病案首页书写规范模板

医疗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医疗付费方式:□住院病案首页 健康卡号:第次住院病案号: 姓名性别□ 1.男 2.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年龄国籍 (年龄不足1周岁的)年龄月新生儿出生体重克新生儿入院体重 克 出生地省(区、市)市县籍贯省(区、市)市民族 身份证号职业婚姻□ 1.未婚 2.已婚 3.丧偶4.离婚 9.其他现住址省(区、市)市县电话邮编 户口地址省(区、市)市县邮编 工作单位及地址单位电话邮编 联系人姓名关系地址电话 入院途径□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其他 入院时间年月日时入院科别病房转科科别 出院时间年月日时出院科别病房实际住院 天 门(急)诊诊断疾病编码 出院诊断疾病编码入院 病情 出院诊断疾病编码 入院病 情 主要诊断:其他诊断: 其他诊断: 入院病情: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疾病编码 病理诊断:疾病编码 病理号 药物过敏□1.无 2.有,过敏药物:死亡患者尸检□ 1.是2.否 血型□ 1.A 2.B 3.O 4.AB 5.不详 6.未查Rh □ 1.阴 2.阳 3.不详 4.未查 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责任护士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编码员 病案质量□ 1.甲 2.乙 3.丙质控医师质控护士质控日期年月日

手术及操作编码 手术 及操作 日期 手术 级别 手术及操作名称 手术及操作医师切口 愈合 等级 麻醉 方式 麻醉 医师 术者Ⅰ助Ⅱ助 / / / / / / / / 离院方式□ 1.医嘱离院 2.医嘱转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 3.医嘱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拟接收医疗机构名称: 4.非医嘱离院 5.死亡他 是否有出院31天内再住院计划□ 1.无 2.有,目的: 颅脑损伤患者昏迷时间:入院前天小时分钟入院后天小时分钟 住院费用(元):总费用_ _(自付金额:) 1.综合医疗服务类:(1)一般医疗服务费:(2)一般治疗操作费:(3)护理费:(4)其他费用: 2.诊断类:(5)病理诊断费:(6)实验室诊断费:(7)影像学诊断费: (8)临床诊断项目费: 3.治疗类:(9)非手术治疗项目费:(临床物理治疗费:) (10)手术治疗费:(麻醉费:手术费:) 4.康复类:(11)康复费: 5.中医类:(12)中医治疗费: 6.西药类:(13)西药费:(抗菌药物费用:) 7.中药类:(14)中成药费:(15)中草药费: 8.血液和血液制品类:(16)血费:(17)白蛋白类制品费:(18)球蛋白类制品费:(19)凝血因子类制品费:(20)细胞因子类制品费: 9.耗材类:(21)检查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22)治疗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23)手术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10.其他类:(24)其他费: 说明:(一)医疗付费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

广东省新版病案首页

医疗机构 (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医疗付费方式:□住院病案首页 健康卡号:第次住院病案号:

4.贫困救助 5.商业医疗保险 6.全公费 7.全自费 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 (二)凡可由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的,住院病案首页中可不填写“住院费用”,但必须按首页的费用分类提供电子数据。

附件1 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由22位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包括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13位机构属性代码。机构代码由行政区划(6位)、经济类型代码(2位)、卫生机构(组织)类别代码(4位)和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位)四部分组成。卫生机构(组 例:某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47000000-1,行政区划码为440103,经济类型为国有,机构类别为综合性医院,属非营利性医院,则卫生机构(组织)代码为47000000144010311A1001。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医保号”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性别:对未知性别,性别不单纯为男或女的,按照身份证或户口簿上体现的社会性征填为男或女。 (七)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实际年龄。大于1岁的用“Y+周岁”表示,不足1岁大于1个月的用“M+月份”表示,不足一个月的用“D+天数”表示。如28岁写为Y28,3个月的婴儿写为M3,18天的新生儿写为D18。 (八)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九)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完整版)病案首页填写规定

病案首页填写规定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修订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的要求,结合 医院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病案首页项目内容分工 (一)患者基本信息部分: 1?依据患方提供的信息由门急诊医师在门诊填写电子住院证时填写,并打印出住院证由患方签字确认。 2?若患者入院(或岀院)后需补充或修改患者相关信息的,患方须填写《患者基本信息补 充(修改)申请单》,经病区主管医师、主管护士同意并签名后,持申请单到病案科审批同意后盖章,并将申请单归入病历,病案科复印出院病历后,修改相关信息,在修改处加盖病案复印章以示修改。 (二)医疗项目部分:由经治执业医师填写,质控医师核对,在患者岀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三)住院费用项目部分:由财务部门在患者岀院后24小时内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归入患者住 院信息。 二、病案首页填写基本要求 (一)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完整。所填写的内容必须依据住院病历中的相关内容。 (二)不得空项:病案首页中所有栏目必须填写,有内容的填写内容(有可选项者必在其中选一),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一”。 女口: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一”。 三、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患者基本信息部分 1?“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我院诊治的次数。 2?病案号:指我院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我院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3?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岀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 (1)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 (2)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 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 2 15/30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 个月又15天。 (3)从岀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岀生日为第0天。 4.地址: (1)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2 )籍贯:指患者祖居地或原籍。 (3)现住址:指患者来院前近期的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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