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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论文

金融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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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考核答题纸

(2014 -- 2015 学年第 1 学期)

课号:课程名称:金融法阅卷教师:

班级: 13金融3 学号:姓名:朱婷成绩: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及价值取向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在金融领域中的法律法规得到了有效地调整,使之变得更为规范。滞后的金融法会严重限制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阻碍金融业创新融合的步伐,只有不断更新金融法,结合实际情况对其做出修改才能利于金融行业的发展。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国家金融法律体系的纲领和主线,是金融法律精髓的完美体现,显示出金融法律的根本意义。它影响了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建设的方向。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决定金融法的价值取向,随着全球经济化的影响,金融法的价值取向也在不断变化中。

关键词:金融法;法律体系;基本原则;价值取向

一:引言

在21世纪,法治的社会环境下,更加规范的金融法保障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从2011年开始,我国根据国情出台了一系列保护高低端市场的试行措施,创新发展了新型的金融消费保护体系。但是整体来看,我国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要完善的地方还很多。因此根据国情,金融法不断调整规范,制定出贴合实际情况的法律法规。

二、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是各项金融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建设金融法律体系的基础,它不仅仅可以弥补金融立法的漏洞,也可以为金融执法和司法活动提供指引方向。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体系法律法规的健全,我们可以看出金融法有以下四种基本原则:

1.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以促进经济发展原则

稳定货币币值可以促进经济发展,这是很多国家和地区发展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根据我国中央银行法规定可以知道,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就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可以说此目标就是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想要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就需要做到货币制度的独立和统一。货币制度的独立就是货币政策的发布和执行都不能与其他政策相混淆,必须做到独立,货币在发放过程中需要与财政发行和政府信用独立区分开。货币制度的统一是指有关货币的发型和管理都统一归人民银行管理。

坚守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来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则,就可以确保在货币的发行时、金融活动开展时、监督管理金融时以及调控金融时,都能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因此,最根本的目标就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只有在币值稳定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发展经济,加快社会前进的步伐。因此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以促进经济发展原则是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2.保护金融安全以及保证运行效率原则

由于金融业涉及货币资金的融通,所以面临的风险是非常复杂多样的,可以说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这其中面临的风险有很多,比如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法律风险等等。风险的隐患存在,就会影响到金融行业的发展,更进一步影响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的安定秩序。所以保护金融业的安全是重中之重,如何防范和抵御金融风险是当下需要研究考虑的问题,只有更有效更迅速地预防和解决这一问题才能保障金融业的安全,杜绝金融危机的爆发。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金融的安全已经得到更全面的保护。在立法上,建立健全金融法律体系,完善法律法规的指定,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安全的环境;在执行操作上,对金融的监管一刻不能松懈,要加大金融监管的力度,采用更科学有效的监管措施;在守法上,金融机构

本身要做到严于律己,内部控制和各项金融活动都必须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操作,谨慎前行;在对外上,面对国际化的发展,金融对外开放必须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的发展,立足于国家主权和安全,在对外的金融活动中要做到严格监管。

市场经济发展离不开效率二字,没有效率经济发展缓慢,效率是金融安全的目的,金融安全是效率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此在保护金融安全的同时也需要确保金融市场运行效率。保护金融安全以及保证金融运行效率原则是金融法基本原则之一。

3.保障金融机构内部投资者的利益原则

结合我国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可知,在法律法规中,和金融机构相比,在金融机构内投资者权益保护上显得较为弱势。这里所指的投资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购入金融工具融出资金的所有个人和机构,包括存款人。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没有投资者的出资就相当于让金融交易成为空谈,一旦投资者的权益受不到全面的保护,那么金融资金想要更迅速的融通必然成为纸上谈兵;其次,我国金融机构投资者大多为小型金额个人投资者,这类投资者由于自身一人力量薄弱,缺乏获得可靠信息的渠道以及判断金融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更能带动个体户进行投资,发扬了金融法一视同仁的精神理念,同时个体户也是消费者,他们的权益也应当得到消费者保护法的维护;然后,大多数金融工具所具有的流通性决定了投资者的不特定性和广泛性,所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不仅仅是保障了金融业的稳定也是保障了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最后,投资者不光仅仅只是投资者,他们也是金融业一支强有力的监督队伍,保障了投资者的权益也就是为了能够让投资者更好的监督金融市场的发展,让金融市场操作更加规范透明。因此,保障金融机构内部投资者的利益原则是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4.结合国情吸取其他市场经济国家金融立法原则

市场经济是属于外向经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来外资金涌入国内市场,我国的金融业也会有跟过机会参与到国际化的金融合作中。因此,一方面我国的金融立法要借鉴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法律,取其精乎去其糟粕,大胆试用新颖科学的做法,采用国际金融立法的通例,培养发展外向型的金融市场;另一方面不能脱离实际,盲目吸取国外的金融业发展措施,要结合国家实际国情进行斟酌,从维护国家主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方向出发,对外债、外汇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同时对我国对外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各项活动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三、金融法的价值取向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自由化趋势迅速发展,证券、保险、信托及衍生金融业务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方向。我国金融业目前仍然实行分业经营模式,不适应国际金融业的新变化,在未来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境地,因此未来的中国想要获得生存和发展,必然需要突破原先定制的分业经营的条条框框,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发展提供空间。这样不仅仅适应了国家发展潮流,也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新活力。因此,在清楚明了的金融业发展趋势环境下,金融法价值取向的研究更加有意义。

金融法价值取向的实现方法是:

1.金融政策法律化

在法治社会,政策基本上都是通过法律的形势来制定和实施的,尤其是金融政策,世界上各个国家都已经趋向于法律化。金融政策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政策,是方便调控宏观经济的手段之一,其本质仍然是宏观经济的管理行为。虽然中央银行法对金融政策的目标和使用工具都做了规定,但是在如何使用金融工具达到金融政策目标方面并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在法治社会,金融政策本身就具有很少的法律规范。因此金融政策的法律化显得至关重要,何为金融政策法律化,就是指将实施金融政策时和准则一同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标准化,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缩小中央银行在操作金融政策中的自由裁量权。虽然根据实际情况而言,中央银行在制定和实施金融政策时不可能完全依照法律法规办事,但是在宏观经济运行方向上以及金融政策的自由裁量权上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措施,避免出现金融政策滥用导致经济动荡的局面。

2.金融监管法制化

随着金融业务的综合化提高了金融行业之间的风险,因此监管金融业发展,控制风险成为当务之急,必须将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变得法制化。首先,需要支持统一管理体质下的分业监管。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随着社会发展,我国金融业已经出现了全新形态的金融集团,这类多元化集团并没有经过法律规范化,突破了分业监管的限制。因此为了适应国情发展,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当统一分业监管,加强监管信息的共享。其次金融监管需要统一的金融监管立法。最后,金融监管立法需要确保安全和效率齐头并进,统一发展。保护金融安全绝不是唯一的目标,监管的同时也需要做到提高效率,权衡监管成本和收益,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效率浪费,促进金融业的不断创新和竞争力。

3.金融法规国际化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步伐,金融法不能只适用于中国,还需要和国际上的金融法接轨。各个国家的金融法有着其独到的特点,国家与国家之间金融法可以相互互补,相互比较、相互促进。中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程度已经从技术层面转变为制度层面的开放,不再仅仅只是和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挑战,而是在法律制度中金融法的国家化进程加快。

四、结语

金融法作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保障了金融业的发展,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金融法的更新也要及时,为了更好地贴合金融业发展趋势,也为了中国经济日益昌盛,金融法的创新发展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谢根成.关于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建设的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8(02)

[2]王元龙.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新潮流与我们的抉择[J].经济学动态, 2009(10)

[3]夏斌.由分野混业经营到金融控股公司的思考[J].国际经济评论, 2010(12)

国际金融法结课论文

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内容摘要】证券市场国际化是当今世界金融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如何适应和促进这一进程,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立法和实践的重要课题之一。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许多国家证券立法的宗旨之一,也是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必须重视的核心问题,中国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过程中面临许多法律和制度上的问题,本文主要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对国际和国内的立法和实践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国际化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一、证券市场国际化及其表现 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资金以证券形式在国际间自由流动,即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在国际范围内的自由化,原来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成为世界性证券市场的一部分。①从证券市场本身所包含的内容来看,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应该包括投资者的国际化、筹资者的国际化、证券经营主体的国际化以及金融品种和金融制度的国际化。从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来看,证券市场国际化包括这样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国外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机构在本国发行证券和本国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发行证券,也即证券筹资国际化;二是外国投资者投资本国证券和本国投资者购买外国证券,也即证券投资国际化;三是本国法律对外国证券业经营者进出本国的规定和本国证券业向国外发展的有关规定,也即证券商及其业务的国际化。 目前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都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国际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世界各大证券交易所已拥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上市公司、各国竞相建立创业板市场、各国证券交易所寻求大联盟。2000年,纳斯达克上市的4829家公司中有429家外国公司;纽约交易所上市的2592家公司中有405家外国公司;伦敦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20%,外国公司的市值占全部上市公司市值的66%;其他市场外国公司的比例分别为阿姆斯特丹40%,布鲁塞尔42%,瑞士42%,新西兰34%。欧洲的巴黎、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三大交易所一直在寻求结盟;伦敦、法兰克福、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也在探讨合并;新加坡交易所与美国证交所的合作也在拟议之中。而中国的证券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受整个国际形势的影响,也呈现出了明显的国际化趋势。主要表现在B股的对内开放和证券投资基金业的逐步发展,现在加入WTO以后,这种国际化的进程必将大大加快。 证券市场国际化有利于在世界范围内有效的配置资金,使得资金稀缺者和投资市场稀缺者互通有无,从而促进各国经济的发展进而促进整个世界经济的共同繁荣。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需要严格和有效的立法和监管,从而避免盲目开放市场损害国家的金融安全和投资者的利益,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国际化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是一国证券立法和证券市场监管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过程中,交易的复杂性和证券欺诈的隐蔽性都在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要求就显得更为迫切。本文所称的中小投资者,既包括上市公司中的中小股东,也包括证券市场中的中小股民,采取比较广义的概念。 (一)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必要性 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是证券市场的生命之源。实际上一个股市是否能有持久的活力,是否能实现配置社会资源的功效,主要是看中小投资者是否活跃。②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 ①王开国着:《中国证券市场跨世纪发展思考》,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5页 ②陆郑重:“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有关法律制度的思考”,载《行政与法》2002年第9期

90后的创业案例

90后的创业案例 高学历、有想法、有能力的青年们,越来越多投入传统行业中门槛较低的“勤行”,开始对中国几千年来蔑视“引车卖浆之流”的 陈旧观念进行颠覆——这是餐饮创投领域激动人心的趋势,年轻创 业者们与互联网相结合,正在带来变革,激发创意。 曲博:“叫个鸭子”以后会成为一个外卖品牌 曲博认为,好品牌、好产品、好服务,这就是他们理解的互联网思维。 我在百度负责大事件及节日营销,在世界杯前期我们做了很多市场调研,因为一直在做人与服务的链接,当时就想策划一些跟人与 服务相关的活动,也了解了一些餐饮方面的市场。我有一个朋友上 一届世界杯的时候自己做了个酒吧,赚了不少钱,所以我觉得今年 是不是也可以自己做点事儿。 我之前学过厨子。我有一个叔叔是白洋淀人,他17岁开始出去 去湖南、湖北那去做生意,很擅长做烤鸭,但他对于单品的营销没 有太多的经验,我去跟他聊了聊这些东西,他很感兴趣然后就决定 一起做。正好我们有这样的资源和配方,跟几个朋友聊了聊大家觉 得还不错,于是开始做一些尝试。 当时除了鸭子也想过其他东西,比如羊肉串之类的。但羊肉串的问题是,如果不是现烤出来现吃就不好吃。北京烤鸭在外卖上有很 大的弊端——刚出炉的时候是最焦的。我们的产品跟它有一些差异,而且比它简单,不需要卷饼、蘸酱这些复杂的过程,拿起来就可以 直接吃;它还可以隔夜再食用,只需要简单的加热就可以。 在产品还没出来之前,我们就在秘密里做了一些推广,发现效果很不错。产品出来后,更多人开始关注我们。

我们跟黄太吉不太一样,黄太吉主要在线下铺设店铺,但我们不会,做的很轻。我们的做法就是自提或者外送,在店里可以直接设 置透明厨房。之前我们做外卖,后来发现很多单都送不过来,一是远,而是饭点的时候单比较密,也有很多顾客会说能不能直接去拿取,我们结合这样的需求开了一家自提点,就在黄太吉的店铺旁边。当时我也找赫畅聊了聊,赫畅当时是说想把那条街做成互联网思维 的一条街,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在鸭子制作这块,我们按照比例去调配料包,再统一送到工厂去腌制,腌制完之后就拿回来自己烤,由大厨控制火候。 现在我们大概每天能接到100只左右的订单,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是主要的传播渠道,未来可能会自己做一个官网。自提店开设了之后,一天的产能有400到500只。我们也在做鸭子周边的产品,比 如鸭脖子、鸭舌这些,这些出来之后,可以提高用户的黏性。 做所有东西产品肯定是最优先的一块。我们现在的回单量在60% 以上,基本上吃完了大多数人都会再吃,我们的微信一开始是个人号,5000往上就不能再加了,现在慢慢转向服务号。 现在我们还处于一个丰富产品的阶段,通过重复购买的顾客反馈进行产品迭代和完善,先抓住核心用户。未来我们也在想是不是可 以去建立一些顾客体系,比如说望京这一块,用户的点单量非常高,未来或许可以把这些人拉到一起做一些社交,包括线下可以在望京 去选出一个鸭王,让他就负责搜集这块区域的需求。 目前团队有28人,配送有10个左右,用户运营那有5个人,接下来还会继续招配送人员。我觉得顾客的第一手信息对我们来讲非 常重要,包括我们的服务T恤都有“鸭子走了”“跟鸭死磕”这样 的产品文化,有很多专门做配送的公司找到我们,但我们在前期都 没用,未来可能会考虑跟配送公司尝试着去合作。 我们前期主要专注做鸭子,在后期,“叫个鸭子”有可能成为一个外卖品牌。因为现在外卖的服务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以后“叫 个鸭子”有可能就是送个外卖的意思。

金融法专业方向

金融法专业方向 目录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介绍 (1) 第二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介绍 (4) 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5) 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 (12) 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16) 第六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略) (17)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介绍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3年9月,是一个以金融法律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机构。中心主要从事国内外的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货币市场监管和金融机构监管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同时为国内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金融法律培训和咨询。此外,中心还接受国际经济组织和国内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委托开展课题项目研究。迄今为止,已承担多项司法部、教育部和国家社

科基金、国土资源部等国家级和部委课题,并承担了世界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和组织委托的多项科研项目。 中心经常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学术机构、法律实务界共同举办金融法律学术研讨会。例如,1998年4月顺利举办“海峡两岸银行实务与法律研讨会”;1999 年11月与日本森综合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中日证券法律研讨会”;2001年5 月成功主办首届“北京大学金融法春季论坛”,2002 年 3 月与日本名古屋大学合作主办“北京大学金融法春季论坛及亚洲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监管国际研讨会”;2005年5月举办“2005年春季论坛公开讲座暨诺顿教授北京大学客座教授授予仪式”,等等。 除了项目研究和研讨会以外,自 1998 年起,中心与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等出版机构合作,定期出版《金融法苑》和其他学术专著。目前已出版了《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央银行法制》、《商业银行法务》、《金融法的“四色原理”》、《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犯罪学原理》、

金融法论文

从金融危机中谈国际金融法的缺陷 学院:商学院 专业:国际商务 姓名:王蕾 学号:2014814031 年级:2014级

科学技术进步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全球经济迅速发展,21世纪我们将面临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世界各国对外开放经济渐渐连成一体,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任何国家都不能脱离其他国家而生存下去,而伴随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是国际金融的全球化。近几年来,在国际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国际金融法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已经变成了国际金融全球化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国际金融全球化迅速发展这一新时期的背景下,国际金融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性发展,其对世界经济以及世界金融的影响越来越大。巨额的资金不断突破地域性的管制在全球进行转移,各类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在全球范围迅速扩张,跨国信贷和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国际金融市场竞争愈发的激烈,金融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核心,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体现为国际金融关系,这一切必然导致发生在某些重要国家的金融危机迅速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一定的压力与挑战。但是正是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的下,国际金融法的漏洞初见端倪。在新的形势下对世界金融危机的成因进行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救济治理金融危机的实践,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现行的国际上所运行的金融法,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已经严重滞后于金融、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发展的实况。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金融法暴露出众多的缺陷,存在着种种不足。 国际金融法是调整跨国金融关系的国际规范和国内规范的总称。其对象主要是国际金融,即在法律范围内对国际金融市场中的金融交易作出必要的规定,以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内容上,它涉及国际货币体系、资本跨国流动、各种融资交易、银行、证券等金融市场的监管。国际金融市场中的金融交易,依据其性质来划分,主要分为三个领域:国际支付系统领域,国际信用领域,国际金融投机领域,包括外汇走私交易以及国际洗钱活动等。此外,国际金融交易还可以依据交易的种类划分为三个领域:银行类的金融交易;证券市场类的金融交易;混合类的金融交易,包括各种衍生金融交易等。同时,国际金融法又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的国际贸易法和投资法息息相关。在现代跨国经济关系中,离开国际金融法所形成的秩序,各类国际贸易活动、投资活动和各种经济活动将难以合理、顺利地进行;而国际金融法的成熟和完善,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贸易、投资以及其它各种国际经济活动的方向和效率。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频繁出现金融危机。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到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尤其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迅速蔓延到整个世界,导致全球性的金融和经济危机,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标志着世界经济一轮黄金增长期结束,开始进入一个较长时间的

《金融法》期末考试试题

《金融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5×1分=15分) 1.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指的是() A.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2、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10% B、15% C、20% D、30% 3、下列不属于金融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证券 B、金银 C、财产 D、货币 4.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 A货币政策的决策机构B货币政策的执行机构 C货币政策实施的监督机构D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 5.中国银监会的法律地位是() 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C行政监管部门D行业协会 6.我国调整财产信托民事活动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是() A、《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D、《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业务规定》 7.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保险方应该() A、在第三者无力赔偿时,保险方才予以赔偿 B、在查明第三者尚未对投保方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方才予以赔偿 C、保险方不予赔偿 D 保险方先予以赔偿,然后取得代位追偿权 8.犯罪嫌嫌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金额较大的,处以()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 3年 B 4年 C 5年 D 6年 9.发现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应当由()依法对该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A中国人民银行B银监会C财政部D国家计委 10.下列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 A发行的银行B银行的银行C企业的银行D政府的银行 11.依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记载事项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12.一个买卖合同,既有人的担保,也有物的担保,当主合同的债权人行使担保权时,()。 A、采取物保优先的原则 B、采取人保优先的原则 C、二者没有先后顺序 D、债权人有选择权 13、下列不属于权利质押客体的是()。 A、汇票 B、公司债券 C、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D、商标权 14.金融市场按照融资的期限,可分为()

金融法体系的建立对金融安全的作用

金融法体系的建立对金融安全的作用 金融法论文独家整理范文10篇之第五篇:金融法体系的建立对金融安全的作用 摘要:金融安全关乎着国家经济发展的稳定性,保障金融安全对社会稳定发展至关重要。为了保障金融安全,国家相关部门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金融法,并逐步建立起金融法体系。该体系主要围绕金融法安全,出台和完善了我国的法律体系,对解决金融问题、保障金融安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金融安全;金融法律体系;金融风险; 一、金融安全概述 金融安全的概念就是金融行为活动中的安全,对外界因素的干扰具有抵抗性,也就是整个金融体系平稳运行。在金融经济学领域,金融安全问题是一个核心问题。在当今社会,金融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金融安全、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三者密不可分。 二、金融安全的相关影响因素 1. 内在因素分析 金融安全与国家经济实力密不可分。一个国家若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在国际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同时拥有丰富的行政资源与经济资源,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金融安全问题,当金融危机刚刚露出苗头时,就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稳定局面,化解金融危机。与此同时,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将金融危机的危害控制

到最小,防止其进一步扩大,这一切都归功于国家的经济实力。金融安全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国家金融体系的完善程度。金融体系为金融安全提供了理论制度保证,唯有完善的金融体系,并不断做到查漏补缺,才能及时发现金融安全问题,防控金融危机,避免出现金融不安全问题。 2. 外在因素分析 所谓外在因素,指的就是在国际金融体系中,一个国家所处的位置。倘若在国际金融体系中,一个国家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甚至发挥主导作用,那么可以说这个国家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就具备很大的影响力,那么其国家政策能够影响到国际金融市场,改变整个市场格局。最关键的是,当爆发金融危机时,能够调动各方资源,共同完成金融调控,进而控制、化解金融危机,保证不被其他国家掣肘,并能制定出更为国家化、更具稳定性的政策。此外,因为在金融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对国际游资具有较强的抗干扰性,可以保护自己国家的金融安全稳定,抵抗其他国家的金融问题对本国所产生的影响。 三、我国金融安全存在的问题 金融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我们国家的重视,我国致力于不断建立并完善金融法体系。该体系能够尽可能地解决国家金融安全问题,维持国家稳定。但是,我国的金融安全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1. 金融管理创新程度较低 无论在哪个领域,创新都可以为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这在金融行业也不例外。目前,我国的金融安全最大的弊端就是管理

民间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学院:广东警官学院 专业:法学 年级:2012级法学六班 学号:20123301140649 姓名:钟伯毅 民间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我国的“老大难”问题,而2011年3月到目前为止的温州民间借贷风波更是将中小企业融资推向了风口浪尖。在目前国家实行货币紧缩的大宏观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劣,贷款无门而致使资金链断裂,引发了一系列的中小企业倒闭潮;而另一方面,民间资本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但是高额的利息压力却使温州企业频现“跑路”老板。面对这些异常活跃的民间融资行为,相关部门在其运行规则、利率标准、风险防范等方面却往往监管不能到位,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面对接连不断的跑路风潮,我们该做哪些反思,民间资本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一、中国民间融资的现状: 中国民间融资的形式多种多样,百花齐放,主要形式有:1、个人之间民间借贷行为:农村和城镇居民为解决住房、子女上学、购买大件消费品等具有消费性质的民间融资。2、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间的民间借贷行为:此种借贷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少至几十万,多至上千万,其借款原因一般是流动资金短缺或是投资资金的缺少。3、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此种形式一般借款人和企业主有着熟人朋友或亲戚关系,利率要比银行高。 温州的民间融资风波。从2011年3月份到现在,江南皮革、三旗集团等温州当地的一些知名民营企业突然就人去楼空,之后媒体公开报道的失踪的温州业

主就达到了10多位。这一连串“跑路”事件的背后其实反映的是民企资金链断裂问题。温州素有民间资本晴雨表之称,此次接二连三地出现企业主失踪不禁引发一系列的思考,一直被猜测的民间高息借贷会不会因此出现崩盘?温州政府又将如何应对?中国的金融机制又将面临怎么样的发展与改革? 二、中国民间融资盛行的原因: 在当前的金融体系下,一方面,大型金融机构的融资门槛较高,且往往对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或者有政府背景的融资平台有着天然的偏爱,大部分的信贷资源给了他们。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企,由于受到规模、产权、信息、管理等诸多因素的限制,绝大部分根本无法指望从正规的银行机构中获得任何信贷额度。此外,由于官方对金融的严格监管,使得小型的、地区性的金融机构又有着诸多的政策限制,许多急需资金救命的中小企业,无法通过合法的主流金融体系获得资金。 三、民间借贷错综复杂,危险环生: 温州民间融资历来存在,而随着近年国家控制通胀、流动性不断收紧的影响下,民间借贷空前活跃,借贷利息一路疯涨。同时,民间借贷规模相比以前也明显增加;此外,民间融资涉及行业广泛,随着大量融资机构的产生,非法金融现象有所“抬头”,导致融资关系错综复杂,民间借贷险象环生。 第一,民间借贷规模庞大。民间借贷由于过高的利润,这个巨大的市场吸引着各路资金。总体来说,温州民间借贷资金来源涉及温州几乎每一个家庭和个人。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最新公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极其活跃,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目前温州民间借贷规模高达1 100亿元。庞大的民间资金客观上为温州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途径,但错综复杂的资金关系同时也埋下了高风险的隐患。 第二,民间借贷利率高。民间借贷市场利率差比较大,一般来说,普通社会主体之间的借贷利率可达到18%,小额贷款公司的放款利率为20%左右,而社会融资中介的利率则可达到40%左右。根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6月份,温州民间借贷利率已经超过历史最高值,一般月息3-6分,有的则高达1角,甚至1角5分,折合民间借贷综合利率水平为24.4%,折合月息超过2分,比2010年6月上升了3.4个百分点。

商法论文选题

?中世纪商法的启示意义 ?虚拟商人的工商登记问题研究 ?网络团购法律问题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的思考---《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评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强制执行问题研究 ?公司对外担保问题--《公司法》第16条的司法适用之争;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的裁 判规则 ?上市公司关联担保法律适用问题 ?公司高管薪酬问题的司法审查标准问题 ?企业之间资金借贷的法律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司法解散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公司高管人员注意义务的司法认定 ?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的行使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的思考---《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评析 ?瑕疵股权转让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相关条款之适用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强制执行问题研究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与公司治理问题解读 ?我国公司董事会治理中的问题及纠正 ?公司对外担保问题--《公司法》第16条司法适用问题 ?股东代表诉讼规则问题研究(前置程序、联合行使诉权) ?上市公司关联担保法律适用问题 ?公司高管薪酬问题的司法审查标准问题 ?企业之间资金借贷的法律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司法解散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有限合伙企业对特定债权人保护研究 ?公司股东名册研究 ?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监管制度研究 ?表见普通合伙人制度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论股东司法解散请求权的行使 ?有限合伙企业权力配置机制研究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法律问题研究 ?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研究 ?论董事民事责任的免除 ?我国上市公司并购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有限合伙企业的债权人风险控制研究 ?股东表决权信托的法律构建 ?法人格否认制度在一人公司中的应用 ?董事民事责任实现机制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分析—基于与公司比较的视角 ?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研究 ?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冲突与协调 ?论关联企业的公司法调整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与保护问题研究 ?论公司登记的法律效力 ?股份有限公司类别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

金融法论文

论信托业经营的法律定位和公平竞争进入“十二五”时期以后,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主线,我国经济社会开始全面转型。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我国信托业也需加快转变原有的业务模式,向专业理财机构战略转型,在这里信托业经营的法律定位和公平竞争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按照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律框架,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信托业享有完全独立于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业务专营权。但是,这种专营权逐渐被各种部门规章以“委托理财”之名打破,使非信托业事实上都享有了经营信托的权利,再加之信托业自身能力的限制,必然出现业务经营的困境,甚至不得不事实上违规经营。“委托理财”实质上是一种非纯粹信托或称准信托,是对现行法律的有意规避,是造成信托业困境和不公平竞争的主要根源。因此,必须明确信托的认定标准,给信托业经营一个合理的法律定位,实现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基本公平的竞争。 我国信托业恢复三十几年以来,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位,随着我国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相继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信托业经营的法律定位又开始模糊起来。最近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被严格限制开设证券账户的数量,信政合作业务由于受到财政部“担保禁令”的影响严重下降,银信合作业务被采取了严格控制措施等,使业界再一次关注我国信托业经营的法律定位与不同金融行业之间的公平竞争问题。本文试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此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我国的信托公司有权经营几乎所有的信托业务。我国的信托业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一样,也有自己专营的核心业务。并且,按照我国现行金融法的一般原则,某金融行业的核心业务,其他行业不得经营。按照我国现行金融法律体系和金融法的法理,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的专营业务,其他主体不得经营金融信托业务。但是,这种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公平竞争的局面却被此后出台的各种法规中规定的委托理财业务所打破,出现了各类金融机构都事实上可以经营信托业务,然而在名义上都不称之为“信托”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不仅使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业务竞争不再公平,更为严重的是它造成了我国

财务管理学期末论文

西南财经大学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初级财务管理学期末作业 浅谈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 姓名:张汉诚 学号:41206036 专业:法学 选课时间:上午 授课老师:江涛

通过一个学期对初级财务管理学的学习之后,从最开始对财务管理知之甚少到最后对财务管理有了一个整体性的认识。我认识到了财务管理的对象是上市公司,研究的是上市公司的筹资、投资、分配利润的过程,现在的财务管理理论结合了诸多经济学上的假设和学说,运用数学将公司做的财务活动进行一个量化的分析,最终使得财务活动的结果能够得到一个相对数的指标并且通过这个指标来指导公司做出相应的财务行为进而最终能够使公司获利,贯彻公司的经营理念。然而在当今市场经济中上市公司的数量不断的增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或是缺陷也不断的暴露出来,所以接下来笔者将尝试着论述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至今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金融市场的日趋成熟,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复杂。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为了实现最大经济效益,保障上市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加强上市公司预算管理、降低财务风险,实现财务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是当前学术界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上市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概述 1. 财务管理内涵 财务管理是指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对企业资产的购置(投资),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资本的融通(筹资),以及利润分配等诸多方面的管理[1]。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十分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简而言之,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就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公司财务关系的一项复杂的经济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理念 企业财务管理理念的形成,有助于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是企业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企业要形成正确财务管理理念,就必须要求财务管理者在处理财务管理工作时,具备较高水平的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并且能够与财务工作指导相结合。这样才能有利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在保障企业财务管理实施效果时,要充分考虑上市公司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遇到问题要灵活多变,时刻保持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努力做到积极解决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抓住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经营中的优势和积极作用。总而言之,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理念必须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其内外部管理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更新。这有助于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资本健康、稳步运行,提高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 3.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我们常将财务管理目标,称之为企业理财目标,它是指企业实施财务管理工作所要达到的根本目标,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目标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是检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合理性和方向性的重要标准[2]。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必须和公司发展的长远目标相一致,因此财务管理目标具有:层次性、多元性、可操作性等特点。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在企业规模上和科技含量上,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深入研究不难发现,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依然很低下,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落后的财务管理水平严重影响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具体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财务治理机制不完善 财务治理机制是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在财务管理机制上主要存在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内部人控制现象较为严重。比如企业的董事会并没有真正独立于股东和经理层,出现了董事会和经理在岗位上的重叠现象,这就直接导致了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被控制在少数几个人的手里;而所谓民主的股东大会成为一种形式和摆设,并没有发挥其正在的作用。二是缺乏约束大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相关机制,使得部分上市公司

浅析我国民间融资的法律监管

浅析我国民间融资的法律监管 长期以来民间融资的法律监管问题在金融法体系中长期没有得到重视。对比其他国家,距离监管的系统化、法治化还有相当一段距离。本文从分析我国民间融资的现状入手,发现主要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 标签:民间融资法律监管 1 我国民间金融法律监管的现状 我国政府对民间融资的政策转变经由了“限制”到“默许”再到“规范引导”这样一个过程。之所以有这样的转变是因为民间融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是与民间融资蓬勃发展相对应的融资法律监管体系迟迟没有建立起来。长此以往很多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民间融资方式得不到法律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纠纷或相关案件则会给全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2 我国民间金融法律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间融资作为一种非正规金融活动广泛存在于市场之中,与正规的金融活动受到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相比,民间融资没有得到法律法规及其它形式认可,但是出于市场经济主体资金需求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民间融资是一种必须的资金融通活动。目前,我国在民间融资法律监管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急需解决。 2.1 地位不合法 很久以来民间融资的概念争论仅存在于理论上,我国还未从法律层面上给予解释和规范。理论界对民间融资以非正规融资和非法融资加以区分,前者通常是对社会有益的,后者则对社会有害。但是二者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没有合法的主体地位。这会有两方面的不良影响:其一,民众出于对民间融资法律地位的顾虑,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其发展空间;其二,这种似是而非的性质使金融监管部门在进行金融监管时无从下手。有法可依是一切法制建设的基础,应尽快完成民间融资的立法工作,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2.2 落后的相关法规 现有的法律法规落后性体现在:①不适性。如: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是特定历史情境下的产物,其处理办法以取缔为主,而现在的经济环境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非正规融资已占主流,所以该办法已不适应现今的经济发展。②模糊性。如:《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无法有效区分非正规融资和非法融资,而只是简单的以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作为区分的标准,这样一来绝大多数的民间融资被披上了非法的外衣。

法学论文选题400例

法学论文选题(一)(一)民诉法方向 1. 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 2.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研究 3. 我国立案登记制的理论与实践 4.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5.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施行中的问题及解决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 6. 新型劳动用工形式中劳动者的法律保护 7. 过劳问题的法律规制 8.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9.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三)财税法方向 10. 基于纳税人生存权保障视角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 11. 房产税开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研究法学论文选题(二): (一)刑诉法方向 1.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证明职责 2. 论自行辩护 3. 论被害人的诉讼地位 4. 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5. 论司法解释的法律监督

(二)刑法方向 6. 网络犯罪的空间效力探析 7. 认识可能性与期待可能性关系研究 8. 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 9. “亲亲相隐”刑事立法化之提倡 10. 社区矫正的现实困境与出路 11. 论机器诈骗的刑法适用 法学论文选题(三): 三国法方向 1. 美国“长臂管辖”及其合法性问题探析 2. 中美银行信息取证合作中的困境与突围 3. 第三方资助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及其规则 4. 大数据代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域外效力边界5?“ 301条款”在WT(体制外适用的限制 6. 国际法中难民保护与国家反恐的冲突与协调 7. 论网络空间中国家的审慎义务 8.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法律制度与其对我国的影响 9. 试论卡尔沃主义对国际投资立法的影响 10. 论专属经济区的剩余权利 1 1 .国际矫正正义之衡平略论 法学论文选题(四): 一)金融法方向

互联网金融结课论文

入门互联网金融之浅见 摘要:从第三方支付、众筹两方面谈了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影响;划分两个层次——利用现有渠道、开创新的道路谈及我们在互联网金融浪潮下能做什么;最后,作者表达了自己在8周互联网金融入门之旅的感想和收获。 关键词:影响;第三方支付;众筹;P2P 网贷;道路;感想。 一、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变革和影响 当技术成熟到一定阶段,技术之间就会相互融合成为新兴产业,给社会带来1+1>2的效果。互联网金融正是如此。它发展时间虽短,却有宽广深入的影响,不得不令人啧啧称奇。 这首先要谈到的,便是影响最深广的第三方支付。 最初, 移动技术 还没那么 成熟。第三 方支付的 最普遍影 响通过网 络交易发挥出来:第三方支付的代表者——支付宝,给原本风险极大的网络交易提供了信心。隔着电脑屏幕进行钱货交易,卖家担心货到了钱没来,买家则担心钱交了没有货。而支付宝就起到了中介和担保作用,它提供了第三方中介信用,完成了资金的转移。这也为电商的高歌猛进剔除了一大障碍,使得网上购物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人们买东西更为方便,就有了时间做更重要的事,生活节奏随之越来越快。 后来,随 着智能手机、 二维码、移动 通信技术等的

发展,第三方支付更多的用它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改变我们的生活。我们能够在许许多多商店看到微信、支付宝的支付二维码,甚至连西门的小吃摊都有;我们能够将钱包放在家中,只拿着手机出去吃喝玩乐;我们能够隔着千里,实现0手续费的快速转账和缴费。第三方支付的影响力,已经从网络交易扩展开来,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 当然,除了对个人的影响,第三方支付也以其迅猛的发展带给传统银行危机感,使得银行业做出许多改变:比如开发更快捷方便的网上银行服务以抢占网络金融流量,比如改善服务赢得顾客好感…… 其次,我想谈的便是众筹。2013年,《大鱼海棠》发起众筹并以45天里获得超过158万元资金支持创下中国众筹融资的记录。这是一次极为成功的众筹,也成为许多创业人走上众筹路的信心来源。然而现实并不乐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众筹网站上的许多项目都以失败告终。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一种公益众筹逐渐显露并带给社会不同的风气。 在我的身边,就有这样一例成功的公益众筹:女孩家中困难却在不久前诊出严重的病,为了筹钱做手术,她在我筹吧发起众筹,后通过社交软件在圈子中传播开来。认识的、不认识的都伸出了援手,短短几天就筹到了足够的钱。 也许创业众筹成功率不高,也许众筹网站利润并不大。但众筹确实带给我们改变——它给了这个隔着屏幕交流的时代以温暖。这是一个产业最难能可贵的社会影响。 二、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我们能做什么 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使不少人积累了大量财富,我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该思考:我能在这浪潮中做什么事情、扮演什么角色? 最基础的,利用以形成的渠道积累财富。 第一种,使用余额宝类互联网理财产品。这种理财产品具有灵活性和低门槛,支持小额理财,同时能高频率结算、自由转入转出。我身边的许多同学包括我在内,就在使用余额宝。我们尚且没有收入及足够的投资知识,但通过余额宝,能使每月闲钱得到充分利用,何乐不为? 第二种,在P2P网贷中扮演出借人。一次成功的P2P网贷是一件对出借

信用卡预授权纠纷案的法律思考

信用卡预授权纠纷案的法律思考 【摘要】根据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联)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预授权类交易笔数占POS机成功交易的比重呈逐年稳步上升的趋势,但占POS机交易的比重相对较低,预授权业务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由于预授权业务还尚未为大众所熟知,其一般仅用于酒店宾馆类消费,而银行也未在客户开通信用卡业务时进行必要宣传,笔者在《中国银行信用卡章程》中甚至没有明确涉及预授权相关业务的条文。本文通过一信用卡预授权纠纷案例,引出关于现阶段预授权交易过程及规则的一些法律关系,并进一步分析了信用卡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问题。 【关键字】信用卡;预授权;信用卡预授权;信用卡纠纷 一、典型纠纷案例 谢某与工行一支行签订《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申领了卡号为427030004411xxxx牡丹贷记卡一张。在申请表申请要求中的“消费密码选择”一栏中,谢某选择“消费使用密码,输密限额0元(含)以上使用密码”。2010年8月14日,谢某通过携程公司客服电话预订了上海外滩茂悦大酒店三间江景房,入住时间为2010年8月17日至8月18日,入住天数为一天,房费为人民币2,013元(以下币种同)一间(含早餐),合计6,039元,支付方式为前台现付,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信用卡使用类型为:担保,订单号为:75491278。携程公司客服人员明确告

知谢某“此订单一经确认预订成功之后您不能取消,也不能更改。如果没按照约定入住,我们将会扣除您一天的房费,一共是6,039元;如果3间房您有部分没有住,我们将扣除您没有住的每间房费2,013元。”同时,谢某同意以卡号为427030004411xxxx的牡丹贷记卡进行担保,并向携程公司客服人员提供了卡号、发卡行、信用卡有效期、信用卡CVV最后三位校验码、持卡人姓名以及持卡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010年8月17日,谢某致电携程公司客服人员,要求取消订单,携程公司客服人员告知其经和上海外滩茂悦大酒店协调后不同意谢某要求,当天如果不入住将会按照预订房间时的约定,扣除3间江景房房费合计6,039元。谢某遂致电工行客服热线,要求拒付,工行客服人员明确表示由于卡未作冻结,建议做挂失处理并与商户协调。2011年8月24日,谢某系争信用卡被扣划6,039元。根据牡丹贷记个人卡对帐单,该笔款项的交易类型为“预授权确认”,金额为6,039元。嗣后,由于谢某为该笔款项进行交涉,延期支付该笔款项,产生了利息和滞纳金,各方当事人确认该笔款项产生利息为101.19元,滞纳金29.78元,谢某已经向工行一支行归还上述款项合计6,169.97元。 2010年9月9日,携程公司汇划订单号为75491278、金额为6,039元的款项至“外滩茂悦大酒店”账户。上海外滩茂悦大酒店认可房费已按双方协议扣除6,039元,同时载明“根据携程公司与我司的合作协议,凡携程公司提供担保的订单,在世博会期间,客人没有实际入住仍按协议收取房费”。 因协商无果,谢某一纸诉状将工行一支行和携程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为:上诉人谢伟在申领系争信用卡时,在申请表上明确选择“消费使用密码,输密金额0元(含)以上使用密码”。两被上诉人进行信用卡扣款,应当遵循该约定。两被上诉人在未事先告知持卡人的情况下进行“无密扣款”侵害了持卡人的财产权益,应赔偿其损失。一、被上诉人工行一支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上诉人谢伟损失人民币130.97元;二、被上诉人携程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上诉人谢某其他诉讼请求。 二、案例的相关问题分析 本案是一起由信用卡预授权引发的典型案例。工行一支行与携程公司联合推出

国际金融法结课论文

国际金融法结课论文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论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内容摘要】证券市场国际化是当今世界金融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如何适应和促进这一进程,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立法和实践的重要课题之一。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许多国家证券立法的宗旨之一,也是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必须重视的核心问题,中国在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过程中面临许多法律和制度上的问题,本文主要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对国际和国内的立法和实践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国际化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一、证券市场国际化及其表现 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资金以证券形式在国际间自由流动,即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在国际范围内的自由化,原来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成为世界性证券市场的一部分。①从证券市场本身所包含的内容来看,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应该包括投资者的国际化、筹资者的国际化、证券经营主体的国际化以及金融品种和金融制度的国际化。从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来看,证券市场国际化包括这样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国外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机构在本国发行证券和本国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发行证券,也即证券筹资国际化;二是外国投资者投资本国证券和本国投资者购买外国证券,也即证券投资国际化;三是本国法律对外国证券业经营者进出本国的规定和本国证券业向国外发展的有关规定,也即证券商及其业务的国际化。 目前世界各主要证券市场都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国际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世界各大证券交易所已拥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上市公司、各国竞相建立创业板市场、各国证券交易所寻求大联盟。2000年,纳斯达克上市的4829家公司中有429家外国公司;纽约交易所上市的2592家公司中有405家外国公司;伦敦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①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政大、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之比较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政大、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之比较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是招收法律硕士的重要院校,不但招生人数在全国位于前列,而且其学术实力与师资力量也在中国大陆名列前茅.因此,为了方便广大考生了解这几所名校,现做一些比较介绍,提供一个报考择校参数。 一,博士专业及导师 一、法理学: 北大:巩献田罗玉中周旺生朱苏力 法大:1、法哲学徐显明教授郑永流教授葛洪义教授 2、人权理论徐显明教授刘金国教授 3、法律学说史舒国滢教授 4、法社会学郑永流教授 5、法学方法论舒国滢教授廖美珍教授葛洪义教授 6、法律文化刘金国教授 清华: 无 人大:孙国华吕世伦朱景文朱力宇 二、法制史: 北大:贺卫方武树臣张建国李贵连 法大:1、中国法律史张晋藩教授朱勇教授郭成伟教授刘广安教授崔教授徐世虹教授怀效锋教授 2、中国法文化史张晋藩教授郭成教授刘广安教授郭世佑教授怀效锋教授 3、比较法制史朱勇教授曾尔恕教授

人大:曾宪义郑定叶秋华赵晓耕 清华: 无 三、宪法与行政法: 北大:罗豪才袁曙宏姜明安应松年 法大:1、宪法学王人博教授 2、行政法学马怀德教授朱维究教授张树义教授薛刚凌教授刘莘教授刘善春教授潘汉典教授应松年教授 3、行政诉讼法学马怀德教授张树义教授薛刚凌教授刘莘教授刘善春教授应松年教授江必新教授 人大:许崇德韩大元胡锦光杨建顺 清华: 无 四、刑法: 北大:陈兴良郭自力刘守芬王世洲张玉镶周振想储槐植 法大:曲新久王牧薛瑞麟阮齐林张凌何秉松孙谦乐国安罗大华 人大:高铭暄王作富赵秉志卢建平韩玉胜黄京平谢望原何家弘 清华: 无 五、民商法:

北大:刘凯湘钱明星尹田 清华:章程王亚新张明楷车丕照博迁中马靖驹霍建远王株树朱慈微 施天涛何美欢 法大:1、民法学(含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罗马法)江平教授方流芳教授王卫国教授赵旭东教授米健教授李永军教授费安玲教授张楚教授许传玺教授巫昌祯教授2、商法学(含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江平教授方流芳教授王卫国教授赵旭东教授米健教授李永军教授费安玲教授张楚教授许传玺教授 人大:赵中孚杨大文王利明杨立新龙翼飞叶林 清华: 无 六、知识产权: 北大:郑胜利 法大:黄勤南 人大:刘春田郭禾 清华: 无 七、诉讼法: 北大:陈瑞华汪建成潘剑峰 清华:无 法大:1、民事诉讼法学陈桂明教授宋朝武教授杨荣馨教授 2、民事执行法学陈桂明教授宋朝武教授杨荣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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