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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的制度与流程[001]

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的制度与流程[001]
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的制度与流程[001]

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的制度与流程

一、临床输血申请

1、经治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

输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治疗等,对患者实施临床输血治疗。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制剂的不良

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后,并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双方全名签字,入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3、输血前应检查感染性指标乙肝两对半、艾滋抗体、梅毒试验、丙肝抗体共八项。

4、对平诊患者择期手术者,应申报用血计划,在规定时间送达输血科,以便备血,经治

医师应动员患者自身储血或亲友互助献血,自身储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储血事宜,互助献血登记表由医护人员协助患者填写,输血科(血库)审核签字,到血站或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输血申请单的填写

(1)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准确、清楚填写内容,不得缺项。

(2)用血者感染性指标检查结果填写用“阴性”、“阳性”或“阴性(-)”、“阳性(+)”表示。

(3) “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核准并全名签字。

6、患者1次用血或备血超过1600ml时,经治医生要履行报批手续。

7、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血浆: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开具处方至输血科划价缴费,输血科见缴费处方后溶解血浆,溶解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血小板、冷沉淀及其它特殊血液制剂: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开具处方;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送至输血科,处方划价缴费后送至输血科,由输血科负责与中心血站联系,血液送达输血科检验合格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注:单独输注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制剂一次住院第一次输注需抽取1管EDTA 抗凝标本连同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复检血型)。

二、受血者血样的采集与送检

采集:

1、确定患者输血后,2名医护人员(至少有一名注册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在病床旁

核对患者有关信息后,采集血样。

2、采集血样时,如患者意识清楚可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区、

床号、血型(已知红细胞ABO血型与RhD血型)等确认其身份;如患者意识不清时,通过询问患者的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确认其身份。护士在采集血标本及输血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进行核对。所有患者除均要使用床头牌识别外清醒患者另外使用“反问式”的识别方法,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另外使用“腕带”识别。

3、申请输注红细胞制剂: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号码标签(信息填写正确完整)分别贴在EDTA

抗凝和有分离胶的一次性真空试管上(2管);申请输注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制剂: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号码标签贴在EDTA抗凝的一次性真空试管上(1管)。

4、采集患者血样:成人每管3-5ml,儿童至少2-3ml,新生儿至少1.5ml。

5、采集患者血样后,采血医护人员必须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全名签字。

6、在采集血样时必须避免下列情况:

①防止血样溶血,有溶血时必须重新采集。

②如患者正在输液,严禁从输液管中抽取血样。

③如患者需应用右旋糖酐或(和)白蛋白或(和)脂肪乳剂等药物治疗时,应在输注药物

前采集血样备用。倘若输注后采集的血样,应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注明并及时告知输血科(血库)。

送检:由医护人员或经培训专门人员(简称标本运送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临床输血申请单”及时送交输血科(血库)。

三、费用办理

在确保不漏收血制品费用前提下,交叉配血后先发血后补交,急诊抢救用血欠费者由总值班电话批准后,先抢救,后缴费。经输血科医师开具用血品种、数量、单价、金额,交患者家属至门诊收费处缴费,发票送回输血科,输血科工作人员接发票后,与缴费人员交接签字。

四、血液制剂的领取

1、输血科根据输血申请单、受血者血样及交叉配血单进行配血且血液制剂经检验合格后

通知临床用血科室取血。

2、临床科室接输血科(血库)通知后由1名护士或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简称取血者)

携带取血箱与血液制剂领取单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3、取血者与发血者逐项核对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出库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

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制剂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发血。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拒领: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4、血液发出后一律不得退回。

五、血液制剂输注

1、输血开始前

(1)由2名护士(其中至少1名注册护士)核对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制剂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取回的血液制剂应尽快给患者输注(30min内),不得自行储存

(a)输注前将血液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b)所有血液制剂内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3)应告知患者或(和)亲属一旦出现寒战、颜面潮热、呼吸短促或烦躁不安等症状,立即通知医务人员。

(4)发热患者需要输血时应将体温降至38℃以下方能实施。

2、输血时

(1)输血时再次核对以下内容

(a)由2名医护人员携带病例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急诊号/住院号、科室、病区、床号、血型、等,确认与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制剂袋血型与编码、有效期,无误后全名签字。

(b)倘若患者意识清楚时,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年龄、或其他相关内容;倘若患者意识不清,请直系亲属或相关人员说明患者的身份,再次确认后方可进行输血操作。(2)应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输血前后应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4)连续输注不同献血者的血液制剂(尤其是红细胞制剂)时,前一袋血液制剂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液制剂继续输注。

(5)血液从输血科取出后室温下放置不得超过30分钟,不得加温,输血并不是慢输总是安全的。红细胞悬液每袋开始输注到结束不得超过2个小时。输血前将血袋内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振荡输血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输入的血液内不得加入任何其他药物如酸性

或碱性药物、高渗或低渗溶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解。输血时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开始前15min要慢(2ml/min)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倘若无不良反应,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患者症状与体征。

(6)输血过程中的监测和记录

医护人员应在输血开始前、输血开始时、输血后15min以及输血过程中每30min1次、输血结束时、输血结束后每30min1次连续2次对患者一般表现、脉搏、血压、呼吸频率、液体出入量等进行监测记录,并需记录输注血液制剂种类和数量。倘若怀疑输血不良反应与相关性疾病需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记录结果随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3、输血完毕

(1)将血袋码贴在“临床输血记录单(血液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血液成分出库报告单)”上,随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2)医护人员对有或无输血反应与相关性疾病的患者均应在病历中描述。

(3)患者有输血反应与相关性疾病,医护人员在病历中描述必须包括:血液制剂种类与数量、输血时间、发生输血反应时间、症状与体征、诊断与治疗等;无论有无输血反应,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血库保存,并由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疗管理部门。

(4)输血完毕后,将血袋装入专用样本袋内即时送回输血科(血库)登记,2-6℃保存1d。

六、急诊抢救患者的输血流程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制剂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后,并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双方全名签字,入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2、无直系亲属与相关人员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同意与备案,并记入病例永久保存备查。

3、输血前应检查感染性指标,紧急情况下先留取血样即可待配血完成后再进行相关检验。

4、申请单的填写:

(1) 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准确、清楚填写内容,不漏项缺项目,并在申请单右上角注明“急”。

(2) 用血者检查结果:感染性指标检查结果填写用“阴性”、“阳性”或“阴性(-)”、“阳性(+)”表示;如结果未回请在----上注明标本已抽,结果未回报;

(3)“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核准并全名签字(可双签)。

(4) 立即将申请单交护士采集标本。

5、同时开具用血处方送交输血科划价,到收费处缴费或由医疗管理部、总值班签字后送交输血科。

6、标本采集:护士接申请单后立即按受血者血样采集程序采取患者血样,同时通知标本运送人员取标本。

7、标本运送人员接通知后立即将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一起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8、输血科工作人员接急诊申请单、受血者血样及用血处方后立即按处方要求予以配发血。(30min内发血)

9、急诊抢救患者备血超过1600ml或24h用血量超过1600ml,经治医生应在2天内按照要求补办报批手续。

10、血液制剂的领取、输注同前。

急诊抢救输血流程图

特殊情况一般情况

送送

临床输血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南充人康体检医院 2013年8月 为规范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保证所出具的体检结果科学、准确、可信和公正,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建立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以满足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控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社会的需求,提高我院的技术服务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2007)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 ,结合我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南充人康体检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是从事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工作的准则和依据,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准确性、公正性,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工作方针 诚信科学公正高效 诚信——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科学——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公正——公开公正的服务准则。 高效——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 质量目标创建内设机构科学、管理规范、设备先进、技术 优良、工作高效、服务优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检查结果报告合格率大于98%,检查 结果按时报告率大于95%。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公正性承诺 任何人员不得干预体检部工作的公正进行。 体检部员工应对任何影响健康检查结果判断的包括不正当的商业、财务上的和其它如行政上的不良压力或利诱进行抵制。 体检部秉公检测、检查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方法进行,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准确、有效。 对所有受检查者均持科学、公正、诚信态度,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 体检部对所有的资料、样品以及检查结果与结论,受检查者的隐私信息资料等有严格要求保密的义务,未经同意和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 未经客户同意,体检部工作人员决不对客户提供的方法、材料及有损客户秘密的信

临床输血质量管理制度及流程

临床输血质量管理制度及流程 输血管理制度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6)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入;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 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 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7)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 (8)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的制度和流程

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的制度与流程 一、临床输血申请 1、经治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 输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治疗等,对患者实施临床输血治疗。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制剂的不良 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后,并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双方全名签字,入病历永久保存备查。 3、输血前应检查感染性指标乙肝两对半、艾滋抗体、梅毒试验、丙肝抗体共八项。 4、对平诊患者择期手术者,应申报用血计划,在规定时间送达输血科,以便备血,经治 医师应动员患者自身储血或亲友互助献血,自身储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储血事宜,互助献血登记表由医护人员协助患者填写,输血科(血库)审核签字,到血站或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输血申请单的填写 (1)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准确、清楚填写内容,不得缺项。 (2)用血者感染性指标检查结果填写用“阴性”、“阳性”或“阴性(-)”、“阳性(+ )”表示。 (3) “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核准并全名签字。 6、患者1次用血或备血超过1600ml时,经治医生要履行报批手续。 7、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血浆: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开具处方至输血科划价缴费,输血科见缴费处方后 溶解血浆,溶解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血小板、冷沉淀及其它特殊血液制剂: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开具处方;申请单 连同受血者血样送至输血科,处方划价缴费后送至输血科,由输血科负责与中心血站联系, 血液送达输血科检验合格后,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注:单独输注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制剂一次住院第一次输注需抽取1管EDTA 抗凝标本连同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复检血型)。 二、受血者血样的采集与送检 采集: 1、确定患者输血后,2名医护人员(至少有一名注册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在病床 旁核对患者有关信息后,采集血样。

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与评价管理制度流程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5)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6)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入;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7)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 (8)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完整版)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该病历查出缺陷:_____项,共计扣_____分,该病历得分:_____分。其他需说明适事宜: 病历评审员签名: 日期:

说明:1、本评价标准适用于对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质量评价,包括对病历的环节质量评价及终末质量评价,同样部分可运用于其他各类病历质量评价; 2、用于病历的环节质量评价时,按评分标准找出病历中存在的缺陷,不评定病历等级; 3、用于病历的终末质量评价时: (1)首先用单项否决法进行筛选(单项否决共计17条,评分表上“·”号注明,单列附后)。病历中存在的单项否决所列缺陷之一者,为乙级病历;存在3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或缺入院记录者,为丙级病历;存在单项否决所列缺陷的病历不再进行质量评分; (2)经筛选合格病历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3)对每一书写项目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方法,最高不超过本书写项目的标准分值,如:病程记录部分标准分值为40分,在病程记录部分内的扣分累计最高可达40分; (4)对复杂疑难患者病历、查房内容体现国内外新进展以及有教学意识的加3--5分; (5)总分100分,根据所得分数划分病历等级:≥90分为甲级,≥70分为乙级,<69分为丙级。 附: 1、病历中存在以下重大缺陷之一者病案质量属乙级病历。 (1)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2)传染病漏报; (3)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主要诊断、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 (4)危重患者住院期间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5)缺手术记录; (6)缺有主治及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手术方案; (7)新开展的手术与大型手术缺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 (8)缺有主治及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诊疗方案; (9)死亡病历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 (10)缺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 (11)缺有创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字; (12)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13)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14)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 (15)有明显涂改; (16)在病历中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2、病历存在以下重大缺陷者病历质量属丙级病历: (1)终末病历缺入院记录(实习医师代笔视为缺入院记录); (2)存在3项以上单项否决所列缺陷;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制度与考核办法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建 立建全各种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授权各部门或科室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管报,定期公布。 2、各用血科室输血管理员每月负责对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血情况进行 考核、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考核结果与医师 个人业绩考核挂钩。 3、输血科负责临床使用全血、成份血的审核和发放,以年度为单位 制定临床用血计划、临床成份输血目标,每月、每季度、每年对临床用血 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输血管理委员会。 4、医务处定期按科室随机抽取输血病历,对成份输血情况、输血符 合率、输血前评价及输血后疗效评价、大量输血等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全院公示,对血液制品使用不当的临床科室提出指导性建议。 5、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 果计入科室和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申请用血资格,由医务处和所在科室负责对其进行相关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获取用血权限。 6、开展临床输血的教育和培训,每年组织《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医生法规知晓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医生对成份输血指征,各种成份血的作用和适应症的掌握情况,考试成绩计入医务人员年度考评。 7、全院年度成份血使用率>98%,输血适应症合格率 >90%。 8、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见附件。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 输血前ABO血型、 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检查病历医嘱、相关报告单,抽 检查项肝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抗体、梅毒抗体、 查输血科保存目艾滋病毒抗体检查是否齐全。 的输血申请单 输血申请前 输血申请 血液领取 血液输注 临床医师是否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 范》,掌握成份输血指征和各种成份血的作 临床合用和适应证; 理用血检查是否有过度申请,血液浪费现象; 是否有用血浆代替蛋白或扩充血容量的现 象。 病人或其直系亲属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 患者知书》上是否全名签字; 情同意病人《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是否入病历保 存。 输血科血液入库前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贮存。 血液申贮血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温度监测、消毒、 请、贮存微生物检验。 《临床输血申请单》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 申请单 确; 是否按规定采集受血者血样并按规定送交 填写 输血科备血; 是否符合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 取血 临床用血科室应当由专人凭取血单领取临 床用血。领血时要认真执行核对,核查合格 核对 后,双方签字。 核对 输血开始前是否按要求核查交叉配血报告 单,是否检查血液外观、包装,血袋标签记 制度 录;输血情况是否详细记入病例; 检查输血病程记录中是否包括以下内容:输 输血病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 程记录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 医疗、护理、输血科输血记录是否一致 输血反输血反应是否有记录;出现输血反应的病 应的处人,是否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病 理历首页是否有记录 抽查输血病历, 由输血管理委 员会成立的专 家组根据输血 指南进行评定 抽查输血病历 现场查看,查看 输血科相关记 录 抽查《临床输 血申请单》 抽查输血科交 叉配血报告单 现场检查,询问 病人或家属;抽 查护理输血记 录 察看病历,看 输血科记录 察看病历,看 输血科记录

临床输血检验流程中的质量控制

临床输血检验流程中的质量控制 发表时间:2012-05-23T10:13:05.077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2年第8期供稿作者:滕文祥 [导读] 输血前必须检查血型,选择血型相同的供血者,输血前检验不同于一般的临床检验。 滕文祥(甘肃省靖远煤业集团公司总医院甘肃靖远 730913)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8-0058-03 输血是治疗与抢救生命的重要措施。输血前必须检查血型,选择血型相同的供血者,输血前检验不同于一般的临床检验。血标本采集、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对提高安全输血系数有互补作用,缺一不可,其目的是输入的血液成分有效成活,而不会引起受血者的 RBC 发生破坏,使生命得到挽救,在检验医学中,输血前检验尤为重要,临床医生几乎完全依赖其结果的正确性。然而,在输血前检验的各个环节均可能发生差错。因此操作者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一定的血库知识和分析能力,从思想上重视输血前检验。 1 严格输血适应证, 防止医患纠纷 输血是临床治疗抢救生命的主要手段之一,但同时也可能传播严重的感染性疾病,如HBV、HCV、HIV等。筛选献血者所涉及的血液检验项目,我国目前规定有:HBsAg、抗-HCV、抗-HIV、梅毒试验和 ALT检查等。除了供血单位严格筛查献血者,对患者输血前进行相关检测已成为临床检测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受血者做输血前血液指标检测,有利于分清责任,减少由输血引发的医疗纠纷,使一些无临床症状的携带者患者得到诊断和及时有效治疗。另外,发现潜在传染源,也有助于医务人员在诊断和护理时,加强操作隔离保护,避免自身感染,同时对医疗器械进行严格消毒,避免交叉感染。输血既可用于治疗,也可引起一些不良反应和并发症,输血可抑制肿瘤患者的免疫功能,使肿瘤复发率增高,因此除最小限度输血外,还应开展成分输血,成分输血能降低输血传播某些疾病的风险。要注意的是,由于检测方法的局限性,即使检测结果为阴性,也不能完全排除已存在病毒感染的可能性。据报道,由于“窗口期”的存在,1996~1998 年法国经血清学检测合格的血液,HBV、HCV和 HIV 存在的风险分别为1/220000、1/375000和1/350000 (NAT分析)。Pillonel 等调查法国1998~2000年血清学检测合格的血液,HBV、HCV、HIV和HTLV4种病毒总的残留风险为1/250000。因此,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对可输可不输的坚决不输,对必须输血的给与适当输血,但应该以成分输血为主。对择期手术的患者最好采用自身输血,自身输血越来越多,是输血发展的重要方向。 2 输血前检验血标本的重要性 血标本采集、运送应符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采集血标本前要反复核对输血申请单上填写的病人与实际病人是否一致,要准确无误。输血申请单须资料齐备,所用血标本要恰当地代表病人当前的免疫状况,3天之后的标本,病人的免疫状态发生改变影响配血试验,病人所用的一些药物也影响配血试验,所以必须用3天之内采集的血标本做配血试验。抽血后立即在试管上贴好标签或条码,做好登记,防止血标本稀释、溶血。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逐项核对。按时做好贮血冰箱的温度记录和消毒工作,对停电情况应做出记录并及时处理,以防标本失效。 3 血型鉴定的质量控制 3.1 ABO血型鉴定 ABO血型鉴定是输血前检验的常规项目,交叉配血的前提条件。做血型鉴定的标准血清应有批准生产文号、有效期内、并有购回后自己检定的记录(包括特异性和效价等)。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尤其要注意血清和血球比例,对于某些疾病如肝病患者或蛋白异常的患者,做血型时,最好用洗涤红细胞。正反定型可互相验证和起到质控作用。ABO 正反定型不合可以分为:反定型不合、正定型不合、蛋白质或血浆异常和其他原因4类。当发现正反定型不符,首先应重复全部试验,确保红细胞悬液浓度(试管法为2%)、试管无污染、标本无混淆;其次要注意血型抗原抗体的缺失或减弱以及ABO亚型的存在,进行吸收放散试验、唾液中血型物质测定等一系列试验,试验方法应包括生理盐水介质、抗人球蛋白介质、低离子强度介质(LISS)、酶介质等。 3.2 Rh血型鉴定人类血型系统中最复杂的当属Rh血型系统,它能导致溶血性输血反应和新生儿溶血病,其临床意义仅次于ABO血型系统。正常人血中不存在Rh天然抗体,有输血史、妊娠史、再次输血的病人有可能产生免疫性的抗Rh抗体,故应常规检查Rh(D)血型,定型时应严格按照试剂说明书操作,并建立对照系统。 3.3 保证血型鉴定安全血型鉴定错误难以完全避免,据文献报道,欧美发达国家控制最为严格的血库或输血科,出现错误的总频率为2.0%~ 4.7%不等;其中因ABO不相合所致的纠纷或事故达1/6000~1/33000。对错误原因调查分析一致性的结论是:>60%的错误由血库以外的因素造成,血库自身相关的错误只约13%~32%。所以加强血库内外的质量管理,如何正确地发现和降低血库血型鉴定错误,是实验室质量和技术管理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只有正确地鉴定血型,才能确保指导输血安全。 4 严格交叉配血 实验室做交叉配血实验应严格按照部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操作。所谓“严格交叉配血”是指采用的方法必须能检出 ABO 不相容及ABO系统以外的、有临床意义的抗体。 4.1 交叉配血的临床意义交叉配血实验是确保患者安全输血必不可少的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酶、聚凝胺、抗人球蛋白等) 。可以发现血型鉴定中的任何错误,可以发现是否含不规则抗体。交叉配血时应注意主测、次测有无凝集及溶血,有输血史、妊娠史、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患者必须开展筛选。除了盐水介质外,手工凝聚胺试验(MPT) 作为输血前试验正在国内许多医院血库常规应用。 4.2 MPT 法的原理及应用凝聚胺 (polybrene) 是一种多价阳离子溴化己二甲胺多聚物,具有中和肝素的作用,溶解后产生许多正电荷,能中和红细胞表面唾液酸所带的负电荷,使红细胞的Zeta电位降低,红细胞相互间容易接近,外加离心力的作用易诱发红细胞产生可逆的非特异性凝聚。反应体系中的低离子介质能大大促进抗原抗体反应,若反应过程有IgG分子已直接与红细胞搭桥,当非特异性的红细胞凝聚消散后,只有由抗原抗体反应引起的特异性凝聚仍存在。应遵循“两步法”操作规程。用凝聚胺配血法可以检出能引起溶血性输血反应的几乎所有规则与不规则抗体。MPT在测定有临床意义的抗体时 (特别是 IgG抗体) 比酶法、抗人球蛋白法更加敏感、快捷,并且假阳性少。因此做交叉配血时,应在正确鉴定患者和献血者血型的前提下(特别是ABO 亚型),联合应用盐水法和 MPT,必要时再补充其它方法相互印证。 5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异常原因及分析 许多因素可造成假阴性或假阳性凝集,为了辨别真伪,建议用显微镜观察结果。 5.1 假阴性 (1)标准血清效价降低 ; (2) 血清与红细胞比例不当(过浓或过淡) ;(3)老人、幼儿及保存时间长的红细胞凝集力减弱,宜用正反定型对照;(4)反应时间不足,较弱的凝集不能出现;(5)把轻微溶血误认为不凝集,当有不相合抗体和补体同时存在时可致溶血,上清液呈亮红

酒店卫生质量管理手册(通用版)

酒店卫生质量管理手册 第一章重新认识卫生 “卫生”是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词,但是很多人却并不真正了解卫生。让我们一起来重新认识卫生。 一、走出对卫生的认识误区 你是不是也象很多人一样,曾经以为…… 1、卫生就是表面干净。 警示一:客人在一酒店的室内泳池游泳后,造成全身皮肤过敏。 警示二:团队客人在一酒店的餐厅用餐后,发生集体食物中毒,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表面干净并不一定就卫生,卫生不仅指外表上的洁净,还包括肉眼未及的范围的清洁。卫生必须满足专业标准。 2、个人卫生是个人的事。 警示三:一职工餐厅患有病毒性肝炎的厨师没有经过健康查体而直接上岗工作,导致酒店数名员工被传染。 酒店是一个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一人的卫生往往会影响他人,甚至危害整个酒店。 3、酒店主要是提供服务的,卫生工作没什么重要的,差不多就行了。 警示四:一韩国客人入住酒店时发现浴缸中有一根头发,对酒店整个卫生状况极为怀疑,愤而离店。 卫生是一切服务的基础,没有卫生就没有优质的服务,就没有客人的满意。 二、认识卫生及卫生管理 所谓卫生,一般指为增进人体健康、预防疾病、改善和创造合乎生理要求的生产环境、生活条件所采取的个人和社会的措施。保持物品或人的卫生就是要做到: 1、物品表面无异物;

2、物品不含危害人身健康的物质; 3、物品外型、物品摆放位置等不会让人产生不洁的联想; 4、个人保持健康向上的心理。 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卫生是一个国家、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社会越发达,对于卫生的要求越高。 对于酒店而言,卫生是酒店服务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客人到酒店消费时,酒店整体消费环境的卫生状况会给客人留下深刻的第一印象。良好的卫生状况增强客人对酒店产品的信心,而低质量的卫生状况则会使我们失去客人。 对于每个员工而言,只有了解卫生知识,遵守各项卫生标准,才能更好地为客人提供服务。同时,养成一种良好的卫生习惯,也是个人的身体健康和气质修养培养的重要前提。 因此,卫生管理是酒店管理中的重点工作。海景的卫生管理工作包括个人卫生管理、食品卫生管理、设施设备卫生管理等三个方面: 1)个人卫生。个人卫生主要是指酒店中的每个成员的卫生状况。其中包括个人仪表仪容卫生,卫生知识达标情况,健康证持证情况及心理卫生情况等。2)食品卫生。食品卫生方面主要包括酒店食品的采购和贮存、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餐饮具的卫生及餐厅服务的卫生要求等。 3)设施设备卫生。设施设备卫生主要包括对酒店各营业区域的卫生,庭院绿化卫生工作,各项设施设备如各区域摆放的装饰物、办公家具等方面的卫生状况。 第二章酒店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原则 第一条卫生与酒店中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卫生管理要从每个人自身做起;第二条酒店的卫生标准符合国家通用标准与符合酒店专业标准相结合; 第三条卫生工作必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四条坚持四级督导检查制度,层层把关。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手册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手册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12年8月

职业健康检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本院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各项规定。 二、主动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统计报告工作。 三、根据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只限于兵团卫生局审批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内,不随意扩大检查范围。 四、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文件,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通过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受检人员的各项检查结果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原则上,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同时告知受检者本人,按相关规定和医疗原则妥善安排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人,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转诊到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五、建立完整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档案记录包括个体健康检查记录表格和相关检查结果记录、报告单位以及给用人单位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 六、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的各项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不乱收费。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本院显着位置上设立公示牌。 七、为受检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设置来访接待场所,对业务内容、检查结果、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咨询并做出实事求是的解释。 八、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情况年度统计和工作总结,并将相关统计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九、积极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012年6月30日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手册

第1页共1页颁布日期:2019年7月30日X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简介 X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隶属于X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法人代表由中心主任担任。预防医学门诊部的中心工作集疾病预防与控制、技术管理、从业人员体检、预防和控制危险因素、疾病和伤害,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目标,实施政府疾病预防和控制的职能。 门诊部工作人员14人,其中中级职称5人、初级9人。上述人员的专业职称、执业医师资格、注册医师地址均进行了严格审核,符合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申请要求。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人员多次进行了专业培训,主检医师、医学影像学医师均在省疾控中心进修学习并取得了合格证书。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办法》门诊部基本达到标准要求,中心门诊部下设内外科检查室、五官科、医学检验、影像、心电、B超、听力、肺功能等检查室,配备了高仟伏的X光机、B超机、心电图仪、肺功能仪、电测听室、血细胞自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仪器设备。

第1页共1页颁布日期:2019年7月30日 发布令 为了规范X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保证所出具的体检结果的科学公正,结合本中心的工作实际,建立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以满足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控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社会的需求,提高本中心的技术服务竞争力。依据卫生部发布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本预防医学门诊部实际情况编制的《X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手册》对预防医学门诊部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做了具体描述,是指导预防医学门诊部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和活动准则。经审定,本版质量管理制度符合本中心门诊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实际情况,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0年7月30日起实施。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X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 中心主任:XXXX 2019年7月30日

输血相容性检测内质量控制管理程序流程

输血相容性检测内质量控制管理程序流程 1目的 建立输血相容性检测室内质控管理程序,规范室内质控操作流程,以便能够发现试验室用试剂、耗材的质量问题及反应体系的稳定性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补救措施,提供本实验室检测结果一致性的证据,确保输血相容性检测结果达到预期的适量标准。 2使用范围 使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管理。 3职责 3.1各检测岗位人员负责所检测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过程。 3.2实验室负责人、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执行。 4 工作程序 4.1质控品来源:商品化质控品、第三方实验室提供或实验室自制质控品。 4.2技术要求 4.2.1由生产商或供应商提供的试剂盒应包括抗原阴性。阳性对照品和抗体阴性、阳性对 照品,严格按照试剂盒说明书的质控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4.2.2自制质控品,必须经本实验室鉴定,获得明确的抗原或抗体特异性表达结果。排除 冷凝集、自身抗体、异常蛋白干扰等情况。 4.3质控品常规使用前的确认。 4.3.1生产商或供应商提供的试剂盒对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并于每次实验操作进行检 查,发现标本明显的颜色变化、溶血应放弃使用并更换新的质控品。 4.3.2.自制质控品: 4.3.2.1抗凝全血标本:未经其它处理,参照红细胞保存期,使用前同样检验外观,排除 溶血、细菌污染等情况。 4.3.2.2红细胞溶血:经盐水或其它缓冲液处理,一般当天使用。 4.3.2.3稀释后抗血清:4℃保存,根据需要量按月配置,使用前检验是否存在颜色变化及 细菌污染等。 4.4实施质控的频次:常规实验应该在每天实验开始进行,实验中途更换试剂批号后应重 做质控实验,特殊实验应在每次实验前进行。 4.5常规检测前将质控品于室温放置30分钟后使用,所用质控标本类型应与实验项目要 求相一致,检测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资质,仪器设备及室内温度、环境均应相对固定。 4.6质控品选择基本要求:每次质控试验应至少选择一个阳性对照质控品,一个阴性对照 质控品。质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前需认真阅读《输血科血型血清学质控品在库状态登记表》,选择符合要求的质控品 4.7过程控制 4.7.1ABO、RhD血型鉴定(全自动微柱凝胶) 4.7.1.1一般选择2个质控标本。 4.7.1.2要求1个标本A型,1个标本B型。 4.7.1.3同时,两个标本RhD不同型,即一阴一阳。 4.7.2不规则抗体筛查(全自动微柱凝胶) 4.7.2.1一般选择2个质控标本。 4.7.2.2一个不含有不规则抗体,一个含有已知其类型的不规则抗体。 4.7.2.3可以使用商品化质控品,也可以使用自制质控品,因为只使用血浆或血清便于保 存,可以使用自制标化IgG抗D。 4.7.3交叉配血实验(全自动微柱凝胶)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2015 年 3 月 26 日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5 号公布,根据2019 年2 月28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 4 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 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 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 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 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 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 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 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 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向

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 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 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 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 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 项目等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 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400 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 少于 6 平方米; (三)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 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 1 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 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 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输血过程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制度

输血过程质量管理监控及效果评价制度 一、输血护理服务的规定 1、血液必须保存在指定的血库冰箱内,温度应保持在4C,保存温度不当可能导致血细胞破坏或细菌感染,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应在30 分钟内输入。 2、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和无菌操作技术规程。 3、严格执行双人查对制度。 4、根据医嘱进行输血,应向患者解释输血的目的及过程,要求患者及时报告不良反应。 5、输注两人以上供血者的血液时,应间隔输入少量无菌生理盐水,避免产生免疫反应。 6、输入血液中不可加入其它药品或高渗性或低渗性溶液,以防血液凝聚或溶血。 7、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输血反应,尤其是输血开始15 分钟,护士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皮肤变化,密切观察有无先兆输血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并及时处理。若出现严重的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通知医生抢救处理,余血和输血器送血库,报输血管理委员会。 二、输血过程的质量监控 1 、责任护士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从抽血到输血完成的整个细节进行仔细观察并做好记录。 2、护士长或专业组长进行质量控制 3、护理部督查输血病人的护理记录,并纳入护理质量考核。

三、效果评价及持续改进 1、护理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对全院所有输血病例质量的成效评价。 2、对每一例输血不良反应进行分析和持续改进。

输血过程中的质控评价流程 1、《临床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生填写,主治医师核准后签字,交护士站采集受血者血样。 2、护士根据输血申请单资料,采集前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后,将标明患者完整信息的标签贴到紫色试管上,再采集受血者血液2毫升注入紫色试管内,上下混均, 并填写抽血时间,在《临床科室输血单》上签署采血人姓名。 3、由医务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及《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4、送检人员在输血科填写送达时间、姓名性别、病案号、血型、输 血前检查等内容,与输血科接收标本者两人共同核对后,双签名确

输血相容性检测室内质量控制管理程序打

输血相容性检测室内质量控制管理程序 1目的 建立输血相容性检测室内质控管理程序,规范室内质控操作流程,以便能够发现实验室常用试剂、耗材的质量问题及反应体系的稳定性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补救措施,提供本实验室检测结果一致性的证据,确保输血相容性检测结果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管理。 3职责 3.1各检测岗位人员负责所检测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过程。 3.2实验室负责人、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执行。 4工作程序 4.1质控品来源:商品化质控品、第三方实验室提供或实验室自制质控品。 4.2技术要求 4.2.1由生产商或供应商提供的试剂盒应包括抗原阴性、阳性对照品和抗体阴性、阳性对照品,严格按照试剂盒说明书的质控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4.2.2自制质控品,必须经本实验室鉴定,获得明确的抗原或抗体特异性表达结果。排除冷凝集、自身抗体、异常蛋白干扰等情况。 4.3质控品常规使用前的确认。 4.3.1生产商或供应商提供的试剂盒对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并于每次实验操作前进行检查,发现标本明显的颜色变化、溶血应放弃使用并更换新的质控品。 4.3.2自制质控品: 4.3.2.1抗凝全血标本:未经其他处理,参照红细胞保存期,使用前同样检查外观,排除溶血、细菌污染等情况。 4.3.2.2红细胞溶液:经盐水或其他缓冲液处理,一般当天使用。 4.3.2.3稀释后抗血清:4℃保存,根据需要量按月配置,使用前检查是否存在 颜色变化及细菌污染等。 4.4实施质控的频次:常规实验应该在每天实验开始前进行,实验中途更换试剂批号后应重做质控实验,特殊实验应在每次实验前进行。. 4.5常规检测前将质控品于室温放置30分钟后使用,所用质控标本类型应与实 验项目要求相一致,检测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资质,仪器设备及室内温度、环境均应相对固定。 4.6质控品选择基本要求:每次质控试验应至少选择一个阳性对照质控品,一个阴性对照质控品。质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前需认真阅读《输血科血型血清学质控品在库状态登记表》,选择符合要求的质控品。 4.7过程控制 4.7.1 ABO、RhD血型鉴定(全自动微柱凝胶) 4.7.1.1一般选择2个质控标本。 4.7.1.2要求1个标本A型,1个标本B型。 4.7.1.3同时,两个标本RhD不同型,即一阴一阳。 4.7.2 不规则抗体筛查(全自动微柱凝胶)

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 评比活动 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卫生部医政司 二00九年十月 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一、入院记录25分 书写项目项 目 分 值 检查要求扣分标准 扣分 分值 一般 项目1 一般项目写齐全、准确缺项或写错或不规范 0.5/ 项 主 诉2 1、简明扼要,不超过20 个字,能导出第一诊断 主诉超过20个字、未能 导出第一诊断 2 2、主要症状及持续时间, 原则上不用诊断名称代 替 主诉不规范或用诊断代 替,而在现病史中发现 有症状的 1 现 病8 1、现病史与主诉相关相 符 现病史与主诉不相关、 不相符 2

史 2、起病时间与诱因。 起病时间描述不准确或 未写有无诱因 1 3、主要症状、体征的部 位、时间、性质、描述程度,伴随症状与体征描述。部位、时间、性质、程 度及伴随症状描述不清 楚 1/项 4、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与体征缺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 性症状与体征 1/项 5、疾病演变情况,入院前诊治经过及效果疾病演变情况或入院前 诊治经过,未描述或描 述有缺陷 1/项 6、一般情况(饮食、睡眠、二便等)一般情况不描述或描述 不全 1 既 往史3 1、既往一般健康情况, 心脑血管、肺、肾、内分 泌系统等重要的疾病史 缺重要脏器疾病史,尤 其与鉴别诊断相关的 1/项 2、手术、外伤史,重要 传染病史,输血史 缺手术史、外伤史,传 染病史,输血史 1/项 3、药物过敏史 缺药物过敏史、药物过 敏史描述有缺陷、或与 首页不一致 1 个 1 1、记录与个人有关的生缺个人史、或遗漏与诊0.5

人史活习惯、嗜好和职业病、 地方病接触史及不洁性 生活史 治相关的个人史 2、婚育史:婚姻、月经、 生育史 婚姻、月经、生育史缺 项或不规范 0.5 家 族史1 1、记录与疾病有关的遗 传或具有遗传倾向的病 史及类似本病病史 缺遗传史 1 如系遗传疾病,病史询 问少于三代家庭成员 5 2、直系家族成员的健康、 疾病及死亡情况 家族中有死亡者,死因 未描述;或未记录父母 情况 0.5 体格 检查5 1、项目齐全,填写完整、 正常,心界及某些阳性体 征(如肝脾大等)必要时 用图表示 头颈五官、胸、腹、四 肢及神经系统检查缺任 何一项,明显扩大的心 界、明显肿大的肝脾大、 明显的腹部包块未用图 表示 1/项 2、与主诉现病史相关查 体项目有重点描述,且与 鉴别诊断有关的体检项 目充分 与本次住院疾病相关查 体项目不充分,肿瘤或 诊断需鉴别者未查相关 区域淋巴结 2/项 3、专科检查情况全面、专科检查不全面,应有2/项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障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质量,使健康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范围 适用于重庆市卫生局批准本中心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三、职责 1.门诊部负责临床项目的检查诊断工作; 2检验部负责检测样品的采集、实验室检验工作; 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检查工作进行质量监督。 四、程序 (一)检测、检查方法 1.应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己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文献的方法; 2.使用的技术标准应现行有效; (二)检测、检查质量控制 1.仪器设备质量控制 (1)制定全年仪器设备检测计划,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实施; (2)与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由具有检测资格的计量部门检测和或按自校规程自校; (3)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要在规定的周期内进行; (4)应有明确的标识表明每一台仪器所处的校准状态; (5)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 2.检测工作质量控制 (1)采样应严格按标准规定的方法,使采集的样品能在数量、时间上正确反映被测样品浓度的水平; (2)样品采集完成后,按样品保存要求; (3)检验部检测工作按国家有关流程有效进行; (4)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方法、仪器故障、停水、停电等),应立即停止检测。 (5)检验结果的复检,由检验人员说明理由,查找原因,经检验部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必要时,科主任可指定他人进行复检。

(6)定期参加市级及国家检验科室间质评,以保障检测质量。 3.检查工作质量控制 (1)健康检查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检查人员应依据健康检查标准,结合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危害因素、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3)检查应规范,如实记录,并由检查医生签名; (4)为鉴别诊断或其他原因需将患者转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者直接转至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5)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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