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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综述

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综述
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综述

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研究综述

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在转型阶段的中国社会日益凸显,在总结归纳青少年犯罪心理特征的基础上,重点回顾了国内外对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的理论分析研究。从心理学多层面分析总结青少年的犯罪成因,这对于预测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显著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

中图分类号:b8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8-0071-02

近年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率逐年增加,并有越来越低龄化的特征,呈现出令人担忧的急剧增长趋势。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同时也是关系到国民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相伴随的现象,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内外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的广泛关注。“青少年犯罪率远远高于其他年龄层的犯罪率”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是各国都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一问题也正在困扰着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因此,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研究已经成为犯罪成因研究的重要领域。有人把青少年阶段称为“危险期”。因为在此阶段,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会出现矛盾性的特点,心理上感知到的成人感与现实中的幼稚性经常会产生极大的冲突,从而出现了个体的“认知—行为”相失调的情况,进而会产生一系列的心理冲突问题。也有人借喻心理环境“荒漠化”这一比喻来形象地形容青少年的心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工作介入文献综述

有关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工作介入文献综述 摘要 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着犯罪行为。其中青少年作为一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其无论是从生理还是心理上都处于一个十分特殊的时期,具有生理上机体需要增多、性早熟,心理上不成熟、容易感情冲动、猎奇新事物等特征,因此青少年犯罪现象当然也就不可避免得存在着。而由于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大背景下,青少年犯罪事态日益严重。但如果一味的如同对待成年人犯罪一样对待青少年犯罪,采取强制性的手段使其伏法,反而会造成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工作的介入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本文将通过对多位学者就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特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简析、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犯罪介入的必要性以及社会工作如何对青少年犯罪进行介入即介入方法进行整理和分析。 一、引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从 2000 年到2004 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平均每年上升 %。 2005 年至 2006 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达 285 970 人,约占刑事案件犯罪总数的34%,而且青少年犯罪仍呈上升趋势。“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 5 年间增长 %,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 5 年间上涨 68%。这些数据使得青少年犯罪不得不被列入急需解决的问题行列。 各个学者对青少年犯罪有着不同的理解,黄嘉慧(2014)在《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犯罪矫正的介入》中提出青少年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是指儿童向成年过渡的特定年龄阶段(一般认为14-25周岁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而贾亚男(2013)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教育与社会工作的介入——以乌兰察布市为例》中则讲犯罪行为的概念更加细化,认为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26周岁的青少年实方氲的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和其他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的总称。我对后者的界定更为认同。而对于社会工作的界定各个学者的概念都大同小异,这里采用王思斌教授在《社会工作概论》中的定义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以“功能"论为界定依据,我国的社会工作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或者专业团体开展的带有行政性的、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第二类是接受社会工作专门教育的人员秉持的社会工作价值观、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开展的专业助人活动,即专业社会工作。 下面将综合各学者的观点从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特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简析和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犯罪介入的必要性及介入方式进行综述。

谈谈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

谈谈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 张百川 20124070421 1号 (一)个人原因 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家庭原因是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最主要的原因。不正确的教养方式,不健康的家庭氛围,都会导致孩子的心灵受到伤害。具体可以表现为:(1)父母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当。(2)父母的言行举止。(3)父母离异。(4)溺爱。(5)父母教育方式不当。 (三)学校原因 应试教育下的学校思想教育工作薄弱,一些学校视教学质量、升学率为“生命线”,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抓教学质量,忽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对一些学习较好的学生,不惜一切代价重点培养,对一些在校表现不好,成绩较差的学生,则弃之不顾,甚至将他们推向社会,造成一些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使学生心理产生偏差,甚至是破罐破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社会原因 近年来社会上盛行的不正之风,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一些青少年就是在消极丑恶环境的影响诱惑下,放弃了远大的理想,动摇了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快男歌女及追星使大多数青少年梦想一夜成名,放弃艰苦奋斗,脚踏实际。一些宣扬暴力、色情等非法音像制品,是他们争相仿效江湖义气和哥们义气等封建糟粕,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割据势力。有的沉迷于网吧、歌舞厅无法自拔,暴力游戏使他们变得冷漠、残忍,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五)心理原因。 青少年所处的年龄段以及自身的心理状态与犯罪的形成密切相关。在这一年龄阶段,青少年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差,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却往往较为盲目,加之大多数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和贫乏,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年龄”。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青少年犯罪是指14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增长趋势,根据老师上课公布的90年代的数据,14至25周岁犯罪人数占总人口的34.67%,占犯罪人口的74%,而这一数字至今仍在不断增长;同时,青少年的犯罪性质不断恶化,手段也越来越多样,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由此可见问题的严峻。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青少年犯罪率如此居高不下?我认为,可以从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原因: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主观因素: 1.错误的人生观:犯罪青少年的认识水平较低,对许多人生问题愚昧无知,观念模糊,甚至到了颠倒是非的地步,这也是支配他们实施犯罪的最主要动因; 2.法治观念的欠缺:许多青少年由于认识水平低不懂法或没有守法意识而很容易实施一些触犯法律的行为; 3.不成熟的认知结构:体现在青少年对事物没有很好的认识和控制能力,容易受情绪影响实施犯罪行为; 4.情绪体验的原始性、低级性:很多青少年实施犯罪只是单纯的为了生理需要和感官刺激,缺少更高层次的追求; 5.情绪的易激动性和外露性:青少年无法很好地控制情绪,喜怒哀乐往往显露于外,容易不顾后果; 6.冒险性:青少年在不成熟的主观意志支配下容易出现盲目冒险的不良行为,许多青少年一开始犯罪就是处于冒险心理; 7.易受暗示性: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接受他人教唆或暗示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客观因素: 1.青少年时期心理发展相对滞后于生理发展产生的身心矛盾:青少年正处在人生长发育最快的阶段,身体各方面如体态、内分泌、第二性征等逐渐有了明显变化并趋向成熟,但此时他们的心智仍未完全成熟,于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矛盾; 2.青少年自身心理冲突产生的矛盾:此时的青少年心理具有两重性,幼稚与成熟并存,理想与现实的碰撞等等导致青少年往往存在一系列的心理问题,一旦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就容易成为犯罪动因; 3.家庭、学校的影响:青少年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家庭和学校,一旦家庭和学校的环境出现问题,例如家庭破裂、学校教育不平等,都容易影响到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4.社会的影响:青少年此时接触社会开始增多,但其认识和辨别能力无法应对社会上大量复杂的信息,同时也容易收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预防 既然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了一个无法避免的严峻问题,我们就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其发生。预防青少年犯罪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家庭预防:要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家庭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和睦稳定的家庭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同时应当注意观察他们的心理变化、行为方式,一出现偏差立即纠正,将犯罪心理的产生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学校预防: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尤其是所谓“差生”的管理,不应对他们有歧视或偏见;要注意纠正学生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以教育引导的方式帮助他们消除内心的不良因素,培养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思想,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 (三)社会预防:社会应当注意对青少年的保护,避免不正之风的扩散,同时加强对媒体和网络的监管,防止青少年接受毒害思想。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没有健康发展的青少年,国家就没有未来。因此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是犯罪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犯罪心理学应当研究的重要课题。

青少年犯罪心理及预防

【摘要】当今世界,青少年犯罪与毒品、环境污染并列为三大公害,由此可见,青少年犯罪是世界性的问题,是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许多国家感觉到难以治理的问题。因为,青少年的成长对于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未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所以,多少年来,在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中,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始终不变的主题,并且已经形成了关于青少年概念的法律界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发展变化的趋势,青少年心理方面的特殊性,以及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及趋势预测等若干方面组成的基本研究范畴。关于青少年的犯罪问题,主要先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来入手,再分析其犯罪特点和心理特点,针对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对于这个课题研究的目的不是在于惩罚,而是用法律的尊严去维护社会秩序,通过国民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让他们懂得什么才是一个公民应该拥有的觉悟,自觉的维护国家法律。【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预防教育一、对青少年犯罪的初步认识依据普通心理学的研究理论,青少年时期通常是指11岁至13岁的少年期,14岁至17岁的青年初期,18岁至25岁的青年晚期。青少年时期是一个由儿童向成年人过渡的特殊时期,是独立与依赖性、自觉性与幼稚性相伴的矛盾时期。也有的学者将这一时期成为“心理上的断乳期”或“困难期”。[①]在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文件中也有“青少年”一词,但没有十分明确的表述。按照学者研究的惯例,在青少年犯罪概念中,青少年,一般是指14周岁至25周岁这一年龄阶段的个体。在过去备受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21岁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具有青少年犯罪的一般特点,即激烈性、感情性和突发性。犯罪人是在偶然事件的诱导和激发下,临时起意,产生犯罪动机,实施犯罪。这个案件与一般普通青少年犯罪有一些区别,犯罪人有文化、有思想、懂法律,没有不良嗜好,也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不良记录。完全不同于一般而言的不听家长话,打架斗殴的不良少年,也不属于文盲、法盲犯罪。从这一点来看,这个案件的发生是一个悲剧。就案件本身来看,犯罪人当时的心理层面比较突出。而且心理特征的变化在青少年犯罪中具有典型性的特征,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心理与预防具有重要的意义。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青少年在心理所出现的特殊性——所存在的危机与矛盾,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1)独立性意向和认识能力方面。青少年在生理、心理上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带来主观心理状态和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独立意向发展很快,但认识能力的发展跟不上。调查发现,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独立性意向和认识能力方面存在以下一些特点:独立性意向表现为对社会具有强烈的抗拒性,与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要求背道而驰;认识能力极低,对道德、法纪的认识愚昧无知,是非不分;违法犯罪青少年错误认识的核心是“两大精神支柱”——封建主义的哥们儿义气和剥削阶级的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三种错误观念”——亡命称霸的英雄观、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2)情感和意志方面。违法青少年在情感方面的第一特点是情感情绪性同一般青少年比较是爱憎颠倒、好恶颠倒;第二个特点是在对待人与人的关系上,极易感情用事;第三个特点是极易产生激情而往往又难以自我控制;第四特点是情感极不稳定,情绪变化多端,喜怒无常。违法犯罪青少年在意志方面的第一特点是意志力具有明显的两极性,即在正确方向上自卑,意志力薄弱;在错误方向上自负,畸形地发展着意志力。在意志方面的第二个特点是冒险侥幸,因为认识水平比较低,生活阅历比较浅,情绪的冲动性比较强,因此,在特定的刺激下,就会产生盲目的、冒险的、强烈的行为。同时,也会产生侥幸心理,即体现为简单幼稚的想法,轻信和盲从,以及对自己能力的过高估计。犯罪青少年狂妄自负的心理,是在他们一时得逞的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自我评价。尽管这种评价是主观的、错误的,但却是支配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基础,当然他们也会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要受到惩罚和制裁的。因此在犯罪活动中,尽管自恃甚高,但仍不免担惊受怕,有冒险之感。这种矛盾心理的存在,形成了冒险侥幸的心理特点。而当冒险侥幸犯罪行为的偶然成功,又会强化已有的犯罪心理。(3)动机方面。青少年时期无论在物质还是精神上的欲望和需要都比童年更多更强烈。青少年犯罪的常见动机有:利己欲动机、哥

关于单亲家庭对其子女的成长的影响的文献综述

关于单亲家庭对其子女的成长的影响的文 献综述○1 随着21世纪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新的思想观念也逐步出现并成为潮流。人们在追求的物质生活得到满足后,更多的寻求精神上的慰藉,传统的婚姻观念已将改变,离婚再也不是所谓的“伤风败俗”“丢脸”的事,反而成为了很多家庭解决矛盾的最终办法……如下图: (表1) 可见:中国的离婚率近几十年代以来一直处于上升趋势,据资料显示:至1997年我国的粗离婚率○1已是1982年的2.3倍,离结率○2是1982年的2.6倍。进入21世纪,从2001年起 中国的离婚率就持续增长。09年更达到同比增长10.3%的地步[1] ,离异家庭在既家庭结构 关系上变化,给子女的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不仅会在某种程度上遏制子女智力、性格、情绪和社会性的良好发展,严重者还可能导致精神异常等心理疾病。但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单亲家庭也会让孩子的独立能力得到锻炼,结合已有的此方面的资源,现将单亲家庭对其子女的成长的影响做一个简单的归纳和总结: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1. 单亲家庭:《中国大百科全书》中是这样定义的,即由父亲或母亲一方与未婚子女共同构成的家庭。而在英国单亲家庭委员会的报告中,单亲家庭被定义为“一个没有配偶与之生活,并与其未婚的没有独立的或年龄在16-19岁,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一起生活 的父亲或母亲所组成的家庭”[2] 综合起来我认为单亲家庭应着重强调两点:○1由单一的父 亲那或母亲一方抚养;○2子女未婚或未成年,即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 2. 家庭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在抚养、教育儿童的活动中通常使用的方法和形式,是父母各中教养行为的特征概括,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行为风格。 [3] (二) 单亲家庭教养方式对子女的消极影响 对于青少年来说,家庭是他们社会化开始的场所,是他们形成人格的最重要的时期,西方的社会控制理论认为:对青少年来说,家庭和学校是他的主要的依恋对象。良好的家庭环境会孕育一个人的健康的心理和人格,为其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人格的缺失和行为的偏差 [4] 单亲家庭作为一种不完整的家庭形态,其教养方式对子女的不良影响主要体现在一下

青少年犯罪心理学

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研究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心理及其规律的科学。也正因为如此,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才显得至关重要。研究犯罪心理学不仅仅有助于研究犯罪人的主观心理,更重要的是能从源头上消灭犯罪。 青少年犯罪无论是从心理还是生理上都与成年人犯罪有所不同。青少年心智发育尚未成熟,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下面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青少年犯罪: 一、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现状和特点 从近几年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70%是团伙犯罪,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作案,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共用。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俨然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 青少年犯罪开始向暴力型犯罪转化。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2004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抢夺占23%;盗窃占%;强奸占%。

犯罪年龄低龄化。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青少年犯罪的严重程度已经超出了大部分人的预料。鉴于不断上升的数据与不断恶化的态势,我国正积极采取措施杜绝青少年犯罪,包括主题宣传教育,普法讲座等一系列措施。但是要想从根本上杜绝,就必须要研究其犯罪心理。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 以前的研究人员探究过杀人犯的思想后大多认为其暴行系源自于童年时代的某种创伤,但是犯罪人的心理往往比想象中的要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1、主观因素 青少年因其生理和心理诸因素都处于“变化活跃期”,加上其生活经历也比较简单,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景都很难有正确的把握,再加上处于青春叛逆期容易冲动,所以容易导致犯罪。具体表现为: A、未成年人身心矛盾 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现冲动性和情景

关于青少年犯罪心理浅析

关于青少年犯罪心理浅析 2016-04-20 16:10:27 作者:7天论文网【大中小】浏览:3次评论:0条 摘要: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危害社会稳定、阻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解决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引导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成为社会所广泛关注的话题。本文通过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希望能够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 青少年; 犯罪心理学; 原因; 措施 随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传播媒体事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而对于心理发展还不成熟的青少年来说,网络上充斥的大量不良信息,使得青少年的心理素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时代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青少年形成了早熟、早知、见多识广和思维活跃的特点,但是,由于受到不良思潮、不良文化以及自身素质缺陷等方面的影响,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步,因此,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缓解青少年的心理压力,帮助青少年克服心理问题,引导青少年的健康发展,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的有效手段[1]。 一、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 一) 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日益丰富,而精神方面的需求却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一些过度追求物质享受的人,大力鼓吹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给青少年的思想带来负面影响。同时,由于青少年的心理素质还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思潮的影响,难以抵制物质诱惑、金钱诱惑,使得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逐渐走上犯罪道路。例如,一些青少年过度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不能正确的处理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之间的关系,致使因网络犯罪问题层出不穷[2]。 ( 二) 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中,一些音像制品、图书报刊和文化娱乐等,充斥着大量的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和封建迷信以及其它损害人们心理健康的内容,严重污染了社会文化环境,给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在这种社会文化环境下,青少年的道德观念和心理素质,受到消极的影响,致使青少年存在着厌世、仇世的情绪。 ( 三) 缺乏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近年来,虽然每一所中小学都开设了思想品德课和法律知识教育课,并且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思想素质教育活动和普法教育活动,但是,由于其教育范围有限,教育力度不强,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明确的是非观、善恶观和荣辱观,使得青少年犯罪事件频发。 ( 四) 缺乏自控能力和抵御能力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是其走上歧途的主要原因。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具有强烈的猎奇心、好胜心和模仿性,很容易受到电影、电视、网络信息的诱惑,做出一些不当的行为。 另外,由于一些青少年的文化素质不高,辨别能力较差,再加上意气用事,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人士的诱惑和利用,从而误入歧途。

文献综述青少年自杀现象的社会学分析

文献综述青少年自杀现象 的社会学分析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中国青少年自杀现象的社会学分析The sociological analysis of adolescent suicide phenomenon XXXXXXXXXXXXXXX 【摘要】自杀,是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就出现的问题。WHO的统计结果表明,自杀死亡高居人类意外死亡的榜首,每年世界上有逾百万的人自杀身亡,也就是说每40秒就有一人自杀死亡,每3秒有一人自杀未遂。而在2004年的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每年约有25至30万人死于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位居青少年的死因首位。国内一项关于中学生自行报告压抑和自杀意念比例及严重程度的调查显示:有1/3的中学生受严重的压抑症状所苦,16%的承认有自杀意念,9%的承认确实尝试过自杀。很大程度上,自杀并不仅是单纯的个体行为。将自杀现象放到社会学的背景中,就具有了更为广泛的意义,成为一个公共议题。 【关键词】青少年自杀社会学 一、引言 近年青少年自杀的报道屡见报端,因思维方式、情感模式、价值观念、社会压力的加大,导致青少年自杀、自残现象不断发生,其中影响青少年产生自杀意念,并付诸行动的影响因素多与青少年的自身心理因素有关,但更不能忽视其背后的社会学原因。在青少年自杀队伍中,每增加一人,就不止一人在遭受生死离别的折磨。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三十年来,青少年的自杀对于一个家庭相当于一次毁灭,其灾难性影响是巨大的。 二、研究现状 自杀指本人自愿或被迫结束自己生硬的一种手段。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用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分析自杀现象,认为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发生自杀现象。自杀反映个人

青少年犯罪成因探究

青少年犯罪成因探究 研究缘起: 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一个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不断增多,而且涉及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最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案例1: 陈某,郭某,黄某,李某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李某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2002年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李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郭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案例2: 2004年11月2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何某、王某、谌某、黄某、童某在一起喝酒时,王某提出说去抢点钱来花,于是当天晚上将近凌晨时,上述五人外出寻找目标,来到湖里兴隆路正遇上骑自行车下班回家的被害人林某,上述犯罪嫌疑人上前将林某的自行车踢倒,并将林某推倒,犯罪嫌疑人何某还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林某的大腿捅伤,五人抢了林某身上的一部手机和200多元现金,逃离了现场,被害人林某因被捅伤后失血过多而不治身亡。 面对不断上升的青少年犯罪比例,这值得引起我们的深思! 一、家庭教育的影响 父母离异或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诱因。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在许多父母离异或者单亲家庭中,其子女的犯罪率远远高于正常家庭子女的犯罪率。父母分居、离婚、再婚、服刑或一方亡故等情况容

运用犯罪心理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运用犯罪心理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心理分析社会分析青少年犯罪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现状和特点 从近几年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作案,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共用。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青少年犯罪向暴力型犯罪转化。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犯罪年龄低龄化,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一)、主观因素 青少年因其生理和心理诸因素都处于“变化活跃期”也可以说是“热变化”状态,加上其生活经历也比较简单,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景”都很难有正确的把握,这样只要“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导致出现“冲动”或者是“颓废”两种极端心态。具体表现为: 1.未成年人身心矛盾 (1)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 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但是由于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控制过剩精力的能力。 (2)兴奋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 由于未成年人腺体的发育,内分泌非常旺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的情绪兴奋性高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大脑皮质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现冲动性和情景性犯罪。 (3)性机能发育成熟和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 未成年时期,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从而产生强烈的性意识,有接触异性的需求,有了性的欲望和冲动。然而,他们又缺乏组建家庭和负担家庭的法律道德责任和经济能力,从而产生了生物性和社会性的矛盾。 2.未成年人个性心理结构内部的矛盾 (1)孤独感和强烈的交往需要的矛盾 现在,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龄普遍提前, 生理上的突飞猛进,尤其是性器官的发育成熟,使他们的性意识、性冲动,性体验等接踵而至,这给他们带来了种种困惑或疑虑,产生

青少年犯罪心理的思考和研究

关于青少年犯罪心理的思考和研究 我的发现 最近看了一部名叫《篮球日记》的电影,电影讲述的是一个热爱篮球的少年因为染上吸毒恶习,而走上抢劫等犯罪道路的故事,后来从监狱释放后虽然改了恶习,可犯罪给他带来的恶果不难想象。原本优秀的他不但断送了自己的篮球生涯,自己的以后的人生也抹上不能磨灭的阴影。看完电影我思考了很多,青少年的犯罪近年来上升速度让人担忧,他们的犯罪心理也让我产生了很大兴趣。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社会犯罪中,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100名罪犯中就有约10名是14——18岁的未成年人,这显然说明青少年犯罪已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人数逐年上升,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规律特点、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应该从青少年犯罪心理入手,保证青少年心理健康,预防青少年犯罪,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预防犯罪心理健康 我查阅的资料 《青少年犯罪心理》人民卫生出版社张理义著

《心理健康枕边书》新世界出版社牧之编著 《影响他人的心理学》郑小兰编著 《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人民出版社 《社会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 《人格心理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陈会昌译 《心理学》河北大学出版社张彦云 《精神分析引论》山西人民出版社佛洛依德 《行为心理学》学苑出版社冯绍峰 《自我与自我》上海译文出版社佛洛依德 《佛洛依德人格论述》天中学刊张书义 《社会心理学》人民邮电出版社戴维迈尔斯 《20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实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劳伦斯莱特《人性、人性心理学与人性化教育》张海忠 《社会心理学》侯玉波 《心理类型》上海三联书店荣格 《人格心理学》北京作家出版社郝根汉 《怪诞心理学》天津教育出版社理查德 《人性论》北京出版社休谟 我的解读与科学上的解释 引言 青少年人数占我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他们是我国事业的希望,民

以家庭教育为背景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以家庭教育为背景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摘要]青少年是祖国与民族的未来与希望。家庭不仅仅是青少年个体成长的摇篮与接受启蒙教育的场所,更是塑造个性的熔炉,它直接而全面地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发展。不良家庭教育因素包括家教不当及家长失范等都将导致青少年极易形成消极心理暗示与人格障碍等等病态心理。因此,它是青少年犯罪心理诱发与形成的主要原因。文章认真分析探讨以家庭教育为背景之下的青少年犯罪心理,并努力提出相应的家庭教育对策。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犯罪心理;家庭因素;心理抚养;家庭民主 一、家庭教育不当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一)过度溺爱 青少年当中独生子女占多数,丰富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优越的生活环境给青少年的成长创造了许多便利,父母也往往将子女视作掌上明珠般悉心呵护。但是,家长一味地满足子女在物质生活上的各项要求,很容易造成“亲情过剩”,却往往忽视了子女精神的富足与良好品质的培养。长此以往,青少年子女就会养成骄奢、自私、任性等等不良的个性品行,当外界不能及时满足自己的需要时,他们就会采取蛮横的态度强制解决,而父母出于对孩子过分溺爱与保护的心理,也往往对此恶劣的行为视而不见,甚至是迁就、姑息和纵容,这样就容易让孩子养成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坏习惯。 (二)严厉惩罚 对待子女严格要求在出发点上是好的,没有一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成才,然而,过于苛刻与严厉的教育方式也往往会给青少年的自尊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从而使得父母与子女之间出现较大的情感裂痕与隔膜,导致亲子之间无法正常地沟通与交流。有些家长习惯运用过于粗暴的教育方式,却不注重平日里的言传身教,问题一旦出现就毫不犹豫地施加惩罚措施,这样的教育手段使得子女十分恐惧犯错,犯错之后又不敢独自承担责任,甚至是编造种种谎言欺骗父母来逃避惩罚。长期下去,表面上相对和谐的亲子关系背后,其实隐藏了太多的积怨与仇恨,父母难以觉察到子女的孤独与叛逆,也无法及时有效制止其犯罪行为,从而进一步加剧其犯罪心理的恶性发展。 (三)放纵不管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父母是孩子最初始的启蒙老师。”对子女放纵不管就是父母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有些父母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与成长,单纯的认为只要满足子女的物质生活需要就可以代替自己的陪伴与教导。实际上,空间与时间上的分离恰恰拉远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距离,金钱的充裕代替了沟通,很多子女产生了心理问题却无法找到可以排遣

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文献综述

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文献综述 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文献综述 摘要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社区日益成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平台,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文基于国内外利用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文献,探讨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模式,并主要从社区影响因素、社区作用以及预防对策的角度对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以期为进一步开展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社区青少年犯罪文献综述 作者简介:张芯子琪、孙凌杉,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6-249-02 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我国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不仅数量有所增加,而且呈现低龄化、性质恶劣、团伙化以及重复犯罪率高等特征。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日益意识到社区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利用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日益得到重视。党和政府也多次出台相关文件,肯定社区作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相关研究也如火如荼的展开。本文试图通过梳理现有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深化发挥社区作用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提供帮助。 一、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模式探讨 对国外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模式的探讨中,以介绍美日欧模式居多。如郑列等在《论青少年犯罪之社区预防》中介绍到:在芝加哥地区项目中,社区犯罪预防的核心是社区中心、娱乐设施和教育中心。安吉拉?斯来文依据英国形势,提出了英国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新举措:一是采用指导员指导来寻求与青少年、家庭、学校以及最终与他们的雇主取得联系,是全面介入模式的一个方面;二是采用恢复性司法模式,使整个社区参与到解决犯罪问题的措施中去;三是社区为青少年提供积极帮助的休闲活动,减少被社会排斥的青少年。可以说,

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预防

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预防 文 雅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决定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直接决定和影响未成年人是否能健康成长。家庭的一些不利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本文试从对影响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家庭因素方面着手,在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方面提出了一点看法和观点。 关 键 词:家庭因素 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及发展 家庭预防 作者简介: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2002级(1)班 这是一个典型的少年犯罪案例。一帮15岁到18岁的少年,因为缺乏家庭关爱,过早地踏入了社会,并结为小团伙。其中一个团伙成员由于不“听话”,被其他成员残忍地殴打致死。这群少年有着怎样的成长经历?他们一步步走入歧途,家庭因素起到了怎样的影响? 3月6日早晨10时左右,位于乌鲁木齐市的农六师招待所。服务员在打扫卫生时发现,303房间内凌乱不堪,床单撂在地上,电视机歪在一边。一具男性尸体赤裸裸地躺在地上,服务员赶紧报了警。11时,乌市天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一队出动警力到现场展开侦查。现场反映出的情况是,尸体有80%严重创伤,并且面目全非。警方立刻从现场展开侦查。至3 月7日凌晨, 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其中4男5女,最小的15岁,最大的18岁。让办案民警感到诧异的是,案件的主谋是17岁的女孩阳阳,可她偏偏一身男孩子打扮,并且喜欢大家叫她阳阳哥。据她交代,她与其他8人在3月3日将死者哲哲带至一招待所内,用榔头、皮带殴打,用打火机烧,茶杯烫等方式折磨了哲哲54个小时,最后将其殴打致死,这一切只因哲哲不听话。因为阳阳在3月2日,曾给哲哲100块钱,并让他在网吧等她,但哲哲独自一人回家了,这让阳阳感到很气愤。阳阳从2004年开始从五家渠到乌鲁木齐市闯荡。阳阳的母亲是做生意的,没时间管女儿,体现母爱的唯一方式是给女儿足够的零花钱。阳阳的爸爸也在内地做生意,他们给了阳阳丰富的物质生活,却没能给孩子来自家庭的幸福感和安全感。[1]

犯罪心理学及常识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对犯罪心理的探讨却由来已久。我国古代的史书上早就有探讨犯罪心理问题的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曾对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关于人性善恶的论战,其实就是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讨。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师法”,即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才不会作恶。西汉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恶;“中民”则既可为恶,也可为善,关键在于对其是否进行教化和以刑罚威胁。可见,我国历史上许多政治思想家和学者已有关于犯罪心理的精辟见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19世纪后期的欧洲,生产力迅速发展,从而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新兴的学科,如人类学、人休解剖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同时,由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犯罪率急剧上升。因此,具体提示犯罪行煌原因、心理机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从而提供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就成了当时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心理学逐渐形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 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学纲要》。这本著作主要从精神病态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格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本专著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表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82回复1楼2007-02-26 14:37举报| 我也说一句 小镇之月光 半推半倒9少年犯罪心理学第一讲(2003/9/25) 犯罪心理学范畴 狭义: 犯罪行为性质及心理历程 犯罪人之个人特质,环境与情境互动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预防对策文献综述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 文献综述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述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 周岁不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界定,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己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即对于年满14周岁的人犯罪在我国才负刑事责任。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 1.作案主体低龄化趋势 犯罪低龄化是当今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特征,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龄已经降到15.7 岁,许多不满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犯罪当中,他们经常性地实施盗窃行为,甚至与其他成年或未成年人一起实施抢劫、伤害和杀人。我国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一般是从10-12 岁开始就有不良行为,个别8 岁就有偷窃行为,13-14 岁就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14-17 岁是犯罪的高峰年龄阶段。“危险的14 岁”现象是指许多未成年人已经知道十四周岁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出现了14 岁前疯狂作案的现象。 2.作案手段成人化、犯罪的暴力化恶性化程度加剧 未成年人作案性质趋于恶性化。由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易冲动,加上近年来影视出版作品中大肆渲染暴力因素,因此造成部分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惨无人道,在犯罪时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 3.犯罪类型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种类繁多,侵害客体广泛,涉及盗窃、诈骗、抢夺、抢劫等等。在众多的犯罪类型中,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于财产型犯罪和人身损害型犯罪两大类,而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寻衅滋事等暴力型、危害后果严重的六个罪名尤其集中。另外,近年来出现的利用计算机网络诈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等智力化犯罪不断增加。与此同时,一人犯数罪现象不断增加。有的未成年人在实施侵犯财产罪时,兼有抢劫、强奸、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暴力行为。有的未成年人在实施人身伤害时,兼有对财产的侵犯。这种同一罪犯同时实施数种犯罪的行为,后果极其严重,且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4.犯罪方式智能化 未成年人学习能力强,他们擅于研究影视出版作品中的犯罪手段,在有些犯罪中甚至表现出比没有文化的成年人更加智能化的特点。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另外,现在未成年人反侦查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加大了公安机关的破案难度,同时也显示出主观恶性的增强。

我国青少年犯罪心理问题的相关分析

我国青少年犯罪心理问题的相关分析 我国的法律制度对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历来持宽容的态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遇原则。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却呈现出了明显的增长趋势,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受到国家、社会的关注。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作为青少年成长的监护群体都希望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遵纪守法,对青少年的轻微违反犯罪行为也是“宽容多于严厉”。但是,这种“博爱”不仅未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效果,反而还成为青少年犯罪状况的恶化的诱因。有效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关键是重视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预防和矫治,因此,以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为材料基础,进而了解青少年的犯罪心理状况并据此予以矫治,才能够实现有效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标。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 (一)青少年的界定 对青少年界定的年龄标准各个国家是不同的,例如,《日本少年法》规定青少年是指14岁以上20岁以下的少年;《德国青少年刑法》规定是指从“14岁到18岁”,《德国青少年法庭法》规定“18岁到21岁”的群体也可适用《青少年刑法》。青少年的范围应该界定为13岁到25岁比较合适。毕业论文 (二)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1. 暴力犯罪突出。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在总体上呈现出

不断上升的趋势(江西等省份由于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青少年犯罪率有所下降),犯罪情节愈发恶劣,犯罪类型趋于复杂。暴力文化的传播对处在青春期的青少年来说充满了刺激性和吸引力,抢劫、盗窃、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型犯罪极为突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日益严重,青少年暴力犯罪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 智能化的犯罪手段。青少年犯罪的手段日趋成人化、智能化,利用手机、电脑、网络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作案的情形也日益增多。青少年的年龄虽然小,但具有较强的认识能力、模仿能力,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为突出,其犯罪手段的智能化比较明显。 3. 团伙犯罪突出。人具有集群的意识,青少年表现的更为突出。青少年一般喜欢拉帮结派、组成小团伙,在这样的小群体中,具有各种不良行为和心理倾向的人混迹一起,便会诱使成员之间互相模仿、交叉感染,强化共同犯罪案件的不断发生。近几年各地发现了不少在校生和社会不良青年组成的带有封建行帮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也是青少年犯罪的新动向。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成因 (一)内部成因:心理发育与生理发育、外界环境的矛盾 青少年在青春期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是不均衡的,生理发育迅速,而心理发育缓慢,由此产生了如下的矛盾:一是生理发育和心理水平发展不均衡。心理的发展要具有一定的生理基础,青少年的生理发育迅速,而缓慢的心理发育不能与之相适应,使他们缺乏调节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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