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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改革问题研究

中国税制改革问题研究

【自考真题】2018年4月自考00146中国税制试题含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中国税制试卷 (课程代码00146)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负担的税收制度要素是 A.税率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纳税期限 2.随着经济的周期性变化,税收自动发生增减变化,从而对经济波动发挥自动抵消作用,其体现的税收职能是 A.稳定经济职能 B.资源配置职能 C.财富分配职能 D.财政收入职能 3.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性扣除的增值税类型是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消费型增值税 D.扣除型增值税 4.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下列款项中,不计入增值税销售额的是 A.提供包装物而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B.购买方延期付款而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 C.提供运输和装卸服务而收取的运输装卸费 D.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5.按月申报纳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期限为 A.当月月末 B.次月的l0日内 C.次月的l5日内 D.次月的20日内 6. 国产小汽车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是 A.使用环节 B.出口环节 C.批发环节 D.生产销售环节 7.下列用途的自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A.用于在建工程 B.用于职工福利

财税学院本科生学年(毕业)论文选题

财税学院本科生学年(毕业)论文选题 1、公共商品问题研究 2、政府经济职能界定研究 3、财政支出问题研究 4、社会保障体系研究(见326-336) 5、政府采购制度研究(见309-313) 6、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7、公共收费制度研究 8、公债研究(见319-323) 9、财政政策研究 10、财政收入研究 11、国有资产问题研究 12、地方财政问题研究 13、部门预算改革的背景及其基本内容。 14、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基本运作方式。 15、我国政府预算科目设置的现状、所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思路。 16、政府预算编制方法的选择。 17、复式预算的基本特点,以及中国复式预算改革的目标模式。 18、中国政府预算编制时间表安排上存在问题及其改进。 19、政府预算效率的影响因素及其改进思路。 20、政府预算效率的评估方式和方法的选择。 21、政府预算的民主化和法治化的经济分析。 22、政府预算监督机制的构建。 23、当前国库体制与政府预算改革应如何配合? 24、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设置的改革。 25、外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26、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27、外国失业保险制度研究 28、外国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29、外国国有企业制度研究 30、国外政府采购制度研究 31、国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 32、国外公司所得税制度研究 33、国外政府支出制度研究 34、国外预算管理体制研究 35、国际财政问题研究

36、当代西方财税理论研究 37、国外公债制度研究 38、历史上征税依据论、征税对象论、征税原则论述评。 39、本末论、义利论述评 40、儒、法、墨、道各学派理财思想述评。 41、历史上田赋制度沿革变化述评。 (包括评两税法、或评一条鞭法、或评摊丁入地) 42、历史上财政预算制度述评 43、历史上财政管理体制演变述评 44、历史上财政监察审计制度述评 45、对某一财政思想或某一财政制度述评(可自定题目) 46、“黄宗羲定律”述评 47、孙中山财政思想述评 48、毛泽东财政思想述评 49、邓小平理财思想述评 50、对我国财政产生和财政本质的探讨 51、税务会计理论研究 52、税收法律关系理论研究 53、电子商务与税收政策研究 54、西部大开发与税收政策研究 55、农村税费改革问题研究 56、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政策研究 57、农村公共财政、公共投入问题研究 58、中国财政的扶贫问题 59、农村义务教育投入问题研究 60、财政对农业的补贴政策研究 61、财政对粮食生产经营的补贴 62、规范政府收入机制的研究 63、国债运行机制研究 64、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可行性与条件 65、避税与反避税的研究 66、鼓励风险投资的税收改革 67、WTO机制下国际贸易税收改革研究 68、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69、鼓励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税收改革 70、论历史上的惩贪倡廉 71、论封建国家赋税制度改革的动机 72、“初税亩”的社会意义

浅谈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56558693.html, 浅谈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作者:徐东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第02期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中的重要税种,起到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合理再分配社会财富的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国民贫富差距逐渐拉大,严重阻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个人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就个人所得税的职能、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改革方向等谈点想法,期待个人所得税改革更加完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公平完善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个人所得税作为实现税收公平分配职能的首要税种,对社会收入分配调节起来着重要作用,它是一个年轻的税种,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我国自1980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增长迅速,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实际是免征额),但是,笔者认为其调整节力度和效果仍不尽人意。这种不分地区、不考虑纳税人实际生活负担,采取的“一刀切”的方式,还是有一些缺陷,尚需不断完善。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缺陷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法,目前只注重源泉扣缴法。从而使个人所得税失去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有如下缺陷。 (一)个人收入渠道多元化,难以准确计量 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仍未能对纳税人的应税收入综合计算,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负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比如甲为单位职员每月7000元工资按规定每月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乙为出租车司机收入来源有包车收入每月3000元,自己开一班收入约6000元,而目前就笔者了解,出租车司机很少就劳动所得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

中国税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这30年改革中,税收制度先后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 30年中国税制改革历程回顾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划分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三个阶段。 (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 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可分为涉外税制的建立、两步“利改税”方案的实施和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 1.1978-1982年的涉外税制改革。1978-1982年,成为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起步时期,从思想上、理论上为税制改革的推进做了大量突破性工作,打下理论基础。从1980年9月到1981年12月,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需要,第五届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 2.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方案。作为国营企业改革和城市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第一步“利改税”,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改革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破了国营企业只能向国家缴纳利润、国家不能向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禁区,成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历史性转折。 3.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方案和工商税制改革。为了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经第六届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决定从1984年10月起在全国实施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发布了关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的一系列行政法规,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奖金税(包括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和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特别消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筵席税等税收的法规。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至此,我国工商税制共有37个税种,按照经济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涉外税、农业税等七大类。 总之,这一时期全面改革了工商税制,建立了涉外税制,彻底摒弃了“非税论”和“税收无用论”的观点,恢复和开征了一些新税种,从而使我国税制逐步转化为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日益加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内涵要求,1994年我国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的工商税制改革。 1.全面改革流转税。以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系,对外资企业停止征收原工商统一税,实行新的流转税制。 2.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取消原来分别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

税制改革 期末考试

浅谈我国的税制改革 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以及地区经济发展结构都随着市场化进程发生了变化,但税收结构并未作出相应调整,从而导致现行税制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并不能有效地纠正市场失灵。所以,我们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原则,深化税制改革,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税收待遇平等、税收负担公平,以利于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的作用。 一、我国税制的发展历程 (一)我国税制的建立过程 1、新中国初期税制的建立 建国时我国制定了《全国税收实施要则》(简称《要则》)并于1950年1月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施行。《要则》中规定,除农业税外,在全国统一征收14种税,即货物税、工商业税(营业税、所得税、摊贩营业牌照税和临时商业税)、盐税、关税、薪资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税、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后又开征了契税,创建了适应我国过渡时期经济建设与发展和财政需要的新税制。 2、1953年修正税制 1952年12月政务院发布了《商品流通税试行办法》和《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通告》,并于1953年起实施。修正税制的主要内容:一是试行商品流通税,即从原来征收货物税的税目中选择能够控制或收购的烟、酒、原木和钢材等22种产品,以及将原来在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缴纳的货物税、营业税及营业税附加和印花税等合并为商品流通税等;二是修订货物税,将应税货物工业环节和商业批发环节原来征收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并入货物税征收,并相应地调整货物税税率;三是修订工商业税,将工商业营业收入应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并入营业税征收,并统一调整营业税税率等。 3、1958年改革工商税制 1956年,我国基本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公有制经济逐步成为我国经济的主体。在这样的背景下,1958年,我国进行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二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简化工商税制,试行工商统一税,将原来的商品流通税、货物

最新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改革

关键词:分税制问题改革 一、我国现行的分税制 (一)分税制的实质、划分原则及依据 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的实施,既是一国政府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是一国以法治税思想在财政、税收制度建设方面的体现,又是一个国家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在税收管理方面的体现,也是一国财政管理体制在税收方面的体现。 实行分税制后,税种和各税种形成的税收收入分割按照立法、管理和使用支配权,形成了中央税和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其中,中央税是指税种的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中央政府的一类税收,地方税是指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地方政府的一类税收。税款收入按照管理体制分别入库,分别支配,分别管理。中央税归中央政府管理和支配,地方税归地方政府管理和支配。

在税收实践中,某些税种的收入并不一定完全归属于中央或地方政府,而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进行分配,收入共享,从而出现共享税类。一般来说,共享税是指税种的立法权归中央政府(或上级地方政府)、上下两级政府分别征收、管理,并各自享有一定比例使用权的一类税种。共享税的决定性划分标准不是立法权,也不是征收管理权,而是税款所有(支配)权,是按照税款归属标准进行的划分。 分税制的真正涵义在于中央与地方财政自收自支、自求平衡。当今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一般都实行了分税制。至于实行什么模式的分税制,则取决于三个因素,即政治历史、经济体制、以及各自遵循的经济理论。我国正在推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税制,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尚不够彻底和完善,但是,把过去实行的财政大包干管理体制改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不仅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且调整了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 分税制的实质主要表现为:按照税种划分税权,分级管理。税权是政府管理涉税事宜的所有权利的统称,主要包括税法立法权、司法权和执法权。其中,执法权主要包括税收组织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支配权)。分税制就是要将这些税权(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在中央及地方政府间进行分配。所以,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质,就是通过对不同税种的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进行分配,以求实现事权同财权的统一。 一般来说,完善的分税制要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事权自主的决定所辖的税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权根据自己的事权自主决定税法的立法、司法、执法事宜;划归地方政府征管的地方税税种,地方政府可以因

中国税制改革

一、WTO给中国税制带来什么压力? 1、中国目前的税制结构与WTO要求中国的税制结构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虽然中国加入了WTO,但是经济发展有一个过程。税制改革有很多内容是今年完不成的,因为立法需要很长时间,比如所得税“两法合并”现在还没有提交到全国人大。改革还应是早点好,至少不应该拖得太迟,否则对于经济的负面影响就更大了。 WTO规则对于一国税制的要求就是“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不能对外商歧视。在20多年的市场经济过程中,唯独税收与其他方面的情况很不同——税收方面是一直优惠外资的。现在税收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对外资歧视,而是对内资歧视。 中国关于WTO的谈判主要集中在取消和降低重要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简单地说也就是要求你拆掉篱笆。加入WTO后,外资市场准入的自由权肯定比现在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优惠外商,外商企业可能享有市场开放和税收优惠的双重优惠,但对于内资企业而言则变成了税收和市场的双重负担。 我们的税制基本上是符合WTO要求的,并不是说中国加入WTO就逼着你立刻进行税制改革。外方对我们给出的税收优惠从不拒绝,问题是我们自己要不要继续实行这套政策。中国加入WTO的目的毕竟不是让外资打垮本国企业。所以我们要考虑如何使自己的企业轻装前进。 2、除了企业所得税,决定或影响内资企业竞争力的税收因素还有那些? 决定企业内在竞争力的很多因素中,出口退税是非常重要的政策因素之一。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即使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和发达国家惯例相比仍然是退税不足。原因在于我们是生产型窄范围的增值税,产品中还含营业税。即使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其实仍然征了很多税。从税制上无法实现真正的出口产品零税率原则。所以要真正解决出口产品含税问题,除了提高退税率、扩大退税空间,还需要增值税转型。最好不要通过提高退税率,超过法定征税率,如征17%退18%的办法,那会为人家诟病。改善税制才是正路。不改税制,通过退税硬性实行外贸补贴,结果是两边都扭曲。 3、近来启动的税制改革,是一次与1994年类似的全局性税改,还是局部税种的调整?此次税改的战略目标是什么?目前是不是改革的良机? 当前并不存在一个类似1994年那样大规模税制改革的条件。不过,近几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出现了包括经济结构改变、企业转制、投资需求不足等新情况,尤其是加入WTO。理论界对税制改革建议的重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地方税等,几乎涉及了税制的所有方面。 4、为什么目前的税改不是一个全局性的改革,却又涉及几乎所有方面? 随着经济的发展,1994年税制已经不再适应现在的经济环境了。从宏观经济运行方向上说,中国已经从当时通货膨胀转变为现在的通货紧缩。1994年税改的核心方针是抑制通货膨胀

中国税制论论文

中 国 税 制 论 论 文 学院:土木建筑学院 班级:土木工程F1006 姓名:悦敢超 学号:201048040603

浅析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的认识 摘要: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平原则是世界各国税制建立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原则,公平的个人所得税制将可以充分发挥其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独特功能。然而,由于在税制模式、税率结构、费用扣除和税收征管等方面的缺陷,导致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缺失非常严重。因此,必须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全面性改革,提高其公平性,以有效发挥其调节功能,实现社会公平目标。 关键词:税收公平、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调节功能、公平分配 引言: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公平问题,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然而,由于转型期的一些制度不完善,导致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呈不断扩大趋势,贫富差距严重。如果我国不尽快遏制贫富悬殊和分配不公加剧的势头,则可能会危及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因此,必须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独特功能,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目标。 正文: 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的发挥程度,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税制本身的公平性。所谓税收公平,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税收公平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到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平等竞争和收入公平分配,而且也是保证税收制度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所以,长期以来,公平原则已成为各国税制建立的基本原则。然而,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在税制模式、税率结构、费用扣除等方面的缺陷,导致其本身公平缺失非常严重,根本无法承担起遏制贫富差距扩大和公平收入分配的重任。因此,依据税收公平原则,对个人所得税制进行全面改革,将是势在必行。 一、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缺失分析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是在1994年税收改革时建立起来的。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个人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公平分配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已从1994年的1.47%快速提高到2011年的7.23%,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第四大税种。通过2006年和2008年两次调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减轻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改善其收入的不公平状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其自身公平缺失的严重性,导致这种小的改革根本无法彻底解决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功能。个人认为这

浅析中国税收制度演变及启示

浅析中国税收制度演变及启示 经济084班前言:我国有四千多年的赋税发展史,古代先人积累了丰富的治税思想。中国税收原则从古至今的演变对税制的变革产生了重大影响,古代税收原则遵从“轻徭薄赋和公平税负”,随着历史的进一步发展,西方财政思想引入,为中国确立新的税收原则提供借鉴。新中国成立后,结合社会主义特点,在不同时期税收原则有不同特点。文章通过介绍中国税收原则从古至今的演变,得出了其对中国税制改革方向的启示。这些历史启示对于探寻建立健全和完善适应新时期发展的税收制度,对当代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民生的不断改善,社会稳定安康及国家政权稳固强盛,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税收税收原则税收制度税收改革 一.税收的产生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经济范畴。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税收是与国家有本质联系的一个分配范畴。它是随着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二.我国税收的发展以及税收原则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税收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税收作为一种经济现象,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形成了一部税收史。在这一部分,将通过税收原则的演变,叙述我国税收的发展。其中,税收原则,是政府征税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1.古代:在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当时,虽然臣属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由于贡的数量,时间尚不确定,所以,“贡”只是税的雏形。而后出现的“赋”与“贡”不同。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远指军赋,即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但事实上,国家征集的收入不仅限于军赋,还包括用于国家其他方面支出的产品。此外,国家对关口、集市、山地、水面等征集的收入也称"赋"。所以,"赋"已不仅指国家征集的军用品,而且具有了“税”的涵义。有历史典籍可查的对土地产物的直接征税,始于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十五年)鲁国实行了"初税亩",按平均产量对土地征税.后来,"赋"和"税"就往往并用了,统称赋税。秦汉时,分别征收土地税、壮丁税和户口税。唐代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人丁为本”的税收制度。唐玄宗时,,为了弥补国家财政不足,在租庸调制以外,又将地税和户税定为常税。赋税制度开始由“以人丁为本”向“以资产为宗”过渡,开创了我国赋税改革的新思路。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确立了我国“以资产为宗”的赋税制度。 因此,西周、春秋战国、汉、唐这四个阶段的赋税制度体现“轻徭薄赋”和“税负公平”的原则。 2.近代:清末时期,内官场腐败,外强国入侵,中国处于内忧外患的两难境地。割地赔款、官员腐败需要征收大量的税收以保证支出,所以实行重税负原则。北洋政府时期期处于军阀割据时代,战乱频繁,政府并没有处理好计划中的财

中国税制改革的内容和意义

税法随堂论文信工吴鹏20102450126 论当前税制改革内容与意义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后,为了建立一套适应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5年来中国的税制改革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税制改革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经济的发展又为税收收入的连年增收开辟了广阔的税源。从2006年到2011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从135822.8亿元增至249529.9亿元,增长了83.7%,年平均增长率为16.4%;中国的税种从24种减少到20种(实际开征19种),减少了4种;中国的税收收入从20017.3亿元增至45622.0亿元,增长了127.9%,年平均增长率为22.9%;中国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4.7%上升到18.3%,提高了3.6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国家采取了大量的、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措施,支持农业、能源、交通、外贸、金融、房地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改革和特定区域的发展(如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等),几乎涉及所有税种。下面挑三个简单说一下 农村税费改革的内容及意义 (一)确立国家对农民“多予少取”的原则,坚持以减轻农民负担为改革目标,农村税费改革“费改税”的方案虽有不足,但它为解决“三农”

问题找到了一个突破口。通过这种形式的改革,从制度上制止了各种名目的收费,确立了税收作为处理国家与农民之间分配关系的主导方式,摒弃了其他非规范的方式;也为加强农业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所以,作为整体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这一改革措施必须全面推行。从目前试点情况看,需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逐步导引出从中央政府到省级政府、到市县级政府加大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财政投入机制。 然而,也需要明确,要真正建立起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的制度和体制,必须调整农村税费改革的思路,着眼于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着眼于农业税收制度的现代化。 (二)建立规范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 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要打破农村基层机构与农民之间的“零和不对称博弈”局面,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必须加大外部资金注入力度,中央财政在这方面应当率先垂范。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完善中央、省、市、县、乡镇之间财政分配体制。首先,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尤其要明确省以下特别是县、乡级政府的支出责任。 (三)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税收制度 通过上述税制改革,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将进一步规范、合理,对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将产生一系列的积极效应。 第一,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改为对农产品商品征收增值税,

中国税制南开大学在线作业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在线考试中心考试科目:课程练习-中国税制 题目总数:50 考试时间2012-11-15至2011-11-14 最高分96 剩余次数 4 满分:100 本次成绩:96 本次考试结果

第1题(回答正确) 税收的特点体现在 √ A 无偿性 √ B 固定性 √ C 强制性 D 对等性 第2题(回答正确) 按照税收公平的受益原则,税负担的分配应当和纳税人从这种税收的使用中得到的利益联系起来 √ A 对 B 错 第3题(回答正确)

税收纵向公平原则要求支付能力不相等的纳税人应当交纳不相等的税款,即支付能力较高者应当按照公平观念交纳较多的税款 √ A 对 B 错 第4题(回答正确) 以下关于增值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 增值税是价外税 B 增值税的作用是调节收入差距 √ C 增值税属于间接税 √ D 增值税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第5题(回答正确) 下列行为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 供电局销售电力 B 歌舞餐厅提供餐饮服务 C 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房屋 D 咨询公司提供中介服务 第6题(回答错误) 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应按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 劳务征收增值税的是() A 商店服务部为其本店职工修理手表 B 企业为另一企业修理锅炉 C 企业受托为另一企业加工服装 √ D 汽车修配厂为本厂修理汽车

第7题(回答正确) 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 A 某商店为厂家代销服装 B 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C 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个人消费 D 某企业将外购的床单用于职工福利 第8题(回答正确) 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 零售商店销售家具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B 装潢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C 电信部门自己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有偿提供电信服务

浅谈中国税制改革

浅谈中国税制改革 姓名:任远班级:经济1221 专业:经济学学号:120112006 摘要:税制改革是通过税制设计和税制结构的边际改变来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税制改革可能有很多形式,既有税率、纳税档次、起征点或免征额的升降和税基的变化,又有新税种的出台和旧税种的废弃,还有税种搭配组合的变化。本文将就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年来的税制改革进行分析,以解析出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 引言:“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收无处不在,通俗说,就是当一个人还在妈妈肚子里一直到入土为安的那一刻,税收始终与之相伴一生。稅收制度自最早的西周“市场税收”源起,经过2000多年的不断演变发展,依然延续至今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国家社会发展和人员的进步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税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不论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否其最终的用途都是一个重头戏,国家如何运用税收收上来的钱才是民众所看重的。所以如何让税收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的和谐的发展提供一个环境,如何让税收为经济主体的公平有序竞争提供一个稳定的氛围,如何促进社会的公平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层面的优化与改革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正文: 1.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建立 1949年建国初期,我国各地税收制度很不统一。在一些老解放区,仍沿用革命根据地时期各自制定的征税制度。在新解放区,为了及时开展城市税收工作,按照“暂时沿用旧税法,部分废除,在征收中逐步整理”的原则,除了将旧政权不合理的苛捐杂税以及为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服务的征税规定加以废除外,一般暂时沿用旧税法。因此,当时全国各地实行的税种不统一,同一税种的税率差别也非常大。如面粉税,东北为8%,华东为25%;卷烟税,华东为40%,华北为10%,东北为60%;烟叶在华北不征税,而华东、中南都要征税。至于各地区的完税凭证和管理方法更是五花八门,很不一致。这种情况与全国统一的新形势很不适应。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召开了首届全国税务会议,讨论研究统一全国税政,建立新税制和加强税务工作。会议根据全国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有关财政税收的规定精神,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于1950年1月由政务院发布施行。《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明确了统一全国税收的要求,规定了全国统一的税收体系和税收立法权限,提出了加强税收工作的制度措施。与此同时,政务院还公布了货物税、工商业税等主要税种的暂行条例和《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这标志着我国新的社会主义税收制度迅速建立起来。 随着新的税收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城市工商税收收入也开始迅速增长。1950年上半年就达到了与公粮收入相等的地步,完全改变了以往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农村公粮收入的局面。1950年6月,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整了工商税收,简化合并了一部分税种、税目,调整了部分税率,改进了征收方法,并在调整的基础上修正了货物税、工商业税等主要税种的暂行条例,同时由财政部公布了这些暂行条例的施行细则,从而使我国新的工商税收制度逐步趋于完备。

税制改革论文

河北联合大学 <中国税制>课程论文 题目:中国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学院: 专业:金融学 班级:12金融 姓名: 学号: 2014年 12 月 22 日

中国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 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范围最广,程度最深,影响最大的一次税制改革。——《中国税制》P25面 这次税制改革,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证财政收入”的指导思想,选择以流转税制和所得税制为重点,建立起一个多税种,多次征,主次分明的复合式税制体系。 ——《中国税制》P25面 学完《中国税制》这门课,我对于我国税制改革有了一些基本的了解,但课本主要讲的是各种税的情况,对于具体税制改革的资料却不怎么清楚。现结合教材及相关资料来对于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说明,表明我国税制改革的措施以及成果。同时结合教材P29与P30面法国增值税改革的案例,说明我国税制改革的不足之处。这一次自主探究的课程论文,意义在于使自己对于94年的税制改革,实施分税制的做法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对于今后的税制改革能有一个自己的想法,不管成不成熟,终归是自己的东西。对于已学的《中国税制》,也能得到更多的收获。 通过《改革30年》中的一段话,简单了解94年税制改革的基本背景。“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的中央财政陷入了严重危机,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中央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弱中央”的状态。正是这场财政危机,让党中央、国务院痛下决心——1994年,一场具有深远影

响的分税制改革在中国拉开了序幕。” 总的来说,94年发生在我国的税制改革又称分税制改革。通过查询有关的资料,分税制定义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管理体制。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惯例。从小的方面说,分税制使纳税人明明白白纳税,对于企业等个体的税负也减轻了,可以有更多的资金去发展,进而推动社会各行各业的加速发展。从大的方面说,分税制实施后,为中央政府做好全国性宏观调控腾出了可用资金、时间、精力,便于中央政府做好宏观调控工作,发挥中央政府对全国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当然,由于我国改革前税制繁琐,改革注定是一场长时期的变动。因此,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遗留下一些问题。但我相信,税制改革会一直与税收伴随,并随着不同的形势而不断改革,1994年税制改革所遗留的问题,会在以后的税制改革中得到解决。无论是2006年正式实行的取消农业税,还是即将实行的营改增,本质上都是税制改革,而1994年,则是起点。 具体来说,94年税制改革措施有很多具体的内容,这次税务改革涉及我国税收制度的方方面面,影响深远,所实行的措施也极多。由于知识水平有限,本人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说明我国的税制改革,并结合各方面的具体内容与成果予以说明: 1.重新划分地方税,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从而保证中央有更多的税收收入。这是我个人认为很重要的一点。缓解上面所提到的中央财政危机。主要通过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收入等措施来改变中央和地方税收来源的比例,达到克服中央财政危机的目的。通过以上改革,中央与地方直接组织财政收入的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根据资料,中央财政直接组织的收入将占

浅谈2010年中国税制改革热点

浅析2010年中国税制改革热点问题 税制即为税收制度,是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收征那双方所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各税种的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其中,各税种的法律法规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本文将简要分析2010年我国税制改革方面的热点,并简要分析这些热点背后的原因及主要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我国税制改革的内容和背景 在当前中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大背景下,税制改革便被列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税制改革一方面是因为入世降低进口关税的承诺,二是现行税制存在内部矛盾,即生产型增值税重复征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不统一、个人所得税分类征税、资源从量定额征税、房地产税收负担不均衡。针对上述问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内容包括出口退税改革、增值税改革、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整、消费税改革、废除农业税、资源税改革以及个人所得税改革等诸多方面。2010年,我国税制改革重点在于物业税、资源税、环境税等新税种,同时,关系民生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备受关注。 二、2010年税制改革热点问题 1、物业税 从2009年到2010年,“物业税”这一字眼每次出现在各大网站、报纸上都会占据显要的位置。物业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的保有环节征税,在我国目前房价日渐高涨的背景下,物业税便被认为是国

家控制房价的一大“利器”。国家考虑征收物业税主要原因包括,房地产税负结构不合理,开发销售环节税重费多,持有转让环节税轻费少;为增加财政收入寻找税源,在大规模开发后转向持有转让环节征税。目前,上海和重庆两市已启动房产税试点。 物业税应按不动产评估部门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征税。不动产评估价格应由权威评估部门,采用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按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物业税的税率设计原则上应使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的物业税总额与原有流转环节和保有环节取消的税费总额保持大致相近水平。物业税税率水平的确定与物业税模式有关。但是笔者认为,由于涉及到资产评估、过渡措施安排、现有税费清理等一大堆复杂问题,物业税近期较难推出。 2、资源税 近年来的资源价格持续上涨,以及中央提出中部崛起战略之后,资源税改革呼声越来越大。我国主要通过特别收益金和资源税两种方式进行调节,例如石油特别收益金。特别收益金与资源税的共同点都是增加企业负担,不同点在于特别收益金属于中央收入,而资源税属于地方收入。资源税改革将进一步提高石油、天然气、金属和非金属矿原矿等资源产品的资源税税率,将从量征税改为从价征税。此外,不单大幅提高现行资源税率,并将新开征的权利金、特别收益金与资源税搭配,形成完整的矿产税体系。权利金是指资源开采权的出让价格,主要由资源储量决定,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权利金获得开采权,而不再由政府审批,一方面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使资源涨价收益部分归政府,为中部崛起提供资金。 2010年,我国资源税改革的核心是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

最新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 究及借鉴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研究及借鉴 选择字号:大中小本文共阅读 447 次更新时间:2013-01-06 13:44:25 进入专题:地方税收制度 ●财政部财政所课题组 摘要:本文是在对典型发达国家、转轨国家、发展中国家及部分地区的地方税体系考察撰写的国别报告基础上,汇总研究形成的总报告。报告介绍了国外地方税收制度概况,重点分析了地方税税权划分和税种设置等方面的国际经验,提出对我国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一、国外地方税收制度一般分析 (一)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 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管理模式,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从而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各自的收入体系。 地方税收制度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地方税收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地方政府为取得地方财政收入依法制定的调整地方政府与纳税人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从法律角度考察地方税收制度,地方税收制度可以分为地方税收组织法、实体法、程序法三个部分。 世界各国均把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作为地方税收制度确立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完善规范的地方税收法律体系。根据国情设置地方税收管理机构,税务机关人事制度完善,内控制度严密。同时,构筑税收信用体系,引导纳税人诚信纳

税,发展税收信息化,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注重税收成本也是它们的共同做法。保证地方税收入的合理规模,注重地方税制结构的科学规范与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更是构建科学的地方税制的基础。 (二)国家行政体制影响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国外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与分税制的出现息息相关,分税制最早出现在19世纪中叶的一些欧洲国家,许多发达国家的分税制经过了一二百年的历史,已发展成为一种比较完善、成熟的制度,如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国都比较成功地实行了分税制。从表象上看,地方税收制度与分税制体制相伴相生。从实质上看,税权决定地方税收制度存在的基本状态。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差别很大,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税权划分也各不相同,国家行政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权分配,进而影响地方税收制度的形成。 地方税收立法权是相对于中央税收立法权而言的,指地方政府是否能够通过其权力机关立法征税,并以法律形式确立具体税制的权力,是采取分税制国家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对于是否承认地方政府的税收立法权,目前实行分税制的国家中,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美国、加拿大等联邦制国家;二是地方政府不享有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而统一归中央政府掌握,如韩国;三是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如日本。 美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各州政府都有立法权。美国自189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以后,就确立了违宪审查制度,遵循“不违宪就合法”的法律原则。在地方税收立法方面,联邦政府赋予地方政府地方税税收立法权,只要地方的

中国税制论文之令狐文艳创作

我国绿色税收的建立与完善 令狐文艳 摘要: 环境是一种资源。环境问题是一个高度综合、高度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污染的防治和生态的恢复,并且和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管理体制、政策法律息息相关。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趋势的发展,环境保护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如何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这个问题从20世纪70年代起逐渐受到各国的普遍关注。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发展模式,绿色税收理论应运而生。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宏观经济政策手段之一的税收自然被用到了环境与生态的保护上,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为了有效地治理和防止我国的环境污染,我们采取了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措施。税收作为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环保方面也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系统的、行之有效的“绿色税收”调控体系。因此,系统研究绿色税收问题,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实际的绿色税收制度是改善我国目前环境状况,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的一条重要途径,势在必行。绿色税收是政府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手段。面对我国目前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建立和完善我国税收体系

势在必行。本文就我国已有的环境税收政策进析,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探讨如何改革和完善现行环境税关税制,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税收体系,进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绿色税收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正文 一、绿色税收概述 绿色税收也称环境税收,是以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为目的,建立开征以保护环境的生态税收的“绿色”税制,从而保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绿色税收”一词的广泛使用大约在1988年以后,《国际税收辞汇》第二版中对“绿色税收”是这样定义的:绿色税收又称环境税收,指对投资于防治污染或环境保护的纳税人给予的税收减免,或对污染行业和污染物的使用所征收的税。其中,绿色税收的主要理论依据有: 1.负外部效应理论 工厂的私人生产成本并不包括生产时污染造成的外部成本,私人成本和外部成本之和则构成了社会成本。从社会的角度看,要实现社会净收益最大化,最优产出量必须在私人边际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成本的点上。而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必然会按照边际收益和不包含边际社会成本的边际私人生产成本的交点来决定产量。这样的产量必然大于考虑了社会成本时的产量,这样就导致了社会效率的损失,并产生了环境负外部效应。通过征收环境污染税将他造成的外部性成本加入到生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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