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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2015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2015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

来源:《中华皮肤科杂志》2015,48(2):73-75.

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重要的皮肤科外用药,具有高效、安全的特点,是许多皮肤病的一线治疗药物,但临床上也存在“滥用”和“恐惧”问题。为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治疗作用,减少不良反应,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组织国内部分专家制定本共识。

一、概念和分类

1. 概念: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属于甾体类固醇激素类药

物,又称为皮质类固醇。由于皮质类固醇包括性激素及维生素D3的衍生物,因此,本文中使用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这一名称。

2. 作用强度分级:依据皮肤血管收缩试验等方法,外用糖皮质激素的作用强度可以分为许

多级别。临床上常用的分级方法是4级分类法,将其分为超强效、强效、中效和弱效4类。激素的结构是决定其作用强度的主要因素,但浓度、剂型对其影响也较大。复方制剂中加入的某些成分,比如,促渗剂氮酮或角质松解剂水杨酸等也会提高激素的强度。此外,激素的作用强度分级不一定都与临床疗效平行,比如,地奈德分级是弱效激素,但临床疗效和作用却与某些中效激素相当。

超强效激素和强效激素适用于重度、肥厚性皮损。一般每周用药不应超过50 g;连续用药不应超过2 ~ 3周;尽量不用于< 12岁儿童;不应大面积长期使用;除非特别需要,一般不应在面部、乳房、阴部及皱褶部位使用。国内外常用超强效激素包括,0.05%丙酸氯倍他索凝胶、软

膏、乳膏及泡沫剂;0.05%醋酸双氟拉松软膏及0.1%氟轻松乳膏等。强效激素包括,0.1%哈西

奈德乳膏、软膏及溶液、0.1%安西奈德软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凝胶及软膏、0.05%丙酸氯

倍他索溶液(头皮剂)、0.025%丙酸倍氯米松软膏、0.25%去羟米松软膏剂及乳膏、0.05%卤米

松乳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乳膏或软膏、0.1%戊酸倍他米松乳膏、0.05%醋酸氟轻松软膏、

乳膏或凝胶及溶液、0.1%糠酸莫米松软膏、0.005%丙酸氟替卡松软膏、0.1%曲安奈德软膏、0.5%曲安奈德乳膏等。有的药品仍沿用“霜”,作为剂型的属性。

中效激素适合轻中度皮损,可以连续应用4 ~ 6周;< 12岁儿童连续使用尽量不超过2周;不应大面积长期使用。常用中效激素有,0.1%糠酸莫米松乳膏和洗剂、0.1%丁酸氢化可的松软膏、乳膏及洗剂、0.05%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1%曲安奈德乳膏及软膏、洗剂、0.12%戊酸倍他米松泡沫、0.025%氟轻松软膏及乳膏、0.2%戊酸氢化可的松乳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洗剂、0.1%戊酸倍他米松乳膏及洗剂、0.05%丁酸氯倍他松软膏等。

弱效激素适用于轻度及中度皮损(包括儿童皮肤病、面部和皮肤柔嫩部位),可以短时较大面积使用,必要时可以长期使用。常用弱效激素有,0.05%地奈德软膏、乳膏、凝胶、泡沫剂及洗剂、0.1%戊酸倍他米松洗剂、0.01%氟轻松乳膏及0.05%氟轻松溶液、0.025%曲安奈德乳膏及水剂以及外用各种剂型的氢化可的松、泼尼松和地塞米松制剂如,0.5%醋酸氢化泼尼松软膏、0.05%醋酸地塞米松软膏、0.025%醋酸氟氢可的松软膏等。

3. 治疗指数与软性激素:治疗指数是用来评价外用糖皮质激素的疗效及全身不良反应的一个指标。治疗指数= 治疗21 d后症状改善75% ~ 100%的患者数/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PA 轴)受抑制的患者数。治疗指数越高,全身吸收所造成的不良反应也越少。

软性激素是指激素全身吸收很少或者在皮肤内被吸收后能迅速地被分解代谢为无活性的降解产物,而局部却保留高度的活性,故对HPA轴抑制及其他全身不良反应大为减少,治疗指数大为提高。软性激素适合于老年人、婴幼儿及较大面积使用。国内现有的软性激素有糠酸莫米松及丙酸氟替卡松。需要注意的是,软性激素并不是衡量皮肤局部安全性的标准,提高外用激素安全性的关键,还是在症状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效能最低的激素制剂。

二、药理作用及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有明确抗炎、抗过敏、抑制免疫及抗增生作用,也可能诱发或加重局部感染、如加重痤疮、疥疮,导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色素改变、激素依赖及反跳、口周皮炎、难辨认癣、难辨认毛囊炎、接触性皮炎、诱发溃疡、诱发毛囊炎或粟粒疹、脂肪或肌肉萎缩

等不良反应。眼周使用可能引起眼压升高、青光眼、白内障、加重角膜、结膜病毒或细菌感染,严重者可以引起失明。全身长期大面积应用可能因吸收而造成HPA轴抑制、类库欣综合征、婴儿及儿童生长发育迟缓、血糖升高、致畸、矮小症等系统性不良反应。

三、适应证、禁忌证和外用前应注意的问题

1. 适应证:皮炎湿疹类皮肤病、红斑鳞屑性皮肤病、自身免疫性皮肤病、皮肤血管炎、非感染性肉芽肿、皮肤淋巴细胞浸润症、白癜风、斑秃、血管瘤、增生性瘢痕、皮肤T细胞淋巴瘤等。

2.禁忌证:对糖皮质激素或其基质等成分过敏是绝对禁忌。各种皮肤感染,如,真菌、细菌、病毒等感染,酒渣鼻、痤疮、口周皮炎、皮肤溃疡等则为相对禁忌,必须评估风险和效益比,在充分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方可考虑使用。

3. 外用激素前应注意的问题:首先明确皮肤病的诊断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适应证及禁忌证;所选糖皮质激素的强度、剂型是否合适;对拟用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是否了解;能否在适当时间内控制病情;病情控制后能否很快减量直至停药。应向患者或家属交待用药的必要性、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防范方法。最后,必须注意,使用激素时不能忽视针对病因和诱发因素的检查和治疗。

四、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 初始强度选择:皮肤病的种类和皮损的性质是选择外用激素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原则上是首先选择足够强度激素中的最小强度的激素,避免使用过强或强度不足的制剂。一般角化、苔藓化或肥厚的皮损以及盘状红斑狼疮、白癜风、斑秃、大疱性类天疱疮等疾病的皮损应首选强效激素;轻度的红斑、微小丘疹或脱屑性皮损,尤其是身体柔嫩部位的皮损首选弱效激素;其他皮炎、屈侧银屑病及红皮病可以选择中效激素。

2. 剂型选择:根据皮损性质及部位选择。软膏透气性差,润肤性强,适合肥厚、角化及脱屑性皮损,尤其是掌跖部位者,而不要用于面部等柔嫩部位的非肥厚、角化的皮损。乳膏及凝胶

可用于包括急性、亚急性、慢性各种皮损。凝胶、洗剂及溶液剂更适合头皮及毛发浓密部位。酊剂及醑剂适合肥厚、苔藓化的皮损。过度肥厚的皮损激素可以封包以增加疗效。

3. 复方制剂及联合治疗:怀疑合并有细菌或真菌感染的皮损可以使用含相应抗微生物药物的复方制剂1 ~ 2周;斑块性银屑病可以使用含卡泊三醇或他扎罗汀的复方制剂;肥厚、角化皮损可使用含角质松解剂的复方制剂。

4. 使用方法和疗程:治疗开始时选择强度合适的激素连续应用,直至症状控制。皮炎湿疹类皮肤病多在1 ~ 2周内控制症状。如果使用2周后疗效不满意,除考虑所用的药物强度是否足够外,还应考虑诊断是否正确,是否去除了病因及诱因,是否合并感染,是否对所用激素过敏及患者依从性等原因,进行相应处理。待病情控制,即瘙痒和皮疹明显消退以后,再换用强度较初始激素强度低的激素维持一段时间或使用非激素制剂。对于某些病因已经去除的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可以停药,而其他慢性复发性疾病,如,慢性湿疹、特应性皮炎等在皮损明显消退后,可以选择下述维持治疗:①长疗程间歇疗法:可在皮损消退后,每周间歇使用1 ~ 2 d,疗程半年左右,可有效减少复发;②序贯疗法:每日使用激素与非激素制剂各1次至皮损完全消退后,再使用非激素制剂间歇维持。

红斑鳞屑性皮肤病,如,银屑病非急性期通常采用序贯疗法,初始选用强效激素或激素与维生素D3衍生物或维生素A酸联合用药或直接使用复方制剂应用2 ~ 4周,至皮损变平、症状控制后用非激素制剂维持治疗2 ~ 3个月。白癜风、斑秃等多需要应用强效或中强效激素3个月以上才能够见到疗效。皮肤血管炎、非感染性肉芽肿、皮肤淋巴细胞浸润症、增生性瘢痕、皮肤T 细胞淋巴瘤等常需要长时间间歇性按需用药。

5. 用药次数:一般每天1 ~ 2次,使用次数不宜过多。

6. 药量:指尖单位(fingertip unit, FTU)指从一个5 mm内径的药膏管中,挤出一段软膏,恰好达到由食指的指端至远端指间关节横线间的距离长度的药量,约为0.5 g,可以供双侧手掌均匀涂抹一遍,据此可以推算相应皮损的用药量。

五、特殊人群及特殊部位用药

1. 妊娠或哺乳妇女:外用激素对人类胎儿发育影响尚不完全明确,妊娠期慎用。必须应用时,在取得患者同意后可以使用弱效、中效或软性激素。妊娠早期勿用含氟激素。哺乳期勿在乳部应用。

2. 婴幼儿、儿童及老年人:由于皮肤薄,代谢及排泄功能差,大面积长期应用容易全身吸收产生系统不良反应,一般选择弱效或软性激素如糠酸莫米松。除非临床特别需要或药品特别说明,慎用强效及超强效激素。在婴儿尿布区不使用软膏(相当于封包会增加吸收)。多数激素没有明确的年龄限制,强效激素卤米松的说明书指出2岁以下儿童可以应用,但连续使用不应超过7 d。

3. 皮肤柔嫩部位:如面部、眼周、颈部、腋窝、腹股沟、股内侧、阴部等部位皮肤薄,激素吸收率高,更容易产生表皮萎缩、萎缩纹、局部吸收及依赖/反跳综合征,应禁用强效、含氟的制剂。必须使用时,可以选地奈德制剂、糠酸莫米松凝胶或乳膏、丙酸氟替卡松乳膏、氢化可的松制剂等。一般湿疹皮炎用药1 ~ 2周,红斑鳞屑性皮肤病2 ~ 3周,其他斑秃、白癜风、红斑狼疮等可以适当延长。

4. 毛发浓密部位:如头皮,根据皮损的性质选择合适强度激素,剂型可选溶液、洗剂、凝胶。

六、不良反应的监测

应该主动对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建议强效、超强效激素每2周复诊检查1次,中效激素3 ~ 4周检查1次,弱效激素每4 ~ 6周检查1次,观察有无系统及局部不良反应。规范使用糖皮质激素相对是安全的。国外报告,每周2 ~ 3次(婴幼儿每月不超过15 g,儿童不超过30 g,青年及成年人60 ~ 90 g)的长期维持治疗特应性皮炎,即使使用强效激素也未见明显局部及系统不良反应。连续应用4周,随后4 ~ 8周按需使用钙泊三醇/二丙酸倍他米松软膏治疗体表面积15% ~ 30%的银屑病患者未发现HPA轴抑制。儿童使用0.1%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每日3次或0.05%地奈德凝胶每日2次或丙酸氟替卡松洗剂每日2次连续使用4周也未出现HPA轴抑制。

七、结语

本共识是在参考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各位专家的经验多次讨论而成。现有证据表明,外用激素依然是治疗许多皮肤病的首选药物,规范应用可以明显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并有效减少疾病复发。不必要的“恐惧”会明显降低疗效。各级医师在激素应用过程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不良反应监测,逐步改进我国激素的使用规范。

主要执笔者

李邻峰、顾恒、温海

参考文献(略)

消化科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 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 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 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 15.0 ; (2)小剂量:<0.5 ? 1? 1; (3)中等剂量:0.5 1.0 ? 1? 1; (4)大剂量:大于1.0 ? 1? 1; (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 30.0 ? 1? 1o 3. 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 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 5 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 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 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 如风湿热等。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 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

2018年度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在儿科应用的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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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详解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糖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最中层束状带分泌的一种代谢调节激素。体内糖皮质激素的分泌主要受下丘脑-垂体前叶-肾上腺皮质轴调节。由下丘脑分泌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corticotropin releasing hormone, CRH)进入垂体前叶,促进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drenocorticotropic hormone, ACTH)的分泌,ACTH则可以促进皮质醇的分泌。反过来糖皮质激素在血液中浓度的增加又可以抑制下丘脑和垂体前叶对CRH和ACTH的分泌从而减少糖皮质激素的分泌,ACTH含量的增加也会抑制下丘脑分泌CRH,这是一个负反馈的过程,保证了体内糖皮质激素含量的平衡。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有昼夜节律性,午夜时含量最低,清晨时含量最高。此外机体在应激状态下,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量会激增到平时的10倍左右。 1.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 抗炎作用、免疫抑制作用、抗毒素作用、抗休克作用、影响造血系统、中枢兴奋作用、其他:(1)促进胃酸分泌;(2)抑制松果体褪黑素的分泌;(3)减少甲状腺对碘离子的摄取清除和转化。 2. 糖皮质激素的适应证 内分泌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呼吸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肾脏系统疾病、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重症患者(休克)、异体器官移植、过敏性疾病、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 二、点评依据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基层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三、实施方案 1.抽样标准:处方中含有静脉用或口服给予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处方; 2.抽样频率:1次/月; 3.抽样时间:每月1日到月末; 4.抽样方法:随机抽样或全样本抽样; 5.点评方法:点评所抽取患者的处方或用药医嘱,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点评处方规范性的参照指标”要求内容点评。 四、点评要点 【点评标准】 1.适应证不适宜的;

糖皮质激素急诊应用专家共识(2020)

糖皮质激素急诊应用专家共识(2020) 自从1929 年人类发现可的松对类风湿性关节炎有治疗作用以来,糖皮质激素在临床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急诊医生也越来越多地面临可能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包括全身使用和雾化使用,本共识旨在指导和规范急诊医生的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使用。 一、糖皮质激素的生物学特性 糖皮质激素的基本结构为类固醇( 甾体,steroids),由三个六元环与一个五元环组成。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常用药物包括内源性的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以及外源性的泼尼松(强的松)、泼尼松龙(强的松龙)、甲泼尼龙(甲基强的松龙)、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 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与人体内源性皮质激素功能相同,为短效制剂,同时具有糖和盐皮质激素活性,因此适用于生理性替代治疗,但用于抗炎治疗时,水钠潴留不良反应明显。此类剂型结合球蛋白的能力强,游离激素水平较低,对下丘脑- 垂体- 肾上腺轴的危害较轻,临床上主要用作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替代治疗。但因其抗炎效力弱,作用时间短,不适宜用于治疗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氢化可的松较可的松更适用于肝功能障碍患者。其中,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溶媒为水,氢化可的松注射液溶媒为酒精,后者用于酒精过敏者可能引起过敏反应,且与部分头孢类抗生素一起使用时可能导致双硫伦样反应。

外源性的泼尼松(强的松)等加强了抗炎作用,降低了水钠潴留,并且作用时间延长,为中效制剂。是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主要剂型。其中泼尼松龙(强的松龙)较强的松更适用于肝功能障碍患者。 外源性的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更加强化抗炎作用,进一步降低了水钠潴留,并且作用时间更长,为长效制剂。但HPA轴抑制作用长而强,不宜长期使用,只适合短期使用,因此不适用于治疗慢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都可安全地用于肝功能障碍患者,各剂型糖皮质激素比较见表1。 二、糖皮质激素急诊使用时应注意的主要不良反应及应对措施 2.1 诱发和加重感染 是急诊使用激素最为担心的不良反应。应用糖皮质激素使机体防御机能降低,易诱发感染和使潜在的病灶扩散。尤其是当泼尼松>15 mg/d 时,可能损伤机体抗感染的免疫功能。常见有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和病毒感染,以及结核病灶的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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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类药物莫与糖皮质激素合用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主要有氢化可的松、泼尼松、泼尼松龙、地塞米松、甲泼尼龙、曲安奈德、倍他米松等。此类药物具有抗炎、抗免疫、抗毒素、抗休克等作用,可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性红斑狼疮等胶原性疾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及感染性休克等,在临床中应用广泛。但在应用过程中,有些药物会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相互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 排钾利尿药这类药物主要有呋塞米、布美他尼、托拉塞米、氯噻酮、吲达帕胺、氢氯噻嗪、碳酸酐酶抑制剂等。糖皮质激素与这些排钾利尿药联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钾,并且糖皮质激素的水钠潴留作用会减弱利尿药物的利尿效应。 抗真菌药两性霉素B为抗人体深部组织真菌感染的药物,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用,会导致或加重低血钾,使真菌病灶扩散,还会造成肝损害等。酮康唑、伊曲康唑可抑制糖皮质激素在体内的消除,抗真菌药物会抑制肝药酶对糖皮质激素在肝脏中的代谢,还有可能使内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受到抑制,出现不良反应。 抗癫痫药如苯妥英钠、巴比妥等。这类药物为肝药酶诱导剂,可促使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肝脏中的排泄,使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药效降低。抗菌药氨基糖甙类药物如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同样会导致糖皮质激素的作用降低,因氨基糖甙类等也为肝药酶诱导剂,也可使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肝脏中的代谢加快。氯霉素可使糖皮质激素效力增强,氯霉

素为肝药酶抑制药,抑制糖皮质激素在肝脏中的代谢。此外,糖皮质激素可使甲硝唑从体内排泄加快,与肝药酶有关。 解热消炎镇痛药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双氯芬酸、布洛芬、酮洛芬、萘普生等解热消炎镇痛药与糖皮质激素联用,易导致消化性溃疡等并发症。糖皮质激素可使水杨酸盐的消除加快,疗效也降低,与对氨基乙芬合用,可增加对肝脏的毒性。 降糖药糖皮质激素可促进糖异生,减少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摄取与利用,从而使血糖升高,减弱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的作用。 强心甙糖皮质激素与强心甙联用,能增加洋地黄毒性及心律失常的发生,其原因是糖皮质激素的水钠潴留和排钾作用而致。 蛋白质同化激素如甲睾酮、比唑甲氢龙、达那唑、丙酸睾酮等,蛋白质同化激素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诱发或加重痤疮。 此外,糖皮质激素能使灭活疫苗抗体减少,故在接种前2周内应禁止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还有些药物与糖皮质激素合用会发生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与糖皮质激素联用可能发生高血压危象;与抗凝剂联用,可降低抗凝作用等。所以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时,要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2011年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1年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 一、视神经炎。 视神经的炎症,在眼球内段称为视神经乳头炎,在眼球后段称为球后视神经炎。表现为突然视力下降,眼球转动痛,瞳孔直接对光反应迟缓或消失,视野出现中心或旁中心暗点或哑铃形暗点。视神经乳头炎眼底检查可见视乳头充血水肿、出血渗出;球后视神经炎眼底可无异常。 【治疗原则】 1.查找病因:脱髓鞘疾病、急慢性传染病、中毒等。 2.病因治疗。 3.除外传染病等可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 4.支持疗法,如用维生素B1、B12,血管扩张剂等。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治疗时机:要求在发病8天内治疗。 2.方案:甲泼尼龙静脉注射1g/d(或250 mg /6h),共3天,随后给予泼尼松1 mg?kg-1?d-1,11天;之后很快减量,在第15天给予泼尼松20mg/d,第16天和18天10mg/d。 二、外伤性视神经病变。 外伤性视神经病变有视神经的挫伤和断裂伤,后者光感消失,且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挫伤导致的视神经病变可以因为视神经水肿导致视力严重损伤,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治疗如果及时可以挽回部分视力。 【治疗原则】 1.眼眶CT确定无视神经断裂伤,应尽快行糖皮质激素冲击疗法。 2.神经营养药辅助治疗。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各种原因所致眼外伤,包括机械性、物理性等,均可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法可参照葡萄膜炎的治疗。 1.方案:(1)静脉大剂量糖皮质激素:①于伤后3天内启用治疗的患者:首次甲泼尼龙30mg/kg,静脉滴注8小时,以后5.4 mg?kg-1?h-1,静脉滴注,用药至23小时;24~48小时内用250mg/6h静脉滴注,第3天起改口服50mg/d,逐渐减量至14天。②伤后3天以后开始治疗的患者:首次甲泼尼龙1g静脉滴注,然后改为500mg静脉滴注,2次/d,滴注2天,后改为口服50mg/d, 逐渐减量至14天。(2)口服泼尼松:1 mg?kg-1?d-1, 分2次口服,共3天,继续口服7.5mg/d,逐渐减量,用药14天。 2.特别注意:启用超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前,必须有血糖检查结果。有明确的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必须确认病情稳定的前提下使用。 三、眼科手术后。 眼科手术后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对不同的手术要求不同,但糖皮质激素浓度逐渐递减,点药次数逐渐递减的原则不变。 角膜移植术后 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反应是一个复杂且有多因素参与的过程,其发生机制目前仍不十分清楚,但众多的研究显示,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是以T淋巴细胞介导为主的迟发型超敏反应。预防和治疗角膜移植术后排斥反应,是保证角膜移植手术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角膜移植术后最常应用的抗排斥药物仍首选糖皮质激素。 【治疗原则】 1.局部予以抗生素点眼。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常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制剂特点及应用 ——吴方建主任药师 常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制剂特点及应用 吴方建主任药师 1、糖皮质激素概述 2、常用糖皮质激素药物制剂 3、影响糖皮质激素应用的因素 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s,GC )概述:①激素;②糖皮质激素定义及分类;③构效关系;④生理作用; ⑤药理作用 1 激素(hormone)源于希腊语,有激发、开动之意。 是由内分泌腺或内分泌细胞合成和分泌的信息分子(化学物质),经血液循环运送到全身,对特定的靶器官、靶细胞产生特定的生物学效应对机体的代谢、生长、发育和繁殖等有其重要的调节作用。 激素的分类 化学本质分类: 氨基酸衍生物:甲状腺激素、肾上腺髓质激素、松果体激素等。 肽及蛋白质:下丘脑激素、垂体激素、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心肌激素、胃肠道激素、某些胎盘激素等。类固醇:肾上腺皮质激素、性激素等。 脂肪酸衍生物:前列腺素等 皮质激素:肾上腺皮质以类固醇为原料合成和分泌所有激素的总称 可的松的发现:1928明尼苏达大学马约医学院菲利浦.亨奇(Philip Hench) 孕妇女——关节炎 黄疸博 —风湿性关节炎 爱德华.肯德尔(EdwardKendal)正在研究肾上腺提纯了4种肾上腺分泌的物质,分别取名叫化合物A、B、E和F 美军、德国、牛肾上腺 1948 默克制药公司——化合物E 7月26日100毫mgE注入患了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的女病人体内人类第一次用内源性的化学物质治好了一种不治之症,1950年亨奇和肯德尔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 糖皮质激素的释放与调节: 1、下丘脑一垂体一肾上腺(HPA)轴组成的系统,调节基础和应激诱导糖皮质激素的释放 2、糖皮质激素定义和分类 由于主要影响糖代谢过程,故称为糖皮质激素.尚具有强大抗炎作用,故又称为抗炎皮质激素 内源性:可的松、氢化可的松。 可的松只有转化为氢化可的松才有生理活性 外源性:泼尼松、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龙、倍他米松、地塞米松、曲安西龙 3、构效关系: 糖皮质激素化学结构 必须同时:C17上有αOH、C11上有βC=O或-OHC1-2为双键抗炎作用增强、水盐代谢作用减弱 氢化可的松与可的松关联与差异、泼的松与泼的松龙关联与差异、GS蛋白结合力、HAP轴抑制作用 4、生理效应: 糖代谢:肝肌糖原合成增加,血糖升高 蛋白质代谢:促进分解,抑制合成 脂肪代谢:促进分解,抑制合成--- 血胆固醇升高,脂肪重新分布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完整)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浏览:982 作者:时间:2015-9-17 11:52:48 激素类药物广义上就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狭义上讲通常是医生口中的“激素类药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指定时,是“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简称。其他类激素类药物,则常用其分类名称,如“雄性激素”、“生长激素”等。根据我院现有的激素类药物种类和使用情况,特制定以下用药原则及管理制度。 一、我院糖皮质激素类品种: 药品通用 名称类 型 规格注意事项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短 效 0.1g*20ml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 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 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 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 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醋酸泼尼松片中 效 5.0mg*100片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 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 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 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 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 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 动员慎用。 氢化泼尼松注射液中 效 10mg*2.0ml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长期 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 重,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 用短效或中效制剂。老年患者用 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老年 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 时易发生骨质疏松 甲泼尼龙片中 效 4.0mg*30片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 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

服降糖药的需求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 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40mg同上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500mg同上 醋酸泼尼松龙注射液中 效 0.125g*5.0ml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 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 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 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 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 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 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 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 药。2.对诊断的干扰:⑴糖皮 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 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 血钾下降。⑵对外周血象的影响 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 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

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 来源:《中华皮肤科杂志》2015,48(2):73-75. 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重要的皮肤科外用药,具有高效、安全的特点,是许 多皮肤病的一线治疗药物,但临床上也存在“滥用”和“恐惧”问题。为规范 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治疗作用,减少不良反应,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组织国内部分专家制定本共识。 一、概念和分类 1. 概念: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属于甾体类固醇激素类药物,又称为皮质类固醇。由于皮质类固醇包括性激素及维生素D3 的 衍生物,因此,本文中使用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这一名称。 2. 作用强度分级:依据皮肤血管收缩试验等方法,外用糖皮质激素的作用强度可以分为许多级别。临床上常用的分级方法是4 级分类法,将其分为超强效、 强效、中效和弱效4 类。激素的结构是决定其作用强度的主要因素,但浓度、 剂型对其影响也较大。复方制剂中加入的某些成分,比如,促渗剂氮酮或角质松解剂水杨酸等也会提高激素的强度。此外,激素的作用强度分级不一定都与 临床疗效平行,比如,地奈德分级是弱效激素,但临床疗效和作用却与某些中 效激素相当。超强效激素和强效激素适用于重度、肥厚性皮损。一般每周用药不应超过50 g;连续用药不应超过2 ~ 3 周;尽量不用于 < 12 岁儿童;不应大面积长期使用;除非特别需要,一般不应在面部、乳房、阴部及皱褶部位使用。国内外常用超强效激素包括,0.05%丙酸氯倍他索凝胶、软膏、乳膏及泡沫剂; 0.05%醋酸双氟拉松软膏及0.1%氟轻松乳膏等。强效激素包括,0.1%哈西奈德乳膏、软膏及溶液、0.1%安西奈德软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凝胶及软膏、0.05%丙酸氯倍他索溶液(头皮剂)、0.025%丙酸倍氯米松软膏、0.25%去羟米松软膏剂及乳膏、0.05%卤米松乳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乳膏或软膏、0.1%戊酸倍他米松乳膏、0.05%醋酸氟轻松软膏、乳膏或凝胶及溶液、0.1% 糠酸莫米松软膏、0.005%丙酸氟替卡松软膏、0.1%曲安奈德软膏、0.5%曲安奈德乳膏等。有的药品仍沿用“霜”,作为剂型的属性。中效激素适合轻中度皮损,可以连续应用4 ~ 6 周; < 12 岁儿童连续使用尽量不超过2 周;不应大面积长期使用。常用中效激素有,0.1%糠酸莫米松乳膏和洗剂、0.1%丁酸 氢化可的松软膏、乳膏及洗剂、0.05%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1%曲安奈德乳膏及软膏、洗剂、0.12%戊酸倍他米松泡沫、0.025%氟轻松软膏及乳膏、0.2%

医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标准

XXXX医院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根据国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并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我省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标准。 一、概述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糖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最中层束状带分泌的一种代谢调节激素。体内糖皮质激素的分泌主要受下丘脑-垂体前叶-肾上腺皮质轴调节。由下丘脑分泌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corticotropin releasing hormone, CRH)进入垂体前叶,促进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drenocorticotropic hormone, ACTH)的分泌,ACTH则可以促进皮质醇的分泌。反过来糖皮质激素在血液中浓度的增加又可以抑制下丘脑和垂体前叶对CRH和ACTH的分泌从而减少糖皮质激素的分泌,ACTH含量的增加也会抑制下丘脑分泌CRH,这是一个负反馈的过程,保证了体内糖皮质激素含量的平衡。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有昼夜节律性,午夜时含量最低,清晨时含量最高。此外机体在应激状态下,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量会激增到平时的10倍左右。 1.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

抗炎作用、免疫抑制作用、抗毒素作用、抗休克作用、影响造血系统、中枢兴奋作用、其他:(1)促进胃酸分泌;(2)抑制松果体褪黑素的分泌;(3)减少甲状腺对碘离子的摄取清除和转化。 2. 糖皮质激素的适应证 内分泌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呼吸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肾脏系统疾病、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重症患者(休克)、异体器官移植、过敏性疾病、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 2.1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2.2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二、点评要点 【点评标准】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药品不适宜的;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前言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但临床不合理应用非常突出,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本《指导原则》,说明如下: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糖皮质激素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临床医师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仅涉及临床常用的糖皮质激素,重点介绍各类糖皮质激素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3.本《指导原则》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疾病。 4.除本《指导原则》所列常用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糖皮质激素。

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014 糖皮质激素在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

2014糖皮质激素在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 糖皮质激素(以下简称激素)在我国应用广泛,但存在临床使用不合理现象。使用不当,既包括使用过度,即在不应该使用激素时使用;也包括使用不足,即在应该使用激素时未用,或者在应该使用大剂量激素时使用小剂量。无论是使用过度,还是使用不足,均会给患者的健康造成损害。 我国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患病率较高,大样本的一次性调查(超过3万人)显示,我国SLE患病率为70/10万人,妇女中则高达113/10万人。 不同医生使用激素治疗SLE存在差异,因此亟需规范激素在SLE中的应用,根据不同病情,尽量制定简单、规范、合理的激素应用原则,使更多患者获益。 1.激素治疗SLE的基本原则 激素治疗SLE的基本原则包括: 对诱导缓解和长期维持治疗,起始剂量应该足量,之后缓慢减量,长期维持; 评估SLE的严重程度和活动性,拟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评估是否存在激素使用的相对禁忌证,对存在相对禁忌证的患者,根据病情需要严格评估使用激素的必要性; 对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建议使用泼尼松龙或甲泼尼龙; 治疗期间观察疗效,评估脏器功能; 监测激素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激素的用法与剂量 激素的用法包括全身应用(静脉注射和口服)和局部应用(局部皮肤外敷、关节腔注射、眼内注射等)。

根据病情需要,激素可选择晨起顿服、隔日给药或每日分次给药。激素可分为4个剂量范围:小剂量:泼尼松≤7.5mg/d(甲泼尼龙≤6mg/d); 中剂量:泼尼松7.5-30mg/d(甲泼尼龙6-24mg/d); 大剂量:泼尼松30-100mg/d(甲泼尼龙>24-80mg/d); 冲击疗法:甲泼尼龙500-1000mg/d,静脉滴注,连用3 d。激素剂量越大,疗效越显著,同时副作用也越大。激素犹如一柄双刃剑,如何在追求疗效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激素的副作用是临床医生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3.激素在SLE治疗中的应用 3.1 SLE病情严重程度及狼疮危象的定义 轻型SLE:指SLE诊断明确,重要靶器官(包括肾脏、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未受累。 中、重型SLE:指有重要脏器受累并影响其功能。 肾脏受累:肾小球肾炎、急进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 血液系统受累:溶血性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神经系统受累:抽搐、意识障碍、昏迷、脑卒中、横贯性脊髓炎、单神经炎或多神经炎、精神症状、脱髓鞘综合征; 消化系统受累:肠梗阻、肠系膜血管炎、急性胰腺炎; 呼吸系统受累:肺泡出血、肺动脉高压、肺炎、肺间质纤维化等; 心血管系统受累:心包填塞、心肌炎等; 其他:皮肤血管炎、严重皮肤损害、肌炎等。 狼疮危象的定义:危及生命的急重症SLE称为狼疮危象,主要临床表现包括:

糖皮质激素类

激素按化学结构大体分为四类。 第一类为类固醇,如肾上腺皮质激素(皮质醇、醛固酮等)、性激素(雌激素、孕激素及雄激素等)。 第二类为氨基酸衍生物,有甲状腺素、肾上腺髓质激素、松果体激素等。 第三类激素的结构为肽与蛋白质,如下丘脑激素、垂体激素、胃肠激素、胰岛素、降钙素等。 第四类为脂肪酸衍生物,如前列腺素。 ************************* 为有效成分的药物。通常,在医生口中的“激素类药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指定时,是“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简称;其他类激素类药物,则常用其分类名称,如“雄性激素”、“胰岛素”、“生长激素”等。 (1)短效 氢化可的松【其它名称】皮质醇、氢化考的松、氢化皮质素、氢可的松 醋酸可的松【其它名称】醋酸副肾皮质素、醋酸考的松、可的松醋酸酯 (2)中效 泼尼松龙【其它名称】氢化泼尼松、强的松龙、去氢氢化可的松 泼尼松【其它名称】强的松、去氢可的松、 甲基强的松龙【其它名称】甲基去氢氢化可的松、美卓乐、舒禄-美卓乐、(3)长效 地塞米松【其它名称】:氟美松、德萨美松、地卡特隆、斯诺迪清

倍他米松【其它名称】:β-米松、β-美松、贝皮质醇、贝氟美松 曲安西龙【其它名称】:去炎松、阿塞松、氟羟强的松龙、氟羟氢化泼尼松Triamcino1one 曲安奈德【其它名称】曲安缩松、去炎舒松、去炎松-A 倍氯米松【其它名称】:丙酸倍氯美松、丙酸培氯松、必可酮、伯可纳、安德心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有哪些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根据其血浆半衰期分短、中、长效三类。临床常用的糖皮质激素药物有: 短效激素包括:氢化可的松、可的松。 中效激素包括:强的松、强的松龙、甲基强的松龙、去炎松。 长效激素包括: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等药。 当然还有吸入糖皮质激素:布地奈德、二丙酸倍氯米松、丙酸氟替卡松。 临床常用的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根据其血浆半衰期分短、中、长效三类.临床常用的糖皮质激素药物有:短效激素包括:氢化可的松、可的松。中效激素包括:强的松、强的松龙、甲基强的松龙、去炎松。长效激素包括: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等药。

最新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

山东省立医院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及指南 第1版(2012.11)

目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1)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 (4) 附录:山东省立医院糖皮质激素目录 (14)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制定日期:2011年6月修订日期:2012年11月 一、组织领导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部定期组织专家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使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在治疗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三、分级管理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药物应用范围、安全性、疗效、不良反应等因素,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施行特殊管理,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二)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决

糖皮质激素急诊应用专家共识(2020)

---------------------------------------------------------------最新资料推荐------------------------------------------------------ 糖皮质激素急诊应用专家共识(2020) 糖皮质激素急诊应用专家共识(2020)自从 1929 年人类发现可的松对类风湿性关节炎有治疗作用以来,糖皮质激素在临床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急诊医生也越来越多地面临可能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包括全身使用和雾化使用,本共识旨在指导和规范急诊医生的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使用。 一、糖皮质激素的生物学特性糖皮质激素的基本结构为类固醇( 甾体, steroids),由三个六元环与一个五元环组成。 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常用药物包括内源性的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以及外源性的泼尼松(强的松)、泼尼松龙(强的松龙)、甲泼尼龙(甲基强的松龙)、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 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与人体内源性皮质激素功能相同,为短效制剂,同时具有糖和盐皮质激素活性,因此适用于生理性替代治疗,但用于抗炎治疗时,水钠潴留不良反应明显。 此类剂型结合球蛋白的能力强,游离激素水平较低,对下丘脑 - 垂体 - 肾上腺轴的危害较轻,临床上主要用作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替代治疗。 但因其抗炎效力弱,作用时间短,不适宜用于治疗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氢化可的松较可的松更适用于肝功能障碍患者。 其中,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溶媒为水,氢化可的松注射液溶媒为 1/ 25

酒精,后者用于酒精过敏者可能引起过敏反应,且与部分头孢类抗生素一起使用时可能导致双硫伦样反应。

糖皮质激素药物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药物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常被用来治疗可逆性和不可逆性气道炎性疾病,吸入糖皮质激素3~4周有助于鉴别支气管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应用3~4周后症状明显改善者提示哮喘的可能。 不含氯氟烷烃(CFC)的与含氯氟烷烃的糖皮质激素吸入器的吸入剂量可能不同。 加压气溶胶吸入器的含CFC抛射剂正在被氢氟烷烃(HFA)抛射剂所代替。当患者应用不含CFC吸入器时应保证新式吸入器的有效性并且告知他们应用新型吸入器会使气溶胶的感觉和味觉与以前不同。如遇到问题应咨询医师或药剂师。 如果吸入的糖皮质激素导致咳嗽,预先应用β2受体激动药可能会缓解。 哮喘糖皮质激素控制哮喘很有效,能减轻气道炎症反应(减轻气道水肿和黏液的分泌)。 吸入糖皮质激素多在以下情况应用:哮喘轻度持续以上

(第2级以上)患者(见哮喘分级);患者近两年有急性加重必须以全身糖皮质激素或一种吸入型支气管扩张药治疗时(见于哮喘分级和长期治疗方案)。规律吸入糖皮质激素可降低哮喘恶化的风险。 吸入糖皮质激素必须规律使用以产生最大的效益。通常在使用3~7日后症状减轻。 二丙酸倍氯米松(二丙酸氯地米松),布地奈德,丙酸氟替卡松,和糠酸莫米松疗效相当。糖皮质激素加长效β2受体激动药的复合制剂与以同样的两种药物分别使用比较,前者可能更有益。 长期口服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可转换为吸入糖皮质激素,但是转换必须缓慢。在哮喘得到良好控制的同时逐渐减少口服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再过渡为吸入糖皮质激素。 当吸入标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药或其它长效支气管扩张药治疗时,如患者仅获部分疗效时,建议加大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只有在吸入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的效果明显好于较低剂量时才可持续应用。一般不要超过推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一、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 (5)、防止各种感染的发生,特别是防止多重感染的发生。 ⑹、为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可在饭后服用,或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 6、下列情况禁用糖皮质激素: ⑴、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 ⑵、当感染缺乏有效对病因治疗药物时,如水痘和霉菌感染等; ⑶、病毒感染,如水痘、单纯疱疤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等; ⑷、消化性溃疡; ⑸、新近做过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 ⑹、糖尿病; ⑺、高血压病; ⑻、妊娠初期和产褥期; ⑼、癫痫、精神病的患者。 (二)性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性激素对其他器官的影响。对其它脏器及疾病有一定影响,如肝脏、肾脏,故对某些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2、勿间断治疗。治疗中勿随意停用或漏用性激素,以免引起激素水平波动而影响疗效,甚至引起不规则出血。 3、治疗期限。人工周期疗法以连用3个周期为宜,然后停药观察,以期待卵巢功能自行调整恢复,必要时经一定时期的停药后,再酌情使用。

常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常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常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内容,具体内容:大家对知道多少呢,可能大家都不怎么了解,甚至一无所知。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用!由皮质的束状带合成和分泌,主要影响糖和蛋白质等代谢,且能对抗炎症反应,... 大家对知道多少呢,可能大家都不怎么了解,甚至一无所知。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用! 由皮质的束状带合成和分泌,主要影响糖和蛋白质等代谢,且能对抗炎症反应,而对水盐代谢影响较小,临床应用较广。主要药物以氢化可的松为代表,一般所说的"皮质激素"即指这一类。人工合成的糖皮质激素类药,比天然激素具有的抗炎作用更强,对水盐代谢影响更小的优点,因而在应用上更为重要。常用的药有泼尼松、氢化泼尼松和氟美松。 的发展历史 自从1855年以来人们一直在研究肾上腺皮质激素的生理作用和临床应用,1927年Rogoff和stewart用肾上腺匀浆提取物为切除肾上腺的狗进行静脉注射使之存活,证明了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存在,有人根据这个实验推测,提取物的生物活性是由单个物质引起的,但后来人们从提取物中分离出来47种化合物,其中就包括内源性糖皮质激素氢化可的松和可的松。早期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均来自动物脏器的匀浆提取物,生产成本很高,后来随着甾体化学和有机合成的发展,甾体激素的全合成实现,可以由最简单的有机化合物合成任何一种甾体激素,但考虑到实际生产的成

本,人们一般采用薯蓣皂苷苷元作为合成的起始物,薯蓣皂苷是从薯蓣科(Dioscoreaceae) 薯蓣属(Dioscorea)植物如山药、穿山龙等的块根中提取出来的萜类化合物的糖苷,价格较低,薯蓣皂苷的使用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 在合成氢化可的松的基础上人们继续研究糖皮质激素的结构优化,人们从一个肾癌患者的尿液中提取出一种具有16-羟基的甾体化合物曲安西龙,发现它具有很好的糖皮质激素,同时又不像氢化可的松那样会引起钠潴留。 通过对氢化可的松的体内代谢过程的研究,1958年人们又发现了具有更好稳定性更好抗炎活性和更低钠潴留的地塞米松。 在地塞米松的基础上人们又通过像甾体母环上引入甲基、卤素等结构,陆续开发出了倍他米松、倍氯米松、氟轻松等药物。 的临床应用 1、替代疗法 用于急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和肾上腺次全切除术后的补充替代疗法。 2、严重急性感染或炎症 1)严重急性感染,对细菌性严重急性感染在应用足量有效抗菌药物的同时。配伍GCS,利用其抗炎、抗毒作用,可缓解症状,帮助病人度过危险期。对病毒性感染,一般不用GCS,水痘和带状疱疹患者用后可加剧。但对重度肝炎、腮腺炎、麻疹和乙脑患者用后可缓解症状。 2) 防止炎症后遗症、对脑膜炎、心包炎、关节炎及烧伤等。用GCS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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