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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

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
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

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的职业危害的人数,职业病的发病人数和因职业病而死亡的人数都居世界的前列。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1600 万家企业存在着有毒有害的作业场所,不同程度危害的职工总数有 2 亿人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第一,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 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第二,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 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

第三,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 %,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第四,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 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00 亿元。

第五,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社会影响大。

第六,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第七,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 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第一,防治检测不到位。近十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70 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75 %。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

第二,企业不重视。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

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多为

职业危害严重的职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第三,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第四,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第五,职业卫生资源整体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不高。

第六,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仍存在盲区,职业卫生标准及其配套能力不能满足执法的要求,地方经济保护等导致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不够强。

第七,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在一个部门内部,也往往有职能交叉,职业卫生决策、协调、指挥不够充分,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机制,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第八,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对劳动者的健康构成新的威

胁。

第九,职业卫生标准尚未与国际接轨。

建国以来,我国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发生了三次重大变化。第一阶段是,自新中国成立到l998 年,职业卫生监管主要由劳动部门负责;第二阶段是,1998 年政府机构改革,将

劳动部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职能,变由卫生部承担;第三阶段是,2003 年中央机构编制委

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将卫生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 年又明确将此项职能

划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这方面的职能划给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此同时,由于一直没有对法律法规进行整体规划,随着职能的多次划转,我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出现了很多问题,直接影响了职业卫生监管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急需解决。同现实的职业危害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相比,同国外工业化发达国家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相比,我国现有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仍存在诸多不足,某些方面也亟需补充完善。

1. 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职业卫生与职业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分离

1998 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职业卫生与职业安全工作由不同部门负责,职业卫生工作与职业安全的日常监管等工作逐渐分离。2001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职业卫生和职业安全分别进行了规范,负责职业卫生的卫生部门和负责职业安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也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分别对职业卫生和职业安全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与此同时,职业卫生安全的标准也开始出现分离。2003 年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进行调整,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划归安监部门负责,出现了将职业卫生与职业安全统一管理的趋势,但职业卫生与职业安全法律、法规仍处于分离状态,未能及时调整以适应政府部门职能调整。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职业安全卫生法》是《劳动法》的子法(分支法),属于劳动法法律体系,目前我国虽已经制定、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从法律体系的归属来说,这几个法律似乎都不能纳入劳动法法律体系,它们不能取代职业安全卫生法。从国际上看,几乎所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均将职业卫生和职业安全连接在一起,把预防控制职业病、职业危害以及职业伤害并列在同一法律法规文件中的同一条款内,旨在全面保护工人的健康,这个总趋势恐怕是不会逆转的。

1.2 现行法规标准体系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叉、执法主体交错

一直以来,除各时期不同主管部门负责总体的职业卫生工作外,矿山、铁路等行业的职业卫生工作则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故现行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包含了三部分: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各有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基于上述原因和国务院一直没有对职业卫生有关的部门规章等进行清理,现行有效的职业卫生法规体系呈现出职能交叉、执法主体交错的局面,不仅影响到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也给企业遵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带来不少的困惑。类似的,现行的职业卫生标准也涉及多个部门,并表现为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和行业标准共存的特点。

1.3 缺乏总体规划,时代特征强,尚不能形成一整套有效体系

2002 年《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前我国一直没有一部完全针对职业卫生的法律,职业卫生职能的部门调整以及长期缺少职业卫生基本法律使得职业卫生法规标准的制定缺乏总体规划,更多情况下是根据当时的职业卫生形势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或者标准。不同历史时期我国的职业卫生形势特点不同,出台的一系列的法规呈现出显著的时代性,其中尤以通知、公告显著。

《职业病防治法》出台的时间晚于多数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出台后并没有完全根据相应条款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对原有部门规章进行梳理,导致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现状,虽初步形成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的框架,但没有做到很好衔接并真正融合成一整套的体系,某些方面甚至出现混乱与抵触。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职业危害控制形势不断变化,法规标准固有的滞后性、很多法规标准出台较早而一直没有修订、某些标准配套的法规或标准的修订等原因,使得现行有效的法规标准中,有一些已经不适用于当前的职业危害控制形势,给主管部门和企业等的应用带来不少的问题。

2. 解决措施:

2.1 总体规划,统一职业安全与卫生立法,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在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工业化发达国家多是在构建一个基本雏形后予以统一规划,并根据职业危害形势和职业卫生发展工作的需要不断进行补充和修订。例如美国、日本、德国等的职业卫生有关的法规,在颁布后多周期性地进行调整或修订,以使之适应职业卫生工作的形势,从而真正发挥作用。因此确立合理可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制修订管理制度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周期性的梳理、修订与更新,可以使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一整套能不断发展完善的、成熟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

2.2 对现行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进行梳理

我国职业卫生职能几经调整后,执法主体的交错在各主管部门颁布的部门规章里表现尤为突出,亟需解决。对此可以在梳理现行法规的基础上,对其中存在冲突或者需要清理的部分提请有关部门修改或者废止,并尽快建立一体化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2.3 积极借鉴国外成熟经验

我国的职业卫生工作仍处于探讨与摸索阶段,而很多工业化发达国家的职业卫生工作已经相对成熟。因此,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应针对我国现行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对国内职业危害形势的充分调研,学习工业化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在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为制订、修订有关法规标准提供依据,进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

1. 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与乐华陶瓷职业卫生事件的关系目前,我国的职业危害的人数,职业病的发病人数和因职业病而死亡的人数都居世界的前列。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1600 万家企业存在着有毒有害的作业场所,不同程

度危害的职工总数有 2 亿人,虽然程度不同,但是都有某种职业危害。其中粉尘污染是主要的职业病危害。佛山市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的200 多名工人正在经历着同样的噩梦。从今年的10 月份开始,这些人陆续被查出患有尘肺病或疑似尘肺病。在这个群体中,年龄最大的已逾50 岁,年龄最小的20 岁出头。目前,已有10 多人被确诊为尘肺病。乐华陶瓷的这起职业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特别是陶瓷行业如何保障触尘工人的职业健康,引发各界反思。

某包装印务公司一职工与公司发生劳资纠纷,而工人从律师、同行等相关渠道获知自己从事的胶印工作是会得职业病的作业,于是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公司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在生产中使用一些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有毒有害化学品,而公司从来没有组织其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要求卫生部门主持公道对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卫生监督部门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也发现该公司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公司也确实未组织职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另外一起是某汽车饰件公司未安排喷漆车间工人参加上岗前职业性健康体检就从事职业病危害工作,性质基本相同。

虽然此两起事件,通过卫生监督部门的介入,企业均安排了职工体检,但对企业正常生产和内部人文环境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这种损失是无法估量的。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性健康体检,既是一项法定义务,也是企业关心职工福利,增进企业凝聚力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是减少企业与员工之间矛盾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良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如违反此条款,卫生部门就可对企业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关闭该职业病危害企业。如果上述两家企业能够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职工在进厂时就及早安排上岗前职业性健康体检,就能将职业禁忌症或已患有职业病的工人筛选出来,避免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其他国家对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的执行情况日本、韩国两国对于职业安全卫生十分重视,充分发挥政府、社团和社会中介组织及企业的作用,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国家安全管理体制和企业运行机制。日本60 年代就出台了《劳动安全卫生法》,韩国也出台了《产业安全保健法》。依据这些法律,两国结合各自的国情,又分别制定了上百个规章。这些规章内容非常具体,涉及面很广,操作性很强。对完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近几年来,两国的职业安全卫生事件不断减少。总的

来看,两个国家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实践中具有以下几点特点: 1 在产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 2 重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3 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机构法定化; 4 企业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化; 5 重视职工的安全培训。

《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就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和工作环境采取一贯的国家政策,旨在实际可能的范围内,通过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环境中固有的事故原因,防止事故和身体伤害。155 号《公约》适用于所有经济活动领域以及各种经济活动中的劳动者。其主要内容是:要求成员国制定、实施和定期审查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及工作环境的一项连贯的国家政策;要求制定实施国家战略计划,防止在工作中出现导致或发生有害安全健康的事故,并尽可能将工作环境中的危害因素降低到最小程度;建立分析职业安全与卫生形势与问题的制度;建立职业安全与卫生监察和实施制度;在条件具备时,应建立有政府、工人组织和雇主组织参加的全国职业安全卫生三方协调机构。该公约还包括一些概括性的规定,如将职业安全卫生及工作环境问题列入各级教育和培训内容等。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资料要求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资料要求 现状评价方案的编制 (一)资料收集 1.技术资料主要包括:a 用人单位概况;b 生产过程的物料、产品;c 生产工艺;d 生产设备设施;e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以及运行效果;f 有关设计图纸;g 有关职业卫生现场检测资料;h 有关劳动者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 2.职业卫生管理的各类资料主要包括:a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的设置和运行情况;b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贯彻执行情况;c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工种(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落实和现场运行情况;d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及健康监护落实情况;e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及检测情况等。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4.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 (二)现状评价方案 现状评价方案应在充分研读有关资料和初步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把握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现状特征,明确评价重点、范围、内容、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概述。用人单位概况、评价任务由来、评价目的等。 2.评价依据。列出适用于评价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3.评价方法。根据用人单位的特点,设定评价范围、评价单元和

评价内容,选定适用的评价方法。 4.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在了解用人单位(或项目)生产运行情况和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调查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置、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及产品、建筑卫生学、岗位分布和作业方式、划分评价单元,明确各单元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警示标识,应急救援设施、辅助卫生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调查内容。 5.检测方案。确定单元(或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方法、检测点、检测对象和样品数等。可行时,宜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参数检测。 职业卫生检测一般包括:a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根据检测规范和方法,对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不良气象条件等因素进行检测。b职业病防护设施参数检测。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参数进行检测,尤其在有害因素超标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防护参数进行调查和检测。c建筑设计卫生参数检测。根据现行检测规范和方法,对通排风、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设计卫生参数内容进行检测。 6、组织计划。包括评价程序、质量控制措施、工作进度、人员分工、经费概算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法定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可概括为三类: 二、职业病 (一)生产性粉尘与尘肺 1.生产性粉尘 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产生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生产性粉尘采源于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金属的研磨、切削,矿石或岩石的钻孔、爆破、破碎等;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有机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所产生的烟。此外,粉末状物质在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时,以及沉积的粉尘二次扬尘等。 根据生产性粉尘性质可分为三类:无机性粉尘,如硅石、石棉、铁、锡、铝、水泥、金刚砂等;有机性粉尘,棉、麻、面粉、木材、骨质、炸药、人造纤维等;混合性粉尘。混合性粉尘,较常见。 2.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 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有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致癌性、尘肺。其中以尘肺的危害最为严重。尘肺是目前我国工业生产中最严重的职业危害之一。 2002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有十三种,即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他尘肺。 (二)工业毒物与职业中毒 1.生产性毒物 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可存在于原料、辅助材料、气体、蒸气、雾、烟和气溶胶中,可引起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亚急性中毒三种。生产性毒物还引起其他危害,如致突变、致癌、致畸、对生殖功能的影响等。 2.常见的职业中毒 常见的职业中毒有铅中毒、汞中毒、苯中毒等。还有刺激性气体中毒,如氯气、光气、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目录1、总论 1.1项目背景 1.2评价依据 1.3评价目的 1.4评价范围 1.5评价内容 1.6 评价方法 2、生产运行状状 2.1企业概况 2.2生产工艺和原辅料 3、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调查与评价 3.1现址简评 3.2总体布局 3.3设备布局 4、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评价 4.1职为病危害因素概述 4.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 5.1防护设施设置及运情情况 6、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与评价 6.1防护用品配置情况

6.2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6.3防护用品评价 7、建筑卫生及辅助用室 7.1 建筑卫生 7.2辅助用室 8、职业健康管理及执行情况评价 8.1职业健康管理 8.2职业卫生管理评价 9、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 9.1职业健康监护 9.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 10、结论 11、建议改善 12、附件 工厂平面图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

1总论 1.1项目背景 XXXX有限责任公司是生产销售通讯配件、电线电缆、塑胶制品、灯饰产品、五金制品和模具。工厂为中小型企业。始建于2001年,现厂区位于广东省东莞XX业区,占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总投资为16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7月2日修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由企业自行对本公司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评价。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与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 (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8) 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 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5号); (9)《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 1.2.2技术规范与标准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十大类115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职业病潜伏期达数年甚至十几年,一旦发病往往很难治疗,病死率较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防治职业病是项目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提出建议。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基础,辨识的准确与否决定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是否全面,并为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等手段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供支撑。 一、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项目轨道施工工程,作业方式有土方开挖、盾构掘进、电焊、油漆、防水、拆除等。施工工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样性。既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等产生的职业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地铁施工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

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为全面、准确、有效的识别职业危害,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可划分为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部分。 (一)施工前辨识: 项目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前期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4) 土方工程、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施工

基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现状及建议

基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现状及建议 现阶段,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了发展,不仅为基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提供了机遇,同时也是一种挑战。我国现阶段多数疾控中心,特别是基层疾控中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设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均无法对实际工作需求进行满足,其申请资质也有一定差异存在。为此,该研究针对基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现状进行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此来将其服务水平提高,对新知识、新技术以及新仪器进行广泛应用,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将服务水平提高。 标签:基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现状;建议 [Abstract] Currently,the medical health cause in China greatly develops,which can not only provide opportunities for the occupational health technology services but also a challenge. The test equipment of hazard factors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in the grass-rooted disease control center and occupational health technical service staff fail to meet the practical work,and the application qualifications are also different,therefore,the paper analyzes the occupational health technology service in the grass-rooted disease control center and puts forwards th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thus improving the service level,and the wide application of new knowledge,new technology and new instrument can ensure the successful development of various jobs and improving the service levels. [Key words] Grass-rooted disease control center;Occupational health technical services;Status;Suggestion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疾控中心应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且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需要获得资质,如果没有对其进行严格遵循,则可以将其判定为违法行为[1-4]。现阶段,我国多数基层疾控中心依旧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存在,申请获取资质能力也还有待提高。为此,怎样在职业病防治中将疾控中心的社会管理职能、技术优势发挥出来,促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提高,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5-6]。该研究针对我国基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现状进行了探究,并且做出了相应建议,以期能够对广大劳动者身心健康给予有效保障。 1 现状分析 1.1 缺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设备 大部分基层疾控中心因为缺乏足够的经费,所以仪器设备方面的投入也更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设备难以进行及时更新与补充,难以充分满足职业性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等多方面的需求,难以对《职业病防治法》[7]进行有效贯彻。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巴东县沿渡河镇两河口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万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目录 1、总论 (3) 1.1评价目的 (3) 1.2评价依据 (3) 1.3评价范围 (7) 1.4评价内容 (7) 1.5评价单元 (7) 1.6评价方法 (8) 1.7评价程序 (9) 1.8质量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用人单位概况 (13) 2.1用人单位概况 (13) 2.2地理位置及主要自然环境概况 (13) 2.3原、辅材料及产品 (15) 2.4岗位定员及工作制度 (15) 3、总体布局 (16) 3.1总体布局 (16) 3.2总体布局评价 (16) 4、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 (19) 4.1生产工艺 (19) 4.2主要生产设备及布置情况 (20) 4.3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评价 (20) 5建筑卫生学 (24) 5.1建筑卫生学调查 (24) 5.2建筑卫生学检测 (24) 5.3建筑卫生学评价 (25) 6 职业病危害因素 (26) 6.1职业病危害因素辨别 (26) 6.2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8) 6.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 (33) 7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 (37) 7.1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 (37) 7.3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 (37) 8职业健康监护 (41)

8.1职业健康监护调查 (41) 8.2职业健康监护评价 (41) 9个人防护用品 (42) 9.1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42) 9.2个人防护用品评价 (42) 10辅助用室 (43) 10.1辅助用室调查 (43) 10.2辅助用室 (43) 11职业卫生管理 (46) 11.1职业卫生管理调查 (46) 12结论 (50) 12.1分项结论 (50) 12.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50) 13 措施及建议 (51) 13.1本项目职业卫生工作存在的不足 (51) 13.2措施及建议 (51) 附表1:职业病危害现状汇总表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用人单位地理位置图; 附件3:总平面布局示意图; 附件4:设备布局示意图; 附件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示意图; 附件6: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点布置示意图; 附件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附件8:现场采样影像资料

我国职业卫生工作的现状的特点及面临的挑战

我国职业卫生工作的现状的特点及面临的挑战 摘要:职业卫生研究的是人类从事各种职业劳动过程中的卫生问题,其中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我国当前的职业卫生问题相当突出,全国急性中毒事故与职业病现患病人数尚居高不下,亟待从法制、卫体制、监管等途径加强和改善职业生工作。 关键词:职业卫生现状、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 一.职业卫生及我国职业卫生现状概述 1.职业卫生的概念 职业卫生研究的是人类从事各种职业劳动过程中的卫生问题,其中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只有创造合理的劳动工作条件,才能使所有从事劳动的人员在体格、精神、社会适应等方面都保持健康。只有防止职业病和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才能降低病伤缺勤,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职业卫生实际上是指对各种工作中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损害或疾病的预防。职业性有害因素是指劳动者在不良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下工作时,由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影响劳动者健康的某些因素。例如石粉过筛时产生的粉尘:油漆工在刷漆或喷漆时散发出来的苯、甲苯、二甲苯或其他有机溶剂;放射科医师在透视或摄片过程中接触到的X射线等,都称之为职业性有害因素,也叫生产性有害因素。

2.我国职业卫生工作的历史成就 1.研制和颁布了一系列职业卫生有关标准与法规 从1954年第一次全国工业卫生会议开始,50多年来,中央及各省市人民政府先后颁发近500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解决防尘防毒、职业病待遇、劳动卫生管理、各种职业病的防治技术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50年代,国家规定14种职业病,1987年,卫生部颁文规定我国职业病为九大类102种。 2.建立了全国网络型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 自1951年5月鞍山钢铁公司成立全国第一个劳动卫生研究所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大型企业系统已相继成立起集防、治、研于一体的近300个职业病防治院(所),各省、地、县2000多个防疫站成立了劳动卫生科,大多数省、地级医院成立了职业病科。近10年来,随着全国各地卫生监督所的建立,劳动卫生监督人员队伍,已成为一支强化企业职业卫生法制管理的不容忽视的力量。 3.适合国情的专业理论体系已基本形成 从1959年起,平均每5年左右召开一届全国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学术研讨会,研讨会规模和水平逐届提高。从1973年起,全国先后正式创刊职业医学专业学术期刊11种。源自我国职业卫生实践、适合我国国情的较完整的一套专业理论体系已基本形成。 4.职业环境改造取得重大成效 50年代中,根据全国防尘实践,总结出“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综合防尘措施,1979年在卫生部牵头颁发的文件

辽宁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辽宁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辽宁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进行深度剖析,从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村卫生室注册护士数量,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量,村卫生室诊疗人次数,村卫生室门急诊人次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辽宁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辽宁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辽宁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旨在全面梳理辽宁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辽宁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辽宁省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辽宁省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辽宁省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占全国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辽宁省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辽宁省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辽宁省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同全国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辽宁省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辽宁省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辽宁省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占全国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辽宁省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辽宁省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照国家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阶段,存在和(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等进行综合的阶段性分析和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提供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程序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报告书编制、报告书评审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接受用人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编制评价工作计划,并对计划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 2.评价实施阶段:依据评价计划,开展职业卫生调查,识别作业场所存在和(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进行现场检测。职业卫生调查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应急救援及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情况。 3.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调查所得的资料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可行性建议,完成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4.报告书审评阶段: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复核,提出修改意见。评价机构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提交正式报告书。由用人单位负责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除仅产生物理因素(不包括放射性因素)或仅导致轻微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不需组织专家对其报告书进行评审外,其余作业场所均需进行评审。

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

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 小雅为你分享文章: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 1.现状分析 1.1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1.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1.1.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截至20xx年,全国累计检出尘肺病581377例,其中累计死亡139177例,病死率2 2.22%。尘肺现患病人442200例。 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1.1.3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xx亿元。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 1.1.4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1.1.5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1.1.6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1.1.7自《职业病防治法》分布以来,用人单位、政府、技术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得到明确,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得到完善。 1.1.8我国以及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使用有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三条例、12项配套规章和159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支撑的法律、标准体系框架。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 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 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 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二、要求 1、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劳动卫 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生产单位行政主 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 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作业

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技术部和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三、职责 1、安监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就业定期体检,负责建立全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湖南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湖南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湖南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进行深度剖析,从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村卫生室注册护士数量,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量,村卫生室诊疗人次数,村卫生室门急诊人次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湖南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湖南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湖南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旨在全面梳理湖南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湖南省村卫生室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湖南省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湖南省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湖南省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占全国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湖南省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湖南省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湖南省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同全国村卫生室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湖南省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湖南省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湖南省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占全国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湖南省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湖南省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村卫生室人员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 AQ/T 4270-201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与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 (所有部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 (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89 (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 (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AQ/T 8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Z/T 22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Z/T 224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用人单位employing unit 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3.2 职业病危害occupational hazard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及其他健康影响的各种危害。

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及其对策

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及其对策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1.现状分析 1.1 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1.1 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1.1.2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截至2002年,全国累计检出尘肺病581377例,其中累计死亡 139177 例,病死率2 2.22%。尘肺现患病人442200例。 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 %,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1.1.3 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 2000 亿元。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 1.1.4 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1.1.5 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1.1.6 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1.1.7 自《职业病防治法》分布以来,用人单位、政府、技术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得到明确,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得到完善。 1.1.8 我国以及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使用有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三条例、12项配套规章和159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支撑的法律、标准体系框架。 1.1.9 根据统计分析,可以推测,如果不加以干预,到2005年我国尘肺病患者将累计达到60万人,2015年将达到72万人;随着我国入世,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职业卫生必然与国际惯例相接轨;职业病防治工作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 1.2 国外职业卫生现状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WHO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职业卫生策略和ILO全球消除矽肺计划的实施,我国职业卫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在法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不仅职业病发病人数明显低于我国,而且政府关注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作业方式、噪声、职业性生物因素引起的疾病得到了足够的重视。 1.3 存在的主要问题 1.3.1 近十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 70 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 75 %。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 1.3.2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2000年起回升,职业病检出率在0.4%以上,但仍未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1.3.3 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控制对策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控制对策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这诸多方面中,弄清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切入点、首要任务,是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前提,是职业卫生工作永恒的主题。这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它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的重要因素;是用人单位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直接依据;是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依据;是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针对性依据;是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先决条件;是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依据;是提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依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等。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但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项目不如实,或根本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原因有:其一,不知道要申报;其二,不懂得申报,由于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知识相对缺乏,不明白哪些是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当申报;其三,故意隐瞒不报,个别用人单位对申报工作认识不足,认为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可以逃避监督;其四,已申报的绝大多数是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引下被动式申报;其五,要如实申报离不开监测结果或化学品中文说明书,但这方面企业又常常不能提供。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在本法实施前已经开业,依法不需要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已有五个年头了,以用人单位按每年约20%的比例变迁计算,会有不少的新建设项目,按理来说这些新建设建设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事实上,这几年来我区仅有3个用人单位提交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用人单位一个也没有,这种现象在罗湖区存在,我市其它区情况也大致相同,可以说是深圳地区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缺乏有关部门配合,仅靠卫生部门一已之力捉襟见肘。当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一个新企业没有依法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时,该企业往往已经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合法生产经营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法律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较大的权力,但操作起来形同虚设。经贸部门引进外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均未将卫生部门的审查作为前置条件,由于没有其他约束机制,导致审查工作难于落实;其二,技术服务能力未能满足评价工作需求。目前,我市只有2家单位取得了建设项目的评价资质(乙级),据了解,按照目前的技术力量,我市2家评价机构每年最多可完成50个项目的评价任务。以宝安为例,每年有500家以上的新办企业,如果全部要求进行评价,显然缺乏技术支持,而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周期长(一般要4到6个月甚至更长),企业难于接受在全部办完合法手续后再开业。其三,面对较高的评价费用(单项评价费用至少都要4万元以上),企业常常望而却步。其四,用人单位不知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合同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合同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甲方委托乙方依据 *********** 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委托书及职业卫生有关的国家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的规定,对 ************ 项目进行职业病 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工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作范围 编制。 二、工作内容 1. 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 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 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 卫生管理等。 2. 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 生产环境,确定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 落实及职业卫生管理的实施情况。 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操作 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通过对拟评价项目的详细分析和研究, 列出检查单元、检查部位、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等,编制成 表,逐项检查符合情况,确定拟评价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 必要时可进行量化分析 3. 依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通过现场检测和实验室分 甲方: ********** 公司 **************** 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及报告书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主要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主要有哪些 一、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矽肺 (二)煤尘(煤矽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工尘肺 (三)石墨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墨尘肺 (四)炭黑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黑尘肺 (五) 石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肺 (六) 滑石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滑石尘肺 (七) 水泥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水泥尘肺 (八) 云母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云母尘肺 (九) 陶瓷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陶瓷尘 (十) 铝尘(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铝尘肺 (十一) 电焊烟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焊工尘肺 (十二) 铸造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铸工尘肺 (十三) 其他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其他尘肺 二、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r射线)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化学物质类: (一)铅及其化合物(铅尘、铅烟、铅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铅及其化合物 (二)汞及其化合物(汞、氯化高汞、汞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三)锰及其化合物(锰烟、锰尘、锰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四)镉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五)铍及其化合物 铍病 (六)铊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七)钡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八)钒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九)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十)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砷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十一)铀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铀中毒 (十二)砷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化氢中毒 (十三)氯气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气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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