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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环境检测限值

固定污染源废气环境检测限值
固定污染源废气环境检测限值

固定污染源废气环境检

测限值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污染源

* 一般应於无组织排放源上风向2m-50m范围内设参照点,排放源下风向2m-50m范围内设监控点,详见本标准附录C。下同。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一般应设于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如预计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详见附录C。下同。

** 均指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各种尘。

* 排放氯气的排气筒不得低于25m。

* 排放氰化氢的排气筒不得低于25m

* 排放光气的排气筒不得低于25m

1997年1月1日起设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污染源(以下简称为新污染源)

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 1、标准号差异?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就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与仪表响应时间) ?HJ 75-2017规定了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与仪表响应时间;增加了验收技术要求:示值误差与系统响应时间。 9、3、3、1条气态污染物与氧气CEMS验收,这两项就是前提条件。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3??、新增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 HJ 75-2017规定:第4条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二氮可直接测量,亦可转化为一氮后一并测量,不允许只测量一氮。在现场与运维,就需要在产品选型时做好产品设计与转换要求。HJ/T 75-2007规定中无要求。? 4、新增监测站房要求?HJ 75-2017规定:第6条监测站房要求-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对于现场人员来说,就需要注意后期签订运维合同、验收项目,涉及该项,注意核实就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如不符合,书面提醒业主单位该事项。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5、采样监控平台面积与安全防护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7、1、1、7采样监控平台面积与安全防护a项。新增加采样监控平台面积与安全防护。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6、安装要求变化 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b项安装位置细化;采样平台

斜梯(高于2米)与升降梯设置高度(高于20米)细化。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HJ/T 75-2007规定离地高度高于5米,设置Z字梯旋梯升降梯。 ?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要求 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d项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HJ/T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8、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规则 HJ 75-2017规定:7、1、2、3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前四后二由之前得颗粒物增加为颗粒物与流速;新增了新建排放源采样平台与排气装置同步设计、建设,及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现场仪表在CEMS采样与分析探头安装,监测断面位置就是否合理做好判定。HJ/T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9、旁路增加烟温与流量 HJ 75-2017规定:7、1、2、6旁路增加烟温与流量,HJ/T75-2007规定中仅需增加流量。 10、新增安装施工要求 HJ75-2017规定:新增了7、2 安装施工要求,7、2、1-7、2、10实际施工要求细化。CEMS安装施工要求细化,对工程施工及验收提高要求与考核指标细化。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11、CEMS技术指标调试检测变化 HJ 75-2017规定:第8条CEMS技术指标调试检测附录A。主要变化有四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 行)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0年8月 目录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是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工况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是判断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统一比对监测技术要求,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规定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固定污染源烟气连自动监测设备(CEMS)比对监测的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适用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废水污染源、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比对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监测仍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DB11 1195-2015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ICS13.020.40 Z10 备案号:XXXXX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1195—201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sites setting of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 2015-04-30发布2015-06-01实施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 (2) 5污水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 (6) 6监测点位标志牌设置要求 (7) 7监测点位管理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标志牌要求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编码规则 (11) 参考文献 (13)

前 言 本标准4、5、6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云平、张大伟、郭建辉、宁占武、马召辉、冯亚君、金蕾、张健、朱小锋、全颖弘、张中平、潘迪、马全京、刘辉、王宏伟。

(完整版)固定源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空气和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试题考试时间: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 分) 1、总悬浮颗粒物(TSP)是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 的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的颗粒物。 2、采集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样品时,小时均值采样时,U型吸收管内装10ml 吸收液,以()L/min 的流量采样;24h 连续采样时,多孔玻板吸收管内 装50ml 吸收液,以()L/min 流量采样。 3、我国规定气体的标准状态是指温度为(),压力为()时的状态。 4、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 的采样时间。 5、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的采样时间。 6、测定锅炉烟尘时,测点位应尽量选择在垂直管段,并不宜靠近管道弯头及断面形状急剧变化的部位。测点位臵应在距弯头、接头、阀门和其他变径管段的下游方向大于()倍直径处,特殊情况下,最小()倍直径处。 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原理是:将烟尘采样管由采样孔插入烟道中,采样嘴正对气流,使采样嘴的吸气速度与测点处气流速度相等,并抽取一定量的含尘气体,根据采样管上捕集到的颗粒物量和同时所取的气体量,计算排气中颗粒物浓度。 8、按等速采样原则测定锅炉烟尘浓度时,每个断面采样次数不得少于( )

次,每个测点连续采样时间不得少于()min,每台锅炉测定时所采集样 品累计的总采气量应不少于()m3, 取3 次采样的()作为管道的烟尘浓度值。 二、选择题(每题 3 分,共30分) 1、应使用经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的大气采样器,使用前必须经过流量校准,流量误差应()。 A.大于5% B.不大于5% C.10% D.小于10% 2、当选用气泡吸收管或冲击式吸收管采集环境空气样品时,应选择吸收率为()%以上的吸收管。 A.85 B.90 C.95 D.99 3、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日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 采样时间。 A.10 B.12 C.14 D.18 4、在环境空气监测点采样周围()空间,环境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如果采样管的一边靠近建筑物,至少要在采样口周围要有()弧形范围的自由空间。 A.90°,180° B. 180°,90° C. 270°,180° D. 180°,270° 5、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m 范围内不能有明显的污染源,不能靠近炉、窑和锅炉烟囱。 A.10 B.20 C.30 D.40 E.50 6、除分析有机物的滤膜外,一般情况下,滤膜采集样品后,如果不能立即称重,应在()保存。 A.常温条件下 B.冷冻条件下 C.20C D.4C条件下冷藏 7、在进行二氧化硫24h连续采样时,吸收瓶在加热槽内最佳温度为()C。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 -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Determination of Mass Concentration of Particulate Matter –Beta-ray Absorption Method (征求意见稿) 2016- - 发布2016-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目次 1. 适用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3.1 颗粒物 (3) 3.2 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 (3) 3.3 等速测定 (3) 4. 方法原理 (3) 5. 干扰和消除 (4) 6. 仪器和设备 (4) 6.1. β射线法颗粒物测定仪 (4) 6.2. 要求 (4) 7. 参数的测定 (4) 7.1 排气温度的测定 (4) 7.2 排气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4) 7.3 排气中O2的测定 (4) 7.4 排气中压力的测定 (4) 7.5 排气流速、流量的测定 (4) 8. 监测位置和监测点 (4) 8.1. 测定位置 (4) 8.2. 测定孔、测定点位置和数目 (5) 9. 样品测定 (5) 9.1. 测定位置和测定点 (5) 9.2. 仪器准备 (5) 9.3. 定点测定 (5) 9.4. 多点测定 (5) 9.5. 测定结束 (5) 10. 颗粒物浓度计算和表示 (5) 10.1.颗粒物浓度 (5) 10.2.标准状态下干废气排放量 (6) 10.3.颗粒物排放速率 (6) 10.4.颗粒物排放浓度 (7)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 12. 注意事项 (7)

废气有组织污染源颗粒物采样

大纲 1、引用标准 2、采样前准备工作(仪器准备,采样点的布设) 3、采样歩骤 4、采样质控措施 5、样品分析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采样工作步骤 一、遵循依据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HJ/T48-1999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第五章污染源监测篇 GB5468-91《锅炉烟尘测定方法》 二、采样点的布设原则和采样位置的确定 (一)布点原则 1、点位的代表性,选择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2、点位的可接近性,选择易于到达的采样位置; 3、点位的可操作性,选择能实施采样的地点; 4、点位的安全性,选择安全可靠的采样位置; 5、与有关标准布点要求的符合性,在许可的条件下,尽量与标准的要求一致。当不一致以及监测点位又无法更改时,应考虑增加测点数。 (二)采样位置的选择 ①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们、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②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则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 1.5倍,并应适当增加测点的数量。采样断面的气流最好在5m/s以上。 ③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④必要时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并设有1.1m高的护栏。 (三)采样孔和采样点 烟道内同一断各点的气流速度和烟尘浓度分布通常是不均匀的。因此,必须按照一定原则在同一断面内进行多点测量,才能取得较为准确的数据。断面内测点的位置和数目,主要根据烟道断面的形状、尺寸大小和流速分布均匀情况而定,不同形状的烟道,其采样孔和采样点的设置按下述方法确定。 1、采样孔 a)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小于80mm。 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40mm。 b)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阀的密封 采样孔。 c)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 线上。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点在内的延长线上。 2、采样点 1)圆形烟道 a)将烟道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同心环,各测点选在各环等面积 中心线与呈垂直相交的两条直径线的交点上,其中一条直径线应在预期浓度变化最大的平面内。不同直径的圆形烟道的等面积环数、测量直径数及测点数见下表1,原则上测点不超过20个。

固定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方案

排放口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程 设 计 方 案 二〇二〇年二月

一、总则 1.1编制依据 1.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 352-2007)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3-2007) 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2007)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2007) 6.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 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2005) 8.《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 9.《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10.《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11.《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 1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流量计》HJ/T

15-2007 13.《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监 测仪》HJ/T 377-2007 14.《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 号 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6.《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17.《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18.《巴歇尔槽测流规范》 SL 24-91 二、排污单位及排污现状 2.1排污口规范化情况 经污水厂处理后出水排入河道,日排水量约为*****m3,计量明渠已建设,已安装标准化计量槽和明渠流量计。 三、系统建设方案设计 排污在线监测系统由采样单元,预处理单元、分析监测单元、通信单元等构成。采样单元、预处理单元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的水样采集、水样预处理等采样控制过程;分析监测单元完成水质监测参数的分析过程;通信单元实现数据及控制指令的上行及下行传输过程,数据及时传至省市环保及厂区监控中心。系统依据合理、实用、经济、可靠、运行维护简单的原则,并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部门技

GB16297固定污染源废气环境检测限值

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污染源 序号污染 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排气筒(m) 一级二级三级监控点浓度 1 二 氧 化 硫 1200 (硫、二氧化硫、硫酸和 其它含硫化合物生产)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6 2.6 8.8 15 23 33 47 63 82 100 3.0 5.1 17 30 45 64 91 120 160 200 4.1 7.7 26 45 69 98 140 190 240 310 无组织排放源 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 控点 0.50 (监控点与 参照点浓度 差值) 700 (硫、二氧化硫、硫酸和 其它含硫化合物使用) 2 氮 氧 化 物 1700 (硝酸、氮肥和火炸药生 产)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0.47 0.77 2.6 4.6 7.0 9.9 14 19 24 31 0.91 1.5 5.1 8.9 14 19 27 37 47 61 1.4 2.3 7.7 14 21 29 41 56 72 92 无组织排放源 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 控点 0.15 (监控点与 参照点浓度 差值) 420 (硝酸使用和其它) 3 颗 粒 物 22 (碳黑尘、染料尘) 15 20 30 40 禁 排 0.60 1.0 4.0 6.8 0.87 1.5 5.9 10 * 周界外浓度最 高点 肉眼不可见 80** (玻璃棉尘、石英粉尘、 矿渣棉尘) 15 20 30 40 禁 排 2.2 3.7 14 25 3.1 5.3 21 37 无组织排放源 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 控点 2.0 (监控点与 参照点浓度 差值) 150 (其它) 15 20 30 40 50 60 2.1 3.5 14 24 36 51 4.1 6.9 27 46 70 100 5.9 10 40 69 110 150 无组织排放源 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 控点 5.0 (监控点与 参照点浓度 差值) 4 氟150 1 5 禁0.30 0.4 6 周界外浓度最0.2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考试题及答案.docx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1、国家环保总局(现环保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 —2007,是标准的一项技术规范。B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2、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是指在温度,压力为101325Pa条件下不含水汽的烟气。 B A、0oC B 、 273K C 、32oF D 、50oC 3、在对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这个概念的描述时,有如下描述: 对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进行连续地、实时地跟踪测定;每个固定污染源的总测定小时数不得小于锅炉、炉窑总运行小时数的 75%;每小时的测定时间不得低 于分钟。 D A、5 分钟 B、10分钟 C、30分钟 D 、45 分钟 E 、60 分钟 4、满量程值,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设置CEMS的最大测量值。通常设置为高于排放源最大排放浓度的倍。 A A、1-2 倍 B 、 2-3 倍 C 、1 倍D、4倍

5、调试时间,在检测CEMS技术指标前,未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 前提下,要求 CEMS的正常运行时间为不少于小时。D A、24 小时 B、48小时 C 、72 小时 D 、168 小时 6、复检期间 在 CEMS技术指标检测合格,仪器连续运行90 天以后,复检 CEMS技术指标所要求的运行时间(不少于小时),复检时不得进行计划外的的维修、保养或调节。 A A、24 小时 B、48小时 C 、72 小时 D 、168 小时 7、颗粒物是指燃料和其他物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处理中所产生 的悬浮于液体和烟气中的颗粒状物质。 A A、固体和液体 B 、固体和气体 C 、气体和液体 8、当参比方法测定颗粒物排放浓度 a.≤50mg/m3 时, CEMS法与参比方法测定结果平均值的绝对误差应不超 过;D 3 A、± 15% B、20% C、± 25% D 、15mg/m 9、在流速连续测量的指标中,有关描述 速度相对误差:当流速大于10m/s时,速度相对误差不超过±%;当流速小于或等于10m/s时,速度相对误差不超过±12%。B

废气有组织污染源颗粒物采样资料

废气有组织污染源颗 粒物采样

大纲 1、引用标准 2、采样前准备工作(仪器准备,采样点的布设) 3、采样歩骤 4、采样质控措施 5、样品分析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采样工作步骤 一、遵循依据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48-1999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第五章污染源监测篇GB5468-91《锅炉烟尘测定方法》 二、采样点的布设原则和采样位置的确定 (一)布点原则 1、点位的代表性,选择有代表性的采样点; 2、点位的可接近性,选择易于到达的采样位置; 3、点位的可操作性,选择能实施采样的地点; 4、点位的安全性,选择安全可靠的采样位置; 5、与有关标准布点要求的符合性,在许可的条件下,尽量与标准的要求一致。当不一致以及监测点位又无法更改时,应考虑增加测点数。 (二)采样位置的选择 ①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们、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②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则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并应适当增加测点的数量。采样断面的气流最好在5m/s 以上。 ③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④必要时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高的护栏。 (三)采样孔和采样点 烟道内同一断各点的气流速度和烟尘浓度分布通常是不均匀的。因此,必须按照一定原则在同一断面内进行多点测量,才能取得较为准确的数据。断面内测点的位置和数目,主要根据烟道断面的形状、尺寸大小和流速分布均匀情况而定,不同形状的烟道,其采样孔和采样点的设置按下述方法确定。 1、采样孔 a)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小于 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40mm。 b)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阀的密封 采样孔。 c)对圆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点在内的互相垂直的直径 线上。对矩形或方形烟道,采样孔应设在包括各测点在内的延长线上。 2、采样点 1)圆形烟道 a)将烟道分成适当数量的等面积同心环,各测点选在各环等面积 中心线与呈垂直相交的两条直径线的交点上,其中一条直径线应在预期浓度变化最大的平面内。不同直径的圆形烟道的等面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 求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5.1 采样位置 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 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 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 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 5m/s 以上。 5.1.3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 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 1.5 倍。 5.1.4 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 上述规定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 置仍按 5.1.2 选取。 5.1.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 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10cm 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 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m~1.3m。 5.2 采样孔 5.2.1 采样孔 单 位 为 毫 米a)带有盖板的采样孔 b)带有管堵的采样孔 c)带有 管帽的采样孔图 1 几种封闭形式的采样孔 5.2.1.1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 于 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 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 管帽封闭(图 1)。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 不小于 40mm。 5.2.1.2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 阀的密封采样孔(图 2) 图2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doc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 1 项目背景 (3) 1.1任务来源 (3) 1.2工作过程 (3) 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分析 (4) 2.1颗粒物的环境危害 (4) 2.2颗粒物的治理技术 (4) 2.3颗粒物的监测方法 (5) 2.4现行颗粒物监测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 (5) 3 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6) 3.1国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6) 3.2国内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7) 3.3相关仪器方法原理研究 (8) 4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9) 4.1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9) 4.2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9) 5 方法研究报告 (10) 5.1方法研究目标 (10) 5.2适应范围 (10) 5.3规范性引用文件 (10) 5.4术语和定义 (11) 5.5方法原理 (11) 5.6试剂和材料 (12) 5.7仪器和设备 (13) 5.8样品 (16) 5.9结果计算与表示 (17) 5.10精密度和准确度 (18) 5.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0) 5.12注意事项 (21) 6 方法验证 (21) 6.1验证方案的制定工作 (21) 6.2方法验证方案内容 (21) 6.3方法验证过程 (22) 6.4方法验证报告 (24) 7 仪器性能测试 (24) 8 Β射线源取得管理机构的豁免权 (25) 附件:方法验证报告 (28)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 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1)《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标准制订项目列入2017年第一批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7019。 (2)《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标准制订项目承担单位为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1.2 工作过程 (1)成立编制小组、编写有关文件 2019年3月,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作为本标准的承担单位与有关专家进行了联系,成立了由环境监测和仪器设计人员组成的标准制订小组。在调研文献资料、国内外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及应用,充分考虑国内现有类似标准的基础上,形成标准初稿、制定实验室和现场验证方案。 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xx:第1起草人,负责调查研究、标准内容设计、标准草案起草和修改等全部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标准技术路线的设计、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方法应用过程中的采样及分析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方法应用过程中的采样及分析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方法应用过程中样品分析处理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方法应用过程中的采样及分析工作; (2)召开专家论证会、修改有关文件 2019年10月,组织专家对标准初稿、实验室和现场验证方案设计进行开题论证,并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建议对标准初稿以及验证方案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完善。 (3)完成实验室和现场验证测试 2019年10月-2019年12月,组织验证单位进行实验室测试和现场验证,综合评价测试结果,调整分析方法的关键特性指标。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影响因素及应对措施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影响因素及应对措施 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必须确保其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密性,然而因监测过程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给监测带来极大难度。为此,监测人员应对废气全程监测进行把握,以确保检测数据及监测质量的可靠和真实,为监测技术提供可靠的参考资料。 标签: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影响因素 一、影响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因素 (一)对工业生产状况及其废气排放的监测 工业生产是重大的污染源,工业生产工况的变化给其废气排放量带来极大影响,而排放量的变化给监测质量带来一定影响。工业生产的工况不同时,其废气排放量存在较大差异,废气中污染物的含量也会存在较大差异。所以,监测污染源废气需要对监测时间进行准确控制,并明确工业生产工况周期,把握好各个时间段内的工况内容。监测废气排放的前期,必须明确污染源是否处于正常工作情况下的负荷量。而后对不同时段的废气排放量进行测量,并掌握其排放量變化状况,以进一步明确工况同废气排放量间的关系,为数据参照系统的构建及完善提供依据,对废气排放特征进行分析和把握,为监测的准确性提供保障。 (二)滤筒质量对监测效果的影响 样品采集时,通常以滤筒为介质来计算样品浓度和确定污染因子。因此,滤筒是监测废气的必备工具,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监测效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而选择滤筒时应严格关注其材质,挑选滤筒管壁好的滤筒,并确保其型号同检测器的匹配。使用滤筒过程中,对滤筒重量进行严格测量,以避免或降低其他因素对滤筒质量的影响,进而使废气监测的质量得以提高。 (三)样品数据的计算对监测结果的影响 如果样品数据计算不够准确同样会影响对固定污染源废气的监测结果。所以,计算样品数据时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相关操作标准来计算样品浓度,计算参数必须准确,以此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同时,计算排放筒废气排放量时,应以及其速率和浓度的合理分区来计算,并依据有关参数进行整个分析和计算。 二、提高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准确性的对策 (一)采样工作的精细化 采样工作同监测质量的关系密切,直接关系到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应做好采样工作,达到精细化的程度。比如进行现场勘查,以此明确固定污染源废

中国城市颗粒物污染特性分析

中国城市颗粒物污染特性分析 摘要: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在十几年中以飞快的速度进行着经济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不注意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导致各种污染事件和现象在中国不断出现,为经济增长中国环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其中大气污染是最为严重的,有权威机构部门称如果不改变现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将超过核辐射。大气污染中尤其以颗粒污染物为主,有科学数据表明,PM2.5与肺癌、哮喘等疾病发生密切相关。由于工业的发展我国部分区域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比较重的地区,严重危害着人们的健康。 关键词:大气污染城市环境颗粒污染物 引言 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或液体颗粒物,(不论长期或短期)因对生物和人体健康会造成危害而称之为颗粒物污染。颗粒物的种类很多,一般指0.1-75μm之间的尘粒、粉尘、雾尘、烟、化学烟雾和煤烟。其危害特点是粒径1μm以下的颗粒物尘降慢、波及面大而远。无论是来源于自然或人为活动的颗粒物,都会给动、植物及人体健康带来危害。落在植物枝叶上的颗粒物,可引起机械性烧伤和减少叶片光合强度,使植物受损害;溶于水中的颗粒物,随水进入植物组织内,引起伤害;沉积在蔬菜或饲料植物的重金属颗粒物,通过食物链进入人或动物的身体。粒径3.5μm的颗粒物可吸入人的气管和肺,引起呼吸系统的疾病。因此,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颗粒物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以保护动、植物和人体健

康。颗粒物大部分是天然源产生的,但局部地区,如人口集中的大城市和工矿区,人为源产生的数量可能较多。从18世纪末期开始,煤的用量不断增多。20世纪50年代以后,工业、交通迅猛发展,人口益发集中,城市更加扩大,燃料消耗量急剧增加,人为原因造成的颗粒物污染日趋严重。本文主要分析中国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空气污染。 一、颗粒污染物的种类 颗粒污染物按起来源分为:一次颗粒污染物和二次颗粒污染物。其中一次颗粒污染物是指由天然污染源或者认为污染源直接释放到大气中造成污染的颗粒物,如燃烧烟灰等;二次颗粒物是指由大气中某些污染气体组分之间通过化学反应或物理反应转化而成的污染物颗粒。二次颗粒污染物危害明显大于一次颗粒污染物,曾在世界上造成多次污染事件。 颗粒物的组成十分复杂且变动很大无固定模式,大致为以下三类:有机成分、水溶性成分和非水溶性成分,后两类主要是无机成分。 1.有机成分含量可高达50%(质量),其中大部分不溶于苯等复杂结 构有机溶剂。只有很少一部分可以溶于苯。 2.可溶于水的成分主要有硫酸盐、硝酸盐、氯化物,其中硫酸盐 含量可高达10%。 3.颗粒物中不溶于水的成分主要来源于地壳,他能反应土壤中成 土母质的特性,主要由硅、铝、铁等元素组成的氧化物。还有微量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铅、镉等。

HJ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标准差异

H J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 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 H J T标准差异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 1、标准号差异 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①气态污染CEMS检测项目细化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增加了技术要求中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准确度细分; ②氧气CEMS增加了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漂、量漂;准确度细化; ③流速CEMS精密度、准确度要求变化; ④①环境条件记录; ②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漂、量漂引用标准; ③准确度验收引用标准; ④可溯源标气; ⑤? ①验收技术要求新增了气态污染物、颗粒物氧气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零漂、量漂项。 ②气态污染物、氧气、颗粒物准确度细化。 ③新增了湿度准确度要求。对技术验收要求提高,各项技术标准细化。HJ/T75-2007规定验收检测项目仅有准确度要求。

17、新增了监测数据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要求 HJ 75-2017规定:通信及数据传输验收监测数据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新增了监测数据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要求。监测数据向监控系统传输应由数据采集和处理子系统直传。系统设计要求更高。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18、现场数据比对验收精确至一位小数 HJ 75-2017规定:现场数据比对验收精确至一位小数。上位机接收数据与现场机存储数据一致性,精确至一位小数。系统数据设置要求细化。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19、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要求变更 HJ 75-2017规定: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要求变更。现场机在线率95%,每日掉线次数3次内,数据传输正确性要求精确至一位小数。联网验收要求提高。HJ/T 75-2007规定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要求。 20、新增了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失控下一次缩短校准、维护、校验间隔周期) HJ 75-2017规定:一般要求 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失控下一次缩短校准、维护、校验间隔周期。新增了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失控下一次缩短校准、维护、校验间隔周期。提高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要求。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21、定期校准周期变短

颗粒污染物

颗粒物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一、污染现状 近期,全国多处连续报道严重雾霾天气,迫使多处高速公路封闭,机场航班延误,使人民的正常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环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们所生活的环境也遭到了一次又一次的破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矛盾愈来愈凸显,环保压力也在持续加大。与所有的工业化国家一样,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与工业化相伴而生的。五十年代前,我国的工业化刚刚起步,工业基础薄弱.环境污染问题尚不突出,但生态恶化问题经历数千年的累积,已经积重难返。五十年代后,随着工业化的大模展开,重工业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初见端倪。但这时候污染范围仍局限于城市地区,污染的危害程度也较为有限。到了八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渐呈加剧之势,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使环境污染向农村急剧蔓延,同时,生态破坏的范围也在扩大。时至如今,环境问题与人口问题一样,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大难题。从全国总的情况来看,我国环境污染仍在加剧,生态恶化积重难返,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1997年,我国城市空气质量仍处在较重的污染水平,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在3~248mg/L范围之间,全国年均值为66mg/L。一半以上的北方城市和三分之一强的南方城市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60mg/L)。北方城市年均值为72mg/L;南方城市年均值为60mg/L。以宜宾、贵阳、重庆为代表的西 南高硫煤地区的城市和北方能源消耗量大的山西、山东、河北、辽宁、内蒙古及河南、陕西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编制组 2015年9月

一、项目背景 (3) 1.任务来源 (3) 2.工作过程 (3) 二、修订本标准的必要性分析 (3) 1.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污染的危害 (4) 2.相关环保标准和环保工作的需要 (4) 3.现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 (4) 4.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技术的最新进展 (5) 三、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5) 1.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5) 2.国内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7) 四、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7) 1.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 (7) 2.标准制修订的技术路线 (8) 五、方法研究报告 (10) 1.适用范围 (10)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1) 3.术语和定义 (11) 4.方法原理 (11) 5.仪器和设备 (12) 6.采样位置和采样点 (13) 7.采样 (13) 8.结果与表述 (14) 9.质量控制措施 (14) 六、方法验证 (16) 1.实验内容 (16) 2.质量控制措施 (16) 3.验证实验室基本情况 (18) 4.验证实验结论 (18) 参考文献: (19)

一、项目背景 1.任务来源 2015年6月,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向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下达了起草《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方法标准的任务。 标准的制定由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石家庄环境监测中心、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兴隆县环境监测站、河北省大名市环境监测站、唐山永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协作;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青岛容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支持。 2.工作过程 按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的要求,召集各参加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标准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对国内外有关“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的标准内容、包括测定原理、采样装置、采样程序、质量控制、结果计算及方法性能进行调研,对国内外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采样设备的工作原理、测试方法、可行性及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对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进行研究比较,对国内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分析研究,收集国内外关于低浓度颗粒物测定的文献资料,分类归纳。 (2)依据调研的内容,参考相关标准,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路线; (3)对确定的技术指标和验证方案进行测试、比对,验证其可行性,形成测试报告和验证报告; (4)完成编制说明和标准文本。 目前,我们查阅了国内外“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的相关标准、固定污染源颗粒物采样设备标准及检定规程、各类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测定标准及烟尘烟气排放标准中颗粒物规定限值,结合我省各环境监测站和排废企业对低浓度颗粒物检测方法的应用研究及需求情况的广泛调研,进行了分类、归纳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标准草案。 二、修订本标准的必要性分析

颗粒物的定义、组成及检测方法

颗粒物的定义、组成及检测方法 颗粒物的定义 颗粒物,又称尘。大气中的固体或液体颗粒状物质。颗粒物可分为一次颗粒物和二次颗粒物。一次颗粒物是由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释放到大气中直接造成污染的颗粒物,二次颗粒物是由大气中某些污染气体组分(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之间,或这些组分与大气中的正常组分(如氧气)之间通过光化学氧化反应、催化氧化反应或其他化学反应转化生成的颗粒物,例如二氧化硫转化生成硫酸盐。 来源 煤和石油燃烧产生的一次颗粒物及其转化生成的二次颗粒物曾在世界上造成多次污染事件。一次颗粒物的天然源产生量每天约 4.41×10^6 吨,人为源每天约0.3×10^6 吨。二次颗粒物的天然源产生量每天约.6×10^6吨,人为源每天约0.37×10^6吨。就总量来说,一次颗粒物和二次颗粒物约各占一半。颗粒物大部分是天然源产生的,但局部地区,如人口集中的大城市和工矿区,人为源产生的数量可能较多。从18世纪末期开始,煤的用量不断增多。20世纪50年代以后,工业、交通迅猛发展,人口益发集中,城市更加扩大,燃料消耗量急剧增加,人为原因造成的颗粒物污染日趋严重。 颗粒物组成 颗粒物的组成十分复杂,而且变动很大。大致可分为三类:有机成分、水溶性成分和水不溶性成分,后两类主要是无机成分。有机成分含量可高达50%(重量),其中大部分是不溶于苯、结构复杂的有机碳化合物。可溶于苯的有机物通常只占10%以下,其中包括脂肪烃、芳烃、多环芳烃和醇、酮、酸、脂等。有一些多环芳烃对人体有致癌作用,如苯并(a)芘等。可溶于水的成分主要有硫酸盐、硝酸盐、氯化物等,其中硫酸盐含量可高达10%左右。颗粒物中不溶于水的成分主要来源于地壳,它能反映土壤中成土母质的特征,主要由硅、铝、铁、钙、镁、钠、钾等元素的氧化物组成。其中二氧化硅的含量约占10~40%,此外还有多种微量和痕量的金属元素,有些对人体有害,如汞、铅、镉等。 浓度测定 在标准状态下(即压力760毫米汞柱,温度为273K)气体每单位体积含尘重量(微克或毫克)数称为含尘浓度。测定方法主要有: 重量法 又叫重量浓度法,采用过滤器或其他分离器收集粉尘并称重的方法,是测定含尘量的可靠方法。过滤器可用滤纸、聚苯乙烯的微滤膜等。有多种测定仪器,如静电降尘重量分析仪可测出低达每标准立方米含尘10微克的浓度。若将已知有效表面积的集尘装置放在露天的适当位置,收集足够量的尘粒进行称重,可测定降尘量。 光散射法 激光粉尘仪具有新世纪国际先进水平的新型内置滤膜在线采样器,仪器在连续监测粉尘浓度的同时,可收集到颗粒物,以便对其成份进行分析,并求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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