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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型电信诈骗类型及案例

今年以来新型电信诈骗类型及案例
今年以来新型电信诈骗类型及案例

2013年以来几类新型电信诈骗犯罪类型、典型案例以及防范措施

一、办理高信誉额度信用卡诈骗

犯罪嫌疑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给受害人打电话,称可以办理高信誉额度信用卡,让受害人将手续费等打到指定帐户,受害人为尽快获得高信誉额度信用卡,遂将钱款打至嫌疑人作案账户,后发现被骗。

案例:(一)2013年3月1日,受害人薄某从百度网上看到一条能办理石家庄市信用卡的信息,当时想办理一张信誉额度比较高的信用卡,按照网上给的QQ号码加对方为好友,根据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是一名男子接电话,该男子说办理信用卡需要交纳百分之一的手续费,七天之内能拿到卡,3月7日该男子给受害人打电话说卡办好了,并给受害人一个建设银行的卡号,让给其打1000元手续费,后那名男子说为了能保证信用卡信誉度又让受害人打了5000元,后又让交1000保证金,8日上午受害人又去ATM机给那名男子打过去800元后发现被骗。

(二)2013年4月10日,受害人李某买了一份燕赵都市报,在报纸上看到一条办信用卡的信息,就按报纸上提供的电话给对方打电话,对方称能办,需要手续费1万元,还需要所办信用

卡额度的20%的资金,4月15日上午,受害人到银行把10万元钱打到对方银行卡上,后钱被转走,发现被骗。

防范措施:信用卡的办理是不需要手续费的,而且需要客户当面签订协议,只要是以此为由的电话一定是诈骗电话。

二、冒充房东诈骗

犯罪嫌疑人冒充房东给受害人发短信,让受害人将房屋租金打到指定帐户,部分租房受害人信以为真,将钱汇去后发现被骗。

案例:(一)2013年3月18日,受害人张某在外地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说其是房东,近期在外地,让其把租金交到房东爱人的账户上,其的房子是租别人的房租也到期了;2013年4月14日17时40分,受害人在家利用网银把9600元钱转到对方账户上后给房东打电话发现被骗了。

(二)2013年3月23日,受害人朱某在准备向房东交房租时,该手机接到催款短息,短信内容为:我这几天出差了,你把钱打到我老婆苏斌的账号上,账号是***********。受害人于2013年3月31日向对方账号汇款11000元,后联系房东,房东称未收到房租,才知被骗。

防范措施:收到此类的短信要提高警惕,一定要通过电话和房东核实。

三、有线电视欠费诈骗

犯罪嫌疑人给受害人打电话,称以受害人名义在外地开办的有线电视欠费,让受害人补齐欠费,否则将停用受害人本地的有线电视并罚款,让受害人将欠费打到指定帐户,受害人信以为真,将钱汇去后发现被骗。

案例:2012年12月1日,受害人桂某接到电话,称其电视欠费了,要缴纳罚款,还称其在南京、上海等地也欠有电视费,受害人按对方提示操作,当天给对方汇去21万元后发现被骗。

防范措施:接到此类电话,要给有线电视管理部门打电话核实,不要轻易相信。

四、考试加分诈骗

犯罪嫌疑人给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打电话,称能够加分或透露答案,让受害人事先将好处费打到指定帐户,受害人为尽早得到答案和加分,急切将钱汇至犯罪嫌疑人账户,后发现被骗。

案例:2012年12月7日,受害人周某在家中上网,接到一个电话,问其是否购买今天考研试题,对方给其发来短信,告知汇款方式。受害人按对方要求在网上工行网银给对方汇款7001元人民币,该给对方汇完款后一直未收到考研试题,发现被骗。

防范措施:国家的考试都是严密组织的,不可能有人提前知道题或违规加分,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好成绩,不能想歪门斜道。

五、冒充收藏协会诈骗

犯罪嫌疑人冒充各种收藏协会的名义给喜欢收藏的受害人打电话,称要举办拍卖会,询问受害人有无要拍卖的物品,如果有需先交纳评估费、保证金、场地费等,让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帐户,部分收藏爱好者信以为真,上当受骗。

案例:2012年4月5日,受害人李某接到自称是中博协会人员上官鑫,刘伟,王鑫的电话,问有无拍卖品拍卖,后以交拍卖号费,场馆费,保证金,保险费为由骗取受害人8.48万元。

防范措施:接到此类电话,一定要和相关管理部门核实,是否有拍卖会,是否需要交费等。

六、发布虚假卖淫信息诈骗

犯罪嫌疑人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卖淫服务的电话,待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称需先付款才能上门提供卖淫服务,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帐户后被骗。

案例:2013年3月23日,受害人张某在酒店住宿时,用随身携带的手机上网搜索“石家庄小姐”,找到一条信息后,通过电话与对方取得联系,并且按照对方提供的账号汇款21800元,

后发现被骗。

防范措施:不要轻信网上的信息,关键是要洁身自好,不做违法的事,“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七、冒充赌场人员实施敲诈

犯罪嫌疑人冒充赌场人员给受害人打电话,称受害人的家人在赌场输钱后向赌场借钱并向公安机关举报赌场,赌场被公安局查封,让受害人打款到指定帐户赔偿损失,否则将对受害人及家人的人身造成伤害实施敲诈,受害人因畏惧受到伤害,遂将钱汇到犯罪嫌疑人作案的账户上。

案例:2013年1月9日,受害人李某在家接到一个陌生人电话,对方称其丈夫的朋友在赌场输了38万元,结果其丈夫报警了,带公安人员把赌场抄了,搜走赌资48万元,其丈夫现被他们已控制住,要求其筹钱赎人,不然就打断其丈夫两条腿,李某让其妹妹给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10000元,汇款后其给其丈夫打电话,发现被骗。

防范措施:接到此类电话,一定要与当事人联系,问清情况,同时,及时报警。

八、提供低息贷款诈骗

犯罪嫌疑人以建设银行的名义给受害人打电话、发短信,称可以提供免抵押、免担保低息贷款,一旦受害人与之联系,

犯罪嫌疑人即冒充建行业务经理,要求受害人开办建行帐户并开通网银业务,同时让受害人在帐号内存入贷款总额度30%至50%的保证金,随后犯罪嫌疑人在网上向受害人提供建行贷款申请表格的页面,受害人在网页上填报内容时,犯罪嫌疑人即通过“木马”程序将受害人的保证金划走。

案例:2013年3月16日,受害人朱某手机收到一条手机发来的短信内容是“你需要钱吗?请打电话”。之后受害人按着短信上的手机号打了回去,对方称只要将身份证复印件准好,在建设银行卡上存15000元流动资金,就可以申请贷款了。然后,对方让受害人开通网上银行在网上申请个人贷款,登陆中国建设银行官方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受害人发现建设银行卡上的15000元被转走。

防范措施:银行是不会办理此类贷款的,需要贷款一定要到银行部门面对面按规定办理,不能贪图便宜。

总之,防止上当受骗,工作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做到三不一要:

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

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不透露: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

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尤其是涉及到网银业务的,要格外小心。据公安机关所作抽样调查统计,从受害者性别上看,女性占70%以上;从年龄上看,中老年人超过70%。因此,中老年人和妇女同志要格外引起注意。还有一些公司财务人员和和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等,在汇款、转账前,要再三核实对方的账户,不要让不法分子得逞。

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可直接拨打110,并提供骗子的账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开展侦查破案。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54073039.html,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1、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也无履行意图,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除前述四

种诈骗手法之外的其他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行为。 合同诈骗的防范常见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六种: 1、以定金为目标,利用两个合同的主副关系,迫使对方违约,“没收”定金。 比如合同上规定:某月以前双方在江西交货付款。但江西的地理范围很大,究竟在江西何处进行交易,则不够明确。这样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为了弥补这种漏洞,就需要再订立一份细则性的副件,加以完善和解释,这个副件就是所谓的副合同,前一个即主合同,实际执行以副合同为准。针对这一情况,那些根本无力也无意履行合同的骗子,就故意在主副合同之间制造矛盾。这样,当一方按照执行合同(副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时,骗子就以不符合主合同的原则为由,宣布合同无效,从而“没收”在签约时得到的定金。 2、利用合同和图纸上规格的矛盾进行欺诈。 在签订产品加工合同时,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应使合同上产品的规格与加工图纸上的规格一致,骗子们往往在厂方代表未觉察的情况下,故意与厂家订立与图纸要求不符的合同;或者利用签约时厂家因大意或缺乏常识而没有在合同与图纸上盖上骑缝章的漏洞,偷换加工图纸,

最新整理诈骗案例20条1

第一大类通过手机诈骗 ?电话欠费?诈骗 案例 一些事主有时会接到这样的电话:?您好!我是×××通讯公司工作人员,您在××市开户的固定电话……欠费2500元,请您到网点交费。? 警方分析,不法分子一般使用高科技手段或者网络电话,当事主表示并没有在该市开设固定电话,对方则称有可能被他人盗用身份或银行账户。当事主进一步确认的话,不法分子就帮事主转接到?公安局?,不法分子再冒充公安局的人员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对方提供的?保护?账户后,从而骗走钱财。 ■警方支招 不法分子会利用网络虚拟电话拨打事主电话,事主接到此类电话时,应冷静分析,切勿轻信。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都不可能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接管私人的钱财。 假冒亲友诈骗 案例 事主接到陌生来电,对方亲切地寒暄:?×××(直呼事主姓名)最近怎样啊?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啦……这是我的新号码,有时间多联系,再见!?不法分子装作和事主很熟悉的样子。当事主把该陌生电话存入手机通讯录后,过几天对方会再次打电话过来,以自己被抓、突发疾病、在车站钱包被盗等急需用钱为由向事主借钱。而事主

误以为对方是亲戚朋友,从而被骗钱财。 ■警方支招 市民接到要求汇钱的电话后,首先不要慌张,其次是想方设法和自己的亲戚朋友取得联系,在汇钱之前必须弄清楚情况。 以?中奖?为饵诈骗 案例 事主手机接到陌生短信,内容为?恭喜!你的手机号码已被非常《6+1》栏目组主持:李咏‘砸’中笔记本电脑一部,请即刻登录×××网站,验证码:××××?。 警方分析,当事主信以为真时,随即按短信内容在网上登录一看?手机号码已中奖58000元人民币和一部三星Q10笔记本电脑?,不法分子以需支付保险金、手续费、个人所得税、公证费、买无线网卡等为由,要求事主将钱转到其账户上。 ■警方支招 此类案件一般以中奖为饵,骗取钱财。市民千万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接到类似的短信一定要提高警惕。 发短信骗人汇款 案例 去年7月,海口市民刘某接到一条陌生短信?我那个账号不能用了,请把钱汇到这个农业银行卡上:××××××××,张××?,当时刘某正准备转货款给生意伙伴张某,以为是张某的短信,刘某转了3200元到该账号上,随后电话通知张某,张某却说自己并没有发

常见诈骗类型及防范措施教学教材

常见诈骗类型及防范 措施

常见诈骗及预防措施 各位领导同事们,今天我要讲的是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个话题——“诈骗”。我相信大家对此都不会陌生,因为大多数人应该或多或少了解或者亲身体会过。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诈骗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尤其是利用网络、计算机、手机等现代化工具进行的诈骗时有发生。 提防和惩治诈骗分子,除需要依靠社会的力量和法治以外,更主要的还是广大人民群众自身的谨慎防范和努力,认清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以防上当受骗,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以及结合我自身的经历,我今天想给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诈骗手段以及如何有效地降低被骗的概率: 一、常见的几种诈骗类型 1、电话诈骗(固定电话欠费、冒充朋友借钱、冒充公、检、法执法人员等) 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可能就是冒充朋友借钱了,犯罪嫌疑人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过互联网、阿里巴巴等渠道,事先掌握一批手机号码、姓名等资料,然后随机拨打事主电话,在电话中能叫出对方姓名,让事主误以为是朋友或者熟人。冒充成功后,再以“出交通事故、赌博被抓等”需要交钱为由,向事主借钱,叫事主汇钱到其帐户,达到诈骗的目的。这种类型的诈骗很常见,而且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很容易让人上当。我本人就接过一个电话,一开口就直呼我的名字,问我的近况,给人的感觉就是那种对我很熟悉的人,不过聊着聊着我感觉越来越奇怪,就问他是谁、跟我的关系等等常见的问题,他答不上来,我才发现是个骗子。 还有一种情况,通过我的了解,身边很多人都遇到过,就是接到一个电话(用小X 呼你的名字,来我办公室一趟)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被骗。 2、短信诈骗(中奖缴税、银行卡消费、低息贷款、自报银行账号等)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1起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1起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法规类别】司法案例发布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5.12.04 【实施日期】2015.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1起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5年12月4日) “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目录 1.李某强合同诈骗案 2.曾某某、余某某、陈某某诈骗案 3.刘玉珊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4.梁建成诈骗案 5.张峰信用卡诈骗案

6.朱效明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案 7.张某信用卡诈骗案 8.黄彩梅诈骗案 9.黄炳光诈骗案 10.黄繁明、李正松、梁武经、李光满诈骗案 11.林统灼诈骗案 一、 李某强合同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08年7月15日,曲靖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生以该公司的名义与以昆明某公司名义从事业务的被告人李某强电话约定购买钢材后,夏某生按李某强的要求于同月20日从个人银行卡转账21万余元存入李某强个人银行卡账户,李某强收受货款后逃匿柬埔寨。李某强归案后赔偿全部货款和经济损失费3万元并取得谅解。 (二)裁判结果 鉴于李某强能如实供述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强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典型的合同诈骗案。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

【法律实务】合同诈骗罪的八类裁判规则

【法律实务】合同诈骗罪的八类裁判规则 作者:詹勇~四川卓安本文由微信公众号为你辩护网(weinibianhu)授权无讼阅读发布(转载请注明上述信息) 在诈骗犯罪中,合同诈骗罪是适用率最高的罪名之一,也是司法实务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罪名之一。本文由资深刑辩律师对实务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汇总,并归纳出人民法院处理这些问题时所适用的裁判规则。希望对从事相关实务的法律人有所帮助。一、“合同”的内涵对“合同”的理解主要涉及两个争议问题:1.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是否包括口头合同?答案是肯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指导案例第308号宋德明合同诈骗案和第875号郭松飞合同诈骗案中均对此给与了肯定。主要理由是:“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均为合法有效合同,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在界定合同诈骗罪的合同范围时,不应拘泥于合同形式,在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即便是口头合同,只要发生在生产经营领域,侵犯了市场秩序的,同样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2.合同诈骗罪的合同类型如何界定,是否仅仅指经济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态度并不完全统一。在刑事指导案例第308号宋德明合同诈骗案中,法院认为:不应以典型的“经济合同”为限,同时,不能认为凡是行为人利用了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进行诈骗的,均将构成合同诈骗罪,与市场秩序无关以及主要不

受市场调整的各种“合同”“协议”,如不具有交易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婚姻、监护、收养、抚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以及主要受劳动法、行政法调整的劳务合同、行政合同等,通常情况下不应视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也认为:“不应限于经济合同,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指在市场经济领域内,人们借以发生关系的、签订与履行活动均受市场秩序制约的合同。”但是,在第875号郭松飞合同诈骗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又认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是指经济合同,并可以在借鉴经济合同法对经济合同的定义基础上,可以将合同主体适度扩展到平等民事主体。”本文认为,三种观点实质上并不矛盾,第二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实质上同义,对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给与了一般性定义,而第一种观点则是列举了其中的“例外情形”,结合起来就是对这一问题的完整理解。二、“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这是合同诈骗罪认定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也是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的主要区分标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是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共同手段行为,因此,并非只要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就构成合同诈骗。要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指导案例第646号刘恺基合同诈骗案和第211号程庆合同诈骗案中,认为:在合同诈骗案中,一般而言,对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防网络诈骗常识讲义附案例

防网络诈骗常识讲义 当前,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类搭建起了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互联网。在这个世界里我们可以迅速地获取各类资讯、建设起一种新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享受到它为我们提供的各种便捷服务,但它跟我们的现实世界一样,也会有一些黑暗面,网络诈骗即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犯罪份子借助互联网实施的诈骗与日俱增,花样也越来越多,而且不少犯罪份子把目光转向了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群体,各高校近年来或多或少地都曝出了一些学生被骗的案例、且呈逐年增多之势。 为打击网络诈骗、保护学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份子;另一方面,全体在校师生也要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 总结一下,为做好网络诈骗的防范工作,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贪便宜。虽然网上东西一般比市面上的东西要便宜,但对价格明显偏低的商品还是要多个心眼,这类商品不是骗局就是以次充好,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2、仔细甄别,严加防范,一定要到正规的购物网站和支付网站上去购物和支付。那些克隆网站虽然做得微妙微肖,但若仔细分辨,还是会发现差别的。你一定要注意域名,克隆网页再逼真,与官网的域名也是有差别的,一旦发现域名多了“后缀”或篡改了“字母”,就一定要提高警惕

了。特别是那些要求您提供银行卡号与密码的网站更不能大意,一定要仔细分辨,严加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使用比较安全的安付通、支付宝、U盾等支付工具。调查显示,网络上80%以上的诈骗是因为没有通过官方支付平台的正常交易流程进 行交易。所以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不嫌麻烦,首先看看卖家的信用值,再看商品的品质,同时还要货比三家,最后一定要用比较安全的支付方式,而不要怕麻烦采取银行直接汇款的方式。 4、千万不要在网上购买非正当产品,如手机监听器、毕业证书、考题答案等等,要知道在网上叫卖这些所谓的“商品”,几乎百分百是骗局,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更不能参与违法交易。 5、凡是以各种名义要求你先付款的信息,请不要轻信,也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你的财物一定要在自己的控制之下,不要交给他人,特别是陌生人。遇事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6、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电子商务服务。网络诈骗,正以诡谲多变、防不胜防的态势侵入我们的生活,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常备警惕之心对没有固定收入的大学生而言尤其重要。 7、对于需要预先支付费用的网上中奖信息、彩票预测信息和股票投资信息切不可相信。 8、对于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要求先付会员费、中介费的不可轻信,应去正规的求职网站咨询。

网络诈骗的识别及防范

当前随着网络的日益飞速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黑暗的一面,网络诈骗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随着这一犯罪手段的日渐猖獗,许多骗子纷纷把目光转向涉世未深的学生群体,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网络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网络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为了同学们年底学习和生活的安全,我们特别提示大家防范诈骗。为了帮助大家识破一些网络诈骗,我们在此整理了一些常见的诈骗类型(共8类17种手段),供各位朋友们学习参考。 一、利用QQ盗号和网络游戏交易进行诈骗 1、冒充QQ 好友借钱。骗子使用黑客程序破解用户密码,然后张冠李戴冒名顶替向事主的QQ好友借钱,如果对方没有识别很容易上当.大家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摸清对方的真实身份.需要您特别当心的是一些冒充熟人的网络视频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盗取图像的方式用“视频”与您聊天,您可千万别上当,遇上这种情况,最好先与朋友通过打电话等途径取得联系,防止被骗。 2、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进行诈骗。伴随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针对虚拟网络游戏的诈骗案件不断增多,常见的诈骗方式一是低价销售游戏装备,犯罪分子利用某款网络游戏,进行游戏币及装备的买卖,在骗取玩家信任后,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的方式,待得到钱款后即食言,不予交易;二是在游戏论坛上发表提供代练,待得到玩家提供的汇款及游戏账号后,代练一两天后连同账号一起侵吞;三是在交易账号时,虽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待玩家交易结束玩了几天后,账号就被盗了过去,造成经济损失。 3、交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站以交友的名义与事主初步建立感情,然后以缺钱等名义让事主为其汇款,最终失去联系。 二、网络购物诈骗 是指事主在互联网上因购买商品时而发生的诈骗案件。其表现形式有以下6种: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 2、假链接、假网页——骗子为事主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 3、拒绝安全支付法——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谎称“我自己的账户最近出现故障,不能用安全支付收款”或“不使用支付宝,因为要收手续费,可以再给你算便宜一些”等等。

一则成功堵截电信诈骗的案例分析

一则成功堵截电信诈骗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经过 11月01日下午,一位女客户来到XX支行营业部,要求办理跨行汇款业务。因当时跨行大额汇款系统的业务处理时间已过,汇款要次日才能转出,于是经办柜员便向客户说明情况,请她明天再来办理。随后,该客户转身走出营业厅,在大门口接了一个电话,又返回柜台要求办理开卡业务,而且要开两张卡,并且在填审请表的同时还在持手机与人通话,填好申请表后,要求柜员为其办理两张卡,各存活期5万元,钱从另一XX行卡里转出。见此,经办柜员关切地问:“为什么要同时开两张卡,现在用的卡不好用吗?多开两张卡要出年费,而且也不好保管,开一张吧,原来的卡还是可用的。现在已经下班了,真的是需要那么急办理吗?”女客户马上神色恐慌地说:“一定要办,必须办,卡里的资金才安全,一张卡给丈夫用,另一张卡自已用”。接着,经办柜员问该客户新开卡的年费是在原来的卡里取还是用现金支付?女客户说卡里没钱了,用现金,但身上没有现金,要到车上拿,一会说有钱交年费一会又说没有钱。经办柜员见该客户讲话有点语无伦次,电话又不停地响,还不停地催促快点办理,便马上警觉起来,有意拖延办理业务的时间,说要核实一下客户所填的电话号码,并设法使其暂停与人通话。经办柜员一边请当班业务主管

“核实电话号码的真实性”,一边让大堂经理倒一杯水给客户,让她缓和一下情绪。突然,该女客户说了一句,“里面有105万元给公安局冻结了”。经办人员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电话诈骗。为及时堵截这起诈骗,避免客户资金损失,经办人员耐心向客户了解情况,原来该客户于当天开立帐户,并办理了网上银行,当天跨行转入115万元,通过网上银行转出100万元。因我行网银有当天转入的钱当天转出不能超100万元的限制,该客户又在我行的ATM转出了5万元,当前帐户余额为10万元。得知此情况后,为了不让客户的资金再受损失, 网点负责人和内控主管耐心向客户解释这是诈骗分子骗钱的圈套,千万不要再上当受骗。在银行员工的反复提醒、劝说下,女客户这才慢慢清醒过来,意识到这是诈骗,随即报了警。目前公安机关正介入调查。 二、案例分析 在此事件中,该支行员工凭着敏锐的警觉和想为客户所想,急为客户所急,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地堵截了一起电话诈骗案件,不仅使客户避免了大额资金损失,也进一步提升了我行的服务形象。 三、案例启示 近年来,不法分子借助电信、网络等手段实行诈骗犯罪的案件呈高发态势,诈骗手法不断翻新,给银行客户资金安全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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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成功堵截电信诈骗的案例分析

一则成功堵截电信诈骗的案例分析一、案例经过 11月01日下午,一位女客户来到XX支行营业部,要求办理跨行汇款业务。因当时跨行大额汇款系统的业务处理时间已过,汇款要次日才能转出,于是经办柜员便向客户说明情况,请她明天再来办理。随后,该客户转身走出营业厅,在大门口接了一个电话,又返回柜台要求办理开卡业务,而且要开两张卡,并且在填审请表的同时还在持手机与人通话,填好申请表后,要求柜员为其办理两张卡,各存活期5万元,钱从另一XX行卡里转出。见此,经办柜员关切地问:“为什么要同时开两张卡,现在用的卡不好用吗?多开两张卡要出年费,而且也不好保管,开一张吧,原来的卡还是可用的。现在已经下班了,真的是需要那么急办理吗?”女客户马上神色恐慌地说:“一定要办,必须办,卡里的资金才安全,一张卡给丈夫用,另一张卡自已用”。接着,经办柜员问该客户新开卡的年费是在原来的卡里取还是用现金支付?女客户说卡里没钱了,用现金,但身上没有现金,要到车上拿,一会说有钱交年费一会又说没有钱。经办柜员见该客户讲话有点语无伦次,电话又不停地响,还不停地催促快点办理,便马上警觉起来,有意拖延办理业务的时间,说要核实一下客户所填的电话号码,并设法使其暂停与人通话。经办柜

员一边请当班业务主管“核实电话号码的真实性”,一边让大堂经理倒一杯水给客户,让她缓和一下情绪。突然,该女客户说了一句,“里面有105万元给公安局冻结了”。经办人员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电话诈骗。为及时堵截这起诈骗,避免客户资金损失,经办人员耐心向客户了解情况,原来该客户于当天开立帐户,并办理了网上银行,当天跨行转入115万元,通过网上银行转出100万元。因我行网银有当天转入的钱当天转出不能超 100万元的限制,该客户又在我行的ATM转出了5万元,当前帐户余额为10万元。得知此情况后,为了不让客户的资金再受损失, 网点负责人和内控主管耐心向客户解释这是诈骗分子骗钱的圈套,千万不要再上当受骗。在银行员工的反复提醒、劝说下,女客户这才慢慢清醒过来,意识到这是诈骗,随即报了警。目前公安机关正介入调查。 二、案例分析 在此事件中,该支行员工凭着敏锐的警觉和想为客户所想,急为客户所急,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地堵截了一起电话诈骗案件,不仅使客户避免了大额资金损失,也进一步提升了我行的服务形象。 三、案例启示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

一、有哪些 1、以定金为目标,利用两个合同的主副关系,迫使对方违约,“获取”定金。比如合同上约定:某日双方在江西交货付款。但江西的地理范围很大,究竟在江西何处进行交易,不够明确。这样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 2、利用合同和图纸上规格的矛盾进行欺诈。 3、以中介服务为名,介绍订立假合同,捞取信息费。 4、双方串通,与厂方订立假合同,在收取信息费后,便以加工产品不合格为由,宣布合同无效,共同坑害厂方。 5、私刻某些单位公章,谎称接受委托,向外发包业务,利用合同进行诈骗。 二、合同诈骗罪是否能够减刑 合同诈骗罪只要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积极表现,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刑。 三、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 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合同诈骗罪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减刑的,但还是要结合案件情况来看。

诈骗案件类型

诈骗案件类型 近几年来,社会利益关系的复杂性、价值观的多样性、人财物的流动性、信息传播的便捷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社会管理的难度,通信、网络的普及以及四通八达的交通,更是给当前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诈骗案件多发,层出不穷、名目繁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大隐患。现对当前常见诈骗案件类型、特点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打防对策措施,供参考。 一、常见诈骗的类型 从调查情况来看,当前常见的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大致可分以下类型: 1、迷信型诈骗。这类诈骗打着算命、卜卦、相面以及“替人消灾”、专治邪病等幌子,有的还自称是某地有名的道士、尼姑、和尚、名医等,经常持假证件活动在街头巷尾或集市上,袭击的目标多是中老年妇女。 2、丢物型诈骗。这类诈骗案件较多,就是我们常说的“拾物平分”型诈骗犯罪。作案人常用的诱饵是假首饰(假金戒指、假项链)。将以上某种物品扔在能让你看到的地方(有时里面还会附上一封信、一张发票、一份鉴定证书和少量的人民币等证物),事后以“见者有份”诈骗钱财。 3、婚介型诈骗。这类诈骗以大龄征婚妇女或男子为行骗对象,交往一段时间取得对方的好感后,或让媒人、介绍人先得一笔数额不小的介绍费后,或者在相处并取得对方信任后(甚至在成婚后)将家中的钱财洗劫一空、逃之夭夭。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放鸽子”。 4、中奖型诈骗。作案人以买某种香烟、化妆品、背心、家俱等商品中奖的方式,使你信以为真,然后将中奖号码低价转让。另外还常见手机短信诈骗、赠送广告彩票等,以手机号码、赠送广告彩票、QQ号码中奖等为由,要你先往指定帐户上汇税款、运费等来骗财。 5、赌博型诈骗。这类诈骗多用扑克牌、象棋等作为赌具,以是否猜准或输羸为赌码,主要是演给围观者看并引人上当,有的甚至发生多人联合起来骗赌;还有的做生意为名,将外地驾驶人、客户、业务员骗到某酒店、宾馆,摆设赌局,合伙赢钱、进行诈骗。 6、兑换型诈骗。常见的有用秘鲁币、冥币冒充美元等诈骗钱财。这种诈骗方式易出现在一些中小型宾馆、长途客车、中巴车、农村集市上。 7、碰瓷型诈骗。这类案件在农村道路上多发,故意与别人行驶中的车辆发生“碰撞”,声称受伤(其中经常会用旧伤冒充新伤,如肋骨骨折)向车主要赔偿。这种诈骗,公安民警到现场时,有时也很难识破。 8、突发型诈骗。作案人在明知一些人与家人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冒充警察、教师、医生、军人、狱友等,往这些人家中打电话,称这些人遇到突发事件(如遭遇交通事故、得急病),以急需治疗费等理由要求往指定帐户汇款。一些驾驶人被骗出去后,作案人就会打电话到这些驾驶人家中,谎称遭遇交通事故要求驾驶人家人往指定帐户汇款。 9、借用型诈骗。作案人先和你闲聊,待取得你的信任后,要求借用你的手机或摩托车等,然后就溜之大吉。除此之外,作案人还会利用其虚构的师生关系、远房亲戚关系等,先骗取你的信任,然后以突发交通事故等原因向你借钱,得手后溜走。有的作案者先欲购买某商品骗取货主的信任,然后以“回家后一起算帐”为由向货主借钱以顺便捎带一些东西为由骗其钱财。 10、调包型诈骗。这类诈骗多发生商店。作案人在购物时通过讨价还价、索要发票等手段分散店主的注意力,然后将所购商品实行调包。另外,“购物者”在购物时先出示真钱让店主看,然后以要再数一遍等借口将真钱要到手,乘店主不注意调包,将真币换成假币交给店主。有的出售废旧物品时,给受害人看的是废铜之类的,但事后到受害人手中的

常见的诈骗种类及作案手法

常见的诈骗种类及作案手法 1、丢包诈骗。该类诈骗中,施骗人员故意遗失一包物品在受害人附近后离开,其同伙则装过路人“协助”受骗人检拾物品,将受骗人带至避静无人处平分。称其愿意“吃亏”,让受骗人拿出身上所有钱物,将该包拿走。或让丢包者返回找到受骗人,并以所丢物品不符为由,要求受骗人拿出财物赔偿损失,乘机实施、抢夺、抢劫等犯罪活动。 2、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实施诈骗。以算命、代人驱鬼、消灾等名义诈骗。该类诈骗一般先由一人向受害人打听“某神医”在什么地方住,其同伙适时出现自称知道“神医”在哪里,愿意引见并鼓动受害人一同前往,在找“神医”的路上以拉家常的方式套取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再想法告诉冒充“神医”的同伙,见面后“神医”利用套取的情况骗取受害人的信任,然后鼓吹受害人家庭有血光之灾,家人有病疼等,让受害人拿出大量现金来做法事,后用调包手法,以废纸、冥币等物将现金换走。 3、利用作废外币,或低值高额外币(如秘鲁币)冒充美元、英磅实施诈骗。该类诈骗多选择银行停止营业时间,在银行附近实施。其多称在急需人民币现金,愿意低价兑换或抵押外币。其同伙则以过路人身份经过,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鉴别真伪,介绍外币当前行情,唆使受害人购买。 4、“宝物”诈骗。如以鱼甘油冒充珍珠,以玻璃或塑料珠冒充夜明珠,以藏宝图、巨额遗产继承为饵,“寻求合作伙伴”骗取钱财。该类诈骗:一般都自称家有急事,急需现金(如家中人有生病住院),被迫低价出让祖传“宝物”,其同伙适时以旁人身份出现,帮助鉴别真伪,并表示愿意购买,但无现钱,唆使受害人购买“宝物”,或与受害人共同出资购买等。

5、换零钱诈骗。犯罪分子以零钱换大钱或持以假钞方法为由,趁人不备,采取调包方式,进行诈骗。 6、假借手机诈骗。犯罪分子以做生意谈业务为由,借故使用受害人手机,乘人不备,将手机骗走。 7、利用“短信息”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向大众手机发送有关"银行卡异地消费、高息贷款、中奖信息、或假冒催款发短信,如:请把钱款汇到XXXXX账号,设置圈套,诱骗事主到ATM机进行转账操作。 8、利用“电脑芯片”等高科技产品进行诈骗。该类诈骗施骗人主动与受害人搭识问某某公司在什么地方,其同伙则冒充某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出现,称某公司已垮了,施骗人遂称身上带有“电脑芯片”(一般称医院、电信等部门需用的)急需出手。其同伙则邀约受骗人共同垫资购买芯片,然后转卖给采购科长赚取高额差价。用此办法将钱骗到手后要求受骗人一人去找采购科长后携款逃走。 9、冒充国家工人员、和尚、学生、残疾人等特殊身份人员行骗。如假冒记者收取赞助费、宣传报道费、假冒和尚、尼姑化缘、冒充警察、律师帮助在劳人员减刑收取“活动”费,冒充医院、工作人员,称其在外亲属遭遇意外、生病缴纳医疗住院费等手段骗取财物。 10、以出售药品、保健品为名进行诈骗。将普通中、西成药,改换包装冒充特效药品或长寿保健品等高价出售。该类诈骗一般都持有伪造的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疗效证明、广告批准文号等。

买卖诈骗案例

买卖诈骗案例 【篇一:买卖诈骗案例】 篇一:银川市屡发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例(1080字) 近期,银川市屡屡发生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甚至个别不法分子公然冒充他人、伪造他人身份证件,进行诈骗活动。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买卖房屋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昨天上午,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又了解到这样一起利用房屋买卖合同诈骗钱物的案件。买来二手房没过户,侄子骗去做抵押被变卖 1999年年底,张某某(女)由于要出国定居,便将银川市兴庆区德胜小区的一套住房以3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中宁来银的李某(女),完成交易后,张某某匆忙出国,而李某虽然持有这套住房的房产证,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今年2月,李某的侄子崔某得知此事后,提出他能托人办理过户手续,便将李某的房产证拿走。几天前,一位姓马的小伙子突然来到李某的家里,称房子已被他买下,并且持有这套德胜小区住房的合法房产证。李某顿时被弄得晕头转向,立即找来侄子询问究竟。这一问,侄子崔某才道出了事情原由,崔某欠王某2万元钱,迟迟无法偿还,对方提出如果没钱,拿值钱的东西抵押也行。为了堵住这个窟窿,崔某骗来李某的房产证,交给了王某。 银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报案后,经过缜密调查,查明王某拿到房产证后,为了获取不法之财,竟策划了一个恶毒的阴谋。王某先找人伪造了房产证上原房主张某某的身份证等一系列证件,又找来一个女子冒充张某某,然后找到银川一家公证处,办理了房主“张某某”委托自己全权办理德胜小区这套住房买卖事宜的委托书及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凭借这些,王某将这套住房以13.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急于购房结婚的马某,并成功地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律师:伪造房主证件、办理相关手续者构成诈骗罪 随后,记者采访了天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党建国律师。他认为,在此案中,张某某与李某买卖房屋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但是交易程序并没有办彻底,李某虽然在事实上得到了这套房屋,但并没有成为合法的房屋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王某通过非法途径得到了房产证,但他在既不是房屋所有人又未经房屋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伪造房主证件、办理相关手续的方式,将房屋卖给马某,其行为

合同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

合同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1-31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义 念是1997年修改后的我国刑法第224条对合同诈骗罪所做的规定。这也是修改后的刑法新增加的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发展和完善中,合同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基本保证。但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各种诈骗,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于《关于当前办理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对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刑事责任作了司法解释,但是未能反映利用罪的全部情况和法律特征,因此修改后的刑法增立合同诈骗罪是十分必要的。在对合同诈骗罪的理解中,关键词之一是应对合同的基本知识要有所了解。 合同的概念 同也称契约,是民事主体即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消灭)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一词含义广泛,来看,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本文中所提的合同的意思。 合同的特征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消灭)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一种合法行为,它能形成当事人律意义的事实后果。而这种行为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它只有具备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才能预期的后果。而这种后果依当事人的意思由法律确定其效力。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民事法律行为有单方和多方的区别,合同属于后者,是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同法》规定合同各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凌驾他方之上强迫他方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再次,合同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合同是合同签约各方当事人的合约,一经成立,既受法律的保护又受法律的约束,因此各守。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以外,合同一经成立,任何一方就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即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是商品交换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法律制度是集中体现和反映了商品经济关系的内在要求和一般规则,供的基本行为模式。 合同的种类 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 偿合同和无偿合同。依据当事人双方有无对价给付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划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对价给付关系的协议。对价,即双方所作给付财产利益上的交易关系,一方作出给付后,有权要求对方进行给付。给括金钱财产,也包括工作成果、技术、劳务等。双方的对价给付必须存在于同一个法律关系中。无偿合同,是指当事给付关系的协议。该种合同一方提供他方财产利益后无权要求他方作出相应的回报。 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依据合同成立是否应交付实物或为其他实践行为为标准,可将合同划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诺成性合同,又称诺成合同,是指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须核准登记,即能成立的合同。核准登记是该种合同的

银行防范四大诈骗类型

银行防范四大诈骗类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常见的四大金融诈骗分析 时间过的很快,马上就要到年底了,一年辛苦的工作很快就要得到丰厚的回报。然而年末的几个月往往是诈骗犯罪案件的高发时期,我们需要掌握应有的防诈骗知识,时刻提高警惕,不给犯罪分子留可趁之机。下面是针对我们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几种诈骗类型进行分析。 一、QQ等聊天工具诈骗 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作假方式,犯罪分子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大量网民的上网数据,并使用违法软件进行撞号测试,盗取用户的账号及密码,随即假装用户本人通过QQ对话与联系人进行借款。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如遇到需要转账、汇款等要求,不管是不是熟悉的账号,最好通过电话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再操作,以保财产不受损失。 二、电信诈骗中奖、补贴、汇款 犯罪分子通过不法手段获得个人的手机号码及其详细背景情况,通过伪造电信基站,通过、和方式假冒国家机关、公司、医院、朋友等名义,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谎称被骗人中奖、退税、家人意外受伤、朋友急事、有人加害或出售致富信息和投资分红等情况,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要求其将一定数额金钱汇入到指定银行卡帐户。在现实生活中,如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冷静,调整自己的情绪,并通过正当合理的方式验证对方身份后再进行操作。 三、高息借款汇款 犯罪嫌疑人利用短信群发器等短信发送工具,大量发送短消息到不特定的手机用户,声称可以提供无担保快速贷款,提供各类贷款或融

资,并要求事主先付利息。一些资金紧张的群众或企业主误以为找到解决困局的途径,从而受骗上当;同时有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部分群众或企业主投机取巧的心理,以高于正常借款利息几倍的利率向其借款。一般犯罪嫌疑人所提供的银行账号,均为冒用他人身份证开设的银行账户,其真实身份难以查清。 四、网络钓鱼 网络钓鱼攻击者利用通过大量发送声称来自于或其他知名机构的欺骗性,或使用伪造的 Web 站点来进行网络诈骗活动,受骗者往往会泄露自己的私人资料,如信用卡号、银行卡账户、身份证号等内容。诈骗者也会将自己伪装成在线零售商骗取用户的私人信息并获取收信人在此网站上输入的个人,通常这个攻击过程不会让受害者警觉。例如在微信大量转发通过投票等行式获得奖品,从而获取用户登陆权限和盗取重要个人信息。不要在网上留下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任何资料,包括、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码等容易给犯罪分子留下可趁之机。

成功劝堵新型电信诈骗案件的案例

成功劝堵新型电信诈骗案件的案例 一、案件经过 支行营业部成功劝堵了一起新型电信诈骗案件。从受骗客户所提供的通话记录内容来分析,不法分子已经瞄向电子密码器这一新产品,其中透露出电信诈骗的一些新特点和新套路。一天,支行营业部接到一个自称为***的客户来电,称其兄今天下午接到一个电话后行为突然有些怪异,具体原因不明,想请银行配合暂时不要为其办卡。放下电话后,工作人员起初也觉得新鲜奇怪,但本着对客户负责的精神,该网点立即关照所有柜员加以留意。果然不久之后,一位满头大汗的客户急匆匆地来到柜台要求开卡并办理电子密码器,柜员接过身份证一看,姓名正是客户***其兄,便询问其办卡的原因,得到的回答是炒股,再询问则没有任何回答。见此情景,柜员立即回拨了客户***的手机,得到的态度也是含糊其辞说不清,最后也甚至表示可以为其兄办卡。但该网点柜员警惕性很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网点主任汇报并将客户请到主任室详谈。 刚开始客户其兄还是一言不发,经过耐心的攀谈和开导,终于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当日中午,他接到一个自称是公安局陈警官打来的电话,称其在广东深圳涉及洗钱案件,其在金融系统工作的同伙已被抓,下午将开庭,原本要求他必须出庭,后因时间已来不及,遂要求其先配合公安办案。接着陈警官自称办公室内声音嘈杂,转由另一个警官做电话录音。接着对方就询问并记录了他在多家银行的卡号及密码,指名道姓要办理电子密码器,并不要开通短信提醒服务,卡密码必须统一设定。最后,对方还一再告诫因案件侦办需要,要求他不要和任何人透露此事,否则影响案件办理要承担相关责任并严肃处理。客户其兄接完电话后十分焦急,立即驱车赶到营业网点,并严格按照陈警官的指令到银行办卡,途中还因不停地接打电话导致两部手机相继断电,紧张得浑身上下衣服湿透。 快到关门时,经过长时间的沟通交流并经现场出警的公安110证实,客户其兄终于从这场精心设置的骗局中醒悟过来。在沟通过程中,他还将自己随手记录的重点通话记录提供给该网点作分析研究,并称如果不是被银行劝阻,自己所有银行卡中的存款就可能被一步步地转到骗子的“安全账户”中,因此他对银行人的关心和劝阻行为一再表示感谢。 二、案例分析 纵观已发生或被堵截的各种电信诈骗事件,不难看出其中的传统话术和手法,即不外乎“公检法机关”、“涉嫌案件”、“不告诉别人”以及“安全账户”等关键和敏感字眼,客观来讲,对一部分“孤陋寡闻”的人群仍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和煽动性,但本起未遂的电信诈骗却有以下两点比较独特的“新意”,具体是:

电信诈骗学习案例

电信诈骗学习案例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关于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通知 两院师生: 在各大电商割肉放血的促销诱惑下,师生网上购物进入空前高涨期。围绕网上购物进行的有组织电信诈骗也开始进入高发期,诈骗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更强。部分师生因为平时对电信诈骗知识了解不多、关注不够、防范意识不足,甚至认为与己无关,漠然视之,在财物损失后又急切的希望通过公安机关破案。由于电信诈骗为非接触式诈骗,且较多在境外进行,同时借助改号软件、网银快速分转、多人取现等手段,电信诈骗的破案率较低。因此,防范电信诈骗应该以了解诈骗、提高防骗意识为主。保卫处近期发生在我院及周边高校师生中电信诈骗案例进行梳理,尤其是对电信网络诈骗实施过程进行了分析,希望广大师生予以关注,避免财物损失。 案例一:网上兼职刷信誉还本返利 提示语:凡在网络上刷信誉兼职还本返利的都是诈骗 2015年9月27日上午8点多开始,某生在宿舍用手机上网,然后通过网站看到一个帮人刷信誉度的兼职,然后从中收取相应的报酬,每单酬金不一样。也就是帮别人反复购买鞋子。第一个任务是一次120,购买之后,网站上把其本金和酬金都返给了他。到了第二个任务是三次,每次840元,购买之后就出问题了,没有把钱以及酬金及时返还。网站接着又叫该生再继续购买,于是又购买了2520元,对方不但没有把钱及酬金返还,还要其继续购买。这时才发现被骗。 案例二:冒充邮局与公安

提示语:凡通过电话自称邮政局或者快递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以你有邮件涉及信用卡透支的,都是诈骗。 2015年9月12日下午13:53,我接到一自称邮局的工作人员电话,说我一个从上海来的催款邮件,邮件已经过期,已经把邮件退回去了,邮件内容就是我在上海办理了银行卡,现在欠费10000元,然后他就拨通了上海的警察电话让我接,我就把邮局的人跟我说的给上海警察说了一遍。警察说为了证明不是我办理的银行卡,需要我把现在用的银行卡和身上的现金告诉他,并且把我的钱都存在我的一张工商银行卡里面,然后让我到附近的农行,按照他的要求,把卡插入ATM机,输入一串数字,然后按确定。对方叫我24小时之内不能取款。到14日下午13:00点我去银行查询,我的5670元被转走。 案例三:冒充法院 提示语:冒充法院告知你违法或信用卡透支的都是诈骗。 案例四:冒充淘宝客服退款 提示语:凡是接电话冒充客服退款的,要求输入个人信息的,都是诈骗。 2015年9月17日下午13:00,我同学手机收到一个陌生电话,说他在淘宝上买的东西要退货,对方让我朋友办理退款业务,之后给我同学一个链接网站进行退款。因为我同学没有带银行卡,借我的银行卡去办理。我就登陆了对方的网站。网站界面显示的是淘宝退款中心,之后我填写淘宝帐号和密码进行登陆,之后在界面上填写我一张建设银行卡,密码以及银行卡绑定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这张卡没有钱,几分钟后我收到一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扣款签约的信息,里面包含验证码,之后我把这个验证码给了对方,后面我收到农行发给我一条消费交易信息,被消费5000元,接着又收到一条农行发给我

合同诈骗罪的报案材料以及报案流程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

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报案材料以及报案流程 合同诈骗罪在现实生活中是经常遇到的,就是指当事人以非法目 的,在签订和实行合同过程中,用欺骗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防范呢?怎么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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