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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合同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称的合同,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根据合同法的定义,合同就是协议,协议就是合同。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规定,合资各方就共同投资举办合资企业的要点和原则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协议,就合资各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一致意见为合同。合同与协议的主要区别是:协议涉及合资各方的在举办合资企业中的原则和要点,合同涉及合资各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协议中包含了权利义务的内容,亦具有合同的性质。区分协议和合同的主要标志,就是权利义务的规定。

备忘录、意向书因不具备权利义务内容,不是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特征

①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律行为的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②合同是双方、多方或共同的法律行为

合同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成为合同当事人,一般合同中当事人为二人,但也有三方当事人的情况。三方以上当事人共同订立合同的,称共同合同行为。例如: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劳动合同。

③合同是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合同的种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一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可以将合同划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规定了一定名称和调整规范的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为其确定一定名称和特定规范的合同。

合同法不断规范,就将越来越多的合同纳入有名合同范围;但实践中,会不断出现新类

型的合同,尚属无名合同。

当发生合同纠纷时,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不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是双务合同。多数合同为双务合同;

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为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为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是

①义务履行的顺序意义不同;

②风险负担不同;

③因过错不能履行的后果不同。

(3)为本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根据订立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以将合同划分为为本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为本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第三人虽然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但确是合同的权利人,可以独立享有权利。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原则上订约人不能为第三人设定义务,只能给第三人带来利益。第三人在权利不能实现时,享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接受合同权利。当第三人拒绝接收权利时,由订约人自己享有合同权利,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由第三人的继承人享受。

(4)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之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划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

(5)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一方当事人事前拟订,对方当事人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即对方当事人要么从整体上接受合同,要么不签订合同,不得对合同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对于降低交易成本,简化交易过程很有意义。但是,不不一定反映对方当事人的全部意志。因此,为维护公平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格式合同或在合同中采用的格式条款,作出了专门规定。

①规定了提供合同条款一方的义务;

②规定了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表现;

③对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适用特殊的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的特征和种类(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保险合同的特征和种类(合同范 本) The agreement between parties A and B after friendly negotiation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between each other

保险合同的特征和种类(合同范本)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承诺承担保险保障责任。 (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保险合同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达成协议,保险合同从约定生效时起到终止的整个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保险人的保障。 (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的双务性与一般双务合同并不完全相同,即保险人的赔付义务只有在约定的事故发生时才履行,因而是附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四)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附和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一般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印就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 (五)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射辛合同是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并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六)保险合同是诚信合同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 二、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1、补偿性保险合同:保险人的责任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限,并不得超过保险金额的合同。

简述合同协议书的一般含义与基本特征

简述合同协议书的一般含义与基本特征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管理学作业答题纸 商务合同 01次作业(第1-4单元)答题纸 学籍号:姓名: __ ____ 学习中心:__弘成教育南京学习中心 分数:班级:_____金融学___________ 批改老师: 本次作业满分为100分。请将每道题的答案写在对应题目下方的横线上。 (1)简述合同的一般含义与基本特征(出自第一单元) (2)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及其特征(出自第二单元) 2

题目1 [50 分] 答:一、合同的含义: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协议是指当两个人取得了对同一事物的一致看法时,他们就取得了协议。 二、合同的基本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 3.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5.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6.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 此外合同还具有以下特征: 2

1、标的物: 供货协议(商品销售合同) 提供服务协议(服务合同) 租用商品和租用者有权选择购买商品的协议(租购合同)货运或客运协议(运输合同) 为他人工作协议(雇佣合同) 借款协议(贷款合同) 房屋或厂房建设协议(建筑合同) 租用土地或建筑物协议(租契) 租用设备协议(租用合同) 租船协议(租船合同) 转移风险协议(保险合同) 2

2、协议方式 口头协议、电话协议、面对面协议、书面协议(标准协议) 3、契据 通过如下方式确认一份契据: a.文件必须明白表述是一份契据 b.文件必须以规定的方式来制作。在个人案例中,文件必须是在见证人出席的情况下由当事人签字,还需要见证人签字。在公司案例中,文件必须是按公司合伙条款规定的方式来制作的。 4、按法律要求具有特殊格式的协议 1925年的《财产法》规定:三年以上租赁必须是密封的。 1977年的《防止欺诈法》规定:如果担保人没有在担保书上签字或者没有在记录担保条款的文件上签字,担保是不能生效的。 2

商务合同文体特征

周勤206120220132 财务管理2班 商务合同文体特征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合同属于经济文书,又称契约文书。”它是民族共同语在法律语境和商务语境中的一个具有某种特殊用途和自身规律的语言功能变体。Martin Joos按照语言使用的正式程度提出了英语的五种变体,即庄重文体(frozen-style),正式文体(formal-style),商议文体(consultative-style),随便文体(casual-style)和亲密文体(intimate-style)。一般认为商务合同英语属庄重文体,即各文体英语中正式程度最高的一种。下面从结构、词汇和句法两个方面探讨商务合同英语的文体特征。 一、合同的结构(structure of a contract) 正式书面合同文本的结构是指合同写作的规格、样式,是它同其他实用功能文体相区别的外在标志。合同一般由合同名称、约首或序言、正文和约尾四部分构成。合同名称是合同的性质、内容、种类的具体体现,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而不同,如销售合同、购买合同、赔偿合同、托运合同、代理合同等。合同的标题一定要与合同内容相一致。约首包括合同编号、订立合同的时间、缔约双方的名称、地点、电话、传真及订立合同的目的等,其表述往往程式化。要注意合同签署的地点名称,因为万一产生纠纷,当地的法律是仲裁的依据。 二、词汇特征(lexical features) (一)使用专业术语 专业术语(technical terms)具有国际通用性,意义精确、无歧义,不带有个人感情色彩,具有鲜明的文体特色。为了准确描述商务活动中的各个交易环节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类单据,商务合同英语中使用了大量表意清楚的商务类专业术语。例如:The Licensor shall disclose and deliver to the Licensee the Licensor’s know-how(专有技术)as promptly as practicable after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句中know-how的涵义十分精确,专指有关特许产品的生产、使用和销售及不属于专利范围的所有技术资料、设计、技术规范、生产程序、图纸和其他资料,不能与别的词混淆。同时,为了准确描述商务活动中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商务合同英语中除大量使用商务类专业术语以外,也使用了较多的法律类专业术语。 (二)使用准确、严密的用语 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考虑到任何可能发生的误解或争议,措辞一定要具体、准确且严密,避免使用含糊、抽象的词语。如:

合同法保证金的概念及分类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商务合同英语的词汇特征

商务合同是在商务活动中签署的具有法律地位的文件,因此,商务合同英语是以英语共同语为基础,在商务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既有商务英语特点又具有法律英语特点的语言。它是人们根据社会文化环境、交际目的和交际对象等语用因素,在长期使用中形成的一种具有特殊用途和自身规律的语言功能变体。商务合同英语是在法律语境和商务语境中的~个具有某种特殊用途的语言变体或语域,不具有特殊的语言材料或独立的语法体系。美国语言学家裘斯(Martin Joes)按照言语交际双方的身份、性别、年龄、社会关系等因素所反映的语言使用的正式程度,在著作The Five Clocks中提出了语言正规程度的五级分类法(five levels off or mality),即庄重文体(frozen style)、慎重或正式文体(formal style)、请求或商议文体(consultative style)、随便或非正式文体(casual style)和亲密文体(intimate style)。从语言正式程度判断,商务合同英语属于庄重文体,而且,商务合同英语具有鲜明的词汇特征。商务合同作为商务应用文的一种,用词正式,遣词造句力求准确。在逻辑的精确性与严密性、表达的专业性与规范性以及思维的清晰和条理性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在词汇方面呈现出明显的文体色彩。外来词、古体词、专业术语、模糊限制词等在商务合同英语中的使用充分体现了商务合同英语在词汇层面上所具有的文体特征。 1 外来词(1oanwords)出现频率高 商务合同英语中使用的商务类专业术语有不少来源于拉丁语、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有些则是由词根派生或合成,许多术语都有相同的前缀或后缀。这些词语意义比较稳定,利于精确表达概念。英国法律英语为了显示法律语言的神圣性、权威性和严密性,大量沿用中古英语,以区别普通英语,而美罔法律英语倾向用简单明了的常用词汇来表达法律意思。例如:null andvoid(拉丁语)无效,nota bene(拉丁语)注意、留心,ad valorem du—ty(拉丁语)从价税,bona fide holder(拉丁语)汇票的善意持票人,del~Federe agent(意大利语)货价保付代理,force majeure(法语)不可抗力。商务合同英语中的法律类专业术语也主要来源于拉丁语和法语。拉丁语词汇进入英语主要采取两种方式:间接方式(有些拉丁语词汇进入法语,再由法语转入英语l1】)和直接方式(有些拉丁语词汇直接进入英语)。例如:crimen falsi(伪证罪),de facto fort(事实上侵权行为),de facto agreement(未经合法手续或正式承认的事实上的协议),action in persinam(债权诉讼),proviso(限制性条款),void ab initio(由最初开始即属无效)。由于历史的原因,英语中许多法律术语由法语借用或转化而来,例如:complaint,statute,verdict,warrant,bail等o 2 古体词(archaism)大量使用 商务合同语言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古体词语的大量使用。古体词是一种具有鲜明文体色彩的词汇成分。古体词在商务合同与法律文体的大量使用,充分体现出其庄重严肃的文体风格,这与商务合同英语文体的社会职能和国际商务的行业特殊性有关。商务合同英语中最常使用的古体词多为复合副词,即由here,there和where 分别加上after,at,by,from,in,of,to,ander,upon,with等一个或几个介词共同构成的复合副词,如herewith(与此一道),therein(在其中),thereinafter(在下文中),thereof(其),thereto(附随),whereas(鉴于)等。这些复合词中的“here”指的是“this”,即“本文件(合同,协定等)”,“there”指的是“that”,即“另外的文件(合同,协定等)”,“where”指的是“what”或“which”。古体词语的使用除了体现其庄重严肃以外,还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使意义更加清楚、简明。例如“依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在英文商务合同中几乎看不到“according to relevant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案例简介」 1999年,经某市工商局同意,200户个体户到该局投资兴建的轻工业批发市场设摊经营,工商局为其颁发了临时营业执照和摊位证,并分别收取了三年管理费和摊位费。工商局收取的摊位费主要用于市场建设及偿还兴建该批发市场时的贷款。2000年元月,工商局根据有关部门疏通轻工业批发市场消防通道的要求,将该200户个体户的摊位移至该批发市场后面的露天地,9月又移至不属于工商局所有的“星星市场”。这两次摊位移动均未征求200户个体户的意见,为此,双方发生纠纷。200户个体户诉至法院请求工商局返还摊位费,赔偿营业损失。工商局则认为其与200户个体户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收取的摊位费属于行政收费,法院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问题提出」 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正确认识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区分行政管理关系和民事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在合同法理论上,合同也称为契约,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合同在本质上是一种合意或者协议。例如,《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我国合同法继续沿用了民法通则第85条的规定。《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据此可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合法行为。因此,只有在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要求,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如果当事人作出了违法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协议,也不能产生合同的效力。同时,由于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如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民事行为的无效和撤销等,均可适用于合同。另外,合同是由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订立的,这就是说,订立合同的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二)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所谓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旨在形成某种法律关系(如买卖关系),从而具体地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谓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变更合同关系通常是在继续保持原合同关系效力的前提下变更合同内容,如果因为变更使原合同关系消灭并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则不属于变更的范畴。所谓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旨在消灭原合同关系。

贸易合同的种类

贸易合同的种类 篇一: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一、合同的定义 按照《合同法》的定义来看: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俗的说法:当事人就某项事项权利义务自愿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1、学理上分类方法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分为: (1)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贸易合同的种类)单务合同; (3)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5)以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7)其他分类 2、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分为15类: (1)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与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 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 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 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一节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第一节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一、保险合同的含义 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是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 (二)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三)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保险的三大功能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统一、开放的现代保险功能体系。 (四)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即合同当事人一方并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五)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按照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1.单一风险合同。单一风险合同是指只承保一种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如农作物雹灾保险合同, 2.综合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是指承保两种以上的多种特定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考试大整理] 3.一切险合同。一切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是合同中列明的除外不保风险之外的一切风险的保险合同。 (二)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1.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和保险人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2.不定值保险合同。 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保险金额作为保险事故发生后赔偿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需估算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并以此作为保险人确定赔偿金数额的计算依据。实际损失大于保险金额,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仅以保险金额为限;如果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则保险人仅赔偿实际损失。大多数财产保险业务均采用不定值保险合同的形式。 (三)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1.补偿性保险合同。 各类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中的健康保险合同的疾病津贴和医疗费用合同都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 2.给付性保险合同。 给付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由双方事先约定,在保险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标准金额给付的合同。各类寿险合同属于给付性保险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 承包经营合同 又称承包合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合同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农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农民(承包人)之间关于承包人经营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财产,并交付一定劳动收益的协议。中国《民法通则〉〉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这是产生该合同的根据。 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当事人一方即发包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而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该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合同所确定的是承包人对承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或者国 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的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发包人不仅为承包人提

供土地自然资源,还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 (如农机具),而承包人不仅要交纳税金和约定的承包金,还必须完成规定的生产和定购任务。按照标的划分,可分为耕地承包经营合同,山林、山地承包经营合同,畜牧承包经营合同,水面承包经营合同和果园承包经营合同等。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指由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集体组织为发包人,将全民所有制工 商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交给承包人即进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者个人(个人合伙)自主经营,并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得、欠收自补的原则,向国家或集体上交税利,自负盈亏的协议。 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点是: (1) 当事人一方即发包方是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所属机构和职工; (2) 合同的目的是为确定承包人对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的经 营权,确立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为落实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使生产经营好坏同利益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而并不是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3)工商企业承包合同的期限依法律规定,一般不少于3年。内部承包期限,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要求,由双方约定。 (4)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是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而不是企业本身。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

商务英文合同的词汇特征及其翻译

【摘要】商务合同是商业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一种文体。商务合同英语属半法律性语言,用词准确、正式、严谨,具有鲜明文体意义。本文基于典型实例分析,探讨了商务英文合同的词汇特征及翻译方法。 【关键词】商务英文合同词汇特征翻译 商务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是商品交换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今天,国际商务活动日益频繁,贸易国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而签订的明确规定了贸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国际商务合同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商务合同英语既具有商务英语的特点,同时也具有法律英语的特点。本文拟从庄重正式、准确严谨和简洁明了三个角度阐述分析商务英文合同的词汇特征及其翻译方法。 一、庄重正式 Martin Joos按照语言使用的正式程度提出了英语的五种变体,即庄重文体(frozen style),正式文体(formal style),商议文体(consultative style),随便文体(casual style)和亲密文体(intimate style)。一般认为商务合同英语属庄重文体,即五种变体英语中正式程度最高的一种。商务英文合同的庄重正式的词汇特征体现在专业术语和外来词古体词的使用上。 1.商务专业术语 专业术语(technical term留学生论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12785164.html, s)具有鲜明的文体特色。其意义精确、单一、无歧义,且不带有个人感情色彩。为了准确描述商务活动中的各个交易环节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类单据,商务合同英语文体中使用了大量表意清楚的商务专业术语。例如,policy(保险单),negotiable(可转让的),liability(责任、义务),right of recourse (追索权),factoring(保理)等。这些专业术语可避免冗长的解释,简化交易过程,提高工作效率。 2.法律专业术语 为了准确描述商务活动中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商务合同英语中也使用了较多的法律专业的术语。狭义的法律术语指仅出现在或大多数情况下出现在法律文件中的法律科学的特有术语,此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在商务合同文体中的数量不多,如:imputed negligence (转嫁的过失责任)特指可向与行为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或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追究责任的过失。商务合同中这类狭义的法律专业术语不以大众是否理解或接受为转移,它是商务合同语言准确表达的保障,是其独有的现象。而广义的法律术语则包括在法律文体中被赋予特定法律意义的常用词语,如action(诉讼),party(当事人),financial responsibility(经济责任,指违约责任,具体可指“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支付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这类词语把握不准确的话很容易导致翻译和理解当中的模糊性,因此要格外留意。如,“The contract is concluded in case of acceptance of the offer.”很容易译为“提议一旦接受,合同随即订立。”而实际上,“acceptance”与“offer”是合同法中两个重要的法律术语,其规范的译文分别为“承诺”、“要约”,前者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表同意,而后者则指一方希望与另一方订立合同。 3.外来词和古体词 商务合同英语中使用的商务类专业术语有不少源于拉丁语或法语,有些则是由其词根派生或合成,许多术语都有相同的前缀或后缀。它们的意义比较稳定,利于精确地表达概念,例如:ad valorem duty (拉丁语)从价(关)税,bona fide holder (拉丁语)汇票的善意持票人,pro rata tax rate比例税率(拉丁语,即proportional tax rate),insurance premium per capita (拉丁语)人均保险费,force majeure(法语)不可抗力,pro forma (拉丁语)估算表。

建筑工程中各种合同类型

建筑工程中各种合同类型 成本加酬金合同 定义 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正好相反的合同,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在合同签定时,工程实际成本往往不能确定,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特点 这类合同中,业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但是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就较低了。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上也就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的成本。 对业主而言,这种合同也有一定的优点: 1.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投标和施工. 2.可以减少承包商对立情绪,承包商对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条件的反映会比较积极和快捷. 3.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4.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适用条件 1.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紧急工程)。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2.新型的工程项目。 3.风险很大的项目(保密工程)。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许多种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近几年来,由于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由此带来的工程造价争议随之大幅上升。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风险有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签订这类承包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本文作者结合实践,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争议类型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供承发包双方参考。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

保险合同的含义、特征与种类

一、单选题 1.根据保险价值在保险合同中是否先予确定进行分类,将保险合同分为(B) A.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 B.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C.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 D.特定危险保险合同和一切危险保险合同 2、保险合同是(A)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A、投保人与保险人 B、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C、受益人与保险人 D、受益人与被保险人 3、保险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定义,从经济角度看,保险属于(B)。 A、合同行为 B、财务安排 C、精巧的稳定器 D、风险管理的方法 4、虽然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许多共同之处,但是就实施方式而言,各国法律一般规定,社会保险遵循(C)。 A、自愿原则 B 、互助原则 C、强制原则 D、市场原则 5、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对此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A)。 A、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 B、签发保险单 C、提供售后服务 D、拟定保险条款 6、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

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被称为(A)。 A 、承诺B、保证 C 、确认 D 、认可 7、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为(A)。 A、不定值保险合同 B、定值保险合同 C、不足额保险合同 D、足额保险合同 8.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C)A保险承诺B 投保协议C保险合同D保险约定 9.各类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中的健康保险合同的医疗费用合同都属于(B) A定额保险合同B补偿性保险合同C给付性保险合同D特定保险合同 10.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是(A)。 A投保单B保险单C背书D保险凭证 11.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C)作为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 A重置价值B保险准备金C保险金额D估计价值 12.通常,大多数财产保险业务均采用(C)的形式。 A定值保险合同B定额保险合同C不定值保险合同D不定额保险合同 13.根据保险合同的性质进行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B)

商务合同的语言特点和翻译

2011.No34122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及我国加入WTO,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商务合同是一种契约文本,属于法律文本。具有用语正式、句子严谨、措辞确切等特点。了解合同的语言特点有助于正确翻译合同文书。 关键词 商务合同 语言特点 翻译 商务合同不同于一般文学文本,它是一种法律文书和经济文件。商务合同是指有关各方之间在进行某种商务合作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正式依然订立的并且经过公证的,必须共同遵守的协议条文,所以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其具有条理性、周密性。商务合同句式讲究、用词严谨、条理清晰、在翻译的时候,应灵活运用翻译技巧并按照汉语表达习惯变动语序。这样才能连贯得表达从而达到“信、达、雅”提高译文质量。 1 商务合同的用词特点和翻译 1.1 专业术语的使用 合同是法律文件,用于不需要文学用语中的华丽辞藻,而应追求表达的专性和规范性。这就需要使用的专业词汇。专业词汇具有国际通用性、意义精确、无歧义、不带个人感情色彩,具有鲜明的文体特色。商务合同中,经常使用国际商务术语及缩略语。例如: (1)We have covered the goods against the risk of breakage,TPND,etc. 句中”TPND”指”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偷窃及提货不着险)”。 (2)Payment will be made by irrevocable L/C at sight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shiping documents. 句中”irrevocable L/C at sight ”意思是“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 商务合同的语言特点和翻译 梁丽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1.2 古体词的使用 在商务合同中,我们常看到以here,there,或where为词根的古体词。这类词在现代英语口语及书面语中已经很少使用,但是在经济合同中却频繁出现。从而使句子简练严密、严肃庄重,具有法律文体风格。如:hereafter(自此,今后)、hereby((特此,兹)、herein (此中,于此)、hereinafter (在下文)、hereof(在本文中)、thereto(另外,随附)、thereof(其中,它的)、whereas(鉴于)、whereby(凭借)、whereupon(因此,于是)等。例如: (1)The specific contents and procedures of auditing accounts are detailed in Appendix 4 hereto. 句中“hereto”一词为古体词,一般译为“在此”。译文:详细目录和审计程序见附录4. 1.3 同义词的使用 商务合同中,常把几个同义词并列使用以避免合同双方当事人按自己的意图来理解合同条文从而产生误解。翻译时,应取这两几个同义词的共议。以保证内容准确。维护法律文件的严谨性。常见的这类并列同义词有:terms and conditions (条款)、made and sign(签订)、force and effect (效力)、all and any(所有)、each and every(每一个)、approve and accept(同意、接受)、by and between (与)、fulfill and perform(履行)、save and except (除了)、final and conclusive(最终)等等。例如: If the contract shall duly perform and observe all terms,provison,conditions, and stipulations of the said contract, this obligation shall be null and void but otherwise shall be and remain in full force and effect. 的荣誉也就越高。教师对一些好学生有点“偏心”是不可避免的,那是为了爱惜人才,培养人才,是可以理解的。孔夫子“弟子三千,圣人七十”,也大概就是这种偏心的结果吧? 笔曾调查一位任教30余年的中学老教师,他正是在教书育人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学生心理,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坚持“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教训,一心一意为学生服务,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这位老师在30余年的教学生涯中,教初中18年,送初中毕业生890人,教高中12年,送高中毕业生580人。在初中和高中的教学工作中一直担任班主任和语文教学工作。其中班主任工作先后有5届获省、县级模范班主任的称号。教学工作年年居平行班第一名。笔者追踪调查,在他所教的初、高中学生1470人中,现有496人在大专院校继续深造;有325人在县以上党政机关和教育、卫生、国土、广播电 视、水电、水利、部队等部门工作;有276人在县以下各单位工作和担任中小学教师职务;有186人担任了乡正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有82人种承包地致富;有105人经商。他所教的1470个学生,都在不同的岗位上为国家效力。这位老师一生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经验和成果有力地证明:教师只要有渊博的知识,高尚的道德情操,在工作中注重研究学生个性心理、社会心理、品德心理,真正做到爱生如子,“因材施教”,教学工作精益求精,不断开拓进取,就一定能够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干出成绩来。 参考文献 [1]《研究性学习的国际视野》 钟启泉著[2]《个性心理学概论》 高玉祥著[3]《德育心理学概论》 朝进之著 [4]《管理心理学》 丽莲.吉尔布雷斯著[5]《活的教育》 陈鹤琴著

保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范本)

保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 范本)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2085

保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范本) 保管合同是一种现实生活和经济交往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和亲朋好友成立一个口头的无偿的保管合同,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并未意识到保管合同的成立和解除。本文就为您详细介绍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保管合同的概念 我国合同法第365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 我国合同法第365条没有限定保管物以动产为限。现实中保管

不动产的例子是很多的,例如房屋、果园、池塘等都可以成为保管的对象。因此,法律有必要调整因委托他人保管不动产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管合同特的特征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 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合同法第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合同法第366条)。 在有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3、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只转移占有权,不转移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合同的定义及分类 一、合同的定义 按照《合同法》的定义来看: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俗的说法:当事人就某项事项权利义务自愿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1、学理上分类方法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分为: (1)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5)以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7)其他分类 2、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分为15类: (1) 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 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 受与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9)运输合同。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 (10)技术合同。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1)保管合同。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2)仓储合同。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3)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4)行纪合同。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5)居间合同。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3、附注:一些常见的合同 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商务合同英语词汇特征浅析

商务合同英语词汇特征浅析 【摘要】商务合同规定贸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契约性文件,对用词也有严格特殊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专业正式、准确严谨和简洁明了三个方面。 【关键词】商务合同;词汇;专业;正式;严谨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今天.国际商务活动日益频繁。贸易国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利益而签订的明确规定了贸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一国际商务合同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作为一种契约性文件.商务合同有很强的法律兼容性.对用词也有严格特殊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专业正式准确严谨和简洁明了三个方面。 一,专业正式性 据英国语言学家Leech对英语词义的分类.专业术语书面语古语词外来词都是“具有正式含义风格的词汇“。 1.专业术语 专业术语是用来确切表达科学概念的词.要求单义性.排斥多义性和歧义性.不但意义精确.而且具有国际通用性。商务合同英语中商务专业术语和法律专业术语俯拾皆是。 (1)商务专业术语 对外经贸合同中.国际贸易及国际投资领域的专业词汇经常出现。例如.policy(保险单).negotiable(可转让的).liability(责任、义务).right of recourse(追索权).factoring(保理)等。无疑.这些专业术语可避免冗长的解释.简化交易过程.提高工作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英语中有不少普通词汇用作专业词汇.对此应从专业角度来明确含义.否则会导致合同意思模糊不清。例如.dirty of Bill of Lading(不结提单)和flat price(统一价格) 很容易误解为“不洁提单“和“平价“。 (2)法律专业术语 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性文件.合同中也使用了较多的法律专业的术语。法律术语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法律术语如action(诉讼).final(终局裁决)等.不以大众是否理解或接受为转移.是商务合同语言准确表达的保障.是其独有的现象。而广义的法律术语则包括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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