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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1)设备招标配合:厂家投标文件审查,参加招标各阶段澄清答疑,负责招标文件、技术协议中质量部分的解释、澄清,以及质量计划(试验检验计划)编制要求及解释澄清;

(2)跟踪各设备设计进度,当设备最终设计完成后,积极联系厂家,要求厂家提交质量计划初版,审核后,向业主提交审核、批准;

(3)联络厂家与业主,就设备的质量计划中检验项目、检验比例、检验标准、检验等级等进行讨论、澄清,达成一致,最终确定质量计划,做为过程检验的依据。在此过程中需联系北京电能等监理单位,发挥其专业特长,提供意见。另外,检查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中对各设备的技术要求,确保质量计划满足相关检验要求;(4)了解各设备的交货时间,生产周期以及厂家的排产计划,跟踪厂家的生产进度;(5)设备排产后,初次报检前,到各设备厂家就各项目业主的检验要求,检验中的注意事项,以及以往检验中出现的问题、经验教训进行交底;

(6)根据工地提供的各设备的交付要求,结合检验要求,判断厂家生产进度是否可以满足,如存在差异,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采取相关措施;

(7)联系厂家,要求提交月度检验计划,核实确认相关信息;

(8)厂家报检后,再次核实检验项目、检验数量、检验地点等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业主发送检验通知。对于主要设备的主要检验项目,我部门人员需参加现场见证;

(9)澄清业主关于报检项目的疑问,协调跟踪厂家、业主、检验代理、监造单位等各方,保证检验项目的顺利进行;

(10)检验完成后,联系厂家、业主等方面,确认检验情况,如未通过检验,则需落实具体原因,敦促厂家整改,具备条件后,尽快报复检;

(11)统计、汇总各设备、各部件、各检验点的执行情况,确保过程检验不漏检。(12)统计、汇总、更新各设备、各部件未通过的检验项目(不符合项,K项目为NAN)以及其它遗留问题,定期汇报,个别疑难问题提请领导协助解决。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 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完整word版)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5 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1.总则 1.1 本内容用于协议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本公司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一规定的要求。 1.2 本公司在技术规范书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技术规范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本公司提供的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本公司检验的结果满足附件一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本公司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报告。本公司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处理方案经招标方认可。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规范书的原则要求并按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和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1]174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监造管理办法。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本公司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本公司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

循环水泵设备监造总结

循环水泵设备监造总结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循环水泵设备 监 造 总 结 目录 前言 第一部份监造工作总结 一、设备概况 1、主要技术规范 二、监造工作的依据和标准 1、监造工作的依据 2、监造设备技术标准 三、监造工作过程概况及设备加工工艺流程 1、监造工作过程概况 2、设备加工工艺流程 四、监造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及其处理结果

五、对监造设备质量的总体评价 第二部份见证资料汇总 一、泵轴 二、泵轮 三、转子装配 四、承压部件 五、组装 六、试验 七、电机资料 第三部份附件 一、设备监造协议 二、监造设备放行证明 编后语 第一部份监造工作总结 一、设备概况——结构特点及主要技术规范

循环水泵基本规格和容量 设备名称:循环水泵 型式:干式、固定叶片、转子可抽式、立式斜流泵、单基础、吐出口在基础层之下。 本工程两台机组共设四台循环水泵,四台循环水泵均配双速电机。 布置方式:立式并列布置 支撑形式:单基础支撑 水泵性能参数 水泵型号:XL1600-360 水泵类型:立式斜流泵 设计性能参数:

允许最小淹没深度:不超过;叶片型式:固定式; 轴承型:赛龙轴承; 出水口径:1600mm;

电动机型号:YKSLD3300/2400-16/18/1850-1; 额定功率:3300 kW(高速)/ 2400 kW(低速); 额定电压:6kV。 循泵运行参数点: 一台机组两台循环水泵高速运行:Q=s, H=,η≥88%; 一台机组两台循环水泵低速运行:Q= m3/s,H=,η≥86%;一台机组一台循环水泵高速运行:Q= m3/s,H=,η≥84%;一台机组一台循环水泵低速运行:Q= m3/s,H=,η≥83%。主要部件材质如下: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丽泽金融商务区F02及F03地块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进行监造,是保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手段。 2.依据 2.1 本项目设备供货合同 2.2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2.3设备设计图纸、规格书、技术协议 2.4《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2)174号 2.5设备制造相关的质量规范和工艺文件 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 3.1.1 监督抽查监造单位对设备、材料监造质量控制的实施,对设备监造单位提供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的信息进行审查。 3.1.2 参与审查监造单位的监造人员资质;抽查驻厂监造工程师是否履行监造职责。 3.2 设计管理部: 负责提供监造设备、材料技术清单和与制造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参加监造设备材料出厂前的检验签收工作。 3.3 物资供应部: 3.3.1 组织关键/重大设备材料的监造工作,推荐监造单位的名单,要求监造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设备、及材料的监造。

3.3.2 在签订监造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实施监造的内容、要求制造厂予以配合监造的具体条款。 3.3.3 向监造单位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文件、设计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 3.3.4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负责报业主备案,并应于每月28日前提交实施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统计表。 3.3.6 负责组织协调监造设备、材料的进度及出厂检验。 3.3.7 监造任务完成后,在15日内向业主方提交《监造商考核评价表》 3.3.8 在实施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生)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业主报告。3.3.9 负责收集材料、设备的监造资料,向项目经理部提供监造信息。 3.4 计划控制部: 负责组织监造单位进行招投标、签定合同及办理结算事项。 3.5 监造单位: 3.5.1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物资供应部。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化,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物资供应部。 3.5.2 驻厂监造机构应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厂监造工程师等岗位。驻厂监造工程师的配置人数根据监造设备数量和监造人员的专业等情况而定,驻厂监造组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 3.5.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驻厂监造组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驻厂监造组的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具有石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八年及以上石化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等工作经历。3.5.4 驻厂监造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监造工作;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 3.5.5 监造单位应编制监造设备、材料的监造大纲、监造检验实施细则;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1)设备招标配合:厂家投标文件审查,参加招标各阶段澄清答疑,负责招标文件、技术协议中质量部分的解释、澄清,以及质量计划(试验检验计划)编制要求及解释澄清; (2)跟踪各设备设计进度,当设备最终设计完成后,积极联系厂家,要求厂家提交质量计划初版,审核后,向业主提交审核、批准; (3)联络厂家与业主,就设备的质量计划中检验项目、检验比例、检验标准、检验等级等进行讨论、澄清,达成一致,最终确定质量计划,做为过程检验的依 据。在此过程中需联系北京电能等监理单位,发挥其专业特长,提供意见。另外,检查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中对各设备的技术要求,确保质量计划满足相关检验要求; (4)了解各设备的交货时间,生产周期以及厂家的排产计划,跟踪厂家的生产进度; (5)设备排产后,初次报检前,到各设备厂家就各项目业主的检验要求,检验中的注意事项,以及以往检验中出现的问题、经验教训进行交底; (6)根据工地提供的各设备的交付要求,结合检验要求,判断厂家生产进度是否可以满足,如存在差异,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采取相关措施; (7)联系厂家,要求提交月度检验计划,核实确认相关信息; (8)厂家报检后,再次核实检验项目、检验数量、检验地点等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业主发送检验通知。对于主要设备的主要检验项目,我部门人员需参加现场见证;

(9)澄清业主关于报检项目的疑问,协调跟踪厂家、业主、检验代理、监造单位等各方,保证检验项目的顺利进行; (10)检验完成后,联系厂家、业主等方面,确认检验情况,如未通过检验,则需落实具体原因,敦促厂家整改,具备条件后,尽快报复检; (11)统计、汇总各设备、各部件、各检验点的执行情况,确保过程检验不漏检。(12)统计、汇总、更新各设备、各部件未通过的检验项目(不符合项,K项目为NAN)以及其它遗留问题,定期汇报,个别疑难问题提请领导协助解决。

黔北#2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监造总结

黔北#2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监造总结2014年02月15日,告别新春的氛围,我踏上了赴四川省德阳市东方汽轮机厂监造黔北#2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的征程,作为一名驻厂监造人员,从此开始了我的监造学习生活,转眼6个月的驻厂监造生活已划上圆满句号。在东方汽轮机厂驻厂的这段时间里,从第一个见证到最后发货完成,我见证了机组新部件从毛坯件到成品合格件的蜕变,这不仅让我了解了设备的生产工艺及流程,更让我在这样一个流程中,潜移默化的了解了设备的结构组成,也为我今后在从事汽轮机检修工作方面打下了基础。我深知这样的机会非常难得,所以我也非常感谢厂里各级领导的信任和关心,给予我这样的机会,让我在学习中提高,在学习中成长。监造工作虽已结束,但在监造工作中所积累的心得和体会,加以总结对我今后的工作将会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以下就我个人对这次监造学习作一总结。 一、监造人员应该做什么 作为一名设备监造人员,首先应该知道监造在设备生产中存在的意义和所起的作用。就我个人的理解,我认为一名监造人员在设备加工生产中,不仅需要起到监督制造的作用,而且还是一个真实可用的信息传递者,每天进度都在变化,我们不仅要掌握计划进度,而且还得及时将生产现场的实时状况及时向我厂领导汇报,所以周报的内容不仅要详实,更要透出设备加工的大概进度,给我厂领导提供最大限度的信息,以便于我厂能够制定机组何时停机检修的准确决策。所以监造人员不仅是一名监督者,而且还是一名起着纽带作用的“前方记者”。 二、结合实际,将监造工作顺利推进 来到一个新的地方,首先我们需要适应新的环境,在工作中熟悉不同的陌生人。由于设备加工在整个工艺流程中工序复杂,所以流转的加工车间就相对较多,而且每个工序都由不同的负责人负责完成,所以要掌握及时的加工信息,我们就必须跟随设备一起流转到不同的车间,和不同的负责人打交道,随时掌握最新进展,而不是电话询问相关负责人设备加工进度。 监造期间,由于初期我不太熟悉各个车间,无论是所在地还是各个车间所负责的加工工艺,所以为了尽可能了解到信息,我到东汽的一分厂和二分厂各个车间参观学习,希望在长见识的同时,也能通过我所了解到的信息,能给我的监造

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严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质字(2007)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司)建设项目中重要产品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产品驻厂监造(以下简称监造)活动,保证石油产品和设备的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实施的监造,以及对监造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造是指具有集团公司资质认可的产品驻厂监造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的中介咨询服务。 第四条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有偿的原则。监造服务费由监造单位和委托人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监造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见附件)的产品应实施监造。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对目录外的产品实施驻厂监造。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监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监造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工程师的上岗培训和注册管理; (四)监督、指导监造工作; (五)负责监造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二章监造单位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监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国家设备监理管理部门核准的设备监理资质; (二)具有1 0名以上与专业范围相适应的取得集团公司监

造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承办监造业务的场所和相应的监造技术装备; (四)具有监造的管理制度及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监造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九条监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熟知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熟练掌握委托人指定的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或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具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GB/T1 9000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能够参与与委托人签订供货合同的制造单位(以下简称被监造单位)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的评定工作; (三)掌握所监造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影响其质量的因素,熟悉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和必要条件; (四)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能够公正地执行监造任务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生产现场的监造工作。 第十条监造人员应由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委托的单位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由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颁发《产品驻厂监造人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三章监造管理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按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自主择优选择具有良好业绩和能力的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工作。 第十二条监造实行回避制。监造单位与被监造单位不得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 第十三条监造单位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出示相应的资质证明。委托人不得委托无监造资质或超出监造资质范围的单位实施监造。委托人应对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的 资质进行确认。 第十四条监造的具体范围和工作内容由委托人和监造单位通过监造服务合同约定。

设备监造大纲(拟稿)

目录 1.1 监造目的 (1) 1.2 监造依据 (1) 1.3 监造责任 (1) 1.4 设备监造的范围和重点 (1) 1.5 设备监造流程 (1) 1.6 设备监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 1.6.1 质量控制的任务 (2) 1.6.2 质量控制的依据 (2) 1.6.3 监造质量控制措施 (3) 1.6.3.1 (3) 1.6.3.2 (3) 1.6.3.3 (3) 1.6.3.4 (3) 1.6.3.5 (3) 1.6.3.6 (3) 1.6.3.7 (3) 1.6.3.8 (3) 1.6.3.9 (3) 1.6.4 监造进度控制措施 (4) 1.7 设备监造工作方法 (4) 1.7.1 监造工作程序 (4) 1.7.1.1 (4) 1.7.1.2 (4) 1.7.1.3 (4) 1.7.1.4 (4) 1.7.1.5 (4) 1.7.1.6 (5) 1.7.1.7 (5) 1.7.1.8 (5) 1.7.1.9 (5) 1.7.1.10 (5) 1.7.1.11 (5) 1.7.1.12 (5) 1.7.1.13 (5)

1.7.1.14 (5) 1.7.2 监造工作方法: (6) 1.7.2.1 质量控制方法: (6) 1.7.2.1.1 文件见证点(R点): (6) 1.7.2.1.2 现场见证点(W点): (6) 1.7.2.1.3 停工待检点(H点): (6) 1.7.2.1.4 日常巡检(P点): (6)

设备监造方案(拟稿) 1.1 监造目的 为了保证本项目所需的重要设备质量和进度,加强制造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本项目装置的安全、稳定、长周期的运行。 1.2 监造依据 1.2.1 项目单位与制造单位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协议等附件); 1.2.2 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设备监造的法规、规定; 1.3监造责任 设备的制造质量由制造单位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免制造单位的责任,不代替项目单位对设备的质量最终验收,本公司自行组织对本项目设备的监造,对设备的监造承担监造责任。 1.4设备监造的范围和重点 在本项目中,按监理单位自报提供的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共有31种共计36台(套)设备派员驻场监造。计有沈鼓生产的离心式混合冷剂压缩机1台(套)、杭州福斯达公司生产的塔类设备7台(套)、热交换器4台(套)、刚结构冷箱1台(套)、槽罐类压力容器23台(套),其中含3台(套)低温压力容器。在进行设备监造工作时,执行《设备工程监理规范》GB/T 26429-2010。 1.5 设备监造流程 明确设备监造任务→熟悉需要监造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图纸、技术文件和技术协议→调查分析设备制造厂家情况→编制设备监造工作细则→参加设备制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审查设备制造厂家的生产工艺方案,

14采购监理及监造

14 物资设备采购监理与构配件、设备监造 14.1 物资设备采购监理 14.1.1 铁路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的方式有建设单位(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或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采购、外资项目直接采购、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移交路局采购等四种。目前铁路工程建设物资设备一般采用建设单位招标采购和承包单位自行采购方式。承包单位自行采购包括市场采购、向厂家订购、招标采购等多种形式。 14.1.2 物资设备采购监理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物资设备采购的委托监理合同进行。委托监理合同中监理范围一般包括建设单位招标采购和有特殊约定的物资设备的承包单位自行采购(通常采用向厂家订购的方式),不包括一般物资(原材料)、设备的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监理。 14.1.3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招标采购物资设备主要有: A类:用于工程实体的水泥、钢材等原材料; B类:用于线路上部的铁路专用物资,包括钢轨及其联接件、道岔及其配件、轨枕及其扣配件、价购桥梁(钢梁和砼梁)、桥梁支座等; C类: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构件和器材,包括电杆、管桩、铁塔、钢柱、支柱、支架、横担及支撑、电线电缆、光缆、电车线、承力索、接触网配件、绝缘子等;D类:购置费中列支的所有设备和器具以及预算单列需招标采购的其它物资。 14.1.4 建设单位招标采购物资设备的监理工作流程图

招标采购物资设备准备监理工程师审核图纸,参加设交底,了解、收集相关信 监理工程师核对审查物资设承包单位编报物资设备需用计用计划,上报建设单 监理工程师汇总承包单位上建设单位编制采购物资计划,协助建设单位编制申请计备招标申请计划和分包划和清清单 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汇建设单位汇总向部招标编制招标申请计报送招标计划申请 铁道部下达年度物资设招标计招标办进行招标 监理工程师协助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商文件和技术文件 监理工程师进行市场调查,特殊 招标文件汇总、审核、物资设备可联系推荐投标单位外发布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要求协助收标书、开标、评标、标,发中标通知书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组承包单位与供货单位签订合签订订货合同监理工程师审核供货单位供供货单位按供应计划提保证体系,了解供应情物资设备监理工程师参与物资设备的交接工作,检查承包单位的检查验承包单位对进场物资设备收情况 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了解现场使用、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等情况,承包单位使用或安装、调收集资料,总结经验试采购的物资设备 14.1.5 承包单位厂家订购物资设备的监理工作流程 采购物资设备准备工作监理工程师审核图纸,参加设计交底,了解、收集市场信息

设备监造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 (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均无规定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e 必要时,由买方、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家多方共同协商确定技术标准。 第三章监造人员素质要求 第七条一项工程,如果没有一支素质良好的监造人员组成的队伍,设备的质量监督就失去了组织的保证,各项监督工作就不能顺利的展开,监督职能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作用。因此,对监造人员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造人员应具备本专业的丰富技术经验,并熟悉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和各专业标准;

监造细则

缅甸央东公铁两用桥 监造实施细则 (初稿)

1.总则 1.1工程概况 伊洛瓦底河(仰东)公铁两用桥位于仰光至勃生的铁路上,横跨伊洛瓦底河,钢筋混凝土桥面,包括一条单线米轨铁路和两条公路车行道。主桥由18孔6联(每3孔1联)连续钢桁梁和2孔简支钢桁梁组成(共20孔)。公路、铁路均位于钢桁梁下平面,且并列于主桁内侧。 主桁由两片钢桁架组成,采用为节间长10m的三角形连续桁架,桁高13.4m,支点处桁高加高至19m,主桁中心距为14.8m。主桁架拱之间设有纵、横向联结系,主桁外侧下弦处每侧设人行道,即由两片主桁外挑出的I形或H形悬臂钢梁制成,覆盖钢筋混凝土路面,并设有防护栏杆。车行道两侧设有防护性混凝土路缘和扶手,车行道和人行道应有2%的横向坡度。钢桁梁典型断面见图1. 图1 钢桁梁典型截面 主桁弦杆以及竖杆、斜杆采用焊接箱形截面,最大板厚44mm,截面高度488~692mm,宽度480mm。 桥面系铁路纵梁为两片焊接工型杆件,中心距为1219mm;公路纵梁这三片焊接工型杆件,中心距为2400mm;横梁亦为焊接工型杆件,梁高2000mm,公路、铁路纵梁与横梁上盖板平齐布置,且通过鱼形板连接,纵梁下盖板通过鱼形板穿过横梁腹板相连。两片铁路纵梁间设平纵联,三片公路纵梁间设水平拉杆。 联结系上下平联采用焊接工型截面杆件,在主桁间采取米字型布置上平联,两节间构成一米字结构,采取交叉型布置下平联,两节间构成一叉型结构,且在交叉处与横梁相连。每跨中部设制动联结系,除在E0节点端部设斜桥门架外,其余在支点处设竖向桥门架。 其中我公司完成4孔3联(每3孔1联)连续钢桁梁和1孔简支钢桁梁制作,全桥钢梁总重约9000吨。

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的设备监造工作,加强对设备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的新能源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设备的监造管理。 第三条 设备监造是指公司按照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材料选用、标准执行、加工工艺、检验结果、生产进度等进行监督的行为。设备监造的范围主要包括电池组件、逆变器及主要电气设备等。 第四条设备监造需依据设备有关技术标准及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监造不能代替设备检验、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直接进行设备监造工作。在公司自身不具备设备监造的情况下,为提高设备监造的专业性和工作效率,公司可委托专业的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设备监造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主

要职责为: (一)起草设备监造有关规章制度; (二)编制年度监造工作计划; (三)制定有关设备的技术规范文件; (四)提出设备监造单位的采购需求,制定设备监造的技术规范文件; (五)考核设备监造工作; (六)负责设备监造工作的信息管理、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设备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七条 公司采购部按照公司采购有关规定办理设备监造单位的委托管理,安排与设备供应商、监造单位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及监造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协助工程管理部协调项目公司(项目部)、设备制造单位及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项目公司(项目部)是设备监造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明确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并按周将设备监造情况反馈至工程管理部。 项目公司(项目部)根据需要派出代表对监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和进度的不符合项、缺陷等应及时上报工程管理部。 第九条 监造单位接受公司委托实施设备监造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成立由总监造工程师、专业监造工程师及驻厂监造代表

静设备监造工作标准化

文件编号CSEI/QM-3-B36 共页23 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静设备监造规则修订号0 静设备监造规则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静设备监造规则修订号0 静设备监造规则 1 目的 1.1 1.2 1.3 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使特检中心静设备监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保证特检中心静设备监造工作的质量,参照有关国家标准,结合特检中心的监造工作经验和质量体系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本监造规则是特检中心进行静设备监造工作的通用要求,所有静设备的监造工作都应遵循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仅适用于代表甲方在条件下对采购产品在制造厂内的质量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产品),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验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 2 3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特检中心承担的静设备监造工作,如承压或非承压的容器、塔设备、反应器、换热器、钢结构及其附件的驻厂或验收检验(监造)工作。 职责 3.1 3.2 3.3 3.4 3.5 对于特检中心承揽的项目,由特检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 经验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指派参加监造人员组成监造组。 对于部门承揽的项目,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作为 项目负责人,同时指派参加监造人员组成监造组。 特检中心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应该保证派出的监造人员具有法规标准和特检中心 规定的资格,对于项目负责人,除具有相应的资格外,还应具有与项目难度相 适应的经验。 主任工程师负责监造方案、记录、监造报告、产品监造总结的审核。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策划、合同编制、方案制定、监造项目的实施、现场 监造质量抽查、定期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监造周报的审阅、安全监督、监

38设备监造过程控制程序

设备监造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保证制造的设备符合海外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承包的海外工程永久设备监造,如水轮发电机组、主电力变压器、金属结构、厂房桥机和GIS等设备的监造。 3 术语与定义 本程序引用《质量手册》中的有关术语与定义。 另定义: 1)监造-----对设备制造的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监控。 2)工作组-----负责管理并实施设备监造的临时工作机构。 3)EPC项目-----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项目。 4 职责 4.1 集团公司海外事业部职责 4.1.1审批工作组的组建及设备监造工作计划。 4.1.2 指导和监督监造工作。 4.1.3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或技术协调会)。 4.1.4 对设备监造工作记录实施备案管理。 4.1.5向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报送设备监造的有关资料。 4.2 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职责 4.2.1 对集团公司承包的海外工程的永久设备监造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4.2.2 对设备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进行备案管理。 4.3海外项目部 4.3.1拟定工作组组建及设备监造工作计划,并报海外事业部审批。 4.3.2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或技术协调会)。 4.3.3对工作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4.3.4重大问题报请海外事业部进行协调。 4.3.5向海外事业部及时报送设备监造的有关资料。 4.4工作组职责 4.4.1 审查设计图纸,并参加设计联络会(或技术协调会)。 4.4.2 负责制定并实施设备监造工作计划,做好监造过程记录。

4.4.4 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应写出完整的监造工作总结,提交全部监造记录档案。 4.5 监造代表工作职责 4.5.1 在设备监造工作组的指导下,进驻制造厂对所采购的设备进行监造,做好监控记录。 4.5.2 向制造厂传递业主、海外事业部、监造工作组对设备制造的各项指令和信息,按合同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相关标准、被各方认可的审图意见和设计联络(技术协调)会纪要;对设备制造的各个环节实施监控;对一般问题进行协调,疑难问题及时报告监造工作组。 4.5.3经工作组同意后签署制造厂提出的不影响所制造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的材料代用申请。 4.5.4 监督设备制造的阶段验收和出厂验收及相应的机械和电气试验,并签署见证记录。 4.5.5 协助办理设备交货事宜。 4.5.6 及时向工作组报送设备监造过程信息及签署过程文件。 4.5.7 做出监造工作总结报工作组,并移交监造工作记录。 5 工作程序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图 5.1 设备制造方与设计方的选择与评价 海外事业部组织按海外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参照《物资管理程序》和《设计控制程序》的规定选择和评价设备制造方和设计方。 5.2 组建设备监造工作组 5.2.1 在与制造厂签署了加工制造合同后30天内,海外项目部组建设备监造工作组。 5.2.2 海外项目部按监造设备的要求拟定监造工作组成员名单(工作组由相关的设备专家组成),填写“设备监造工作组成员构成评审表”,报海外事业部审查,并征求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的意见,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海外事业部下文成立设备监造工作组。 5.3 设计审查 设备监造工作组审查设计方的设计图纸,制造厂家设备(产品)初步设计图纸、文件、生产计划安排,以及制造厂家提出的需进一步明确或需进行协调的问题,并做好审查记录,填写“设计图纸审查登记表”。 5.4 设计联络 5.4.1 工作组及时处理(协调)设计审查所发现的问题和制造厂在设备(产品)设计中提出的问题,对于能确认的一般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对于水轮发电机组及有重大问题

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目录 一.总则 (1)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1) 三.监造依据 (2) 四.监造合同 (3) 五.监造人员 (4) 六.监造方式 (4) 七.监造工作程序 (5) 八.监造文件 (8) 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8) 十.制造厂责任 (9) 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 (10) 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1) 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6) 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 (20) 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21) 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27) 见证情况汇总表 (32)

设备监造实施细则 一.总则 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服务。 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一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在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与制造人员共同在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并签署书面意见),并对见证负责。采用监造方与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为实现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一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一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 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

监造程序

监造工作程序 1、熟悉设备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以及设备供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2、编制《设备监造大纲》和《设备监造实施计划》,报送分厂、分公司备案。 3、核查制造单位提供的生产计划和有关质量体系,并提出核查意见。 4、核实制造单位主要分包方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 5、熟悉制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认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并监督确认制造单位在生产中严格给予执行。 6、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分厂、分公司予以确认。 7、查验主要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查验。 8、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制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查验。 9、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 10、监造人员应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知制造单位,要求暂 — 1 —

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制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及时报告分厂、分公司。 11、监督制造单位的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等过程。 12、每旬将设备监造记录电子版发送给分厂、分公司,并写旬监造工作简报,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总装以及生产进度等情况。 13、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一并提交给分厂、公司存档。 监造工作需要掌握的技术标准文件: 1、见电子版PDF格式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技术协议及相关标 准)。 2、设备正式图纸 3、各厂所依据的技术标准 4、监造记录格式见附表一:设备监造驻厂日志;附表二:设备监造检测/检验记录。 — 2 —

监造培训心得_心得体会

监造培训心得 这次监造培训经历我让我明白,工作不仅是为了工作,而是要尽力将其做好;学习不仅是为了学习,心得而是要在学习中有所收获。下面是橙子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监造培训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监造培训心得篇1 我监理公司于20xx年x月x日承接了中原特钢风力发电机轴加工车间二期工程。本工程位于河南省济源市5147厂新园区内,工程性质为扩建工业厂房,结构类型为门式单层钢架结构厂房,地上一层,两跨,内部设有30T50 T行车;车间设钢架柱46件,吊车梁72件,屋面梁95件,约500吨钢材。根据工程特点我监理公司编制监理驻厂监造实施细则,拟派专业监理人员驻厂实施监造。 在监造过程中,对钢构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相关内容,对钢构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实施节点控制。关键部位实施全程旁站;对构件加工的各道工序作业,每天做好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能够及时督促生产线线长及相关班组长进行整改,对不合格的钢构成品坚决令其返工。 材料控制: 本工程主钢架钢材选用Q345B、Q345C,其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均应符合《低合金高强钢》(GB/1591)的规定。次结构采用Q235B级钢,其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700—88)的规1 / 11

定。 1、钢材进厂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书,其应具有抗力强度、伸 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 2、钢材厚度、型钢的规格尺寸,在材料实际加工过程中进行是测试量, 要求其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厂房构件的制作质量控制: 1、对要进行加工的钢材,加工前检查其有害的变形。 2、工厂钢板对接: (1) 对接前,必须用打磨机或钢丝刷清理坡口面及焊缝两侧除锈,氧化 皮等; (2) 坡口加工采用半自动火焰切割加工,手工切割的要打磨露出金属光 泽,如有切割缺陷,应休整后方可组装焊接; (3) 组装对接错边不应大于t/10且最大不应大于2㎜; (4) 焊接前应加引弧板,收弧板,焊接完后;引弧板,收弧板采用火焰 切割切除,严禁用锤击落。 2 / 11

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质字〔2007〕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中重要产品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产品驻厂监造(以下简称监造)活动,保证石油产品和设备的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实施的监造,以及对监造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造是指具有集团公司资质认可的产品驻厂监造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的中介咨询服务。 第四条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有偿的原则。监造服务费由监造单位和委托人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监造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见附件)的产品应实施监造。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对目录外的产品实施驻厂监造。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监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监造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工程师的上岗培训和注册管理; (四)监督、指导监造工作; (五)负责监造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二章监造单位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监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家设备监理管理部门核准的设备监理资质; (二)具有10名以上与专业范围相适应的取得集团公司监造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承办监造业务的场所和相应的监造技术装备; (四)具有监造的管理制度及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监造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九条监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熟练掌握委托人指定的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或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具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GB/T 19000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能够参与与委托人签订供贷合同的制造单位(以下简称被监造单位)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的评定工作;

设备监造的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备监造验收工作管理规定 (讨论稿) 西安德龙新型建筑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6月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备成套项目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进度等充分满足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备成套项目设备、材料采购过程中,对供方设备材料的制造计划、质量计划、制造过程监造、产品检验、验收、包装、发运出厂等流程的控制。 3 职责 采购经理负责协助监造小组负责人组织及安排设备、材料的监造检验工作,与监造负责人及供方共同商定并编制检验计划。 监造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安排检验工作,按地域分片或项目安排监造人员进行设备材料的监造检验,及时向业主沟通汇报检验情况。 监造工程师进行检验计划的实施工作,对制造计划编制、原材料购买、加工、组装、调试、包装、发运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并及时填写相关监造检验记录。 采购部负责人统一协调,审查监造检验、验收的计划。 4 流程 4.1 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经理应及时向监造小组负责人提交《采购合 同信息摘要表》(DLJC-01-1),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要求,编制该项目需要重点控制检查的设备清单,经部门讨论后提交监造小组负责人。 4.2 检验清单确定后,监造小组负责人根据合同要求,按月编制《设备材料 监造检验计划单》(DLJC-01-2)。

4.3 月检验计划确认后,监造组负责人将月计划提交业主方/业主指定第三 监造方进行沟通确认,并于检查前2周提交给业主检验方检验通知。 4.4 监造工程师根据检验计划负责向供货商催要 QCP质量控制计划,其样式 详见《QCP质量控制计划样式表》(DLJC-01-6),确认具备进度及设备具体检查的时间,并将 QCP与供货范围等相关文件两周前提交给相关业主方检验人员(最迟检验前3天提供)。 4.5 监造负责人适时安排进行监造检验工作,及时派遣监造检验人员。《设 备材料监造检验派遣单》格式见DLJC-01-3。 4.6 在质量检验现场,监造工程师必须随时协调解决业主方/业主指定第三监 造方工程师提出的各种相关的问题,并敦促业主方/业主指定第三监造方人员现场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必须三方(业主检验方,采购方,供货商)签字确认。 4.7 监造工程师需根据检查情况,现场编制《供方生产及质检情况汇报表》 (DLJC-01-4),回公司后将报告归给监造小组负责人。对一次未通过验收或检验中出现重大问题的,监造工程师应及时电话通知监造小组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并填写《供方质量问题处理单》(DLJC-01-5),详述存在问题。项目采购经理或其指定的检验人员有权通知供方停工整改直至复工。 4.8 一个项目结束后,监造工程师要及时填写《检验监造项目总结报告》(其 格式见DLJC-01-7)。 4.9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应根据设备、材料的要求,可委托工程 设计部或设备设计研究所或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并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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