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作者:刘虹;张海娟
作者机构: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检察院,天津301600;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检察院,天津301600
来源: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ISSN:1672-1500
年:2011
卷:024
期:003
页码:51-53
页数:3
中图分类:DF625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职务侵占罪;盗窃罪;信赖
摘要: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在性质方面的根本差别在于:职务侵占罪除了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之外,还存在对"信赖利益的破坏",即对社会诚信的践踏。只要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盗窃罪的客观表现是一般主体秘密窃取公私财产,彼此之间没有交集性质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