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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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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造成拆迁纠纷广泛存在的原因:

一是直接原因,即汹涌的城市化浪潮和近乎疯狂的开发区“圈地运动”,必然使与之相连的“拆迁”成为一个历史现象。

二是根本原因,在于私权和公权的矛盾,即当私权面对公权的时候,总是显得那么的无力和无助。

3、对策

(1)、应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为前提。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

(2)、调整和规范政府在拆迁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完善和规范相关的制度,对拆迁人权益的保护予以程序化。

(3)、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让权力逐步退出拆迁领域,重新界定政府在城市拆迁中的职能,消除以政代法。

孙志刚事件:人权的保障

1、问题的提出

2007年3月20日,湖北青年孙志刚因未带证件,在广州被收容并致*。其加人找有关方面反映未有结果。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较大篇幅披露了这一重大恶性事件,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广大关注。舆论和公众的声音,很快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均批文要正确对待案情,坚决严惩凶手。在此之后一个星期内13名涉案人员纷纷落网,并最终受到了应有的严惩。同时,以孙志刚案为由头,中国政府废除了运行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并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为我国城市化和现代化扫除了障碍,影响极其深远。

1、从孙志刚案中的几点反思

(1)、时刻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是我们党执政的出发点和归宿。通过孙案,在全社会达成一种价值共识:人的价值是宝贵的,生命为大。我们的一切,包括制度、措施等,都应该是为了人。正是一个一个的人,汇聚起来构成了我们政治述语中的“人民”,而人民正是我们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2)、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基本前提。在现实中,“严格执法”、“为人民服务”等口号往往被一些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喊得颇响,但做的时候又是另一样了。甚至是执法犯法。

(3)、杜绝孙案再发生的根本在于真正做到变“人治”为“法治”。

问题之四:刘涌案件:展示了公民意识的普遍觉醒和公众对执法公正的渴望。

1、刘涌案件始末

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5年末初步形成,至2000年7月被沈阳警方打掉,在4年半时间里,共计作案47起,致*至伤42人,其中1人*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

2007年7月,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种罪名一审判处刘涌

及其手下宋健飞等人*刑。1年零4个月后的2007年代月15日,刘涌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近乎相同的罪名改判*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判决结果出来后,舆论哗然,引起强烈的民众质疑。在这样的情况下,2007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刘涌一案,并于22日作出终审,判决刘涌*刑,并立即执行。

2、从刘涌案中的启示

(1)、通过刘涌案的三审过程,公众对“公开与正义”关系的强烈追问,体现了公民意识的普遍觉醒和公众对审判公正的渴望。

(2)、最高人民法院的提审,彰显出司法界对民意的尊重。

问题之五:选举现象:经济变革影响政治文明

(1)、问题的提出:

2007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深圳和北京分别进行了一次区县人大代表选举。从深圳肖幼美贴出第一张竟选海报,到北京许志永当选后广发致谢信,整个过程涌现出一大批自荐侯选人,风起云涌,气氛活跃。

在这些候选人当中,业主代表作为一个最重要的群体引人注目。他们以维权为直接诉求,寻求自己的政治表达渠道。他们参与政治,不再是凭单纯的热情,而是把民主活动与自己的利益紧紧联在了一起。

(2)、“选举现象”的启示

首先,业主参选表明,一种活跃的、真正意义上的基层民主在城市里慢慢扎根。从农村突破到城市,中国的基层民主才有了一幅完整的图景。民主一旦与个人的利益结合在一起,才有了坚实的基础,才更有可持续性。

其次,“选举现象”更深刻的意义在于它表明经济改革的影响日益明显地在政治领域里显现出来,财产权的确立带来了相应的政治诉求。

再次,表明了我国政治文明迈出了新的一步。

从上述五个问题的分析表明:

第一,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面,我国当前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无法可依现象仍然存在。

(2)、执法不严,执法水平不高,甚至是执法犯法。

(3)、民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强。

第二,应该看到,在加强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中我们已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如收容制度的废除、刘涌案的提审、深圳和北京的“选举现象”等。

第二,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任重道远2007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模拟题及答案

2007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模拟题及答案

一、简答题(第一小题20分,第二小题30分,第三小题50分,共100分)请将您对本题目的答案填入下面输入框,修改无误后点“提交”

资料

(1)3年多了,身兼患者家属和医生双重身份的余幼鸣还在冲着自己所在的医院苦苦喊冤。

余幼鸣说:“我的亲身经历让我明白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到医院闹事,甚至殴打医务人员,为什么本来很简单的医疗纠纷会演变成尖锐的社会矛盾?”今年38岁的余幼鸣是珠海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其母亲于金容1997年12月15日被车撞伤,在其供职的医院住院治疗31天后*亡。余幼鸣认为医院在对其母亲的治疗过程中有重大过错,决心要讨个说法。而卫生局的医疗鉴定说这不是医疗事故,接着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决医院不承担责任。

(2)余幼鸣是内科医生,但通过查找资料、走访专家,他认为自己已经对脑外科的治疗非常了解了,可以对医院的过错说得很专业,也很到位。余幼鸣的母亲被车撞伤后,就近被送往珠海市拱北医院,CT检查为脑挫裂伤伴颅内出血。余幼鸣说,当时对脑外科不是很了解,我就给我们院创伤科主任胡顺祥打电话,问我母亲能否到中医院治疗,胡说可以。1997年12月15日上午

9∶30,我母亲转到珠海市中医院创伤科,接诊医师是丁文清。到17日中午,整整50个小时,医院没有遵循医疗规范按脑外伤的处理原则及时复查CT和输血小板,没及时进行手术。在护理过程中又误打杜冷丁,导致我母亲*亡。

胡顺祥说,当时没有及时复查CT不是我们的错,是余幼鸣不让。至于血小板,我们有证明,不是说要输就能马上有的。

余幼鸣说,我怎么可能去阻止他们实施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呢?说是我不让复查CT,是医院为了推卸责任而编造的谎言,一点证据也没有。

胡顺祥说的证明,是珠海市中心血站办公室出具的,意思是通常使用血小板都要预约。而该血站技术室的邝主任则补充了一个对中医院不利的说法:1998年以前是手工分离血小板,如果紧急需要,也可以组织人员采血,但要多付钱。她解释说,血小板的功能是止血,对创伤病人合并血小板减少的情况,应及时输血小板成分。

关于注射杜冷丁,创伤科医师丁文清说,医嘱中无注射杜冷丁的记录。余幼鸣则一口咬定,我是亲眼看见的,打了100毫克,当时我还拿注射过的小药瓶问丁文清,现在丁文清也不敢承认了,我让他发誓,他不敢。

关于手术是否延误,丁文清说,余母入院时,我根据拱北医院的CT报告,认为不需要做手术,48小时以后复查CT,发现病情加重。于是由人民医院的骆太顺主任和我一起做了手术。

(3)骆太顺是珠海市人民医院脑外科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他说:像小余母亲这样的情况,入院当天也可以不进行手术治疗,但24小时内一定要复查CT,24小时内手术越早越好,这是脑外科医生的基本常识。如果病情变坏,不复查CT就得马上手术治疗。病人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更应该再做CT检查。假如16日复查CT,当天就得做手术。17日晚上做手术,延误了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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