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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广东省教授级高工公示

2010广东省教授级高工公示
2010广东省教授级高工公示

江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西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第一条评定标准 教授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工程系列各专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现资格以来,考核合格以上。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三)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且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未满5年或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上述规定学位(学历)满5年,且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3年,取得现资格以来,如其业绩和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者,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需取得由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1项国家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攻关(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等)项目以及重要引进项目的立项、论证、方案设计、实施、技术报告或产品研制、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工作的全过程,并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主导作用。 二、开创性提出本专业的研究和开发方向,并主持和组织过重要技术活动,在技术改造、计量、标准、科技情报工作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持完成2项以上超高限、超大跨度建设工程或1项大型、2项中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质量监督。 四、负责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产品性能达到国内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资格条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教授、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或对专业建设、学校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或年轻教师,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访问学者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取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后,受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全国仍为5年,广东改为3年)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要 求。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社会调查,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二)担任过1届研究生的导师或独立、系统担任过1门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讲授工作,或指导过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 (三)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省(部)级鉴定;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取得多项成果或发表多篇(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2011云南省一级一等、一级二等、一级三等中学名单

一、一级一等:(共13所) 玉溪市第一中学(1996) 简称:玉溪一中 玉溪市第一中学坐落在富饶美丽、滇中腹地云烟之乡、聂耳故乡的云南玉溪市,学校是一所市办的省重点中学“云南省一级一等完全中学”,是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1986年被国家教委命名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988年被命名为"全国德育先进校",自1984年以来连续16年保持“云南省文明单位”光荣称号,1999年9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云南省玉溪第一中学座落在美丽的玉溪州大河畔,学校始建于1925年,是云南省重点中学,是云南省1996年首批认定的两所一级一等完全中学之一,是一所历史悠久、人才辈出的名校。 昆明市第一中学(1997) 简称:昆一中(1997) 昆明市第一中学是云南省一级一等高级中学。学校创建于1905年,是云南兴办新学成立最早的一所中学。前身为云南省会中学堂,1908年与师范传习所合并,设立云南府中学堂。1911年与高等学堂(前身为方言学堂)及其附设实科中学合并,称省会中学校。1912年称云南省立第一中学校。1932年合并省立五中(前身为私立承德中学),更名为云南省立昆华中学,1950 年与龙渊中学、昆师附中及南箐中学并校,改名为云南省昆明第一中学,1984 年定名为昆明市第一中学。 昆明市第三中学(1997) 简称:昆三中(1997) 个旧市第一中学(1999) 简称:个旧一中 云南省个旧市第一中学创办于1938年10月3日,1957年、1963年、1980年三次被云南省教育厅确定为省重点中学。1999年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一等完全中学,成为云南省首批办学水平最高的一级一等高完中之一。学校现有116名教职工,其中,特级教师7人,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企业,全面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推动本专业科技进步和提高技术水平的能力。 (二)学历与资历 学历与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5年(含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在集团公司连续工作20年以上,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8年(含8年)以上。 3、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和部颁及以上标准主要起草人(前三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3年(含3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含5年)以上。 (三)外语、计算机

外语、计算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和集团公司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外语A级合格证书 2、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四个模块和集团公司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A级),取得合格证书。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在工程施工、科学研究、规划设计、生产运行等某一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具备下列任意两项条件: 1、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集团公司大型工程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2、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新产品开发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3、具有培养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人才的能力,签订导师培养协议,带徒2名以上,效果显著,经考核为优秀的。 二、业绩要求 (五)业绩成果 在受聘高级工程师以来,具有下列业绩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含优秀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推广奖、优秀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二等奖及以上,或两个及以上三等奖; 2、获国家发明专利(以有效证书为准)。 3、获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特等奖或两个及以上一等奖。

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 教授级 资格条件 试行

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资格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须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根据国家和本省科技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大技术价值(或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问题,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或研究项目,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科技术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著的效益,发表了高水平的论著;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应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个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或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业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发明人)。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问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1)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1999-12-07 12:14 | 来源:人事处| 查看:2 [ 字号:大中小 ] 评定标准:副教授、副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1) 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2) 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年,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的,可认定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 (二)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 (三) 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四)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仅适用于专科院校的教师和本科院校1993年以前毕业的教师)。 (五) 未具备上述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或具备学历(学位)条件,且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

教授级高工评审要求

附件: 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一、单位报送材料 《申报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人员花名册》1份,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同时附送电子文档。 二、评审对象报送材料 1.评审人员材料清单1份,并且每只资料袋面上贴一张袋内资料清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 3.由组织人事部门打印的《推荐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用A4纸)一式50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置于信封内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封面上。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6.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7.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8.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符合外语不作为必要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试(或不作为必要条件)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

2份不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市或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9.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并加盖公章。 10.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1.任期考核材料(至少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材料)1套。 12.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需确定一篇代表作,并提供代表作原件1份。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 13.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及说明符合破格条件的条款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规定不装订和不便装订的书、原件以及代表作复印件外,其它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目录,附在材料前面。 第一册: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技术工作经历,任期考核、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 第二册: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

11、教授级高工转评的条件是什么

转系列申报职称问题 一、相关政策规定: (一)《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专业技术人员转换职务系列后,原则上需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试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按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或资格考试,一次评审(考试)通过并被聘任的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务任职资历连续计算(含试用考察期);否则,只能在下次评审(考试)通过并被聘任后,才能与原任职务资历累计计算。 (二)《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第五点“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向复合型人才发展”的第14条:专业技术人员除了可以申报评审与本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外,符合其它系列(专业)申报条件的,也可以申报评审其他系统(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工程系列: (一)取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的,转系列申报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时,需先转系列为工程师并聘满一年以上,可将工程师聘用年限与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聘用年限累计计算,聘满5年以上可以转评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参评高级工程师,需在工程技术类岗位聘用满一年以上,方能参评。 三、经济系列: (一)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可直接转评高级经济师。

(二)已聘任工程师或经济师满5年以上可以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 (三)属于会计、审计、统计、教育、卫生等其他系列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应转系列考试取得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师(或评审工程师)等资格并聘满1年以上的,可将现聘用工程、经济系列中级职称的年限与之前的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年限累计计算,聘满5年以上可以转评高级经济师职称。 解答示例:1.您好!本人因工作变动,从中职学校调到别的事业单位,现要求工程系列职称。我原来的职称是中职学校高级讲师,请问如果我现在可以直接转评高级工程师职称吗?有关职称转评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复:您好!中职学校高级讲师如属于中级职称,需要先转系列为工程师并聘满一年以上,可以把之前的高级讲师年限累计计算,再转评高级工程师职称;如属于高级职称,可以根据单位新聘岗位来确定能否参评高工。有关职称转评的政策依据可具体咨询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 2.您好!请问会计师如何转评高级经济师?是不是通过中级经济师的考试就可以了呢?要将原来聘任的会计师改为聘任经济师吗?我原来在单位聘任的是会计师,已满5年,如果中级经济师考试通过,最早什么时候可以参评高级经济师?另外,论文发表有时间限制吗? 复:您好!会计师不能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因为会计与经济

评副教授的条件

教授资格条件 第一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廷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二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并完成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四门以上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 (三)未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符合下列1或2的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2)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 (3)获得省(部)级自然学科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前3 名)。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前3名)。 (2)主持开发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直接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问题,或直接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2项以上,并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高水平的著作(教材),在第八条的基础上增加2篇(部)或增加高水平的艺术作品2件(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4)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上获得前3名。 (5)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三条外语条件 (一)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外语专业人员须考第二外语)。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外语: 1. 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一年以上。 2. 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技术工作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专业课教师其中1门应为实训或实验等实践性的课程,并按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指导学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二)专业课教师累计有半年以上在工厂、企业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实践(如实

广东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

广东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各专业评审组:为进一步提高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质量,推进评价工作科学化,根据今年职称评审通知“关于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组评审全面推行面试答辩”要求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结合2011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面试答辩试点情况,现就做好面试答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面试答辩的目的 面试答辩是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面试答辩,有助于评委判定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有助于评委全面直接地了解和掌握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情况,以便对申报人做出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面试答辩是专业组评审的重要组成部分,面试答辩结果作为专业评审组和评委会讨论评议和投票表决时的重要参考。 二、面试答辩的基本原则 面试答辩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规范,坚持突出业绩和能力为先、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进行。面试答辩结果申报当年一次性有效,不对外公布,面试答辩结束不得进行

复议、复评。申报人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三、面试答辩的对象和内容结构 面试答辩对象:经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各专业评审组审核,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属于面试答辩对象范围。 面试答辩一般应有申报人自我工作简述、回答其工作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方面的内容。 工作简述要求申报人对获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 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情况等进行简要陈述。专业问题由面试答辩评委主要根据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拟定,其中一题侧重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情况,另一题侧重申报人的论文、著作或专项技术分析报告、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四、面试答辩的组织实施 广东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面试答辩的指导协调;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评审组负责面试答辩的组织实施和具体操作。 面试答辩的评委一般由出席专业组评审会议的评委担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各专业评审组可根据其自身专业设置和申报人数等情况组成若干面试答辩小组进行,面试答辩小组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面试答辩的时间原则上为每人15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摘自粤人职[2000]38号) 评定标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须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及时吸收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并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艺术作品,或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教学经验丰富,在实训、实习、实操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并取得较好的效果;指导实验室(实训车间)的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与生产,具有处理、解决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中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工作1年,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可认定副教授资格。 (二)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三)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并完成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四门以上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五)未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符合下列1或2的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教学型教授、副教授有关任职条件的说明

教学型教授、副教授有关任职条件的说明 一、省级以上教研项目 (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 1.教学团队(省级、国家级) 2.教学名师(省级、国家级)——若已计入“项目”栏,则不再计入“成果”栏 3.品牌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国家级) 4.精品课程(省级、国家级) 5.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省级、国家级) 6.国家级规划教材(包含少数国家精品教材,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 7.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 8.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国家级) 9.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国家级) (二)其他类省级以上教研项目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编写教材项目(简称“马工程教材”,国家级) 2.省级以上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省级、国家级;必须是由教育厅高教处或教育部有关职能部门组织遴选的)3.教育部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按省级计算)4.其他符合条件并经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教学研究项目

二、高水平教研期刊 1.《中国高等教育》(教育部、中国教育报刊社) 2.《中国高教研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3.《中国大学教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4.《高等工程教育研究》(华中科技大学、中国高教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等) 5.《高等理科教育》(兰州大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科教育专业委员会) 6.《中国高等医学教育》(浙江大学、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 7.《高教探索》(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8.《高等教育研究》(华中科技大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 9.《教育与现代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0.《现代大学教育》(中南大学、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11.其他经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期刊 三、国家级(及国际)大学生竞赛项目 1.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全国“创业计划竞赛” 3.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5.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6.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基本技能知识竞赛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10年12月,我部组织专家组对各地2010年申报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备选学校进行了评审,北京市卫生学校等175所学校达到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进一步重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加强对学校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被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再接再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将学校建设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高,社会声誉好,能够在办学和改革各个方面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教育部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3 —

附件: 教育部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 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北京市 1 所 北京卫生学校 河北省 13所 成安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 河北省高碑店市职教中心 馆陶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北巨鹿职教中心 平泉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秦皇岛市卫生学校 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北曲阳雕刻学校 唐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学校 唐山市开平区综合职业技术学校 邢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北县职教中心 赵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山西省 7所 大同市卫生学校 长治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校 大同市财会学校 山西省经贸学校 山西省潞城市职业高中 襄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 4所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 —4 —

中国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办法和附表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办法和附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加强高层次核心人才队伍建设,勉励在企业经营发展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掌握高新技术知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评审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统一颁发证书,可享受正高级职称人员待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港口、航道(疏浚)、公路、桥梁、铁路、隧道、水利水电、民航机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机电安装等工程专业及与之配套的工程机械、工程船舶专业及装备制造、计算机应用、安全生产等专业的施工、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科研、工贸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第二章评审条件 第四条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在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技术干部定期考核均达到称职以上,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高级工程师工作满5年(申报人工程技术类大专毕业后,续读的其他专业如

经济类本科学历不列入工程技术专业范畴)。 (四)相近专业(或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要求任高工期间从事所申报专业的时间至少4年。 (五)1970年至1976年期间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经单位评议组答辩,被认为达到申报教授级高工要求的专业理论水平,可以按大学本科学历申报。 第五条专业水平条件 (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知名度,为本专业学术带头人。 (三)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等。 (四)具有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培养本专业专门技术人才的能力。 第六条工作业绩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过1项或为主承担过2项国家级大型工程项目,圆满完成任务,并获得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1项及以上,或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以上。 (二)主持过2项或为主承担过3项省部级大型工程项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教育人力资源配置,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政府举办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教育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高等学校)。 第三条机构编制部门是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主管部门。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协助做好高等学校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机构编制应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其工作任务和特点,坚持政府监管和高等学校自主管理相结合,分级、分层、分类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第二章机构设置管理 第五条高等学校机构包括内设机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辅机构、科研机构)和附属机构。 党政管理机构是指从事党政管理的工作机构。教学机构是指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机构。教辅机构是指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辅助机构。科研机构是指专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机构。附属机构是指高等学校附属的公办中小学校、医院等机构。 第六条高等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党政管理机构根据在校学生规模,由学校在限额内综合设置(详见附件1),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二)教学、教辅和科研机构由高校自主设置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教学机构一般实行校、系(院)二级管理,二级学院和下属的系、所只能有一级作为办学实体。 (三)严格规范内设机构备案程序。高等学校依据本标准研究提出学校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由主管部门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确认。未予确认的学校暂缓调整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不列入高等学校机构数额。 第三章人员编制管理 第七条高等学校内设机构和附属机构的人员编制,均为事业编制。高等学校人员编制总额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 第八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分为基本教育规模人员编制和专职科研人员编制。 (一)基本教育规模人员编制是指高等学校履行高等教育基本职能,完成国家人才培养任务所必须配备的人员编制。包括教师、党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编制。教师,指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党政管理人员,指专职从事党务、行政、群团等管理工作的人员。教辅人员,指从事实验(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学生实习指导、教育技术和心理咨询等教育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基本教育规模人员编制计算办法详见附件2。 (二)专职科研人员编制是指高等学校中专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编制。国家级重点科研机构,每机构可核定3-6名专职科研人员编制;省级重点科研机构,每机构可核定2-5名专职科研人员编制。

2010年上饶市中学高级教师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010年上饶市中学高级教师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010年上饶市中学高级教师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011-01-09 14:23:08| 分类:综合要闻篇|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一、信州区:55人 (一)城市类35人 甘莉萍缪卿余卿兰小红孙燕诸葛靖 袁爱红童洁姚爱民颜素玉潘民王丽萍 林楠张婕李军旭张瑞冰黄颖张勍 汤卫东郑丽琴姚晨刘水忠陈华敏徐桃亮 苏晓芬黄书汉赵敏吕晓娟刘爱美吴星宇 刘嫣向桦付玉斌暨炜萍徐辉 (二)乡镇类20人 郑时雨朱峰凌郑本东何志富徐彬徐树财 林华英祝晓英郑晓天刘在庆徐启华娄丽琴 刘旭林余秀华徐学伟占美枝汪大威方雪飞 鲁国亮郑晓飞 二、上饶县:124人 (一)城市类57人 张禹剑刘裕旺丁德锋石志宏徐汤彪周福兰 李剑萍汪怀锋潘群英丁丽华徐奀仙杨吉福 辜仙凤吴在茂郑承文郭大东郑文章吴国建

梅泽亮余红张军年杨学武杨凤平谢雯莉 林颖夏锡兴刘军芳苏烨徐成祥史海英 方艳丽胡俊秀翁翠英胡玲玲揭元慧王建华余爱民何堂勋程黎萍王春华徐华荣刘晓宙 李时忠郭谣贵徐厚金姜红英张土金郑尚阳 邱继军郑岚何志刚林吉森王登芳徐强 徐云军徐晓艳宁德平 (二)乡镇类67人 姜清宏姜永红郑增国阮龙好占志雄程爱蓉 王义忠仇少红祝建新徐新训平武生王波 严忠泉郑道林刘跃进严宽河庄园李三平 全国元罗来谊郑承烈叶瑞洲尤少兵李克金 郑禄璞谭利锋陈明蒋卫英裴丽琳周肖辉 陈贤友黄周钏王志宏王文泉邹贤良郑晖 张赛忠张上英方绍鸿黄良火张晓英罗嗣显 吴永清方向明郭大勇姜永丰管嘉昀潘小红 山美红姜松华黄圣裕郑厚芳周元河徐林 徐昌晋黄树清蔡冬菊郭大富郑福标余芝灵 谢锦龙黄晓苓邱仕清李显龙吴剑宏姚丽飞 宋正勇 三、广丰县:147人 (一)城市类67人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副教授、副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年,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的,可认定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 (二)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 (三)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仅适用于专科院校的教师和本科院校1993年以前毕业的教师)。 (五)未具备上述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或具备学历(学位)条件,且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中1或2的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以上: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2)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 (3)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前3名)。

2011云南省一级一等、一级二等、一级三等中学名单

云南省一级一等、一级二等、一级三等中学名单 一、一级一等:(共13所) 玉溪市第一中学(1996),昆明市第一中学(1997),昆明市第三中学(1997),个旧市第一中学(1999),曲靖第一中学(2003),云师大附属中学(2004),建水县第一中学(2006),大理州下关一中(2006),楚雄州第一中学(2007),昆明市第十中学(2009),保山市第一中学(2009),大理(州)一中(2011),昭通市第一中学(2011) 二、一级二等完中(共13所) 昆明八中(1993),官渡五中(铁三中1933),昆十二中(1993),昆十四中(1993),玉溪三中(1997),思茅二中(1997),丽江市一中(1998),临沧市一中(2000),文山州第一中(2005),宣威一中(2006),宣威五中(2006),大理洲民族中学(2007),蒙自高级中学(2010),云天化中学(2010) 三、一级三等完中(共64所) 云南民中昆明实验官一中官二中官六中(铁一中) 北师大昆明附中安宁中学安宁一中石林一中东川高中曲靖二中曲靖民中麒麟一中宣威三中(云峰子弟学校)宣威六中宣威七中会泽一中师宗二中 楚雄紫溪(楚雄二中)楚雄东兴楚雄民中大姚一中 玉溪民中玉溪师院附中峨山一中澄江一中江川一中通海一中易门一中 个旧二中个旧三中(三中、四中合并)开远一中开远四中(开远铁中)石屏一中弥勒一中泸西一中 文山县一中砚山一中丘北一中广南一中富宁一中马关一中 思茅一中普洱中学镇沅一中景东一中 景洪四中允景洪中学 鹤庆一中鹤庆三中祥云一中 昌宁一中龙陵一中腾冲一中 德宏民中瑞丽一中 古城一中玉龙一中永胜一中宁蒗一中 怒江民中 迪庆民中香格里拉一中 凤庆一中

教授级高工的评审条件

教授级高工的评审条件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教授级高工的评审条件 适用于从事应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1、精通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最新技术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 要求1: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 要求2:执业资格证书 要求3:学术交流活动 2、根据国家和省科技发展需要,确定本专业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大技术价值(或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问题,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或研究项目,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科技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着效益,发表高水平论着 要求1:征集集团公司科技立项 要求2:与高校导师、子分公司合作

3、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知名度,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要求1:加强学术、组织和沟通能力 4、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要求1:英文文献阅读计划 5、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要求1:和谐,奋斗

教授级高工的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条件要求: 任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如取3年以上,要求任职期间业绩显着,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获有显着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发明人)。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大型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教授级高工资格条件

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须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根据国家和本省科技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大技术价值(或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问题,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或研究项目,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科技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著的效益,发表了高水平的论著;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应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专业以上学历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或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发明人)。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聘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大型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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