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民航招飞体检新标准颁布实施(附全文)

民航招飞体检新标准颁布实施(附全文)

民航招飞体检新标准颁布实施(附全文)
民航招飞体检新标准颁布实施(附全文)

民航招飞体检新标准颁布实施(附全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的体检鉴定原则、项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的体检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403声学测听方法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

3 总则

3.1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合格;

b)不合格。

3.2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和方法见附录A,辅助检查项目见附录B。

4 基本要求

4.1 身高、腿长和臂长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

4.2 体质指数(BMI)不应大于24或小于18.5,但下列情况鉴定为合格:

a)体质指数小于18.5,骨骼肌肉发育良好;

b)体质指数大于24,腰围小于85cm,腰臀比小于0.90,体型匀称,肌肉发达,胸、腹、腰等部位无脂肪堆积现象。

4.3 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4.4 不应有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

4.5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

4.6 不应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异常。

5 精神、神经系统

5.1 不应有下列精神疾病及其病史:

a)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b)使用或依赖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c)酒精滥用或依赖;

d)精神分裂症、分裂型及妄想性障碍及其家族史;

e)心境(情感性)障碍;

f)神经症性、应激性及躯体形式障碍;

g)伴有生理障碍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h)成人的人格与行为障碍;

i)精神发育迟缓;

j)心理发育障碍;

k)通常起病于儿童及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

l)未特定的精神障碍。

5.2 不应有自我伤害的心理异常或精神障碍。

5.3 不应有癫痫、痫样发作及其病史。

5.4 不应有原因不明的或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及其病史。

5.5 不应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5.6 不应有周围神经系统疾病。

5.7 不应有植物神经系统疾病。

5.8 不应有肌肉疾病。

5.9 不应有偏头痛、丛集性头痛或三叉神经痛及其病史。

5.10 脑电图不应有痫样放电、局灶性异常或中度及以上异常。

6 心理

心理学评定结果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

7 呼吸系统

7.1 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或功能障碍。

7.2 不应有肺结核。

7.3 不应有气胸。

7.4 不应有胸腔脏器手术史。

8 循环系统

8.1 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8.2 收缩压不应持续低于90mmHg或高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60mmHg或高于等于90mmHg。

8.3 心率不应低于50次/分或高于110次/分。

8.4 不应有静息心电图异常。

8.5 不应有周围血管疾病,但下列情况鉴定为合格:

a)轻度下肢静脉曲张;

b)左侧轻、中度精索静脉曲张。

9 消化系统

9.1 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但下列情况鉴定为合格:

a)单纯性肝囊肿总数目不超过两个,且最大径不大于2cm;

b)肝血管瘤总数目不超过两个,且最大径不大于2cm;

c)胆囊息肉最大径不大于0.5cm。

9.2 不应有胆道系统结石。

9.3 不应有病毒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可鉴定为合格。

9.4 不应有直肠、肛门疾病。单纯的内、外痔,肛裂,鉴定为合格。

9.5 不应有各种疝。

10 泌尿、生殖系统

10.1 不应有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但下列情况鉴定为合格:

a)单纯性肾囊肿总数目不超过两个,且最大径不大于2cm;

b)单发肾错构瘤最大径不大于2cm;

c)精索鞘膜积液、精索囊肿、精索或阴囊内小结节,排除结核和丝虫病。

9.2 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9.3 不应有严重痛经、子宫内膜异位症、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多囊卵巢综合征、闭经和经前期综合症。

9.4 不应处于妊娠期。

11 血液系统

11.1 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

11.2 不应有病理性脾脏肿大;脾脏不应大于13cm×5cm(长度×厚度)。

12 风湿性、内分泌系统及营养代谢

不应有风湿性、内分泌系统及营养代谢性疾病。

13 运动系统

13.1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

13.2 不应有内固定物、人工关节、人工椎间盘等植入物。

14 皮肤及其附属器

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轻度足癣、轻度腋臭和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鉴定为合格。

15 眼及其附属器

15.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应达到0.7或以上,双眼远视力应达到1.0或以上。如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0.7,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鉴定为合格:

a)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1;

b)矫正远视力不低于1.0。

15.2 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

15.3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不应低于1.0。

15.4 周边视野在任何径线不应比正常值缩小15°或以上,中心视野不应有生理盲点扩大或非生理性暗点出现。

15.5 不应有色盲或色弱。

15.6 不应有夜盲或暗适应异常。

15.7 不应有双眼视功能异常。

15.8 不应有显斜视或眼球运动受限等眼外肌疾病。

15.9 内隐斜视不应大于10△、外隐斜视不应大于5△、上隐斜视不应大于1.5△。

15.10 不应有难以治愈或影响视功能的眼睑、结膜、泪器或眼眶疾病。

15.11 不应有角膜疾病或影响视功能的角膜混浊或瘢痕。

15.12 不应有巩膜疾病。

15.13 不应有葡萄膜疾病及其后遗症。

15.14 不应有瞳孔变形或反射异常。

15.15 不应有晶状体疾病,但下列情况可鉴定为合格:

a)不影响功能的视轴区少量细小的先天性点状混浊;

b)非视轴区散在的先天性点状混浊。

15.16 不应有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15.17 不应有玻璃体疾病。细丝状、点状玻璃体混浊数量少,活动度小,无自觉症状鉴定为合格。

15.18 不应有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但下列情况可鉴定为合格:

a)黄斑区散在非病理性斑点;

b)黄斑区外不影响视功能的、孤立的、无复发趋势的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

15.19 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至少满6个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鉴定为合格:

a)角膜屈光手术时年满18周岁;

b)手术前屈光度不应超过-4.50D~+3D范围,同时不伴有其他相关病理性改变;

c)手术方式为利用准分子激光或飞秒激光进行的表层或板层角膜屈光手术;

d)手术眼裸眼远视力不应低于0.9,双眼裸眼远视力不应低于1.0,屈光度保持稳定;

e)任何一处角膜厚度不应小于460μm;

f)双眼视功能正常;

g)无明显的眩光、干眼、雾状混浊等手术后并发症或后遗症;

h)具有原始完整的术前检查资料和包括手术切削参数的手术记录。

15.20 不应有眼内屈光手术史。

16 耳鼻咽喉及口腔

16.1 纯音气导听阈每耳在250Hz、500Hz、1000Hz、2000Hz、3000Hz任一频率不应大于25dB;4000Hz、6000Hz、8000Hz三个频率的双耳听阈总值不应大于270dB,且每耳4000Hz不应大于45dB。

16.2 不应有耳气压功能不良。

16.3 不应有前庭功能障碍,旋转双重试验检查不应出现Ⅱ度及以上或延迟反应。

16.4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外耳疾病和畸形。

16.5 不应有鼓膜穿孔、粘连等病变及严重的钙斑、内陷、萎缩、增厚、菲薄、瘢痕等改变。

16.6 不应有中耳疾病。

16.7 不应有内耳疾病及其病史。

16.8 不应有眩晕病史。

16.9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鼻及鼻窦慢性疾病,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

a)程度较轻的筛窦和(或)上颌窦炎,鼻腔检查无明显异常,窦口引流通畅;

b)上颌窦粘膜囊肿,小于窦腔三分之一,鼻腔检查无明显异常,窦口引流通畅。16.10 不应有嗅觉丧失。

16.11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或畸形。

16.12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体格检查项目和方法

A.1 通则

本附录包括各科常规检查项目和方法。凡与临床检查方法要求一致的项目,体检时应按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必要时可进行其他项目检查。

A.2 精神、神经科

A.2.1常规检查项目

精神、神经科常规检查项目应为:

a)病史采集;

b)精神检查;

c)颅神经检查;

d)运动检查;

e)反射检查;

f)感觉检查;

g)植物神经检查;

h)心理学评定。

A.2.2常规检查项目及重点内容

A.2.2.1病史采集,包括病史询问和病史调查,重点内容应为:

a)生长发育史;

b)学习、生活史;

c)既往病史应包括癔症、神经症、睡眠障碍、意识障碍、癫痫、抽搐史、头痛史、脑外伤史、中枢神经疾病史、肌肉疾病史等;

d)遗传和遗传倾向疾病家族史:精神障碍、癫痫等。

A.2.2.2精神检查应包括:

a)精神;

b)情绪;

c)言语;

d)行为。

A.2.2.3进行颅神经检查。

A.2.2.4运动检查应包括:

a)不自主运动;

b)随意运动;

c)共济运动,包括指鼻试验、指指试验、快复轮替试验、跟膝胫试验和昂白氏试验。

A.2.2.5感觉检查包括:

a)浅感觉:痛觉和触觉,必要时查温度觉;

b)深感觉:运动觉、位置觉和震动觉;

c)复合感觉。

A.2.2.6反射检查,包括:

a)浅反射:腹壁反射、提睾反射、跖反射;

b)深反射:肱二头肌反射、肱三头肌反射、膝反射、跟腱反射;

c)病理反射:巴彬斯基氏征、查多克氏征、奥本海姆氏征、戈登氏征、霍夫曼氏征。

A.2.2.7植物神经检查应包括:

a)一般检查:观察皮肤色泽有无发红、发白、发绀或大理石纹;手足是否多汗等;

b)弯腰试验检查:受检者应弯腰低头,双手尽量触地,维持3s~5s后直立。正常人面部可有暂时轻度充血,但无头昏、眼花和身体倾斜现象;

c)植物神经辅助检查(必要时):眼心反射、立卧试验、卧立试验。

A.2.2.8自我伤害行为也称蓄意自伤,是指对自己身体进行故意的、非致死性的直接伤害。因年少冲动而仅造成一次自我伤害的与多次自我伤害行为在性质上有明显不同,在体检鉴定中应区别对待。详细询问行为的起因及经过,如确系偶然一次为之的可不进行自我伤害的相关心理学检测,如存在两次及以上自我伤害者或有体检医师认为受检者不能合理解释的伤害时,应进行自我伤害的相关心理学检测。

A.2.2.9明显遗传倾向疾病家族史系指三级亲属(1级:父母、同胞、子女;2级:姑、叔、姨、舅,(外)祖父母;3级:堂、表兄弟姐妹)中有遗传性疾病及病史。

A.2.2.10心理学评定应以民航行业化的心理健康评估测试结果为准,如有必要可再进行其他评估方案进一步测试(检测方法和评定原则另行规定)。

A.3 内科

A.3.1常规检查项目

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

a)病史采集;

b)脉搏、血压检查;

c)营养状态检查;

d)头颈部检查;

e)胸腹部检查。

A.3.2血压测量

A.3.2.1血压测量应用袖带宽12cm的医用血压计测量。

A.3.2.2受检前半小时内禁烟、禁咖啡,排空膀胱。安静环境下,取坐位,测量右臂肱动脉血压。手臂与心脏应处于同一水平位置。

A.3.2.3袖带应绑扎在距肘窝上2cm~3cm处,听诊器头不应压得过紧,更不应压在袖带下面。

A.3.2.4应用汞柱式血压计时,收缩压应取初听到搏动音的数值,即以第一音为准。舒张压应取搏动音突然消失时的数值,即以第五音为准。若搏动音持久不消失时,可取搏动音突然由清晰转为低沉(变调)时的数值,即以第四音为准。

A.3.2.5当血压超过标准值时,应在受检者充分休息后复查两次,两次结果均正常者,方鉴定为血压正常。如复查两次血压中只有一次在正常范围,可做24小时动态血压进一步明确。

A.3.3心率计数

心率的计数应在安静状态下,听诊心脏时记录1min时间内的心跳次数。当心率超过标准值时,应在受检者充分休息后复查两次,两次结果均正常者,方鉴定为心率正常。因体温升高所致心率增快,应在体温正常后复查。每次计数心率应记录,并注明时间。

A.3.4心脏听诊

A.3.4.1心脏收缩期杂音按临床分级法分为6级。

A.3.4.2心脏功能性收缩期杂音,一般指心尖区或肺动脉瓣区不超过2级,且柔和、吹风样、不传导。如有疑问可通过超声心动图检查判定。

A.3.5肝脏触诊

A.3.5.1受检者应取仰卧位,屈膝,腹肌放松,用腹式呼吸。检查者应站于受检者右侧,用右手指掌紧贴腹壁,沿腹直肌右侧缘,由下向上随受检者腹式呼吸接近肋弓。触诊宜轻用力,防止将肝脏推向后方。

A.3.5.2肝脏大小应以厘米(cm)为单位。触及肝脏时,应嘱受检者吸气,使腹壁与肋弓相平时的大小为准。测量右叶时,应以右锁骨中线与肋弓的交叉点为起始点,与肋弓成直角量至肝下缘为止。局限型肝大者应测肋缘下肝脏最大距离。测肝左叶时,应以剑突下缘为测量起点,垂直量至肝下缘。

A.3.5.3判定肝脏大小时应注意肝脏边缘厚薄、硬度及触压痛,肝脏表面是否光滑及上界位置;需与腹直肌鞘、右肾及胆囊鉴别。同时应考虑到饭前饭后、运动前后、呼吸深浅、体型等。

A.3.6脾脏触诊

A.3.6.1受检者应取仰卧位,屈膝,腹肌放松,用腹式呼吸。检查者应站于受检者右侧,用左手掌置于受检者第七至第十肋骨处,右手平放腹部与左肋缘下成直角方向,手指末端稍弯

曲,逐渐由下向上接近肋缘,轻压腹壁,受检者深吸气时进行触诊。轻度肿大的脾脏仰卧位常不易触及,可令其右侧卧位用双手触诊法检查。

A.3.6.2脾脏大小应以厘米(cm)为单位。受检者应取仰卧位吸气至腹壁与肋弓相平,此时触及的脾脏最远点与肋缘垂直距离为脾脏大小。触诊后应再作叩诊。判断脾脏大小时应注意脾脏边缘厚薄、硬度、压痛或叩痛,表面是否光滑,并应与腹部肿块相鉴别。查体如发现脾脏肿大,应通过超声检查进一步证实。

A.3.6.3脾脏肿大的分度及判断如下:

a)脾脏轻度肿大:在仰卧位平静吸气时,肋缘下刚可探及脾脏,深吸气时,脾下缘约在肋下缘2cm~3cm。

b)脾脏中度肿大:在仰卧位平静吸气或呼气时肋缘下均可探及脾脏,深吸气时脾下缘在肋缘下超过3cm,直至平脐。

c)脾脏重度肿大:脾下缘超过脐孔水平,有的甚至可达盆腔。

A.3.7肾脏触诊

一般受检者应采取卧位,必要时可作坐、立位触诊。其大小应以厘米(cm)为单位。应注意肾脏的大小、形状、硬度、表面状态、敏感度及移动度,并应与腹部肿块相鉴别。

A.4 外科

A.4.1常规检查项目

外科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

a)病史采集;

b)人体测量;

c)营养发育;

d)皮肤检查;

e)淋巴结检查;

f)头颅检查;

g)颈部检查;

h)胸部检查;

i)腹部检查;

j)脊柱检查;

k)四肢检查;

l)外生殖器检查;

m)肛门检查。

A.4.2人体测量

A.4.2.1人体测量时男性应在裸体情况下进行测量,女性应着胸罩、短裤进行测量。身高的单位为厘米(cm),体重的单位为千克(kg)。

A.4.2.2身高测量方法为受检者立正姿势,枕部、臀部、足跟三点紧靠标尺。头要正,双目平视,水平尺贴于头顶部正中所测得数值为身高。

A.4.2.3应按式(A.1)计算体质指数(BMI)。BMI在18.5~24时为正常,小于18.5为体重不足,大于等于24为超重,大于等于28为肥胖。

BMI =W/H2………(A.1)

式中:

BMI——体质指数;

W——体重,单位为千克(kg);

H——身高,单位为米(m)。

A.4.2.4当体质指数(BMI)大于等于24时,应进行腰围的测量。腰围的测量方法是:呼气时,在脐水平用软尺测量其腰部的周长。单位为厘米(cm)。

A.4.2.5当体质指数(BMI)大于等于24时,应进行臀围的测量。臀围的测量方法是:受检者面向检查者自然直立,用皮尺测量其臀部的最大周径。单位为厘米(cm)。

A.4.2.6腰臀比(WHR)是腰围和臀围的比值,即用腰围数除以臀围数所得的值。

A.4.3病史采集

病史采集应重点询问有无外伤史,手术史,气胸史,结石史,腰、腿关节疼痛史,便血、血尿史。女性还应询问月经史等。

A.4.4关节功能检查

A.4.4.1关节功能检查应由上到下依次对各个关节功能进行检查。

A.4.4.2颈部关节检查时应做前屈、后仰、侧弯及左右旋转动作,注意有无功能障碍、斜颈、甲状腺肿大、甲状腺结节等。

A.4.4.3手指各关节检查时应连续做握拳和手指伸屈,各指的外展、内收,拇指对掌运动,注意各指功能,有无缺、残、挛缩。

A.4.4.4腕关节检查时应做掌屈,背伸及内、外旋转活动。

A.4.4.5肘关节检查时应做伸、屈、内旋、外旋、屈肘并注意左右肘关节是否对称。

A.4.4.6肩关节检查时应做外展、上举,以肩关节为中心的前、后旋转运动,上肢联合运动用拳叩打同侧肩部,两臂内旋手指触摸对侧肩胛骨下角。

A.4.4.7脊柱(腰部)检查时应两臂上举,做腰部躯体前屈、后伸,左右侧弯及腰左、右旋转运动。做两上肢前平举、侧平举、上举及向前弯腰动作,注意脊柱形态有无异常且能否矫正。

A.4.4.8髋关节检查时应两手平举做左腿右腿向前踢腿动作、侧踢腿动作,外展、内收、外旋动作,注意两侧股骨粗隆是否对称。

A.4.4.9膝关节检查时应两足分开与肩同宽,两上肢前平举做连续下蹲运动;注意有无弹响、运动是否协调,人体重心是否偏移。若有上述体征应作麦氏征试验及其他功能检查并观察有无肌肉萎缩,压痛。

A.4.4.10踝关节检查时应两手叉腰,交替抬腿屈膝做跖屈、背伸、内旋、外旋及足趾伸屈运动。注意有无趾残缺、畸形。

A.4.4.11联合运动检查时应做俯卧撑、仰卧起坐、走鸭步、纵跳使双足跟尽量叩打臀部,行走,注意动作是否协调,步态是否正常。

A.4.4.12关节活动记录方法应从中位(即“0”度)开始,因为中位是两个相反方向的运动终点。

A.4.5头、胸、腹检查

A.4.5.1头部有无畸形、疤痕、颅骨凹陷或缺损、发癣等;

A.4.5.2胸廓形态是否正常;胸部有无外伤、疤痕、隆起、肋骨缺损;腋窝部淋巴结大小,有无腋臭等;

A.4.5.3腹部有无疤痕、腹外疝、腹壁静脉曲张,皮肤病及腹股沟部淋巴结大小;

A.4.5.4男性生殖器检查阴茎和阴囊有无结节、肿块、畸形、皮肤病,睾丸位置、大小,精索静脉是否正常;

A.4.5.5膝胸位或弯腰位,观察肛门有无血迹、肛裂、瘘管、痔核。必要时应做肛门指诊。

A.4.6外科病症的判定

A.4.6.1下肢静脉曲张程度的判定分为:

a)轻度:下肢静脉呈局限性、圆柱状扩张或轻度迂曲或全部静脉干均匀膨胀,但静脉壁没有变薄,皮肤色泽正常,局部无并发症。

b)重度:下肢静脉呈结节或囊袋状膨胀,迂曲成团,范围广泛,伴有静脉壁变薄或局部有营养不良性溃疡、湿疹、水肿、皮肤色素沉着以及有急性炎症等并发症。

A.4.6.2精索静脉曲张程度的判定分为:

a)轻度:局部触不到曲张之静脉,作Valsalva试验,即让病人站立憋气、增加腹压,使血液回流受阻,可触及曲张之静脉;

b)中度:正常站立位可触及阴囊内曲张之静脉,但表面看不到曲张血管;

c)重度:阴囊部可见蚯蚓状或团状曲张之静脉。

A.4.6.3腋臭程度的判定分为:

a)轻度:在裸露状态下,距受检者1m内方可闻及臭味;

b)重度:在裸露状态下,距受检者1m外可闻及臭味。

A.5 眼科

A.5.1常规检查项目

眼科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

a)病史采集;

b)眼部检查;

1)眼睑、结膜、泪器、眼外肌、眼眶;

2)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脉络膜、视网膜;

3)前房、晶状体、玻璃体;

4)瞳孔、视神经;

c)视功能检查:

1)远视力;

2)近视力;

3)色觉;

4)眼球运动;

5)隐斜视;

6)屈光检查;

7)眼压、视野(必要时);

8)暗适应(必要时);

9)双眼视功能(必要时)。

d)角膜地形图、角膜厚度、对比敏感度、泪液分泌试验、泪膜破裂时间(必要时);

e)眼底血管造影、眼部光学相干断层成像、视觉电生理等(必要时)。

A.5.2检查方法

A.5.2.1病史采集:

重点询问受检者目前有无眼部不适主诉及临床诊疗经过,是否配戴眼镜及眼镜度数,近期角膜塑形镜配戴史,既往有无眼部疾病,有无屈光手术及眼部其他手术史,有无眼科疾病家族史等。

A.5.2.2眼部检查

检查方法应按照眼科临床诊查常规方法中相关内容进行。

A.5.2.3远视力

A.5.2.3.1应采用兰德特氏(Landolt)视力表、投影式或其他类型视力表中C字视标检查,检查距离应符合所用视力表的使用要求。检查时视力表视标应与受检眼等高。

A.5.2.3.2应先查右眼,后查左眼。瞩受检者指出视标方向,每一视标辨认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s。

A.5.2.3.3应以全部认出的一行加紧邻的视标开口更小的一行的视标个数作为检查记录。

A.5.2.3.4检查时,受检者不应配戴角膜接触镜。

A.5.2.3.5视力表通常应采用人工光源照明或自然光线照明。视力表的照明应均匀无眩光,视力表背景光强度不低于80cd/m2,室内环境照明一般为30cd/m2~60cd/m2。A.5.2.3.6注意事项如下:

a)遮眼板不应压迫眼球,一般先查右眼,后查左眼,查完一眼后,应稍事休息,再查另一眼;

b)不应给受检者任何暗示,当视标认错时不应在原处停顿、重复指点或在言语中显露提示;

c)应随时注意受检者的手势、姿势、表情和遮眼情况。

A.5.2.4近视力

A.5.2.4.1应采用标准近视力表,检查距离为30cm。

A.5.2.4.2应以全部认出的最小一行视标的数值采用小数计法作为检查记录。

A.5.2.5色觉

A.5.2.5.1应采用假同色版检查法,以俞自萍氏、石原氏等《色觉检查图》为主要检查版本,同时还应备有其他版本,以资对照。

A.5.2.5.2应在白天明亮的自然光线或环境照明为30cd/m2~60cd/m2下检查。检测距离应为50cm~100cm。

A.5.2.5.3每图辨认时间不应超过5s。

A.5.2.5.4记录时注明所用色觉检查图的版本名称;结果判定应按所用版本的规定进行评定。遇有异议或难以判定时,受检者可申请色觉仪器确认检查。

A.5.2.5.5注意事项:色盲本保持整洁;不应给予受检者任何暗示;对于认图迟钝者应根据辨认时间长短及误差情况,结合其他版本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A.5.2.6眼球运动

A.5.2.6.1角膜映光法:在受检者正前方33cm处置一灯光,嘱注视之,观察受检者角膜反射点。

A.5.2.6.2交替遮盖法:嘱受检者面对光亮处,两眼注视远处(5m外)或近处(33cm)目标。先观察双眼位置是否平衡,然后用一不透光的遮眼器或手掌反复交替遮断左、右眼的视线,使受检者两眼没有同时注视的机会,观察在交替遮盖的瞬间,眼球有无移动现象。A.5.2.6.3遮盖/去遮盖法:遮盖一眼,观察对侧眼在遮盖的瞬间是否有眼球移动;去遮盖时,观察被遮眼的移动情况。

检查时可先作双眼交替遮盖法,如果查出有眼位不正现象,再作遮盖/去遮盖法具体判

断是显斜视还是隐斜视。

A.5.2.7隐斜视

A.5.2.7.1应采用由三棱镜和马氏杆(Maddox)组合而成的隐斜计检查。检查应在暗室进行。

A.5.2.7.2距隐斜计6m处应设置一个直径为1cm的点光源,其高度应与隐斜计目镜同高。受检者双眼应通过隐斜计目视镜向点光源注视。检查者应将马氏杆和旋转三棱镜放置在受检者的非主视眼前,使受检者观察点光源和垂直/水平光线,嘱受检者旋转三棱镜的转钮,

使光线正好与点光源重合,分别检查受检者的水平隐斜和垂直隐斜情况。检查者读取隐斜计刻度盘上数值并记录之。

A.5.2.7.3隐斜检查记录方法应采用三棱镜度“△”记载,先记录内或外隐斜度数,再记录上隐斜度数。内(外)隐斜或上隐斜为0度时,应记录内(外)0或上0,而不应省略不计。只有当两者均为0值方可记录为“正位”。

A.5.2.7.4注意事项:

a)检查前应向受检者详细讲解仪器操作方法及光点和光线的调整要求;

b)点光源应保持足够亮度,点光源附近应无其他光源;

c)检查时每隔1s在受检者放置马氏杆眼前干扰一次,使其仅能间歇地看到条状光线,以干扰其融和作用,获得准确的检查结果;

d)检查者观察所得隐斜度数后,让受检者重复操作一次,并记录两次结果。检查结果不稳者,可重复检查三次或休息20分钟后复查。必要时可将马氏杆和三棱镜分别放置在受

检者两眼前交叉检查。判定时,应以受检者主视眼最多出现最高隐斜度数为依据;

e)检查结果难以判定时,可结合眼位、眼球运动以及同视机检查综合判定。

A.5.2.8屈光检查

A.5.2.8.1屈光检查可采用检影验光。

A.5.2.8.2采用检影验光法进行屈光检查时,应在暗室进行,检查距离应为1m。

A.5.2.8.3应用“+”或“∟”符号记录各轴向的实际屈光度,有斜轴散光时应用虚线标出轴向。

A.5.2.8.4试镜:对于裸眼远视力小于0.7且屈光度符合标准的受检者,应根据验光结果试戴镜片,确认受检者屈光度。

A.5.2.8.5注意事项如下:

a)医师可采用小瞳孔下电脑验光进行初步屈光检查,屈光度超出标准0.5D以上者,可终止受检者进行其他检查;屈光度在标准边缘者,由两名及以上医师进行检影以确定屈光度,必要时插片试镜以核实检影正确性;

b)若因受检者配戴角膜塑形镜导致屈光状态无法判定时,医师应终止检查。

A.6 耳鼻咽喉及口腔科

A.6.1常规检查项目

耳鼻咽喉及口腔科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

a)病史搜集;

b)一般检查,包括:

1)外耳、鼓膜;

2)外鼻、鼻腔;

3)咽喉部;

4)口腔;

c)功能检查,包括:

1)纯音听阈测定;

2)耳气压功能检查:耳听诊管检查、捏鼻鼓气检查、声导抗检查(必要时);

3)前庭功能检查:旋转双重试验检查、眼震电图等(必要时);

4)鼻窦功能检查:低头体位引流检查(必要时)、鼻窦CT检查(必要时);

5)嗅觉检查。

A.6.2病史采集

应着重询问有无晕车、晕船、晕机史;有无耳鸣、耳聋、眩晕以及反复鼻衄史,了解发生年龄、发作次数、程度、性质、有无明显诱因。

A.6.3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

A.6.3.1纯音听阈测定检查

应符合GB/T16403的要求,测试点为:250Hz、500Hz、1000Hz、2000Hz、3000Hz、4000Hz、6000Hz、8000Hz。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员体检标准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修订征求意见稿)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招收民用航空飞行学生的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招收以培养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和旋翼机商用驾驶员为目标的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2 体格检查鉴定结论 体格检查鉴定结论分为: a. 合格; b. 不合格。 3 一般条件 3.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下列影响正常功能的疾病或功能障碍: a.心理品质不良; b.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c.活动性、隐匿性、急性或慢性疾病; d.畸形、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 e.长期使用某种物质而造成的身体不良影响或不良反应。 3.2 身高低于165 cm不合格。 腿长不足74cm不合格。 体重指数(BMI)大于等于24或小于18.5个别评定。 3.3 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3.4 遗传性疾病或其家族史不合格。 3.5 辅助检查结果明显异常不合格。 4 神经、精神系统

4.1精神障碍及其病史和家族史不合格。 4.2人格障碍不合格。 4.3癔症、神经症不合格。 4.4 睡眠障碍不合格。 4.5 物质依赖、物质滥用不合格。 4.6 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不合格。 4.7 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不合格。 4.8 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及其病史不合格。 4.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颅脑损伤及其病史不合格。 4.10 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4.11 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4.12 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4.13 肌肉疾病不合格。 5 心理学 心理测试不及格不合格。 6呼吸系统 6.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6.2 肺结核不合格。 6.3 气胸及其病史不合格。 6.4 胸腔脏器手术史不合格。 7 循环系统 7.1 心血管系统疾病不合格。 7.2 血压:收缩压持续低于90mmHg或高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持续低于60mmHg或高于等于90mmHg不合格。 7.3 脉搏每分钟高于40次、低于60次或高于100次、低于120次,排除病理性疾病合格。

揭密民航飞行员招生体检全过程

揭密民航飞行员招生体检全过程 2007-01-08 21:47 大中小 今天,陪三姨家的弟弟体检,他也要来我们学校,因为自己曾经也是这样走过来的,比较熟悉,就和他们一起过来,这是民航家园,飞行部就在里面。以后应该会住在这个地方吧 。 时间过的可真快,感觉四年前就在昨天一样,那时的心情是很激动的,也很紧张,现在再来这里感觉已经不一样了。但是情景和四年前一样,很多家长陪着自己的孩子,我和三姨在外面等,别的家长就问我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被淘汰了吗?三姨解释说我已经大四了,03年招的飞行员,家长们就开始问长问短,当然我也只能耐心的解答,呵呵,成了工作人员,家长们说我不象已经要毕业的人,偷偷乐一下,说我长的很标准,身体又好,一看就象飞行员,真不知道他们

是怎么看出来了的.嘿嘿。人是不禁夸的,都有点飘了。外面还是很冷的,真希望弟弟能顺利过关,可是事与愿违啊,原本视力只要0.3就可以结果今天说要0.5了,弟弟就无情的被淘汰了,弟弟其他都很优秀,长相人品还是学习,身体其他也健康的很,哎,看来要还想当飞行就只能做个手术等大学再考了。可能有些朋友想知道我们是怎么被招进来的,体检又是怎么要求的呢,我简单给大家说一下:在高三第一学期的时候,航空公司会向各个学校发通知,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初检,初检很简单,测一下裸视力,要看C字表,和普通的E字表不同。有八个方向的,我们当时要求1.0以上,今年降到0.5了,但是初检一般会调视力比较好的,再就是外科,要看下身高和体重是否符合标准,身高在1.65到1.85之间,体重就是身高-110为标准,上下不能超过 20公斤,还要脱光衣服,这里就不细说了,小的伤疤没有关系,没有皮肤病和很大的伤疤,做过小的手术要三年以上都可以的。其中视力和身高体重上会淘汰很多人的。 大概在一月左右会安排复检,这次就比较麻烦了,从头到脚,身上的每的部位每个器官都要过一遍。我就从头说起吧,因为体检本身也没有什么顺序可谈。 五官:检查耳鼻喉,检查牙齿,听力要在5米以上,要能分辨出水、酒精、醋、汽油等气味,听力还有个电测听,戴上耳机听机器发出的一些微弱的声音。 视力:眼睛查最仔细也是最麻烦的一项,医生会看你是否戴隐型眼睛,要测近视力远视力,还要看你是否是色盲。测过之后会做引斜,

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

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中国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不适用于其他国家,不适用于港澳台地区)新标准对视力的要求为,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或以上,双眼远视力达到或以上。如果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则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裸眼远视力不低于;矫正视力不低于;屈光度不超过正负(球镜当量)。新标准还明确规定,做了角膜屈光手术的一律当作视力不合格。 1 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 体重不足50公斤; 3 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 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 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 慢性肠胃道疾病; 7 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 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 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 晕车、晕船; 12 口吃; 13 耳朵流过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 视力低于(C字表); 15 肺结核;

16 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 直系亲属(三代内)有被关、管、杀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中国民航飞行员身体条件(不适用于其他国家,不适用于港澳台地区)1.基本条件: 报考者身高须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千帕(138/88毫米汞柱);按空军"C"字型视力表,申请者双裸眼视力分别要在以上,无色盲和色弱;身体上没有文身和刺字。 2.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 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有慢性肠胃病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食物、药物过敏史;严重偏食及猪、牛、羊肉均不吃者;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或本人有晕劂史者;口吃结巴者;有梦游症或13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乘车船恶心、呕吐者;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明显斜视者;平时戴眼镜学习者及夜盲者。

招飞体检的项目及其注意事项

招飞体格检查的项目及其注意事项 (一) 眼科 眼科检查一般按项目的不同,分别有明室和暗室进行。第一次进入眼科检查在明室进行。检查远视力、近视力、色觉和外眼。第二次进入眼科检查隐斜,在眼科暗室进行。第三次进入眼科,在明室先查散瞳前远视力,然后点散瞳药,在暗室查屈光间质、屈光度、眼底。 视力检查这里只介绍远视力检查。远视力检查使用空军环形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0以上。检查视力时,受检学生坐在指定位置,面向视力表,左手持遮眼板盖住左眼,检查右眼。右手向前平伸,五指并拢,看准医生指示视标的缺口方向,打出手势,然后速回到原来的位置。检查左眼时则用右手拿遮眼板盖住右眼,用左手打手势。视力表中视标缺口共分八个方向,分别是正上、正下、正右、正左、左上、左下、右上、右下。缺口方向要看准,手势要大,指示方向也要准确。检查中不许打开遮眼板。精神过度紧张可引起视力减退,可在检查前做些轻微活动,使身体放松。过度疲劳,睡眠不足都可引起视力降低,应尽量避免这些因素的影响。 视力不良主要是屈光不正引起的。影响视力的其它因素还有照明度,精神紧张、睡眠不足、缺氧、眼疲劳、晶体、玻璃体混浊、眼外伤、眼底病等。青年学生在短时间内视力有一定的变化,有时好时差的情况。一般来说眼内肌调解能力较强,有较轻的屈光不正仍能保持较好的视力。但年龄较大后调解能力降低,视力逐渐变差。因此,虽然双侧视力都在1.0以上,但屈光度数超过一定的数值也不能作为飞行员的培养对象,一些视力欠缺者,虽然经复查勉强达到1.0,最终也会在散瞳后因屈光度超出标准被淘汰。 屈光度是眼球对光线的聚合,高中物理课已学过光的折射。平行光线进入眼睛经聚合,焦点落在视网膜前称近视,落在视网膜后称远视,光线不能聚合为一个焦点称为散光。人的眼睛对光线聚合过程要比凸透镜原理复杂得多。人的屈光度取决于光线进入眼睛到达视网膜的距离、屈折面(角膜面、晶状体前后面)和屈折体(前房液、晶体、玻璃体)及屈光面间的距离。检查屈光需散大瞳孔后在暗室进行。电子验光没有散瞳验光精细、准确,体检条件除对视力有规定外,对屈光度也有严格规定,视力好屈光度超过标准也不合格。 隐斜检查用来检查眼外肌不平衡程度。隐斜视即眼外肌不平衡。显斜视即常说的"斜眼"。隐斜视和显斜视没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有正常的融合机能控制,仍能保持双眼单视,不显出偏斜。融合机能一旦受到干扰,就会出现视物偏斜。在疲劳时表现复视(视物成双)、注意力差、视物不清等情况。在飞行中会出现目测不准、判断错误,影响飞行。我国招飞体检对隐斜度数规定较严格,三次检查以查出最高度为准,除了未掌握操纵要领的情况以外,不再进行复查。 受检者通过隐斜计的双目镜,用双眼注视前方之光源(一眼可见光点、另一眼可见条形光线),调整旋钮,使光点与光线重合,隐斜计所指数字即隐斜度,内外隐斜和上下隐斜各检查三次。检查时一定要双眼注视前方之光源;调整点和线重合后不要再反复校正。如向一个方向旋转旋钮点和线间距离越来越大时,则向反方向旋转。 色觉检查眼睛除了视觉功能外尚有色觉功能,即颜色的辨别力。色盲、色弱是对某种颜色辨别能力丧失或降低。在飞行中将对带有颜色的标志物、标志灯、警告信号灯辨别不清,一些地面工作也将受到限制。色盲、色弱者不要隐瞒和回避这一生理缺陷。色觉检查通过辨认色觉图中的数字、字母、图案来进行。一个人一个人地进行检查,检查时使用不同地色觉图。 (二)耳鼻喉科 本科检查内容分别在三个检室内进行,分别检查耳鼻喉口腔、耳气压机能、听觉、嗅觉和前庭机能(转椅试验)。耳腔、鼻腔和口腔称为一般检查,其它项目为专项检查。一般检查先进行,专项检查与其它科检查穿插进行。一般检查时学生坐在医生对面,医生将灯光通过额镜聚合于耳腔、鼻腔内分别观察外耳道、鼓膜、鼻腔内各种结构,然后检查口腔、牙齿。 耳气压机能检查耳咽管的通气机能也称为耳气压机能。中耳和外耳是通过鼓膜划分的。中耳和外耳在气压平衡时才能保持正常听力。当我们坐汽车下山时,常感到耳内不舒服,听力也下降,这就是中耳和外耳气压不平衡的缘故。当鼓膜内外压力一致时,声波振动鼓膜的外耳道一侧才能感觉到声音。如果鼓膜内

揭秘民航飞行员生活:素质高薪酬高却难找老婆

你所不了解的飞行员 ●飞行头一晚,必须通过所飞机型的考试。 ●党组织的特殊作用是让飞行员把情绪和问题放在地下,轻装上天。 ●闹离婚的飞行员不能驾驶飞机,必须停飞直到把矛盾解决。 ●发现同事情绪不对,可以向上级“打小报告”,以便解决问题。 ●结婚前必须把对象的详细资料报告给党组织。 ●飞前8小时,不能喝任何带含酒精饮料,度数再低也不行。 ●月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00小时,每年必须要有一个月疗养时间。 南航自费飞行员的招飞工作仍在继续,虽然学费高达71万元,报名情况却依然火爆,截至昨天下午4时,已有2767人报名,其中过半是高中生。在常人眼中,飞行员头顶“金领”的光环在高空翱翔,这个职业高素质高薪酬令人向往。但揭开神秘的面纱,记者走近这个群体方知,特殊的工作必定伴随着特殊的纪律和规矩,不平凡的生活背后亦有着不为人知的艰辛。 飞行前先上网考试 为了揭秘飞行员的工作和生活,记者来到位于白云区机场路一侧的南航飞行部,不时有飞行员拖着箱子在这里进进出出。“又飞啦?”“是啊,飞阿姆(斯特丹)。”两个大个子男人在一楼楼道里闲聊。二楼右转走到底,是一个大房间,里面3张大会议桌,中间8台电脑围成一圈。

这里是准备室,飞行员最熟悉的地方。 成长为机长要付出十年的努力,在强度很大的学习和工作中,刘岚很难抽出时间陪伴家 人。 飞行员刘岚在准备室作飞行前的准备。

飞行员考试答对为止 “机组飞之前需要开会作些准备,就在这里。”南航飞行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道,通常飞国际航线的时间比较长,如飞美国洛杉矶或荷兰阿姆斯特丹等地,飞行时间长达十几个小时,因此飞机上需要两套机组人员轮流工作,准备室就是为这些机组之间协调沟通工作做提前准备的。“那么电脑是做什么用的?”记者看着飞行员正轮流使用电脑,不解地问道。“做功课用的。”这名负责人诙谐地表示,经验再丰富的飞行员,每次出发之前,还是必须要温习所飞机型的资料。比如明天要飞空客A320机型,飞行员今晚就必须要在网上通过A320机型的考试,答中所有随机抽中的问题,第二天才能够顺利飞行。如果答案不对,那就抱歉了,继续答,全部答对为止。“飞行员就是这样,时刻在学习、培训的状态。”南航A320机队机长刘岚说道。 机长一大早去机场准备 网上“功课”只是开始,出发前机长还要跑去白云机场做飞行的备份工作。不少机长清晨6时不到就起床去机场了,飞行前他们要做的事情很多,比如检查飞机状态,看看机油情况和容量,检测机上仪器。最后是在飞机上等候乘客们进入机舱。 飞行时坐下就难起来 “飞的时候精神高度集中,连聊天都很少。”刘岚告诉记者,飞行员开飞机不像开车那么闲适,“忙着与地面联系,观察地形及天气变化呢。”刘岚解释道,比如从广州飞北京,短短3个小时要经过5个空管区域:广州、长沙、武汉、郑州、北京。每到一个空管区域飞行员都必须与空管联系,了解航

招飞技巧

空军飞行员招飞体检是怎样的? 我本人通过了飞行选选拔,分数还可以,最后因为家庭原因没有去,给有需要的同学一点帮助 空军飞行员的选拔分为三部分: --------------------------------------------------------------------------------------------------------- 1、初选 第一次学校贴这种通知,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就去了 选拔在长沙市地质中学进行,分批的,早上8点开始,好像是8点,记不清了,但是对时间没有很严格的要求,去了就体检,不太晚就行 按照单科淘汰制,只一点不行就淘汰,之后所有的检查中都是 ?第一项是视力检查 在一个比较空旷的房间里,排队,检查C字表 0.8以上就可以过,我是1.2/1.2,直接过的,过了他就把表还给你,没过的,你就可以直接走了 这一关很严峻,很多人直接就被淘汰了 ?第二项检查外科 换地方,到了一个房间,大概10个人一组,衣服全部脱光,排成队,医生开始一个个的检查 具体的记不太清,记得的项目有: 1.检查身高体重 2.睾丸,菊花 3.双腿并拢(严丝合缝的)同时双手举平快速下蹲很多次,看膝盖是否会响,很多人都会,但是只记录,不淘汰,只要不是根本不能蹲的 4.然后双脚分开,检查扁平足 5.双腿并拢摸地看柔韧性 6.检查全身有无伤口,胎记不能超过1平方cm,伤口不能超过1cm 7.原地跳起,双腿踢臀部 ?第三项心理疏导 其实这一项什么也不查,就是大家坐着和教官聊天,听他吹牛,说空军的好,然后告诉你们,在遇到危险时,首要保护的是自己,你们的生命是最重要的,国家是花了很大的代价和时间来培养的,飞机可以随便造,飞行员不行,所以告诉家长不用担心,然后说伙食好,工资高(其实也不算特别高,学员的时候大概80一天,正式成为飞行员了也不过1万多一个月)

中国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

中国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 (不适用于其他国家,不适用于港澳台地区)新标准对视力的要求为,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或以上,双眼远视力达到或以上。如果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则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裸眼远视力不低于;矫正视力不低于;屈光度不超过正负(球镜当量)。新标准还明确规定,做了角膜屈光手术的一律当作视力不合格。 1 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 体重不足50公斤; 3 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 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 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 慢性肠胃道疾病; 7 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 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 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 晕车、晕船; 12 口吃; 13 耳朵流过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 视力低于(C字表); 15 肺结核; 16 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 直系亲属(三代内)有被关、管、杀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中国民航飞行员身体条件(不适用于其他国家,不适用于港澳台地 区)1.基本条件: 报考者身高须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千帕(138/88毫米汞柱);按空军"C"字型视力表,申请者双裸眼视力分别要在以上,无色盲和色弱;身体上没有文身和刺字。 2.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 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有慢性肠胃病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食物、药物过敏史;严重偏食及猪、牛、羊肉均不吃者;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或本人有晕劂史者;口吃结巴者;有梦游症或13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乘车船恶心、呕吐者;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明显斜视者;平时戴眼镜学习者及夜盲者。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附件: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修订征求意见稿)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招收民用航空飞行学生的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招收以培养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和旋翼机商用驾驶员为目标的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2 体格检查鉴定结论 体格检查鉴定结论分为: a. 合格; b. 不合格。 3 一般条件 3.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下列影响正常功能的疾病或功能障碍: a.心理品质不良; b.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c.活动性、隐匿性、急性或慢性疾病; d.畸形、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 e.长期使用某种物质而造成的身体不良影响或不良反应。 3.2 身高低于165 cm不合格。 腿长不足74cm不合格。 体重指数(BMI)大于等于24或小于18.5个别评定。 3.3 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3.4 遗传性疾病或其家族史不合格。 3.5 辅助检查结果明显异常不合格。 4 神经、精神系统 4.1精神障碍及其病史和家族史不合格。 4.2人格障碍不合格。 4.3癔症、神经症不合格。 4.4 睡眠障碍不合格。 4.5 物质依赖、物质滥用不合格。 4.6 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不合格。 4.7 癫痫及其病史和家族史不合格。

4.8 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及其病史不合格。 4.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颅脑损伤及其病史不合格。 4.10 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4.11 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4.12 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4.13 肌肉疾病不合格。 5 心理学 心理测试不及格不合格。 6呼吸系统 6.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6.2 肺结核不合格。 6.3 气胸及其病史不合格。 6.4 胸腔脏器手术史不合格。 7 循环系统 7.1 心血管系统疾病不合格。 7.2 血压:收缩压持续低于90mmHg或高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持续低于60mmHg或高于等于90mmHg不合格。 7.3 脉搏每分钟高于40次、低于60次或高于100次、低于120次,排除病理性疾病合格。 7.4 心电图明显异常不合格。 7.5 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7.5.1轻度下肢静脉曲张合格。 7.5.2左侧轻、中度精索静脉曲张合格。 8 消化系统 8.1 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合格。 急性胃肠炎治愈后合格。 8.2 病毒性肝炎、肝功能明显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直径大于3cm的肝囊肿不合格。 8.2.1二年前患过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无复发合格。 8.2.2非病理性轻度肝脏肿大合格。 8.3 胆道系统结石不合格。 8.4胆囊息肉样变不合格。 8.4.1 直径小于等于5mm、不伴有胆囊壁增厚、非胆囊颈部的胆囊息肉样变合格。 8.5 直肠、肛门疾病及各种疝不合格。

空军与民航招飞区别

解析空军招飞与民航招飞4不同【转】 目前,2012年空军招飞、民航招飞政策已公布,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相关政策。那么空军招飞与民航招飞有哪些不同呢?有关招飞专家指出,主要在培养院校、报考条件、录取原则和发展方向上不同。 培养院校不同。目前,民航招飞的培养院校主要是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和滨州学院等。如,2012年,中国民航大学计划在京招收20名飞行学员,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计划在京招收43名飞行学员。而空军招飞培养院校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 报考条件不同。空军招飞身体条件要求相对更严格。如,空军招飞要求身体基本条件为身高165厘米至185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每眼裸眼视力均在0. 8以上(环形C字表),无色盲、色弱。而民航招飞视力要求相对宽松,要求报考者视力不低于0.5(环形C字表),其中,由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负责面试的体检规定为裸眼视力不低于0.3,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或屈光度不超过300度。 录取原则不同。空军招飞录取根据空军招飞工作局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划出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提前批次(含军事、公安等院校)录取之前录取,要求报考者高考文化课成绩预估达到北京市二本线;而民航招飞录取严格按中国民航总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提前批次(含军事、公安等院校)录取之前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既看考生的高考总分,还注重其英语和数学的单科成绩。 发展方向不同。空军飞行员是空军部队的栋梁之才,空军飞行学员除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外,还享受航空飞行专业岗位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而民航飞行学员将直接分配到航空公司,就业不愁,并且待遇相对优厚。来源中国青年网)

招飞必读:民航招飞体检攻略V5

民航招飞体检攻略 千呼万唤的招飞终于来了,飞行梦从招飞体检开始,体检是第一大关,也是成为民航招飞单位预招对象的第一步,淘汰率丝毫不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的面试淘汰率,各位想考民航飞行员的小飞飞们还是要好好调整好身体状态,好好备战,坚决要把这第一关攻克下来。 今天翼老师就专门为想成为民航飞行员的飞友们倾情送上民航招飞体检攻略! PS:民航招飞是指按CCAR-121部运行的大型航空运输公司招聘飞行学生。 体检标准: 为了鼓励和发展我国通用航空事业,民航局于2010年4月23日对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做出调整,通航招飞主要依据《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和《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AP-67FS-002)》进行体检; 对民用航空招收和管理以培养大型航空运输的航线飞行员为目标的民航招飞,主要依据《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包括招收飞行学生初检、复检和入校后复查等要求,其医学标准为《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 下载《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 下载《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 小贴士: 很多学员都会问,我想招飞之前自己做个体检,翼老师已将可以进行自查的项目用蓝色标注,以便大家自行检查。

体检项目: 四大科目(内科外科眼耳鼻喉科辅助检查) + 心理测试 一、眼耳鼻喉科 NO.1 眼科—检查程序最多,刷人最多(此关外号“生死关”) (1)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应达到0.7(相当于E 字表0.8)或以上,近视力应达到1.0或以上 (2)若任何一眼远视力低于 0.7,则要满足: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 字表)不低于0.3,矫正视力(可配戴眼镜)不低于1.0,屈光度不超过±3.00D (球镜当量)或散光两轴相差不超过2.00D 。 测远视力使用C 字环形视力表(图片)测近视力使用E 字标准视力表(图片) (3)斜视检查:不应有显斜视。内隐斜视不应超过10△、外隐斜视不应超过5△、上隐斜视不应超过1.5△ 。 显斜视检查:使用遮盖法,拿小灯让你盯着,用手遮盖你的一只眼,并在双眼之间进行快速切换遮挡,通过观察切换瞬间你的眼球运动情况来判断斜视的类型和大概程度。 隐斜视检查: 采用单眼手柄隐斜计,把头放正、双眼正对光源后,再把隐斜计举到左眼前。在检查时一定要双眼注视前方之光源;调整点和线重合后不要再反复校正。如向一个方向旋转旋钮点和线间距离越来越大时,则向反方向旋转。 内科心理测试 辅助检 查外科 眼耳鼻 喉科

揭秘民航飞行员生活:素质高薪酬高却难找老婆

你所不了解的飞行员 ?飞行头一晚,必须通过所飞机型的考试。 ?党组织的特殊作用是让飞行员把情绪和问题放在地下,轻装上天。 ?闹离婚的飞行员不能驾驶飞机,必须停飞直到把矛盾解决。 ?发现同事情绪不对,可以向上级“打小报告”,以便解决问题。 ?结婚前必须把对象的详细资料报告给党组织。 ?飞前8 小时,不能喝任何带含酒精饮料,度数再低也不行。 ?月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00 小时,每年必须要有一个月疗养时间。 南航自费飞行员的招飞工作仍在继续,虽然学费高达71 万元,报名情况却依然火爆,截至昨天下午4 时,已有2767 人报名,其中过半是高中生。在常人眼中,飞行员头顶“金领”的光环在高空翱翔,这个职业高素质高薪酬令人向往。但揭开神秘的面纱,记者走近这个群体方知,特殊的工作必定伴随着特殊的纪律和规矩,不平凡的生活背后亦有着不为人知的艰辛。 飞行前先上网考试 为了揭秘飞行员的工作和生活,记者来到位于白云区机场路一侧的南航飞行部,不时有飞行员拖着箱子在这里进进出出。“又飞啦?”“是啊,飞阿姆(斯特丹)。”两个大个子男人在一楼楼道里闲聊。二楼右转走到底,是一个大房间,里面3 张大会议桌,中间8 台电脑围成一圈。

这里是准备室,飞行员最熟悉的地方。 成长为机长要付出十年的努力,在强度很大的学习和工作中,刘岚很难抽出时间陪伴家 人。 飞行员刘岚在准备室作飞行前的准备。

飞行员考试答对为止 “机组飞之前需要开会作些准备,就在这里。”南航飞行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道,通常飞国际航线的时间比较长,如飞美国洛杉矶或荷兰阿姆斯特丹等地,飞行时间长达十几个小时,因此飞机上需要两套机组人员轮流工作,准备室就是为这些机组之间协调沟通工作做提前准备的。“那么电脑是做什么用的?”记者看着飞行员正轮流使用电脑,不解地问道。“做功课用的。”这名负责人诙谐地表示,经验再丰富的飞行员,每次出发之前,还是必须要温习所飞机型的资料。比如明天要飞空客A320 机型,飞行员今晚就必须要在网上通过A320机型的考试,答中所有随机抽中的问题,第二天才能够顺利飞行。如果答案不对,那就抱歉了,继续答,全部答对为止。“飞行员就是这样,时刻在学习、培训的状态。”南航 A320 机队机长刘岚说道。 机长一大早去机场准备 网上“功课”只是开始,出发前机长还要跑去白云机场做飞行的备份工作。不少机长清晨6 时不到就起床去机场了,飞行前他们要做的事情很多,比如检查飞机状态,看看机油情况和容量,检测机上仪器。最后是在飞机上等候乘客们进入机舱。 飞行时坐下就难起来 “飞的时候精神高度集中,连聊天都很少。”刘岚告诉记者,飞行员开飞机不像开车那么闲适,“忙着与地面联系,观察地形及天气变化呢。”刘岚解释道,比如从广州飞北京,短短3 个小时要经过5个空管区域:广州、长沙、武汉、郑州、北京。每到一个空管区域飞行员都必须与空管联系,了解航

民航招飞体检新标准颁布实施附全文

民航招飞体检新标准颁布实施(附全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的体检鉴定原则、项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的体检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403声学测听方法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 3总则 3.1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合格; b)不合格。 3.2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和方法见附录A,辅助检查项目见附录B。 4基本要求 4.1身高、腿长和臂长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 4.2体质指数(BMI)不应大于24或小于18.5,但下列情况鉴定为合格: a)体质指数小于18.5,骨骼肌肉发育良好; b)体质指数大于24,腰围小于85cm,腰臀比小于0.90,体型匀称,肌肉发达,胸、腹、腰等部位无脂肪堆积现象。 4.3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4.4不应有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 4.5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 4.6不应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异常。

5精神、神经系统 5.1不应有下列精神疾病及其病史: a)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b)使用或依赖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c)酒精滥用或依赖; d)精神分裂症、分裂型及妄想性障碍及其家族史; e)心境(情感性)障碍; f)神经症性、应激性及躯体形式障碍; g)伴有生理障碍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h)成人的人格与行为障碍; i)精神发育迟缓; j)心理发育障碍; k)通常起病于儿童及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 l)未特定的精神障碍。 5.2不应有自我伤害的心理异常或精神障碍。 5.3不应有癫痫、痫样发作及其病史。 5.4不应有原因不明的或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及其病史。 5.5不应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5.6不应有周围神经系统疾病。 5.7不应有植物神经系统疾病。 5.8不应有肌肉疾病。 5.9不应有偏头痛、丛集性头痛或三叉神经痛及其病史。 5.10脑电图不应有痫样放电、局灶性异常或中度及以上异常。 6心理 心理学评定结果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

飞行员体检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体格检查鉴定标准M 7007.3—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校飞行学生。 2 引用标准 GBl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 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 飞行合格; b.暂时不合格; c.不合格。 4 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馒性的疾病; c.创伤性后遗症。 4.2 影响功能的16f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4.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神经症不合瘛? 神经症倾向个别评定。 5.4睡眠障碍不合格。 5.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言语障碍不合格。 5.7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5.8癫痫不合格。 5.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5.9.1 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9.2 无意识障碍的闭合性颅脑外伤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临床症状,脑电图正常合格。5.9.3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不超过30 min,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六个月后个别评定。5.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5.11 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2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3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心理学.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7 呼吸系统

(完整版)民航飞行员健康管理方法

民航飞行员健康管理方法 为了充分对民航飞行员的健康需求进行有效的分析,本文以我国某著 名疗养院为例,通过研究飞行员在此疗养院内的健康需求来总结我国 民航飞行员的健康需求。 1民航飞行员健康需求分析 1.1对象与方法主要对2014年04月~2014年05月在我国某著名疗 养院进行疗养的国内某航空公司患慢性病的300名飞行员进行了健康 需求的分析和研究。至于分析和研究的方法则主要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此调查问卷由多部门联合监制,既有科学性与合理性,又体现了 对疗养飞行员的人文关怀,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包括日常运动调查、 健康管理调查和心理健康调查等部分。最后的调查结果以40岁为界限 分别对飞行员的慢性疾病的患病率进行比较研究。在作息方面,规定 了科学的睡眠时间,并有专业服务人员对不同时段的血压进行测量;在 饮食方面,飞行员的一日三餐均有专门的营养师进行科学的调配,对 饮食结构和三餐营养比例进行科学的搭配,而且对饮食的时间也做了 规定;在运动方面则有专门的运动教练在不同的时段对飞行员进行不同 运动的引导。最后我们从各个健康指标对疗养的飞行员进行了问卷调查。 1.2调查结果此次问卷调查共调查了疗养飞行员300人,全部为男性,年龄最大的56岁,年龄最小的22岁,平均年龄为39岁;共发放了问 卷300份,回收了295份,调查问卷的有效率为98.33%。经过对调查 数据的仔细分析发现,飞行员的慢性疾病程序年轻化的发病趋势,越 来越多的年轻飞行员出现了肥胖、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此外,经统计发现71%的飞行员对自身健康持关注的态度;但是仅有14%的飞 行员对航空公司所采取的休闲疗养机制表示满意;93%的飞行员表示希 望航空公司对飞行员进行全面的健康管理。飞行员最迫切需要的健康 管理知识依次为:营养知识、运动知识、疾病风险的评估知识、职业 病知识、运动康复疗养知识以及全面的体能检测知识。除此之外,我

专家谈招飞体检:重功能 轻形态

专家谈招飞体检:重功能轻形态 WF:国内的招飞体检可谓是过五关斩六将,与国外的招飞体检相比有哪些不同? W:目前我国民航飞行员的体检主要有两类,一类就是招飞体检,它的特殊性就是检查项目多一些。就国外民航来说,各个国家没有具体的招飞标准。比如欧美地区,都是飞行爱好者自己先学私照,如果对飞行特别感兴趣再考商照,经过飞行时间的累积,就可以到航空公司去应聘飞行员了。我们国家的体制和国外不同,一般都由政府或者航空公司出钱,培养一名飞行员花费不菲,现在民航飞行员停飞的年龄已经放宽到了65岁,63岁以前可以飞机长,63岁以后飞副驾驶员。要保证你在整个职业生涯阶段不被停飞,准入门槛就要严格一些,这样对个人、航空公司和国家而言都不会是个损失。 其他就是飞行员定期申请体检合格证的体检,飞行学员经过上站体检后,航空公司根据体检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到地区管理局办理体检合格证。 从程序上来说,我国的民航招飞体检和其他国家也有一定的差异。像美国80%~90%的飞行员体检都是由政府委任的私人体检医生完成的。私人体检医生向FAA申请执照,经

过专业的航空医学培训后,把自己的地址和名字公布在专门的网站上,飞行员就可以自己去找这些医生进行体检了。通过后就会给你颁发体检合格证书。 WF:考生在参加招飞体检前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L:首先要看所报航空公司的招飞广告,了解他们的招飞标准。现在各个航空公司的标准都不一样,有的航空公司在视力和身高方面的标准比我们的行业标准还要高。另外就是要调整心态,前几天要休息好,尤其是在你视力不太好的情况下,这个很重要,在饮食上多吃一些清淡的,不要喝酒和带色素的饮料。同时注意血压,避免由于情绪紧张造成的淘汰,当然我们也不是测一次就直接淘汰了,也会给你一次复查的机会。 WF:各大航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是什么时候介入到整个招飞体检过程中的? W:航空公司先根据考生的报名组织面试,然后就会给体检机构联系组织考生们上站体检。在上站体检以前,如果航空公司在体检标准上没有特殊的要求,我们就按照我们的行业标准来进行体检,然后下体检结论。如果他们在体检项目上有特殊要求,就必须书面向当地管理局报告,我们的各科室将统一按照这个报告中的标准进行体检。在整个体检过程中,航空公司一般都会有专门的负责人在现场协调,对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也要咨询航空公司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7013—2017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 1范围 2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的体检鉴定原则、项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的体检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6403声学测听方法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 3 总则 3.1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合格; b)不合格。 3.2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和方法见附录A,辅助检查项目见附录B。 4 基本要求 4.1 身高、腿长和臂长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 4.2 体质指数(BMI)不应大于24或小于18.5,但下列情况鉴定为合格: a)体质指数小于18.5,骨骼肌肉发育良好; b)体质指数大于24,腰围小于85cm,腰臀比小于0.90,体型匀称,肌肉发达,胸、腹、腰等部位无脂肪堆积现象。 4.3 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4.4 不应有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 4.5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 4.6 不应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异常。 5 精神、神经系统 5.1 不应有下列精神疾病及其病史: a)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b)使用或依赖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c)酒精滥用或依赖; d)精神分裂症、分裂型及妄想性障碍及其家族史; e)心境(情感性)障碍; f)神经症性、应激性及躯体形式障碍; g)伴有生理障碍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h)成人的人格与行为障碍;

【飞行员体检项目】飞行员体检标准和体检标准

【飞行员体检项目】飞行员体检标准和体 检标准 想报考飞行员的人员一定要注意自身的身体情况。做体检时不能有任何舞弊行为,一是对自己不负责,二是对他人不负责。下面是精心为大家整理的飞行员体检项目,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多飞行员体检项目相关内容请关注实用资料栏目! 在国内学习专业飞行员执照要经过比较严格的体检,正因如此,越来越多有飞行理想的同学选择体检标准宽松的美国或者加拿大学习执照,从而实现自己的飞天梦。以下列举了目前国内报考飞行员进行体检的要求条件,供大家参考:报考者身高须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2公斤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 /千帕(138/88毫米汞柱);按空军“C”字型视力表,申请者双裸眼视力分别要在以上,无色盲和色弱;身体上没有文身和刺字。 在飞行活动中,大约有95%的信息来源于视觉。视力随高度的变化会发生变化。视力在3000米高度时开始下降,每升高600米,视力下降5%。视力的飞行员,在高空可发现3000米远的目标(指在空中飞行的小型飞机)。如果视力就只能发现2500米的目标。白天视力的飞行员,暗夜视力仅有。因此飞行员需要有良好的夜间视力适应能力。 鼻、口腔、耳部的健康也非常重要。按照飞行员的体检

标准,慢性鼻炎和鼻窦炎患者不合格。在飞行中,飞行上升或下降使鼻窦腔内气压急剧变化,造成鼻窦口阻塞,易引起剧烈头痛。有龋齿的飞行员在飞行时易引起航空性牙痛。航空性中耳炎是直接影响飞行员听力和飞行安全的病症之一。 随着飞行高度的增加,大气压力降低。温度一定时,气体的体积与其受压的压力成反比,也就是说压力越小,气体体积越大。在高空胃肠产气容易增多,形成胃肠器官积气。如果肠胃功能不良,会引起腹胀加剧,导致腹痛。 不过,并非所有身体素质过硬的人都适合做飞行员,尤其是从事民航运输工作的飞行员。一名优秀的飞行员,不仅要具备过硬的身体素质,更要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招飞预选初检体检项目及顺序为: 1、询问病史; 2、眼科:视力、色觉、隐斜、眼底; 3、外科:身高、体重、座高、腿长、臂长; 4、内科:血压、脉搏、心脏、肝、脾、肾; 5、耳鼻喉科:耳、鼻、口腔、听力。 飞行员体检项目为: 眼科 据了解,每年考核飞行员,体检的时候因为视力不过关而被淘汰的人比例特别大。所以,在视力方面,大家一定要

20XX民航飞行员招考条

2018民航飞行员招考条件 【高中生报考飞行员有哪些条件】 【1、学历要求】 目前军队和民航飞行员主要招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近来军队也有从地方本科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员,而民航也有从退役军队飞行员中录用的,总之飞行员的学历要求起码是高中,注意是应届。 【2、身体要求】 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体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身高:女性:160cm-174cm,男性:170cm-185cm。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x10%。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 形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疾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 【3、关于激光矫正】 激光矫正相当于在眼部作了个手术,会有创口,而且眼压也会发生变化,高空大过载会有危险,所以并不适合做飞行员。 【4、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飞行员是飞机或其他航空器的驾驶员。多座飞机的飞行员通常只负责驾驶,单座飞机的飞行员除了负责驾驶之外,还要担负领航、通信、射击等任务。由于飞行工作的特殊需要,飞行人员除享受现役军官的待遇外,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飞行人员特有的待遇。 【飞行员等级包括】 民航飞行员粗略分为机长和副驾两等级,但是机长和副驾里面又分成好多等级,副驾驶一般又分为二副,一副,机长又分为机长,教员,模拟机教员等等。 部队的飞行员,分为三级飞行员,二级飞行员,一级飞行员,特级飞行员

民航招飞体检新标准颁布实施附全文修订稿

民航招飞体检新标准颁 布实施附全文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民航招飞体检新标准颁布实施(附全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的体检鉴定原则、项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的体检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403声学测听方法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 3?总则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合格; b)不合格。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和方法见附录A,辅助检查项目见附录B。 4?基本要求 身高、腿长和臂长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 体质指数(BMI)不应大于24或小于,但下列情况鉴定为合格: a)体质指数小于,骨骼肌肉发育良好; b)体质指数大于24,腰围小于85cm,腰臀比小于,体型匀称,肌肉发达,胸、腹、腰等部位无脂肪堆积现象。 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不应有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 不应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异常。 5?精神、神经系统 不应有下列精神疾病及其病史: a)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b)使用或依赖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c)酒精滥用或依赖; d)精神分裂症、分裂型及妄想性障碍及其家族史; e)心境(情感性)障碍; f)神经症性、应激性及躯体形式障碍; g)伴有生理障碍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 h)成人的人格与行为障碍; i)精神发育迟缓; j)心理发育障碍; k)通常起病于儿童及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 l)未特定的精神障碍。 不应有自我伤害的心理异常或精神障碍。 不应有癫痫、痫样发作及其病史。 不应有原因不明的或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及其病史。 不应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不应有周围神经系统疾病。 不应有植物神经系统疾病。 不应有肌肉疾病。 不应有偏头痛、丛集性头痛或三叉神经痛及其病史。 脑电图不应有痫样放电、局灶性异常或中度及以上异常。 6?心理 心理学评定结果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 7?呼吸系统 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或功能障碍。 不应有肺结核。 不应有气胸。 不应有胸腔脏器手术史。 8?循环系统 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收缩压不应持续低于90mmHg或高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60mmHg或高于等于90mmHg。 心率不应低于50次/分或高于110次/分。 不应有静息心电图异常。 不应有周围血管疾病,但下列情况鉴定为合格: a)轻度下肢静脉曲张;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