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场规章制度
【篇一:生态农庄员工管理制度】
绿世界生态农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农庄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
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
第二条各级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
第三条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
1次至3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超过20分钟起至一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违反这两项规定者依前面规定按日计扣薪资。
第五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工作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
第六条各级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各级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农庄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农庄名义。
(二)对于本农庄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采摘园中蔬菜瓜果,自己食用及赠送他人。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本农庄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绿世界管理办公室2010-7-25
【篇二:生态农庄员工管理制度1】
农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农庄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
第二条各级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
第三条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月迟到或早退
1次至3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超过20分钟起至一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违反这两项规定者依前面规定按日计扣薪资。
第五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工作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
第六条各级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各级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农庄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农庄名义。
(二)对于本农庄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采摘园中蔬菜瓜果,自己食用及赠送他人。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本农庄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
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绿世界管理办公室
2010-7-25
【篇三:生态休闲农场人事管理制度】
生态休闲农场人事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经总公司会议决定,对于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休假、
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
有关规定外,皆参照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执行,由于公司主要经营
地址在农村,本着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聘用
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由总公司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通过三
个月试用期的考核,只有符合本职工作要求,方能成为公司的正式
员工。对于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2. 员工录用前应到人事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建立人事档案,
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1.
填写个人履历表; 2.交登记照片3
张;
3.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5.所执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
第二章职务的任免和升迁
1.各级职务的任免和升迁直接由总公司通过考核决定。
2.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总公司人事办公室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3.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四种。
4.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人事
办公室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5. 本公司员工因病假期超过3个月和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
提起公诉者,公司给予停职和解雇。
第三章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每月工作26天,考虑到基地地处农村,交通不便,员
工探亲办事可以集中调休4天,但是,如果大雨天或天气恶劣,无
法正常作业,考勤人员应和总经理商量,集体放假一天,由考勤人
员计入休假时间,同时,由总经理全面负责,禁止员工在天气好的
情况下故意休假。
2.外出:员工外出办事或出差,必须通知经理和考勤人员,未通知
的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3.迟到:每天上班前到考勤人员处报到,根据公司公布的上班时间,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的列为旷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工一天。
4.早退:每天下班前,由考勤人员检查,是否存在早退行为,发现
一次登记一次,作为总公司考核员工的依据。
5 .请假:员工若需要请假,应在请假的前一日,通过请假条向总经
理和考勤人员请假,批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给予审批,不同意
请假者,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6.请假时间应以公事为先,不能在生产工作忙碌时故意请假,以逃
避劳动。同时在下雨天,就在家里或公司基地进行“上班式”休息。
7. 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利用办公室电脑上网聊天、游戏,禁止打牌,禁止在办公室内会私客、聊天,禁止利用办
公室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和总经理。
9.公司总经理或生产场长应对员工每天的工作内容进行合理的分配,未完成任务的,由员工自己加班完成,严禁把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
到第二天。
10.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公伤假、丧假参照总公司休
假制度,休假时候直接咨询总公司人事部门。
第四章请工制度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建设开发和季节性生产,需要增加临时人员
用工的,可依据工作量合理增加临时工作人员,为规范管理,特制
订以下制度:
1.每个月请工前,根据工作任务,提前申报预算,在请工栏里注明
请工内容、人数、工种、工时。
2.预算月请工工资超过10000元的,报请总公司财务部门批准,超
过20000元的,报请总公司人事部门同意,超过30000元的,必须
经过总公司会议决定或执行董事批准。
3.请工过程要和当地村组领导做好协调,做好劳动力统计表,选出
合格符合工作要求的劳动力,建立请工人员信息数据库,根据施工
地点和工作内容,合理按序进行排班,让当地能干事的劳动力都享
受到劳动机会。
4.临时工作人员由总经理安排工作内容,考勤人员记录考勤时间。
5.对于病老体弱、技术差劲、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
干活迟钝懒散等不合格的临时工,及时和村组领导协商,予以不请。
6.禁止不经申请和批准擅自增加劳力。
7.禁止不经申请擅自增加请工工资标准。
8.禁止员工在发包出去的工程里变相打工赚取工钱。一经发现,以
旷工处理,扣除相应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章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1.请假: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
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2.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不包括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当月累计3次迟到的,给予警告处分,超过6次的,公司有权予以
解聘。
3.早退:视为旷工半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超过6次迟到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
4.旷工:不经领导批准,强制休假者,按旷工处理,以正常工资的两
倍核算扣旷工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或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
第六章考核奖励
1. 加班: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以外,公司一般不得安排员工加班。如
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员工日工作时间的,由公司总经理汇报总公司
人事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申请加班,总公司同意加班的,由考勤人
员记录加班详细情况,延长的工作时间折算成天后按员工日工资标
准支付其加班费。
2.公司员工没有休月假四天的,的确忙碌工作,经考勤人员证实。
以加班形式记录,作为年底考核,同样给予标准加班工资。
此类加班由总经理全面负责调剂,总经理在工作不紧张时段和雨天,应主动安排员工休假,不得无故进行“休息式”加班,如果总经理安
排休假的,不能计入加班。
第七章附则
2.本考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在考勤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
不按要求及时上报者将按制度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