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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检测管理办法(重庆市)

桩基检测管理办法(重庆市)
桩基检测管理办法(重庆市)

桩基检测管理办法(重庆市)

一、凡在我市从事基桩检测的检测机构,应当按规定取得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乡建委)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证书,市外检测机构应在市城乡建委办理入渝备案手续。检测机构应在核定资质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检测机构不得允许挂靠人员以其名义从事基桩检测活动。

二、基桩检测人员及审核人员应取得市城乡建委颁发的基桩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确保持证上岗,现场持证检测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基桩检测机构应配备与基桩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测设备,所有检测设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检测机构应严格按基桩检测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市城乡建委及市质监总站发布的基桩检测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检测活动。各检测机构应严格按《关于加强对旋挖桩成桩质量检测的通知》(建质监[2 011] 53号)文件要求重点加强旋挖桩等新工艺新方法基桩质量检测管理,确保旋挖桩等基桩检测质量。

五、基桩检测应当签订基桩检测委托合同。基桩检测委托合同应明确基桩检测的方法、数量、检测时间、出具检测报告和中间检测结果(分阶段检测时)的时间、委托方应做的准备及配合工作等内容。

六、检测机构在基桩检测完成后,应按委托合同的约定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对分阶段实施检测的工程,每次检测结束后,检测机构必须在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或加盖检测专用章的

与正式报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检测结果书面通知书。检测机构不得出具虚假报告,不得出具检测范围外的检测结论。

七、检测机构在基桩检测中发现的基桩不合格结果,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八、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基桩检测过程的现场管理,认真核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的资质和资格,督促检测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规范、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及检测方案开展检测工作,通过见证、旁站、巡视等方式对检测过程进行管理,发现违法违规检测行为,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九、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基桩检测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基桩检测巡查、抽查等工作,对基桩检测机构是否超越资质范围承接检测业务,是否存在挂靠检测现象、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测内容与方法的规范程度、基桩检测数量、检测数据与结论的符合程度、不合格桩的报告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发现不规范行为的,责令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上报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市质监总站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基桩检测的监督抽查工作。

桩基检测的质量控制

桩基检测的质量控制 摘要分析具有代表性的几类桩基础的质量事故成因,并针对性地谈合适的桩基检测质量控制,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桩基检测;质量控制 1造成桩基常见质量事故的几点原因 一般来说,桩基出现质量事故,主要是因为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中存在问题,或者桩基础工程完成后外部环境的变化,造成桩基础受损或者破坏。造成桩基质量事故的几点原因: 1) 勘察工作中主要问题。勘察报告中提供的地质剖面图、钻孔柱状图、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以及建议的桩基设计参数不准确。 2)设计工作中主要问题。桩基础选型不当,设计参数选取不当。 3)施工过程中主要问题。材料选取不当或质量不满足要求,施工方法、施工工序不合理,施工质量控制不严,质量检测方法欠佳,以及人为和自然因素。 4)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周边地区基坑开挖、地面大面积堆载、重型机械行进、相邻工程挤土桩施工等。 当然,除了上述桩基质量事故成因外,还有一些因素会给桩身造成一定损害,在此不一一列举。下面重点讨论几种常见的桩型所存在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及其成因。 1.1沉管灌注桩常见质量事故原因 沉管灌注桩为挤土型桩,桩径一般为377、426,桩长20m左右。沉管桩有振动、静压等施工方法,由于沉管灌注桩截面尺寸的特点,无论采用哪种施工方法,施工中都易产生以下质量问题: 1)缩径、夹泥、离析。主要原因如下: ①土的性状原因。在软土中沉桩时,土受到强制扰动产生超孔隙水压力,在桩管拔出后挤向刚浇注的混凝土,使桩身局部缩径或夹泥。在软硬土层交界处,也极易发生缩径现象。②拔管速度过快。施工中不按有关规范要求操作,拔管速度过快,造成管内混凝土高度过低,使得混凝土的排挤力小于地层的侧压力,从而造成缩径夹泥。③管内混凝土量少。管内混凝土应保持2m左右高程,并高于地下水位1.0-1.5m或不低于地面高程,否则管外土体挤入会造成缩径夹泥。④混凝土质量差。坍落度小、和易性差,拔管时管壁对混凝土产生的摩阻力造成缩径离析。

桩基施工管理制度办法

熙城·沁园桩基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执行图纸和规范规程,针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静压管桩施工工艺流程: 1、桩基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专项施工方案(试桩方案和工程桩方案),并经有甲方、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现场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机械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对设备校核。 3、监理单位必须对坐标点及轴线定位、桩位进行核验,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总监负责);甲方工程部抽查不少于10%,验收结果必须书面记录,三方签字确认并存档。监理单位必须对桩基图纸图中的定位坐标进行100%复核。复核结果必须书面记录,三方签字确认并存档。 4、验收内容:(1)桩机规格型号;(2)预制桩进场材料;(3)桩位(点位)及标高;(4)预制桩接桩、收桩等。监理工程师须对以上内容进行验收,并对每根桩的桩位(轴线)、标高、接桩、收桩重点检查,使用微信工作群及时拍照、上传并作为结算参考。每根桩每漏验一个检查项,扣罚旁站人员20元。每漏验一根桩,扣罚旁站人员200元。对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情况,甲方工程部每天检查不少于两次,工程部经理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总工办每周抽查不

少于两次。 5、桩基施工操作流程,施工时请严格执行: 1)根据施工的桩位编号,在桩位图上找到相应点在现场进行定 位。 2)根据桩基图及桩位测量报验单,弄清楚桩的基本参数(桩型, 桩长,设计标高,坐标)并填入施工记录表。 3)施工单位移机到拟打桩位点后,施工单位测量员复核桩位坐 标,并相应测出该处原土标高,原土标高及理论送桩长度填 入施工记录。 4)吊桩并对准桩位(控制桩机调平,桩身垂直度)。 5)压桩:观察压桩过程平稳性及异常现象,记录始压时间。 6)接桩:控制第二节桩吊入对正的偏差和垂直度,对正偏差不 大于2mm。 7)焊接:记录焊接时间,检查焊接饱满度,控制焊接后续压间 隙时间必须大于8min。 8)送桩:控制送桩器垂直度和对中度,记录终压时间,终压值, 实际送桩长度和实际桩顶标高,送桩的速度既不能过快也不 宜太慢。 9)在桩位小图上标记已完成桩位及走向。 10)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对每根桩的施工情况都进行痕迹化管理,并且对值班记录进行随机抽查,不让桩基工程管理有任 何死角。 6、第一根桩(试桩)收桩时工程部须提前通知设计、勘察、施工

桩基础施工控制要点

桩基础施工控制要点 提要:本文结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总结桩基工程施工监理中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实践活动特点。浅述加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控制是施工监理重要内容。 桩基工程属于隐蔽工程,施工技术复杂、造价高、工期长,这就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在桩基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采用以旁站监理为主,加强巡视和平行检验的监理方法,做到事前、事中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这里我们通过对桩基工程的施工监理,并结合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谈一谈桩基工程中的几种常见工程桩(主要有泥浆护壁灌注桩、沉管灌注桩、人工挖孔桩、预制方桩和预制管桩)的监理要点。 一、几种常见工程桩质量控制的共同点: 1、事前控制阶段 1)根据不同的工程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2)认真做好图纸自审、会审工作。这项工作很重要不可轻视,例如:某工程基础采用冲(钻)孔泥浆护壁灌注桩,我监理人员在图纸自审时发现桩的长细比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这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取得联系及时修正。 3)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桩基施工方案;“地质勘察报告”是桩基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因此也应该认真阅读,并对地质剖面图有一个清晰的印象。 4)现场项目监理部人员组织机构配置要合理,测量检测仪器、工具书要到位。 5)检查三通一平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现场原始地形、地貌、标高等应进行认真复核,必须处理架空线(高压线)和地下障碍物,场地应平整,排水应通畅,并满足打桩所需的地面承载力;检查桩基施工是否对周边建筑物造成不良影响。 6)审核施工设备报验单:了解和验算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及有关参数,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合格机械不得使用。 7)报验材料的审校:在开工前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建筑材料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同意投入使用。 8)协助业主在桩基现场正式施工前做好试打桩工作,目的有二:一,检验施工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二,提取和确定桩的有关技术参数。要做好试桩记录并防止试桩工作走过场。 2、事中控制阶段: 1)对桩基轴线进行复核,无误后,再对桩位进行复核,桩位放样允许偏差为:群桩≤20mm、

桩基管理办法

爱家·华府桩基管理方案及质量控制措施爱家·华府桩基施工在即,为明确施工、监理、甲方三方工作,更好地履行合同及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指标合格。制定本方安案。 施工前准备工作: 1、规划放点施工前申请鞍山市规划局测绘处根据规划图对建筑单体坐标点放点定位。监理工程师全程记录放点过程,并及时对坐标点的点位予以验收,甲方代表现场将点位移交施工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续施工过程,凡因施工单位操作不当、施工失误等原因造成位置出现较大偏移的,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2、试桩(1)正式打桩前,必须进行试桩,根据管桩规格种类,选择有代表性的桩位,进行试桩。根据华府用桩规格数量确定试桩数量,华府共计有四种类型桩,每种类型选取3根桩进行试桩实验。(2)试桩单位根据地勘报告及管桩规格种类编制试桩方案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方案通过后进场进行桩基实验。并做好各项实验参数记录。监理应进行同步记录和监控,并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后续桩基础施工的控制依据。 3、施工组织设计试桩完成后,后续桩基施工单位根据地勘报告及试桩实验数据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查。并核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审查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检查施工机具设备的合格证、性能、安全接地等情况。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未通过审查的、现场人员配备、机具等情况与施工组织设计不符的,将禁止擅自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项施工方案、进度

计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原材料进场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图等。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注桩位及其编号,并应有桩机行走路线、供电供水线路、临时设施位置和施工机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桩基检测及基坑检测的规范要求

桩基检测及基坑检测的规范要求 一、桩基检测 桩基作为目前工程建设中大量采用的深基础形式,是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桩基是隐蔽工程,它是建筑物的基础,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这些建筑物的平安。在桩基础的施工过程中,桩基检测是一个不可短少的环节。近年来桩基础在高层建筑和铁路建设中普遍运用,随着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要求的提高,基桩检测技术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桩基质量检测技术,特别是桩基动力试验,涉及到岩土力学、振动学、桩基施工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诸多学科知识,它既不同于常规的建筑材料试验,又不同于普通的建筑结构测试。不断提高桩基检测的质量水平,不断强化对桩基检测队伍的管理,对工程的质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目前桩基检测的主要方法有静载试验、钻芯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几种。 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检测方法应根据下表选择。桩身完整性宜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基桩检测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尚应采取符合《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106-20033》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或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桩基检测方法选用表

检测工作的程序,应按下图进行: (一)几种常用检测方法的适用性: 1、静载试验法 静载试验法是指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和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和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和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这是目前公认的检测基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最直接、最可靠的试验方法。但在工程实践中发现,基准桩的问题有时会被检测人员所忽视,容易出现基准桩打入深度不足,试验过程产生位移的问题。又可分为三种检测方法,分别是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 载试验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 (1)单桩竖向 抗压静 载试验 接受委托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文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新修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5年4月2日以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发布,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第十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 (一)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支护桩质量控制要点

商务街项目 边坡支护钻孔灌注桩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目录 1、测量定位 2、桩孔制孔施工 3、钢筋笼制作及安放 4、砼浇灌 5、桩基检测 编制人

一、测量定位: ○1桩位定点:测量人员应根据施工图纸及测量控制网点,定出每根桩中心点的具体位置,定位的桩中心点须准确,轴线偏差不得大于50mm。 ○2测量数据须形成文字资料,以备复检及归档。 二、桩孔制孔施工: ○1钻机就位:开钻前必须进行开孔前验收:钻机转盘中心与用于定位的“+”字线交点基本重合,误差不得超过5cm,并检查钻机水平,主动钻杆、立轴导管垂直,整体机架周正稳固。同时要测定机台高度,验测钻具长度。 ○2护筒埋设应准确、稳定。护筒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5cm,护筒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10cm,其高度不宜小于1米。 ○3在成孔过程中钻机偏斜,整体塔架晃动,应随时责令施工方矫正垂直度,垂直偏差不应大于0.5%。 ④桩径成孔孔径不得小于设计桩径,要经常检查被磨损的钻头外出刃的大小,防止缩颈。成桩后的有效桩径不得超差±5cm。钻头合金遭到破坏应及时更换、修复。为防止塌孔,在提出钻具过程中应逐步提起,避免钻具碰壁造成塌孔;钻具提起后用测绳复核成孔深度,如测绳的测深比钻杆的钻探小,就要重新下钻杆复钻清孔,桩底沉渣不得大于20mm。 ○5为准确地控制钻孔深度,在桩架就位后及时复核底梁的水平和桩具的总长度并作好记录,以便在成孔后根据钻杆在钻机上的留出长度来校验成孔达到深度。○6本工程的桩孔深度按设计要求须入岩不小于7米;采用桩底标高控制,如达到设计桩底标高而未入岩的,应继续钻孔,直到满足设计要求。 三、钢筋笼制作及安放

○1进场钢筋必须具备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规格与设计相符并见证取样送检合格方可使用。主筋的连接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套筒连接接头须按要求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进行钢筋笼的制作加工。需使用焊接及直螺纹套筒连接制作的钢筋,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 ○2钢筋笼主筋的连接接头应相互错开,错开间距不小于35d(d主筋直径);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接头百分率不宜大于25%且不得超过50%。 ○3钢筋的规格、数量、钢筋笼的规格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允许误差为(a)主筋间距:±10mm。(b)钢筋笼长度:±100mm。(c)箍筋间距:±20mm。(d)钢筋笼直径:±10mm。点焊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烧伤主筋,焊接的焊口应牢固,焊渣须清理干净。 ○4钢筋笼每隔3米设置一组(3-4块)导正块,导正块厚度不小于3cm。 ○5吊放钢筋笼前,先进行自检,检查钢筋笼长度、检查外观质量;合格后报业主、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每节笼连接后要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沉放。 ○6钢筋笼吊放时,须吊直、扶稳、缓下不得碰壁,防止变形弯曲,根据护筒口标高、桩顶标高计算好笼顶深度和吊筋长度,设置好吊筋,防止跑笼和浮笼四、砼灌灌 ○1本工程灌注桩的砼采用商品砼,强度等级为C30,坍落度18~20cm。砼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配合比单,砂、石、水泥检验资料。 ○2导管安放:导管直径宜为20~25cm,底管长度不宜小于4米。密封、同心度要好,使用前在地面接好,通水试压(0.6~1.0Mpa)检查,确认不漏水、不弯曲方可下井使用,底口距井底30~50cm。

桩基施工管理制度办法

熙城?沁园桩基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执行图纸和规范规程,针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静压管桩施工工艺流程: 1、桩基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专项施工方案(试桩方案和工程桩方案),并经有甲方、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现场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机械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对设备校核。 3、监理单位必须对坐标点及轴线定位、桩位进行核验,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总监负责);甲方工程部抽查不少于10%,验收结果必须书面记录,三方签字确认并存档。监理单位必须对桩基图纸图中的定位坐标进行100%复核。复核结果必须书面记录,三方签字确认并存档。 4、验收内容:(1)桩机规格型号;(2)预制桩进场材料;(3)桩位(点位)及标高;(4)预制桩接桩、收桩等。监理工程师须对以上内容进行验收,并对每根桩的桩位(轴线)、标高、接桩、收桩重点检查,使用微信工作群及时拍照、上传并作为结算参考。每根桩每漏验一个检查项,扣罚旁站人员20 元。每漏验一根桩,扣罚旁站人员200 元。对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情况,甲方工程部每天检查不少于两次,工程部经理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总工办每周抽查不少于两次。 5、桩基施工操作流程,施工时请严格执行: 1) 根据施工的桩位编号,在桩位图上找到相应点在现场进行定位。

2) 根据桩基图及桩位测量报验单,弄清楚桩的基本参数 (桩型,桩 长,设计标高,坐标)并填入施工记录表。 3) 施工单位移机到拟打桩位点后,施工单位测量员复核桩位坐标,并 相应测出该处原土标高,原土标高及理论送桩长度填入施工记录。 4) 吊桩并对准桩位(控制桩机调平,桩身垂直度) 。 5) 压桩:观察压桩过程平稳性及异常现象,记录始压时间。 6) 接桩:控制第二节桩吊入对正的偏差和垂直度,对正偏差不 大于2mm。 7) 焊接:记录焊接时间,检查焊接饱满度,控制焊接后续压间隙时间 必须大于8min 。 8) 送桩:控制送桩器垂直度和对中度,记录终压时间,终压值,实际 送桩长度和实际桩顶标高,送桩的速度既不能过快也不宜太慢。 9) 在桩位小图上标记已完成桩位及走向。 10) 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对每根桩的施工情况都进行痕迹化管理,并 且对值班记录进行随机抽查,不让桩基工程管理有任何死角。6、第一根桩(试桩)收桩时工程部须提前通知设计、勘察、施工单位、总工办、监理项目部共同确认收桩标准。 7、管桩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旁站,并现场做好旁站记录。&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接桩质量及接桩垂直度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土质情况及桩型控制接桩时间;同时需送桩施工的必须使用送 桩器。收桩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静压桩终压值、入土深度、稳压时间进行验收。

桩基检测管理办法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 桩基检测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0年3月15日

1.0、总则 为做好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桩基检测质量控制工作,确保桩基施工质量,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桩基检测工作,必须遵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2.0、检测范围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桩身完整性和桩基承载力。 3.0、检测单位的委托 由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部对桩基检测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检测单位才有资格参加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桩基检测招投标。中标单位由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直接委托进行桩基检测。具体实施过程中,由监理单位确定现场桩基检测的位置、数量和内容,报项目分部批准后,委托检测单位实施。 4.0、检测工作程序的管理 4.1、检测单位在项目开工前,组建检测管理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资质)、职责分工及管理程序、检测仪器、设备等报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部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检测人员按《特殊工种持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由质量管理部办理《检测上岗证》,并在本项目从事相关作业。 4.2、现场具体检测项目、内容,应按设计、规范及本项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4.3、检测实施前,检测单位要编制检测实施方案。 4.4、桩基检测项目的实施 (1)桩基施工完毕后,若基础埋深较深,开挖深度较大,由施工单位编制基槽开挖方案,根据地层情况,确定合理的开挖顺序及方式,并严格控制坡顶超

桩基检测方法及目的

桩基检测方法及目 的

冲孔桩检测方法及检测依据 一、低应变反射波法; 1低应变动力检测方法原理 反射波法是建立在一维弹性杆波动理论基础上,在桩身顶部进行竖向激振,弹性波沿桩身向下传播,当桩身存在明显波阻抗差异界面时(如桩底断桩和严重离析部位、缩径、扩径)将产生反射现象,经接收放大滤波和数字处理,可识别来自桩身不同部位的反射信息,利用波在桩体内传播的速度和相位变化判定桩身质量和缺陷位置。 2测试系统包括激振设备(手锤)、磁电式速度传感器、信号采集分析仪(RS-1616K(S)高低应变基桩动测仪),该系统经检定在有效检定期内。 3保证措施: ①桩头位置:桩顶面平整、密实,并与桩轴线基本垂直。 ②传感器安装应与桩顶面垂直,用耦合剂粘结时,具有足够的粘结强度。 ③激振位置:实心桩的激振点位置应选择在桩中心,测量传感器安装位 置为距桩中心2/3半径处。 ④激振方式为锤击方式。

4现场测试步骤:桩头处理->用黄油安装传感器->调试动测仪参数(采样间隔、增益等)->激振、接收信号->重复激振,直至信号一致性良好->进行下一根桩检测。 二、高应变检测; 高应变原理为:用重锤(重量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 1.0~1.5%)锤击桩顶,检波器测出桩顶的力和速度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利用实测的力(或速度)曲线作为输入的边界条件,经过波动方程数学求解,反算桩顶的速度(或力)曲线。如果计算的曲线与实测的曲线不吻合,说明假设的模型及参数不合理,应有针对性地调整桩土模型及参数,再行计算,直至计算曲线与实测曲线的吻合程度良好,且难以进一步改进为止。利用假设的模型及参数计算基桩的竖向承载力。 三、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1)工艺流程;选桩→裁桩→桩头处理→试验设备安放→加载→卸载2)桩头处理; 2.1与地坪标高大致相同的桩无需进行裁桩处理; 2.2高于地坪标高的桩,应在施工方裁桩后打磨平整; 3)试验设备安放 试验设备安装时遵循先下后上、先中心后两侧的原则,安放承压板,然后放置千斤顶于其上,再安装反力系统,最后安装观测系统。设

桩基工程施工管理规范标准

桩基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JD/QW7512-1(1) 修改状态:A/O 管理状态: 分发号: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桩基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桩基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围 本规程适用于预制混凝土桩、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及人工挖孔桩等桩基工程施工过程个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4.1预制混凝土桩 4.2沉管灌注桩 4.3钻孔灌注桩 4.4人工挖孔桩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三通一平 根据不同桩基类型对场地地基承载力、供电量的不同要求,做好场地平整及通电的工作,根据桩的布置情况做好通路的工作,对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等需现场拌制砼的桩基工程尚需做好现场通水的工作。 5.1.2图纸会审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及相关管理规程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5.1.3试沉(打)桩 组织设计、勘察单位到现场,进行试沉(打)桩工作,以确定各种施工参数,如贯入度、持力层岩样等。 5.1.4审批施工方案 结合地质勘察报告、周边环境情况、图纸会审纪要,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科学,并填写《施工方案审批表》。对施工单位的方案重点审查以下几点容: a. 施工机械的选用是否符合要求 b. 施工人员的配备是否到位 c. 施工路线的安排是否合理 d. 相关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5.1.6对于需现场拌制混凝土的桩基工程还需检查砂、石、水泥的试验报告是否齐全,试验结果是否合格,是否已出具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根据结果填写相关记录。 5.1.7对于预制混凝土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需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原材料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及其所用的焊条是否满足要求,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相应的质量记录。 5.1.8对于沉管灌注桩,需检查桩尖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要求,其中包括桩尖的混凝土标号、配筋等项容。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放线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要求。 5.2.2检查桩的长度,直径或型号、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 5.2.3需现场拌制混凝土的,要严格控制混凝土的质量,砂石及水泥需车车过磅,混凝土试块的制作需满足相应的施工规要求,对于预制桩,需认真检查桩身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规的要求。 5.2.4桩身垂直度需严格控制在施工规规定的0.5%以。预制桩用两台经纬仪控制;沉管灌注桩用桩架所附带的线锤控制;钻孔灌注桩需分别用水平尺和线锤控制磨盘的水平度及钻杆的垂直度;人工挖孔桩垂直度可用线锤控制。 5.2.5对贯入度有要求的端承桩,需严格控制最后贯入度,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要求的需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提出补救方案,并填写相应的质量记录。对于钻孔桩沉渣厚度需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要求。 5.2.6严格遵循施工方案设定的打桩路线进行打桩,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更改。 5.2.7其他方面 5.2.7.1对于预制混凝土管桩,需检查两节桩的接头的质量是否满足施工规的要求。 5.2.7.2对于各类灌注桩需进行钢筋笼隐检,检查钢筋笼的长度、直径、箍筋、吊筋等项是否满足设计的要求。沉管灌注桩的拔管速度需严格控制在规允许的围。 5.2.8对于垂直度、最后贯入度达不到要求以及灌注桩的充盈系数达不到要求的桩及预制桩的桩头击碎、超送,少送等质量问题的桩,要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以尽早提出补救方案。 5.2.9要求施工单位每天提交“打桩日报表”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分管人员审核后予以签复。 5.2.10现场管理人员需对20%的桩的成桩过程进行记录,填写《桩基工程施工记录》。 5.2.11人工挖孔桩的施工安全应作为控制重点,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5.2.12施工完成后,桩孔必须用粘土回填或采取覆盖措施,防止跌落伤人。 5.3事后控制 5.3.1桩基测试(动测) 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均需进行桩基测试(动测)。测试应包括设计人员指定

检测机构薪资管理制度资料

精品文档 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本制度是检测中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2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1.3本制度以检测中心战略为导向,强调薪酬的竞争性,通用人才薪酬在南昌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国有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质量检测中心所有正式员工。 三、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 固定薪酬部分:基本工资、司龄工资、岗位工资、资历工资、技能工资; 计件(绩效)薪酬部分:个人产值超出基本任务,超出部分按35%计提或按所出报告份数计提; 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资、各类津贴、午餐补贴等; 保健薪酬部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不同类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组合,详见附件一《各类人员薪酬组成表》。 3.1固定工资 3.1.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标准以当地政府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并随着当地政府发布的调整标准而调整。员工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2015年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人民币; 3.1.2司龄工资 司龄从员工正式进入建科之日起计算,司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50元/月。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3.1.3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级别共分10级。 3.1.4资历工资 资历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和职称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大学专科毕业,100元/月; 大学本科毕业,150元/月; 硕士研究生、双学士毕业,400元/月; 初级职称,200元/月; 中级职称(国家注册师类按国家人事部门文件可等同中级职称),500元/月;

管理制度桩基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管理制度)桩基工程施工 管理规程

桩基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桩基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桩基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预制混凝土桩、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及人工挖孔桩等桩基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工艺流程 4.1预制混凝土桩4.2沉管灌注桩 4.3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三通壹平 根据不同桩基类型对场地地基承载力、供电量的不同要求,做好场地平整及通电的工作,根据桩的布置情况做好通路的工作,对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等需现场拌制砼的桩基工程尚需做好现场通水的工作。 5.1.2图纸会审 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及关联管理规程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5.1.3试沉(打)桩 组织设计、勘察单位到现场,进行试沉(打)桩工作,以确定各种施工参数,如贯入度、持力层岩样等。 5.1.4审批施工方案 结合地质勘察方案、周边环境情况、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科学,且填写《施工方案审批表》。对施工单位的方案重点审查以下几点内容: a.施工机械的选用是否符合要求 b.施工人员的配备是否到位 c.施工路线的安排是否合理 d.关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5.1.4检查施工人员的上岗证、资质证明及施工机械的检定证书,且根据程序文件的要求填写关联纪录。 5.1.5对于需现场拌制混凝土的桩基工程仍需检查砂、石、水泥的试验方案是否齐全,试验结果是否合格,是否已出具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根据结果填写关联纪录。 5.1.6对于预制混凝土方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需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原材料试验方案是否齐全及其所用的焊条是否满足要求,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根据检查

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附件7: 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 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合福铁路客运专线闽赣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管理,推进过程控制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公司《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为加强第三方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第三方检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公司安质、工程部部长、指挥部指挥长、设计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 第三章检测项目 第三条第三方检测的项目有以下三种 1.公司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桥梁桩基。 2.各标段施工单位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委托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隧道衬砌和路基基桩等。 3.建设过程中公司及指挥部认为需要增加或抽验检测指定委托的项目。

第四章检测方法 第四条桥梁基桩检测采用瞬态激振法(低应变)和声波透射法,隧道衬砌采用地质雷达检测,路基基桩采用无损检测(低应变、大应变)、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荷载试验(单桩、复合地基)等。 第五条第三方检测在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的基础上进行。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因第三方检测而减少相应检测频次,降低检测质量。 第五章检测单位组织机构 第六条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进场后应组建第三方检测项目部,检测站项目部应配备独立的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食宿自理,不得与施工单位一起办公和食宿,不得借用施工单位交通工具。 第七条各检测单位进场后在一周时间将项目部办公地点、联系、组织机构等报送所在标段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所属指挥部及公司安全质量部。 第八条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合同要求和标段施工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进场人员和设备,确保进场检测设备数量、状态、性能以及人员数量等满足投标承诺及施工现场进度的需要,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维护与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状态良好。 第九条检测单位应根据检测规和投标承诺,结合标段实际,制定完善的部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统一着装、统一标识。 第十条各标段施工单位委托检测的项目,施工单位应联合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认真审查委托检测中标单位的企

钻孔灌注桩基础质量控制要点

钻孔灌注桩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准备 (1)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应平整,必须处理高空和地下障碍物,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沉桩机械所处场地应有足够的承载力,以保证桩架竖直。 (2)定桩基轴线和桩位标志,应从基线开始,量测基线必须与控制平面位置的基线网相联系。 2.明挖地基 (1)基坑开挖不得扰动基底土。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2)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场。 (3)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殖土,有机物质不得超过5%。 3.钻孔灌注桩 (1)施工准备 ①钻孔灌注桩施工前,必须试钻孔。数量不少于两个,以便核对地质资料,检验 所选机具设备、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是否适宜。如测得的孔径、垂直度、孔壁稳定和回淤等现场实测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拟定补救技术措施或重新考虑施工工艺。 ②护筒顶端高程必须满足孔内水位设置高度的要求。护筒中心应对准测量标定的 桩位中心,应拟定补救技术措施或重新考虑施工工艺。 (2)成孔 ①钻机安装就位后,底座和顶端应平稳,在钻进过程中不应产生位移和沉陷。回 转钻机顶部的起吊钢索、转盘中心和护筒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其偏差不得大于2cm。 ②钻孔灌注桩的钻头直径应等于桩的设计直径。成孔直径必须达到设计桩径,成 孔用钻头应有保径装置。 ③反循环回转钻机适用于粘性土、砂性土、砂夹卵石层中钻进,但卵石粒径不得 超过钻杆内径的2/3,含量不大于30%;钻孔过程中,必须连续不断地补充水量或泥浆,使护筒内水位稳定维持应有的高度。 ④成孔施工应一次不间断地完成,不得无故停钻。因故停钻时,应将钻头提离孔 底。孔内应保持规定的水位,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复钻。 ⑤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没有防护措施的成孔中处理故障。 ⑥成孔质量检验除需在施工前按规定进行两个试成孔外,尚应在工程桩中均匀随 机抽查成孔径,抽查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10%。

桩基施工质量处罚规定

塘栖西苑四期桩基工程施工质量处罚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工作责任,明晰考核奖惩,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钢筋笼加工、制作与吊装 1.1对现场监理工程师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需限时整改;对发现的同一问题连续出现两次及两次以上,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返工并对施工单位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2对需要正式验收的工序,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上报监理人员组织正式验收,验收时除按照“设计文件、质量验收规范”严格测量验收外,对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完全闭合。 1)对监理工程师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未完成整改,除监督整改落实外,处以100-200元罚款; 2)在本次验收中有前期验收多次出现的问题或者本次验收中有批量出现的问题,除监督整改落实外,处以500-1000元罚款。 3)认真填写“钢筋验收控制单、检验批报验单、现场施工记录”等,验收报表、报验不及时、不准确的对施工项目部处以200-500元罚款。 二、桩机就位 2.1在施工单位完成放点及桩位复测后,报监理人员组织验收,在验收中连续出现超差点/项或出现严重超差点/项,除桩位重新放点复测外视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300-500元罚款。 三、钻机钻进 3.1钻进过程中,施工单位桩机负责人必须在岗,如无人监督,对施工单位处以

200-500元罚款; 3.2人员在岗却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将视情节书面要求施工项目部对人员进行岗位教育或更换人员,若连续出现此类问题将对施工项目部处以500元罚款。 四、一次清孔、下钢筋笼、下导管、二次清孔 4.1一次清孔、下钢筋笼、下导管、二次清孔过程中,施工单位桩机负责人必须在岗,如无人监督,对施工单位处以200-500元罚款; 4.2人员在岗却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将视情节书面要求施工项目部对人员进行岗位教育或更换人员,若连续出现此类问题将对施工项目部处以500元罚款。 4.3对所需报验的工序,施工单位在严格自检的前提下及时向监理人员报验,如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将视情节对施工项目部处以300-500元罚款。如出现未报验私自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此桩作为疑问桩认真记录,后续试验或下道施工检验,如成问题桩除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补桩外,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五、混凝土浇筑 5.1二次清孔前做好混凝土搅拌站的联系,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如出现二次清孔后因混凝土进场滞后导致的塌孔或缩径,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负责重新施工外,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5.2混凝土初灌时未放置“漏斗阀门的”,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如同一机号出现二次及二次以上的,加重处罚。 5.3由于本项目使用混凝土为集中搅拌方式,应不定时抽查搅拌站的搅拌质量,发现配合比不符、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等问题对施工单位处以每次1000元罚款。 5.4对所需报验的工序,施工单位在严格自检的前提下报验,并做好过程控制,如连

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二)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四)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五)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六)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七)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

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十)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着工作服,搞好实验室内

桩基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桩基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一、开钻前准备 1、泥浆制备:泥浆制制备必须选用优质膨润土,采用合理的配合比进行泥浆配制(即膨润土:纯碱:纤维素)务必使新制泥浆的比重1.08~1.12,粘度18~23s; 2\泥浆循环系统的设置:采取循环池与沉淀池分离的方式进行泥浆循环或者采用虑砂器虑砂; 3、护筒安装:测量放样-----设置十字护桩------埋设护筒夯实-----恢复十字护桩并测量复测,量测护筒的偏位,同时在十字护桩线与护筒交叉点处做出标记。 报监理同意后开钻 二、钻进过程 1、钻进过程中,泥浆指标的测试一个班不低于6次,要求必须在规定范围内; 2、检验钢筋笼的加工质量,监理同意后出场。 三、成孔检测 1、首先测绳实测孔深,确保孔深大于设计孔深,一般亦超钻20~30cm; 2、超声波成孔检测,检孔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同意后下放钢筋笼; 3、钢筋笼下放之前再次量测孔深,此时若测得孔底沉渣大于30~40cm,易捞渣后再下放钢筋笼,确保笼底部不伸入沉渣内。 四、钢筋笼下放 1、钢筋笼中心与孔位中心对应,对于护筒偏位较大(大于2cm),在下放最后一节钢筋笼时利用钢筋限位,确保笼顶中心与桩中心对应; 2、下放过程应严格控制丝头与声测管焊接质量,声测管内应及时加注清水,严禁加浑浊水; 3、通过计算引笼长度严格控制好笼顶标高; 4、钢筋笼下放完成之后,下导管前再次量测孔深,与终孔孔深对比,初步判断沉渣的沉淀速度,以便于正确做出相应的清孔方式。 五、清孔 1、清孔用泥浆各项指标应能满足清孔要求,以能将孔内比重和含砂量的浓浆置换出来并降低含砂率为原则,具体泥浆比重和粘度根据孔内泥浆情况适当调整; 2、清孔用泥浆泵的功率应能满足置换泥浆的要求,一般孔深在5米以内的,泥

桥梁桩基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桥梁桩基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确保xxxx公路建设稳步推进,及时提供检测数据、科学指导施工、规范桩基检测行为、准确评价桥梁桩基的施工质量,加强xx项目桩基检测管理,根据相关技术规范、xx高速公路桩基检测招标文件和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桥梁基桩检测、评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二、基本要求 (一)桩基检测采用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测频率为100%。 检测目的: 1、桩身完整性、均质性; 2、检测桩基的缺陷情况; 3、判定桩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质量情况,并为验收提供依据。 检测依据: 1、《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T F81-01-2004; 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4、《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技术规程强度》CECS03:2007 5、合同执行期间国家颁布的其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 6、指挥部下发的有关要求和通知、规定等 (二)对桩基进行声测后,按要求进行钻芯取样检测,检测频率为5%,且保证每座大、中桥至少1棵。 三、检测程序 桩基检测必须在成桩不少于7天后进行,施工单位必须根据7天混凝土抗压强度作为依据,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桩基检测申请书(附表1),由驻地办通知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同时监理工程师全程参与,必要时通知总监办派人参加。桩基检测单位必须在施工单位报检的2天内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24小时内向指挥部提交检测报告,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全权负责。 (一)准备阶段

检测单位进场后应立即与相对应合同段的监理单位联系,掌握工程概况及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工程数量、工程进度等内容。 (二)检测阶段 由指挥部统一安排实施,由驻地办监督,施工单位紧密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三)结果处理 1.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负责,检测中间成果提交的报告份数为四份(报告必须直接提交至指挥部,指挥部审查无误后分发,指挥部、驻地办、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各一份),同时,指挥部将根据报告结果下发准许下道工序施工的通知,否则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和计量。检测单位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报告,每次给予2000元违约处罚。 2.检测单位检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擅改数据,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对检测单位给予每次5000元的违约处罚。 3.对于判定为Ⅰ、Ⅱ类别的桩基,指挥部下发准许下道工序施工许可;对于判定为Ⅲ、Ⅳ类的桩基,将作为不合格处理,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返工,返工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判定为不合格的桩基,如施工单位存在异议,可建议采取钻芯取样法进行验证,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若取芯情况与检测结果不符,则该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检测单位承担。 四、检测单位职责 (一)检测单位进场后,应及时与指挥部、驻地办和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联系,同时必须常驻工地现场,做到及时检测,随叫随到,检测单位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检测时间,必要时须派出多个检测小组分组进行,各检测单位的负责人应随时保持电话通畅。 (二)检测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被检方接待、提供食宿、车辆接送、收受礼金赠券等,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扣减相应检测费用。 (三)检测时驻地办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现场旁站,必要时总监办派人参加。 (四)检测单位应妥善保管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检测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图纸,检测报告、数据、成果属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有,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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