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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思考

我国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思考
我国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思考

【摘要】:进入新世纪纪经济全球化进程放慢化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则呈现出迅速发展的态势。本文对我国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问题的成因及对策进行了探讨,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改革对策。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思考一、我国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水平较低的原因我国参与了各种不同性质的区域和次区域合作组织,这是中国发展经济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必然战略选择。但从总体来看,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参与的程度还较低,主要表现:我国参与的区域组织都是松散的,国际化程度比较低。例如,《曼谷协定》尽管是中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安排的区域贸易组织,但由于成员国经济实力和政治方面影响有限,以及各国协调不够,《曼谷协定》的发展较慢,没有建立定期审议机制,缺乏向纵深发展的动力。“10+3”上海合作组织是中国参与的具有一定机制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中最重要的两个。就目前而言,“10+3”还仅仅是一个区域经济论坛,还算不上真正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目前还主要在战略层次展开,还没有建立实质性的区域联盟。我国目前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水平较低,其原因分析如下:1.东亚地区很多国家都曾是殖民地独立后与原来的宗主国联系密切,与本地区的其他国家联系较少。另外,东亚许多国家之间大多存在历史积怨,至今仍然缺乏真正的信任。特别是东亚国家历史上深受日本侵略之害,但日本至今仍然不真正反省和道歉,并有意修改战后的“和平宪法”,在军事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这种情况下,东亚建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难度可想而知,这同时加大了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难度。东亚国家的国内市场大多比较封闭,特别是区内最大的经济体――日本的国内市场远没有美国和欧盟开放。东亚地区经济实力有限,经济发展不均衡。近十年,虽然东亚地区以经济的持续调整增长成为世界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但东亚地区整体实力与欧美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东亚地区除作为唯一发达国家的日本及少数新兴工业外,大多数国家还处在发展中国家的行列。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东亚发展中国家成为东亚经济合作的主力军,但在未来的合作中,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将日趋激烈。我国与东盟等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趋同,互补性差,都需要大量的外资,还将导致我国与东亚发展中国家在对外贸易和引进外资方面竞争将日趋激烈,阻碍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实质性进展,加大我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难度。2.东亚地区还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比较世界其他地区,东亚地区虽相对和平、稳定,但仍存在一些潜在热点问题。这些热点问题的爆发将严重影响东亚合作的连续性。南北双方达成和解还面临重重困难;台湾当局对东南亚国家增大务实外交力度也将直接影响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友好关系,东南亚各国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更是因面临权力过渡,政局变化莫测。这一切均不利于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导致区域合作难度增大。日本和中国是东亚两个最大的经济实体,东亚合作的关键是中日合作,但中日之间真正的信任关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难以接受对方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两国发展仍需克服重重困难:日美军事联盟的加强;日本通过《周边事态法案》还决定与美国合作开发战区导弹防御体系;对中国和平统一台湾构成威胁;另外在历史问题,日本右翼势力一直试图篡改历史,美化侵略战争,使两国关系一度陷入紧张状态,难以带动整个东亚的经济合作。3.东亚经济还受到许多外来阻力,还最主要的是美国阴影存在的阻碍作用。美国不是亚洲国家,但美国为建立在其领导下的单极世界,为维护和扩大其在东亚地区的利益,一直不断地通过政治、军事、经济等各种手段对这一地区施加影响。美国为维护其在东亚的影响,一向阻挠东亚地区建立自己的经济合作组织。日本作为东亚的第一经济强国,本应在东亚经济合作中发挥关键性作用,但迫于美国的压力,日本在东亚合作上的态度一直消极、暧昧。另外日本有些人仍然坚持“雁行模式”的固有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日本为保持与东亚其他各国的技术差距,保持其出口优势和经济效益,在向东亚其他各国技术转让方面远远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日本这些自保及消极的做法削弱

了东亚地区贸易、投资的国际竞争力,影响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机制化进程。4.中国奉行的外交路线和不够强大的经济实力是我国参与区域合作程度较低的主观原因。(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从总体来说,国民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大。区域经济合作是自身实力的反映,只有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才能加深区域经济合作。(2)中国实施有限的对外开放政策与体制,一定程度制约了参与区域合作组织程度。(3)中国一直强调奉行不结盟的独立自主的外交路线,对参加国际多边组织,尤其是机制性较强的地区组织,持十分谨慎的态度,这也导致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程度较低。总之,以上分析原因比较复杂,包括政治、经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地区是亚洲,而最主要的地区是东亚,此地区地域广阔,国家众多,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协调难度非常大,而且各国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矛盾,严重影响到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 答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仲裁协议的形式仅表现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这样一种形式。() 2.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唯一方法是冲突规范调整。() 3.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无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 4.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反致。()5.法院依公共秩序保留排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一般不以法院地法取而代之。() 6.涉外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管辖权问题,一是法律适用问题。() 7.《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是一个非开放性的国际条约,只有参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国家才可以加入。() 8.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

9.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10.诉讼中的国民待遇是指一国境内的外国人在民事诉讼方面不享有与本国公民同等的权利。()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 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B.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适用国际惯例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C.驳回起诉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3.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国际金融习题(附答案)

练习一 1、伦敦报价商报出了四种GBP/USD的价格,我国外汇银行希望卖出英镑,最好的价格是多少?(C) A、1.6865 B、1.6868 C、1.6874 D、1.6866 2、一位客户希望买入日元,要求外汇银行报出即期USD/JPY的价格,外汇银行报出如下价格,哪一组使外汇银行获利最多?( A ) A、102.25/35 B、102.40/50 C、102.45/55 D、102.60/70 3、如果你想出售美元,买进港元,你应该选择那一家银行的价格( A ) A银行:7.8030/40 B银行:7.8010/20 C银行:7.7980/90 D银行:7.7990/98 4、一位客户希望买入日元,要求外汇银行报出即期USD/JPY的价格,外汇银行报出如下价格,哪一组使外汇银行获利最多( B ) A、88.55/88.65 B、88.25/88.40 C、88.35/88.50 D、88.60/88.70 5、某日本进口商为支付三个月后价值为2000万美元的货款,支付2000万日元的期权费买进汇价为$1=JPY200的美元期权,到期日汇价有三种可能,哪种汇价时进口商肯定会行使权利?( A ) A、$1=JPY205 B、$1=JPY200 C、$1=JPY195 6、若伦敦外汇市场即期汇率为GBP1=USD1.4608,3个月美元远期外汇升水0.51美分,则3个月美元远期外汇汇率为( D ) A.GBP1=USD1.4659 B.GBP1=USD1.8708 C.GBP1=USD0.9509 D.GBP1=USD1.4557 7、下列银行报出USD/CHF、USD/JPY的汇率,你想卖出瑞士法郎,买进日元,问: 银行USD/CHF USD/JPY A 1.4247/57 123.74/98 B 1.4246/58 123.74/95 C 1.4245/56 123.70/90 D 1.4248/59 123.73/95 E 1.4249/60 123.75/85 (1)你向哪家银行卖出瑞士法郎,买进美元?C (2)你向哪家银行卖出美元,买进日元?E (3)用对你最有利的汇率计算的CHF/JPY的交叉汇率是多少? 交叉相除计算CHF/JPY,卖出瑞士法郎,买进日元,为银行瑞士法郎的买入价,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价格是最高的那个买入价,此时得到的日元最多。 8、某日国际外汇市场上汇率报价如下: LONDON GBP1=JPY158.10/20 NY GBP1=USD1.5230/40 TOKYO USD1=JPY104.20/30 如用1亿日元套汇,可得多少利润? 求出LONDON和NY的套汇价为:1USD=JPY103.7402/103.8739,可以看出这两个市场的日元比TOKYO要贵,所以在这两个市场卖出日元,到TOKYO把日元换回来,可以得到利润.具体步骤是:在LODON

国际私法案例答案

第一套 七、案例分析题 1、1999年7月8日,委内瑞拉烽火航运公司所属巴拿马籍"烽火轮"自中国天津新港驶往目的港香港。7月10日,该轮与巴拿马金光海外私人经营有限公司所属的"长江轮"相撞。碰撞结果是:"烽火轮"机舱和住舱进水,船尾下沉。长江轮右舷船尾以及左舷中部船体受伤。此后,长江轮恢复航线开往新加坡港。同年12月,烽火轮获悉长江轮抵达中国秦皇岛港,遂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天津海事法院受理了该案件,但未能查明巴拿马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适用了《民法通则》并参照国际惯例处理了此案。 请问:1)天津海事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2)天津海事法院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应适用巴拿马法律。因为本案中的"烽火"轮和"长江"轮都在巴拿马共和国登记注册,都悬挂巴拿马国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国际惯例,应该适用船旗国法,即巴拿马共和国法律。2)两个船东的经营地分别在委内瑞拉共和国和新加坡,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供出有关巴拿马的民事、海事、商事方面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我国法院也未能查明该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遗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而应适用了《民法通则》及国际惯例处理此案。 第二套 七、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1935年3月,李明与谭蓉翁媳二人在广州买了一栋4层楼房,谭蓉之夫李汉为李明的独生子。李信又是李汉的独生子。李明、谭蓉和李汉三人先后于1970年前去世。李信于1938年与范素珍结婚,婚后无子女。1943年李信离开广州去美国加州定居,于1967年与周蒂在美国加州结婚。1981年李信死于加州。范素珍自李信离家后不久也去香港定居。1986年5月当范素珍得知李信在美国去世后,曾到广州越秀区公证处办理了继承上述房产权的证明书,同年7月11日又领取了广州市房产局发的房屋产权证。此后周在美国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委托代理人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其亡夫李信的上述房产。 请问:(1)本案是一起涉及什么实体权利的纠纷案? (2)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先决问题是什么?在有先决问题时,怎样确定本案的准据法? (3)荔湾区法院对本案作出如下判决:“李信的发妻为被告范素珍,李信未与范素珍解除婚姻关系,其在美国的结婚为重婚,没有继承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驳回原告周蒂请求继承上述房产之诉。”你认为法院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1)本案是一起涉外婚姻和涉外遗产继承案。 (2)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两个先决问题:一是李信在美国与原告周蒂的结婚是否有效问题;二是李信在广州于1938年与被告范素珍所缔结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他们二人分居38年之久的婚姻关系是否仍然存在问题。对前一个先决问题所确定的准据法是美国加州的法律;对后一个先决问题所确定的准据法是1938年的广州法律和分居后的香港法律。 (3)广州市荔湾区法院的判决是片面的和错误的,因为它在忽视“先决问题”的情况下,没有依据国际私法的规定适用有关准据法来解决这些先决问题,就武断地适用中国现行法律作出李信在美国缔结婚姻为重婚,确认其无效,原告无继承权,这显然是片面的、错误的。 第三套 七、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中国籍男子甲与A国籍女子乙在北京结婚,婚后生下一子丙,丙具有中国国籍。后乙独自回国从此未归。甲以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为由,向住所地北京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甲要求抚养丙而乙要求丙由她带去A国抚养。 (1)本案应适用哪国法律?为什么? (2)对于本案涉及的涉外婚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纠纷,我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3)丙的抚养权应判给谁?为什么? 答:(1)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本案属于离婚案件,依据《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及有关《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188条:“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本案应适用中国法。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计划

199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亚行)的支持下,大湄公河次区域(GMS )内的六个国家基于共同的历史文化,建立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计划,以加强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 大湄公河次区域包括柬埔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具体是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老挝民主共和国(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该次区域是以湄公河为纽带形成的自然经济区,面积26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338亿。 在亚行及其他发展伙伴的支持和推动下,GMS 经济合作计划帮助次区域确立和实施了许多行业的优先发展项目。 为了实现繁荣、一体化、和谐的次区域发展愿景,GMS 经济合作计划采取了三管齐下的发展战略(“3C 战略”):? 通过实现可持续的实体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将交通走廊转变为跨国经济走廊,加强区域连通性(Connectivity ); ? 通过有效促进人员和货物的跨境流通,以及实现市场、生产流程和价值链的一体化,提高区域竞争力(Competitiveness );以及? 通过开展项目解决共同面临的社会和环境问题,建立更广泛的共同体意识(Community ) 。

GMS战略框架(2012—2022) 2011年,在GMS经济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上,各参加国领导人通过了2012—2022年指导次区域发展的十年《战略框架》。该《战略框架》以参加国的承诺和国家发展计划为基础,旨在促进GMS内外的区域合作与一体化。 GMS国家重申了该计划目前的愿景和目标: ? 建立更加繁荣、一体化、和谐的大湄公河次区域。 ? 该计划将通过(1)创建有利的政策环境和有效的基础设施纽带,促进跨境贸易、投资、旅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合作;以及(2)开发人力资源和技能,释放次区域的发展潜力。 ? 为确保发展过程的公平及可持续,GMS计划在规划和实施项目过程中充分尊重环境和社会利益。 区域投资框架 2013年12月,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第19次部长级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会议通过了“区域投资框架(RIF)”,并通过确立2013—2022年的优先投资和技术援助项目规划,落实了《战略框架》。RIF包括200多个项目,涉及10个行业,总投资额超过500亿美元。“RIF实施计划”明确了2014—2018年的92个高度优先发展项目,此外还建立了一套切实可行的中期实施计划和监测体系。

2016年4月国际私法真题答案

2016年4月国际私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下列不属于中国国际私法渊源的是()。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答案】B 【解析】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式:(1)国内立法,(2)国内判例,(3)国际条约,(4)国际惯例,(5)国际私法制原则和一般法理及学说 【考点】绪论——国际私法的渊源 2.萨维尼在他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的理论是()。 A.法则区别说 B.既得权说 C.法律关系本座说 D.本地法说 【答案】C 【解析】萨维尼在他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一书中,强调指出,为了便于国际交往和减少其法律上的障碍,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国法律的平等。他还极力反对从自然法的观点出发,以法律规则自身的性质来决定其是否可适用于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而主张从法律关系本身的性质来探讨其“本座”所在地,并且适用该“本座”地法,而不应拘泥于其是否为外国的法律。 【考点】国际私法的历史——国际私法的学说史 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际私法立法是()。 A.《法律适用条例》 B.《法例》 C.《永徽律》 D.《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答案】A 【解析】北洋军阀政府于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际私法立法一一《法律适用条例》。 【考点】国际私法的历史——中国国际私法的历史 4.“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答案】B

《国际金融》试题及答案06

《国际金融》试题及答案 一、概念比较题 1、狭义国际收支与广义国际收支: 2、直接标价法与间接标价法: 3、多头和空头: 4、直接管制和间接管制: 二、判断题 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国国际收支顺差会增大国内通货膨胀和本币升值的压力。() 2、一种货币的升值意味着另一种货币的贬值,且两种货币的升贬值幅度是相同的。() 3、为防止外汇风险,进口商应尽量使用软币进行计价结算。() 4、一般来说,一国对非居民的外汇管制要比居民严格。() 5、票据发行便利的优越性在于它可以分散由银行承担的信贷风险。() 6、“特里芬两难”是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的根本原因。() 7、国际清算银行是最早建立的国际金融机构。() 8、在国际债务的结构管理上,应尽量使债权国分散。() 9、特别提款权又称为“纸黄金”。() 10、外汇储备是一国最重要和流动性最强的储备资产,是当今国际储备的主体。() 三、单选题 1、以下哪项经济交易不属于国际收支的范畴?( ) A.世界银行向我国提供贷款 B.我国居民到国外进行3个月旅游的花费 C.我国政府向其驻外大使馆汇款 D.我国驻外大使馆人员在当地的花费 2、在国际收支调节中,应付货币性失衡一般使用( )。 A.直接管制B.汇率政策 C.货币政策D.外汇缓冲政策 3、外汇银行同业之间的交易形成的外汇市场也称为( )。 A.批发市场B.零售市场 C.直接市场D.间接市场 4、银行在外汇买卖中存在的外汇风险属于( )。 A.交易风险B.折算风险 C.经济风险D.信用风险 5、一战以前,各国最重要的储备资产是()。 A.黄金储备B.外汇储备 C.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D.和特别提款权

新柔廖成长三角区—东盟次区域经济合作典范

新柔廖成长三角 一、新柔廖成长三角基本情况 东盟南成长三角发起之始,其合作主要集中于新加坡和印尼廖内群岛中的巴淡岛以及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因而曾被称为“新加坡柔佛巴淡成长三角”,或是“新柔廖成长三角”(Sijori,Singapore的Si,Johor的jo和Riau的ri)。随着合作的不断推进,1996年扩大到包括马来西亚南部4个州和和1997年印尼的6个省,故后来又称为“新马印尼成长三角”,有时也称为“东盟南部成长三角”。新柔廖成长三角作为东盟区域内进行经济合作的重要试验地,已经成为东盟次区域经济合作最成功的典范。 二、新柔廖成长三角成立情况和次区域合作的进展 南成长三角是东盟最早出现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形式,它是新加坡总理吴作栋于1989年12月首先提出的,当时仅仅是发展“新加坡-柔佛(马来西亚)-巴淡岛(印尼廖内群岛的一个岛屿)成长三角”的构想。1990年,这一构想得到印尼总统苏哈托和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的积极响应,印尼将合作范围扩展到廖内群岛的其他岛屿,故被称作是“新柔廖成长三角”。1996年和1997年,该成长三角又被扩大到马来西亚南部的马六甲、森美兰、彭亨州和印尼的西苏门答腊、南苏门答腊、占碑、明古鲁、西加里曼丹等省。

(一)新加坡—柔佛州之间的双边合作 新加坡与柔佛州的关系历来很密切。自70年代末,新加坡面临着产业结构升级的压力,它把相当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产工序转移到柔佛州,从而促进了柔佛州的经济快速发展。成长三角计划实施前,新在柔总投资额为7.94亿马元(1981—1990年),约占柔外资的20%,位居第二;到1991年则上升为14.3亿马元(约合5.8亿美元),占23%,上升到第一位;1993年第一季度批准外来投资额1.19亿马元,其中新加坡为0.476亿马元,占40%,比重继续增大。” (二)新加坡—廖内群岛之间的合作 印度尼西亚政府为吸引外资流入,采取工业园和工业区的形式进行成片开发,外资可在岛上的投资项目持有100%股权。自1978年以来的20多年来,巴淡岛一直是免税的保税区,这是巴淡岛招商引资最大的优势。截至2004年9月,巴淡岛上共有17个园区,在巴淡岛投资的外商企业共有735家,分别来自34个国家,实际利用外资总额34亿美元。目前,新加坡工业园是巴淡岛最大的工业园,另外还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园和工业区,包括:台湾在巴淡岛设有“光华工业区”,占地340公顷;巴淡岛东岸的卡比(Kabil Industrial Estate)工业区,占地180公顷。民丹岛的开发形式也是发展工业园。民丹工业园,占地4000公顷,至1998年初期,已有29家公司安家落户,已投入生产的17家公司租户在1997

国际私法案例题集及答案

国际私法案例题集 国家的豁免权 案例1:1977年7月2日,美国人马·司考特和他的朋友斯皮门在其住地燃放烟火,烟火本来指向空旷地方,但点燃后突然改变方向,击伤司考特的弟弟的右眼,所燃放的烟花是由中国进口的“空中旅行”。于是狄恩·司考特的父母即委托律师,于1979年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当作生产烟火的制造厂商作为第一被告,以中国外交部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理人,并以进口烟火的美国远东进口公司和烟火经销商作为第二、三被告,要求赔偿100万美元。 问题:1.本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被告是否合法?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 识别 案例2:一对夫妇,夫为加拿大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问题:中国法院在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作什么?并说明其含义。 先决问题 案例3:施韦伯尔和安加是一对犹太人夫妻,他们在匈牙利设有住所。后来他们决定移居以色列。在去以色列途中,他们俩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人居住区离婚。对他们的离婚,匈牙利法是不承认的(当时匈牙利仍是他们的住所地),但依以色列法则可以承认。随后,他们俩又均在以色列获得选择住所。取得这种住所的女方后来来到加拿大多伦多与第二个丈夫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她接着以第二次婚姻是重婚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 本案涉及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该女子的再婚能力,根据安大略的冲突规范,这个问题依以色列法解决。另一个是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离婚的有效性问题。依据安大略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无效;但依照以色列的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则是有效的。 问题:1.什么叫先决问题?本案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中,哪一个是先决问题?2.对于先决问题是准据法的确定,有哪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决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该案将如何判决。 反致 案例4:查理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95年死亡。查理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查理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查理的住所地即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 问题: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反致制度中的哪一种?并谈谈我国立法对反致制度的态度。 案例5: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问题: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案例6: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问题: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案例7:某英国公民甲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

国际金融计算题精选含答案解析

7、下列银行报出USD/CH、F USD/JPY的汇率,你想卖出瑞士法郎,买进日元,问: (1)你向哪家银行卖出瑞士法郎,买进美元? (2)你向哪家银行卖出美元,买进日元? (3)用对你最有利的汇率计算的CHF/JPY的交叉汇率是多少? 8、某日国际外汇市场上汇率报价如下: LONDON 1GBP=JPY158.10/20 NY 1GBP=USD1.5230/40 TOKYO 1USD=JPY104.20/30 如用 1 亿日元套汇,可得多少利润? 9、某日英国伦敦的年利息率是9.5%,美国纽约的年利息率是7%,当时1GBP=USD1.960美0 元,那么伦敦市场 3 个月美元远期汇率是多少? 10、下面例举的是银行报出的GBP/USD的即期与远期汇率:

你将从哪家银行按最佳汇率买进远期英镑?远期汇率是多少? 3 个月远期汇率: 11、美国某公司从日本进口了一批货物,价值1,136,000,000 日元。根据合同规定,进口商 在 3 个月后支付货款。由于当时日元对美元的汇率呈上升的趋势,为避免进口付汇的损失, 美国进口商决定采用远期合同来防范汇率风险。纽约外汇市场的行情如下: 即期汇率USD1=JPY141.00/142.00 三个月的远期日元的升水JPY0.5-0.4 请问: (1)通过远期外汇合同进行套期保值,这批进口货物的美元成本是多少? (2)如果该美国进口商未进行套期保值, 3 个月后,由于日元相对于美元的即期汇率为USD1=JPY139.00/141.00,该进口商的美元支出将增加多少? 12、假定在某个交易日,纽约外汇市场上美元对德国马克的汇率为: 即期汇率为USD1.00=DEM1.6780/90 三个月的远期汇率为USD1.00=DEM1.6710/30 试计算:(1)三个月的远期汇率的升贴水(用点数表示); (2)将远期汇率的汇差折算成年率。 13、新加坡进口商根据合同进口一批货物,一个月后须支付货款10 万美元;他将这批货物转 口外销,预计 3 个月后收回以美元计价的货款。为避免风险,如何进行操作?新加坡外汇市场汇率如下: 1 个月期美元汇率:USD1=SGD(1.8213-1.8243 ) 3 个月期美元汇率:USD1=SGD(1.8218-1.8248 ) 14、如果你是银行,你向客户报出美元/港元汇率7.8000/10 ,客户要以港元向你买进100 万

国际私法综合测试题答案

国际私法综合测试题答案 一. 填空. (共70 小题,70.0 分) 1.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冲突法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 1.0 2. 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范围和系属组成。( 1.0 分) 3. 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1.0 4. 最密切联系学说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1.0 分) 5. 最早提出公共秩序这一概念的是意大利法学家巴托鲁斯。( 1.0 分) 6. 英美法系国家把外国法律看作事实,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举证。( 1.0 分) 7.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属人法解决。( 1.0 分) 8.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属人法解决( 1.0 分) 9. 新颖性是一项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之一。对新颖性,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我国采用的是有限世界新颖性标准。( 1.0 分) 10.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工业产权保护优先权原则,《公约》规定对发明专利给予12个月的优先权保护。( 1.0 分)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1.0 分)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律。( 1.0 分) 13.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一界会议是1893年在荷兰法学家阿塞尔提议下由荷兰政府组织召开的。( 1.0 分) 14. 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与某国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连接点或连接因素。( 1.0 分) 15.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条冲突规范出自《永徽律》。( 1.0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 分) 17. 法人对一个特定国家的属性就是法人的国籍。( 1.0 分) 18. 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用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1.0 分) 19. 《专利合作条约》了一项发明一次申请制度。( 1.0 分) 20. 我国于1980年3月3日递交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入书,1980年6月3日我国成为该组织的第90 个成员国。( 1.0 分) 21.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包括冲突法调整和实体法调整。( 1.0 分) 22. 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1.0 分) 23. 最早提出国际私法这一名称的是美国法学家斯托雷。( 1.0 分) 24. 意大利著名法律注释学家巴托鲁斯于14世纪提出法则区别说,开创国际私法之先河。( 1.0 分) 25. 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发生变更或准据法发生变更,各国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准据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有溯及力,则适用新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没有溯及力,则适用旧法。如果新法对其是否有溯及力未作规定,则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对新法颁布前产生的民事关系,仍适用旧法。( 1.0 分) 26. 德国法学家康恩最先提出国际私法中的识别问题。( 1.0 分) 27. 广义的反致除指反致本身外,还包括转致和间接反致。( 1.0 分) 28. 《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五条规定:“对外国法的指定,也包括它的冲突法在内”。这条规定表明奥地利接受反致。( 1.0 分)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该《意见》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1.0 分) 30. 一个人在内国有住所,在外国也有住所,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以内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1.0 分) 31. 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住所,各国一般视其居所地为其住所。( 1.0 分) 32. 我国对住所的确定采取以下原则: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1.0 分) 33. 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是一个古老的原则,其产生可以追溯到13世纪的意大利。巴托鲁斯创立法则区别说时就主张把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对物权法律关系,主张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对动产物权,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 1.0 分) 34.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交往增加,使动产的法律适用发生了变化,动产物权不再适用所有人住所地法,转而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1.0 分) 35. 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亦有例外。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时,如果外国法人自行终止,其清算适用外国法人国籍所属国法律处理。如果外国法人因某种原因被取缔时,其清算适用法人章程批准地或法人董事会所在地法律。( 1.0 分) 36.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张一国对外国人在本国的财产实行国有化时,采用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原

浅析区域经济合作

亚洲区域经济合作与中国的发展策略 2010级地理科学 1.区域经济合作: 1.1理解:区域性经济合作是指某一个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实现专业化分工和进行产品交换而采取共同的经济政策,实行某种形式的经济联合或组成区域性经济团体。区域性经济合作是世界经济生活越来越国际化的产物和表现。它是生产社会化和经济生活国际化发展的历史趋势,有其深刻的现实基础和客观必然性。 1.2分析:当前国际大势正在发生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总体来看,三大特征或三种发展的大趋向脉络日益显现。一是经济的全球化有向区域化深入的趋势;二是在国际政治格局中,单极化与多极化的斗争日趋激烈,多极世界的到来已现端倪;三是国际关系的中心舞台加速转向亚洲。亚洲尤其是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一只重要力量,但是相对于欧洲和北美,亚洲的区域经济合作水平无论是广度和深度,都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在参与全球竞争和防范全球性危机方面,整体上还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加快亚洲经济整合,提高区域化合作水平,走向亚洲经济一体化,是亚洲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利用机遇,化解挑战的必由之路。中国是亚洲大国,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之一,中国有条件也有必要在推动亚洲经济一体化中扮演关键性角色,这不仅有利于中国经济自身的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对于增进亚洲其他经济体的整体利益也是大有裨益的。 2.蓬勃发展的亚太区域经济合作 2.1亚洲在国际政治经济中的地位 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市从60年代就开始酝酿,80年代取得一定进展,到了90年代,面对西欧、北美区域集团化趋势的挑战,为适应区域经济活力增长的需要,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比以往更加迅速。 亚洲已经成为国际政治经济的中心舞台。政治是经济的集中反映,亚洲经济的持续较快增长和丰富的经济资源禀赋,既是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必然使亚洲成为世界各种势力角逐的舞台,从而也必然对亚洲经济安全造成深刻影响和威胁。 不可否认,包括中国在内的充满着生机的亚洲经济确实分享了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显示出日益强大的国际竞争力。然而,当这种竞争力触动和有可能挑战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时,不可避免地会引起西方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抬头,因为他们不愿与发展中国家公平

经典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私法》(30302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考试对象:法学专业2005级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面哪一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诞生。( B) A.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B.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C.荷兰的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2、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惯例 C. 国际公约 D. 国内判例 3、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4、(A)是《第二次美国冲突法重述》的指导原则。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C. 自体法原则 D. 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5、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6、在中国古代的(C)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大明律 7、“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亦属有效”是一条(D)。 A.有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无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8、下面有关冲突规范说法正确的是:(D) A.冲突规范是一种直接规范 B.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性的法律规范 C.冲突规范由假定、指引(或命令)和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D.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 9、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10、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反致适用于(C) 。 A. 合同领域 B. 物权领域 C. 继承关系 D. 侵权行为 11、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A) A.美国法 B.俄罗斯国法

国际金融计算题及答案

国际金融计算题及答案 1.如果你向中国银行询问英镑兑美元的汇价,银行告知你为: £1=US$1.9682/87。问: (1)如果你要卖给银行美元,应该使用哪个价格? (2)如果你要卖出英镑,又应该使用哪个价格? (3)如果你要从银行买进5000英镑,你应该准备多少美元? 2.假设汇率:£1=US$1.9680/90,US$1=SKr1.5540/60,试计算英镑兑瑞典克朗的汇率。 3.假设汇率:US$1=¥JP125.50/70,US$1=HK$7.8090/00,试计算日元兑港币的汇率。 4.已知去年同一时期美元兑日元的中间汇率为US$1=JP¥133.85,而今年的汇率则为US$1=JP¥121.90,求这一期间美元对日元的变化率和日元对美元的变化率。 5.如果你是银行的报价员,你向另一家银行报出美元兑加元的汇率为 1.5025/35,客户想要从你这里买300万美元。问: (1)你应该给客户什么价格? (2)你相对卖出去的300万美元进行平仓,先后询问了4家银行,他们的报价分别为: ①A银行 1.5028/40 ②B银行 1.5026/37 ③C银行 1.5020/30 ④D银行 1.5022/33,问:这4家银行的报价哪一个对你最合适?具体的汇价是多少?

6.假设汇率如下:纽约£1=US$1.9650伦敦£1=JP¥240东京 US$1= JP¥120请进行三角套汇。 7.某日伦敦外汇市场的汇率为£1=US$1.9650/70,US$1=HK$7.8020/40。请套算出英镑兑港元的汇率。如果某一个出口商手中持有100万英镑,可以兑换多少港元? 8.已知东京外汇市场上的汇率如下:£1=US$1.9450/80,US$1=JP¥133.70/90。请问某公司以英镑买进日元的汇率应该是多少?如果公司需要对外支付100 万英镑,又需要支付多少日元呢? 9.已知美元/加元1.2350/70,美元/挪威克朗5.7635/55。某公司要以加元买进挪威克朗,汇率是多少?如果持有500万加元,可以兑换多少挪威克朗?如果持有1000万挪威克朗,又可以兑换多少加元呢? 参考答案 1.(1) 1.9687 (2) 1.9682 (3) 1.9687 × 5000=9843.5($) 2.£1=SKr(1.9680 ×1.5540)/(1.9690 ×1.5560)=SKr 3.0583/3.0949 3.¥JP1=HK$(7.8090/125.70) ~(7.8100/125.50)= HK$0.0621 ~0.0622 4.美元对日元的变化率= (121.90 / 133.85-1) ×100% = -8.93% 日元对美元的变化率= (133.85 / 121.90 -1)×100% = 9.80%

国际私法答案上课讲义

国际私法答案

国际私法学 交卷时间:2016-09-01 13:31:39 一、单选题 1. (3分)对于不动产的法定继承,甲国规定应依死者本国法,乙国规定应依死者最后住所地法,丙国规定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且甲乙两国均认为自己的冲突法指引的外国法包括外国冲突法。设乙国公民死于丙国的最后住所,在甲国留下一笔不动产,为继承此不动产,乙国公民的妻子在甲国提出继承不动产请求,甲国法院最后决定依丙国冲突法指定作为不动产所在地法的甲国继承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叫 ? A. 反致 ? B. 转致 ? C. 间接反致 ? D. 双重反致 得分: 3 知识点:国际私法学作业题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2. (3分)在原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 A. 单边冲突规范 ? B. 双边冲突规范 ? C. 选择冲突规范

? D. 重叠冲突规范 得分: 3 知识点:国际私法学作业题展开解析 答案A 解析3. (3分)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 ? A. 12个月 ? B. 6个月 ? C. 3个月 ? D. 2年 得分: 3 知识点:国际私法学作业题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4. (3分)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 A. 意思自治说 ? B. 最密切联系说 ? C. 自体法说 ? D. 合同履行地说 得分: 3 知识点:国际私法学作业题展开解析 答案A 解析5. (3分)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_______法律。 ? A. 德国

次区域合作发展思路

次区域合作发展思路 一、合作发展宗旨 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契机,以澜沧江—湄公河为纽带,以“同饮一江水、共建幸福家园”为理念,以推进次区域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开发和开放为动力,以项目合作为突破口,坚持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合作机制,按照WTO和次区域合作总体框架及各项协议的要求,发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的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发展合作伙伴关系;沟通次区域陆上大通道,实现次区域与中国、东南亚和南亚市场的对接;营造一个适合国际贸易与投资发展的环境;通过对话确定共同实施的项目,建设经济走廊、产业带,使次区域合作得到扩大和发展,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尽快形成;把次区域建设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先行试验示范区和陆域经贸区;创造条件增加就业,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努力改善次区域生态环境,实现次区域的可持续发展。顺应世界经济大潮,增强次区域国际地位和市场竞争力,共建次区域一体化经济,建立稳定而长久的友好合作关系。 二、计划时间和年限 计划编制基准年为2002年,计划年限为2004—2008年,2008年后作远期展望。 三、次区域预期发展目标 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阶段目标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 近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东南亚国家走出“亚洲金融危机”的阴影和中国经济的强劲增长,预计2004年—2005年,次区域国家GDP和对外贸易额将会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相互投资稳步增加,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基本实现已有或新建公路、铁路、水运、航空、信息通讯的畅通,为货物进出口和人员往来提供快速、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较好地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与自由贸易区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争取“泛亚铁路”东线尽快开工建设,力争将大通道建设上升为联合国促进次区域发展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战略目标,加大投入,促进大通道建设目标早日实现。 中期:次区域国家的GDP、外贸进出口额和外资利用率继续稳定增长,境外投资力度明显加大,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三产业的比重有较大增长,各国产业结构趋向合理;非公有制经济有较大提高;在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重要口岸和城镇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城市,提高城镇化水平,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在次区域各国一些重要沿边结合部,即泰国北部清莱府与缅甸交界地区、中国西双版纳磨憨与老挝么丁交界地区、中国河口与越南老街交界地区、中国德宏瑞丽与缅甸木姐交界地区等,建成重要的经济园区和生产基地;争取泛亚铁路中、西线开工建设。 远期:次区域国家的GDP增长率应不低于前期水平,外贸进出口额和外资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有较大提升;次区域国际大通道建设顺利完成;次区域合作机制业已完善,区域大市场业已形成,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特别是通过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域的合作及开发,全面推进次区域各国经济的发展。

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

(0325)《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 一简述题 1、国际私法的概念和调整方法 2、国际私法的渊源 3、冲突规范的主要内容。 4、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和内容。 5、我国对外国法人认许的有关规定。 6、国家豁免的内容 7、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和特点。 8 怎样理解冲突规范连结点的发展趋势是由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 9反致制度形成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10 我国社会公共秩序制度的主要立法体现是什么? 11 法院地法的适用范围 12国际社会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发展的新特点。 二论述题 1 冲突规范的主要内容。 2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3 国际私法的渊源。 三案例分析 案例1:申请执行人是一个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的美国公民,他曾在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对一个住在美国的德国人提起诉讼,因为当他未成年时,被告人曾同他发生性关系,致使他遭受伤害。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判决被告人向原告人赔偿 750260美元(其中医药费260 元,精神治疗费150000美元,痛苦费200000美元,惩罚性赔偿费400000美元)。后来被告人移居德国,于是原告人向德国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1992年6月4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决定,只承认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判决中的350260美元的赔偿费,而不承认惩罚性的赔偿费400OO0美元。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执行判决中的惩罚性赔偿费不符合德国的社会公共秩序。请问: 1)社会公共秩序保留的内容是什么? 2)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保留内容是什么? 3)我国社会公共秩序制度的立法如何?

案例2:巴布科克与杰克逊夫妇是好朋友。巴布科克乘他们的车一起去加拿大作周末旅行。该车是在纽约州登记和保险的。由于杰克逊的疏忽,车行至安大略省奥达内河时出事,巴布科克受重伤。 巴布科克回到纽约后,便对杰克逊在纽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根据此案,按照美国的法律是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案件,而侵权行为案应适用侵权行为地即安大略省的法律。根据安大略省公路交通法令第105条“免费的汽车乘客不得向车主求偿”的规定,杰克逊不负赔偿之责。因此,纽约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原告不服,上诉到上诉法院。 上诉法院审案过程中,法官认为,此案提出的问题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对侵权行为的索赔是否永远只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是不是在选择适用法律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与这种赔偿目的有关的一些其他因素,而这些因素又至关重要。 最后,上诉法院于1963年判定不能适用安大略省法律,而适用了纽约州的法律。按照纽约州的法律,杰克逊对巴布科克负有赔偿之责。 请问: 1)有关涉外侵权的损害赔偿,国际社会主要适用什么原则? 2)本案适用的是什么原则? 3)有关涉外侵权的损害赔偿,我国的法律适用原则有哪些? 案例3: 2003年8月7日,原中国“第三富豪”仰融,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前董事长,为了取回据称是他所拥有的6亿多美元资产。仰融以个人名义选择在华盛顿联邦法院起诉的理由是:仰融的夫人是美国公民,美国加州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权;华晨中国在美国上市,美国法认为此行为是商业行为,且在美国有直接影响,依据国际法,国家对跨国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国家之间的商业行为享有管辖权。但美国法律规定,以美国境外行为为依据的案件,此行为在美国境内造成直接影响时,外国政府不享有法院管辖的豁免权。虽然美国法院至今尚无因商业理由状告中国地方政府的先例,但1992年,也就是仰融将中国首家企业引往华尔街上市时,美国有过一起与今天仰融状告辽宁方面几乎近似的判例,是一个美国公民告一个国家政府侵吞财产的个案,今天联邦法院受理就是沿用了那时的案例。 请问:仰融在美国起诉,在国际私法中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0325)《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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