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考核细则(试行)部门:行政人事部
部门:督察培训部
部门:服务中心
注:
1、交叉检查采取临时通知的办法,每月不得少于1次;
2、交叉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9分(含9分)以上为优级、8分(含8分)以上为良好级、6分(含6分)以上为合格;
4、所有参与检查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公报私仇、假公济私;
5、考评结果于次月5日前予以公布。
吉星物业督察培训部
二O一O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