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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交接管理规定

员工交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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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交接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员工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主管人员交接。

(二)经管人员交接。

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员工交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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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置中间交接

化工装置中间交接 化工装置中间交接是工程由基建安装转入化工生产的中间过渡阶段,工程管理和操作由甲方负责,乙方转入配合。 1、工程中间交接的条件 工程中间交接需执行“九完五交”,其中“九完”指: ⑴工程按设计内容施工完; ⑵工程质量初评合格; ⑶工艺、动力管道的试压、吹扫、清洗和气密完; ⑷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验、清扫完; ⑸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 ⑹电气、仪表调试合格; ⑺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竖向工程施工完,防腐保温基本完; ⑻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尾项处理完,其他未完项目的责任已明确。 ⑼施工现场已完,料净、场地清。 工程中间交接的“五交”内容指: ⑴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的核实交接; ⑵工程质量的初评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交审与验证; ⑶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即备件、材料的交接; ⑷工程尾项清理及完成时间的确认; ⑸随机技术资料的交接。 2、工程中间交接的方法 工程中间交接的组织和程序 工程中间交接应由领导小组直接组织,对单机设备的交接可由车间负责; 对辅助装置可由指挥部门负责;领导小组应对主要装置的中间交接负责。 为了使整个装置的中间交接简化,可分批进行单机设备的移交,亦可一台一台设备进行中间交接,乙方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的有关资料,移交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经甲方代表确认无误后,方可在单机设备设备中间交接表上签字。 工程中间交接的资料 ⑴土建及安装工程项目表(包括实物工作量) ⑵未完成工程(土建、安装)项目表 ⑶工程质量(土建、安装)自评表 ⑷消防、安全设施检查结果汇总表 ⑸工业管道焊口无损探伤结果汇总表 ⑹工业管道试压、吹扫、清洗、气密结果汇总表 ⑺仪表查线,导压管试压及电缆绝缘测试结果汇总表 ⑻电气调试结果汇总表 ⑼静设备清扫检查情况表 ⑽设备单机试车结果汇总表 ⑾压力容器取证(包括行车、电梯)一览表 ⑿设计增补项目汇总表 ⒀工程质量及遗留问题整改计划表 ⒁设备随机备件,专用工具统计表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 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干部(处级及以下)和员工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人员状况。 第五条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一)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 (二)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三)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的工作事项。 (四)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五)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第六条公司物品主要包括:

(一)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现金,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现金及其等价物等。 第七条人员状况主要包括:移交人下属或与移交人与工作相关的同事的思想、性格、能力、以及其它需要特别交待的情况等。 第三章工作交接程序 第八条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由需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第十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 第十一条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收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第十二条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收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监交人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第十三条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共同当面完成工作交接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公司交接管理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关键岗位交接规范。 第二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四条一般的工作交接流程如下图所示:

第五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资料、工作资产、工作关系交接等。 第六条工作交接使用表格包括(具体表格见附件): (一)工作关系交接表; (二)工作流程交接表; (三)往来账交接表; (四)资产交接表; (五)仓库库存交接表; (六)日常事务交接表; (七)其他。 第七条监交人和交接时间界定 第八条供应、财务、仓储、销售等岗位交接时须有财务人员同时担任监交人。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九条移交人: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于重要的资料,如往来客户的账务问题,应出具客户对账单,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条接收人: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材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账目以及仓库库存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第十一条监交人:监交人必须认真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总经办:对交接过程进行检查,对于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特殊原因经核准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但交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原移交人承担。 第四章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第十四条针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当期可以处理,由移交人处理完毕后交接,如果没有及时处理,由移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十五条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监交人应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订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第十六条正常的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如应收账款的回收等),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 第十七条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第十八条交接不完整,移交人离任后发现问题的,由三方共同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未完成各种交接手续的员工,不得办理离岗手续。 第二十条由于上级主管原因,未进行正常工作交接的,追究上级主管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权归公司总经办。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装修工程中间交接验收方案

装修工程中间交接验收方案

装修工程中间交接验收方案

装修工程中间交接验收方案 1#、2#、3#楼大平层 一、各土建总包施工单位在各幢楼号应按合同内容完成的土建,水电安装,内外墙粉刷,外墙面砖和涂料、塑钢门窗、屋面防水、阳台栏杆等项目均须达到毛坯房竣工的质量验收标准。 二、各土建墙总包施工单位对各幢楼号在以上工程项目完工后须组织自检自查,按国家有关各项质量标准提供自检的质量评定表交监理,由监理抽查验收,整改完后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理单位,土建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装修施工单位施工。 移交工作面确定: 1.住宅室内: 1)楼(地)面结构层完成,并清理干净,满足规范要求;表面找平层不做;2)卫生间防水层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完成;若防水为甲指乙供,由装修施工单位代为管理; 3)结构砼表面拉毛,管道安装及洞口封堵完成并做盛水实验; 3.1.进户门:按照图纸施工完成后交给装修单位,门扇安装根据精装饰工作完成 进度情况进行。 3.2.电:强电从电表箱穿线到户内配电箱,电线管预留至各开关、插座的终端 盒,弱电从弱电箱穿线至户内多媒体箱,电线管预留至各终端盒,室内电线管内不穿铁丝不穿线,不装面板;安防智能化管线及设备由专业单位施工; 预埋管线走向由总包向装修单位交底。 3.3.天然气:接口留在室内。 2.电梯厅、大堂: 3.1.地面:结构砼表面拉毛。 3.2.墙面:结构面修补平整。 3.3.顶棚:砼面修平,表面清理干净。 3.空调、热水器、抽油烟机及浴霸等洞口按要求预留、预埋完成。

移交工程质量标准 1、顶棚(层高),开间尺寸 1.1顶棚在平整度的基础上应水平,检查点每个房间4-6个点; 1.2地坪至顶棚各检查点高低差大于20mm的房间,在房间四角墙面引出水平点,检查顶棚水平度,顶棚水平度允许偏差小于10mm。 1.3净高允许偏差小于-5mm、+15mm。 1.4开间尺寸两头应相等,允许偏差小于10mm。 5其他检查项标准同内墙面。 2、烟道 2.1排烟口位置正确,配件安装结束。 2.2烟道动力帽完好无损伤,转动灵活无异响。 3.3烟道表面无裂缝。 3、出墙洞 3.1排气孔、空调洞无遗漏,位置正确,坡度内高外低,符合设计要求; 3.2洞口粉刷圆顺,无歪斜、缺口现象; 3.3洞内套管、洞口帽盖齐全,安装牢固、与墙面的吻合、无歪斜、起翘现象。 4、预埋箱盒质量 4.1箱盒埋入墙体的深浅合适,不得凸出墙面;盒口凹入墙面不得超过5mm; 4.2箱盒齐全、完好、无歪斜变形、混凝土砂浆堵塞现象; 5、室内墙、地面 5.1检查每个面不少于3个点。 5.2表面平整清洁,无明显抹纹,接槎平整,无空鼓开裂,批嵌细腻,无脱皮。 5.3墙面平整度采用2m靠尺、塞尺检查,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3mm; 5.3立面垂直,允许偏差小于3mm,阴阳角方正顺直,允许偏差小于3mm;5.4预留洞、槽、管道等的位置、尺寸正确、出墙口整洁、顺直; 5.5混凝土楼面2m靠尺和塞尺检查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8mm。 6、屋面及卫生间盛水试验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001]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1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资产管理员、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资产管理员须对物品耗损情况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交接单须由移交人、资产管理

车辆维修交接流程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车辆维修交接流程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车辆维修交接流程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目的:保证工作的有序性、准确性,提高工作时效,提升公司服务品质和公司整体形象。二、范围:从维修车辆进场至结算出厂过程中参与工作的所有人员。三、工作内容:(一)、业务接待与派... 一、目的:保证工作的有序性、准确性,提高工作时效,提升公司服务品质和公司整体形象。 二、范围:从维修车辆进场至结算出厂过程中参与工作的所有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业务接待与派工流程:(参照接车派工程序文件) (二)、开始维修: 1. 做好承修车辆卫生保护,将椅座、方向盘、地毯等保护垫套安装到位后方能开始维修操作。 2. 依据《派工单》所描述内容进行维修,如发现有新增项目要及时与客户沟通后方可施工。(可通过前台与客户沟通) (三)、仓库: (四)、完工: 1. 做好承修车辆内外及本工位的卫生,特别注意因维修过程中造成的卫生问题。 2. 主修人员依据派工单的维修项目和维修合格标准进行自检。 3. 主修人员自检后由班组长进行完工检验。(视情况而定) 4. 检验完毕在派工单和《接车单》随车联上签名,及时将派工单送至仓库并在仓库的领料单描述出维修项目和工时费。(所承修车辆为最后一道工序的应将《接车单》随车联和《派工单》《材料结算单》和车锁匙一起送到前台 (五)、前台: 1、接车人员将《接车单》送至前台后应及时的将客户资料、维修项目和承修班组输入到“一般维修”栏目内。 2、整车完工后应马上进行结算,打出电脑单尽量做到不让客户等待时间不超过3分种。 3、结算完毕将客户资料入档。 编辑部职责网吧职责网点职责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石油化工工程中间交接的规定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2000—SH3503(. 目录 总则 (11)

22交工文件的内容和份数………………………………………………………… 3交工文件的编制和交付 (3) 3.1交工文件的编制和整理 (3) 3.24交工文件的分类和组卷…………………………………………………… 竣工图的编制………………………………………………………………53.3 53.4交工文件的交付和责任…………………………………………………… 附录交工文件的格式及编号……………………………………………………A7 B附录交工文件格式使用说明…………………………………………………………………………………………………………………………………用词说明……………………………………………………………………………条文说明总则1 1.0.1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及行业关于基本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以上送变电工1.0.3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程、工业电梯以及涉及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等工程的交工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应按有关行业标准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规定执行。 石油化工工程中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所用的交工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本规定所列表格外,还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起重机械安装工程的交工文件应按建设单位所在1.0.4 地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内容和格式执行。 本规定所列的交工文件是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是工程竣工1.0.5 档案资料的一部分。在办理工程交工时,施工承包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以下简称交工文件)。 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交工文件按本规定的1.0.6 要求执行。 由工程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总承包时,应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交工文件的管理责任。 交工文件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1.0.7从工程开始就应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交工文件的编写、整理、签证和汇总,并负责办理交接。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应按相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和格式进行,并1.0.8 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保存;其中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应作为交工文件编入有关案卷,并将其评定结果填入《工程交工证书》中。 2交工文件的内容及份数 2.0.1交工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1 工程技术专题洽商记录;2. 3设备、材料代用审批单;

离职交接规范

岗位离职交接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在工作交接过程中的管理,保持交接岗位工作的有效链接,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如下规范: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三、权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2.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 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分公司总经理提交辞呈,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3.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 清点。 四、原则 1.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 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2.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钥匙、工作证件等全部移交无误。 3.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4.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主管副总确认签字。 5.若移交人在正常条件下无进行交接或交接不请,公司有权扣发当月工资,直至将工作交接清楚。 五、交接程序 1.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见附表1)及《离职交接表》(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 离职岗位、离职原因、入职、离职日期、部门意见、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钥匙、门禁卡、技术资料、参数、客户资料、工作记录、设备及工具、工作证等公司资产财产。? 2.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3.固定资产的验收: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交接单须由部门主管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4.交接完毕后,《离职手续清单》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存档。 5.财务部负责核算离职员工的应付工资,并于下个月工资发放日发放。 一、交接内容 (一)网络系统 1、网络拓扑。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试行)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企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能明确区分责任人移交工作前后的责任,便于财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混乱、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 3. 交接工作规定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4. 财务工作移交事项分类 4.1 出纳移交事项 4.1.1 移交对内事项: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各种原始凭证、开户及销户资料、预留印鉴卡、现金及转账支票、银行对账单及

流水、网银U盾(用户名及密码)、保险柜及档案柜钥匙、变码器、各种银行存单、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类财务档案登记表(用印、外出使用文件、文件使用等)、验资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工商档案资料、银行合作协议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 4.1.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会计移交事项 4.2.1 移交对内事项: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财务软件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票税控盘、发票领购簿、发票(存根及作废发票)、缴税所用UK钥匙、档案柜钥匙、报送各相关机构网络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公章、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送各机构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等。 4.2.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 财务审计部经理移交事项: 4.3.1 移交对内事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3.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 5.1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图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1)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规范员工离职或转岗时工作交接程序,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以及公物损失,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末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 完成的原因和余下的工作内容。 第二章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关系和职责、工作内容(物品)、仓库库存交接等。 第五条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1、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责交接表; 2、工作内容交接表; 3、仓库库存交接表(若无则不需填写); 第六条交接内容包括: 1、印章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等;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 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账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 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月报、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 计资料、会议材料、货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类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薄等; 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 8、其他: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房产证、土地使 用证、钥匙及其他相关物品。 第三章交接具体步骤 第七条责任划分 移交人: 1、处理遗留问题; 2、清点管理范围内的资产; 3、准备交接资料; 4、整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 接收人: 1、检查资产的数量以及使用状态; 2、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工程中间交接资料提交内容

中国海油建设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资料提交内容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工程中间交接验收通知书: 2.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量行为的评价; 4.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二、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自评报告(从行为质量到工程实体质量); 2.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查情况; 3.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5.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汇总表; 6.工程中间交接证书(SH/T3503-2007); 三、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建设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 四、设计单位: 1.出具设计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 五、勘察单位: 1. 出具勘察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 注:1. 为便于建设工程中间交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验收程序的要求做好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的准备工作,在工程中间交接验收3天前将以上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 2、以上资料原则上要求是原件,如原件不足时,复印件要注明原件存放地,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后加盖原件存放地单位公章; 3、表格中如有要求盖单位公章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自评报告内容提要 1、工程概况: (1)参建单位; (2)开工、竣工日期; (3)工程特点与难度; (4)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 2、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质保体系、质量管理机构、工程项目质量计划、质量目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准备情况)。 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1)设备、材料到货“接、保、检”; (2)施工过程的工序质量控制; (3)施工检验和试验质量控制。 4、工程完成情况(实体和资料完成情况)。 5、工程中间交接的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自评情况:实物状况是否符合工程中间交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工程资料和随交物品是否符合工程中间交接验收内容的规定; (2)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质量自查(多少单位工程、多少分部工程)报告,“结论性意见”。 建设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内容提要 1、前言; 2、工程概况; 3、工程特点; 4、责任主体; 5、质量评定依据; 6、承包单位基本情况; 7、各专业主要施工方法。 8、施工准备阶段: (1)项目监理机构及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各种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准备情况; (3)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构、合规性审查情况; (4)对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按规定进行控制情况; (5)首次监理会议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情况。 9、施工过程监理质量控制情况 (1)对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控制情况; (2)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3)对施工质量的检测、检验情况; (4)对工程设备、材料检验质量控制情况; (5)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查处情况。 10、监理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监督核查情况(全面,系统,真实科学,合理性等情况)。 11、工程中间交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情况: (1)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料,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资料及工程实体进行审核检查情况。 (2)工程中间交接验收多少单位工程、多少分部工程,监理综合评估的“结论性意见”。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规定(确定稿)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在工作交接过程中的管理,保持交接岗位工作的有效衔接,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发生职位异动时(含内部岗位调整、离岗、离职或调出),都必须依照本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第三条工作交接自职位异动申请批准确定的日期开始。交接时间原则为两个工作日,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交接时间。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本部、三大中心本部、属公司管理层员工及与集团本部共用办公区间的属公司的员工。 第二章工作交接准备 第五条员工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 3、编制《工作交接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第六条员工在办理移交前,人力资源部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确定移交时间; 2、确定监交人;所有员工工作交接都要有监交人,监交人一般员工的直接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担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工作交接,须监交人及人力资源部人员到场。 第三章工作交接管理 第七条交接类别: 1.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事项。 2.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单据、账目、账册等纸质资料和 电子资料。 3.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工作,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4.办公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 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5.财务资产: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备用 现金及其等价物等。 第八条具体交接内容: 1、章证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纳税登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重要证件。 2、财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文件、会计核算方法、会计信息档案、重大会计事项、现金资产、有价证券、票据(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未决事宜及会计专用工具等。 3、知识文档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台帐、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台帐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计资料、会议材料、贷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6、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固定资产等。 7、其它:钥匙、其它相关物品; 8、监交人对移交的过程及结果进行全程监控。 第九条主要移交方法 1、编制《工作交接清单》;对重大、重要和未了事项作书面说明;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工作交接须召开工作交接专项会。 3、直接上级领导对移交工作的完整性提出意见。 4、按人事审批权限进行移交工作审批。 第四章交接要求 第十条移交人要按照《工作交接清单》逐项进行移交,接管人要逐项核对点收。交接事项必须当面点清,核对相符。 第十一条移交人必须编制并认真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工作交接清单》一式叁

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调岗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使工作交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加强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工作和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职位晋升、降职、换岗)、辞职、辞退或调出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三条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公司主要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第四条移交人系指将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接交人系指将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监交人系指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及协调处理交接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人员。 第五条移交人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尽可能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剩余的工作内容及完成剩余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3.处理清楚往来帐目,归还或厘清借款和欠款,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4.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第六条交接内容: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文件交接、人员状况交接(中高管)、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 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 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4.人员状况交接主要是指中高管离开现岗位需要向接交人介绍本部门人员、本职位分管部门负责人状况。 5.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主要是指经手款项及相关手续。 第七条交接内容明细分类 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

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员工工作交接内容与流程,加强工作衔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所有人员晋升、换岗、调动、离职、停薪留职等岗位变动皆适用。 3.权责: 3.1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 3.2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 3.3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监督责任。 4.定义: 移交人:要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 接交人: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 监交人: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的人员 5.交接内容: 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以及文件交接。 5.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他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5.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他人。 5.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6.规定细则: 6.1工作内容交接具体内容 6.1.1移交人需书面列出自己本岗位工作提纲以及详细的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岗位的关键点进行分类;要求工作内容表达全面、具体,不允许只简单的表达出工作的名称而没有具体的内容。再交由部门主管审核。 6.1.2移交人需给接交人讲解岗位工作职责中的内容,并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实例阐述本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以便接替人能更快的进入工作状态。 6.1.3移交人需对本岗位具体的各事项相关流程作详细的讲解,包括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6.1.4移交人需详细的讲解本岗位的管理权限。 6.1.5移交人需按照时间进程详细的讲解本岗位年度、月度、每周及每日对应需要完成的工作。 6.1.6移交人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事宜需做详细说明,包括完成的进度、现已完成的状态、如何去实施、工作期限以及需要达到的效果等,必须交接清楚,不得遗漏。 6.2实物交接具体内容: 6.2.1移交人员需列出具体的物品清单,交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由移交人交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物品用途。 6.2.2无需交接的物品由移交人自己办理退库手续。 6.2.3相关部门,如项目部、财务部各岗位因涉及到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移交等重要交接事项,因此在办理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交接时,更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在部门主管的监督之下进行。 6.2.4实物交接时,接交人需仔细核查实物清单,核查无误后,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6.3文件交接具体内容: 6.3.1移交人需详细列出现岗位文件移交清单,交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由移交人交接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文件用途。 6.3.2接交人需仔细核查文件移交清单与实物是否符合。 7.交接程序要求: 7.1工作交接必须有相应的人员进行监督,可以是部门主管也可以是主管指定的人员。 7.2移交人应提前清理交接的事项,列出实物清单,编制好工作交接计划并注明具体的交接时间。 7.3在交接过程中,接交人如对所交接的工作有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移交人有义务负责答复。 7.4部门主管应起到监督的作用,保证交接的有效性,不得敷衍了事。 7.5交接完毕后,需移交人、接收人、部门主管在工作交接计划上签字确认。 8.其它事项; 8.1若在规定时间内,接交人未能到岗,现岗位的工作由部门主管接手,移交人向部门主管移交工作,由第三方人事行政部负责监交。

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优化工作交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办理工作交接: (一)公司内部岗位调动。 (二)员工提出辞职。 (三)员工被公司辞退。 第三条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及交接时间: (一)接收人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定。若未确定接收人,则暂由该部门负责人接收。 (二)监交人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 (三)移交人或接受人为部门负责人的,监交人由监察稽核部人员担任。 监交人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交接事项的齐全、完备,协助移交人、接收人双方顺利如期办妥手续。交接完毕后,三方应于交接清单上签字。

第四条 交接流程: 第五条 交接清单的内容: (一)员工应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物品等交接清楚,就人、事、时、地、物详细列于交接清单,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双方各执一份,综合管理部留存一份。

(二)工作交接清单具体内容: 1. 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名单; 2. 事:所从事工作业务内容,正进行、待进行的事项或其它应注意及交代事项。 3. 时:指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履行义务或签字的时间。 4. 地:指交接的地点。 5. 物:包括 (1)现金、账簿、凭证等。 (2)固定资产、电脑、办公用品、门卡等。 (3)印章、图章等。 (4)文件、资料及其它重要业务资料等。 (5)其它应交接物品。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六条移交人责任: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于重要的资料,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第七条接收人责任:认真检查移交人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账目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第八条监交人责任: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发现问题应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并上报监察稽核部。

土建安装中间交接管理制度及交接标准

土建安装中间交接管理制度及交接标准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土建施工与安装的工序交接,并明确土建与安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电力建设芜湖项目工程公司。 2 引用标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Q/SEPC 1150-2009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安装中间交接管理制度》 3 职责 3.1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确定工程土建施工与安装的中间交接项目。组织交接项目的实施,土建安装相关施工专业参加。并签字确认。 3.2土建专业填写“土建安装中间交接验收签证”(见附录A 表1150.1-2009),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交安装专业查验。 3.3安装专业负责对土建专业移交项目的复测和验收。 4 程序 4.1 中间交接项目确定 4.1.1项目工程管理部在工程开工前确定土建与安装中间交接项目清单。 4.1.2 重要中间交接项目 重要中间交接项目包括: a)主要设备基础如汽机、锅炉、电除尘、磨煤机、给煤机、汽动给水泵、凝汽器、循环水泵、凝结水泵、送引风机和一次风机、变压器等主要设备基础。 b)电气受电房间、控制室、有设备和人身安全要求的建构筑物或房间。 c)整个施工区域如:汽机房零米层、运转层、除氧间各层等。

4.1.3 一般中间交接项目 一般中间交接项目是指除重要中间交接项目以外的一般性项目,包括: a)一般性设备基础; b)电缆沟移交; c)施工场地移交; d)土方开挖后移交等。 4.2 中间交接项目的条件 4.2.1中间交接的土建项目必须通过质量验收; 4.2.2 中间交接的土建遗留尾项不能影响安装施工并明确完工时间; 4.2.3必备的安全消防设施完好; 4.2.4必要的成品保护条件完成; 4.2.5 中间交接的技术资料要求: a)土建施工遗留项目详细清单; b)移交的中心线、标高、混凝土强度等技术记录。 4.2.6 土建移交安装标准: 1.土建移交安装的主要设备基础。 a)拆除脚手架; b)回填土完成,周围场地平整; c)提供基准中心及标高; d)清理预埋件表面,并涂上标记色。 2.土建移交安装的电气受电房间、控制室、有设备和人身安全要求的建构筑物或房间。 a)室内外地坪施工完; b)室内外粉刷完; c)照明、通风、空调安装完; d)门窗玻璃、金属配件装配齐全; e)室内外沟道清理干净、排水畅通、盖板配齐平整; f)室内吊平顶施工完,脚手架拆除。 4.3 实施 4.3.1 内部中间交接项目由项目工程管理部组织,土建安装相关施工专业参加,并签字确认。 4.3.2 土建专业填写“土建安装中间交接验收签证”(见附表),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交安装专业查验。 4.3.3 对不符合土建移交安装标准的项目,项目工程管理部负责督促土建专业整改,以达到移交条件。 4.3.4 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外部中间交接项目,工程管理部组织预验收,并组织土建、安装专业共同参加。 4.3.5 土建移交安装前的安全文明、消防保卫工作由土建专业负责,移交后由安装专业负责。如土建工程有未完项目,安装结束后须反移交给土建专业,则由土建专业负责。

工作交接管理规则

工作交接管理规则 1、目的‘ 为确保员工离任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继任人完整接任工作。特订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含外派分支机构的员工)在调职、离职(包括辞职. 解雇、退休)时,应依本规则办理工作交接; 3、定义 3.1、离任通知 (1)科长级以上人员(含科长),以公司级文件《精工集团字[XX XX] XX号》:关于X XXX组织架构调整通知或人员任免通知为离任通 知; (2)科长级以下人员(不含科长),以《公司员工调配通知单》及《公司通知单》为离任通知; 3.2、交接时同:从离任通知中规定的任职日开始,至本规则规定的不同 级别人员办理充工作交接的最后一天为止; 3.3、继任人:接替离任人工作的员工; 4、工作交接时间 4.1、科长级以上入员交接时间不多于10个工作日,其中原岗位的离任交 接时间不多于5个工作日,新岗位的继任交接时间不多于5个工作 日; 4.2、其他科室人员交接时间不多于4个工作日,其中原岗位的离任交接时 间不多于2个工作日,新岗位的继任交接时间不多于2个工作日; 4.3、直接生产岗位人员交接时间由本部门按需要安排; 4.4、如果离任人或继任人因出差不能按时交接的,交接时间可顺延。 5、交接程序 5.1、科长级以上人员交接手续: (1)离、继任双方从继任人任职之日起办理工作交接; (2)离任人会同继任人填写《工作交接清单》的交接项目; (3)办理交接; (4)交接工作结束后,离任人、继任人和直接上级在《工作交接清

单》上签名确认,交接双方各持一份; (5)工作交接清单的复印件由继任人送规划与招聘科备査; 5.2、其他人员的交接手续由各部门按本部门要求制定,经本部门领导签 名确认后,即表明该项工作交接工作己完成。 6、交接内容 办理交接应由离任人就下述事项填写工作交接清单(见附件);6. 1经办职务移交事项 (1)岗位说明书(包括职务范围及工作项目); (2)下属人员名单(包括紧急联络电话); (3)己完成及未完成事务逐一说明; (4)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包括通知、通报等公文); 6.2、经营财务移交清单(应示明存放位置) (1)事务用具(含固定资产、杂项购罝等); (2)工作参考书籍; (3)各项经管财务明细(含借款单、应收帐款,催办单、投标押金等); (4)有价证券及其它财产凭证; (5)印章 (6)机器设备 (7)现金; (8)其它经管物品(如文具用品等)。 6.3、工作文件、档案、磁盘移交清单(应明示存放的位置、有关各项经 营业务文件,报表、单据及含同等的档案、磁盘,应详细说明其储存内容) 7、工作交接管理 7.1、从继任人任职之日起,由继任人负责继任岗位的工作; 7.2、在交接时间内,如有关入员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办理交接工作,或 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帝来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7.3、移交后,如发现离任人在主管的业务中有违反公司制度之事项,仍 由离任人负责; 8、附件 《工作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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