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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筛查机构建设指南

产前筛查机构建设指南
产前筛查机构建设指南

产前筛查机构建设指南

单项产前筛查(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筛查)技术原则上在县级以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符合条件的,每个县(市)设一所。

一、具备相关资质

(一)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必须在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因此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规定进行校验;

3、医疗机构执业地点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地址一致。

(二)产前筛查机构符合设置规划。按照《四川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产前筛查机构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因此,拟申报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取得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同意设置为区域内开展产前筛查机构,并获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设置有与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相适应的科目,妇产科、儿科及检验科,并取得相关科目的执业许可。同时应具有开展相关科目工作的条件,包括:科室的标牌设置、布局、空间、卫生设施等能够满足开展产前筛查工作需要。

(四)配备有与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1、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至少配备2名以上的妇产科医师,其中一名必须为副高以上职称;2名从事生化免疫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符合卫生部《从事产

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要求;

3、所有从事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由四川省卫生厅委托举办的产前诊断技术培训班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

4、从事产前筛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取得四川省卫生厅颁发的从事产前诊断(筛查)技术服务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5、至少配备一名信息管理人员。

(五)配备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所配备的基本仪器、设备必须满足开展产前筛查的需要。同时应配备有至少1套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系统。

(六)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仪器、试剂和风险分析软件必须获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

二、组织机构建设

(一)应设立产前筛查技术服务诊疗组织。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单独设立产前筛查技术服务诊疗组织。包括:设主任1名,负责产前筛查的临床技术服务;设有产前筛查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设置产前筛查实验机构,负责产前筛查的实验技术服务;设置产前筛查的临床机构,负责产前筛查的临床咨询和其他临床服务;设资料室,负责信息档案管理及病例追踪工作(组织机构模式见附件)。

(二)产前筛查机构设置有医学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合理(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应包括医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生殖医学、护理学、临床遗传学、围产医学专家和群众代表等组成,应含有非本单位人员和女性成员以及非医学背景成员);医学伦理委员会应有章程(章程模版见附件),同时应开展相应工作并有记录。

(三)产前筛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产前筛查术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卫生部规定的必备制度和规范有:人员职责、人员行为准则、诊疗常规、实验室操作规范、质量控制管理规定、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疑难病例会诊制度、转诊制度及跟踪观察制度、统计汇总及上报制度以及患者知情同意制度等。同时各医疗保健机构应该根据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相关资料目录模版见附件)。

(四)产前筛查机构运做合理并能保障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质量。因此,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前筛查医院内部运做机制,并能合理运作,以保障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质量(产前筛查工作流程模式见附件)。

(五)质量控制组织健全。有健全的质量控制组织及质量控制规范和制度;开展产前筛查质量控制工作(质量控制模式见附件)。

产前筛查机构质量管理组织的职能包括:本机构产前诊断或产前筛查技术的质量控制及质量检查;本机构现场抽样检查和实验室质量评定。

各专业质量控制组织的职能包括:本专业产前诊断或产前筛查技术的质量控制及质量检查;本专业现场抽样检查和实验室质量评定。

(五)信息档案管理组织健全。

1、产前筛查机构应当建立独立的信息资料管理机构,负责产前筛查信息资料的管理、数据质量控制、数据核查、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上报、病例的追踪观察以及产前诊断或产前筛查效果的评估。

2、从事产前筛查息资料管理的人员必须由专职人员承担。信息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统计以及档案管理知识。

3、信息资料管理场所及设备质量管理:产前筛查信息资料管理部门应有独

产前诊断答案.doc

产前诊断答案 【篇一: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题库】 >单项选择 1. 人类遗传性疾病中不包括哪些() a.单基因遗传病b.多基因遗传病c.先天性疾病d.染色体病2. 在先证者所患遗传病较严重且难于治疗,再发风险高,但患儿父 母又迫切希望有一个健 康的孩子的情况下,可运用() a.产前诊断b.遗传咨询c.产前咨询d.婚前咨询 3. 目前可用羊水上清液、羊水细胞、绒毛、脐带血、孕妇外周血中 胎儿细胞、孕妇血清和 尿液、受精卵、胚胎组织等这些标本进行() a.产前诊断b.细胞计数c.分离有害细胞d.分离母体细胞 4.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一次? a 一 b 二 c 三 d 五 5. 孕妇自行提出进行产前诊断的,经治医师可根据其情况提供医学 咨询,由() 决定是否实施产前诊断技术? a 医生 b 孕妇 c 医院 d 计生部门 6.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产前诊断报告,应当由 ()名以上经 资格认定的执业医师签发? a 1 b 2 c3d4 1 7. 对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个人,擅自从 事产前诊断或超越许可 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b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c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d 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一年以上两年以下执业活动

8.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自()开始实施? a2003 年5 月1 日b2002 年5 月1 日 c2005 年5 月1 日d2004 年5 月1 日 9. 下列哪项不是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的主要检查项目?() a 唐氏综合征 b 18- 三体综合征 c 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d 13- 三体综合 征 10. 中孕期通常指() a 15 周~20+6 周 b 13 周~20+6 周 c 10 周~13+6 周 d 16 周~ 22+6 周 11. 中孕期筛查时限通常指() a 15 周~20+6 周 b 13 周~20+6 周 c 10 周~13+6 周 d 16 周~ 22+6 周 12. 产前筛查是指通过简便、经济和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 体中发现某些有 ()的高风险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 a 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胎儿 b 先天性缺陷和传染性疾病胎儿 2 c 先天性缺陷和痴呆儿 d 先天性缺陷和无脑儿 13. 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是指通过中孕期母体血清甲胎蛋白、血 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a 唐氏综合征、13 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b 唐氏综合征、18 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 c 唐氏综合征、18 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d 唐氏综合征、21 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14. 下列哪项不是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的生化指标?() a 血清甲胎蛋白 b 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c 非结合雌三醇 d 孕妇的年龄 15. 产前筛查应按照()的原则,医务人员应事先告知孕妇或其家 属产前筛查的性 质。 a 自主选择、平等自愿 b 知情选择、孕妇自愿 c 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d 平等互利,信守约定 16. 提供产前筛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在知情同意书中标明本单位 所采用的产前筛查技 术能够达到的(),以及产前筛查技术具有出现假阴性的可能性。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与流程 诊疗常规的核心是让进行产前检查的所有孕妇均有机会做产前筛查,并对产前筛查的结果做出正确的解释,根据医疗原则处理需要进一步作产前诊断的病例。具体内容包括: 1(对所有的孕妇进行宣传,对其说明产前筛查的意义、目的,让进行筛查的孕妇均有机会进行知情选择接受产前筛查。 2(建议所有小于 35 岁的孕 15-20 周的孕妇做产前筛查;大于 35 岁的孕妇(大于 35 岁系指预产期时 35 岁)及高位孕妇做细胞遗传学检查。 3(对要做产前筛查的孕妇,必须进行详细的病史采集及掌握问诊方法。 (1)详细询问孕妇的年龄、末次月经、体重、是否有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 (2)是否为多胎妊娠,是否吸烟,异常妊娠史,前胎是否是 21-三体、18- 三体等。 4(咨询医生根据掌握的妇产科学、遗传学、优生学等知识对遗传咨询做出科学的解答。 (1)整个遗传咨询过程中,咨询医生只需将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后果向病人进行陈述,由病人自行选择采取的措施。 (2)必须使筛查者清楚筛查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要求孕 妇签署知情同意书。 (3)医生应该确定被筛查孕妇的年龄、孕周(必要时 B 超确诊胎龄)等病史后开出产前筛查送检单。 5(对筛查结果的解释与临床处理原则:

(1)对筛查结果为 21-三体、18-三体高风险孕妇,医生应告知孕妇其结果只说明胎儿患这两种先天异常的可能性很大,但不是确诊。建议其进行羊水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以排除染色体病 (2)对于年龄?35 岁的高龄孕妇,即使做了筛查且是低风险,医生也应告之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区别,给孕妇提供选择细胞遗传学检查的机会。 (3)对于 NTD 高风险孕妇,应建议 B 超检查以排除神经系统发育异常的可能性。 (4)对筛查阴性或低风险的孕妇应告知其结果只说明孕妇胎儿患某一先天缺陷的可能性很小,但不是绝对排除。 6(下列孕妇应该直接做产前诊断: (1)35 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产前筛查结果属高危人群。 (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4)产前筛查怀疑胎儿患染色体病的孕妇。 (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 (6)孕妇可能为某种 X 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7)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史者或特殊致畸因子接触史。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题库(带全部参考问题详解)69221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参考答案* (*括号为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 1.人类遗传性疾病中不包括哪些(C ) A.单基因遗传病 B.多基因遗传病 C.先天性疾病 D.染色体病 2.在先证者所患遗传病较严重且难于治疗,再发风险高,但患儿父母又迫切希望有一个健 康的孩子的情况下,可运用(A) A.产前诊断 B.遗传咨询 C.产前咨询 D.婚前咨询 3.目前可用羊水上清液、羊水细胞、绒毛、脐带血、孕妇外周血中胎儿细胞、孕妇血清和 尿液、受精卵、胚胎组织等这些标本进行(A) A.产前诊断 B.细胞计数 C.分离有害细胞 D.分离母体细胞 4.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 C)年校验一次? A 一 B 二 C 三 D 五 5.孕妇自行提出进行产前诊断的,经治医师可根据其情况提供医学咨询,由(B)决定是 否实施产前诊断技术? A 医生 B 孕妇 C 医院 D计生部门 6.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产前诊断报告,应当由(B)名以上经资格认 定的执业医师签发? A 1 B 2 C 3 D 4 7.对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个人,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或超越许可 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C);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B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C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D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一年以上两年以下执业活动 8.《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自(A)开始实施? A2003年5月1日 B2002年5月1日 C2005年5月1日 D2004年5月1日 9.下列哪项不是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的主要检查项目?(D) A 唐氏综合征 B 18-三体综合征 C 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D 13-三体综合征 10.中孕期通常指(B) A 15周~20+6 周 B 13周~20+6 周 C 10周~13+6 周 D 16周~22+6周 11.中孕期筛查时限通常指(A) A 15周~20+6 周 B 13周~20+6 周 C 10周~13+6 周 D 16周~22+6 12.产前筛查是指通过简便、经济和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发现某些有(A) 的高风险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 A 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胎儿 B 先天性缺陷和传染性疾病胎儿 C 先天性缺陷和痴呆儿 D先天性缺陷和无脑儿 13.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是指通过中孕期母体血清甲胎蛋白、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游离β亚基、抑制素A和非结合雌三醇指标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孕周、病史等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得出胎儿罹患(C)的风险度。 A 唐氏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B 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

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 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 产前超声检查是应用超声的物理特性,对胎儿及其附属物进行影像学检查,是了解胚胎、胎儿主要解剖结构的大体形态最常用、无创、可重复的方法。超声检查的应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的质量。然而,由于超声技术的局限性,产前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畸形,也不能对胎儿以后的发育做出预测,所以超声诊断不能等同于临床诊断。产前超声检查指南对从事产前超声检查医师的资质、仪器设备提出要求,并对各阶段产前超声检查的时机、适应证、内容进行了规范。 基本要求 一、机构的设置1.产前超声筛查机构的设置:产前超声筛查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开展。2.产前超声诊断机构的设置:产前超声诊断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具有产前诊断技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 二、人员要求1.产前超声筛查医师条件:(1)从事Ⅱ级或以下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Ⅲ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助理执业医师可以从事Ⅰ级产前超声检查。(2)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超声图像,对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有一定的了解和识别能力。2.产前超声诊断医师的条件:与卫生部枟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枠中产前超声诊断医师要求一致。(1)从事产前超声诊断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②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2)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器官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 三、设备要求1.产前超声筛查设备要求:(1)开展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及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的超声科(室)应配备实时二维超声诊断仪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开展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及孕11~13+6周颈项透明层(nuchaltranslucency,NT)超声检查的超声科(室)应配备高分辨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在穿透力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使用频率高的探头。(2)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2.产前超声诊断设备要求:(1)超声科(室)应配备高分辨率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在穿透力允许条件下,尽可能使用频率高的探头。(2)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 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枟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枠,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2.未取得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产前超声筛查时,发现可疑病例应出具超声报告,同时应将可疑病例转诊至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 3.规范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管理,经产前超声检查发现胎儿有严重畸形需终

产前筛查门诊规范

附件4 产科产筛门诊常规 一、所有到本院产检的早、中孕患者均应遵循自愿原则,门诊医生进行产前筛查知识的健康宣教,告知产前筛查的必要性。因唐氏筛查准确率在60-70%,应明确告知仍有部分的漏筛率。 二、对9-13+6、15-20+6周符合筛查的孕妇分别进行早筛及中筛,告知上述筛查时间,早筛患者需转至产筛机构进行,如患者同意筛查,门诊预约时间,进行NT检查,中筛可在当地助产机构采血送检。 三、同意进行产前筛查者要建立完整病历,签署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并于产前筛查登记本上做好登记,追踪及妊娠结局登记、随访。 四、属产前诊断适应症者,应直接建议进行产前诊断,并根据孕妇意见,上报产筛机构(联系人:孙玉晶、李文贤电话:3997130),由产筛机构确定是否需要转其他医院,并由孕妇所在地医院按要求填写转诊单转诊至产筛机构,产筛单位指导下一步处理。 五、产前诊断适应症 1.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产前筛查后的高危人群 3.曾生育过先天性严重缺陷患儿的孕妇

4.产前检查发现胎儿异常或胎儿有可疑畸形的孕妇 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或患有遗传性疾病 6.孕妇可能为某种X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 7.羊水过多或过少 8.夫妇一方有遗传病家族史 9.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史或特殊致畸因子接触史 六、无创DNA筛查规范 1.所有同意产前筛查的孕妇在知情同意后可选做无创DNA筛查,门诊医生告知唐氏筛查及无创DNA的检查范围及利弊。 2.有产前诊断指征,拒做产前诊断的孕妇在知情同意后签字选择,按手印,应建议到产筛机构遗传咨询门诊会诊,做好会诊意见记录,拒绝会诊要签字,如选做无创DNA筛查,需做好病历记录,告知风险及适应症。 3.有产前诊断禁忌症的产妇,如:①术前感染未治愈或手术当天感染及可疑感染者;②中央型前置胎盘或前置、低置胎盘有出血现象者;③先兆流产未治愈者;④孕妇合并心脑血管疾病不适合有创检查者;⑤因子宫畸形、胎盘位于子宫前壁,腹壁太厚,羊水过少等原因导致羊膜穿刺失败者; ⑥其他。 七、对不同送检机构进行归类、统计、登记(在产检登记本上标明筛查结果、检测医院),以本院第一次行产筛的

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工作流程ppt

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工作流程 我国每年100万出生缺陷,占出生数的5%,先天性心脏病22万,神经管畸形10万,唇腭裂5万,唐氏综合征(21-三体)3万。目前筛查的三种疾病:唐氏综合征(21-三体),发病率(国内)1/1600;爱得瓦氏综合征(18-三体),发病率(国内)1/6000;神经管畸形(NTD),发病率(国内)1/1000。因此开展预防及降低出生缺陷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一)产前筛查:又称孕母血清产前筛查,是指通过经济、简便、无创伤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发现怀有某些先天缺陷儿的高危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最大限度地减少异常胎儿的出生率。(二)产前诊断:又称宫内诊断,指在胎儿出生前对胎儿宫内感染和出生缺陷进行诊断,包括免疫学诊断、B超影像学诊断、细胞遗传学诊断和基因诊断等。 (三)产前筛查的最佳时间及针对病种: 孕早期(8-12)周测定PAPP-A,报告21-三体综合征风险率。 孕中期(15-20)周测定AFP/Free-hCGβ,报告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及开放性神经管畸形风险率。 (四)产前诊断技术项目: 羊膜腔穿刺、脐血穿刺、产前诊断B超、着床前的细胞遗传学诊断(PGD) (五)产前筛查及诊断的作用和局限性 作用:产前发现畸形和染色体异常及单基因遗传病(常见和危害严重),避免出生。 局限性:不能预防发生,只能通过避免出生,降低部分出生缺陷率。 (六)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流程图见下一页

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工作流程图 早孕建卡时咨询,初筛高危病例、宣传产前筛查的意义 同意筛查不同意筛查 告知目前筛查的先天性疾病种类书面告知孕妇妊娠结局中检出率、假阳性率及意义可能出现的胎儿异常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参考答案

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参考答案* (*括号内为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 1.人类遗传性疾病中不包括哪些(C ) A.单基因遗传病B.多基因遗传病C.先天性疾病D.染色体病 2.在先证者所患遗传病较严重且难于治疗,再发风险高,但患儿父母又迫切希望有一个健康 的孩子的情况下,可运用(A) A.产前诊断 B.遗传咨询 C.产前咨询 D.婚前咨询 3.目前可用羊水上清液、羊水细胞、绒毛、脐带血、孕妇外周血中胎儿细胞、孕妇血清与 尿液、受精卵、胚胎组织等这些标本进行(A) A.产前诊断 B.细胞计数 C.分离有害细胞D.分离母体细胞 4.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 C)年校验一次? A 一 B 二 C 三 D 五 5.孕妇自行提出进行产前诊断的,经治医师可根据其情况提供医学咨询,由(B)决定就是否 实施产前诊断技术? A 医生 B 孕妇 C 医院D计生部门 6.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产前诊断报告,应当由(B)名以上经资格认定的 执业医师签发? A 1 B 2 C 3 D 4

7.对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个人,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或超越许可 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C);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B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C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D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一年以上两年以下执业活动 8.《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自(A)开始实施? A2003年5月1日B2002年5月1日 C2005年5月1日D2004年5月1日 9.下列哪项不就是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的主要检查项目?(D) A 唐氏综合征 B 18-三体综合征 C 开放性神经管缺陷 D 13-三体综合征 10.中孕期通常指(B) A 15周~20+6 周 B 13周~20+6 周 C 10周~13+6 周 D 16周~22+6周 11.中孕期筛查时限通常指(A) A 15周~20+6 周 B 13周~20+6 周 C 10周~13+6 周 D 16周~22+6 12.产前筛查就是指通过简便、经济与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发现某些有(A)的 高风险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 A 先天性缺陷与遗传性疾病胎儿 B 先天性缺陷与传染性疾病胎儿 C 先天性缺陷与痴呆儿D先天性缺陷与无脑儿

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基本标准

附件1 陕西省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差不多标准(2013版) 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三级医疗保健机构设置的产科适用本标准。 一、功能任务 1、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2、依法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3、严禁未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质非法开展产科业务。 4、开设一般产科、高危产科。开展2个以上产科亚专科业务。 5、开展孕产妇系统治理、围产保健技术指导、高危孕产妇诊治、监护及住院分娩。 6、开展爱婴活动,实行母乳喂养。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 7、承担高危孕产妇抢救工作,接收下级医疗保健机构高危孕产妇转诊。被确定为区域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的必须建立产科急救绿色通道以接收其他医疗保健机构高危孕产妇的转诊。 8、参与做好本区域孕产期保健服务资料的收集、登记、统计分

析和报告工作。 9、开展围生期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承担基层产科人员的实习进修及培训。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工作。 二、科室设置 三级医疗保健机构设置产科时应设有与产科规模相适应的新生 儿科。有条件的应设新生儿重症监护室。 (一)产科 1、门诊:一般妊娠门诊、高危妊娠门诊、优生遗传门诊、产褥期保健门诊、营养心理咨询门诊、母乳喂养咨询室、胎儿监护室、宣教室。应开设两个以上的亚专科。有条件的可设胎儿医学、母体医学等专科门诊。 2、病房:母婴同室病房、高危病房、隔离病房,产科重症监护室,新生儿沐浴室、处置室、治疗室、换药室、预防接种室。 3、产房:待产室、隔离待产室、分娩室、隔离分娩室、备用手术间。有条件的可设产后观看室。 4、住院手术室:符合手术室标准,备有产科抢救和新生儿复苏设备、药物。 (二)新生儿科及新生儿重症监护室

无创产前检测国际指南与中国规范

无创产前检测国际指南与中国规范 刘俊涛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 1997年香港中文大学Dennis Lo研究发现,孕期母体外周血有胎盘游离DNA存在,通过检测孕期母体血浆中游离胎儿DNA片段进行各种胎儿染色体病的产前筛查和诊断成为备受关注的研究热点。随着二代测序技术(NGS)引入到临床,通过大规模平行测序技术,技术人员可以同时对于包含了母体及胎盘来源的所有游离DNA片段前36个碱基进行测序,通过生物信息分析技术确定该DNA片段来源于哪条染色体,奠定了无创产前检测(NIPT)的技术基础。 该技术引入到临床以来,国际上相关的主要学术机构纷纷发表了相关指南,并根据临床应用的研究进展不断更新[1-6]。最初各学会的指南均将NIPT定位于高危人群的筛查选择。2016年7月,美国医学遗传学与基因组学学会(ACMG)发表声明,更新了关于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产前筛查的共识(以下简称共识),该共识分述7个方面的内容[7]。由于目前NIPT临床定位为筛查技术,故ACMG 使用了无创产前筛查(NIPS)而非NIPT这一统称。NIPS技术自2013年ACMG首次发表声明以来,已快速整合进产前检查体系。新的研究证据建议,对于不同年龄阶段非肥胖的孕妇,在孕9~10周后可选择NIPS来替代传统的血清学筛查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13-三体综合征的筛查。 但NIPS的检测前咨询至关重要,还需要讨论3种目标染色体疾病以外的情况。因没有其他的筛查方法可选择,目前NIPS的应用已

扩展到性染色体非整倍体和部分拷贝数变异(CNVs)的筛查。其主要内容如下 1 NIPS临床实践:遗传检测涉及多层面临床流程 1.1 关于NIPS的遗传咨询 ACMG建议:(1)应当为早孕期孕妇提供最新、适度且准确的信息,从而使患者不依赖所用的筛查方法,做出最佳选择。(2)检测实验室与公共卫生官员、政策制定者以及私人支付方共同合作,使所有孕妇都能够接受到NIPS及其检测前和检测后的宣教与咨询服务。 1.2 关于检测技术的选择 ACMG建议:(1)允许患者依据其个人目标与意愿选择诊断性或者筛查性技术,来检测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和(或)基因组异常。(2)应当告知所有孕妇,诊断性检测(绒毛活检或羊膜腔穿刺)是检测染色体异常以及具有临床意义的CNVs的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 2 NIPS是否应提供给所有患者包括低风险或普通风险的孕妇 (1)应告知所有孕妇,对于传统筛查技术的目标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NIPS是敏感性最高的筛查方法。(2)当NIPS检测报告提示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高风险时,应推荐患者至专业遗传医师处咨询。(3)当NIPS 筛查结果为阳性,应提供诊断性检测。(4)当胎儿诊断为染色体或者基因组变异时,应采用易懂的方式,为患者提供准确、无偏移及最新的信息,帮助胎儿父母理解其所关注的问题。这些资料应当反映该疾病诊断蕴含的医学与社会心理学意义。(5)在检测前宣传资料和

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规范(2016版)

附件1 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 筛查与诊断技术规范 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是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分子遗传技术检测孕期母体外周血中胎儿游离DNA片段,以评估胎儿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风险。为规范该类技术的临床应用,制订本规范。本规范主要包括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的基本要求、适用范围、临床服务流程、检测技术流程以及质量控制指标等内容。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一、机构要求 (一)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获得产前诊断技术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二)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采血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采血机构)应当为有资质的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机构。开展采血服务的产前筛查机构须与产前诊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实验室检测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

室资质,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相应检验项目应当接受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二、人员要求 (一)从事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取得相应资质。 (二)从事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检测的实验室人员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设备试剂要求 (一)在具备细胞遗传学实验诊断设备的基础上,同时具备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相应的主要设备,包括DNA提取设备、PCR仪、高通量基因测序仪或其他分子检测设备等。设备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实际开展检测项目及检测量相匹配。 (二)设备、试剂和数据分析软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

开展产前筛查和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产前筛查是指通过临床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等技术项目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筛查。产前筛查技术配置应当以人群对产前筛查技术服务需求、产前筛查技术发展为依据,符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规划要求。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产前筛查机构)应当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一、主要职责 (一)进行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 (二)开展与产前筛查相关的临床咨询。 (三)开展常见的胎儿染色体病、开放性神经管畸形、超声下常见严重的胎儿结构畸形等产前筛查工作。 (四)将拟进行产前诊断的孕妇转诊至与其合作的产前诊断机构。 (五)统计和分析产前筛查有关信息,按要求定期报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六)建立追踪随访制度,对接受筛查的孕妇进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 (七)接受有合作关系产前诊断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

指导与质量控制。 (八)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对在本机构进行筛查的孕妇建立信息档案,档案资料保存期应为15年。 二、设置要求 (一)设有妇产、超声、检验等科室,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具有开展临床咨询、助产技术、超声产前筛查等专业能力,可独立开展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或与产前诊断机构合作开展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相关采血服务。 (二)配备至少2名从事临床咨询的妇产科医师,其中1名具有5年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配备至少2名从事超声产前筛查的临床医师,其中1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经验;设置生化免疫实验室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至少2名生化免疫实验室技术人员,其中1名应当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临床实验室工作经验。产前筛查机构配备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满足相应工作量的要求。 (三)与产前诊断机构建立转会诊关系,双方签订转会诊协议,接受其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与质量控制。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 根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以及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职责,制定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设置原则、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作为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和审评的参考依据。 一、设置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原则 1.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为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产前诊断的各项技术具有全国领先地位和权威性,具备承担国家级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职责的条件。 2.卫生部根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和全国产前诊断试剂工作及技术发展的需要,组织专家评议,并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意见后,确定国家级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 二、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组织设置要求 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需设立产前诊断诊疗组织,设主任1名,发展产前诊断的临床技术服务,下设办公室和资料室,分别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和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设有遗传咨询、影像诊断(超声)、生化免疫和细胞遗传等部门,具有妇产科、儿科、病理科、临床一床专业的技术力量。鼓励尚未具备分子遗传诊断能力的机构与大学、科研机构等合作,将分子遗传诊断技术应用到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肿。 (二)产前诊断业务范围要求 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提供的产前诊断技术服 务包括: 1.进行预防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开展与产前诊断相关的遗传咨询。 3.开展常见染色体病、神经管畸形、超声下可见的严重肢体畸形等的产前筛查和诊断。 4.开展常见的单基因遗传病(包括遗传代谢病)的诊断。 5.接受开展产前检查、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发现的拟进行产前诊断的孕妇的转诊,对诊断有困难的病例转诊。

产前筛查管理制度(2)

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 —、产前筛查标本米集与保存制度 1、人员要求:筛查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有资质的人员承 担; 2、产前筛查需按知情同意、孕妇自愿的原则: 医务人员告知孕妇或其家属产前筛查的性质、目的以及与诊断性检查相比筛查的局限性,孕妇和/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筛查操作; 3、筛查孕妇资料登记要求 所有参与产前筛查孕妇资料应按照产前筛查申请单内容逐项登记清楚,随血样一道送至产前筛查机构。 4、使用唯一编码 编码要求准确、清楚,每位孕妇使用唯一编码,要求复读给孕妇听;编码操作者固定,做到三“三查七对” 操作时三查:即查编码、查离心管、查血清管; 5、血样登记表与本人七对:即对姓名、年龄、对编码、对末次月经、对B超孕周、对地址、对通讯电话; 6、血清管编码的书写要求:编号要求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7、血样的处理要求:全血于室温放置2小时待血液完全凝集后 再进行离心,分离血清时要仔细,避免溶血现象,他离出的血清用一次性吸管转入血清管中,血清管盖须拧紧,防止血清漏出,标本如能在7天内检测完毕,则置2--8 C保存;如检测时间超过7天,则置-20 C冰箱保存。 筛查结果的原始数据和血清标本必须保存至少一年,血清标本须保

存于-70 C,以备复查。 8、筛查时孕周计算尽可能按B超孕龄,如不能取得B超孕龄, 则按末次月经推算,但如遇孕妇朋经不规则的或末次月经记不清楚,则必须进行B超孕龄测量,孕龄测量需精确到天数,早孕期统一以关臀长为准,中孕期统一以双顶径孕周为准。 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一、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中心建立独立的产前筛查档案室,产前筛查中心书写、保存在本中心进行产前筛查者的档案,由产前筛查中心办公室专职信息人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 2、档案内容包括产前筛查的文字资料、影像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便于管理和查阅,应将每项服务技术项目资料分类归档管理。 3、所有的资料实行登记管理。 4、所有档案定点存放保留50年,不得拆放、涂改或丢失。 5、档案的查阅不得违反国家及本中心的有关规定。 6、工作人员应尊重产前筛查者的隐私权并严格保密,所有资料不得向他人泄漏密。 7、保存形式:纸质文件、电子记录及移动硬盘。 二、产前筛查的档案管理 1、工作人员应按照产前筛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文件认真完成产前筛查的资料管理工作。 2、及时、完整填写各项记录,每项记录册有指定人员负责检查。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专人负责保存;

唐氏筛查申请单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产前筛查申请单 姓名:孕妇出生日期(公历):年月日现在体重:公斤采血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 末次月经(公历):年月日末次妊娠:单胎多胎 CRL(头臀径): mm NT: mm BPD(双顶径): mm 超声检查日期:年月日 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是否未查过 吸烟:是否妊娠前终止妊娠期间终止 异常妊娠史:无有唐氏综合症 18-三体神经管缺陷其它 ※以上资料涉及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务必认真填写,若末次月经日期不准确则需要做 超声检查,请准确填写B P D(双顶径)和超声检查日期。 孕中期血清学筛查: Free β-hCG +AFP+u E3 (孕15周- 20周6天) 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 筛查意义及局限 产前血液生化筛查是一种无创伤的检查,即根据不同时期选择测定母血中的 hAFP、Free β–HCG和uE3指标,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孕周等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得出胎儿罹患21-三体、18-三体和神经管缺陷的风险度,并不是确诊。 鉴于当今医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和患者个体差异或有些已知或无法预知的原因,即使在医务人员已经履行了工作职责和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的情况下,该项检查仍有局限性,即筛查目标疾病的低风险,只表明胎儿发生这种先天异常的机会很低,并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异常或其它异常的可能性。筛查结果若为高风险,则需要进一步检查以明确诊断.目前,我院筛查21-三体综合症预期检出率为60%-70%,18-三体为60%-70%,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检出率为85%。 知情选择 我已充分了解检查的性质,合理的预期目的、风险性和必要性,对其中的疑问已经得到医生的解答。 我同意接受产前血清学筛查. 我承诺提供真实的资料. 我并未得到检查百分之百成功的许诺. 我授权医师对检查所涉及的标本进行处置 患者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 医师陈述: 我已经告知患者将要进行的产前血清学筛查的性质、目的、风险性和必要性,并且解答了关于此次检查的相关问题。 医生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

河南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证产前诊断技术的安全、有效,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的筛查。 产前诊断技术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细胞遗传、分子遗传、生化免疫等技术。 产前筛查技术包括:单项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技术等。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开展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第四条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的应用应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由取得省级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在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 第二章规划设置 第五条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的规划、审批;对从事产前诊断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认定;对开展产前诊断、产前筛查的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组织研究和推广应用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新技术。 第六条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省统一规划,结合当地医疗卫生资源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本区域内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对本辖区内申请开展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机构,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初审后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省直医疗保健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直接审批。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筛查阳性病例的后续诊断管理工作。 第七条产前诊断技术应在省辖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省级规划设置4-6个产前诊断技术机构,每个省辖市规划设置1-2个产前诊断技术机构。必须同时具备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细胞遗传学、分子遗传学、生化免疫学等五项产前诊断技术条件的医疗保

美国妇产科协会产前遗传筛查指南(英文)+

Prenatal Genetic Screening Tests Frequently Asked Q uestions: Pregnancy Advertisement What is prenatal genetic testing? What are genetic disorders? What are the two main types of prenatal genetic tests? What are the different types of prenatal genetic screening tests? What is first-trimester screening? What is second-trimester screening? What is combined first- and second-trimester screening? What is cell-free DNA testing? What do the different results of prenatal screening tests mean? How accurate are prenatal genetic screening tests? What should I consider when deciding whether to have prenatal genetic testing? Glossary What is prenatal genetic testing? Prenatal genetic testing gives parents-to-be information about whether their fetus has certain genetic disorders. What are genetic disorders? Genetic disorders are caused by changes in a person’s genes or chromosomes. Aneuploidy is a condition in which there are missing or extra chromosomes. In a trisomy, there is an extra chromosome. In a monosomy, a chromosome is missing. Inherited disorders are caused by changes in genes called mutations. Inherited disorders include sickle cell disease, cystic fibrosis, Tay–Sachs disease, and many others. In most cases, both parents must carry the same

产前筛查与诊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产前诊断与筛查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产前诊断技术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前诊断技术安全、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依法开展产前诊断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的筛查。 产前诊断技术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 产前筛查技术项目包括用孕妇血清特异性标志物进行筛查(以下称“孕妇血清学筛查”)、胎儿体表及重要脏器的超声筛查及其相关的产前咨询。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第四条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由经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在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非医疗目的的产前诊断技术。 第五条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遵循自愿和知情选择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强制性手段要求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

第六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的监督与管理。省辖市和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应用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七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的规划、资质审批;对从事产前诊断及产前筛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认定。 第八条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应在省辖市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省级产前诊断机构规划设置2-4个,须同时具备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细胞遗传学、分子遗传学、生化免疫学等五项产前诊断技术并开展相应工作。 省辖市产前诊断技术机构规划设置1-3所,须同时具备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细胞遗传学、生化免疫学等四项产前诊断技术并开展相应工作。 不具备分子遗传学诊断条件者,须与具备该诊断能力的产前诊断机构建立业务联系,签署相关协议。 第九条县(市、区)孕妇血清学筛查机构规划设置1-2所。孕妇血清学筛查技术应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亦可由省辖市产前诊断机构集中进行。胎儿体表及重要脏器的超声筛查可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中开展。对于孕妇血清学筛查高危的孕妇应在省辖市及以上产前诊断机构中进行产前诊断。原则上应转诊至行政区划所属市级产前诊断机构,如本市未成立产前诊断中心,应与相邻省辖市及以上产前诊断机构签订转诊协议。

产前筛查管理制度汇编

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 一、产前筛查标本采集与保存制度 1、人员要求:筛查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有资质的人员承担; 2、产前筛查需按知情同意、孕妇自愿的原则: 医务人员告知孕妇或其家属产前筛查的性质、目的以及与诊断性检查相比筛查的局限性,孕妇和/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筛查操作; 3、筛查孕妇资料登记要求 所有参与产前筛查孕妇资料应按照产前筛查申请单内容逐项登记清楚,随血样一道送至产前筛查机构。 4、使用唯一编码 编码要求准确、清楚,每位孕妇使用唯一编码,要求复读给孕妇听;编码操作者固定,做到三“三查七对” 操作时三查:即查编码、查离心管、查血清管; 5、血样登记表与本人七对:即对姓名、年龄、对编码、对末次月经、对B 超孕周、对地址、对通讯电话; 6、血清管编码的书写要求:编号要求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7、血样的处理要求:全血于室温放置2小时待血液完全凝集后再进行离 心,分离血清时要仔细,避免溶血现象,他离出的血清用一次性吸管转入血清管中,血清管盖须拧紧,防止血清漏出,标本如能在7天内检测完毕,则置2--8℃保存;如检测时间超过7天,则置-20℃冰箱保存。 筛查结果的原始数据和血清标本必须保存至少一年,血清标本须保存于-70℃,以备复查。

8、筛查时孕周计算尽可能按B超孕龄,如不能取得B超孕龄,则按末次月经推算,但如遇孕妇朋经不规则的或末次月经记不清楚,则必须进行B超孕龄测量,孕龄测量需精确到天数,早孕期统一以关臀长为准,中孕期统一以双顶径孕周为准。 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一、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中心建立独立的产前筛查档案室,产前筛查中心书写、保存在本中心进行产前筛查者的档案,由产前筛查中心办公室专职信息人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 2、档案内容包括产前筛查的文字资料、影像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便于管理和查阅,应将每项服务技术项目资料分类归档管理。 3、所有的资料实行登记管理。 4、所有档案定点存放保留50年,不得拆放、涂改或丢失。 5、档案的查阅不得违反国家及本中心的有关规定。 6、工作人员应尊重产前筛查者的隐私权并严格保密,所有资料不得向他人泄漏密。 7、保存形式:纸质文件、电子记录及移动硬盘。 二、产前筛查的档案管理 1、工作人员应按照产前筛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文件认真完成产前筛查的资料管理工作。 2、及时、完整填写各项记录,每项记录册有指定人员负责检查。字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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