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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

(GHFD-03-TB-01/ND)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奖惩的约束作用和激励作用,调动宽敞职员及承包商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

(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

(四)《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001]第478号)(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暂行方法》(国资委第21号2008年9月1日)

(六)国华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治理标准》(GHFD-03-TB-01)

第二条本细则用于明确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治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治理要求,规范和操纵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治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治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三)“精神鼓舞与物质鼓舞相结合”的原则;

(四)“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承包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与奖惩治理。

第五条各部门应建立内部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并按本细则考核内容进行内部考核。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细则负责人:由安健环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经理担任,负责全面治理本细则,检查执行本细则的有效性。

第七条细则执行人:由安健环监察部安全主管和生产技术部各专业主管担任,要紧职责包括:

(一)负责细则公布后的培训、指导;

(二)负责监督本细则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收集本细则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本细则的建议,经本细则负责人同意和授权后修订本细则。

第八条公司各级主管领导的要紧职责包括: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工作规定,支持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归口治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奖励与处罚的目的和实效性。

第九条责任分工

(一)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生产月度考核和奖励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安健环监察部、经营财务部、行政人事部。每月对各部门的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和奖励。

(二)生产技术部、安健环监察部经理负责严格依据本考核和奖惩细则,提出生产考核和奖励建议,并经考核和奖励小组评议后上报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生产考核和奖励除特不注明外只对部门,各部门应建立内部生产治理考核和奖励制度,并按公司考核和奖惩内容进行。

(四)对生产治理考核和奖励有不同意见,由各部门以书面报告向生产技术部提出,由考核和奖励小组仲裁。对确有考核和奖励错误的于第二个月生产考核中给予纠正,并公布。

第三章执行程序及治理要求

第十条公司各级行政正职是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精神鼓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企业安全奖励基金。

第十二条总经理可依照各单位及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表现与贡献,签发总经理安全嘉奖令,进行专门嘉奖。

第十三条考核与奖惩应坚持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对存在治理责任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处罚;对人为责任造成的事故应严格处罚。

第十五条严格对重复性不安全事件进行处罚;严格对治理者责任进行追究与处罚。

第十六条各级行政正职的奖励与处罚情况应与其绩效能力相关联。

第十七条对承包商的奖惩规定

(一)可依照合同条款执行。

(二)可依照安健环协议中相关内容执行。

(三)机组大小修期间,可依照宁海电厂百万机组检修重大项目技术改造工程奖励与考核方法及600MW机组检修重大项目技术改造奖励与考核方法规定执行。

(四)可依照以下补充条款执行

1、未经甲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对中标项目进行二次分包,如有违反每次考核承包商500-5000,情节严峻者可提早终止合同。

2、承包商人员调整需经甲方同意,工作人员数量应符合合同规定,如因人员不足阻碍到设备检修或运行,按200元/人*天考核承包商。

3、每发生一次检修质量问题,考核承包商200-2000元,重复发生检修质量问题,或不按检修标准执行的,每次考核承包商1000~5000元,关于弄虚作假,欺骗验收人员,情节恶劣的,每发觉一次,考核承包商5000~10000元。

(五)其它未明确的奖惩规定按本制度主业的考核标准执行。

(六)安健部负责承包商入厂安全教育时,学习本制度等现场治理规定,并要求承包商在培训记录上签字。

(七)各部门对承包商提出考核后,可参照附件6承包商考核填写相关内容报至经财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考核人负责联系承包商代表在考核单上进行会签;当承包商拒签时,考核提出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做为附件,来替代承包商会签流程。

第十八条奖励与处罚应以通告形式进行公布。通告至少每月应公布一次。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考核除特不注明外只对部门,各部门内考核情况于次月15日前报行政人事部执行。

第二十条对安全生产治理考核有不同意见,由各部门以书面报告向考核小组提出,由考核小组仲裁。对确有考核错误的于第二个月安全生产考核中给予纠正,并公布。

第二十一条凡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其调查及考核处理执行神华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国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公司领导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执行神华国华电力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及附件5、6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考核和奖励程序

(一)每月由安全生产考核小组召开月度考核会议,依照事件的性质和责任大小,决定对相关责任者的经济处罚额度。

(二)在每月8日前将汇总的上月考核情况提交月度考核和奖励领导小组批准,重复性考核项目取最高项。

(三)公司各部门应在每月4日前(年度奖励在1月5日前)由各部门上报奖励项目至生产技术部、安健环监察部,通过审核后提交考核和奖励领导小组,经批准后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考核和奖励原则

(一)本细则着重对涉及各部门有关生产方面安全、节能、环保、可靠性、缺陷、检修、无渗漏、费用和技术监督等各方面考核和奖励。

(二)本考核以不同条款对同一事件同时做出规定的,应视事件的性质或可能造成后果的严峻性按照从重处罚的原则进行考核。

(三)本标准遵循不重复考核的原则。

(四)本奖励以不同条款对同一事件同时做出规定的,按照条款中的最高上限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考核和奖励时段:月度(上月1日0:00~上月底24:00);年度(上年度1月1日~上年度12月31日)

第二十五条考核与奖惩依安全综合治理、环保综合治理、生产综合治理、节能治理分类标准执行。(见附件2)

第四章检查、评价与反馈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情况进行统计,总

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持续提高安全治理工作水平。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由公司安健环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原《宁海电厂安全生产系统考核和奖励细则》废止。

附件: 1.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流程图

2.考核与奖惩分类标准

3.生产月度考核通报

4.生产月度奖励通报

5.公司发生人身重伤、一般及以上事故的相关责任

者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标准

6.公司区域外委单位造成一般及以上事故的相关责

任者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标准

7.制度信息总览表

附件1: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流程图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某电厂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 则(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落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员工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依据《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4年版)》(中国华电安制〔2014〕264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2015年版)等,结合常德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和“以责论处、奖惩分明”原则。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

法处理。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各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或者本级,“以下”不包括本数或者本级。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绩效考评委员会负责每月安全生产奖惩考评工作。 第八条安监保卫部、生产技术部分别行使公司安全监督、文明生产、环保监督、生产管理职能,负责下发各种安全生产《处罚通知单》,并将考核建议汇总报公司考评委员会。 第九条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对本部门及相关外委工程的安全、质量及进度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23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梅县富力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依据 3.1 项目经理签署《安全承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3 每名管理员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4 管理员多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各部室、分厂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的具体内容,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各部室、分厂及全体员工。 2、考核体系 公司总经理负责考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考核部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部负责对被考核单位实施考核;各单位内部层层落实考核。 3、对日常安全管理的考核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时,发现分厂或部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要对分厂或部门进行处罚: 3.1安全隐患无特殊情况未按时整改或未作反馈,每推迟一天一项扣整改责任单位500元; 3.2除人员违章之外重复出现的隐患整改项,一项扣罚责任单位300元; 3.3公司月度安全工作任务无故未按时完成、未按时反馈的,一项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3.4未按制度规定执行安全自检自查,或者进行了安全检查,但没有记录,视为没有进行检查,一次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3.5无故不参加公司月度安全例会或其他安全会议的单位,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3.6无故不参加各类安全活动的单位,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3.7无故不按规定组织召开月度安全例会,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3.8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得不到落实,使安全工作出现漏洞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3.9发生严重违章的行为后仍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对单位第一责任人罚款500元,分管安全领导罚款300元; 3.10收到安全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及时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管理制度加倍进行处罚,重大事故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另行研究处理; 3.11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检查和监控,并做好记录,不检查或没有记录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12被考核单位未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组织培训,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编号:SM-ZD-37671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指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处罚分包负责人200元一次,每周一次安全会议不加参处罚分包负责人100元。 2.不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中所规定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罚分包负责人100元。 3.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上岗记录的,分包负责人或安全员罚50元。 4.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指挥者罚款200元。 5.接到总包出具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即逾期不改的,每次处罚分包负责人200元。 6.分包进场人员不到总包处办理胸卡的处罚100元一次。 7.职工不佩带胸卡上岗的,每人罚款10元。 8.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违章者,罚款50元,未扣好帽带罚20元,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9.2米以上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不佩带安全带,不扣好保险物的,违章者每次罚款50元。 10.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的每人罚款50。 11.高空作业时,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违章者每次罚款50元。 12.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违章者罚款30元。 13.非电气专业人员擅自拆装电线,电灯等电气,违章者罚款20元。 14.非操作人员,任意进入吊装区域,违章者罚款30元。 15.高空作业穿高跟鞋或拖鞋操作的,违章者罚30元,上架子,起重机械穿硬底鞋或易滑鞋,违章者罚30元。 16.竹扶梯,人字梯无防滑保险措施或缺档腐朽仍在使用的,违章者罚款10元。 17.任意拆除洞口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违章者罚款100元。 18.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依据 3.1 总经理签署《安全承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3 每名员工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4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 3.5 综合办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 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1.1 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员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 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 所罚款项由综合办从被罚部门或个人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对所罚款项,财务科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财务科掌握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4.1.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 综合办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4.2.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200元和100元。 4.2.2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各奖励100元。 4.2.3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 4.2.4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4.2.5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4.2.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00元。 4.2.7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0元到1000元。 4.2.8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3 处罚 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1、总则 1.1为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调通中心”)。 1.3公司系统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惩罚。 1.4公司系统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5奖惩意见由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经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1.6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2、表彰和奖励 2.1公司系统每年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表彰工作由其上一级单位实施: (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 (2)连续三年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公司、子公司。 (3)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发供电企业。 (4)连续三年无一类障碍及事故的调通中心、各省调度通信机构。(5)实现安全施工目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直属电力建设企业。 2.2公司每年对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各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办法》兑现奖励。 2.3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所属单位和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励情况报上一级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2.4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实施细则 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我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调动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者,即使没有造成后果,也要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分级管理、以责论处、奖罚对应的原则。 第四条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贯彻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细则中有关事故定义及责任的划分,执行<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事故(障碍)调查管理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2

第六条公司每年对实现下列目标的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未发生人身死亡及重伤事故(含外包工程及临时用工); (二)未发生特大事故和责任性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三)未发生责任性重大火灾事故; (四)未发生责任性重大交通事故; (五)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六)未发生一般性责任事故,实现全年无事故。 第七条每年将按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与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安全目标奖,突出奖励生产及参与生产管理的有关部门。 第八条年度内各有关部门全面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中所列目标及考核内容,由安全科核定奖励金额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奖励。 第九条年度内未完成安全目标责任书中所列目标及考核内容,将按考核规定从核定奖励金额中扣除全部或部分奖励金额。 第十条奖励数额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 (一)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标兵单位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数额由公司另行决定)。 (二)有下列贡献之一的集体或个人,奖励50—1000元: 3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 惩制度正式版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规范安全目标管理,健全安全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体现重奖重罚、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调动全公司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以达到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目的。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办[2000]3号)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001]478号)、《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根据国投电力集团公司相关通知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分级负责、分级控制的原则,在奖惩过程中必须把奖惩尺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做到以责论处、权责对应;把思想工作、教育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最终达到预控的目的。根据安全生产三级预控的原则,公司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恶性电气误操作等,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经理、主管、专业人员应负管理责任;部门发生重伤和事故,部门的各级干部应负管理责任;班组发生轻伤和障碍,班组的班长应负管理责任。

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

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doc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1 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奖惩体系。使各级人员在生产中严守规程,尽职尽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与云南安杰机电安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范围内职能部门。 三、公司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制,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奖惩相结合。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班组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现场劳动纪律、违反调度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对失职、渎职或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处罚。 四、安全考核坚持以责论处和重处重罚的原则,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出发以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同行政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贯穿与安全生产始终。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五、公司每年对以下部门、班组予以表彰和奖励: 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 2.一年内无一类设备障碍及事故的部门; 3.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部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特殊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给予特殊表彰和奖励; 4.公司每年与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根据考核结果,公司给予兑现:奖金的40%用于奖励部门领导班子,10%用于奖励安全管理人员,其余部分用于奖励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 5.公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考核管理按公司“安全风险抵押 金管理办法”执行; 6、安全生产奖励经费列入公司年度预算,并纳入工资总额统一计划和管理。 第三章:处罚 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安全监察室根据调查组结论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给予处罚。对重大事故应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的事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通用版)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43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通用版) 1、进场作业前必须签定《劳务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签定职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以及“三级教育登记卡”,否则每缺一项罚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统一式样的安全帽以及上岗胸卡,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规定发50元 3、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上岗,发现一人次罚100元,责令回家休息。 4、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责令该作业队停工整顿,罚1000元。 5、特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吊机及龙门架的操作人员应固定,未经培训(没有证件)发现一人次罚50元。 6、施工现场应悬挂各类安全警示牌以及各种机械工种操作规程

牌,应有消防器材,没有做到罚100元。 7、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光脚、光膀子上岗作业,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50元。 8、材料堆放、施工道路、龙门架、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环境卫生等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9、不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检查出来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给予罚100元。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题库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一、填空题 1、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罚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给予处理。 2、大唐集团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 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4、《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5、《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对安全生产成绩优异的单位、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要求各单位建立安全奖励专项基金以及相应的基金管理制度。 8、集团公司每一年对安全生产业绩突出的分支机构、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等先进单位以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9、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各单位可随时申报,其中直属企业直接向集团公司申报,分支机构、子公司所属企业应通过其上一级企业向集团公司申报,由集团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0、《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分。 11、《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将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

行。 12、《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 13、《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二年的处分或开除厂籍的处分。 14、《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行政降级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的,同时给予2000~2500元的经济处罚。 15、《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并给予1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16、《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特大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有关领导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并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17、《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责任性重大电网、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18、《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厂籍处分。 19、《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记过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 20、《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车间的领导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罚。 21、《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规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直至降级处分,并给予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192-39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各种违章行为及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确保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有功人员的奖励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坚决杜绝一切“三违”行为,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生产”。 第二章罚则 第四条有下列违章行为的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瓦斯超限作业。

2、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3、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数量。 4、随意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一风吹排放瓦斯。 5、防突人员弄虚作假,不按设计、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和预测预报,虚报检测数据。 6、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或弄虚作假。 7、擅自改变缩短放炮距离未执行“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 8、用矿车顶撞风门或故意破坏通风设施。 9、“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10、采掘地点超允掘、允采作业。 11、地面瓦斯抽采房、风机房和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12、锚杆(锚索)支护擅自改变支护参数。 13、斜井绞车提升未使用安全门、阻车器,扒、蹬、跳矿车或箕斗,乘坐皮带。 14、带电检修电器设备或机械设备。

标准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2.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3.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全年无死亡事故,年重伤事故率小于0.3‰. 2.各部门、各类人员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新员工、调换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4.员工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发生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现象。 三.奖励 1.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奖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给予500元以上的奖励。 2.发生重大险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使工厂转危为安或发生事故后,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8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3.在推行安全、消防管理、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改善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方面有革新或改进技术工艺,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大胆纠正违章, 制止冒险作业,在年度安全与消防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 经工厂领导批准给予荣誉奖和200元至300元的奖励。 4.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项奖励金额, 应专款专用, 根据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或贡献大小, 分别给予奖励, 不得平均发放。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实用版

YF-ED-J339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 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 全生产目标实现,规范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 理,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结合陕西液化天 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各部室安全生 产绩效考核与奖惩。 第三条安全生产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目 标,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控制和消除风险中

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第四条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坚持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差别量化、奖优惩劣”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公司对各部室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考核与奖惩办法对各部室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及奖惩。 (二)实事求是原则。各部室要向公司如实反映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三)差别量化原则。考核结果做到量化,不同考核对象之间考核内容与量化结果应尽量体现出差别化,便于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四)奖优惩劣原则。基于不同的考核量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示 范文本

制度文书样本 QCT/FS-ZH-GZ-K306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树立牢固、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2、抵制违章行为,培养独立作业的自保能力。 3、丰富安全技术操作知识,提高对安全作业环境水平 的辨别力。 4、由安全员、班组、作业组周(旬)考核,考评小组 依据考核记录进行月、季百分考评,坚持奖罚兑现。 5、对于工作中违章和失职者给予处罚,对于避免事 故,安全措施得当,施工现场规范的,一贯遵章并做出成 绩的予以奖励。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第2页/总2页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力度,做到奖罚分明,提高公司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的避免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现结合实际,对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避免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贯彻“以责论处、重奖重罚”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开除、留用察看(只发放最低生活费)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严肃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 第四条实行奖惩制度,要体现安全生产权责追究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第一节安全奖的发放原则

第五条安全奖主要发给承担安全生产风险压力较大的人员。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的安全奖分配要拉开档次。 第六条按照各级人员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安全风险大小划分不同的奖励范围类别。 第七条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经理嘉奖。 第二节安全奖的分类及兑现办法 第八条安全奖分类: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奖、锅炉运行周期奖和经理嘉奖。 第九条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奖 (一)各级安全生产目标 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①不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②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火灾与同等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③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2、各部室年度安全生产目标:①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②不发生设备、火灾与同等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③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④发生人身轻伤不超过3次/年;⑤发生责任设备一类障碍不超过2次/年。 3、生产车间(各值)年度安全生产目标:①不发生有本值人员责任的设备、火灾与同等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②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③发生人身轻伤不超过2次/年;④发生责任设备二类障碍不超过2次/年。 上述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如变动时以每年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所列为准。 (二)奖励办法 1、安全生产目标奖制度,各部室、车间职工按岗位职责分工及所承担安全风险大小,安全风险岗位基数不同(具体数额详见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试行)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试行) 1 总则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公司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激发广大员工积极性,有力保障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施工班组。 2 管理职责 2.1 安全监察部职责 2.1.1 修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 2.1.2 督促、指导和检查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1.3 组织开展年度安全先进班组、优秀安全员等评比活动。 2.1.4 提出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方案;对安全工作渎职或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集体和个人提出处罚意见和建议。 2.1.5 每周分析现场检查情况,通报违章不足或先进优秀; 2.1.6 记录工程管理部及其他部门发出的通报批评或通报表扬,记录上级领导对各施工现场或工程项目的表扬或批评,记录每周安全情况通报中批评或表扬的施工班组或工程项目,每月组织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比,执行奖惩。 2.1.7 对严重及以上违章的集体或个人、两次以上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施工现场或施工班组,给予违章处罚的决定。 2.2 其他部门职责 2.2.1 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2.2 参与修订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标准和年度安全奖励方案讨论,对奖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2.3 在业务范围内参与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标准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2.3 现场项目部、施工班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2.3.2 根据本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严格按已定的标准或规定执行。 2.3.3 每月24日前组织对本项目部、施工班组的优秀管理经验、现场较好的管理进行总结和分析,对不足及违章进行自查自纠,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惩意见报安监部。 3 管理内容及方法 3.1 原则 3.1.1 本奖惩制度目的在于激励员工积极探索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管理办法,解决管理难题;约束员工认真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风险预控,防范事故发生或扩大。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 (国电总 第三条公司每年从工资基金中列支300万元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的奖励,控股和代管单位按照公司的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本单位列支。扣缴事故单位的工资基金亦纳入该基金。

第四条公司安监部门负责公司系统安全奖惩的考核和奖惩工作。依据安监部门奖惩考核的结果,经劳资部门会签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奖金的发放和罚款扣缴工作;行政惩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公司系统从事发供电、施工、修造、试验(含调试)的企业。 1 2.发供电企业、电力施工企业、修造企业和试验单位年内实现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目标,按附表1的规定给予奖励,并上报国电公司给予表彰,申报表见附表2。

第七条千日安全目标奖 凡安全生产记录达整千日的发供电企业、电力施工企业,按附表3的规定给予单位及其安全网络奖励,并在《电力报》上进行表彰。 1 果突出等。 2.申报审批

各生产单位及公司各处室可按附表4“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申报表”上报,由公司安监部门核实,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奖励。 3.奖励金额 元/项。 1 2.公司系统每3年评比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对获奖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单位按附录、附表5、附表6向公司申报。

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可随时根据特殊情况 对有关单位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成绩进行特令嘉奖,奖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1 2.对事故责任者及事故单位领导 (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两年或开除处分。

施工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施工安全奖惩方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禁止违章、冒险作业,奖励先进;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深圳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及工程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规定:一、凡有下列违章之一者,给予经济处罚,各分包班组长以上人员如有违反, 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班长罚款20元,不系 好帽带罚款30元,班长罚款10元。 2、不戴工号卡每人罚款10元,班长管理不严,每有一人罚款20元。 3、酒后上班者罚款100元,班长罚款200元。 4、施工作业区内严禁吸烟,有违反规定者罚款50元。 5、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三角裤、赤膊上班者,有行为之一罚款50 元,班长罚款30元。 6、各工种登高作业人员凡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不系好安 全带,罚款100元。班长罚款50元。 7、未经培训考核,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证从事特种作业项目的 每人罚款100元,违反规定安排工作的领导,每有一人违章罚款150 元。 8、打夯机、混凝土振捣棒等移动式用电机具的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 不穿绝缘防护鞋的罚款100元,安排作业的班长罚款50元。 9、未经批准从楼层或高处向下投掷垃圾、物料者罚款150元,班长罚款 50元。 10、凡在易燃易爆场所、木工车间和禁止动火的区域私自动火,未经批准 的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追究班组长的相关经济责任。 11、非专业电工,在生产区域或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的,罚款100元。 1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和临时照明设施,如 洞口盖板、防护栏、安全网、通道照明灯等有违章作业行业之一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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