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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讲_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5)

第42讲_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5)
第42讲_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5)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例题1 ?不定项选择题】(2017年改)甲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实现会计利润35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700万元。甲百货公司2019年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自有房屋原值4500万元,本年度计提折旧300万元。

(2)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113万元未结转收入。

(3)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80万元。

(4)直接向某小学捐赠10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房屋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房屋折旧年限为

20年,不考虑净残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 甲百货公司在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中,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

A. 国债利息收入

B. 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

C. 向某小学捐赠

D. 折旧费

【答案】BCD

2. 计算甲百货公司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113 X 13%=14.69 (万元)

B. 113 -(1 + 13% X 13%=13(万元)

C. 113 X(1-13%)X 13%=12.78 (万元)

D. 113 X(1 + 13% X 13%=16.6 (万元)

【提示】选项C计算有误,讲义已按照正确结果改正。

【答案】B

3. 甲百货公司在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自有房屋准予扣除的折旧费是()。

A. 225万元

B. 75万元

C. 300万元

D. 150万元【答案】A

4. 计算甲百货公司2019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3500+113 X(1+13% -80] X 25%-700=186.92 (万元)

B. [3500+4500 -20+113X(1-13%)+10] X 25%-700=258.33 (万元)

C. [3500+ (300-4500 - 20)+113-(1 + 13%)+10-80] X 25%-700=201.25 (万元)

D. [3500+ (300-4500 - 20 )+113-(1 + 13%)+10-80] X 25%=901.25 (万元)【提示】选项B计算有误,

讲义已按照正确结果改正。

【答案】C

【例题2 ?不定项选择题】(2018年改)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商品收入9000万元,提供修理劳务收入500万元,出租包装物收入60万元,从其直接投资

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25万元。

(2)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1380万元,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18万元,合理的会议费8万元,直接向某敬老院捐赠6万元,上缴集团公司管理费10万元。

(3)由于管理不善被盗库存商品一批,经税务机关审核,该批存货的成本为4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2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12万元,责任人赔偿2万元。

(4)上年度尚未扣除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50万元。

已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勺部分,准予扣除。要求根据上述资料,

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 甲公司的下列收入中,在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是(

)。

A. 销售商品收入9000万元

B. 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25万元

C. 出租包装物收入60万元

D. 提供修理劳务收入500万元

【答案】ABCD

2. 甲公司的下列费用中,在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A. 合理的会议费8万元

B. 特殊工种职工人身安全保险费18万元

C. 上缴集团公司管理费10万元

D. 直接向某敬老院捐赠6万元

【答案】AB

3. 甲公司在计算2019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支出是()万元。

A. 1430

B. 1434

C. 1380

D. 1425

【答案】A

4. 关于甲公司在计算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被盗商品的损失金额,下列算式正确的是()。

A. 40+5.2-12-2=31.2 (万元)

B. 40+5.2-12=33.2 (万元)

C. 40-12-2=26 (万元)

D. 40+5.2=45.2 (万元)

【答案】A

【例题3 ?不定项选择题】(2018年)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电冰箱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电冰箱收入8000万元;出租闲置设备收入5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30 万元。

(2)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1500万元。

(3)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支付利息5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80万元,向客户支付违约金3万元,计提坏账准备金8万元。

(4)全年利润总额为900万元。

已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 甲公司下列收入中,应计入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是()。

A. 出租闲置设备收入500万元

B. 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C. 销售电冰箱收入8000万元

D. 理财产品收益30万元

【答案】ABCD

2. 甲公司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是()万元。

A. 1275

B. 1500

C. 1207

D. 1200

【答案】A

3. 甲公司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中,不得扣除的是( )。

A. 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支付利息支出55万元

B. 向客户支付违约金3万元

C. 计提坏账准备金8万元

D.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80万元

【答案】CD

4. 计算甲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900+(1500-1207)+80+3+8=1284 (万元)

B. 900-50+(1500-1275)+80+8=1163 (万元)

C. 900-500+55+8=463 (万元)

D. 900-30+ ( 1500-1200)=1170 (万元)

【答案】B

【例题4 ?不定项选择题】(2018年改)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7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出租设备租金收入2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转让商标权收入60万元。

(2)将价值50万元的产品用于换取乙公司生产的货物,将价值34万元的产品用于抵偿信用公司欠款,将

价值3.5万元的产品用于馈赠客户,将价值10万元的产品用于奖励优秀职工。

(3)捐赠支出27万元,其中直接向丁中学捐赠3万元,通过市民政部门用于扶贫救济的捐赠24万元。

(4)违反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 2.5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1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3万元。

(5)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33万元。

(6)全年会计利润为190万元。

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

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

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 甲公司的下列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

A. 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

B. 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

C. 转让商标权收入60万元

D. 出租设备租金收入20万元

【答案】B

2. 甲公司的下列业务中,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视同销售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是( )。

A. 将价值34万元的产品用于抵偿信用公司欠款

B. 将价值50万元的产品用于换取乙公司生产的货物

C. 将价值3.5万元的产品用于馈赠客户

D. 将价值10万元的产品用于奖励优秀职工

【答案】ABCD

3. 甲公司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是( )万丿元。

A. 22.8

B. 24

C. 27

D. 25

【答案】A

4 ?甲公司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中,不得扣除的是( )。

A. 违反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2万元

B. 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33万元

C. 缴纳税收滞纳金1万元

D.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3万元

【答案】ABCD

【例题5 ?不定项选择题】(2019年)甲公司为居民企业,登记注册地在W市,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主要

从事建筑材料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建筑材料销售收入5000万元,生产设备出租收入6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存款利息收入0.8 万元,存货盘盈0.2万元。

(2)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费支出2万元,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3万元,直接向某大学捐赠1万元,缴纳诉讼费用 1.7万元。

(3)购置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一台,该设备投资额45万元,当年即投入使用。

(4)全年利润总额为280万元。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

抵免。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 甲公司的下列收入中,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是(

)。

A. 存货盘盈0.2万元

B. 生产设备出租收入60万元

C. 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

D. 存款利息收入0.8万元

【答案】ABCD

2. 甲公司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A. 直接向某大学捐赠1万元

B. 合理的劳动保护费支出2万元

C. 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3万元

D. 诉讼费用1.7万元

【答案】A

3. 甲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 (280-60-0.8+2+3-45 )X 25%X(1-10%)=40.32 (万元)

B. (280-1.5-0.2+1 + 1.7-45 X 10% X 25%=69.125 (万元)

C. (280-1.5+1 )X 25%-45X 10%=65.375 (万元)

D. (280-1.5-0.8-0.2+3+1.7 )X 25%-45-(1-10%)X 10%=65.55 (万元)

【答案】C

【例题6 ?不定项选择题】(2019年)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施工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

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从未上市的居民企业乙公司取得股息25.2万元。

(2)直接向某养老院捐赠10万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缴纳罚款6万元。

(3)实际发生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194万元。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甲公司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税额

2.6万元。甲公司将接受的捐赠收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账户。

(5)全年利润总额1522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280万元。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

的75%加计扣除。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 计算甲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增的是()。

A. 直接向某养老院捐赠10万元

B. 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

C.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缴纳罚款6万元

D. 从未上市的居民企业乙公司取得股息25.2万元

【答案】AC

2. 下列关于甲公司2019年度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纳税调减194万元

B. 纳税调减145.5万元

C. 纳税调增145.5万元

D. 纳税调增194万元

【答案】B

3. 下列关于甲公司2019年度接受捐赠原材料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纳税调增22.6万元

B. 纳税调减22.6万元

C. 纳税调减20万元

D. 纳税调增20万元

【答案】A

4. 下列关于甲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缴税额的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 应补税额=[1522-40-25.2+10+6-194 X 75%+(20+2.6 )] X 25%-280=57.475 (万元)

B. 应补税额=[1522-40-25.2+10+6-194 X 75%+20]X 25%-280=56.825 (万元)

C. 应补税额=[1522-40-25.2+10+6-194+20] X 25%-280=44.7 (万元)

D. 应补税额=[1522+10+6-194 X 75%+(20+2.6 )] X 25%-280=73.775 (万元)

【答案】A

八、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二)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

31日。

特殊情况:

1. 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以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2. 依法清算时,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纳税申报

1. 分月或分季预缴

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 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

退税款。

3.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

4.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例题1 ?多选题】(2016年)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B.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

税年度

C.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作为1个纳税年度

D. 企业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

得税汇算清缴

【答案】ABCD

【例题2 ?单选题】(2018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该期限为()。

A. 4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5个月

【答案】D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释义-总则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本实施条例的法律依据的规定。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内资、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税法的历史,统一了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统一并适当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并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保证这部重要法律在2008年1月1日以后能够顺利实施,使这部重要法律的有关规定能够真正得以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国务院及时发布了本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必要的细化,并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时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因此,本条明确规定,本实施条例,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为执行法律的规定,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本实施条例就属于这一类行政法规,通常冠以“XXX法实施条例”等名称。本实施条例作为企业所得税法的下位法,目的是将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进行细化,对企业所得税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作出具体规定,以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便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理解和执行。因此,本实施条例的规定必须与企业所得税法保持一致,不得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相抵触,也不得违背企业所得税法的精神和基本原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进行界定的规定。 本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具体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但是,到底哪些企业属于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呢?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具体 明确,这正是本条规定要解决的问题。 本条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一、排除在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依照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境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非居民企业纳税人(比如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也可能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取得收入),也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居民企业纳税人(比如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但是不论其为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都必须严格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都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本实施条例之所以要把外国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排除在外,主要是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原意是为了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的财产与出资人的财产密不可分,生产经营收入也即出资人个人的收入,并由出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为避免重复征税,企业所得税法才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而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境外投资人没有在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而且,如不对这些企业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26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基本情况 在最近3年的机考中,本章分值在21分左右。不论考生参加哪个批次的考试,在三个不定项选择题中,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的题目必占其一。 本章分为五个单元,共计30个考点。本章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部分考点需要死记硬背,复习难度较大。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企业所得税不同项目的税前扣除标准以及个人所得税不同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在机考试题中一般会给出。复习本章需要10个小时左右。 201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对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进行了重大调整; 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多处重大调整; 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重写了个人所得税的全部内容。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综合所得 分类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其他问题 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 税前不得扣除的项目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1·判断题】居民企业无需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018年) 【答案】× 【解析】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2·判断题】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 【答案】√ 【例题3·判断题】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但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16年) 【答案】√ 【例题4·判断题】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18年)【答案】× 【例题5·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2015年)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 B.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乙公司 C.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在境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丙公司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丁公司 【答案】D 【解析】(1)选项ABC:属于居民企业;(2)选项D:属于非居民企业。 3.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票据法律制度知识梳理

票据法律制度知识梳理 一、票据 1、含义 2、狭义的票据仅指、、。 3、票据行为 (1)含义: (2)包括:、、、。 4、票据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包括、、。 (2)非基本当事人包括、、、。 5、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包括、、。 二、支票 1、含义: 2、基本当事人:、、。 3、种类: 现金支票:特点转账支票:特点 普通支票:特点划线支票:特点 4、签发要求 (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该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5、罚则 (1)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

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 (2)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选择题: 1、签发(),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A.空头支票 B.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C.出票日期未使用中文大写规范填写的支票 D.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解析】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甲公司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发现其持有的由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转账支票为空头支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赔偿金的数额是()。 A.5000元 B.3000元 C.2000元 D.1000元 【解析】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乙公司支付赔偿金的数额=100000×2%=2000(元)。 三、汇票 1、按出票人不同分为和。 2、按照指定到期日方式的不同,分为和。 3、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和。 4、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5、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个月内地,超过的,银行不予受理。 6、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八十三条 2011-01-24 16:42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条例释义】本条是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免税优惠的“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也规定了这方面的免税优惠政策:即“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从接受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以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其上述投资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本条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不同,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进行了细化。 一个企业对另一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时,投资企业要从被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由于股息、红利是从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的,如果将股息、红利全额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税收入中征收企业所得税,会出现对同一经济来源所得的重复征税。因此,消除企业间股息、红利的重复征税是防止税收政策扭曲、保持税收中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各国的普遍做法。为此,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企业的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的上述规定,有两个方面的内容需要实施条例予以明确:一是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到底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二是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需符合什么条件?本条从以下两个方面回答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涉及的问题: 一、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的条件 依照本条规定,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仅限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这一条件限制既排除了居民企业之间的非直接投资所取得的权益性收益,又排除了居民企业对非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直接投资一般是指投资者将货币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形成实物资产或者购买现有企业的投资。通过直接投资,投资者便可以拥有全部或一定数量的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及经营所有权,直接进行或参与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包括:( l)投资者开办独资企业,并独自经营;( 2)与其他企业合

新企业所得税法试题含答案解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试题 单位XX成 绩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分,每小题2分)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 B、15 C、7 D、5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依照()的规定计算。 A、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B、按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C、按上级机关的指示 D、按税收法律、法规 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表叙中不正确的是()。 A、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准予扣除 B、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C、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标准内准予扣除 D、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某企业于2008年7月5日开业,该企业第一年的纳税年度时间为()。 A、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B、2008年7月5日至2009年7月4日 C、2008年7月5日至2008年12月31日 D、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的是()。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3% B、10% C、12% D、20% 7、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第二章票据法律制度多选题一(答案版)

二、多项选择题 1 、票据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是(ABCD)。 A .以欺诈、偷盗、胁迫手段取得票据 B .明知前手以违法手段取得的票据而出于恶意取得票据 C .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D .善意取得票据,但未给付对价 2 、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是(ABC)。 A .个人的工资、奖金收入 B .利息收入 C .理赔收入 D .走私所得 3 、下列仅限于异地使用的结算方式是(AC)。 A .托收承付 B .委托收款 C .汇兑 D .支票 4 、支付结算包括(ABCD)等结算行为。 A .汇兑 B .委托收款 C .托收承付 D .票据 5 、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采用的结算方式是(BCD)。 A .商业汇票 B .银行汇票 C .银行本票 D .支票 6 、关于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D)。 A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 个月 B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C .银行汇票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的,银行可受理 D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7 、在下列情况中,银行汇票属于无效票据或银行不受理的是(BCD)。 A .实际结算金额低于票面金额的 B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票面金额的 C .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 D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的 8 、下列有关支票结算方式的表述中,符合《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是(AD)。 A .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B .支票一律记名 C .支票均可背书转让 D .支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 9 、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方式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D)。 A .按存款人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结算账户和外币结算账户 B .按存款期限不同分为定期存款账户和活期存款账户 C .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D .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10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B)。 A .分别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B .部分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C .背书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D .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被背书人再行背书无效 11 、存款人的下列资金中,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是(ABCD)。 A .社会保障基金 B .基本建设资金

(法律法规课件)第五章公司法律制度参考答案

第五章公司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 导入案例: 甲、乙、丙、丁、戊5人组建了一个市场调研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甲等5人每人持有4万元的股份。公司成立半年,乙因看好其他行业想抽回其在公司的股金以作他用。丁则将其股份转让给非公司股东辛某。甲、丙、戊3人对乙、丁两人的行为态度不一:甲认为,乙抽出股份不可以,丁转让股份则随其便;丙认为,乙、丁两人的行为都绝对不允许,否则,公司将形同虚设;戊则认为,乙想抽出资不行,丁若想转让股份,只能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不可以转让给非公司股东。 试问:(1)甲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丙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如果丁转让股份,甲、乙、丙都已表示同意,独戊不同意,则会产生什么后果? (4)如果其他股东都已同意丁转让股份,丙不想让其股份落入非公司股东手里,而主张优先购买权,是否有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 (1)甲的看法不正确。因为,虽然股东可以转让其出资,但对外转让出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未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需转让的出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丙的看法不正确。因为,第一,虽然股东一般情况下不得抽回出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出资。 (3)如果丁转让股份,甲、乙、丙都已表示同意,独戊不同意,则丁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非公司股东辛某。因为,已超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戊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课堂讨论参考答案

详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详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这部条例存在什么亮点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悠悠十三载,漫漫合并路。自1994年的酝酿工作开始至2019年3月16日通过《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合并宣告完成,这是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一项制度创新。新制度优越性的发挥有赖于有效地贯彻实施。日前,与新税法配套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在社会各界的殷殷企盼中出台了。为使广大纳税人与税务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与贯彻《实施条例》精神,本报记者就《实施条例》中的若干问题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条例》的起草,主要遵循了合法规范、结合实际、接轨国际、严谨具体、便于操作等原则。在符合税法规定原意的前提下,将现行有效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内容纳入《实施条例》,体现政策的连续性。《实施条例》还结合经济活动、经济制度发展的新情况,对税法条款进行细化,

体现政策的科学性。此外,《实施条例》的起草还借鉴了国际通行所得税政策的处理办法和国际税制改革的新经验,体现了国际惯例和政策的前瞻性。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条例》共有8章133条,主要细化了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中一些关键性政策的设计思路,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 实际管理机构界定旨在保护税收权益 借鉴国际经验,新税法明确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并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 法人所得税制下的纳税人认定的关键是着重把握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标准。新税法采用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双重标准来判断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注册地较易理解和掌握,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判断则较难理解。《实施条例》中对实际管理机构是如何界定的?相关的考虑是什么? 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国际上来看,特别近十几年的国际实践看,实际管理机构一般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日常管理的地点,但在法律层面,也包括作出重要经营决策的地点。在处理方式上,税法中一般只作出原则性规定或不规定,然后逐步通过案例判定形成具体标准。为维护国家税收主权,防止纳税人通过一些主观安排逃避纳税义务,《实施条例》采取了适当扩展实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40

单元01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点6】税前不得扣除项目 2013年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2014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2015年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2017年不定项选择题 2018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但是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准予在税前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考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扣除的是()。(2013年) A.税收滞纳金 B.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 C.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D.企业所得税税款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不得在税前扣除;(2)选项B: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考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2014年) 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B.税收滞纳金 C.违反合同的违约金

D.违法经营的行政罚款 【答案】C 【考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有()。(2015年) A.向客户支付的合同违约金 B.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收滞纳金 C.向银行支付的逾期借款利息 D.向公安部门缴纳的交通违章罚款 【答案】AC 【考题4?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2018年) 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B.企业发生的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 C.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D.企业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 【答案】B 【考点7】资产税务处理 2012年多选题 2013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2014年判断题、多选题 2015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2016年多选题 2017年单选题、多选题 2018年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1.固定资产 (1)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提示】在税法上关于“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05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章节 05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 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复习难度较大,特别是企业所得税,考生在复习时需要结合会计 实务的内容准确理解税法原理。本章主要介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 在近 3 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0 分。本章考试的题型一般为单项选择题、多 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2019 年考试中,考生依然要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和个 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不定项选择题。 本章教材变化 2019 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有: 1.对企业所得税中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新增和调整。 (1)调整的有: ①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 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②自 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含1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 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1 月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 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 摊销。 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④企业在 2018 年1 月1 日至 2020 年12 月31 日期间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新增的有:

《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练习题4.doc

《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练习题 4 《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是()。 A、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乙合伙人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丁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是()。(①缴纳所欠税款;②清偿债务;③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 A、①②③ B、①③② C、③①② D、②①③ 3、某普通合伙企业2015年成立,张某于2016年提出入伙,

如果原合伙协议没有相关的约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张某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张某应当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 C、张某应当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D、张某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 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C、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新发生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5、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有关对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例题1·不定项选择题】(2017年改)甲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实现会计利润35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700万元。甲百货公司2018年有关财务资料如下:(1)自有房屋原值4500万元,本年度计提折旧300万元。 (2)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116万元未结转收入。 (3)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80万元。 (4)直接向某小学捐赠10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房屋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房屋折旧年限为20年,不考虑净残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百货公司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中,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国债利息收入 B.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 C.向某小学捐赠 D.折旧费 【答案】BCD 2.计算甲百货公司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16×16%=18.56(万元) B.116÷(1+16%)×16%=16(万元) C.116×(1-16%)×16%=15.59(万元) D.116×(1+16%)×16%=21.53(万元) 【答案】B 3.甲百货公司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自有房屋准予扣除的折旧费是()。 A.225万元 B.75万元 C.300万元 D.150万元 【答案】A 4.计算甲百货公司2018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3500+116×(1+16%)-80]×25%-700=188.64(万元) B.[3500+4500÷20+116×(1-16%)+10]×25%-700=258.11(万元) C.[3500+(300-4500÷20)+116÷(1+16%)+10-80]×25%-700=201.25(万元) D.[3500+(300-4500÷20)+116÷(1+16%)+10-80]×25%=901.25(万元) 【答案】C 【例题2·不定项选择题】(2018年改)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商品收入9000万元,提供修理劳务收入500万元,出租包装物收入60万元,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25万元。 (2)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1380万元,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18万元,合理的会议费8万元,直接向某敬老院捐赠6万元,上缴集团公司管理费10万元。 (3)由于管理不善被盗库存商品一批,经税务机关审核,该批存货的成本为4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4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12万元,责任人赔偿2万元。 (4)上年度尚未扣除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50万元。已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的下列收入中,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是()。 A.销售商品收入9000万元 B.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25万元 C.出租包装物收入60万元 D.提供修理劳务收入500万元 【答案】ABCD 2.甲公司的下列费用中,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A.合理的会议费8万元 B.特殊工种职工人身安全保险费18万元 C.上缴集团公司管理费10万元 D.直接向某敬老院捐赠6万元 【答案】AB 3.甲公司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支出是()万元。 A.1430

经济法(2016)-第9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经济法(2016) 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付结算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托收承付、银行汇票是同城结算方式 B.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是借记支付工具 C.汇兑、商业汇票、委托收款、银行卡是同城、异地均可采用的结算方式 D.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是贷记支付工具 2.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临时存款账户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B.存款人为临时机构的,只能在其驻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 C.存款人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只能在其临时活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 D.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以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大于等于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3.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结算账户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存款人因主体资格终止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B.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C.对于存款人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当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D.对于存款人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当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4.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票据是债权证券,即持票人可以就票据上所记载的金额向特定票据债务人行使其请求权 B.票据是设权证券,即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上的权利 C.票据是文义证券,但如果票据上记载的文义有错,可以依票据之外的其他证据变更或者补充 D.票据是金钱证券,即持票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 5.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票据行为的是()。 A.出票 B.背书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教材结构与考纲要求 本章介绍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两部分内容。 要准确理解并会计算,对考生的要求较高。 二、历年题型及分值比重 本章题型广泛,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是本课程中比较有难度的一章。 2013-2014年无纸化考试中分值在15分左右。 三、本章重点内容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为了保护建立劳动关系后(履行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权利”,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概念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 2.依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 【提示】现役军人、小时工等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 A.外商投资企业 B.会计师事务所 C.民办医院 D.出租车公司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1.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要点】以书面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考题·多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订立原则的有()。 A.公平原则 B.平等自愿原则 C.协商一致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1.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特别注意】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2个不得”: 【提示】“其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 【考题·判断题】(2011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正确答案』√

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

解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之变化 《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由中华人民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与《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企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相比,《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发生了的变化: 1、法位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的畴。而《企业所得税法》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属于法律畴。后者法律地位上要高于前者。《企业所得税法》也成为继《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征管法》之后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第四部法律。 2、结构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全篇共二十条,而没有章节结构,只有条款之分。《企业所得税法》全篇共六十条,并且按照一般的法律体例,设总则等章节。 3、纳税人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只适用于资企业,而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则对所有企业适用,既包括资企业,也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因此,《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与施行标志着在中国并行了二十多年的外资两套所得税法的合并,同时也宣告了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在中国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终结。 4、税率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法定税率为3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为25%.同时明确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应税所得适用20%的税率。除此之外,还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应纳税所得额概念之变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解释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基础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的界定则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税收征管实际,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整理:票据法律制度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16840258.html,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整理:票据法律制度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计在9月份,考生要决定备考,就要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票据法律制度 考点1:票据的种类(P216、226) 暂无,考试一般不涉及。 考点2:票据关系、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P217) 1.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关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基础关系)。 2.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 3.票据关系因一定原因失效,亦不影响基础关系的效力。 4.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考点3:票据上的签章(P219) 1.如何正确签章? (1)自然人的签章 ①自然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自然人的签名或盖章。 ②自然人在票据上的签名为该当事人的本名(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2)单位的签章 ①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②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16840258.html, ③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④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⑤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2.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后果 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②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③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公司法律制度--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五章讲义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16840258.html,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五章讲义1 公司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考试的重点章,主要考核《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的重要条文;各种题型均可出现,2012年的分值为19分,预计2013年的考试中分值在15分左右。 第一节公司概述 一、公司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商事组织。 特征:(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2)公司具有营利性;(3)公司具有社团性。 二、公司的种类 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以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以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地位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分公司因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其业务活动的结果由总公司承受,其债务也由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4.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以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兼“资合”公司。 5.以公司的国籍为标准可以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根据我国法律,凡是依我国法律、在我国境内登记设立的公司,即为我国的本国公司,即中国公司,而无论其资本构成是否有外资成分。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2007年) A.与母公司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B.具有法人资格 C.不需要办理企业工商登记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 [答疑编号6492250101]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分类。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的能力 1.公司的权利能力 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成立即营业执照签发,终于终止即注销登记。 (1)凡与自然人自身性质相关的权利义务,公司均不能享有,如专属于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婚姻权、继承权、隐私权、名誉权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及其筹划3600字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及其筹划3600字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 (一)首次引入“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个人以外的组织或实体课税,是以法人作为标准认定纳税人的。实行法人税制是企业所得税制发展的方向,也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地确定企业的纳税义务。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界定纳税人身份时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以法人主体为标准纳税。居民企业要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而非居民企业则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收入总额的口径有变化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收入总额的规定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采用的是列举法;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则采用宽口径的收入总额概念,将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作为收入总额,然后剔除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收入总额口径比原来要大,虽然实际计算结果没有太大的差异,但新规定有利于税务部门掌握企业所有的收入来源,从而避免企业漏记收入。

(三)“两税合并”新企业所得税法最大的变化就是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旧企业所得法下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但对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等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和3万元以下的分别实行27%和18%的优惠税率,从而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同时,旧企业所得法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的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因此,有必要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内外资企业的税负趋于公平,可以避免“假外资”企业造成的国家税源流失现象。 (四)准予扣除的项目不同首先,对于工资支出,旧企业所得税法下,内资企业原只能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而外资企业则可以据实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均可以按照工资的实际支出据实扣除,从而缩小了内外资企业的差距,但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时也规定,工资支出应做到真实、合理,否则税务机关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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