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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兜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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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兜底政策

2020年乡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排查政策落实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问题,根据《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和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X县X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X县X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和政策落实

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建档立卡的所有未脱贫户、已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经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核对,由省民政厅反馈后另发,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除外)二、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X年X月X日前)。镇民政站根据县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将数据监测比对拟排查对象信息反馈各各村,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X年X月X日前)。各村要根据反馈信息,依托驻村“四支队伍”全面核查未脱贫户、已脱贫户、边缘户、脱贫监测户享受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情况。一是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范围为全镇尚未脱贫的X户X人,工作重点是①对已经享受低保政策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对象重点核实低保档次和“分类施保”落实是否到位,是否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

②对已经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

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对象重点核实照料护理人是否落实日常照料服务,是否有入住县中心敬老院的意愿;③对未享受低保和特困政策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对象要X%入户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二是已

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排查。已脱贫户指X、X年以来的所有脱贫人口,重点核查未享受低保和特困政策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无劳

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对象。①对X、X年脱贫的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对象,首先组织“四支力量”进行综合研判,对确需入户排查的对象进行入户排查;②对X年以来脱贫的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对象要X%入户排查。三是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排查。重点对未享受低保和特困政策的对象进行入户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在排查过程中,要主动发现,对因新冠病毒疫情、疾病、残疾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协助按照程序申请相关救助。四是综合研判。本次排查,要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召开驻村“四支队伍”参加的综合研判会,及时准确掌握贫困家庭个案情况和兜底保障需求,形成兜底保障台账。五是按时上报。X 月X日前,以村为单位将兜底保障对象排查核实情况以正式文字形式分别上报镇民政办,扶贫办。镇民政办和扶贫办共同研判后,X月底前上报镇民政办,扶贫办备案。

(三)政策落实阶段(X年X月底前)。一是对尚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未脱贫户、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根据排查核实情况,各镇村逐户逐人分析研判,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其他民政帮扶政策的人员按照工作程序全部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依规发放救助帮扶资金或提供救助帮扶服务,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二是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范围的未脱贫户、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持续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结合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复核,重点查看救助水平是否偏低,“分类施保”“渐退帮扶”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各类救助供养资金是否足额及时发放等,因

户制宜,有针对性的落实各项保障和救助政策,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三是对不符合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条件的,要逐户逐人说明不予纳入的具体原因,并将名单及时报送县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各镇、农业、人社、卫健、医疗保障、住建、教育、金融等部门,要依据县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反馈名单落实产业、就业等其它有效帮扶措施。四是密切关注低收入困难人群基本生活状况,积极运用主动发现机制,分析可能存在影响基本生活的风险,作为潜在救助对象予以重点关注。

(四)查漏补缺阶段(X年X月底前)。根据上级反馈的数据比对情况,及时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核实和政策落实“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发现个案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和政策落实纳入当前重要工作日程,村主要干部要亲自挂帅,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排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二)深化作风建设。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排查核实和政策落实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深入一线、走村入户,准确了解掌握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和实际困难,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脱

保”“漏保”问题,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因户施策精准,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三)发挥购买服务作用。依托社会救助入户调查团队,重点对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困

难群众开展入户调查,弄清家庭基本情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反馈镇村,作为综合研判的依据和参照。

(四)强化工作落实。各村要加强排查和政策落实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发现反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镇民政办和扶贫办要成立督导组,定期督促检查各镇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工作推进缓慢、排查核实不认真等问题的镇要及时纠正,确保排查和政策落实工作按期完成。

中国社会保障现状与不足

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121308143 戴振伟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之一。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民生问题逐渐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取得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并不完善,诸多问题存在其中。随着祖国经济的腾飞,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正确认识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和不足;建议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1978年不仅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特别的一年,而且也是这个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扭转中国的混乱正太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条件。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一种待遇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制度由此建立,并于一般退休制度一起构成了中国的退休养老制度。而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修改跳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进一步广泛规范对的公民的社会保障权益。 进入新世纪以后,社会保障逐渐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尤其是在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建设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写入了宪法,更明确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正在成为国家发展必要的基本制度安排。2007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1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走上了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多层次化的发展道路,制度框架初

基层反映: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doc

基层反映: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及 对策 今天,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当前,在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我县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等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各类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但基层反映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为540元、300元,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明显。2016年,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1277.4万元。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576人,其中集中供养1946人,分散供养6630人,年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7944元和4000元,集中供养率23%。同时基本实现了对孤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应救尽救。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及就业救助等其他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基层民政工作者原则性不强,把关不严。部分救助对象等、靠、要思想严重,对社会救助的公正性、有效性、及时性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规范化管理还存在差距。动态管理难,在实际工作中,“能进不能出”的矛盾比较突出,大部分享受低保的城乡居民存在只想进不想出的思想,收入核定难,有些收入和财产特别是隐形收入难以掌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救助对象的准确界定,存在人情保、轮流保、平均保等非正常现象。三是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或明确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大都属于兼职,基层社会事务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不能适应现阶段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数据化、信息化的要求。缺乏县、乡镇、村三级联动,规范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使各类救助信息难以准确收集和反馈,同时社会救助资源的分散难以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无法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工作舆论氛围。社会救助工作是民生的最后保障线,要以社会救助工作有关要求以及认定条件、审核审批、补助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地深入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 二要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严把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四道“关口”,切实做到“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及时与银行、房产、税务、保险、户籍、车辆管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通过资源整合,运用技术手段,实现救助对象的准确认定。畅通退

我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利弊分析与对策

构成中国特色的劳动保障体系之我见 杨远尚 劳动保障体系是指劳动保障各个有机构成部分系统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当前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四个方面。完善的劳动保障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条件,它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我国当前的劳动保障现状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劳动保障体系也逐步的完善,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1、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健全。养老、医疗、就业、住房等各类基本需求都有了比较系统的制度化保障机制。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各种保障制度的内容得到进一步丰富。劳动保障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也在逐步的化解。劳动保障体系在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我国劳动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实现全覆盖。劳动保障正在从就业人员扩大到非就业人员,从城镇居民扩展到农村居民,所有的群体都被纳入劳动保障制度覆盖范围。 3、劳动保障的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建国60多年来,我国基本养老金不断提高。另外,医疗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低收入生活者的生活保障标准也多次提高。近年来,几次物价上涨,一些城市还发临时物价上涨补贴,建立了物价上涨补贴发放联动机制。

4、劳动保障资金规模不断增长。近年来,大量年轻劳动力进入市场,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规模都在快速增长。这使得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二、我国劳动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我国人口正在逐步老龄化。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中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老龄化提前到来,意味着“未富先老”,中国劳动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着养老负担重、筹集资金难和医疗费用大等诸多挑战。 2、当前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存在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另外,在劳动社会保障政策制定上,还存在临时性政策多,长期性政策少,制度设计越来越复杂,执行成本越来越高,而政策效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等现象。 3、我国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给劳动保障带来新的挑战。目前我国每年都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他们成为城市建设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进入城市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急需研究。 4、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与责任边界不清晰。我国劳动社会保障改革的初衷是减轻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责任。但是现在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界定依然模糊不清。作为公民究竟有哪些权利,劳动社会保障到底保障了人们的哪些权利。哪些方面是应该由政府保障的,哪些方面应该由个人保障,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这样就导致应该被保障部分的权利没有被保障,不该由社会保障的却花费了大量财力物力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论文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论文之—— 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及未来展望 院系:会计系 班级:09级财务会计七班 学号:2009010707 姓名:申良群 2011年3月22日

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及未来展望 摘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是一个艰巨而复杂、庞大的立法工程,需要有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一定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作为立法基础,还要有社会保障法制定所需的种种条件,不是短期内可以做到的。但作为远期目标,应该是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一个组成部分。 关键词: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法;历史 一、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 1.新中国成立前的萌芽时期。 在旧中国并不存在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立法,民国时期的国民政府和共产党领导的地区,制定过一些社会保险方面的法规或草案。如1929年国民政府广东建设厅劳动法起草委员会起草的《劳动保险草案》;1944年国民政府社会部拟定的《社会保险方案草案》,1948年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的《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这些社会保障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建立劳动保险制度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2.建国初期到1965年的创立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和法规,逐步建立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以“国家全保、企业负担”为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系统的社会保障立法,使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在生活上有了基本保障,对于生、老、病、死、残等情况都有了具体的规定。这些法规和条例构成了当时社会保障法规的基本框架,并为今后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3.1966年至1978年的停滞时期。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受到严重干扰和冲击,社会保障立法处于停滞状态,已经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遭到严重破坏。“文革”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受到根本否定和批判,使有社会统筹功能的劳动保险由此变成了自我封闭的企业保险,失去了社会保险的统筹和互济特点。它造成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合理和无效率等问题,在以后的实践中积重难返,成为现阶段社会保障改革异常艰难的重要原因。 4.1978年至今的恢复、改革与创新时期。 1978年,中国开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立法从社会保障的运行机制、模式类型、项目构成、待遇水平、管理社会化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改革与创新,颁布了大量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被“文革”破坏的社会保险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新启动。1982年开始,职工养老金社会统筹的试点工作在江苏省泰州市、广东省江门市、东莞市开展,1984年以后,在全国范围普遍推行。1985年9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将我国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中。我国的社会保障进入较深层次的调整和改革。1986年7月作为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9号)要求,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保障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抓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1.做好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残疾人等基本生活保障。各地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出现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的及时予以临时救助,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在原有保障标准基础上可按月加发保障金。(责任部门:省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各市、县) 2.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各地要密切关注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状况,将疫情期间陷入困境的先行予以临时救助,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责任部门:

省民政厅,各市、县) 3.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帮扶。建立贫困人口预警监测机制,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社会救助保障对象信息比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范围。(责任部门:省民政厅、扶贫办,各市、县) 4.加大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响家庭救助力度。对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及时予以临时救助,一事一议加大救助力度;对因家庭成员病亡或患病导致劳动力丧失的困难家庭,要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对有劳动能力,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返岗复工,暂时出现生活困难的予以临时救助,短期(原则不低于3个月)无法改变生活现状的可纳入C类低保管理;已外出务工或返岗复工但仍提出救助申请的,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保标准等因素适当扣减在家隔离期间生活支出和就业支出成本。(责任部门:省民政厅、人社厅、扶贫办,各市、县) 5.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低保、特困供养、下岗失业、优抚对象、困难大学生等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在省政府确定的全省统一提高补贴标准基础上,有条件的

社会保障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 1.社会保障管理的基本概念 (1)社会保障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机构与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对各种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的过程。 ①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的内容 a.拟定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处理地区和人群之间的利益和矛盾; b.制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相关法律的实施办法; c.贯彻、组织和实施各项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 d.受理社会保障方面的申诉、调解和仲裁; e.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信息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f.培养、考核、任免社会保障管理干部。 ②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内容 社会保障的基金管理包括基金的筹集、管理运营、支付三个方面的内容。 a.基金筹集一般通过国家的财政拨付以及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障费而实现,也可以接受社会和个人的捐助; b.基金支付就是给付受保人社会保障待遇,如养老金、失业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家庭补助等; c.基金的管理运营,包括基金的日常财务和个人账户管理以及基金的投资运营。 ③社会保障对象管理的内容 a.社会保障对象的登记、审查; b.保障金的发放; c.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务鉴定; d.劳动技能的培训和职业介绍; e.无生活自理能力人员的家务助理或院舍转介等。 (2)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是社会保障管理组织为维护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而设立的、负责社会保障法令的贯彻、监督和审查的权力机构或办事机构。 ①以行政层次或行政权限作标准,可以分为中央管理机构、地方管理机构和基层管理机构三个层次。 a.中央管理机构,属于领导和决策层次; b.地方(省级)管理机构,属于辅助和传递层次; c.基础管理机构,即地(市)、县(市)级地方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属于社会保障事务执行和经办层次。 ②以管理职责、管理性质和业务范围作标准,可以分为行政主管机构、业务经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章工伤保险 第五章失业保险 第六章生育保险

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 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 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脱贫攻坚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年度总结

脱贫攻坚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年度总结 x年,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x户x人,x—x月发放农村低保生活补助金x.x万元;特困人员x人,x—x月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x.x万元;x—x月临时救助累计救助x人次x.x万元,其中“救急难”x人次x.x万元;x—x月医疗救助累计救助x人次x.x万元;上半年度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x人x.x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x人x.x万元;上半年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x人x.x万元。 一、抓整改,全面梳理社会保障兜底问题整改工作。 x年扶贫成效考核中省反馈通报问题涉及社会保障兜底方面共x项。其中共性问题x项,一是个别地方农村低保贫困人口较上年度降幅过大,存在“脱贫即脱保”现象;二是村务公开方式无法满足群众要求,导致扶贫效果打了折扣。个性问题x项,一是城固县未及时发放贫困残疾人两项补贴问题;二是洛南县个别村未按规定落实“分类施保”政策问题。 (一)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提高整改质量。结合我县自查情况,分中、省市、县三个层次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台账。共x项。其中中央反馈x项问题;省市反馈x项;县上自查x项。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通过定期召开研判工作会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二)迅速安排部署,制定问题自查整改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召开问题整改专题安排部署会议,研究制定了《x年度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存在问题自查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自查,对县级自查发现的问题一并整改,确保整改效果最大化、整改效率最优化,并将整改结果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建立长效机制,按时限完成整改。一是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坚持“脱贫不脱保”的大原则,对x年脱贫后收入尚不稳定,但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贫困户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延长x个月低保,其中残疾人家庭,在此基础上再延长x个月即x年半。二是加强信息比对。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衔接,发挥大数据的作用,本次对中张和桥底镇上报的拟取消对象在信息比对中发现,有x户疑似存在“脱贫即脱保”现象,迅速反馈两镇核实,及时进行了解释说明。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抽调工作人员x名,成立x个检查组,对全县x个行政村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帮助各镇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检查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村级资料建立和政策落实情况。四是全力做好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党建、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

2015年《社会保障政策与管理》考前复习及答案(答案在最后面)(2)学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 2、社会保障体系 3、养老保险基金 4、完全积累制 5、现收现付制 6、社会保险 7、民政福利 8、工伤保险 9、社会保障管理 10、自然灾害救助 11、定期救助 12、养老保险 13、失业保险 14、恩格尔系数 15、城市贫困救助 二、单选题 1、福利国家的核心内容() A、强调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 B、消除贫困 C、保持社会稳定 D 、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 A、自助者公助 B、权利和义务对等 C、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D、维护社会稳定 3、对社会保障制度演进起过重大影响作用的福利经济学家是() A、约?梅?凯恩斯 B、阿赛?庇古 C、哈耶克 D米儿顿?弗里德曼 4、人口老龄化是指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 A、7% B 、8%C 、10% D 、15% 5、住房公积金属于哪种社会保障基金() A、社会保险基金B社会福利基金C 、社会救济基金D、社会优抚 6、以下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中,适用于养老保险计划、住房公积金计划、教育投资机会的是() A、现收现付式 B、完全累计式C 、部分累积式D、收支平衡式 7、我国法律规定从事特殊重体力劳动行业或其他有害于身体健康工作的男性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A、45 B、50 C 、55 D 、60 8、在下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形式中,具有“保小不保大”的特点的是() A、福利型合作医疗保险 B 、风险型合作医疗保险 C、福利风险型合作医疗保险 D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9、最早实施失业保险的国家是() A、比利时 B、美国 C、挪威 D、法国 10、实行“无过失赔偿”和“无责任赔偿”制的社会保障类型是()

王思斌《社会学教程》(第3版)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第十二章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 一、社会保障 1.社会保障的含义与内容 (1)社会保障的含义与特征 ①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立法,对因社会和自然原因造成生活来源中断、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持社会稳定的活动和制度。 ②社会保障的基本意涵是: a.社会保障是对基本生活困难群体的福利援助; b.社会保障具有社会性; c.政府是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 ③社会保障的特征: a.针对基本民生; b.由政府组织实施; c.福利性; d.社会性; e.政治性。 (2)社会保障的内容 社会保障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服务三部分组成。 ①社会救助 a.社会救助是当因个人、社会或自然原因,某些人的基本生活遇到个人难以克服的困难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时,由政府和社会对这些特殊群体予以援助,向他们提供现金或物质帮助的活动和制度。 b.社会救助的对象是基本生活受到威胁的特别困难的群体。社会救助是对其基本(或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也是政府对人们生存权的保障。 c.社会保障首先是从社会救助领域开始的,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②社会保险 a.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为主要对象,针对其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等生活方面的风险,政府运用政策手段动用自己和社会的力量,聚集一定的经济资源,并运用社会互助机制去应对风险,进而保障人们基本生活的制度安排。 b.社会保险的特点:预防性;强制性;社会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③社会福利服务 a.社会福利服务是由政府和社会服务机构向失依儿童、残疾人、自理能力差的老年人提供的、带有福利性的服务。 b.社会福利服务对象属于社会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和脆弱群体。 c.这种社会福利服务是一种服务保障。 (3)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的关系 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是既互相交叉,又有不同的两个概念和范畴。 ①联系:社会福利可以看作是社会保障的发展。 ②区别:a.社会保障一般指的是对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群体实施的社会援助,它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都是有限的。社会福利是由国家立法对政策范围内的所有对象普遍提供、在一定生活水平基础上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制度和人们的生活状态。 b.狭义的社会福利是针对少数特殊困难群体的福利或保障。广义的社会福利指针对所有

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及政策汇总

一、社会保险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统计办【2012】38号)、2011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通知:成都市2011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4008元,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从2012年6月起按新公布的成都市市平工资标准执行;四川省201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7924元。 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 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注:企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应如实申报职工的人员类别。 1. 养老保险: 一)征缴范围 ?国务院第259号令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细则》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包括不同所有制形式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及其职工(包括临时工、外来工、农民工等,下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必须按照《办法》的规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工资、比例、基数及滞纳金的收取规定 1、缴费工资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四条: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都应当作为缴费工资。缴费工资计算到元。 2、缴费比例 ?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和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28%,其中企业承担20%,职工个人承担8% ?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规定以缴费基数的0.6%一并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3、缴费基数 ?按上一年本省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按60%保底; (三)个人帐户的规定 ?1、社保机构为每个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建立终身不变的个人帐户,个人帐户按缴费基数的8%记入养老保险费,其余缴费记入社会统筹基金; ?2、对于因各种原因已存在的多份个人帐户,社保经办机构将多份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劳动者退休时给予合并; ?3、个人帐户储存额用于养老,不能提前支取;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在退休以前或退休以后死亡或出国定居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或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死者继承人或退还给出国定居者本人。 (四)缴费年限 ?1、指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为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指的是单位和个人已经共同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为缴纳年限,指的是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即92年6月以前,本人已有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 ?2、缴费年限是今后计算养老金的重要依据,年限越长,计算出的养老金越高,反之就低; ?3、中断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终止缴费的,终止以后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 (五)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汇总

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实施方案

今年5月中旬至6月底,我市开展了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简称清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上级主管部门抽查和省脱贫攻坚常态化联 点督查,发现各地评定低保标准不一、错保、漏保、死亡保(主要是清整前的)、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根据省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组和市委市 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规范低保管理,真正做到低保“应保尽保、应 退尽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城乡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年检,从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上旬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简称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村低保是国家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性制度,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兜底性 重要举措。开展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和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更好的发挥低保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重点任务 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清整“回头看”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普查低保政策落实、工作实施和管理服务、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严肃整改问题,进一步提升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普查有关低保对象认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及其实施情 况,主要包括入户调查、抽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经办 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纠正和杜绝分配低保指标、不按家庭施保(除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 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 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外)的问题。三是纠正不入户调查(或入户调查了但被调查未签字)、不公示、不民主评议、不开展定期复核、不计算收入、不按标施保、错保、漏 保、死亡保、不应保尽保等问题。四是清理低保档案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真实,病残证明 是否办理,授权书上近三代内直系亲属是否签字、是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和入户调查表上内容是否都如实填写;“全国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是 否准确、是否及时更新等问题。五是纠正低保政策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二)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情况。全面普查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没 有纳入农村低保情况,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没有纳入建档立卡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需要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情况,以及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农村低保对象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完成低保(含原五保)贫困户档案资料复印、移交和归档工作。 (三)低保政策实施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平均或轮流发放低保,或绕过审核审批程序,不经调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办理低保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低保经办人是否存在套取、挪用、冒领、克扣低保金等行为。 (四)低保政策执行中的责任落实情况。要以近年来各级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政策为依据, 认真核查在执行低保制度和政策时,是否存在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保障不得力等问题。

浅谈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

浅谈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 2014年春农村经济管理专科邹燕 一、发展型社会政策的产生 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政策理论界引发了以“发展型社会政策”为代表的革命。伴随着传统社会政策的演进,以及全球化、社会结构的变迁,还有相关一些理论的出现,发展型社会政策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 (一)产生背景 1、社会政策的演进 对传统社会政策的界定主要是通过国家立法和政府行政干预,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安全,改善社会环境,增进社会福利的一系列政策、行动准则和规定的总称。其核心是解决市场经济下公民的社会风险,在公正、人权的基本价值下强调政府的干预。传统的社会政策也主要作为经济政策的附庸而存在,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方保障。传统社会政策的代表模型是威林斯基和莱博尔(1965)首先将社会政策分为补缺——制度模型,将社会政策分为两类,第一类被称为“补缺型”社会政策,由一系列有限的、简单的社会政策构成,把社会政策当成一种应急的、不定期的措施,一旦社会出现什么问题就予以制定和实施,以缓解相应的社会问题;第二种类型被称为“制度型”社会政策,由一些在社会中处于第一线的社会政策组成,其特征是促进普遍覆盖,为民众提供广泛的社会服务。蒂特姆斯(1974)提出了社会政策的第三种模型“工作成就——绩效型”,将社会政策与经济联系起来,在优异、工作绩效和生产率的基础上提供福利服务。此后,1990年,艾斯平.安德森提出了“三个世界模型”,构建了福利资本主义国家的三种福利政策体制。1990年以来,出现一些新型社会政策模式,包括詹姆斯.梅志里的发展型社会政策、吉登斯的社会投资型国家等。 2、全球化和社会结构等现实背景 全球化带来了众多资本要素的国际流动,也加剧了福利国家面临的社会风险和挑战。这些要素主要包括了:产品和服务、劳动力、资本。1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具体表现出来就是价格的竞争,为取得竞争优势,各竞争主体、国家会从成本考虑进行福利体系的再设计,进而降低劳动力成本,获取价格竞争优势。劳动力的流动直接对福利国家的国内福利体系提出了挑战,住房、医疗、失业救济等政策的设计影响着一国能否获得优质的劳动力资源。社会结构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加速,以及家庭结构的核心化。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对强调现收现付的国家财政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挑战。家庭结构的变迁使得家庭的一些养老保

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参考2

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参考2 为方便大伙儿进一步了解农民工社会保证制度现状,我将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中,与农民工社会保证有关的各种规定,按照工伤、医疗、养老等类不,归纳分类,供大伙儿参考。 工伤保险 《劳动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保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条例》在“附则”中专门强调: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都在参保范畴。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关于职业病病人保证咨询题,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益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方法》(劳动和社会保证部令第19号):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损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方法》对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赔偿范畴和标准,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及有关争议如何处理等咨询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咨询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刻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刻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能够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医疗保险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差不多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差不多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差不多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咨询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能够以个人身份参加差不多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差不多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差不多医疗保险的具体方法由各地劳动保证部门研究制定。 《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差不多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10号):灵活就业人员,是指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意见》要求,各地要统一认识,主动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差不多医疗保险制度范畴,并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鼓舞措施和待遇水平等咨询题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 养老保险 《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政策有关咨询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账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按照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差不多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

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委x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26号)、《中共x委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总结》(x〔x〕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认真组织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x和x、x、x全会精神,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救助制度,编密织窂社会保障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1、建立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水平提高到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以上。按照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x年x定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不低于贫困3266元,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为确保整体脱贫,根据x要求,我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年人均3600元,缩小了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各地要将所有扶贫对象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

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要按有关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要全部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精准救助。不断完善《x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办法(试行)》(x〔x〕7号),加强信息核对中心建设。建立民政牵头,发改委、物价、公安、财政、人社、住建、国土、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的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公正高效认定。实现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二)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1、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建立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继续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民生工程,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完善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解决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难题。从x年1月1日起,x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财政支出标准调整为年人均3600元。继续为特困人员购买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购买了综合责任险;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购买了“银龄安康”保险等。 2、加强特困供养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积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定额补助、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水平。x年,我市申报二星级

福师《社会保障政策与管理》在线作业一答案

福师《社会保障政策与管理》在线作业一-0003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进行工伤认定,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多少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A.13日 B.14日 C.15日 D.16日 答案:C 2.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建阶段 A.1949~1956 B.1966~1976 C.1957~1965 D.1976~1985 答案:D 3."普遍福利型"的社会保障政策属于社会保障的()发展阶段 A.传统社会保障的慈善阶段 B.传统社会保障的济贫阶段 C.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 D.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阶段 答案:C 4.社会保障基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A.社会救济基金 B.社会保险基金 C.社会福利基金 D.养老保险基金 答案:B 5.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停滞、倒退阶段() A.1949~1956 B.1966~1976 C.1957~1965 D.1976~1985 答案:B 6.合理的医疗保障体系层次不包括() A.基本医疗保险 B.补充医疗保障 C.商业医疗保险 D.高层次医疗保险

答案:D 7.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阶段() A.1949~1956 B.1966~1976 C.1957~1965 D.1976~1985 答案:C 8.不属于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管理社会保障应遵循的原则的是() A.统一管理 B.立法、行政、监督三分离 C.征、管、用三分离 D.政、企、事三分离 答案:C 9.我国新型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的重点是() A.医疗保险立法 B.规范各方行为 C.筹资与基金管理 D.将医疗保险与预防相结合 答案:C 10.最早的社会救济立法是1601年英国政府制定的() A.《伊丽莎白济贫法》 B.《伊丽莎白救济法》 C.《威廉二世救济法》 D.《威廉二世济贫法》 答案:A 11.下列()项不是老年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 A.享受保险的权利与资格条件对应的原则 B.工作年限达到规定要求的原则 C.保证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 D.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答案:B 12.我国哪年提出:“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A.1998 B.1993 C.1989 D.1990 答案:B

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试卷

………………………………装………………………………订…………………………………线……………………………… 课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密………………………………封…………………………………线…………………………… 安徽工业大学试 题纸(一)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总分 得分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试卷(A) 一、单选题:(1×15=15分,答案填在下面表格里) 1、年满()周岁的公民具备劳动行为能力。 A、14; B、16; C、 18;D、20。 2、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 A、由劳动者承担责任,该用人单位不承担 B、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劳动者不承担 C、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该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用人单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 3、劳动合同最长试用期不得超过()。 A、一个月 B、两个月 C、三个 月D、六个月 4、年龄达到()且精神正常的公民,应当对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A、10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5、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表述是()。 A、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B、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C、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轻的为一级,最重的为十级。 D、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6、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探亲假为一次,假期为()。 A、20天 B、30 天C、45天D、75天 7、未成年工是指年龄在()的劳动者。 A、未满18周岁 B、未满14周岁 C、未满16周岁 D、16-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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