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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梅溪河沿岸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汕头市梅溪河沿岸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一、规划范围

规划设计范围为:梅溪河东、西岸两片,由“金砂路-潮汕路-金凤路-护堤路-金环路-汕樟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合计面积363.25公顷,其中陆域面积330.83公顷,梅溪河水体32.42公顷。

二、现状情况

1、用地性质与使用单位

梅溪河东、西岸片区现状用地混杂,主要用地有工业仓储用地130.49公顷,占陆域总用地的39.44%,区内居住用地50.07公顷,占陆域总用地的15.74%,村居用地52.53公顷,占陆域总用地的15.88%,东、西岸片用地涉及大窖、新乡、北墩、下歧、金砂五个村居,其中大窖、新乡基本所有村民住宅位于片区内,北墩、下歧的部分村民住宅位于片区内,金砂村民住宅位于片区之外,这些村居大量私宅建筑为近年来重建建筑,旧村建筑少,形成以旧村为中心向外围逐步拓展的空间布局。区域内工业、居住、村居三类用地比例接近片区陆域用地的八成。其余用地为道路、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

2、建筑情况

梅溪河东、西岸片区所有建筑物的面积约309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约占40%;村居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约占27%;工业仓储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约占27%;市政、公建建筑面积为16万平方米,约占5%。

区内各类建筑物由于性质和建造的时间不同,建筑物的质量参差不齐。按照“质量、外观均较好,布局整齐的建筑物”与“质量较差、外观破旧或临时搭建

的建筑物”两大类进行分类,309万平方米中,两类建筑物之比(以下简称“新、旧建筑之比”)为63.3%:36.7%,其对应占地之比为28.7%:71.3%。可见,片区内36.7%的旧建筑占用了71.3%的土地,如果这类旧建筑进行改造,将有较大的用地开发空间。

三、功能定位

1、片区功能:根据以上分析,梅溪河沿岸片区未来承担的城市功能包括:重要的城市居住区功能、重要的城市生态绿化和景观功能,部分城市交通、居住区级商业和文化中心功能。

2、片区定位:根据片区承担的城市功能,片区未来的城市定位可以归纳为:城市核心绿化景观走廊,旧城改造示范区,具备游憩休闲、文化娱乐、商业服务等功能的现代化综合型滨水生活社区。

四、规划理念

1、改造目标:社会和谐、景观优美、效益共赢

2、设计理念:一河两岸、城市绿廊、滨水社区

(1) “一河两岸、组团连结”的用地布局形态

(2) “水绿共生、区域共享”的城市生态绿廊

(3) “人车分流、空间复合”的滨水生态社区

五、用地布局系统规划

1、用地结构

以梅溪河水体绿化公园为轴线,以沿岸用地为主要建设区域,形成“一河两岸多组团”的用地布局,通过改造整治形成“一带两轴两区八组团”的梅溪河沿岸滨河生态住区。

2、用地比例

梅溪河沿岸地区按照滨河居住区模式进行规划,大幅提升片区的居住功能和城市绿化功能,居住用地和绿化用地占较大比重,其中居住用地为160.47公顷,

占48.50%;城市绿地为83.28公顷,占25.17%;其余为道路、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堤围等用地。工业用地进行迁移置换,规划不予以保留。

3、住区布局

规划形成2个居住区、7个居住小区组团,即东岸北片居住小区、东岸中片居住小区、东岸南片居住小区、西岸北片居住小区、西岸中片大窖居住小区、西岸中片新乡居住小区、西岸中片居住小区等7个组团。

(1)近期建设小区

东岸北片居住小区、东岸中片居住小区、东岸南片居住小区、西岸中片居住小区等4个组团为近期改造小区。其居住用地基本沿河、沿带状城市绿化公园进行布置,最大限度提高用地价值。规划近期开发住宅用地52公顷(为本次可以投放市场用地,不包括部分已征用地),可新开发住宅260万平方米。

(2)远期改造小区(近期整治)

西岸北片居住小区、西岸中片大窖居住小区、西岸中片新乡居住小区等3个组团为远期改造(近期整治)小区。其区内多为建筑质量较好的集体宿舍、经济适用房小区和商品房小区,或为建筑较新、赔偿成本较高的“村民新宅”,近期改造难度极大。这部分小区的建设基本不会涉及沿岸绿化公园的形成,可以采用“近期整治、远期改造”的方式进行。

4、住区人口

全片区新开发居住用地容纳人口9.3万人,按建筑容量推算,村居住宅居住人口约1.0万人,梅溪河沿岸改造后,全片区新开发住宅、保留住宅合计预测居住人口为12.5万人。

六、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1、绿化景观系统设计原则

(1) 高标准、大手笔配置城市绿化

(2) 多层次、多体系建设绿化系统

2、绿化建设体系

(1)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预留城市公园

(2) 主要城市道路预留带状城市绿化

(3) 居住区内部预留小型城市绿化

(4) 住宅小区内部按比例建设区内绿化

3、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一带两园多点”的绿化景观系统

七、复合空间利用规划

1、对沿岸堤围和周边地块高差的分析

根据《汕头大围达标加固可行性研究报告(2003年)》以及《汕头大围达标加固工程梅溪河左、右岸堤防应急工程可研报告(2006年)》,现状梅溪河左岸、

右岸已修建堤围堤顶高度在4.0-5.8米(黄基)之间,堤顶宽度仅3米,尚不

能满足规划提出的防洪、防潮要求,应按规划要求的设防标准进行一定的加高加固,规划堤顶高度需要达到5.5-6.3米(黄基,各堤段要求不同)。而梅溪河东、西岸现状建成的护堤路、周边地块标高在1.8-2.3米之间(黄基),两岸道路、地块的高程与规划的堤围高度高差约4米,具备了利用高差形成“立体交通系统、复合空间利用”的条件。

2、“人车分流、空间复合利用”系统

(1) 沿河地区立体交通系统

规划利用堤围和沿河建设地块之间的高差,将沿河绿化设计为平台方式,由堤顶延伸跨越道路至道路外侧的居住小区。护堤路、沿江路形成“人车分流”立体交通系统,地面层为道路、地面第二层为绿化平台和步行道。

(2) 沿河地区复合空间利用

规划利用立体交通系统所产生的两层空间,设计“复合空间利用”系统,建设绿化、停车、商业等多种用地功能复合设施,有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3) “人车分流、多空间复合利用”的巨大效益

沿河地区“多空间复合利用”的设计,针对汕头市“人多地少”的现实情况,将单一类型的城市建设用地分解为多重使用,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探索了紧凑型城市集约化、效益化使用土地的新思路。

八、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道路系统

规划梅溪河东、西岸片形成“四横三纵”的主要道路系统,包括金砂路(城市主干道、控制52米)、金湖路(城市主干道、控制40米)、金凤路(城市快速路、控制52米)、金环路(城市主干道、控制40米)、潮汕路(城市主干道、控制52米)、护堤路(城市主干道、部分30米、部分52米)、汕樟路(城市主干道、控制40米)。另外,区内还有潮州路、沿江路等城市次干道。规划区内其他道路为城市支路、小区路等,控制宽度20米、15米、12米。

2、道路交叉口

根据总体规划控制,结合片区交通实际情况,片区主次干道规划八个道路交叉口为立体或跨线交叉形式,分别为:金凤路-潮汕路交叉口、金凤路-护堤路交叉口、金凤路-沿江路交叉口、金凤路-汕樟路交叉口、金环路-沿江路交叉口、

金砂路-潮汕路交叉口、金砂路-沿江路交叉口和金砂路-汕樟路交叉口;其它城

市干道之间基本采用平交方式,基于交通安全管理的考虑,一般道路与外围城市主干道交叉口处均采用右进右出交通管制。

3、交通设施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片区沿金砂路、潮汕路预留城市轻轨系统。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配置交通设施用地的要求,规划在金凤路南侧预留交通设施用地1处,可满足部分公交停车。规划保留位于潮汕路的市第二长途客运公司用地和位于金湖路的金湖加油站。

4、社会停车

规划在沿河生态公园绿化平台下设置大型社会停车场,满足日常游憩、购物等社会公共停车需求,且满足部分村居、小区的居民生活停车要求。同时,平台下停车不占用实际开发土地,大大提高了片区改造的经济效益。

规划东、西岸5个街区沿河地区预留沿河约50公顷,其中平台绿化31公顷,绿化平台下作为道路、市政配套、社会公共停车使用,其中社会公共停车面积约15公顷,按室内停车每车位占地40平方米/个测算,预计可停车3800个。平台下的社会停车场不仅满足了规划区域预测的社会停车需求,同时也对原有村居、保留小区的停车不足问题进行了补充,也可以预留部分公交、环卫等交通市政设施停车需求。平台下停车的设计大大缓解了片区停车难的问题。同时,节约出来的10公顷地面停车场用地全部可用于开发,大大提高了改造的经济效益。为“人多地少”型城市探索土地集约化、效益化使用探索了新的道路。

5、竖向标高

竖向设计以建设的经济性、满足地面排水和防洪要求、与现状道路自然顺接为原则,科学合理的安排路面和片区控制点的设计高程。由于本规划区为建成改造片区,按照周围城市道路的标高为控制标高,并且统筹考虑规划区的基准标高,规划区的道路标高结合排水管网规划考虑为2.0-4.4米;规划地块的平均标高比外围道路平均标高高出0.2-0.4米,基本控制在2.7-3.7米。

九、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服务设施系统

规划结合城市主要服务干道以及住宅小区分片布局的特色,公共服务设施采

用“轴点相间”的布局,规划片区公共服务设施系统为“两轴、两心、多点”。

2、公共服务中心

(1) 居住区级中心――两轴、两心

规划在东、西两岸2个居住区形成2个居住区中心,沿金湖路、汕樟路布局,构成两条沿街公共服务设施主轴。

(2) 居住小区级中心――多点

规划在东、西两岸7个居住小区内部形成若干居住小区服务中心(个别居住小区级中心和居住区中心合并),每个居住小区设置菜市场用地1处、小学用地1处、预留行政办公、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用地若干,可用于安排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医疗中心、社区活动站等社区服务设施。

3、中小学配套设施

根据“小学在区内安排、满足规范要求,中学部分在区外安排、部分在区内安排”的指导原则,结合指标需求,同时考虑到本区属于旧城改造、难度较大等因素,规划控制小学用地合计8.7公顷,符合小学用地需求;新增中学3.7公顷,增加了区内中学用地,仍有部分中学学龄学生按照现状到周边4所中学就读,另外,部分高中学龄学生在全市范围统一安排。

根据服务半径需求,确定中小学布局原则为:“东西两岸2个居住区各配套一个中学、7个居住小区各配套一个小学”。规划共配套建设小学7处,对新乡、大窖等小学采用原址扩建,对部分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小学予以撤销重建;新配套建设中学2处。

另外,规划根据住宅小区布局,在每个居住小区设置1-2所幼儿园,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处。

十、改造时序分期规划

1、改造时序原则

本规划区涉及范围广、现状情况复杂,改造成败涉及到城市大型生态公园能否顺利形成,因此,需要有所侧重、分期、分区进行建设改造,以点带面。在改造的分期、分区上,

确定以下原则:

(1)沿河地区为重点改造区――确保城市绿化公园的建设

(2)工业街区为重点改造区――确保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3)其他地区为整治改造区――提升片区整体环境质量

2、改造分期、分区

(1)近期改造区

①范围:

东岸北街区:“金凤路-汕樟路-金环路-梅溪河”围合街区(不包括大窖村)。

东岸中街区:“金凤路-汕樟路-金湖路-梅溪河”围合街区。

东岸南街区:“金砂路-汕樟路-金湖路-梅溪河”围合街区。

西岸中街区:“护堤路-金湖路-岐山路-杏花街”围合街区。

②措施

置换工业用地进行改造,沿河区域建设大型生态公园,生态公园两侧进行居住小区开发建设。90年代后新建的宿舍、住宅小区基本予以保留并进行环境整治,个别影响生态公园建设或城市干道建设的楼房予以改造。

近期改造区必须坚持“分街区整体改造”模式,即按以上规定的街区范围统一改造、整体平衡,不允许转让街区内某一处厂房用地独立改造。只有坚持“分街区整体改造”的模式,才能保证沿河生态公园的顺利建设。

(2)远期改造区(近期整治区)

①范围

农科所周边范围,大窖、新乡、北墩、下歧村居新宅周边,杏花街以西住宅区、金砂路以南桥头立交周边。

②措施

近期整治:打通消防通道,小范围改造比较联片的老村;加强外围控制,通过城市道路、小区道路圈定其拓展范围,控制村宅无序向外蔓延的趋势。

远期改造:通过规划区内其他沿河近期改造街区的实施,改善整体环境,促使村民逐渐改变观念,融入城市生活的理念,淡化单栋私宅的改建愿望。在规划引导下,在资金、政策、土地等多方面的配合,在时机成熟的中远期给予实施改造。

《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

《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主要内容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3日 【字体:小大】【打印文章】 一、规划范围与空间层次 1、本规划分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1)市域范围为汕头市行政辖区,包括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总面积约2245平方千米。 (2)中心城区范围由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以及塔岗围填海片区组成,总面积约483平方千米。 2、城市规划区是汕头市行政辖区范围。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三、城市发展目标 结合汕头特点,坚定改革创新,探索根植性发展、精致型开发、包容性增长发展模式,承担好在新一轮发展周期中,试验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国家特区职能,将汕头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良和潮汕文化特色浓郁的潮人都会、精致汕头、滨海国际化山水人文都市。 四、发展策略 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新型城镇化。具体包括:

1、以“组团式生态带形都市”和“有机生长”为核心的空间发展策略; 2、“精益经济”产业发展策略; 3、“精巧系统、精细人性、精明精准设施和精密智慧管理”的交通发展策略; 4、基于现代化治理模式的规划实施策略。 五、城市性质与职能 城市性质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国家经济特区,粤东中心城市”。 城市职能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交通枢纽;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基地;粤东新兴产业和精细制造业基地;粤东金融、商贸、信息、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中心;粤东文化、教育、科技研发和医疗、体育中心;粤东旅游服务中心。 六、城市规模 规划期末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650万人左右;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2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12万人。 规划期末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20平方千米左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501平方千米。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205平方千米。 七、市域城乡空间布局规划 规划市域城乡空间结构为“1心6组团”生态带形都市+“3个生态与乡村片区”,其中:“1心6组团”以金平-龙湖城区为核心,依托带形都市交通走廊串联和构建濠江、潮阳、潮南、澄海、东里-盐鸿和南澳六个紧凑型的城市建设发展组团;“3个生态与乡村片区”指澄海西部、潮阳西部和潮南南部三个片区。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评报告编号: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汕头市丽时家具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3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皆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汕头市丽时家具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通讯地址汕头市金平工业区沿河路28号 联系电话 1350294**** 传真——邮政编码 515021 建设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鮀浦西埕工业区B座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C2927 日用塑料制品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及编码制造占地面积绿化面积 1400 —— (平方米) (平方米) 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 400 17 4.3% (万元) (万元) 总投资比例评价经费 2.75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6月 (万元)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汕头市丽时家具有限公司租用汕头市鮀浦西埕后工业区B座厂房(中心地理位置为北纬23?24'38.63",东经116?38'30.40",其地理位置见附图一),投资建设“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下称“本项目”)。项目厂房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包括注塑车间、粉碎车间、办公室、洗手间等。本项目主要经营范围为塑料椅架的加工,计划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椅架120t。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便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本项目为塑料椅架的制造,没有使用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没有以再生塑料为原料;没有使用电镀或喷漆工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建设内容归属“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类,,按规定应编制

印发《汕头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1994]160号

印发《汕头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正文: ---------------------------------------------------------------------------------------------------------------------------------------------------- 印发《汕头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汕府〔1994〕16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汕头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业经汕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汕头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汕头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把汕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汕头市市区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制定城市各项规划,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各项建设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汕头市辖各区全行政区域及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水源地,能源、交通等重要设施和其它建设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协同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并有权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和投诉。

第二章城市规划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或审批管理权限内的城市规划区的各项规划; (三)参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前期选址工作,并审查建设项目的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出具《选址意见书》;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用地定点,确定用地规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报建审批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主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设计和勘察测量工作; (七)检查、监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 (八)组织推动城市规划科学技术进步,人才培训和经验交流; (九)处理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其他业务。 根据规划管理的需要,可设立若干规划管理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及其权限由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三章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六条城市各项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三个阶段;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二个层次。 城市各项规划的制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遵循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七条城市各项规划应由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等级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包括外资、中外合资规划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各规划设计单位在编制规划时,应采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保证规划质量;报送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各类规划、用地、建设工程使用的地形图纸,一律采用北京坐标系统。 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城市分区规划和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一般性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规划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城市各项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对城市总体规划确需进行局部调整的,应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省政府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确需进行局部调整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汕头市梅溪河沿岸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汕头市梅溪河沿岸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一、规划范围 规划设计范围为:梅溪河东、西岸两片,由“金砂路-潮汕路-金凤路-护堤路-金环路-汕樟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合计面积363.25公顷,其中陆域面积330.83公顷,梅溪河水体32.42公顷。 二、现状情况 1、用地性质与使用单位 梅溪河东、西岸片区现状用地混杂,主要用地有工业仓储用地130.49公顷,占陆域总用地的39.44%,区内居住用地50.07公顷,占陆域总用地的15.74%,村居用地52.53公顷,占陆域总用地的15.88%,东、西岸片用地涉及大窖、新乡、北墩、下歧、金砂五个村居,其中大窖、新乡基本所有村民住宅位于片区内,北墩、下歧的部分村民住宅位于片区内,金砂村民住宅位于片区之外,这些村居大量私宅建筑为近年来重建建筑,旧村建筑少,形成以旧村为中心向外围逐步拓展的空间布局。区域内工业、居住、村居三类用地比例接近片区陆域用地的八成。其余用地为道路、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 2、建筑情况 梅溪河东、西岸片区所有建筑物的面积约309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约占40%;村居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约占27%;工业仓储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约占27%;市政、公建建筑面积为16万平方米,约占5%。 区内各类建筑物由于性质和建造的时间不同,建筑物的质量参差不齐。按照“质量、外观均较好,布局整齐的建筑物”与“质量较差、外观破旧或临时搭建

的建筑物”两大类进行分类,309万平方米中,两类建筑物之比(以下简称“新、旧建筑之比”)为63.3%:36.7%,其对应占地之比为28.7%:71.3%。可见,片区内36.7%的旧建筑占用了71.3%的土地,如果这类旧建筑进行改造,将有较大的用地开发空间。 三、功能定位

市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探讨——以汕头市金平区为例

市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探讨——以汕 头市金平区为例 【摘要】 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体系并未对地级市中心城区市辖区国土空间规划有具 体要求,但这类地区在城镇化过程中也有自身空间发展诉求。本文以汕头市金平 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为例,研究该类地区如何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立身、发声,从自身诉求出发,探索该类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路径。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市辖区 1.引言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 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国家-省-市-县-镇”五级、“专题规划-详细规划- 专项规划”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其中,国家、省级空间规划侧重于宏观性、战略性、统筹性内容,市县级空间规划立足发展实际,既落实国家、省重大战略,又体现市县发展需求、落实重大设施与管制要素,学界对此的认识相对统一。 一般而言,市辖区与县属同一行政级别,因多位于地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其 规划编制、管理、审批权限受中心城区统筹,而《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 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也未对其有具体说明。就目前各省 已经印发的文件来看,市辖区是否需要单独编制区国土空间规划尚不统一。 市辖区一般可分为两个类型,一种是已完全城镇化的行政区,辖区全域已全 部建设完成,未来规划建设工作以更新、挖潜为主;另一种是仍然处于快速城镇 化阶段的行政区,辖区范围内同样具备“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要素,需国 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全面研究。市县一级国土空间规划是上承宏观意志、下接具 体实施的一级规划,也是市县政府提出战略、表达诉求的一级规划[1],按照

“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规划”的事权划分[2],与县同属一级的市辖区也应有一级规划事权、话语权,尤其是快速城镇化地区市辖区,应给予充分表达发展意图、蓝图意向、实施路径的机会。 2.金平区概况 金平区是汕头市中心城区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汕头市开埠发源地,陆域面积108.71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街道、160个社区居委。2018年金平区常住人口83.88万人,户籍人口74.01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24.1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2421元。金平区自然与人文资源要素齐全,辖区内有大港河、西港河、梅溪河等韩江支流穿过,西北部是桑浦山自然山体,西南部是牛田洋湿地,南面是汕头市内海湾,东部是城镇密集区,与接壤的龙湖区共同构成汕头市主城区。 自改革开放以来,金平区经过几轮行政区划调整,逐步扩大其辖区范围,由原来的安平、同平、公园、金砂、郊区合并为如今的金平区,辖区内既包括原来的开埠区旧城区、当时的新城区,又包括乡镇特征明显的郊区。40年来金平区辖区内不同片区依次经历了快速城镇化的发展,呈现出五种差异明显的空间特征,包括开埠历史文化丰富的旧城片区、城镇化水平高的中心片区、近年主要开发建设的新城片区、半城半乡混合的工业片区、自然资源要素较多的城郊片区。 3.金平区空间规划实践 3.1金平区空间规划诉求 作为快速城镇化地区,金平区要素齐全、问题类型多,既有生态资源要素亟待保护,又需拓展新的发展建设空间;既有公共服务资源优势,又面临土地使用效率低的问题。总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生态文明方面。金平区辖区内有桑浦山、牛田洋湿地、内海湾岸线、基本农田、耕地、韩江支流等多种市级、区域级生态要素,如何在生态文明背景下,在全区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妥善处理好自然资源与城镇建设的关系是未来全区的工作重点。

汕头市西港—光华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

《汕头市西港—光华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第一章项目背景与技术路线 一、项目开展背景 1.科学发展观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对城市旧区改造工作的要求 2.城市发展宏观背景变化造成片区定位与发展模式的转变 3.城市产业调整和环境提升造成片区未来城市功能的调整 (1) 工业布局的调整 (2) 城市住区的发展 (3) 环境质量的提升 二、规划技术路线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西港-光华片区为汕头市西港河以东,潮汕路以西,大学路以南,乌桥岛以北区域;现状总用地面积222公顷。 2、规划目标 根据《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对西港-光华片区的功能定位,规划力求解决片区改造可能面临的问题,加快推进西港-光华片区的改造、用地置换步伐,通过项目实现片区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使西港-光华片区成为未来城市中的热点开发地区,带动中心城区东西两翼同步发展,进一步优化完善汕头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布局与城市功能。 3、规划原则 (1)规划衔接原则 (2)用地功能置换原则 (3)景观环境优化原则 (4)合理提升公共配套设施原则 4、规划理念 (1)水绿渗透环境共生的生态理念。 (2)推动产业提升片区就业的动力理念。 (3)保护历史延续文脉的人文理念。 第二章区位及现状情况分析 一、区域位置 1.区域位置 西港-光华片区位于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中片西部,西临西港河、南临梅溪河,片区的西南角为汕头市西港河、大港河、梅溪河三个淡水河道汇流入海处,是汕头市历史发源地之一、汕头市现状旧城区的北面区域。 2.区位分析 片区位于汕头市旧城区的北部,与旧城区隔乌桥岛相望,东侧毗邻梅溪河西岸片区;旧城片区、乌桥岛、西港光华片区和梅溪河西岸片区共同构成汕头市近代至改革开放前主要城区、城市发展建设和生活生产的发源地,是汕头市人文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 片区东、东北临城市对外交通主干道潮汕路、大学路,北、西临城市快速路西港路,区内有汕头市汽车站、西郊货运站场等重要客运、货运枢纽,是中心城区西部往西、北方向的主要城市出入口地区,是汕头的西门户,交通区位重要,区域位置优越。

《汕头市龙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汕头市龙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 (一)总规划目标 把龙湖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先行区、现代化中心城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实现“幸福龙湖、首善之区”。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确保规划期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62.0公顷,比2009年耕地保有量2549.3公顷(包括可调整地类)减少87.3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163.0公顷以上。 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079.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766.1公顷以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63.1公顷以内;全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92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503.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13.0公顷以内。同时,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840.0 公顷以内。 3.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加快宜林土地的造林绿

化,加快湿地红树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城乡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建成城海相依的生态型滨海城区。 4.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充分利用、盘活存量土地,改造利用低效建设用地,推进工业项目向产业集中区集聚,使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规划至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92平方米以内。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从每公顷254万元增至900万元。 5.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结合“二调”,开展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建立耕地后备资源项目库,制定补充耕地计划,落实补充耕地开发资金,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至2020年,全区改造开发整理补充耕地61.6公顷。计划由汕头市统筹安排易地补充耕地778.4 公顷,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龙湖全区,包括金霞、珠池、新津、龙祥、鸥汀5个街道和外砂、新溪2个镇全部陆域土地(11419.8公顷)以及规划期内围填海增加的土地(950.9公顷),总面积为12370.7公顷。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梅溪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梅溪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 •【公布日期】2020.04.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梅溪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重庆市梅溪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 (1)规划名称:重庆市梅溪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 (2)规划概要:流域规划范围涉及重庆市巫溪、巫山、云阳三个县部分乡镇,涉及梅溪河干流及9条支流,9条支流分别为花园河、丰都沟、崔家河、高治河、草坪河、车家坝河、上坝溪、朝阳河及干水峡,其中朝阳河、干水峡位于巫溪县境内,车家坝河以及上坝溪流经奉节、云阳两县,花园河、丰都沟以及草坪河流

经巫溪、奉节两县,其余干支流均位于奉节县境内,流域水能资源开发任务是以发电为主。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重庆市水利局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 (3)联系人:曾老师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 (3)联系人:钱工 (4)联系电话:138****9359 (5)电子邮箱:***************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规划环评委托后,分析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政策、规划区划的协调性。结合区域环境现状的初步调查结果,识别规划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现状的分析、调查与评价,预测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等的综合影响,从环境角度进行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针对存在的环境不利影响,提出合理的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制定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 2、工作内容: (1)规划概述 (2)规划分析

汕头水资源调查报告

汕头水资源调查报告

调查,略举污染,澄海莱美沟渠,龙湖沟,流入韩江,潮阳水灾,酸解旧电器。 来自农民的生产影响。。。对我们的影响。 引--恰逢写作的今天是3月9号,每年的3月9日是保护母亲河日,由共青团组织青年为保护长江黄河神州大地母亲河而发起。 相信很多人对这个节日都比较陌生。今天,让我们来关注我们汕头自己的母亲河——韩江,练江,榕江(三江)。 水,对人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没有水,人类将无法生存。 汕头是一座海的城市,海上商贸,成就百载商埠的美誉。汕头是华侨之乡,哺育我们世代潮人出外经商有我们的母亲河--三江。 近代发展中,汕头同中国大多城市一样,在发展的同时,缺乏足够的重视跟有效的治理。使得30年来,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日益加剧。 如今,我们的母亲河流域面临着严峻考验,废水污染犹如有毒的血液,正流向母亲的全身,如不

理,但是我们大多数人并未因此而觉得水有多么珍贵。在电视上看到过山区里很缺水, 一些人吃水得要到几十里外的地方去担,滴水贵如油,绝大多数村民一辈子都不知道洗澡是什么感觉。但是,对于我们这些居住在城镇的人们来说, 自来水一开,清水哗哗来,仿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吨水才几元钱,浪费一点仿费没有什么的,一点感觉也没有。所以, 我们可以倒一杯水喝不了几口就倒掉,洗一件衣服漂上几遍十几遍,涮拖把哗哗猛冲上十几分钟。诸如此类的事情俯恰皆是。 汕头历来是粤东、赣南、闽西南一带的重要交通枢纽、进出口岸和商品集散地,素有“华南之要冲,粤东之门户”的美称 在肆意挥霍水资源的同时,我们似乎没有听见

“缺水”的脚步正日益逼近!大自然是有情的,她馈赠给我们人类极为丰富的自然资源, 大自然又是无情的,破坏性掠夺和滥用资源的人类必将遭到她的报复。当今地球上沙漠面积以惊人的速度扩张, 这就是大自然给予人类乱砍滥伐森林资源的惩罚,随狂风肆虐逞威的沙尘暴,是它向我们人类发出的警告。如果我们再不珍惜水资源, 对用水加以节制,缺水必将成为我们人类生存的一大困扰。引滦入津,引黄入津,那些兴师动众的庞大工程,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就是为了解决天津的缺水问题。而现在,我们的很多大城市也都面临缺水的威胁。 如果没有水,一片干涸、龟裂的土地,一群群蓬头垢面的人类向天空伸出干枯的双臂,翕动着同样干涸龟裂的嘴唇,嗫嚅着绝望的呻吟和企盼,如果我们再肆无忌弹地浪费水资源,也许我们中的一部分,就将“有幸”经历这想象的惨景了。我们的后代子孙,也将“拜我们所赐”,遭受缺水的困境折磨。

南阳市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南阳市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一、现状景观风貌基本特征 1 、“大、小山水”相呼应的自然景观特征 (1)区域“大山水”格局 南阳地处南襄盆地北部,西北为秦岭东段伏牛山、西南为武当山、东部为大别山,呈三面围合之势。盆地周边环布着黄河、淮河和长江三大水系,与秦岭、武当山、大别山共同构成为了南襄盆地外围的天然屏障,形成为了南襄区域内的“大山水” 格局。 (2)城市“小山水”格局 南阳城区西、北两面为独山、磨山、十八里岗等山岗所环抱,良好的自然环境使城市西北部成为城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十二里河、三里河、梅溪河、温凉河、邕河等水系由城市西北部流经城区,汇入白河,构成为了与区域“大山水”格局相呼应 的“小山水”格局。 2、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的城市景观特征 (1)城市选址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 南阳历史悠久,古城在选址中按照中国传统建 城理念,充分结合周边自然环境,使山、水、城三 者和谐相依。古城北靠独山,西依卧龙岗、麒麟岗、 十八里岗,南临白河,充分体现了“负阴抱阳,背 山面水”的传统建城理念,充分体现了南阳具有鲜 明历史文化特色与山水特色的景观特征。 (2)古城格局与传统风貌独具特色 自汉代以来,南阳历代城址几经更迭,并且都 有遗迹保存至今。汉宛城规模宏大,有外城、内城 图13—1古城山水格局示意图

两重,现存外城东北角遗址与明远顶、望仙台两处遗址。隋唐与元代城市规模缩小,位置、范围基本与汉代内城相当。明代在元代城垣的基础上重修南阳城,其护城河向来保留至今。清同治二年,又在明代古城四周各建一寨,西引梅溪河水,东疏温凉河水作为寨河,因其形如梅花,故有“梅花寨”之称。南阳汉宛城、明清古城、梅花寨城结构清晰,历史格局在今天的城市中仍然有所体现,记录了南阳历史变迁与城市演变。 南阳历史城区内文物古迹众多、历史街区风貌完整、空间尺度宜人,历史城区外保留着武侯祠、接官亭、玄妙观等古建造,给城市带来了充满魅力的历史余韵,与三城相套的古城格局共同构成为了极具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景观特征。 二、现状存在问题 (1)自然景观特征有所减弱。南阳周边独山、卧龙岗等山峦起伏,构成为了城市重要的自然景观特征。由于近年来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卧龙岗、麒麟岗已被纳入城市建成区范围,独山、十八里岗等外围山体岗地也被开辟建设部份侵占,城市原有 的自然景观特征有所丧失。 (2)景观节点缺乏特色。城市出入口、道路交叉口、开敞空间等往往是吸引市民观景行为的焦点,对形成城市景观意象具有重要影响。目前,城市各景观节点普遍缺乏精心设计,造成城市缺乏景观亮点,无法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3)滨水空间环境品质不佳。白河及其支流水系是城市最为重要的景观资源之一。目前,白河滨水景观带已经初步形成,但三里河、梅溪河、温凉河等支流水系大多污染严重,沿岸缺乏基本的景观建设,环境品质不佳,造成为了滨水景观资源的 极大浪费。 (4)古城特色逐步丧失。南阳古城邻近城市中心区,近年来房地产开辟极其活跃,古城内部浮现了大量多、高层现代住宅,与古城原有的景观风貌极不协调。另外,古城内部的文物古迹与历史建造大多缺乏修缮,也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古城的传统风貌。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某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 项目 承办单位某文化发展XX 项目规模 项目地点 投资总额43883481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12承办单位概况 某文化发展XX成立于2009年5月25日注册资金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某市金平区路248号129号房 1《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市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某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规定34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3《某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专项规划》 14国家制定颁布的其它有关法规和规定 15项目委托方提供的原始设计资料和其它基础资料 132本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容下

1项目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 2项目市场条件分析 4项目经营方案分析 5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6项目组织和管理方案的确定 7项目的投资估算 8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14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的迅速发展各种社会车辆和私家车增加速度加快停车位的供给远远小于需求量停车泊位的不足与小汽车拥有量的迅速增长形成极大反差中心城区约有60%的车辆58万辆车无家可归停车泊位的缺口十分巨大在一定程度上城市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机动车占道乱停乱放以与停车难问题成为各级政府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市政协常委朱梓明与部分市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反映我市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得到市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制订了《某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规定》规城市停车管理逐步改善当前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停车泊位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改善交通状况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交通状况

韩江河口治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专章

欢迎共阅 韩江河口治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专章 12环境影响评价 12.1前言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的要求,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所拟议的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 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12.1.1评价依据与法规 12.1.1.1技术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T19-1997; ; ; ; 。 12.1.1.2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1983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6月25日国务院令 第62号),1990年6月;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年; ●《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 61号),1990年6月; ,1996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4号,2002年7月; [2004]164号; 号文; 8号令,1999年;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试行),粤环监[2000]8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1月1日实施;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修订; ●《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03年9月1日;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 ●《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粤府办[2001]46号文; ●《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规划》,2000年; ●《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粤府[1996]27号文;

韩江河口治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韩江河口治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专章12环境影响评价 12.1前言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的要求,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规划编制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所拟议的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预防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12.1.1评价依据与法规 12.1.1.1技术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定》,SL204-98;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92;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 12.1.1.2评价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02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1983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6 月25日国务院令第62号),1990年6月;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年; ●《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6月22 日国务院令第61号),1990年6月;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环法「1996」 734号),1996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第284号令,2000年; ●《国务院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批复》,国函[2001]169号,2001 年12月; ●《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环发[2001]210号,2001年12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文,1998年11月; ●《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局令第14号,2002年7月;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2月;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 ●《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1996]31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总局第8号令,1999年;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06年6月;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试行),粤环监[2000]8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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