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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1.工程名称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2.工程背景

财政专项资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广东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都在400亿元以上,分配至50多个省级部门经管使用,由于传统的监管模式力度小、盲点多、效果差,以致出现了一些跑冒滴漏甚至是腐败问题。目前,虽然我省财政专项资金在线监管有了一定的基础,但也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顶层设计滞后。基于监察、审计、财政和资金经管使用部门“四位一体”的在线监督框架仍未形成,规范尚未制定。二是建设进度滞后。50多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经管使用部门基本未有相应的在线监督系统,建成的也没有一个与省财政厅对接,处于“孤岛”状态。三是应用效果一般。现有的在线监督系统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服务于内部业务需求,未真正实现实时在线监督。

专项资金与工程经管遵循统一调控、专款专用、权责分明和程序规范的原则。

广东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发展计划处、财务与审计处、农机办、种子经管总站、种植业处、农业投资工程中心等多个部门需要对专项资金进行统一监管,包括来自国家级农业工程和省级农业工程等。

国家级农业工程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有关部委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方面的基建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工程。省级农业工程主要指省有关单位安排的省财政专项资金工程和农业基本建设工程。

因此建设一个健全的资金监管平台以支撑现有业务,从而确保各处室在申报、审核、拨付资金、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经管与跟踪,以加强风险控制及政府廉政建设。

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专项资金:建设延伸到基层的专项基金使用监管平台,将工程审批立项、投资概算、建设实施、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资金沉淀统一纳入平台经管,围绕资金流进行工程与资金全过程监管。

强农惠农资金:资金监管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农民直接补贴类、农业农村生产发展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共四大项,通过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分析、评价等一系列流程的监控,实现资金监管“关口前移、全程监控、动态监管”

需求提出单位:畜牧兽医局、发展计划处、财务与审计处、农机办、种子经管总站、种植业处、农业投资工程中心等。

主要建设的模块包括:工程经管、工程申报指南经管、工程申报经管、工程资金经管、工程验收经管、绩效评价、工程监督经管、工程公示、工程综合查询与统计。

3.1.工程经管

主要进行工程的基本信息经管、工程的状态变更经管等。

3.1.1.基本信息经管

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工程编号、申报单位、单位编码、专项资金名称、设立年限、申报责任人、联系电话、设立依据、设立金额、专项资金设立原因及背景、年限内每年资金安排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信息。

3.1.2.审批经管

主要是进行工程的审核与发布经管、工程的状态变更等。

审批由业务处室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评审机构对申报的工程进行评审,在系统中填写相关审核意见。审批的结果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

3.2.工程申报指南经管

工程的申报指南经管,主要由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将申报指南信息进行公开发布操作,申报指南信息需结合省农业厅网上办事大厅,增加工程申报指南信息。

3.3.工程申报经管

工程申报主要是市、县级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工程申报,暂时保存到网上办事大厅临时库中,本平台通过自动采集功能采集相关数据,进行申报信息采入库。

工程申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网上办事大厅的申报功能,一部分是平台的申报功能(提供自动采集申报入库)。

申报信息包括申报单位、单位编码、专项资金名称、设立年限、申报责任人、联系电话、设立依据、设立金额、专项资金设立原因及背景、年限内每年资金安排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

3.4.工程资金经管

经过审批通过的工程可进行资金的下达、拨付功能,资金的拨付需根据相关工程的拨付计划进行拨付,并在系统提交相关拨付的单据证明。

财务经管上对资金拨付下达形成审计机制,确保款项下达、拨付的有效性。

3.5.工程验收经管

工程的验收需要工程实施单位先自我验收,填写相关自验报告,然后再提交验收申请给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再进行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的结论需要记录到相关工程上。

3.6.绩效评价

工程实施单位需进行自我评价,填写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至直属主管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星级评价、评分评价、评语等。

工程实施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有举报、投诉的单位,将作为其评价的依据之一。

在自评中对没有完全实施完毕的跨年度工程实行过程评价,其绩效主要体现在工程实施过程是否按照原设定的总绩效目标(当年阶段性目标)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对实施完毕后的工程实行结果评价,其绩效主要体现在工程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实现的有效性。

3.7.工程监督经管

工程的监督经管主要是由纪检组、监察室对工程进行监察。平台提供相关监察技术指标和效益指标,如红、黄、绿牌等,形成有效的预警机制,日常检查、定期抽查相结合,进行预警、预示和执纪问责。坚决执行踩线必纠正、过线必处理。

3.8.工程公示

本平台需要将工程的申报结果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提升政府工程公正公开透明化经管。因此工程的申报结果及相关实施过程可在广东农业网和网上办事大厅上予以公示。

3.9.工程综合查询与统计

提供工程的综合查询,如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实施单位、负责人、年限等条件组合查询工程。

统计与分析:年度工程审批情况统计、年度工程验收情况统计等统计报表。

4.工程建设要求

1、在现有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

2、须有效对接广东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经管系统。

3、工程须综合考虑省农业厅省级、市级、县级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的需求,工程的公示需整合广东省农业网和广东省农业厅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工程申报需要在广东省农业厅网上办事大厅上开辟相关网上申报指南。

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汇报材料

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 和资金汇报材料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汇报材料 省检查组领导: 根据省对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工作要求,我县迅速行动,组成了工作专班,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县位于鄂西北,辖18个镇(场),382个村(居)委会,总人口98.14万,版图面积5673平方公里。随县资源丰富,是全国产粮大县、生猪大县和着名的香菇之乡、蕙兰之乡,随县重晶石储量居全省之首,质量居全国之冠。201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同比增长%;规模工业增加值35亿元,同比增长%;外贸出口亿美元,同比增长359%。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在全省创造了经济增长的“随县速度”。2011年我县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考核中上升了28位,获得“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进位先进县”称号。 二、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1年9月建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次根据省、市 3月5日召开的关于对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的有关精神,我县高位启动、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一)领导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工作,县委书记、县长陈德贵同志明确批示:将“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与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结合省、市、县领导的要求,县纪委于3月18日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县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工作动员会,及时传达了“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电视电话会精神并全文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的讲话,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下发了《随县关于对中央、省各项

涉农专项资金监管方法和经验

涉农专项资金监管方法和经验 近年来,在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建立科学的项目立项程序。根据上级的要求,严格立项程序、立项条件。由农业业务部门严格把关上报的项目单位和项目建设的内容,经财政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实地勘察后,对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才具文联合上报,要求立项和给予资金补助。 二、健全审批和支付管理制度。对上级下达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资金预算文件要求、通过规范的审批程序后拨付。较大的支农资金项目,县财政会同农业部门实地察看后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还切实加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对建设安装工程、大宗物资、材料和设备等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严格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基本实现“一本通”支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农民。 三、健全镇级报账制管理。对农业综合开发、扶贫、造福工程等支农项目,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报账职责并实行专账核算。同时严格审核各种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账或拨付资金。并按规定完整保存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资料,确保相关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完整。 四、实行资金动态监管。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协同农业部门加强对大额支农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对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先后组织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特大防汛抗旱、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开展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牵头成立由纪检、农业、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协调小组,采取

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总结

##年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总结 为推动中央、省级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农业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农业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我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自查小组,并认真仔细逐项逐笔进行自查,现将我县##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人负责,明确任务 ##年7月1日迅速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计财股、涉项站股的人员为成员,分工负责,明确各涉项站股工作职责,由各涉项站股长为责任人。对项目帐务、项目方案、项目资料、项目实施地等,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项对照清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折不扣,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确保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始终围绕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基本任务,管好用好各项强农惠农资金。 二、实事求是,做好自查工作 (一)、项目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 我县##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根据“城乡统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总要求,按照“因地制宜、

产业支撑、突出特色、利用合理、良性循环”的原则,在龙沱乡修文村实施了##年度农业生产清洁工程、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工程和农村文明提升工程。 1、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 发挥已修建蓄水池80口,喷灌系统一套作用,对4500亩茶园集雨节灌和喷灌;新建了蓄水池1口(25m3)。同时解决人畜自来饮水和獭兔养殖场用水。 2、清洁田园 实施稻草、玉米秸秆覆盖还圆,堆沤发酵或加工成饲料等处理农作物秸秆,完成示范面积2500亩,建立了秸秆腐熟池2个,重点解决农田秸秆野外焚烧和乱堆乱放的问题。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在项目区大力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IPM技术、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农田精准施药技术4500亩,防止化肥、农药对农田、水体和农产品的污染。 4、建农村户用沼气池 国债沼气项目除外新建了农村户用沼气池3口(计划8口),通过“一池三改”,即建农村户用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主要建立猪-沼-茶生态循环经济模式,处理人畜粪便和秸秆,实现农村人畜粪的合理循环利用。 5、清洁水源,建农村污水处理池 新建了农村污水处理池(含厌氧池和净化池等)16口(计划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王传雄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各种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相继出台,补贴范围越来越广,补贴资金越来越多。就我市而言,涉及农林部门的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主要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包括水稻、小麦、油菜、玉米、棉花)。如何抓好上述政策的落实,搞好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惠农政策补贴是国家为农民朋友办的一件实事、好事,是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保护和促进。但在政策的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在落实过程中一般都要受到时间、人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村组开会传达比较少,导致部分政策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我们调查走访过程中,就发现有部分种植农户只知道这是国家对种粮的一种补贴,具体是什么项目的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怎么补贴还不清楚。个别村组干部在宣传政策时,只是对亲戚朋友讲明道理,对其他农户含糊其词,敷衍了事。 (二)种植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不够准确。惠农政策补贴的面积主要是由各镇(区)村组干部根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填表上报。在上报面积时,由于受个人素质、能力、精力、责任心以及时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各类补贴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补贴对象定位不准,出现重报、多报、漏报等问题。比如,有的村在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种植后,仍以少数村组干部的名义进行上报,套取国家补贴资

金,有的农户将养殖面积算成种植面积进行上报,骗取补贴资金,有的耕地上报数不准。同时存在一种“耕地补贴”现象,定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政策补贴。 (三)政策补贴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受人力和经费等因素的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少数镇的村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补贴款扣去抵缴新农合投保费、上交款等。有的村对补贴情况未进行及时、全面公示,暗箱操作,引起村民信访、上访。更有甚者,将农户领取补贴的“一折通”卡揣在自己身上,想从中捞点“油水”。以上存在的问题使得部分农民群众意见纷纷,极大地影响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 (四)政策落实的运行成本较大,缺乏相应的工作经费。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量大,需要人力多,召开会议多,材料印制多,业务费用支出多。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都要经过政策宣传、打表造册、数据录入、签字盖章、审查核定、张贴公示、核拔划款等一系列环节,这些都要由县(市)级主管部门和镇(区)去实施,上级又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县(市)级财力有限也没有安排相应的业务经费,致使部门和乡镇经费支出压力较大。与此同时,多头管理带来的多头检查,无形之中也增加了基层的运行成本。 二、加强惠农政策落实的几点建议 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中的重要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 (一)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各项惠农政策主要靠镇(区)村组干部去落实。要加强基层村组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提高政

扶贫资金监管方面

扶贫资金监管方面 一是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决策。在编制项目规划前,现场召开村民座谈会,收集和分析信息,按先急后缓、突出效益的原则,科学选定项目;在项目实施前,组织设计单位、村组代表共同参与,征询各方意见,优化设计方案,并进行项目概算。 二是严格实行招投标。所有扶贫开发的基础设施项目,都实行招投标,杜绝“暗箱操作”和“人情工程”。 三是严格坚持“四议两公开”。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由村“两委”、村民小组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向群众讲清讲透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实施规模,建设时间、资金投资额度等,在建档立卡的基础上,进行公示和公告,实施中对扶持农户、资金使用等张榜公布,达到资金公开。 四是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全面推进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度,并实行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度,确保资金监管到位和运行安全。 五是严格项目资金拨付。在镇政府的指导下,各村项目

组建立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镇党委、政府推出了一套统一集中支付扶贫资金的运行办法,在办理拨付手续时,必须把所有档案资料备齐,否则不予拨付。 六是严格工程监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监理,负责每个环节的落实工作。项目监督人由镇分管领导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担任,对项目开展情况、进度情况、物资使用情况、资金运行情况、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严格督促检查。 七是规范建设程序,严格项目验收。每个扶贫开发项目,竣工后都要进行验收。先由项目单位进行初验,再由项目监督组核验,对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工程必须返工直至合格方能验收,验收后形成自查验收报告报上级扶贫办请求验收。 八是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指派专人负责项目档案和痕迹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并分类建档,财务档案资料统一保管在镇财政所,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照片、录像、表册、文件、领导批示和讲话等痕迹资料不流失,档案管理接受检查、监督和询问,做到有证可查。 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方面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1.项目名称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2.项目背景 财政专项资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广东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都在400亿元以上,分配至50多个省级部门管理使用,由于传统的监管模式力度小、盲点多、效果差,以致出现了一些跑冒滴漏甚至是腐败问题。目前,虽然我省财政专项资金在线监管有了一定的基础,但也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顶层设计滞后。基于监察、审计、财政和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四位一体”的在线监督框架仍未形成,标准尚未制定。二是建设进度滞后。50多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基本未有相应的在线监督系统,建成的也没有一个与省财政厅对接,处于“孤岛”状态。三是应用效果一般。现有的在线监督系统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服务于内部业务需求,未真正实现实时在线监督。 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遵循统一调控、专款专用、权责分明和程序规范的原则。 广东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发展计划处、财务与审计处、农机办、种子管理总站、种植业处、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等多个部门需要对专项资金进行统一监管,包括来自国家级农业项目和省级农业项目等。 国家级农业项目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有关部委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方面的基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省级农业项目主要指省有关单位安排的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 因此建设一个健全的资金监管平台以支撑现有业务,从而确保各处室在申报、审核、拨付资金、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跟踪,以加强风险控制及政府廉政建设。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专项资金:建设延伸到基层的专项基金使用监管平台,将项目审批立项、投资概算、建设实施、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资金沉淀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围绕资金流进行项目与资金全过程监管。 强农惠农资金:资金监管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农民直接补贴类、农业农村生产发展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共四大项,通过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分析、评价等一系列流程的监控,实现资金监管“关口前移、全程监控、动态监管” 需求提出单位:畜牧兽医局、发展计划处、财务与审计处、农机办、种子管理总站、种植业处、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等。 主要建设的模块包括:项目管理、项目申报指南管理、项目申报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管理、绩效评价、项目监督管理、项目公示、项目综合查询与统计。 3.1.项目管理 主要进行项目的基本信息管理、项目的状态变更管理等。 3.1.1.基本信息管理 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报单位、单位编码、专项资金名称、设立年限、申报责任人、联系电话、设立依据、设立金额、专项资金设立原因及背景、年限内每年资金安排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信息。 3.1.2.审批管理 主要是进行项目的审核与发布管理、项目的状态变更等。 审批由业务处室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评审机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在系统中填写相关审核意见。审批的结果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

2012年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汇总

2012年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汇总 1.国家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2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要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为重点,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05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基础保证。在工作着力点上,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突出“巩固、加强、优化、改革”。巩固,就是要巩固增产增收的好形势,扩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果,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发展措施、工作机制,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在新的起点上稳步前进。加强,就是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强体系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更大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优化,就是要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支持主产区、生产大县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

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改革,就是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2.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共安排1078亿元。为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工作,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补贴资金835亿元,要求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3月份,中央财政下拨第二批农资综合补贴243亿元。 4.良种补贴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马铃薯、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每亩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

xx乡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自查报告

x府[2012] 号签发人:xxx xx县xx乡人民政府 关于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 自查报告 县扶贫局: 按照中共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x县监察局、xx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2011年到2012我乡扶贫项目共两个:以工代赈项目一个,财政安排资金20万元,扶贫互助项目一个,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 (一)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xxx村实施,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使用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农户投工投劳30万元。项目现已实施完毕,正在组织报账,。。。。。。。。。。 (二)扶贫互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在xxx村实施,于2011年2月成立官地坪村扶贫互助会,现有入会会员184户,农户入社率达78%,其中入社贫困户130户,占贫困户总数的82%,入社社员共交纳入社互助金4.85万元,财政补助互助资金15万元,已到位9万元,目前互助资金总额13.85万元,组建扶贫互助小组28个,于2011年6月28日开始发放借款,现累计发放借款71笔,共17.8万元,借款农户累计归还款80466.5元。该项目到目前为止共惠及农户71户,通过发放小额贷款的方式,该项目正在有效的解决全村贫困弱势群体贷款难和产业发展难的问题。 二、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情况 (一)领导机构健全

我乡自实施扶贫资金项目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任副组长,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扶贫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我乡党委、政府始终把扶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及时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职责分明、人员精干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宣传措施得力 我乡紧紧围绕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主线,突出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召开乡村社干部大会、村民大会、社员会议全面宣传项目政策,由于宣传到位,全乡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得到了提高,同时也澄清了许多对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模糊认识,革除了抱残守缺的小农意识,破除了保守、落后的旧思想,树立了自立自强、开放进步的新观念,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彻底丢掉了那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从而奠定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扶贫的主体地位,形成了敢为人先、大干扶贫的氛围,全乡扶贫开发工作得到了有力地推动。 (三)干群关系密切 我乡在扶贫开发项目中充分尊重民意、珍惜民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在扶贫项目规划前认真开好社员会、党员会。一方面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听听群众急需解决哪些问题;一方面广泛宣传,宣传项目可以给群众带来更大的发展,对一些确实可以给群众带来发展但投资较大暂时不能组织实施的项目,耐心细致地给群众做工作,动

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报告

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工作报告 县位于陕西省市北部,辖7镇5乡1个街道办事处、211 个村委会,101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总土地面积2950平方公里,属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自然条件较差,但资源相对丰富,主要有土地、油气和人文旅游三大资源。全县完成生产总值75亿元,财政总 收入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亿元,较上年增长%农民人 均纯收入4646元。下面就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近年来,党和国家特别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 “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农惠农的力度逐年加大,至三年内,中、省、市对我县强农惠农的补助资金累计达亿元,重点支持了退耕还林、粮食综合直补、乡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为推进“三农”工作、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及时部署。 6月29日我县组织各涉农部门在分会场参加了全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在会上县领导和各涉农部门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会后政府县长程引弟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我县清理检查工作。县财政局经过研究出台了《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

检查工作安排》并向县政府做了汇报,并初步制定了《实施方案》草案。县政府对我县清理和检查工作给予重要指导意见,并提出了要求:一是思想重视,把握重点,吃透政策,掌握本次清查的政策界限。二是抓住本次清查问题中心,积极及时部署。三是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要求。 二、前一阶段我县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7月25日,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文件,成立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程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徐、财政局局长李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级各涉农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召开全县动员部署大会和业务培训会。 8月3日,我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县邮政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政府常务副县长高树杰、政府副县长徐宪部、财政局局长李钟元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由徐宪部主持。会上县财政局局长李钟元宣读了《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这次清查的目的、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办法

***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增强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推行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闽财农[2009]106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央、省、市、县(区)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 第三条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是指对中央、省、市、县(区)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监管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符合科学、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符合资金适当集中使用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涉农主管部门是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管职能。 第二章强农惠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原则第四条市、县(区)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支持项目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涉农主管部门根据年度计划,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对下级报送的强农惠农资金项目要进行综合平衡,做到科学、公正安排;建立完善强农惠农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使用;对中央、省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要求配套的,要做到配套到位。 第六条坚持快速便捷、方便群众原则,对补贴、补助农户(个人)的资金,要按程序及时核定,通过“一折(卡)

通”等形式足额发放到位;对公益性的补贴资金(如公益林保护、农村家园清洁、农民培训等),也要按村、按受益点为对象及时足额发放补贴; 第七条实施县级报帐制管理,项目资金实行直接支付。按照“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抓项目,监理部门把质量,施工单位报帐目”的管理模式,明确工作职责,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实施县级报帐制,财政部门或涉农主管部门在审核报帐手续齐全、程序合规后,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物资供应商。 第八条执行强农惠农项目工程资金使用"五制"规定。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将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 第九条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积极推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第三章强农惠农资金的公开办法 第十条政策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重点是公开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方向、原则、依据、条件、时间和申报程序等; 第十一条对象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项目、企业名称和受惠群众等; 第十二条标准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标准,以及资金配套整合、资金管理方式、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数量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指标分配情况、申报数量,上级下达扶持(补助、补贴)指标的数量和金额以及发放情况等。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新农办通知要求,按照昭农办通 [2016] 6号《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绥江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一)、大坝标段本月完成情况: 1、完成面板混凝土EL1276以下面板裂缝的处理施工 2、完成EL1276以下上游铺盖回填8000 m。 3、完成下游截水墙 m,截水墙回填 m。 4、完成坝顶过渡料填筑950 m。 5、完成防浪墙二期混凝土浇筑8仓,钢筋制安,混凝土 m。 6、溢洪道进口段、泄槽段、消力池、C15埋石砼及C30底板砼浇筑共 m。 7、完成垂直缝缝面表层止水不锈钢盖片,周边缝缝面表层止水不锈钢盖片,不锈钢型钢;不锈钢型钢膨胀螺栓2063套;GB填料 m。 8、引水隧洞于2016年5月3号贯通,完成洞挖石方 m、钢支撑、φ25系统锚杆720根、φ25超前锚杆105根。 (二)、输水干渠工程本月完成情况

1、输水干渠K0+000~K5+37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隧洞欠挖处理及渠道基础开挖完成700m。 2、输水干渠K5+370~10+56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 (1)红岩顶隧洞:进口段洞身开挖80m,累计完成;出口段洞身开挖100m,累计完成428m。 (2)明渠段:完成渠基开挖150m、渠道衬砌150m。 3、输水干渠K10+560~15+32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1)兴隆埂隧洞出口段洞身开挖60m,累计完成60m。 (2)明渠段:完成渠基开挖200m、累计完成850m;渠道衬砌120m,累计完成570m。 (3)陡坡平台开挖全部完工,隧洞出口段水土保护挡土墙正在施工。 4、输水干渠K15+320~27+40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 (1)完成渠基开挖520m、累计完成1670m;完成渠道衬砌410m,累计完成645m。 5、输水干渠K27+400~30+40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煤炭湾隧洞出口段洞内堆积体处理。 (三)、投资完成情况 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资金目前由六部分组成,一是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二是省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三是省级水利专项贷款资金,四是三峡库区建设补助资

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汇编

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汇编 一、农业系统 (1)、粮食直补 文件依据:中央1号文件 扶持对象:种粮农民 扶持标准:按计税面积每亩补贴13.5元。 (2)、良种补贴 文件依据:中央1号文件 扶持对象:种粮农民 扶持标准: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稻每亩补贴15元,晚稻每亩补贴15元(3)、农资综合直补 扶持对象:种粮农民 扶持标准:2008年每亩补贴80.6元,2009年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补贴。 (4)、油菜补贴 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法[2007]59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7]157号) 扶持对象:种油菜农民 扶持标准:每亩补贴10元 (5)、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国务院办公厅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扶持对象: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农民 扶持标准:中央、省、市、县四级配套资金比例为1:0.5:0.3:0.2;示范性培训中央财政最初对参训农民每人补助100元,之后逐年增加。 二、林业系统 (1)、退耕还林工程

文件依据:1、湘政办发[2004]3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3、国发[2007]25号《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4、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改农经[2007]36号《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扶持对象:退耕户 扶持标准:退耕地造林每亩每年粮食补助210元,现金补助20元。生态林连续补助8年,经济林连续补5年。配套荒山造林一次性补助种苗费50元,从2008年度计划起,每亩补助10元。退耕地补助到期后延补一个周期政策,退耕地每亩每年粮食补助105元,现金补助20元。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后续产业、补植补造、生态移民五个方面建设,资金规模为105元/亩退耕地。 (2)、生物质能源林 文件依据:省林业厅湘林计[2007]81号《关于下达2007年度林业-中国石油林油一体化生物柴油原料林示范基地造林计划的通知》 扶持对象: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者 扶持标准:每亩补助400元,按工程进度及检查验收结果拨付。 (3)、长(珠)江防护林 文件依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湘发改农[2008]982号8个项目县,湘发改农[2008]581号文3个项目县 扶持对象:防护林基地建设者 扶持标准:项目县中央投资100万元,造林10000亩,每亩投资100元。(4)、生态公益林补偿 文件依据:《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扶持对象:纳入补偿范围的林农 扶持标准:每亩5元,其中4.75元为补偿及管护等支出,0.25元为其它开支(5)、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扶持对象:国有林场 扶持标准:每年2371万元 (6)、未参保国有林业事业场圃参加城镇企业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文件依据:湘农社政字[2007]16号 扶持对象:国有林场职工

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各项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督促检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中央、省、州、县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正常有序,扶贫资金项目落到实处,为全力打好新十年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工作内容 加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1.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情况。 2.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工作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情况。

3.开展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等情况。 4.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情况。 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1.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符合政策规定情况。包括是否集体研究,是否项目评审,是否符合扶贫资金投向,是否公示等。 2.扶贫资金拨付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无截留、挪用、滞留现象。 3.项目实施情况。是否按规划组织实施,项目调整是否符合程序要求,是否严格招投标制度,特别是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使用分配过程中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4.资金管理运行情况。是否实行专户运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是否执行财政报账制度。 加强对扶贫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1.项目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划定期实施和完成扶贫项目。 2.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是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

惠农资金监管整改措施(共8篇)

惠农资金监管整改措施(共8篇) 惠农资金监管整改措施(共8篇) 第1篇: 民政局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措施福鼎市民政局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措施强农惠农资金是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加强民政局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使强农惠农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我局召开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会议,及时成立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基层单位,并明确目标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突出投入重点。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的原则,在深认真调查深入摸底的基础上,把强农惠农资金投入重点放在农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公共项目上,上报财政部门申请安排资金。对上级要求上报的项目,从优筛选上报,确保项目能达到强农惠农的目的。 三、强化资金管理。进一步推行我局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公开公示,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作、公正透明。充分利用福鼎人民政府网、简报、宣传栏、LED等各类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将有关强农

惠农政策、制度、办法等进行公布,让群众及时了解信息,掌握动态,提高政策透明度,促进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对上级下达的各项民政建设资金,建立项目专户,实行转账、专人管理,在使用资金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签订的合同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和领导批准后才能拨款;对拨出的资金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挪作它用,并结合强农惠农资金清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深入剖析成因,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资金监管到位。 四是监管工作目标。通过监督检查,要达到如下目标要求:一是全面了解掌握我局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的落实情况;二是支农惠农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改和查处;三是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四是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更好地发挥支农惠农政策在促进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福鼎市民政局年9月14日 第2篇: 惠农资金检查整顿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

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合同(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乙方: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扶贫项目名称: 为切实推动我省专项扶贫项目实施,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脱贫致富进程,保障农民增收,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针对财政拨付的专项扶贫资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经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项目资金构成和使用计划 第一条项目总投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其中甲方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大写:万元),乙方自筹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第二条乙方填写《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明细表》(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规划,以新建的当年在册贫困户为主要扶持对象,贫困复员军人和贫困计生”两户”优先,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贫困户进行深入调查,确定项目扶持户,拟写项目实施计划或项目实施方案。 第四条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大宗商品供应及劳务技能培训等大额扶贫资金支出,由甲方财政直接支付。 如因项目建设预算控制不严,发生经费超支,由乙方自筹解决,不得影响项目进度和完工期限。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所属政府扶贫部门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经审定后的实施内容需作调整时,应与甲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逐级上报上级扶贫部门审批,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实施内容。 第五条扶贫项目应达到的质量技术标准或收益条件: 第六条对于技术要求较高且需要承包的项目,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一致,并由甲方采取招标、投标、议标、合同等方式公开选择资质较好的实施单位进行承包。乙方与承包单位签订实施合同,确定承包合同的具体内容,在不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尽可能使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 对不需承包的项目,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不论项目是否发包实施,均应对投工投劳的群众按照相关标准发放补助。 第七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无法继续实施或继续实施已无意义的情况,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终止项目,以免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 三、双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应当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实施进度。 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人为因素导致项目建设不能顺利进行或存在故意欺骗行为的,应视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最新-乡镇关于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精品

乡镇关于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情况汇 报 师范附小建于1982年,现有教职工48人,在职党员18人,学生734人。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学校党支部围绕“以文育人”办学特色,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促进人全面发展目标引领下,采取分层设标、分层考核,创新方法、搭设平台,开展活动、培养典型,层级带动、师生共学等有力措施,运用机制约束学、培养习惯自主学、树立榜样引领学,打造了师范附小的书香校园,让学习引领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学校发展,提高了育人质量,提升了办学品质。 一、分层设标、分层考核,运用机制约束学 在开展学习活动中,通过建立目标和考核约束制度,促进了学习风气的形成。 1、分层设立学习目标。本着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原则,支部把创建目标分为基本标和叠加标。基本标是指全员必须共同集中学习的内容,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政治学习层面:主要学习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今年主要学习了《科学发展观读本》、《七个怎么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指南》、《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二是业务学习层面:主要学习教育理论、教育专家著作。主要包括《课改理论》、《教育心理学》。朱永新、窦桂梅、李吉林等一些名师论著。三是师德修养学习层面:主要学习先模教师的感人事迹和名家散文、国文经典,旨在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文化素养。叠加标是在基本标的基础上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和职务不同而进行分层学习、分类提高的内容。具体分为四个层面。一是班子层面学习“创新”:校长在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方向等方面要创新。教学校长在教育科研工作、教师队伍培训方面创新。德育校长在培养学生思想品质,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评价体系方面学习创新。二是主任层面学“管理”:教育导主任要围绕学段和分管工作学习管理经验、改革管理方法。三是骨干教师层面学“风格”: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学习教育名家的教学方法,并能触

全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全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扶贫成效,根据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使其真正发挥效益,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扶贫成效,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和严查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行为,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方式 (一)范围。根据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对XX年、XX年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造福工程”,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残疾人资金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 (二)方式。以县为单位,采取“四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二是项目检查与资金检查相结合;三是监督检查与加强整改相结合;四是总结经验教训与完善管理相结合。

三、开展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 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从XX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为7月。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县(市、区)及部门的专项治理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明确专项治理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检查阶段。时间为8月至10月。检查方式:一是自查自纠。由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牵头,组织纠风、审计、财政、发改、民宗、残联等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重点,开展自查,并以部门为单位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并对今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出建议意见。要求在10月上旬将自查报告分别报市对应部门及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负责专项治理情况汇总工作,并于10月中旬将汇总报告报市老区与扶贫办。二是联合抽查,由市老区与扶贫办、纠风办、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委、民宗局、残联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三是迎接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检查。市财政局、发改委、民宗局、残联等单位对XX、XX年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10月下旬将总结材料

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的几点思考

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的几点思考胡锦涛在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投入,着力解决“三农”问题,严格各项惠农资金的监管,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保障各项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当前,基层在惠农资金监管过程中,建立了各项制度,创新了各种发放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各类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克扣截留、以权谋私等现象仍有发生。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三贪”意识导致惠农资金分配失真。所谓“三贪”是指贪功、贪量、贪利。在争取惠农项目资金过程中,一些领导好大喜功,觉得争取的项目资金越多,贡献就越大,申报内容不切实际,盲目包装,虽然取得了很多上级拔款,但因配套资金不能落实,政策处理得不到解决,具体项目成水中花、镜中月,最终只能仓促压缩调整,实际惠农效果并不理想。部分单位在项目申报中存在少报会吃亏的心理,在数据中添加剂量,有的甚至多上好多倍,专等相关部门挤水份,结果多出的资金分配不下去,为截留、移用惠农资金留下隐患。少数干部更是动机不纯,想从一级一级的资金分配中做好人、捞好处,在把关环节上管理不严,为虚报政策资金开

绿灯,许多攻关费用通过“包装”后成了项目支出,削弱了惠农效果。基于上述三种意识的存在,资金分配部门采用增加配套,资金打折等方法约束下面的狮子大开口,但这种思想意识没解决,只能更加促进水份的泛滥,如此恶性循环最终使惠农资金分配失去真实的本来面貌。 二是“三缺”工作导致惠农资金管理失据。所谓“三缺”是指调查缺深入、制度缺完善、政策缺透明。一些干部在落实惠农政策中作风飘浮,依仗手中掌握着政策、资金,摆官老爷架子,等着项目上门;缺少对基层的调查研究,对自己职能上的点、线、面基础资料心中没底、手中没数;对存在的问题考虑的不深、不透。在制订一些制度性规范的过程中,没有结合当地基层的特点和实际,只满足于从上到下照搬照抄,制度建设缺乏可操作性和完整性,漏洞频出,给监管工作带来难度。在惠农政策宣传上,仅依托会议传达或媒介传播,没有建立一些固定的载体,可查的档案,群众获取惠农信息非常有限,参与度不高,政策执行偏差不容易暴露。上述“三缺”不能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真实的数据、有效的制度和有力的举报,给惠农资金监督约束机制的实施带来困难,没有可靠的监管依据,出现各类问题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是“三怕”思想导致惠农资金监督失力。所谓“三怕”是指怕扣上帽子、怕查出乱子、怕伤了面子。通过虚报、攻关等方式,多争取了当地的惠农资金,从局部利益来讲,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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