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固定资产如何确定净残值率

固定资产如何确定净残值率

固定资产如何确定净残值率

一、固定资产残值率规定 1、内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 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 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 5%。 2、外资企业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 10%。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 号)的规定:(第二十五条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 20 年;(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10 年;(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有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 5 年。三、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时(个别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固定资产折旧按分类折旧计提折旧率时(分类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

×100%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谈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月递减法,是指再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一)平均年限折旧法由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总在一年以上,且在折旧年限内仍不变更其物质形态,所以转作工程和产品成本的损耗价值,在固定资产未曾废弃以前,也就不易作精确的计算。马克思曾经说过:“生产资料把多少价值转给或转移到它帮助形成的产品中去,要根据平均计算来决定,即根据它执行职能的平均持续时间来计量。” ①“根据经验可以知道,一种劳动资料,例如某种机器,平均能用多少时间。假定这种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只能持续6天,那末它平均每个工作日丧失它的使用价值的1/6,因而把它的价值的1/6转给每天的产品。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 1、固定资产就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得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她与生产、经营有关得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得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得,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就是企业得劳动手段,也就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得主要资产。从会计得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2、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得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与其她处理; 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5%,外资企业一般为10%,少计或者不计残值得应报税务机关批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得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得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得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得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得进步而使现有得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得法律或者类似得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 工业窑炉7━13年 7、工具及其她生产用具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 21.房屋;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 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45━55年;其她建筑物15━25年 B、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音响、录(摄)像机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3━6年 2、加工设备10━15年 3.油池、油罐4━14年 4。制冷设备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年 6.小火车6━12年 7、烘干设备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得;设备与废旧物资加工设备4━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年 10。地磅7━12年 11。吊动机械设备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4━8年 13.其她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年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 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 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月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20 5% 0.0039583 10 5% 0.0039583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 5 5% 0.0039583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4 5% 0.0039583 电子设备 3 5% 0.0039583 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 10 5% 0.0039583 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 3 5% 0.0039583 备注: 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 1 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 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 2 年的,也应当作为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 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 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 固定资产; 2、已计提完折旧, 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 可不必再进行折旧和其他处理; 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 5% ,外资企业一般为 10% ,少计或者不计残值的应报税务机关批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 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 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A.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1. 机械设备10━14 年 2. 动力设备11━18 年 3. 传导设备15━28 年 4. 动输设备8━14 年 5.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 年;电子计算机4━10 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 年 6. 工业窑炉7━13 年 7. 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 年 8. 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 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 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88313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 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2、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和其他处理; 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5%,外资企业一般为10%,少计或者不计残值的应报税务机关批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 工业窑炉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

机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 21.房屋;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 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45━55年;其他建筑物15━25年 B.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音响、录(摄)像机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3━6年 2.加工设备10━15年 3.油池、油罐4━14年 4.制冷设备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年 6.小火车6━12年 7.烘干设备6━10年 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4━8年 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年 10.地磅7━12年 11.吊动机械设备8━14年 12.消防安全设备4━8年 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计算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计算2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6~12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工业炉窑 7~13年 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18~22年设备工具、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专业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输电线路 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非生产用房 35~45年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45~55年其它建筑物 15~25年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各类固定资产的年限和净残值率有规定吗

各类固定资产的年限和净残值率有 规定吗 一通用设备部分 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4.动输设备6~12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6.工业炉窑7~13年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18~22年设备工具、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 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专业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 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 22.建筑物45~55年其它建筑物15~25年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2.动力设备11━18年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 工业窑炉7━13年7.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9━14年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规定(1)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简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税法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远比税法规定的范围宽。 二、计提折旧基数 企业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来源,有的是外购,有的是自建,现从不同来源的资产说明其计提折旧的基数。 (1)外购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税法则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税法则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

固定资产目录及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表

固定资产目录及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表固定资产目录及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表固定资产类别及名称折旧年限预计 净残值率, A:生产用固定资产一、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 50 5 其中:简易房 8 不计 2、建筑物 25 5 其中:地下车库 50 5 二、施工机械设备 1、起重机械 12 5 其中:单转电动起重机 6 5 2、挖掘机械 12 5 3、土方铲运机械 12 5 4、凿岩机械 12 5 其中:内燃凿岩机 4 5 风动凿岩机 4 5 电动凿岩机 4 5 5、基础及凿井机械 12 5 6、钢筋及混凝土机械 8 5 其中: 混凝土输送泵 4 5 7、皮带螺旋运输机 8 5 8、泵类 8 5 9、木工加工机械 8 5 10、金属切削机床 12 5 11、锻压设备 12 5 12、焊接及切割设备其中:等离子切割机 4 5 磁力氧气切割机 4 5 13、锻造及热处理设备 12 5 14、动力设备其中:电动 空压机 8 5 柴油空压机 8 5 制氧机组 8 5 液化气循环压缩机 8 5 高压空压机 8 5 抽气风机 8 5 15、维修专用设备 8 5 16、其他加工设备 8 5 三、运输设备 1、汽车及拖挂车 8 5 2、小型车辆 8 5 四、试验设备及仪器 1、材料试验设备 8 5 其中:白金坩锅 8 5 2、测定仪器 8 5 3、计量仪器 8 5 4、探伤仪器 8 5 5、测绘仪器 8 5 五、其他固定资产 1、行政管理用车其中:小轿车 8 5 小客车 8 5

大客车 8 5 吉普车 8 5 2、办公用具其中: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5 不计 UPS 5 不计 电视机 5 不计 复印机 5 不计 扫描仪 5 不计 传真机 5 不计 电传机 5 不计 电话交换机 5 不计 碎纸机 5 不计 打印机 5 不计 打字机 5 不计 文字处理机 5 不计 移动电话 5 不计 沙发 5 不计 3、度量及消防用具 10 5 4、印刷机械 10 5 5、集装箱 5 不计B、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一、房屋 30 5 二、文体宣教用具其中:音响 5 不计 摄像机 5 不计 投影机 5 不计 照相机 5 不计三、炊事用具 8 5 四、医疗器械 8 5 五、其他(福利用电器) 其中:电冰箱 6 不计 单体空调机 5 不计 微波炉 5 不计 冷冻机 6 不计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如何计算 (2)

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如何计算 文章来源:会计知识网发布时间:2007-08-28 一、固定资产残值率规定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第二十五条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有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三、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时(个别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固定资产折旧按分类折旧计提折旧率时(分类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100% 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的组织管理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办公室和信息技术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领退、维修、清理等综合管理工作。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统一确定公司固定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转移、报废、清理等全过程进行核算,统一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折旧年限及折旧率。 第三章固定资产分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按实物形态可划分为: (一)房屋及建筑物: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其他建筑物。 (二)交通工具:各种车辆。 (三)电子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空调、组合音响、电视、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等。 (四)其他设备:电梯、保险柜(箱)等不属于上述类别,但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财产。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建与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建。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事前进行预算报批,10(含)万元以上资产购置应经财务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凡经批准新购、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固定资产,办公室、信息技术部

负责各项资产的验收、入库及使用管理。计划财务部依据资产购置预算审批及合同签订情况配合办理款项的支付。同时依据资产分类标准及资产实物的型号、规格、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算。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外购固定资产分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类。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3.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1.通过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 2.采用出包工程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固定资产折旧 1. 应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1.1 房屋和建筑物; 1.2 在用的各类设备; 1.3 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 2. 不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1 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残值规定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 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可以看出新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规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确定权交给企业,但是强调一个合理性,要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编辑本段折旧年限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摊销年限限制如下: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有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1]

新准则和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

新准则和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 一、会计方面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税法方面 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新税法在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方面与会计口径一致,由企业自行确定,但折旧方法税法要求须采用直线法,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也有最低限定,所以各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净残值时须综合考虑会计和税法的不同要求,以进行合理的纳税调整。 2003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明确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但是对于5%的统一残值率的从何时开始执行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近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文件即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指出企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执行5%的执行时间为国税发[2003]70号文下发之日起,即2003年6月18日。

(整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里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的规定总结一下。 一、会计方面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在新会计准则下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存在一些差异,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因为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而对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身一经确定下来就不得随意变更。而新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二、税法方面 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新税法在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方面与会计口径一致,由企业自行确定,但折旧方法税法要求须采用直线法,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也有最低限定,所以各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净残值时须综合考虑会计和税法的不同要求,以进行合理的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新)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一、折旧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此类固定资产,是除机械、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除了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其他运输工具,相对而言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其折旧年限也就应相应较短,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此类固定资产包括汽车、电车、拖拉机、摩托车(艇)、机帆船、帆船以及其他运输工具。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二、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原值=不含税价格 净残值=原值*残值率(固定资产残值率按3%~5%计算)

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问题

关于外购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的答复 问:我公司从国外购买一批旧生产设备,制造日期从1997-2003年不等。该部分设备按要求进入固定资产管理,请问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法上没有特殊规定?仍按10%残值,不低于10年摊销? 答: 一、关于外购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上述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最低年限的规定,并没有区分新旧固定资产,现行税法中的其他法规对企业取得的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仅在“国税发[2009]81号”文中提及,但该文仅适用采取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指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或者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若企业外购的旧固定资产不符合税法规定加速折旧的条件,建议协调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原内资企业适用的国税函[2003]1095 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根据新旧程度确定折旧年限。 我们注意到,部分税务机关按照上述文件(国税函[2003]1095 号)对旧固定资产进行了折旧年限的确定,如北京市谷平区国家税务局在《2008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中的回复: “问:企业取得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含已足额提取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何确认? 答: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国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2017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2017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指将应提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各使用期间进行分配时所采用的具体计算方法。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至少为几年?)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

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

固定资产耐用年限、残值率如何确定

1、会计折旧:标准、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停用设备也要计提折旧。 2、税法标准:不得低于下列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20 年火、轮、主要设备10 年汽车、电子设备、工具等5 年预计净残值5%,外资企业10% 。 3、常见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 多种的折旧计算方法,但是一种固定资产一旦选定了折旧方法后,只有在本会计期间允许修改,以后期间将不再允许修改,只能通过变动单调整,请务必慎重。 4、i. 不计提折旧:对于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可以不计提折旧。 ii.平均年限法(一): 月折旧率=(1-净残值率)/使用年限*12 月折旧额=原值*月折旧率 iii.平均年限法(二) 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原值-净残值)月折旧额=(原值-累计折旧-净残值)/(使用年限-已计提月份) iv.工作量法:工作量发是根据实际的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基本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工作总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v.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净残值)平均摊销。 vi.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或者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你的计算是正确的。 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贷:累计折旧别忘记了,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不计提折旧. 开放分类: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折旧年限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残值率表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表 类别折旧年限残值率月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205% 0.0039583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 105% 0.0039583 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55% 0.0039583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5% 0.0039583 电子设备35% 0.0039583 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105% 0.0039583 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35% 0.0039583 备注: 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 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 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 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 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 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 固定资产; 2、已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不必再进行折旧和其他处理; 3、国内企业残值率一般为5%,外资企业一般为10%,少计或者不计残值的应报税务机关 批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 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 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 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工业窑炉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 1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