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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室外给排水管网安装、消防水泵结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室外管沟及井室、室外排水管沟及井池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4.室外排水管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太原市建设南路与南沙河交汇处西北角基地内 建设单位: 山西博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山西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协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山西广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包括1#楼、2#楼及地下车库,其中1#楼、2#楼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6.6米,局部高度101.7m,地下二层层高3.30m,地下一层层高2.80米,一至三十三层层高2.9m。1#楼占地面积1426.21㎡,建筑面积45605.4㎡,2#楼占地面积577.19㎡,建筑面积16277.80㎡。 二、编制依据 1.山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 2.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技术规范 3.怡然·易居项目施工合同及图纸 4. 地标及相关要求 5.分析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订此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治理重点 结合本监理工程实际特点,确定将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问题;填充墙裂缝问题;墙面抹灰裂缝问题;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问题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四、治理责任 1.结合本项目实际,依据公司下发的《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监理,重点落实治理责任和主要任务,项目监理部总监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 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批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细则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活动。 1.3工程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休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1.4工程质量监督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1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质监机构是经省建设厅考核认定,具有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2.2质监机构须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委托,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委托质量监督的专业、下作内容、委托期限、行政处罚权限和相应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 2.3质监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3.1 人员配备结构合理,专业配套,数量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结构合理主要指人员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配备合现;专业配套主要指具有与监督工程相适应的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人员;人员数量可按近五年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确定。省辖市质监机构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宜在5万至30万平方米;县级质监机构年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宜在3万至20万平方米。 2.3.2省辖市质监机构一级、二级质量监督师与质量监督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4,这些人员应占质监机构总人数的85%以上;县级质监机构一级、二级质量监督师与质量监督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6,这些人员占质监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2.3-3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办公场所要求:省辖市质监机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县级质监机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且应设置档案室、会议室、微机室等;办公设备要求:除正常的办公设备外,还应配置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通讯设备等。交通工具要求:各级质监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交通):具。

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参考Word)

济南市二环南路道路建设工程第四标段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部分)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批人: 审批日期:

一、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1、总体质量控制目标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最终产品的质量控制,其中心任务是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和等级要求。我司在项目驻地监理机构一直推行“坚持质量第一、坚持质量标准、坚持以人为核心、坚持以预防为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这一准则,以事前预控为重点,以施工过程工序的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督为基础,对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的动态监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在本工程监理工作中我司确保所有监理人员将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入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以形成承包商自检,监理工程师复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尽量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本工程关键质量控制点 (1)土方开挖:控制高程,不得超挖。 (2)土方回填:土质的验收、分层压实的厚度、压实度、清淤的情况。 (3)测量放线:工程平面控制网复核,控制轴线、标高及竖向传递复核。

(4)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特别是桩基模板施工。

(5)钢筋砼工程:砼坍落度检测、随机抽样制作试块,砼浇注过程。 (6)沥青路面材料控制、施工质量控制。 (7)路面观感、人行道块料组砌、绿化植物选型、修剪等。 3、分部工程控制目标 按各专业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1)各分部、分项、工序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规范、合同的规定。 (3)检验批、隐蔽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规定。 (4)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按规定实行见证抽样检测。 (5)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观感质量为好。 (6)强化项目质量预控措施,不发生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工程质量控制主程序 项目监理部质量控制主程序见如下图3-1。

给排水管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安庆市外环北路(机场大道~皖江大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目录 1.编制依据及引用规范标准 (2) 2. 工程概况 (2) 3.排水管渠工程质量监理 (6) 4.排水管渠工程监理控制目标值 (18) 5.排水管渠工程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9) 6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21)

1.编制依据及引用规范标准 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2.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3-90; 2.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5《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7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庆市外环北路(机场大道~皖江大道)工程新建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其有关说明; 2.8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9其它有关国家法规、规范、标准; 2.工程概况 根据雨水专项规划,本项目雨水分属于破罡湖系统的白泽湖组团与东部组团雨水分区,道路及两侧地块雨水经收集后,最终排至石塘湖及破罡湖: 1.起点~石塘湖1号大桥段(下穿段):泵站汇水面积共3.82ha,设计流量为3.68m3/s,道路下主线管道管径为d500~d1000,辅道管径为d500~d600,人行道管径为d500,泵站进水管管径为d1600; 2.石塘湖1号大桥~城际铁路段:此段现状以田地、水塘为主,规划为城市绿地,本次设计不计入地块汇水,仅考虑道路路面排水及相交道路转输雨水量,最终排至现状水系; 3.城际铁路~阳光路段:道路及地块雨水由南向北汇集,设计管径分别为d500~d1000,最终排至现状水系; 4. 阳光路~元山路段:道路及地块雨水由北向南汇集,设计管径分别为d500~d1600,排至元山路交口处现状水系;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本细则根据《监理合同》、部份《施工招标文件》及国家和部颁有关规定、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工程监理项目范围内主体工程的质量控制,其他附属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必须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是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应按照预控、程控、终控做好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全面的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的总目标。 1.4 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制度,重要质量控制点或工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签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5 工程质量监理,不取代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能,不能减轻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工程应负的质量责任。 2 质量控制的依据 2.1 业主单位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及书面指令。 2.2 经监理单位审核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以及设计变更通知等。 2.3 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有关质量标准的条款规定。 2.4 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质量管理及工程验收规定等。 3 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3.1 工程质量控制应以“主动控制”、“动态控制”及“重点控制”的方式进行。“主动控制”是质量管理工作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动态控制”体现对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重点控制”是指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采取跟踪或旁站

监理。 3.2 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分为“预控、程控、终控”三个阶段。“预控”是事前控制,通过对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审查、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审批和技术交底、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和施工条件的检查、督促,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等进行控制。“程控”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通过对施工条件、资源投入的督促管理、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的检查、各工序检查签证及隐蔽工程重要工序的跟踪和旁站监理等进行控制。“终控”是完工后的总体质量控制,通过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全面系统地查阅质检报表和抽检成果、检查签证、对有疑点的部位或漏检部位的复检或补检,对存在问题的部位进行处理的控制。 4 质量控制工作监理单位的职权和责任 4.1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中,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职权有:施工方案及措施的审查权、设计文件的确认签发权、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及验收权、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查阅权、质量否决权等。 4.2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不能解除或减轻施工承包单位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但应承担因检查把关不严、决策指挥失误、明显失职等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质量控制责任。 5 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5.1 “预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和措施有: (1)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 (2)审核和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质量文件和设计图纸及设计通知单,并组织设计交底和澄清对设计文件、图纸提出的问题。 (3)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 (4)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5)组织向施工承包单位移交现场有关的测量控制点;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检定证书、施测方案和测点保护等;审查加密测量网点的成果并进行复测。

(2)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龙腾公司发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质监人员上岗条件、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以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公司发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制度依据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总站文件电质监[1995]11号附件编写引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标准。 3龙腾公司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监机构 龙腾公司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XX文件《关于成立龙腾公司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通知》的要求成立,为便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特成立龙腾公司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机构有以下成员组成: 站长: 副站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质监站成员: 汽机专业: 锅炉专业: 电气专业: 热控专业: 土建专业: 水工专业: 输煤除灰专业: 暖通专业: 工程档案资料:

4质量监督站职责 4.1 质量监督站受州、县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领导,并对建设单位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 4.2 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4.3 参加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4.4 参加或组织工程重点项目、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4.5 监督检查设备监造工作和现场设备质量检查、管理工作。 4.6 协调有关单位对工程或产品质量的争议并进行仲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处理,及时向中心站上报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5质量监督站权限 5.1 有权审查参与工程制造、监造、监理、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资质,在资质审查中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否决意见。 5.2 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规定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单位,有权通知其停工。 5.3 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单位,有权通知其停止使用。 5.4 对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项目,有权通知相关部门停止拨款。 5.5 对分项、分部监督检查验收工程技术资料准备不齐全,整体验评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有权通知其停止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5.6 对分项监督检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优良率较低,出现不合格项目较多的施工单位有权通知其返工、停工整顿、重新制定施工技术措施。 5.7 有权提请主管部门奖励对工程质量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部门和个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龙腾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职责 6.1 质量监督站站长职责 6.1.1 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电力公司、电网公司、龙腾公司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定和制度; 6.1.2 根据电力建设特点和工程具体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针和改进意见; 6.1.3 对质量监督站工作全面负责;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道路工程 工程监理第三标段(次隧道C)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 上海同济市政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道路工程三标次隧道C项目监理部 2014年8月31日 目录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 一、工程概况 二、本细则编写所依据的文件及规范 三、原材料监理控制流程 四、建筑材料试验基本技能 五、水泥 六、钢材 七、钢筋连接 八、集料 九、混凝土 十、防水材料 十一、混凝土外加剂 十二、沥青路面检测

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道路工程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主隧道及地面道路工程,位于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核心区东广场,地下工程主要由主隧道、次隧道、连接隧道、出入口匝道四部分组成。 本合同段为次隧道第三标段,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路北,穿越博学路。主要工程包括主隧道二十七段,起点桩号:CC0+64.828(分段号:CC-AM-03),终点桩号:CC0+809.117(分段号:CC-AM-29)。 次隧道为钢筋砼闭合框架结构(单孔),结构内净高5.1m,净宽12.25m,结构顶板覆土约4~6m,标准段顶板厚1.2m,侧墙厚1.1m,底板厚1.1m。 为满足结构不均匀沉降变形的需要,结构以25~30m为一个节段。节段间设30mm沉降缝,沉降缝处做重点防水处理。异形段结合出入口布置沉降缝适当加大,当沉降缝间距大于30m时,施工时应采用“跳仓”施工。底板分段长度不宜大于40m,侧墙和顶板分段长度不宜大于20m。跳仓间隔施工的时间不宜小于7d,跳仓接缝处按施工缝的要求设置和处理。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 隧道主体结构使用年限为100年,结构表面最大计算裂缝宽度要求≤0.2mm(且不得出现贯通),受力主筋迎水面保护层厚度50mm,背水面保护层厚度40mm,内部结构保护层厚度30mm。 隧道结构防水设计 隧道防水等级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的地下工程二级防水标准,具体要求为: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总湿渍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2/1000,任意100平方米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多于3处,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平方米;平均渗水量不大于0.05l/ m2·d,任意100平方米防水面积上的渗水量不大于0.15l/ m2·d。采用砼结构自身防水和外防水相结合。自防水采用在混凝土胶凝材料中掺加一定比例(按产品说明书要求)的质量可靠的抗裂防水剂等外加剂,使砼自防水达到设计要求的等级。外防水体系以变形缝、施工缝等接缝防水为重点辅以柔性外包防水层加强防水。外层防水采用1.5mm双组份聚氨酯涂层及1.5mm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在变形缝、施工缝处做重点节点防水处理。变形缝处增设外贴式橡胶止水带和中埋式橡胶止水带(变形缝用)、沿着顶板、侧墙和底板兜绕成劝止水,缝间用填缝材料嵌缝,其中心线应与变形缝重合,误差不得大于10mm。结构施工缝处采用中埋式止水带(施工缝用)防水,并要求在施工缝界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用量≥1.5kg/m,厚度

给排水工程监理细则

B13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新办公楼装饰改造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给排水工程)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理工作,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实现工程监理目标,编制本监理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给排水工程包括生活给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卫生洁具安装工程。 二、监理工作流程: 根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文件内容,熟悉和掌握施工设计文件、图纸,施工操作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有关规程和条例内容,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巡视、平行检查、旁站等监理手段,在合同授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公正地开展各项监理工作。监理工作流程图见附录一。 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监理工作控制目标: 根据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合同,监理部将对该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监理,我监理部将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监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项目标。 1、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工程进度目标:满足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 3、工程投资目标: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4、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力保本工程无安全事故发生。

5、文明施工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要求。 6、合同、信息与资料管理目标:按监理委托合同要求。 7、现场组织协调控制目标:按监理委托合同要求。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事前控制要点: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2、事中控制要点:生活给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卫生洁具安装工程。 3、事后控制要点:各种管道的功能检测与试验、质量问题的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竣工资料整理及竣工图绘制、编制给排水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事前控制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参与施工图纸会审: (1)参与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领会设计意图。 (2)分析设计文件的经济合理性、安全性(含使用功能),可靠性。 (3)检查图纸的有效性、设计说明是否全面,图纸标高、尺寸、坐标是否有矛盾,错误或遗漏之处;图面表达方式是否明确,施工技术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有效性。申报编制人、审批人签字盖章手续应齐全; (2)审查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组织机构、质保体系、安全体系是否齐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五洲富隆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简况 五洲富隆工程,位于底星路东侧,建筑面积为46683平方M。 本工程采用桩基础,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框架和剪力墙抗震设防等级均为二级。 二、编制依据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的函》(建质质函〔2014〕25号); 3. 《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 4.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规范。 5.分析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订此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治理重点 结合本监理工程实际特点,确定将渗漏、裂缝、回填土下沉以及水电安装、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四、治理责任

1.结合本工程实际,依据公司下发的《监理公司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监理,重点落实治理责任和主要任务,工程监理部总监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 工程监理部负责审批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范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实施细则》进行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责任。 3. 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关键工序、重要环节,加强监理旁站、巡 视和平行检验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责任。针对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和经管,强化施工全过程的经管控制,关键环节、重要工序要重点做好记录,建立和加强影像、文字等可追溯性内容的资料经管工作。 4.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列为监理单位竣工质量评估报告的重要 内容之一。 五、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要点 根据监理工程实际,结合近几年住宅工程质量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质量投诉问题呈现的特点,分析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主要有回填土下沉、屋面、卫生间防水渗漏、墙面、地面裂缝、以及水电安装、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将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监理重点。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工程报验程序制度 施工方未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施工方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施工方应重新进行自检,并每次罚款500元。 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所有参建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经监理部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真实的)上岗资格证明,或有岗位证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上岗进行操作的,每人·次经济处罚100元并立即撤换。 三、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未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应重新复核、报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并经济处罚200~1000元。 2、检测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测否则处罚200~1000元/次。 四、模板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竹胶板、方木等材料要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到施工过程中。 2、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支撑使用伪劣材料或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材料重新搭设,并发现每次/每处200元。 3、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返工并每处罚款200元。 4、模板经报验后,其平整度、几何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的,罚款50元处·次。 5、在砼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型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按要求加固。 6、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

内拆除模板的,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采取措施重新加固,并对其处罚每处500元。 7、梁、板模板拆除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提供本段砼试件的试压强度报告,试压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模板拆除,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8、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砼后凿的,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或预留并罚款50元/处。 9、未按设计要求或未理解设计意图安装模板,将导致砼构件施工错误的,施工方应重新返工并罚款50元/处。 五、钢筋工程 1、施工单位进场的钢筋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杜绝非指定钢筋进场,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立即清退出场。 2、所进场的钢筋按监理程序要求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实验,未按要求取样实验的禁止使用,并每次罚款200元。 3、工程中的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取样试验,未进行取样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禁止施工,并罚款300元。 4、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隐蔽工程及下道工序施工内容不予认可,所需的质量鉴定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在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每处罚款50元。 6、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有明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监理工程师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每次罚款200元。 7、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报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接到整改回复单后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加大整改力度并每次罚款200元,直至整改合格。 8、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钢筋半成品其几何尺寸、焊接质量、套丝长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30分钟内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钢筋不合格半成品清理出施工现场的,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如在验收时仍然发现有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中的。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样本

南水北调鲁北段小运河工程 质量控制监理实行细则 一、总则 1、合用范畴 本细则合用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鲁北段工程(第二批)小运河段工程监理标段2质量控制工作。 2、编写根据: 1) 南水北调办公室及鲁北局有关文献; 2)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 工程施工合同; 4) 监理规划。 二、质量控制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重要内容,因此监理工程师必要贯彻以质量为中心方针,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国调办、鲁北局等规定和规定,坚持“规范、规定、严格规定,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原则,以单元工程为基本实行对人员、机械设备、原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动态跟踪检查,做到预控管理,实现工程质量总目的。 (1)以施工图纸、施工和验收规范、规程、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级别评估原则为根据,督促承包人全面实现工程建设合同中工程质量规定。 (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并以过程预控为重点。 (3)对工程项目“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监督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贯彻到位并正常发挥作用。 (4)严格规定承包人执行材料实验、设备检查及施工实验制度。 (5)坚持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准使用于本工程。 (6)坚持上道工序未验收或质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以工序质量保证单元工程质量;以单元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单位工程质量。 三、质量控制目的 根据施工合同,工程质量控制目的:工程质量级别达到优良,无较大以上质量事故。 四、质量控制重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监理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1)小运河段3个标段,涵闸、倒虹吸及桥梁工程隐蔽工程较多,对混凝土浇筑前钢筋制安、橡胶止带安装、聚乙烯闭孔泡沫板安装、土方回填干密度检测、基本解决工程、一期预埋件安装、二期预埋件安装及其他隐蔽工程在隐蔽此前要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 (2) 对倒虹吸检修闸、工作闸混凝土浇筑及二期混凝土浇筑、机电设备安装闸门设备安装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订立重要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 (3)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52-93)和关于施工技术规定,组织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测量、放样进行检查。对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告知承包人纠正,并做好监理记录。 (4) 审查承包人混凝土配合比实验,总结出各因素与抗压级别、抗拉级别、抗渗、抗冻性能等重要设计指标之间关系,依照最优设计配合比和现场原材料取样检测成果拟定相应施工配合比。 (5) 查验运到现场水泥、粉煤灰、砂、石子、混凝土外加剂、土工布、三维土工布网垫、聚硫密胶、聚乙烯闭孔泡沫板、橡胶止水带实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与否齐全。抽检确认其质量。 (6) 配合发包人代表对运到现场机电设备、金属构造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并作好记录。检查内容涉及:包装及密封应良好;开箱检查清点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附件、备件应齐全;产品技术文献应齐全;设备外观应无损伤,检查合格。 (7) 检查承包人涵管管身段浇筑时钢模台车、模板与否符合施工规定。

给排水监理细则最新版

编号:BGJL/HAA1081/XZ-06 给排水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上海市电科所EMC试验室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宝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杨瑞卿 审核人: 上海市电科所EMC试验室改造项目监理组 2010年6月

建筑给排水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海电科所EMC实验室改造工程 2、工程概况:上海电科所EMC实验室改造工程位于上海市普陀区,北临武宁路,西北侧为中宁路。项目为多层实验楼,地上总建筑面积3498M2,,建筑基地面积为960M2,,地上四层,底层包含部分地下设备基坑,建筑总高度23.75M.。由于EMC 实验室内一、二层有电波暗室、屏蔽室;三、四层有贵重电子产品,因此本实验室消防系统只做气体灭火系统。 上海电科所EMC实验室改造工程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系统、消防系统。 3、工程特点: 1)由于EMC 实验室室内均为进口检测设备,因此室内不设消火栓系统,只放置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厂区内150米范围内有三个消火栓可以保护EMC实验室,无室外消防管网。 2)、实验楼内设置有水泵房提供670人生活用水量,总用水量为33.5M3/天。 3)、排水系统采用污废流三立管排水方式,底层单独排放,设置专用通气管。一层实验室排水可直接市政排水管网;雨水采用内排方式,直排至室外检查井;暗室基坑排水采用压力排水,由潜水泵排出。 4)、该工程根据现场特点及有关消防规定,将1F—4F的防护区共划分为8个独立的保护区,才有管网全淹没组合分配型自动灭火系统进行保护。系统储备9台120L药剂瓶,每瓶充装量为106Kg,充装率886.94Kg/M3 。钢瓶间设置在4楼储瓶间,设置一台多区灭火控制器进行控制。并于每层适当位置设2具二氧

质量通病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编制依据……………………………… 三、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四、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一)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二)填充墙裂缝………………………………… (三)墙面抹灰裂缝……………………………… (四)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五)外窗渗漏……………………………………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七)屋面渗漏…………………………………… (八)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九)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十)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一 工程名称:上思县财政局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概况: 工程主要功能为商住楼,小区总用地面积为2810.03㎡。本工程为一栋27层商住楼及一层地下室。地上一层为商铺和架空停车,二至五层为停车库,六至二十七层为住宅,地下室一层为设备用房。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6679.1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975.23㎡,地下室建筑面积703.92㎡,建筑占地面积719.80㎡,建筑高度86.300m,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83.600m,室内外高差和工程定位详见总平面地位图。 本工程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工程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使用年限为50年。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763.00万元。建设工程计划工期:共计26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亳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亳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皖交建管〔2013〕190)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细则(省级监督项目除外)。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含公路桥梁、公路渡口、公路隧道)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养护大修等工程;水运工程,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等级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可以委托本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二)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三)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 (四)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五)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水运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六)监督检查试验检测单位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试验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检测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检测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和关键设备性能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和关键设备状况;

监理实施细则(最新)

思南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双塘安置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4日

目录1.建设工程概况 1.1 项目概况 1.2 参建单位 2.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监理工作的流程 4.1 监理工作流程图 4.2 施工监理工作的总程序图 4.3 图纸会审监理工作流程图 4.4 技术核定(工程变更)联系工作流程图 4.5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方法图示 4.6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工作流程图 4.7 隐蔽工程检验流程图 4.8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图 4.9 工程进度控制监理程序图 4.10 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 4.11 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图 4.12 安全文明监理工作程序图 5.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1 监理工作目标 5.1.1 进度监理目标 5.1.2 质量监理目标 5.1.3 造价监理目标 5.1.4 安全监理目标 5.2 监理控制要点 5.2.1 质量控制要点 5.2.2 造价控制要点 5.2.3 进度控制要点 5.2.4 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要点 5.2.5 分部分项工程控制要点与手段 6.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6.1 工程各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旋挖成孔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 ·钢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模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填充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砌体工程质量控制 ·屋面卷材防水层质量控制 ·装饰工程质量控制

. ·地面与楼面工程质量控制 6.2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6.2.1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2.2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6.2.3 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 6.2.4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6.3 给排水监理实施细则 6.3.1 基本监理规定 6.3.2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监理 6.3.3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监理 6.4 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4.1 电气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6.4.2 电气施工过程监理方法和措施7 6.4.3 屋面避雷针(带)安装 6.5 监理工作方式 6.6 单位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6.7 监理工作措施 7.安全监理细则 7.1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7.2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道路、给排水及绿化工程监理 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项目特征: 工程名称:**(**—**)道路、给排水及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卫星城北区** 工程概算:19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本工程开竣工日期:2004年8月11日至2005年5月10日。 本工程位于**北区,道路南起**,桩号K0+740,北至**,桩号K2+668.744,全长20188.744米;随道路同步敷设雨水、污水、上水等专业管线。 **道路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40km/h,设计年限为15年。道路规划红线宽为40米,横断面规划形式为:路中间设9米隔离带,两侧分别为12米宽机动车道、3.5米宽人行步道。道路平面交叉口路缘石曲线R=15米,树池周边采用120X12X15(厘米)砼构件。 本项目业主是北京兴创投资有限公司,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将全面实行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 2.本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监督单位: *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 二、编制依据 1、政府批准的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2、工程招、投标文件。 3、施工图及概算。 4、设计图纸及洽商变更文件。 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 6、业主下发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等。 7、《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 8、《北京市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BJ01-45-2000)。《北京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BJ01-47-2000)。《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J01-11-95)。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01-22-95)。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J01-13-95)。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BJ01-24-95)。 9、本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 10、已批准的《**道路、给排水及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1、已批准的《**道路、给排水及绿化工程监理规划》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 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总体概况 1.2 电力工程概况 新建35kv***电力线路一条,为****等负荷供电。 1.3 工程范围 2 监理范围及重点 2.1监理工作范围 由我监理标段管内的35kv***电力线路工程为***KM,,35kv电源电缆线路0.3KM。 2.2监理工作重点 从本监理标段电力工程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以下工程是本标段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 ⑴电力隐蔽工程的安全、质量控制; ⑵35KV电力线路跨越***国道施工; ⑶***地段的电力工程施工。 3 监理工作的目标 根据招标文件、《监理大纲》及《监理合同》的要求,遵循“严格公正、科学求实、质量第一、全面监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经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和风险管理,与委托人、承包人及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密切合作,努力实现以下目

标。 3.1 质量目标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实现全线创优规划。杜绝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 3.2 工期目标 按委托人的工期要求,本监理标段进度总目标为:35KV***电力线路及其相关工程于**年**月***日完工。 3.3 投资目标 按施工标段SK标的《施工承发包合同》的合同总价作为投资控制目标。确保不突破(合理变更设计除外)。严格工程计量、控制工程变更、尽量避免索赔,使投资力争控制在施工合同价以内。 3.4 安全目标 杜绝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人身伤亡及设备重大、大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5 合同管理目标 全面、准确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督促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发包合同》,及时纠正合同执行中的偏差,防止出现违约行为,及时、依法、公正地处理合同争议,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3.6 信息管理目标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和正确运用信息管理的手段,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做到信息系统畅通,及时、准确、迅速、全面

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吉水质监[2006]270号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重新发布《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 知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重新发布《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水利(水电、水务、水产)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吉水质监[2004]124号)做了相应修改,现重新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二O0六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细则△通知 抄送: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松辽委、省政府法制办、厅机关有关处室。 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程、规定,并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权限范围内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同级授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的各类水利工程必须纳入质量监督范围内,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行业内的设计、监理、施工及质量检测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监督职能,不代替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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