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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敷设要求要求规范(全面,绝对实用标准)

电缆敷设要求要求规范(全面,绝对实用标准)
电缆敷设要求要求规范(全面,绝对实用标准)

5 电缆敷设

5.1 一般规定

5.1.1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5.1.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 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3 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行的金属屏蔽线或罩盒等。

5.1.7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在热力管道的上部。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除城市公共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执行外,尚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 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mm)

5.1.8抑制电气干扰强度的弱电回路控制和信号电缆,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

6.6条~第3.6.9

条的规定外,当需要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 与电力电缆并行敷设时相互间距,在可能范围内宜远离;对电压高、电流大的电力电缆间距宜更远。

2 敷设于配电装置内的控制和信号电缆,与耦合电容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避雷器或避雷针接地处的距离,宜在可能范围内远离。

3 沿控制和信号电缆可平行敷设屏蔽线,也可将电缆敷设于钢制管或盒中。

5.1.9 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5.1.10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可能范围应保证电缆距爆炸释放源较远,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应埋地或在较高处架空敷设,且对非铠装电缆采取穿管或置于托盘、槽盒中等机械性保护。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应敷设在较低处的管、沟内,沟内非铠装电缆应埋砂。

2 电缆在空气中沿输送易燃气体的管道敷设时,应配置在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上方。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下方。

3 电缆及其管、沟穿过不同区域之间的墙、板孔洞处,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4 电缆线路中不应有接头;如采用接头时,必须具有防爆性。

5.1.11用于下列场所、部位的非铠装电缆,应采用具有机械强度的管或罩加以保护:

1 非电气人员经常活动场所的地坪以上2m内、地中引出的地坪以下0.3m深电缆区段。

2 可能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5.1.12除架空绝缘型电缆外的非户外型电缆,户外使用时,宜采取罩、盖等遮阳措施。5.1.13电缆敷设在有周期性振动的场所,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在支持电缆部位设置由橡胶等弹性材料制成的衬垫。

2 使电缆敷设成波浪状且留有伸缩节。

5.1.14在有行人通过的地坪、堤坝、桥面、地下商业设施的路面,以及通行的隧洞中,电缆不得敞露敷设于地坪或楼梯走道上。

5.1.15在工厂的风道、建筑物的风道、煤矿里机械提升的除运输机通行的斜井通风巷道或木支架的竖井井筒中,严禁敷设敞露式电缆。

5.1.16 1kV以上电源直接接地且配置独立分开的中性线和保护地线构成的系统,采用独立于相芯线和中性线以外的电缆作保护地线时,同一回路的该两部分电缆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结构管、沟或盒中。

2 除上述情况外,宜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构筑物中。

5.1.17电缆的计算长度,应包括实际路径长度与附加长度。附加长度,宜计入下列因素:

1 电缆敷设路径地形等高差变化、伸缩节或迂回备用裕量。

2 35kV及以上电缆蛇形敷设时的弯曲状影响增加量。

3 终端或接头制作所需剥截电缆的预留段、电缆引至设备或装置所需的长度。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度量时的附加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5.1.18电缆的订货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长距离的电缆线路,宜采取计算长度作为订货长度。

对35kV以上单芯电缆,应按相计算;线路采取交叉互联等分段连接方式时,应按段开

列。

2 对35kV及以下电缆用于非长距离时,宜计及整盘电缆中截取后不能利用其剩余段的因素,按计算长度计入5%~10%的裕量,作为同型号规格电缆的订货长度。

3 水下敷设电缆的每盘长度,不宜小于水下段的敷设长度。有困难时,可含有工厂制的软接头。

5.2 敷设方式选择

5.2.1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选择。

5.2.2电缆直埋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通路少于6根的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在厂区通往远距离辅助设施或城郊等不易有经常性开挖的地段,宜采用直埋;在城镇人行道下较易翻修情况或道路边缘,也可采用直埋。

2 厂区内地下管网较多的地段,可能有熔化金属、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待开发有较频繁开挖的地方,不宜用直埋。

3 在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内,不得采用直埋。

5.2.3电缆穿管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以及地下电缆与公路、铁道交叉时,应采用穿管。

2 地下电缆通过房屋、广场的区段,以及电缆敷设在规划中将作为道路的地段,宜采用穿管。

3 在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或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等电缆数量较多时,可采用穿管。

5.2.4下列场所宜采用浅槽敷设方式:

1 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

2 通道中电力电缆数量较少,且在不经常有载重车通过的户外配电装置等场所。

5.2.5电缆沟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化学腐蚀液体或高温熔化金属溢流的场所,或在载重车辆频繁经过的地段,不得采用电缆沟。

2 经常有工业水溢流、可燃粉尘弥漫的厂房内,不宜采用电缆沟。

3 在厂区、建筑物内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但不需要采用隧道,城镇人行道开挖不便且电缆需分期敷设,同时不属于上述情况时,宜采用电缆沟。

4 有防爆、防火要求的明敷电缆,应采用埋砂敷设的电缆沟。

5.2.6电缆隧道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多,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

2 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以及穿越公路、铁道等地段,宜采用隧道。

3 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下,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气和通讯电缆管线共同配置时,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

5.2.7垂直走向的电缆,宜沿墙、柱敷设;当数量较多,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时,应采用竖井。

5.2.8电缆数量较多的控制室、继电保护室等处,宜在其下部设置电缆夹层。电缆数量较少时,也可采用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层。

5.2.9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化学腐蚀液体溢流的场所,厂房内应采用支持式架空敷设。建筑物或厂区不宜地下敷设时,可采用架空敷设。

5.2.10明敷且不宜采用支持式架空敷设的地方,可采用悬挂式架空敷设。

5.2.11通过河流、水库的电缆,无条件利用桥梁、堤坝敷设时,可采取水下敷设。

5.2.12厂房内架空桥架敷设方式不宜设置检修通道,城市电缆线路架空桥架敷设方式可设置检修通道。

5.3 地下直埋敷设

5.3.1直埋敷设电缆的路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避开含有酸、碱强腐蚀或杂散电流电化学腐蚀严重影响的地段。

2 无防护措施时,宜避开白蚁危害地带、热源影响和易遭外力损伤的区段。

5.3.2直埋敷设电缆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应敷设于壕沟里,并应沿电缆全长的上、下紧邻侧铺以厚度不少于100mm的软土或砂层。

2 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板宜采用混凝土。

3城镇电缆直埋敷设时,宜在保护板上层铺设醒目标志带。

4 位于城郊或空旷地带,沿电缆路径的直线间隔100m、转弯处或接头部位,应竖立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5 当采用电缆穿波纹管敷设于壕沟时,应沿波纹管顶全长浇注厚度不小于100mm的素混凝土,宽度不应小于管外侧50mm,电缆可不含铠装。

5.3.3直埋敷设于非冻土地区时,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不得小于0.3m。

2 电缆外皮至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m;当位于行车道或耕地下时,应适当加深,且不宜小于1.0m。

5.3.4直埋敷设于冻土地区时,宜埋入冻土层以下,当无法深埋时可埋设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或回填土中,也可采取其他防止电缆受到损伤的措施。

5.3.5 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电缆与电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之间的容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表5.3.5 电缆与电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之间的容许最小距离(m)

注:①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不得小于0.25m;

②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不得小于0.1m;

③特殊情况时,减小值不得小于50%。

5.3.6直埋敷设的电缆与铁路、公路或街道交叉时,应穿于保护管,保护范围应超出路基、街道路面两边以及排水沟边0.5m以上。

5.3.7直埋敷设的电缆引入构筑物,在贯穿墙孔处应设置保护管,管口应实施阻水堵塞。5.3.8直埋敷设电缆的接头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与邻近电缆的净距,不得小于0.25m。

2 并列电缆的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且净距不宜小于0.5m。

3 斜坡地形处的接头安置,应呈水平状。

4重要回路的电缆接头,宜在其两侧约1.0m开始的局部段,按留有备用量方式敷设电缆。

5.3.9直埋敷设电缆采取特殊换土回填时,回填土的土质应对电缆外护层无腐蚀性。

5.4 保护管敷设

5.4.1电缆保护管内壁应光滑无毛刺。其选择,应满足使用条件所需的机械强度和耐久性,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采用穿管抑制对控制电缆的电气干扰时,应采用钢管。

2 交流单芯电缆以单根穿管时,不得采用未分隔磁路的钢管。

5.4.2部分或全部露出在空气中的电缆保护管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或机械性要求高的场所,宜采用钢质管。并应采取涂漆或镀锌包塑等适合环境耐久要求的防腐处理。

2 满足工程条件自熄性要求时,可采用阻燃型塑料管。部分埋入混凝土中等有耐冲击的使用场所,塑料管应具备相应承压能力,且宜采用可挠性的塑料管。

5.4.3地中埋设的保护管,应满足埋深下的抗压要求和耐环境腐蚀性的要求。管枕配置跨距,宜按管路底部未均匀夯实时满足抗弯矩条件确定;在通过不均匀沉降的回填土地段或地震活动频发地区,管路纵向连接应采用可挠式管接头。

同一通道的电缆数量较多时,宜采用排管。

5.4.4保护管管径与穿过电缆数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管宜只穿1根电缆。除发电厂、变电所等重要性场所外,对一台电动机所有回路或同一设备的低压电机所有回路,可在每管合穿不多于3根电力电缆或多根控制电缆。

2 管的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或多根电缆包络外径的1.5倍。排管的管孔内径,不宜小于75mm。

5.4.5单根保护管使用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根电缆保护管的弯头不宜超过3个,直角弯不宜超过2个。

2 地中埋管距地面深度不宜小于0.5m;与铁路交叉处距路基不宜小于1.0m;距排水沟底不宜小于0.3m。

3 并列管相互间宜留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

5.4.6使用排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孔数宜按发展预留适当备用。

2 导体工作温度相差大的电缆,宜分别配置于适当间距的不同排管组。

3 管路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宜小于0.5m。

4 管路应置于经整平夯实土层且有足以保持连续平直的垫块上;纵向排水坡度不宜小于

0.2%。

5 管路纵向连接处的弯曲度,应符合牵引电缆时不致损伤的要求。

6 管孔端口应采取防止损伤电缆的处理措施。

5.4.7 较长电缆管路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工作井:

1 电缆牵引张力限制的间距处。电缆穿管敷设时容许最大管长的计算方法,宜符合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

2 电缆分支、接头处。

3 管路方向较大改变或电缆从排管转入直埋处。

4 管路坡度较大且需防止电缆滑落的必要加强固定处。

5.5电缆构筑物敷设

5.5.1电缆构筑物的尺寸应按容纳的全部电缆确定,电缆的配置应无碍安全运行,满足敷设施工作业与维护巡视活动所需空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内通道净高不宜小于1900mm;在较短的隧道中与其他沟道交叉的局部段,净高可降低,但不应小于1400mm。

2 封闭式工作井的净高不宜小于1900mm。

3 电缆夹层室的净高不得小于2000mm,但不宜大于3000mm。民用建筑的电缆夹层净高可稍降低,但在电缆配置上供人员活动的短距离空间不得小于1400mm。

4 电缆沟、隧道或工作井内通道的净宽,不宜小于表5.5.1所列值。

注:*浅沟内可不设置支架,勿需有通道。

5.5.2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应满足能方便地敷设电缆及其固定、安置接头的要求,且在多根电缆同置于一层情况下,可更换或增设任一根电缆及其接头。

在采用电缆截面或接头外径尚非很大的情况下,符合上述要求的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的最小值,可取表5.5.2所列数值。

5.5.3 水平敷设时电缆支架的最上层、最下层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上层支架距构筑物顶板或梁底的净距允许最小值,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且不宜小于表5.5.2所列数再加80~150mm的和值。

2 最上层支架距其他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300mm;当无法满足时应设置防护板。

3 最下层支架距地坪、沟道底部的最小净距,不宜小于表5.5.3所列值。

表5.5.3 最下层支架距地坪、沟道底部的最小净距(mm)

5.5.4电缆构筑物应满足防止外部进水、渗水的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电缆沟或隧道底部低于地下水位、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并行邻近、隧道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宜加强电缆构筑物防水处理。

2 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电缆沟宜位于工业水管沟的上方。

3 在不影响厂区排水情况下,厂区户外电缆沟的沟壁宜稍高出地坪。

5.5.5电缆构筑物应实现排水畅通,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沟、隧道的纵向排水坡度,不得小于0.5%。

2 沿排水方向适当距离宜设置集水井及其泄水系统,必要时应实施机械排水。

3 隧道底部沿纵向宜设置泄水边沟。

5.5.6电缆沟沟壁、盖板及其材质构成,应满足承受荷载和适合环境耐久的要求。

可开启的沟盖板的单块重量,不宜超过50kg。

5.5.7电缆隧道、封闭式工作井应设置安全孔,安全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沿隧道纵长不应少于2个。在工业性厂区或变电所内隧道的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75m。在城镇公共区域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200m,非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可适当增大,且宜根据隧道埋深和结合电缆敷设、通风、消防等综合确定。

隧道首末端无安全门时,宜在不大于5m处设置安全孔。

2 对封闭式工作井,应在顶盖板处设置2个安全孔。位于公共区域的工作井,安全孔井盖的设置宜使非专业人员难以启动。

3 安全孔至少应有一处适合安装机具和安置设备的搬运,供人出入的安全孔直径不得小于700mm。

4 安全孔内应设置爬梯,通向安全门应设置步道或楼梯等设施。

5 在公共区域露出地面的安全孔设置部位,宜避开公路、轻轨,其外观宜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

5.5.8高落差地段的电缆隧道中,通道不宜呈阶梯状,且纵向坡度不宜大于15°,电缆接头不宜设置在倾斜位置上。

5.5.9电缆隧道宜采取自然通风。当有较多电缆导体工作温度持续达到70℃以上或其他影响环境温度显著升高时,可装设机械通风,但机械通风装置应在一旦出现火灾时能可靠地自动关闭。

长距离的隧道,宜适当分区段实行相互独立的通风。

5.5.10非拆卸式电缆竖井中,应有人员活动的空间,且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未超过5m高时,可设置爬梯,且活动空间不宜小于800mm×800mm。

2 超过5m高时,宜设置楼梯,且每隔3m宜设置楼梯平台。

3 超过20m高且电缆数量多或重要性要求较高时,可设置简易式电梯。

5.6其他公用设施中敷设

5.6.1通过木质结构的桥梁、码头、栈道等公用构筑物,用于重要的木质建筑设施的非矿物绝缘电缆时,应敷设在不燃性的保护管或槽盒中。

5.6.2交通桥梁上、隧洞中或地下商场等公共设施的电缆,应具有防止电缆着火危害、避免外力损伤的可靠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不得明敷在通行的路面上。

2 自容式充油电缆在沟槽内敷设时应埋砂,在保护管内敷设时,保护管应采用非导磁的不燃性材质的刚性保护管。

3 非矿物绝缘电缆用在无封闭式通道时,宜敷设在不燃性的保护管或槽盒中。

5.6.3公路、铁道桥梁上的电缆,应采取防止振动、热伸缩以及风力影响下金属套因长期应力疲劳导致断裂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墩两端和伸缩缝处,电缆应充分松弛。当桥梁中有挠角部位时,宜设置电缆迂回补偿装置。

2 35kV以上大截面电缆宜采用蛇形敷设。

3 经常受到振动的直线敷设电缆,应设置橡皮、砂袋等弹性衬垫。

5.7 水下敷设

5.7.1水下电缆路径的选择,应满足电缆不易受机械性损伤、能实施可靠防护、敷设作业方便、经济合理等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宜敷设在河床稳定、流速较缓、岸边不易被冲刷、海底无石山或沉船等障碍、少有沉锚和拖网渔船活动的水域。

2 电缆不宜敷设在码头、渡口、水工构筑物附近、且不宜敷设在疏浚挖泥区和规划筑港地带。

5.7.2水下电缆不得悬空于水中,应埋置于水底。在通航水道等需防范外部机械力损伤的水域,电缆应埋置于水底适当深度的沟槽中,并应加以稳固覆盖保护;浅水区埋深不宜小于0.5m,深水航道的埋深不宜小于2m。

5.7.3水下电缆严禁交叉、重叠。相邻的电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航道内,电缆间距不宜小于平均最大水深的1.2倍。引至岸边间距可适当缩小。

2 在非通航的流速未超过1m/s的小河中,同回路单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0.5m,不同回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5m。

3 除上述情况外,应按水的流速和电缆埋深等因素确定。

5.7.4水下的电缆与工业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50m;受条件限制时,不得小于15m。

5.7.5水下电缆引至岸上的区段,应采取适合敷设条件的防护措施,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岸边稳定时,应采用保护管、沟槽敷设电缆,必要时可设置工作井连接,管沟下端宜置于最低水位下不小于1m处。

2 岸边未稳定时,宜采取迂回形式敷设以预留适当备用长度的电缆。

5.7.6 水下电缆的两岸,应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

电缆敷设标准规范要求

5 电缆敷设 5.1 一般规定 5.1.1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5.1.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

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110kv交联电缆敷设安装规范及注意事项

110kV交联电缆敷设安装规范及注意事项 1 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1 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 1.2 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1.3 电缆外观应无损伤,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1.4 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1.5 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1.7 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 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3 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4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7中所列数值。 表5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 mm 5 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25(D+d)。 6 电缆敷设时,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上摩擦拖拉。电缆上不

得有铠装压扁、电缆扭结、护层破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7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的最大牵引强度宜符合表8的规定。 表6 电缆最大牵引强度(N/mm2) 8 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 9 电缆转弯处的侧压力:滑动敷设时不应大于3 kN/ m;滚动敷设时,每只滚轮铅套电缆不大于0.5K N,皱纹铝套电缆不大于2 K N。 10 敷设电缆时,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0℃。 11 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12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坚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13 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 13.1 电缆的排列,应符合相关规定。 13.2 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应不小于1m,交叉时应不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桥架电缆敷设有哪些要求.doc

桥架电缆敷设有哪些要求 1.桥架安装应因地制宜选择支、吊架,桥架可水平、垂直敷设,可转直角或斜角,可进行T 形或十字形分支。按设计要求,可由宽变窄,由高变低或由低变高。桥架上升和下降敷设,一般按45o斜坡进行变化。在某段内桥架的支、吊架应一致。 2.桥架安装应有利于穿放电缆,桥架安装后应进行调直,桥架应用压片固定在支架上。 3.支持桥架的支、吊架长度应与桥架宽度一致,不应有长短不一致的现象。 4.电缆桥架严禁采用电、气焊接。接地螺栓应由制造厂,在未喷漆前焊在每节端部外缘。施 工时,应用砂纸磨去螺栓表面油漆,再进行接地跨接。 5.电缆上、下桥架应通过引下设置,在安装引下装置的部位两侧1m处,增设加强支、吊架。 6.桥架在水平端每1.5-3m设置一个支、吊架;垂直段每1-1.5m设置一个支架;距三通、四 通、弯头处,两端1m处应设置支、吊架。 7. 桥架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时,应断开100-150mm间距,间距两端应进行接地跨接。 电缆桥架的安装说明 电缆桥架系指电缆梯式桥架、电缆托盘桥架及密封式桥架(金属线槽)。 电缆桥架主要有钢制、铝合金制及不锈钢制等。钢制桥架表面处理分为热镀锌、冷电镀锌、粉末静电喷涂、热浸锌等工艺。 电缆桥架的安装主要有沿顶板安装、沿墙水平和垂直安装、沿竖井安

装、沿地面安装、沿电缆沟及管道支架安装等。安装所用支(吊)架可选用成品或自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主要有预埋铁件上焊接、膨胀螺栓固定等。吊装金属线槽主要用于室内灯具安装时使用。 施工时要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一般要求如下。 1.金属线槽布线 (1) 金属线槽布线一般适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明敷,但对金属线槽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应采用。 (2) 同一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应敷设在同一金属线槽内。同一路径无防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线不宜超过30根。控制、信号或与其相类似的线路,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50%,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 (3) 金属线槽垂直或倾斜安装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线或电缆在线槽内移动。 (4) 由金属线槽引出的线路,可采用金属管、硬质塑料管、半硬塑料管、金属软管或电缆等布线方式。电线或电缆在引出部分不得遭受损伤。 (5) 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应光滑、无毛刺。 (6) 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导体。

最全电缆敷设规范(超强)

一般规定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 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电缆敷设施工工艺标准.doc

电缆敷设施工工艺标准 (HFWX·QB/1-6-008-2004) l、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 V及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电力电缆敷设。 2、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2.1.2 每轴电缆上应标明电缆规格、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出厂日期。电缆轴应完好无损。 2.1.3 电缆外观完好无损,铠装无锈蚀、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皱折和扭曲现象。油浸电缆应密封良好,无漏油及渗油现象。橡套及塑料电缆外皮及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 2.1.4 各种金属型钢不应有明显锈蚀,管内无毛刺,所有紧固螺栓,均应采用镀锌件。 2.1.5 其它附属材料:电缆盖板、电缆标示桩、电缆标志牌、油漆、汽油、封铅、硬脂酸、白布带、黑胶布、聚氯乙烯带、聚脂胶粘带等均应符合要求。 2.2 主要机具 2.2.1 电动机具、敷设电缆用的支架及轴、电缆滚轮、转向导轮、吊链、滑轮、钢丝绳、大麻绳千斤顶。 2.2.2 绝缘摇表、皮尺、钢锯、手锤、扳手、电气焊工具、电工工具。 2.2.3 无线电对讲机(或简易电话)、手持扩音喇叭(有条件可采用多功能扩大机作通讯联络)。 2.3 作业条件 2.3.1 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安装牢固,强度合格。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电缆沟排水畅通,无积水。 (3)电缆沿线模板等设施拆除完毕。场地清理干净、道路畅通,沟盖板齐备。 (4)架电缆用的轴辊、支架及敷设用电缆托架准备完毕,且符合安全要求,电缆沿线照明照度满足施工要求。 (5)直理电缆沟按图挖好,电缆井砌砖抹灰完毕,底砂铺完,并清除沟内杂物。盖板及砂子运至沟旁。 2.3.2 设备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变配电室内全部电气设备及用电设备配电箱柜安装完毕。 (2)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缆支架及电缆保护管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

电缆桥架规范要求

电缆桥架规范要求 篇一:电缆桥架安装要求及规范 电缆桥架安装要求及规范指导 1、电缆桥架作为布线工程的一个配套项目,目前尚无专门的规范指导,各生产厂家的规格程式缺乏通用性,因此,设计选型过程应根据弱电各个系统缆显得类型、数量,合理选定适用的桥架。 (1)确定方向:根据建筑平面布置图,结合空调管线和电气 管线等设置情况、方便维修,以及电缆路由的疏密来确定电缆桥架的最佳路由。在室内,尽可能沿建筑物的墙、柱、梁及楼板架设,如许利用综合管廊架设时,则应在管道一侧或上方平行架设,并考虑引下线和分支线尽量避免交叉,如无其它管架借用,则需自设立(支)柱。 (2)荷载计算:计算电缆桥架主干线纵断面上单位长度的电 缆重量。 (3)确定桥架的宽度:根据布放电缆条数、电缆直径及电缆 的间距来确定电缆桥架的型号、规格,托臂的长度,支柱的长度、间距,桥架的宽度和层数。 (4)确定安装方式:根据场所的设置条件确定桥架的固定方

式,选择悬吊式、直立式、侧壁式或是混合式,连接件和紧固件一般是配套供应的,此外,根据桥架结构选择相应的盖板。(5)绘出电缆桥架平、剖面图,局部部位还应绘出空间图,开列材料表。 2、如与电力电缆桥架合用时,应将电力电缆和弱电电缆各直一侧,中间采用隔板分隔。 3、弱电电缆与其它低电压电缆合用桥架时,应严格执行选择具有外屏蔽层的弱电系统的弱电电缆,避免相互间的干扰。 4、电缆桥架安装要求 (1)槽式大跨距电缆桥架由室外进入建筑物内时,桥架向外的坡度不得小于1/100。(2)电缆桥架与用电设备交越时,其间的净距不小于0.5m。 (3)两组电缆桥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设时,其间净距不小于0.6m。 (4)在平行图上绘出桥架的路由,要注明桥架起点、终点、拐 弯点、分支点及升降点的坐标或定位尺寸、标高,如能绘制桥架敷设轴侧图,则对材料统计将更精确。 直线段:注明全长、桥架层数、标高、型号及规格。拐弯 点和分支点:注明所用转弯接板的型号及规格。升降段:注明标高变化,也可用局部大样图或剖面图表示。 (5)桥架支撑点,如立柱、托臂或非标准支、构架的间距、

电缆敷设标准

电缆敷设施工工艺标准 l、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电力电缆敷设。 2、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2.1.2 每轴电缆上应标明电缆规格、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及出厂日期。电缆轴应完好无损。 2.1.3 电缆外观完好无损,铠装无锈蚀、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皱折和扭曲现象。油浸电缆应密封良好,无漏油及渗油现象。橡套及塑料电缆外皮及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 2.1.4 各种金属型钢不应有明显锈蚀,管内无毛刺,所有紧固螺栓,均应采用镀锌件。 2.1.5 其它附属材料:电缆盖板、电缆标示桩、电缆标志牌、油漆、汽油、封铅、硬脂酸、白布带、黑胶布、聚氯乙烯带、聚脂胶粘带等均应符合要求。2.2 主要机具 2.2.1 电动机具、敷设电缆用的支架及轴、电缆滚轮、转向导轮、吊链、滑轮、钢丝绳、大麻绳千斤顶。 2.2.2 绝缘摇表、皮尺、钢锯、手锤、扳手、电气焊工具、电工工具。 2.2.3 无线电对讲机(或简易电话)、手持扩音喇叭(有条件可采用多功能扩大机作通讯联络)。 2.3 作业条件 2.3.1 土建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留孔洞、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安装牢固,强度合格。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电缆沟排水畅通,无积水。 (3)电缆沿线模板等设施拆除完毕。场地清理干净、道路畅通,沟盖板齐备。(4)架电缆用的轴辊、支架及敷设用电缆托架准备完毕,且符合安全要求,电

缆沿线照明照度满足施工要求。 (5)直理电缆沟按图挖好,电缆井砌砖抹灰完毕,底砂铺完,并清除沟内杂物。盖板及砂子运至沟旁。 2.3.2 设备安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变配电室内全部电气设备及用电设备配电箱柜安装完毕。 (2)电缆桥架、电缆托盘、电缆支架及电缆保护管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直埋电缆敷设;电缆沿支架、桥架敷设→铺砂盖砖→回填土→埋标桩→水平敷设→垂直敷设→挂标志牌→管口防水处理→剥麻刷油→挂标志牌。 3.2 准备工作 3.2.1 施工前应对电缆进行详细检查;规格、型号、截面电压等级均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扭曲、坏损及漏油、渗油等现象。 3.2.2 电缆敷设前进行绝缘摇测或耐压试验。 (1)1KV以下电缆,用1KV摇表摇测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MΩ。(2)3~10KV电缆应事先作耐压和泄漏试验,试验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部门规定。必要时敷设前仍需用2.5K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是否合格。 (3)纸绝缘电缆,测试不合格者,应检查芯线是否受潮,如受潮,可锯掉一段再测试,直到合格为止。检查方法是:将芯线绝缘纸剥一块,用火点着,如发出叭叭声,即电缆已受潮。 (4)电缆测试完毕,油浸纸绝缘电缆应立即用焊料(铅锡合金)将电缆头封好。其它电缆应用聚氯乙烯带密封后再用黑胶布包好。 3.2.3 放电缆机具的安装:采用机械放电缆时,应将机械选好适当位置安装,并将钢丝绳和滑轮安装好。人力放电缆时将滚轮提前安装好。 3.2.4 临时联络指挥系统的设置: (1)线路较短或室外的电缆敷设,可用无线电对讲机联络,手持扩音喇叭指挥。(2)高层建筑内电缆敷设,可用无线电对讲机做为定向联系,简易电话作为全线联系,手持扩音喇叭指挥(或采用多功能扩大机,它是指挥放电缆的专用设备)。 3.2.5 在桥架或支架上多根电缆敷设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事先将电缆的排列,用表或图的方式划出来。以防电缆的交叉和混乱。

电缆敷设要求

电缆敷设要求 1、总体要求 采用的电缆及其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设备应有铭牌。 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附件应齐全;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电缆密封应严密。 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和电缆盘受到损伤。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滚动时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镀锌制品。 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电缆及其附件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详细规定 1).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检查: (1)电缆沟畅通干净,金属电缆支架可靠接地,防腐层完好。 (2)电缆桥架应有铭牌。按设计要求核对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计划相符,并应有合格证件和出厂试验报告。 (3)电缆管应疏通,管内无水、无杂物,喇叭口无毛刺。 (4)敷设前应根据设计图纸,按实际路径放线以确定每根电缆的长度,绘制走向排列图,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尽量减少电缆接头和交叉。 (5)电缆敷设前,电缆标志牌上应注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标志牌字迹清晰不易脱落。敷设电缆时,在电缆终端、电缆中间接头、拐弯等处的电缆上设挂标志牌。 (6)电缆敷设前、后均应进行电缆绝缘测试,相与相之间、相与零(N线)及地线(PE 线)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5MΩ。 2).电缆终端头与中间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高压交联电力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15倍。

电力电缆敷设规范国标50217

国标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敷设规范 2011-04-04 00:53 一、电线电缆选用的一般原则 在选用电线电缆时,一般要注意电线电缆型号、规格(导体截面)的选择。 ⒈电线电缆型号的选择 选用电线电缆时,要考虑用途,敷设条件及安全性; 根据用途的不同,可选用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控制电缆等; 根据敷设条件的不同,可选用一般塑料绝缘电缆、钢带铠装电缆、钢丝铠装电缆、防腐电缆等; 根据安全性要求,可选用不延燃电缆、阻燃电缆、无卤阻燃电缆、耐火电缆等。 ⒉电线电缆规格的选择 确定电线电缆的使用规格(导体截面)时,一般应考虑发热,电压损失,经济电流密度,机械强度等选择条件。 根据经验,低压动力线因其负荷电流较大,故一般先按发热条件选择截面,然后验算其电压损失和机械强度;低压照明线因其对电压水平要求较高,可先按允许电压损失条件选择截面,再验算发热条件和机械强度;对高压线路,则先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截面,然后验算其发热条件和允许电压损失;而高压架空线路,还应验算其机械强度。若用户没有经验,则应征询有关专业单位或人士的意见。 二、电线电缆的安装与施工 电线电缆敷设安装的设计和施工应按GB 50217-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并采用必要的电缆附件(终端和接头)。供电系统运行质量、安全性和可靠性不仅与电线电缆本身质量有关,还与电缆附件和线路的施工质量有关。 通过对线路故障统计分析,由于施工、安装和接续等因素造成的故障往往要比电线电缆本体缺陷造成的故障可能性大得多。因此要正确地选用电线电缆及配套附件,除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外,还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⒈电缆敷设安装应由有资格的专业单位或专业人员进行,不符合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的施工和安装,有可能导致电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⒉人力敷设电缆时,应统一指挥控制节奏,每隔 1.5~3米有一人肩扛电缆,边放边拉,慢慢施放。 ⒊机械施放电缆时,一般采用专用电缆敷设机并配备必要牵引工具,牵引力大小适当、控制均匀,以免损坏电缆。 ⒋施放电缆前,要检查电缆外观及封头是否完好无损,施放时注意电缆盘的旋转方向,不要压扁或刮伤电缆外护套,在冬季低温时切勿以摔打方式来校直电缆,以免绝缘、护套开裂。 ⒌敷设时电缆的弯曲半径要大于规定值。在电缆敷设安装前、后用1000V兆欧表测量电缆各导体之间绝缘电阻是否正常,并根据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及环境温度的不同对测量结果作适当地修正,小规格(10mm2 以下实芯导体)电缆还应测量导体是否通断。 ⒍电缆如直埋敷设,要注意土壤条件,一般建筑物下电缆的埋设深度不小于0.3米,较松软的或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如耕地、建筑施工工地或道路等,要有一定的埋设深度(0.7~1米),以防直埋电缆受到意外损害,必要时应竖立明显的标志。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电力电缆敷设。 2 2 施工准备

-电缆及电缆桥架安装敷设规范

电缆及电缆桥架安装敷设标准 1范围 本章适用于建筑物内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工程。 2引用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北京市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四分册)DBJ 01-26-96》《建筑电气通用图集-内线工程92DQ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3施工准备 3.1 材料要求: 3.1.1 主要材料:电缆桥架、盖板、隔板、电缆、支吊架。 3.1.2 辅助材料:电焊条、绝缘导线、铜端子、镀锌带母螺栓、镀锌垫圈、镀锌弹簧垫圈、酚醛防锈漆、汽油、镀锌电缆卡子。 3.1.3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3.1.4 桥架外观检查:部件齐全,表面光滑、不变形;钢制桥架涂层完整,无锈蚀;玻璃钢制桥架色泽均匀,无破损碎裂;铝合金桥架涂层完整,无扭曲变形,不压扁,表面不划伤。 3.1.5 电缆外观完好无损,无压扁和扭曲现象。外皮、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电缆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按《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 5023.1~5023.7标准生产的产品有3C认证标志。 3.1.6 镀锌材料:采用钢板、圆钢、扁钢、角钢、螺栓、螺母、螺丝、垫圈、弹簧垫等金属材料做电工工件时,都应经过镀锌处理。 3.1.7 金属膨胀螺栓:应根据容许拉力和剪力进行选择。 3.2 主要机具: 3.2.1 铅笔、卷尺、线坠、粉线袋、锡锅、喷灯、钢锯、电缆滚轮、转向导轮、吊链、滑轮、钢丝绳、千斤顶。 3.2.2 电工工具、手电钻、冲击钻、兆欧表、万用表、绝缘摇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3.2.3 无线电对讲机(或简易电话)、手持扩音喇叭(有条件可采用多功能扩大机做通讯联络)。 3.3 作业条件: 3.3.1 配合土建的结构施工,预留孔洞、预埋铁和预埋吊杆、吊架等全部完成。 3.3.2 其他工种作业情况: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及壁纸全部完成后,方可进行桥架敷设及桥架内电缆敷设。

电力电缆敷设标准

电力电缆敷设安装标准 (试行版)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电缆在桥架内、电缆沟内、穿线管内及直埋敷设安装工程二.施工准备 2.1材料质量要求 2.2.1.电缆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是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产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齐全;耐热、阻燃的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 2.2.2.防火堵料、防火涂料应选用经国家鉴定的定型产品。 2.2人员要求:电缆敷设人员必须为专业电工,持证上岗。 三.施工工艺 3.1.桥架内电缆敷设 3.1.1工艺流程:施工准备――施放电缆――桥架内电缆敷设――挂标志牌 3.1.2电缆放线:较细的电缆可直接电缆从电缆盘上放线,粗重电缆采用放线架放线,放线架要保证线盘电缆离地100mm以上距离;电缆拖放道路应平整、无石块、砖头等硬物,防止电缆损伤; 3.1.3电缆敷设:在桥架就位后,即可敷设线缆。电缆敷设前进行绝缘摇测或耐压试验1KV以下电缆,用1KV摇表摇测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MΩ。 3.1.3.1电缆敷设可以采用人力拉引敷设或机械牵引敷设,人力拉引要注意人力分布要均匀合理,负荷适当,统一指挥,并且电缆盘两侧须有负责转盘和刹盘滚动的专业人员,防止电缆损伤;用机械牵引要有测量拉力装置,防止拉力过大损伤电缆,同时要有电缆滚轮或用人力保证电缆不在地面磨损。 3.1.3.2按照设计要求.将需要敷设在该桥架中的电缆按顺序摆放,排列应整齐,不得交叉。电缆在终端头和接头处要留出备用接线长度。 3.1.3.3电缆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要做封闭处理,用泡沫石棉或矿棉进行封堵。 3.1.3.4垂直敷设的电缆每隔2m加以固定;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的首尾、转弯及每隔5~10m处进行固定。电缆固定可以用尼龙卡带、绑线或电缆卡子进行固定。 3.1.3.5在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及每隔50m处装设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无编号时,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始地点,要求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规格要统一,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3.1.3.6电缆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见下表 3.1.3.7在桥架内电力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大于桥架有效横断面的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3.2.地下直埋电缆敷设 3.2.1工艺流程:测量放线――电缆沟开挖――铺设细砂――电缆敷设――铺设细砂――盖砖(或电缆 盖板)――电缆沟回填――埋设电缆标志桩 3.3.2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在施工现场测量出电缆埋设路径,并用白灰做出标志。 3.3.3电缆沟一般采用机械开挖,沿白灰标志的电缆路径进行开挖,低压电缆沟深度不小于700mm,高压 电缆沟不小于1000mm,沟宽以方便电缆敷设为宜;条件不允许情况下,电缆沟也可采用人工开挖

电缆桥架安装规范及要求

电缆桥架安装规范 一、电缆桥架的品种选择 1.需屏蔽电气干扰的电缆网络或需要有防护外部(如:有腐蚀液体、易燃粉尘等环境下的电缆敷设)应该选用槽式复合型防 腐屏蔽电缆桥架,且需要带盖。 2.强腐蚀性环境下应当使用(F)类复合环氧树脂防腐阻燃型电缆桥架。托臂、支架、等附件也要使用同样的材料,以提高桥架及附件的使用寿命,电缆桥架在容易积灰或者在户外场所应加 盖板。 3.除上述情况外,可根据现场环境及技术要求选用托盘式、槽式、梯级式、玻璃钢阻燃桥架或钢质普通型桥架。电缆桥架在容易积灰或者在户外场所应加盖板。 4.在工作通道或者户外跨越道路段式,底层梯级的底部宜加垫板或在该段使用托盘。大跨距跨越公共通道是,可根据用户要求提高桥架的载荷能力或选用支架。 5.大跨距(>3m)时要选用复合型桥架。、 6.户外要选用复合环氧树脂桥架。 二、规格选择

1.桥架的宽度和高度应符合电缆填充率不超过有关规范的规定值,动力电缆可取40-50%,控制电缆可取50-70%,另外需预 留10-25%的发展余量。 2.各种弯通及附件规格应符合工程布置条件与桥架相配套。 3.支、吊架规格的选择,应该按照桥架规格、层数、跨距等 条件配置。并应该满足载荷的要求。 三、支、吊架的配置 1.户内支、吊架跨距一般采取1.5-3m,户外立柱中跨距一般采 取6m。 2.非直线段的支、吊架配置就遵循以下原则。当桥架宽带<300mm时,应该在据非直线段与直线结合处300-600mm的直线段侧设置一个支、吊架。当桥架宽度>300mm时,除符合下述条件外,在非直线段中部还应该增设一个支、吊架。 3.桥架多层设置时层间中心距为200,250,300,350。 4.桥架直线段每隔50m应该预留伸缩缝20-30mm(金属桥架)。 四、防火 要求桥架防火的区段,必须采用钢制或者阻燃材料。 五、接地

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

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 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 批准: 审批: 审核: 编制:设备管理部 电气专业 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 1、电缆敷设的标准 敷设电缆要选择最近的距离,并要考虑到总体规划,做到横看成线,纵看成片。引出方向一致,弯度一致,余度一致,相互间距离一致,并避免交叉压叠,达到整齐美观。 选择直埋电缆路径时,要尽量考虑到不穿越含有对电缆有腐蚀性杂质(如酸、碱、粪堆、炉渣等)的土质,在必须穿越时,应采取永久性的防护措施。 要尽量减少和其它建筑设施的交叉,跨越和接近(特别是热力管道和火车轨道),必要时应保持规定的距离,或采取防护措施。 应选择不受机械震动和不受到外力破坏较为平坦的路径。 直埋电缆深度为700~1000毫米(指地表面对电缆本体表面)。电缆的上、下均应铺有100毫米的保护砂层或软土。砂层或软土上要加盖水泥保护板,保护宽度应延出电缆两侧各50毫米,在保护板上应回填500毫米以下的好土,余者任意填满,要求夯实。 敷设电缆应略有弯曲,使电缆比沟长出%~%为宜。在中间接头及终端部位除留有足够的做头用缆外,还应留有2000~3000毫米的余缆,以备做头用。 电缆应进行水平敷设,要减少高差,高差不应超过电缆敷设规定值,否则应采取措施或采取用特殊结构的电缆。 在敷设和做头时,电缆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25倍。 直埋电缆相互交叉和平行时应符合下表规定,当不能保持规定距离时应采取防护

措施。 穿过墙壁的电缆和穿越公路、铁路和街道的电缆,应敷于坚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其管长要伸出排水沟500毫米,在街道要伸出车行道,管的内径不得小于100毫米,管口应是喇叭型。并要严加密封。 电缆沿沟架,建筑物垂直地面敷设时,地面上的2000毫米和地面100毫米的一段应加装保护管或保护角铁,且固定要牢固,电缆水平敷设时,应每隔700毫米,垂直敷设时每隔1500毫米的距离要加以固定。 电缆在室内或沟道内敷设时,应符合不列要求: 1.1 2.1电缆要排列整齐,平行敷设应保持50毫米的净距。垂直敷设应保持250毫米的净距离,接头处要加以衬托。 1.1 2.2在室内敷设电缆,应避开暖气管道。 1.1 2.3电缆固定要牢固,防止脱落,避免使电缆受机械震动影响,并应做好防火和防机械损伤措施。 1.1 2.4各电缆支架应加金属连接,并进行良好的接地,支架应涂防腐漆。 在电缆出口线路密集的地方,宜修建电缆隧道或电缆沟。 1.13.1对电缆隧道的基本要求: 1.13.1.1电缆出线在20条以上时,宜建电缆隧道。

电缆桥架敷设规范要求(可编辑修改word版)

8.10 电缆桥架布线 8.10.1 电缆桥架布线适用于电缆数量较多或较集中的场所。 8.10.2 在有腐蚀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采用电缆桥架布线时,应根据腐蚀介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宜选用塑料护套电缆。 8.10.3 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的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5m,垂直敷设时距地高度不宜低于1.8m。除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内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金属盖板保护。 8.10.4 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宜按荷载曲线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跨距宜为1.5—3m。垂直敷设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2m。 8.10.5 电缆桥架多层敷设时,其层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力电缆桥架间不应小于0.3m; 2 电信电缆与电力电缆桥架问不宜小于o.5m,当有屏蔽板时可减少到 0.3m; 3 控制电缆桥架间不应小于0.2m; 4 桥架上部距顶棚、楼板或梁等障碍物不宜小于o.3m。 8,10,6 当两组或两组以上电缆桥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或上下平行敷设时,各 相邻电缆桥架间应预留维护、检修距离。 8.10.7 在电缆托盘上可无间距敷设电缆。电缆总截面积与托盘内横断面积的比值,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8.10.8 下列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 1 lkV 以上和lkV 以下的电缆; 2 向同一负荷供电的两回路电源电缆; 3 应急照明和其他照明的电缆; 4 电力和电信电缆。 当受条件限制需安装在同一层桥架上时,应用隔板隔开。 8,10.9 电缆桥架不宜敷设在腐蚀性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蚀性液 体管道的下方。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腐、隔热措施。8.10.10 电缆桥架与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8.5.7 的规定。 8. 10.11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值。各种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本规范表8.7.1 的规定。8,10.12 电缆桥架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壁处进行连接。 8.10.13 钢制电缆桥架直线段长度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长度超过15m 时,宜设置伸缩节。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置补偿装置。 8.10.14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电缆的金属导管应可靠接地,全长不应少于2 处与接地保护导体(PE)相连。

电缆敷设国家标准

GB50217-94 (5 电缆敷设) 5 电缆敷设 一般规定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使电缆较短。 (3) 便于敷设、维护。 (4) 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使供油装置较合理配置。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 电缆群敷设在同一通道中位于同侧的多层支架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原则来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需实行耐火分隔时,宜适当配置在不同层次的支架上。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配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迭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迭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35mm空隙。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使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尽可能较小的原则来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 (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 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3) 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行的金属屏蔽线或罩盒等。 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管道上部。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相互间距应符合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的规定(表)。 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mm)表 需抑制电气干扰强度的弱电回路控制和信号电缆,除遵照本规范第条~第条规定外,当需要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敷设光缆的规范与标准

一.直埋光缆1.光缆重叠长度和预留参考长度 2.光缆最小弯曲率半径标准 3.直埋光缆埋深标准

注:1.石质、半石质地段应在沟底和光缆上方各铺100mm厚细土或沙土。沟底铺沙厚度可视为光缆的埋深。 2.光缆可同其他通信光缆或电缆同沟敷设,但不得重叠或交叉,缆间的平行净距不小于10cm。 4.直埋光缆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标准 单位:m

注:1.采用钢管保护时,与水管、煤气管、石油管交越时的净距可降低为0.15m。 2.大树指直径30cm及以上的树木。对于孤立大树,还应考虑防雷要求。 3.穿越埋深与光缆相近的地下管线时,光缆宜在管线下方通过。 5.直埋光缆敷设安装 5.1光缆可同其他通信光缆或电缆同沟敷设,但不得重叠或交叉,缆间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10cm。 5.2光缆采用钢管保护时,应伸出路基两侧排水沟外1m,光缆埋深距排水沟底应不小于80 cm,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钢管内径应满足安装子管的要求,但应不小于80 cm。

5.3光缆线路穿越允许开挖路面的公路或乡村大道时,应采用砖或水泥盖板保护。 5.4光缆线路通过村镇等动土可能性较大的地段时,可采用大长度塑料管、铺红砖或水泥盖板保护。 5.5光缆穿越有疏泾和拓宽规划或挖泥可能的较小沟渠、水塘时,应在光缆上方覆盖水泥盖板或水泥砂浆袋,也可采取其他保护光缆的措施。 5.6光缆敷设在坡度大于20°,坡长大于30m的斜坡地段宜采用“S”型敷设。若坡面上的光缆沟有受到水流冲刷的可能时,应采用堵塞加固或分流等措施。在坡度大于30°的较长斜坡地段敷设时,宜采用特殊结构(一般为钢丝铠装)光缆。 5.7光缆穿越或沿靠山涧、溪流等易受水流冲刷的地段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漫水坡、挡水墙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8光缆在地形起伏比较大的地段(如山地、梯田、干沟等处)敷设时,应满足规定的埋深和曲率半径要求。光缆沟应因地制宜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证光缆安全。一般高差在0.8 m 及以上时应加护坎或护坡保护。 5.9光缆在桥上敷设时,应考虑机械损伤、振动和环境温度的影响,并采取钢管或塑料管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5.10直埋光缆线路应尽量避免雷暴严重地域的弧站树、杆塔、高耸建筑、树林等。易引雷目标无法避开时,应采用消弧法、避雷针等措施。光缆离电杆拉线较近时应穿放塑料管保护。

电缆及电缆桥架安装敷设规范

电缆及电缆桥架安装敷设规范

电缆及电缆桥架安装敷设标准 1范围 本章适用于建筑物内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工程。 2引用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北京市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四分册)DBJ 01-26-96》《建筑电气通用图集-内线工程92DQ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3施工准备 3.1 材料要求: 3.1.1 主要材料:电缆桥架、盖板、隔板、电缆、支吊架。 3.1.2 辅助材料:电焊条、绝缘导线、铜端子、镀锌带母螺栓、镀锌垫圈、镀锌弹簧垫圈、酚醛防锈漆、汽油、镀锌电缆卡子。 3.1.3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3.1.4 桥架外观检查:部件齐全,表面光滑、不变形;钢制桥架涂层完整,无锈蚀;玻璃钢制桥架色泽均匀,无破损碎裂;铝合金桥架涂层完整,无扭曲变形,不压扁,表面不划伤。 3.1.5 电缆外观完好无损,无压扁和扭曲现象。外皮、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电缆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按《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 5023.1~5023.7标准生产的产品有3C认证标志。 3.1.6 镀锌材料:采用钢板、圆钢、扁钢、角钢、螺栓、螺母、螺丝、垫圈、弹簧垫等金属材料做电工工件时,都应经过镀锌处理。 3.1.7 金属膨胀螺栓:应根据容许拉力和剪力进行选择。 3.2 主要机具: 3.2.1 铅笔、卷尺、线坠、粉线袋、锡锅、喷灯、钢锯、电缆滚轮、转向导轮、吊链、滑轮、钢丝绳、千斤顶。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规定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 电缆敷设规定 依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主控规定项目 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 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金属电缆桥架间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小于2处与接地(PE)或 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b、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线接地,接地线最小 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c、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 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一般规定项目 1、电缆桥架转弯处弯曲半径,不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 径(见表);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2、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桥架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为1.5~3m; 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大于2m; 3、当铝合金桥架与钢支架固定时,有相互间绝缘的防电化腐蚀措 施。螺帽位于桥架外侧; 4、电缆桥架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下方,当无设 计要求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符合规定(见表); 与管道的最小净距(m) 5、桥架内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大于450倾斜敷设的电缆每隔2m处设固定点; b、电缆出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柜(盘)、台处以及管子管口处

等做密封处理; c、电缆敷设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角两侧及每隔5~10m处固定点;电缆的首尾、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敷设于垂直桥架内的电缆固定点间距(见表)。 电缆固定点的间距(mm) 电缆种类固定点的间距 全塑型1000 电力电缆 除全塑型外的电缆1500 控制电缆1000

(完整版)电缆敷设规范.doc

电缆敷设 5.1 一般规定 5.1.1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 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 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 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 倍计算。 5.1.3 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 “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 35kV 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 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 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 35kV 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 层支架上, 1kV 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 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 1 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 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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