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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报送申请表(配建)

湘潭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报送申请表(配建)
湘潭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报送申请表(配建)

湘潭市机动车公共(配建)停车场报送申请表

说明

一、根据《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湘潭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实行年度报送制度。

二、申请机动车停车场报送时,须携带单位组织机构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停车场平面图(要标注面积、停车泊位设臵及停车场大致方位),报送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三、营业性停车场交由物业管理部门或他人租赁承包经营的,须由物管部门人员或租赁承包者本人,携带物业管理的资质证明、申请报送单位委托书或租赁承包合同,一同前来办理报送手续。

四、填写报送申请表时,必须按要求填写。营业性停车场自行经营的要在停车场管理责任人一栏填写停车场管理责任人;营业性停车场交由物业管理部门或他人租赁承包经营的,在停车场管理单位和停车场管理负责人一栏中填写清楚。

五、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接受报送申请表以后,将对停车场及相关设施进行现场勘察。

六、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场勘察完毕后,对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发给《机动车停车场设立报送通知书》。申请报送单位凭《机动车停车场设立报送通知书》,到湘潭市物价局办理相关手续。

七、本表一式两份。

申报单位:湘潭市湘盾停车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4日

停车场温馨提示标语三篇

停车场温馨提示标语三篇 导读:本文停车场温馨提示标语三篇,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停车场温馨提示标语 前后禁止停车。 随意停车,取回时要付出巨额保管费噢 此处有车辆出入——禁止停车。 有车出入,别堵大门,谢谢合作! 文明排车是风采的钥匙。 停车位有限。 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 和谐社会,别堵大门。 停出一份友爱,停出一份文明,停出一份风景。 文明驾车,秩序停车。 你开车我高兴,不堵大门更高兴。 人无规矩不圆,车无行列不齐。 车正方能人正,车齐方能人齐。 私家车场,外车勿入。 车让车,让出文明;人让车,让出安全。 大门车辆进出,请勿停车添堵。 停文明车,做文明人。

请确保已买票并张贴。 欲做文明人,请做文明事。 行人路段,禁止停车。 一停二靠三对齐,车辆上锁别忘记。 停车场温馨提示标语 店铺门前,请勿停车。 私家车位,请勿占停。 点点滴滴,停车体现人格;整整齐齐,文明树立新风。与青春赛跑,向文明迈步。 禁止停车,车损自负。 地磅称重,禁止停车。 此处地雷区,请让您的爱车远离这里。 文明随我行,车辆按规停。 来客停车场。 严禁停车,违者拖走。 自觉遵守公共停车秩序,创和谐文明城市。 严禁违章停车,共建文明城市。 此处经常使用,禁止停车。 门前禁止停车,违者后果自负。 消防通道停车,危及公共安全。

此处24小时使用,禁止停车。 门前通道,请勿堵占。 未经允许在此停车将被拖走。 车停人停,文明不停;车走人走,文明传递。消防通道,禁止停车。 车库使用,门前请不要停车。 遵守规范停车,争创文明市民。 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门前禁止停车。 请不要在护拦前停车。 取车时需交押金。 停车场温馨提示标语 此安全运输通道,敬请保持畅通无阻。 予人方便,予己方便,整齐有序,文明停车。停车若文明,做人总最行。 树立停车文明意识,自觉维护停车秩序。 文明停车,彰显的是素质,折射的是人品。大家小家是一家,文明停车靠大家。 此处严禁停车,违者拖移。 允许停车。

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

XX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X Code for Setting up Parking Spaces of Urban Building DBJ/ 主编单位:XX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XX省城市规划协会 批准单位: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 本规X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由XX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XX省城市规划协会共同编制完成。本规X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了国内外实践经验,征求了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单位的意见,经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X共4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配建停车位指标体系等。 本规X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X由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XX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X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践和科学研究,总结经验,并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XX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XX市解放路9号,邮编:25001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XX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XX省城市规划协会 主要起草人:力柴宝贵齐鹏扈宁 吴建X郭艳涛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一般规定3 4 配建停车位指标5 本规X用词说明10 条文说明. 11 TABLAE OF CONTENTS 1General provisions 1 2Terms 2 3Basic requirements 3 4 Parking requirement system 5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0

停车场温馨提示牌_范文

停车场温馨提示牌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停车场温馨提示牌,感谢您的阅读! 停车场温馨提示牌 1、前后禁止停车。 2、随意停车,取回时要付出巨额保管费噢 3、此处有车辆出入——禁止停车。 4、有车出入,别堵大门,谢谢合作! 5、文明排车是风采的钥匙。 6、停车位有限。 7、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 8、和谐社会,别堵大门。 9、停出一份友爱,停出一份文明,停出一份风景。 10、文明驾车,秩序停车。 11、你开车我高兴,不堵大门更高兴。 12、人无规矩不圆,车无行列不齐。 13、车正方能人正,车齐方能人齐。 14、私家车场,外车勿入。 15、车让车,让出文明;人让车,让出安全。 16、大门车辆进出,请勿停车添堵。 17、停文明车,做文明人。 18、贵宾停车场。 19、请确保已买票并张贴。 20、欲做文明人,请做文明事。 21、行人路段,禁止停车。 22、一停二靠三对齐,车辆上锁别忘记。 23、店铺门前,请勿停车。 24、私家车位,请勿占停。 25、点点滴滴,停车体现人格;整整齐齐,文明树立新风。 26、与青春赛跑,向文明迈步。

27、禁止停车,车损自负。 28、地磅称重,禁止停车。 29、此处地雷区,请让您的爱车远离这里。 30、文明随我行,车辆按规停。 31、来客停车场。 32、严禁停车,违者拖走。 33、自觉遵守公共停车秩序,创和谐文明城市。 34、严禁违章停车,共建文明城市。 35、此处经常使用,禁止停车。 36、门前禁止停车,违者后果自负。 37、消防通道停车,危及公共安全。 38、禁止长时停车。 39、此处24小时使用,禁止停车。 40、门前通道,请勿堵占。 41、未经允许在此停车将被拖走。 42、车停人停,文明不停;车走人走,文明传递。 43、消防通道,禁止停车。 44、车库使用,门前请不要停车。 45、遵守规范停车,争创文明市民。 46、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47、门前禁止停车。 48、请不要在护拦前停车。 49、取车时需交押金。 50、此安全运输通道,敬请保持畅通无阻。 51、予人方便,予己方便,整齐有序,文明停车。 52、停车若文明,做人总最行。 53、树立停车文明意识,自觉维护停车秩序。 54、文明停车,彰显的是素质,折射的是人品。 55、大家小家是一家,文明停车靠大家。

规范停车温馨提示

规范停车温馨提示 1、小区车辆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形象良好并积极主动地为业主提供优良服务; 2、小区车辆停放完毕后,车场管理员要提醒业主,贵重物品不要留于车内,并检查车门车窗安全,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 3、小区车辆管理员在协调指挥车辆停放之前,应认真观察车辆外观,发现车辆有划损撞伤现象应及时告知业主并做好记录; 4、小区车辆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跟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做到文明值勤,礼貌服务; 5、小区车辆管理员如对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如情节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1.小区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1.1 机动车辆(包括摩托三轮车、脚踏三轮车)统一由北门进南门出,自行车、行人、二轮摩托车由中间人行出入口进出。长期住户车辆须到物业公司办理车场停车手续,凭发放的ic 卡通行。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临时车辆进入小区必须从入口处领取收费单,方可进场停车,出场时凭收费单出场。停车时间1小时之内免费,超过1小时的白天按2元/次,夜间按4元/次收费,停车单据如有遗失一律按停车超过1小时收费; 1.2 进入小区的车辆须具备车辆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牌号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1.3 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严禁停在路边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保安有权采取处罚手段; 1.4 禁止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5 机动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笛; 1.6 进入小区的车辆禁止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1.7 进入小区的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1.8 进入小区的司机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载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9 禁止载重量1500kg以上的车辆及漏油、漏水等车况欠佳的车辆进入。 2.0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2.1 小区内所有车位实行流动车位,车辆进入小区后可就近寻找空置车位停放。 2.2 遵守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爱护小区的道路及公用设施,不准乱停放车辆; 2.3 停放好车辆后请务必锁好车门,防盗系统置于告警状态,车内贵重物品请随身带走,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2.4 进入小区的货车必须由车管员协调至卸货区停放,限时开走,服从管理,如不服从管理保安有权采取处罚手段; 2.5 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各种机动及非机动车辆; 2.6 小区1-4号楼院内严禁停放各种车辆,紧急车辆即停即走; 2.7 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0 违反规定行为处罚措施 3.1 违反小区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的车辆,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各种处罚手段予以劝阻及纠正,对于不听劝阻的车辆,最高将给予禁止进入小区的处罚。 3.2 车辆严禁在小区内乱停乱放,对于违反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车辆,车辆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予以纠正,纠正过程中造成的车辆损失由车主自负。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因私自乱停乱放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最高将给予禁止在小区内停放的处罚。因

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934 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官方 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培训准驾车型:_______________型 甲方(培训机构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报名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学员姓名):_____________ 学员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学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机动车驾驶培训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内容

乙方申报培训准驾车型为: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完成报名、缴费手续后,按照乙方申报的准驾车型提供驾驶员理论及实操培训服务。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办理报名手续及签订本合同前应向乙方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及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如实向乙方说明本校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交通部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向乙方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练员须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教员《准教证》,教练车须在交通部门注册登记。 3.甲方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每一培训阶段结束后书面告知乙方下阶段教学安排;甲方教练员每次培训结束后如实填写《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承担法律责任;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安排实操培训时每班不能同时预约超过核载人数使用同一辆教练车进行培训。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入学后,应配合甲方按照教学大纲完成培训计划,认真学习,服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日期】2009/11/01【颁发文号】哈规联〔2009〕1号【失效日期】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 哈尔滨市交通局 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告 为逐步解决我市城市停车基础设施欠账问题,加快我市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停车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构建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系统,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停车场规划导则》、《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哈尔滨市综合交通规划》等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现制定并实施《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 哈尔滨市交通局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解决我市多年停车基础设施欠账问题,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行为,缓解日益突出的停车矛盾,促进我市停车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构建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

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及规范,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建设、公安、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国土和交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参与相关管理。 第四条 配建停车场(库)是指为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所,主要为该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业务、生活活动相关的驾车者提供停车服务。公共停车场(库)是指主要为从事各种活动的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五条 公共停车场(库)随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置,在建设项目招拍挂时由中标单位承建,并同建设项目自身的配建停车场(库)共同建设。非招拍挂且处于静态停车需求较大地段的建设项目在配建自用停车场(库)时,必须同时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第六条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的选址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应符合有关城市规划,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应选址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 (二)应选址在道路红线以外人口和商业比较集中、交通出行量较大或静态停车需求较高的地段。 第七条下列区域必须设置服务于社会的公共停车场(库): (一)市、区级中心商业区; (二)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点); (三)各类大、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 (四)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影剧院、音乐厅、博物馆; (五)各类医院、旅馆; (六)火车站、机场、码头、地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 (七)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公共服务场所;

停车场温馨提示牌

停车场xx提示牌 停车场xx提示牌 ⑴前后禁止停车。 ⑵随意停车,取回时要付出巨额保管费噢 ⑶此处有车辆出入——禁止停车。 ⑷有车出入,别堵大门,谢谢合作! ⑸xx排车是风采的钥匙。 ⑹停车位有限。 ⑺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 ⑻和谐社会,别堵大门。 ⑼停出一份友爱,停出一份文明,停出一份风景。 ⑽xx驾车,秩序停车。 ⑾你开车我快乐,不堵大门更快乐。 ⑿人无规矩不圆,车无行列不齐。 1⑶车正方能人正,xx能人齐。 1⑷私家车场,外车勿入。 1⑸车让车,让出文明;人让车,让出安全。 1⑹大门车辆进出,请勿停车添堵。 1⑺停xx车,做xx人。 1⑻xx停车场。 1⑼请确保已买票并张贴。20、欲做文明人,请做文明事。

2⑴行人路段,禁止停车。 2⑵一停二靠三对齐,车辆上锁别忘记。 2⑶店铺门前,请勿停车。 2⑷私家车位,请勿占停。 2⑸点点滴滴,停车体现人格;整整齐齐,文明树立新风。2⑹与xx赛跑,向xx迈步。 2⑺禁止停车,车损自负。 2⑻地磅称重,禁止停车。 2⑼此处地雷区,请让您的爱车远离这里。 30、xx随我行,车辆按规停。 3⑴来客停车场。 3⑵严禁停车,违者拖走。 3⑶自觉遵守公共停车秩序,创和谐文明城市。 3⑷严禁违章停车,共建文明xx。 3⑸此处经常使用,禁止停车。 3⑹门前禁止停车,违者后果自负。 3⑺消防通道停车,危及xx。 3⑻禁止长时停车。 3⑼此处24小时使用,禁止停车。 40、门前通道,请勿堵占。

4⑴未经允许在此停车将被拖走。4⑵车停人停,文明不停;车走人走,文明传递。 4⑶消防通道,禁止停车。 4⑷车库使用,门前请不要停车。 4⑸遵守标准停车,争创xx市民。 4⑹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4⑺门前禁止停车。 4⑻请不要在护拦前停车。 4⑼取车时需交押金。 50、此安全运输通道,敬请保持畅通无阻。 5⑴予人方便,予己方便,整齐有序,文明停车。 5⑵停车若xx,做人总最行。 5⑶树立停车文明意识,自觉维护停车秩序。 5⑷文明停车,彰显的是素质,折射的是人品。 5⑸大家小家是一家,xx停车靠大家。 5⑹此处严禁停车,违者拖移。 5⑺允许停车。 5⑻整齐一小步,xx一大步。 5⑼门前不准停车或堆放杂物。 60、我骑车,我快乐;我排车,我xx。 6⑴禁止停车,谢谢合作。

2020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

2020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 一、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主要包括: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和驾驶培训教学日志。 二、学时安排 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的学时安排见下表:车型学时安排表内容学时 A 1、B1A2A3B2C1C2C3C 4、 D、E、FC5总学时82881xx8626050386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101014121212121012基础和场地驾驶364053541614141016道路驾驶202233322424161024安全文明驾驶常识161620xx108810备注:每学时为60分钟。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 2、本大纲的学时为各车型基本学时要求。 3、增加考试内容和项目的,须相应增加学时。 4、每个学员课堂学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实际操作学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 三、教学要求

1、本大纲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四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培训结束后,应对学员的学习进行考核。“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两部分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聘用二级及以上教练员担任考核员。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得低于4学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得低于2学时。 3、“基础和场地驾驶”中“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和“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教学内容,应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道路驾驶”中“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内容,可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模拟教学学时为4学时。 4、“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应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 四、其他 1、驾培机构应根据本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倡导根据学员特点进行差异化教学。

《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29-6-2004详解

1 总则 1.0.1 为加强配建停车场(库)的规划管理,减少因配建停车场(库)不足带来的停车矛盾,规范配建停车场(库)建设,根据国家和天津 市有关法规,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规划城、镇区。 1.0.3 停车场的设置应结合城市规划布局和道路交通组织需要,合理布局。 1.0.4 停车场(库)的规划设计应节约用地,可采用地下、地面、停车楼、立体停车库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人防工程作为停 车场地。 1.0.5 停车场(库)内车位的布置应以保证安全、疏散方便,占地面积小为原则。 1.0.6 公共建筑、住宅配建停车场(库)标准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1.0.7 机动车停车场(库)出入口及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设 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以指明停车场场内通道和停车位。 1.0.8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设项目基地出入口、主体建筑主 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道路之间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对于吸引大 量人流、车流聚集的公共建筑,宜按照分区就近布置原则,适当分散 安排停车场地。停车场(库)的出入口应保证有良好的通视条件,出 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确需设在主干路上不得左转进出;可设在次 干路或支路上;不得设在交叉路口、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以及 桥梁、隧道引道处。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隧道引 道、铁路平交道口、主要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 米。 1.0.9 配建机动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包括外来机动车辆和本建筑所 属机动车辆,如本建筑所属机动车辆数超过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 40%时,超出部分必须另行配建相应的停车位;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仅指吸引外来的非机动车辆,本建筑所属的非机动车停车 场应按职工人数的50-70%配建专用非机动车停车场。 1.0.10 新建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物,应按本标准要求设置停车设施。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 平方米,其建筑面积增加部分应按本标准的要求配建停车设施,原建筑物配建不 足部分应在改扩建工程中按不足车位的50%补建。 1.0.11 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设施原则上设置在建设项目规划允许用地

最新整理规范停车温馨提示.docx

最新整理规范停车温馨提示 规范停车温馨提示 1、小区车辆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形象良好并积极主动地为业主提供优良服务; 2、小区车辆停放完毕后,车场管理员要提醒业主,贵重物品不要留于车内,并检查车门车窗安全,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 3、小区车辆管理员在协调指挥车辆停放之前,应认真观察车辆外观,发现车辆有划损撞伤现象应及时告知业主并做好记录; 4、小区车辆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跟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做到文明值勤,礼貌服务; 5、小区车辆管理员如对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如情节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1.小区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1.1机动车辆(包括摩托三轮车、脚踏三轮车)统一由北门进南门出,自行车、行人、二轮摩托车由中间人行出入口进出。长期住户车辆须到物业公司办理车场停车手续,凭发放的IC卡通行。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临时车辆进入小区必须从入口处领取收费单,方可进场停车,出场时凭收费单出场。停车时间1小时之内免费,超过1小时的白天按2元/次,夜间按4元/次收费,停车单据如有遗失一律按停车超过1小时收费; 1.2进入小区的车辆须具备车辆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牌号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1.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严禁停在路边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保安有权采取处罚手段; 1.4禁止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5机动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笛; 1.6进入小区的车辆禁止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1.7进入小区的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1.8进入小区的司机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载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9禁止载重量1500KG以上的车辆及漏油、漏水等车况欠佳的车辆进入。 2.0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2.1小区内所有车位实行流动车位,车辆进入小区后可就近寻找空置车位停放。 2.2遵守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爱护小区的道路及公用设施,不准乱停放车辆; 2.3停放好车辆后请务必锁好车门,防盗系统置于告警状态,车内贵重物品请随身带走,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2.4进入小区的货车必须由车管员协调至卸货区停放,限时开走,

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6249 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完整

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培训机构名称):___________ 乙方(学员姓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员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报名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准驾车型:____________型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就机动车驾驶培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办理报名手续及签订本合同前应向乙方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及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如实向乙方说明本校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交通部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向乙方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练员须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教员《准教证》,教练车须在交通部门注册登记。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收取学费_______元,包括所有培训费及理论、场地驾驶、路面驾驶考试______次的报考费及相关费用。同时,针对以上发生的费用,甲方须向乙方开具发票。 4.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学员进行培训,保证学时及教学质量;由于甲方教学不规范,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入学后,应配合甲方按照教学大纲完成培训计划,认真学习,服从教员指导,保证完成课目训练,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达到交通部门所规定的培训学时; 2.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的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培训费用及相关费用;乙方如果考试不合格需参加补考,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报价,未包含补考费用的,乙方按考试部门规定的金额的要求需另交与补考相关的费用,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的约定向乙方出具相关票据; 3.乙方报名申请培训时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在各科考试过程中,因乙方提交的证件或信息有失真实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因违反相应法律法规或因拒不服从教练员指导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

各地区市建设项目开发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规定汇总

各省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汇总Parking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目录: 一、北京市标准 二、上海市标准 三、天津市标准 四、重庆市标准 五、浙江省标准 六、山东省标准 七、南京市标准 八、长沙市标准 九、沈阳市标准 十、哈尔滨市标准

一、北京市标准 依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 5.2.2 机动车 1.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下列大中型公共建筑, 均须按照本规定配套建设停车场(含停车库,以下简称停车场)。 (1).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饭庄。 (2).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电影院。 (3).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的旅馆、外国人公寓、办公楼、商店、医院、展览馆、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现有停车场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应按本规定逐步补建、扩建。 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标准

小型汽车按每车位40平方米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平方米计算。 (2)旅馆中的一类指《旅游旅馆设计暂行标准》规定的一级旅游旅馆,二类指该标准规定的二、三级旅游旅馆,三类指该 标准规定的四级旅游旅馆。 (3)餐饮中的一类指特级饭庄,二类指一级饭庄。 (4)商场中的一类指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二类指建筑面积不足10000平方米的的商场。 (5)体育场馆中的一类指15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二类指不足15000座位的体育场或不足 3000座位的体育馆。 (6)多功能的综合性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车位按各单位标准总和80%计算。 7.1.2 布局要求 4.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4476-91 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签订协议双方: 培训机构: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学员姓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报学类型:______ 为保证驾驶培训质量,确立培训各方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定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项目、学时进行教学、考核,保证培训质量,不得降低对乙方的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车辆、理论教材、培训教员、培训场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门规定的路段训练。

甲方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公安部门规定并审验合格的教练车,车质、车况良好,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无异味、无破损。 3.甲方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并与乙方提前天预约培训学习时间。甲方每班不能同时预约超过4人使用同一辆教练车进行实操。 4.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在培训中有保障乙方安全的措施。 5.甲方保证尊重学员、文明教学、依法经营、廉政施教。教练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钱物或要求乙方宴请及提供消费性娱乐活动。 6.乙方应按公安部门规定如实提供学车必须证明材料,并承担法律责任。 7.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乙方损坏教学设施、设备应按价赔偿。 8.乙方认为甲方教练员服务态度差、教学方式方法不当,有权向甲方提出异议或要求更换教练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 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工作,规范驾驶培训教学行为,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制定本大纲。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主要包括: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和驾驶培训教学日志。 二、学时安排 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的学时安排见下表: 学时安排表 备注:每学时为60分钟。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

2.本大纲的学时为各车型基本学时要求。 3.增加考试内容和项目的,须相应增加学时。 4.每个学员课堂学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实际操作学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 三、教学要求 1.本大纲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四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培训结束后,应对学员的学习进行考核。“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两部分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聘用二级及以上教练员担任考核员。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得低于4学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得低于2学时。 3.“基础和场地驾驶”中“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和“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教学内容,应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道路驾驶”中“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

《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Standara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garages) 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DB33/1021—2005 J10628—2005 2005-08-04 发布 2005-08-01 实施 浙江省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Standara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garages) 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DB33/1021—2005 主编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浙江省建设厅 施行日期:2005 年 8 月 1 日 浙江省建设厅文件 建科发[2005]168号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投资集团,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厅印发的《二OO四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建科发[2004]115号),由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主编的《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21-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建设厅 二 O O 五年八月四日

停车场温馨提示语

停车场温馨提示语 停车场温馨提示语: 1、禁止长时停车。 2、此安全运输通道,敬请持续畅通无阻。 3、规范停车,别躺歪道 4、禁止停车,车损自负。 5、车棚尽显秩序,秩序尽显风度。 6、允许停车。 7、请锁好车门将贵重物品带走:用血汗钱换的贵重物品不要不珍惜哦 8、车库使用,门前请不要停车。 9、除装货外,禁止停车。 10、大门车辆进出,请勿停车添堵。 11、真正的优雅不在于一个人的外貌,而在于一个人的行动。 12、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 13、禁止停车,多谢合作。 14、车卡不得借用否则挂失:借用卡车但是有两个同名同姓哦!! 15、洁净的校园需要洁净的车厅,洁净的车厅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16、态度决定成功,细节体现修养。 17、先到请向里,后到请对齐。

18、车厅虽小,职责乃大。 19、禁止吸烟:此处禁止吸烟中华也不例外 20、前后禁止停车。 21、车来车往,人走人欢。 22、整齐一小步,礼貌一大步。 23、规范停车:规范停车,别躺歪道为了小区的优美整洁有序,请您按顺序停车请您规范停车整齐摆放,美化公共空间。 24、此处有车辆出入禁止停车。 25、停下爱车,留下礼貌。 停车场温馨提示语 1. 蓬勃,青春的速度;泊车,人格的高度。 2. 一停二靠三对齐,车辆上锁别忘记。 3. 轻轻地把我放下,静静地推我离开。 4. 确定正确的位置,把握人生的方位。温馨提示语 5. 不及跬步,无以至千里,不排好车,无以成大事。 6. 和谐社会,别堵大门。 7. 门前禁止停车,违者后果自负。 8. 停下仆仆风尘,带走奕奕风采。 9. 请把你的车带回你的家,请把我的洁净留下。 10. 不准随地乱丢垃圾吐痰,请各位车主别把车库当垃圾场 11. 通道进出口,禁止停放车辆。 12. 让车归位,为道德归位。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系统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养学员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培训机动车驾驶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两类。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从事一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80辆;从事二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40辆;从事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经营。 第七条获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务。 第八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

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 Code for Setting up Parking Spaces of Urban Building DBJ/ 主编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城市规划协会 批准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山东省城市规划协会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了国内外实践经验,征求了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单位的意见,经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4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配建停车位指标体系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践和科学研究,总结经验,并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济南市解放路9号,邮编:25001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城市规划协会 主要起草人:李力柴宝贵齐鹏扈宁 吴建张郭艳刘涛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一般规定3

4 配建停车位指标5 本规范用词说明10 条文说明. 11 TABLAE OF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3 4 Parking requirement system 5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0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1 1总则 为加强全省城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合理确定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设置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类建筑及其他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保障交通安全有序,配置合理,使用方便,并满足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环境保护和城市防灾安全的要求。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可采用地面停车场、地上停车库和地下停车库等多种形式。鼓励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库和多层地上停车库,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 停车场(库) parking lot:指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各种室内和室外场所。 配建停车位parking spaces of urban building:指供本建设项目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设项目为目的地的外来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 当量小型客车standard car:以4~5座的小客车为当量小型客车,作为各种型号车辆换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渝规审发[2006]16)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建设项目机动车配建停车位的规划管理。机动车配建停车位包括小汽车停车位、装卸货车停车位、出租车上下客停车位、旅游车停车位、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 第三条按照分区域、分类别的原则,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实施规划管理。 规划管理区域划分如下:一区为渝中半岛地区(以控规编码为界);二区为一区以外、主城区以内地区;三区为主城区以外地区。 规划管理类别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和展示)、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园、交通枢纽、工业共七类。未列入以上分类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以上类别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数量,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所属类别的配建标准和建筑面积(不含配建停车位自身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第四条一、二区配建标准见附表,三区配建标准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七条执行。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可采用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专用停车楼等方式设置。出租车上下客停车位、旅游车停车位、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应为地面停车位。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按照第三条分类属两类以上的,其配建停车位数量应分别计算后累计。 第六条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车位面积应符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公安部建设部[88]公(交管)字90号)的有关规定。

附表: 重庆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标准表

公园 100m 2用地面积 0.1 0.2 设置3~8个。设置1~5个。项目配建标准按商业、办 公、展示类标准的2倍计 算; 4.学校、医院的办公和住 宅按本表的办公和住宅 类标准配置,其余建设项 目按本标准配置; 5.大型体育场馆指大于 1.5万座的体育场或大于 4000座的体育馆。 交通枢纽 100名设计旅客 容量 2 3 每200名设计旅客容 量设置1个,不足部 分按1个设置。 每1000名设计旅客 容量设置1个,不足 部分按1个设置。 工 业 厂房100m2建筑面积0.2 0.3 每个厂区或仓库区 设置2~3个。 仓库1000m2建筑面积0.2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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