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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288—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engineering

1999-03-02发布

1999-08-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8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70号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一九九○年度部分计划(草案)的通知》(计综合[1990]160号)附件二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8—99,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下达的《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后更名为《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编制任务,在水利部领导下,由水利部科学技术司、农村水利司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编制组自1991年4月开始工作,1994年3月完成征求意见稿,1996年4月完成送审稿,并于1997年1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审查。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分总则,工程等级划分,设计标准,总体设计,蓄水、引水和提水工程,灌溉输配水系统,排水系统,田间工程,灌排建筑物,喷灌和微灌系统,环境监测与保护以及附属工程设施,共12章36节356条和15个附录,内容全面覆盖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除结构计算以外的各个方面。既有将灌溉排水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总体设计,也有灌溉工程枢纽和单项灌排建筑物设计;既包括了水源工程、输配水渠道、排水沟和畦灌、沟灌等常规设计内容,也包含了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灌、微灌节水等新技术;既对灌区环境保护设计提出了要求,也对逐步实现灌区现代化管理所必须设置的附属工程设施作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各单位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安德路六铺炕,邮编:10001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西北农业大学

陕西省水利厅

主要起草人:余开德窦以松司志明陈登毅高启仁茆智瞿兴业袁可法丁夫庆朱凤书魏永曜黄林泉董冠群朱树人刘清奎林世皋

李占柱廖永诚王兰桂仲伯俊

目次

1总则

2工程等级划分

3设计标准

3.1灌溉标准

3.2排水标准

3.3防洪标准

3.4灌排水质标准

4总体设计

4.1一般规定

4.2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4.3总体布置

4.4环境影响评价和经济评价

5蓄水、引水和提水工程

5.1蓄水工程

5.2引水工程

5.3沉沙池

5.4泵站

5.5机井

6灌溉输配水系统

6.1灌溉渠道系统

6.2渠道防渗衬砌

6.3灌溉管道系统

7排水系统

7.1明沟排水系统

7.2暗管排水系统

8田间工程

8.1典型设计

8.2灌水沟畦与格田

8.3田间渠道与排水沟

8.4田间道路与林带

9灌排建筑物

9.1一般规定

9.2水闸

9.3渡槽

9.4倒虹吸

9.5涵洞

9.6隧洞

9.7跌水与陡坡

9.8量水设施

10喷灌和微灌系统

10.1一般规定

10.2喷灌系统

10.3微灌系统

11环境监测与保护

11.1环境监测

11.2灌溉水源保护

11.3工程环境保护

12附属工程设施

附录A用彭曼法计算作物需水量

附录B用水量平衡法计算确定作物生育期灌溉制度

附录C排涝模数计算

附录D泥沙沉降速度

附录E渠床糙率

附录F渠道允许不冲流速

附录G黄河流域浑水渠道水流挟沙能力计算

附录H梯形渠道实用经济断面的计算方法

附录J渠道防渗衬砌结构适用条件

附录K末级固定排水沟和吸水管间距计算

附录L地下水排水强度计算

附录M渡槽水力计算

附录N倒虹吸水力计算

附录P涵洞(或隧洞)水力计算

附录Q单级跌水和单级等底宽陡坡水力计算

本规范用词说明

1总则

1.0.1为统一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要求,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证工程安全,节水节地,降低能耗,保护水环境,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1.0.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根据流域水利规划和区域水土资源平衡的要求,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进行必要的勘察、观测和实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到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实用,方便管理。

1.0.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工程等级划分

2.0.1蓄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总蓄水容积的大小,按表2.0.1确定。

2.0.2

2.0.3 2.0.3确定。当提水枢纽工程按单站装机流量和单机装机功率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等别时,应按其中较高的等别确定。

注:“装机”系指包括备用机组在内的全部机组。

2.0.4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所属枢纽工程的等别与建筑物重要性,按表2.0.4确定。

2.0.5确定。对灌排结合的渠道工程,当按灌溉和排水流量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级别时,应按其中较高的级别确定。

2.0.6

根据过水流量的大小,按表2.0.6确定。

2.0.7

的排水工程,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挡潮堤的级别。

2.0.8倒虹吸、涵洞等灌排建筑物与公路或铁路交叉布置时,其级别不得低于公

路或铁路的级别。

2.0.9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中位置特别重要,失事后将造成重大灾害,或采用新型结构、实践经验较少的2~5级主要建筑物;2~5级的高填方灌排渠沟、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或大落差水闸、倒虹吸、涵洞等灌排建筑物,其级别经论证后均可提高一级。

3设计标准

3.1灌溉标准

3.1.1设计灌溉工程时应首先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南方小型水稻灌区的灌溉工程也可按抗旱天数进行设计。

3.1.2灌溉设计保证率可根据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灌区规模、灌水方法及经济效益等因素,按照表3.1.2确定。

中较小值。

2引洪淤灌系统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可取30%~50%。

3.1.3灌溉设计保证率可采用经验频率法按公式(3.1.3)计算,计算系列年数不宜少于30a。

式中p———灌溉设计保证率(%);

m———按设计灌溉用水量供水的年数(a);

n———计算总年数(a)。

3.1.4以抗旱天数为标准设计灌溉工程时,单季稻灌区可用30~50d,双季稻灌区可用50~70d。经济较发达地区,可按上述标准提高10~20d。

3.1.5作物灌溉制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万亩以上灌区应采用时历年法确定历年各种主要作物的灌溉制度,根据灌溉定额的频率分析选出2~3个符合设计保证率的年份,以其中灌水分配过程不利的一年为典型年,以该年的灌溉制度作为设计灌溉制度;时历年系列不宜少于30a。灌区的降水、土壤、水文地质条件有较大差异时,应分区确定灌溉制度。

2万亩及万亩以下灌区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时,可根据降水的频率分析选出2~3个符合设计保证率的年份,拟定其灌溉制度,以其中灌水分配过程不利的一年为典型年,以该年的灌溉制度作为设计灌溉制度。

3作物灌溉制度应经观测试验、灌溉经验及灌区水量平衡分析计算相互检验确定。

4用水量平衡法确定灌溉制度,必须首先确定作物需水量,其数值可直接取用当

地或自然地理条件类似的邻近地区灌溉试验站的观测成果,或从已鉴定过的作物需水量等值线图中选定。若上述观测结果或作物需水量等值线图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宜采用彭曼法(见附录A)计算确定。

5用水量平衡法确定旱作物灌溉制度,宜采用公式(3.1.5-1)和(3.1.5-2)计算播前和生育期两部分灌溉定额。生育期内灌水次数、灌水时间及灌水定额,可通过逐旬或逐侯(5d)水量平衡演算确定(见附录B)。播前灌水时间可根据当地耕作经验确定。

式中M1———播前灌水定额(m3/hm2);

M2———生育期灌溉定额(m3/hm2);

γ———H深度内的土壤平均容重(t/m3);

H———土壤计划湿润层深度(m),根据作物主要根系活动层深度确定;

ωmax———H深度内土壤田间持水率(占干土重%);

ω0———H深度内播前土壤平均含水率(占干土重%);

ET———作物全生育期总需水量(m3/hm2);

P0———生育期内有效降水量(m3/hm2);

Wk———生育期内地下水补给量(m3/hm2),可取自当地或条件类似地区观测试验资料;

W0———播前H深度土层中的原始储水量(m3/hm2),无播前灌水时,其值为102γHω0,有播前灌水时,其值为102γHωmax;

W s———作物收割时H深度土层中的储水量(m3/hm2),其值为102γHωs;

ωs———作物收割时H深度内土壤平均含水率(占干土重的%)。

6用水量平衡法确定水稻灌溉制度,宜采用公式(3.1.5-3)、(3.1.5-4)和(3.1.5-5)计算秧田、泡田和生育期灌溉定额。生育期内灌水次数、灌水时间和灌水定额,应根据水稻丰产、节水灌溉方式,通过逐时段水量平衡演算拟定(见附录B)。

式中M'1———折算为本田面积的秧田灌溉定额(mm);

M'2———泡田定额(mm);

M'3———生育期灌溉定额(mm);

αy———秧田面积与本田面积比值,可根据当地实际经验确定,一般为0.07~0.14;

γ1———秧田H1深度内土壤平均容重(t/m3);

H1———秧田犁底层深度(m);

ω1b———H1深度内土壤饱和含水率(占干土重%);

ω1———H1深度内播种时土壤实际含水率(占干土重%);

ET1———秧田日平均需水量(mm/d);

F1———秧田日平均渗漏量(mm/d);

t1———秧龄期天数(d);

P01———秧龄期秧田有效降雨量(mm);

γ2———稻田H2深度内土壤平均容重(t/m3);

H2———稻田犁底层深度(m);

ω2b———H2深度内土壤饱和含水率(占干土重%);

ω2———H2深度内泡田开始时土壤实际含水率(占干土重%);

h0———插秧时田面所需水层深度(mm);

E02———泡田期日平均水面蒸发量(mm/d);

F2———泡田期日平均渗漏量(mm/d);

t2———泡田期天数(d);

P02———泡田期有效降雨量(mm);

ET0———插秧至成熟落干的水稻需水量(mm);

F0———同期稻田适宜渗漏量(mm);

P0———同期有效降雨利用量(mm),其值为降雨量与排水量之差;

h0———插秧时稻田水深(mm);

h3———收割时田面水深(mm)。

7改良盐碱土或防治土壤次生盐碱化的地区,拟定作物灌溉制度时应考虑冲洗定额;缺水地区拟定作物灌溉制度时宜考虑进行非充分灌溉。

3.1.6灌区净灌溉用水量与毛灌溉用水量可分别采用公式(3.1.6-1)和(3.1.6-2)计算;净流量与毛流量可分别采用公式(3.1.6-3)和(3.1.6-4)计算。

式中W j———某时段灌区净灌溉用水量(m3);

A———灌区灌溉面积(hm2);

———灌区净综合灌水定额(m3/hm2);

n———灌区内该时段灌溉作物种类数;

αi———第i种作物的种植比,其值为第i种作物的灌溉面积与灌区灌溉面积之比;

m i———第i种作物在该时段的灌水定额(m3/hm2);

W———某时段灌区毛灌溉用水量(m3);

η———灌溉水利用系数;

Q j———某时段灌区净灌溉流量(m3/s);

q———灌水率(m3/s·100hm2);

Q———某时段灌区毛灌溉流量(m3/s)。

3.1.7设计灌水率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公式(3.1.7)确定各种作物播前灌水及生育期内各次灌水的灌水率,并应根据每次灌水延续时间,绘制各种作物的灌水率过程线,将同时期各种作物灌水率相加,绘成全灌区年度初步灌水率图。

式中q ik———第i种作物第k次灌水的灌水率(m3/s·100hm2);

m ik———第i种作物第k次灌水的灌水定额(m3/hm2);

T ik———第i种作物第k次灌水的灌水延续时间(d)。

2作物灌水延续时间应根据当地作物品种、灌水条件、灌区规模与水源条件以及前茬作物收割期等因素确定。万亩以上灌区主要作物可按表3.1.7选用,万亩及万亩以下灌区可按表列数值适当减小。

表3.1.7 (d)

3

1)应与水源供水条件相适应;

2)全年各次灌水率大小应比较均匀,以累积30d以上的最大灌水率为设计灌水率,短期的峰值不应大于设计灌水率的120%,最小灌水率不应小于设计灌水率的30%;

3)宜避免经常停水,特别应避免小于5d的短期停水;

4)提前或推迟灌水日期不得超过3d,若同一种作物连续两次灌水均需变动灌水日期,不应一次提前、一次推后;

5)延长或缩短灌水时间与原定时间相差不应超过20%;

6)灌水定额的调整值不应超过原定额的10%,同一种作物不应连续两次减小灌水定额;

7)当上述要求不能满足时,可适当调整作物组成。

3.1.8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应按公式(3.1.8)计算。

η=ηsηf(3.1.8)

式中η———灌溉水利用系数;

ηs———渠系水利用系数;

ηf———田间水利用系数。

3.1.9渠系水利用系数可用各级渠道的渠道水利用系数连乘求得。渠道水利用系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当地或条件类似地区的渠道净、毛流量实测值时,应采用公式(3.1.9-1)计算:

式中η0———渠道水利用系数;

Q dj———渠道净流量(m3/s);

Q d———渠道毛流量(m3/s)。

2无实测资料时,可采用公式(3.1.9-2)计算:

η0=1-σL(3.1.9-2)

式中σ———渠道单位长度水量损失率(%/km);

L———渠道长度(km)。

3渠道单位长度水量损失率可取自实测资料。缺乏实测资料时,可采用下列方法计算:

1)土渠渗水不受地下水顶托的条件下,可采用公式(3.1.9-3)计算。

式中K———土壤透水性系数,可从表3.1.9-1查得;

m———土壤透水性指数,可从表3.1.9-1查得。

2)

σ'=ε'σ(3.1.9-4)

式中σ'———受地下水顶托的渠道单位长度水量损失率(%/km);

ε'———受地下水顶托的渗水损失修正系数,可从表3.1.9-2查得。

3)

σ0=ε0σ(3.1.9-5)

式中σ0———衬砌渠道单位长度水量损失率;

ε0———衬砌渠道渗水损失修正系数,可从表3.1.9-3查得。

的渠道水利用系数平均值,代表性渠道应根据过水流量、渠长、土质与地下水埋深等条件分类选出。

3.1.11应采取措施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使其设计值不低于表3.1.11所列数值。

注:每亩等于0.0667hm(下同)。

3.1.12管道水利用系数设计值不应低于0.97。

3.1.13旱作灌区田间水利用系数设计值不应低于0.90;水稻灌区田间水利用系数设计值不应低于0.95。

3.2排水标准

3.2.1排涝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应根据排水区的自然条件、涝灾的严重程度及影响大小等因素,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一般可采用5~10a。经济条件较好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经济条件目前尚差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

3.2.2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应根据排涝面积、地面坡度、植被条件、暴雨特性和暴雨量、河网和湖泊的调蓄情况,以及农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等条件,经论证确定。旱作区一般可采用1~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一般可采用1~3d暴雨3~5d排至耐淹水深。

具有调蓄容积的排水系统,可根据调蓄容积的大小采用较长历时的设计暴雨或一定间歇期的前后两次暴雨作为设计标准;排空调蓄容积的时间,可根据当地暴雨特性,统计分析两次暴雨的间歇天数确定,一般可采用7~15d。

3.2.3农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有关试验或调查资料分析确定。无试验或调查资料时,可按表3.2.3选取。

3.2.4

可根据排水区的自然经济条件和生产发展水平等,分别选用附录C所列公式或其它经过论证的公式计算。

3.2.5设计排渍深度、耐渍深度、耐渍时间和水稻田适宜日渗漏量,应根据当地邻近地区农作物试验或种植经验调查资料分析确定。无试验资料或调查资料时,旱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8~1.3m,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4~0.6m;旱作物耐渍深度可取0.3~0.6m,耐渍时间3~4d。水稻田适宜日渗漏量可取2~8mm/d(粘性土取较小值,沙性土取较大值)。

3.2.6有渍害的旱作区,农作物生长期地下水位应以设计排渍深度作为控制标准,但在设计暴雨形成的地面水排除后,应在旱作物耐渍时间内将地下水位降至耐渍深度。水稻区应能在晒田期内3~5d将地下水位降至设计排渍深度。土壤渗漏量过小的水稻田,应采取地下水排水措施使其淹水期的渗漏量达到适宜标准。

3.2.7适于使用农业机械作业的设计排渍深度,应根据各地区农业机械耕作的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可采用0.6~0.8m。

3.2.8设计排渍模数应采用当地或邻近地区的实测资料确定。

无实测资料时,可采用公式(3.2.8)计算:

式中q h———设计排渍模数(m3/s·km2);

μ———土壤给水度(释放水量与土壤体积的比值);

H———地下水位设计降低深度(m);

T———排渍历时(d)。

3.2.9改良盐碱土或防治土壤次生盐碱化的地区,其排水标准除应执行本节上述各条规定外,还应在返盐季节前将地下水控制在临界深度以下,地下水临界深度应根据各地区试验或调查资料确定。无试验或调查资料时,可按表3.2.9所列数值选用。

3.3

3.3.1蓄水枢纽工程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3.3.1确定。

注:1

2灌排建筑物的校核防洪标准,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和需要研究决定。

3.3.4潮汐河口灌排(兼挡潮)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其级别按表3.3.4确定。

3.3.5按重现期5~10a确定。

3.3.6灌区内防洪堤或挡潮堤的防洪标准,应根据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受灾后损失的大小,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规定确定。3.4灌排水质标准

3.4.1以地面水、地下水或处理后的城市污水与工业废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其水质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

3.4.2在作物生育期内,灌溉时的灌溉水温与农田地温之差宜小于10℃。水稻田灌溉水温宜为15~35℃。

3.4.3灌区内外农田、城镇及工矿企业排入灌排渠沟的地面水和污水水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规定;回灌地下水的水质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

4总体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灌区总体设计应在调查灌区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水土资源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农业生产对灌溉的要求和旱、涝、洪、渍、碱综合治理的原则,论证灌

溉水源可供水量,进行灌区土地分类评价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确定灌区范围和灌排分区,选定灌排设计标准和灌排方式,基本选定灌区总体布置方案,拟定灌区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和灌排建筑物的规模和主要设计参数,制定田间工程典型设计和灌溉节水措施,提出工程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并对整个灌区工程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和经济评价。

4.1.2灌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在符合流域水利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具体条件分别采取地表水、地下水并用,大、中、小型工程并重,蓄、引、提相结合,渠、沟、井、塘、库联合运用以及其它合理方式,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包括回归水),提高水的利用率。

4.2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4.2.1灌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应根据水土资源评价成果、土地利用结构、作物种植结构、灌溉制度、灌溉用水量、灌区内城乡及工矿企业用水量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方案比较,择扰选用,并以此确定灌排工程规模。

4.2.2灌区土地利用结构设计,应根据控制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点,农业生产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生态环境要求等,对灌区内农田、林带、牧草地、水塘、道路、居民点、工矿企业等各类用地进行统一规划,确定用地比例、面积和具体布置,选定土地利用结构的最佳方案。

4.2.3灌区作物种植结构设计,应在征求当地农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当地气侯、土壤、种植习惯、水土资源、劳力等条件,按照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宏观调控要求,采用按作物种类及重要性,依次安排,逐步调整的方法,分区确定各种作物的种植面积和复种指数,选定作物种植结构的最佳方案。

4.2.4作物灌溉制度和灌溉用水量,应在灌区土地利用结构和作物种植结构设计的基础上,按本规范第3.1节的有关规定拟定。

灌区内城乡及工矿企业用水量应按有关标准拟定。

4.2.5井渠结合灌区,其引用地表水和开采当地地下水的比例,除应符合水土资源平衡规定外,尚应满足地下水动态平衡和防治土壤盐碱化、沼泽化的要求。4.3总体布置

4.3.1灌区总体布置应根据旱、涝、洪、渍、碱综合治理,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以及水土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对水源工程、灌排渠系、灌排建筑物、承泄区、道路、林带、居民点、输电线路、通信线路、管理设施等进行合理布置,绘制灌区总体布置图。

4.3.2灌区应按照蓄泄兼筹的原则,选定防洪标准,做好防洪工程设计,并将防洪工程纳入灌区的总体布置。

4.3.3灌溉系统和排水系统的布置应协调一致,满足灌溉和排涝要求,有效地控制地下水位,防止土壤盐碱化或沼泽化。

4.3.4自然条件有较大差异的灌区,应区别情况,结合社会经济条件,确定灌排分区,并分区进行工程布置。

4.3.5土壤盐碱化或可能产生土壤盐碱化的地区,应根据水文气象、土壤、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地下水运动变化规律和盐分积累机理等,进行灌区土壤改良分区,分别提出防治措施。

4.3.6提水灌区应根据地形、水源、电源和行政区划等条件,按照总功率最小和便于运行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区、分级。

4.3.7灌区灌溉方式应根据作物、地形、土壤、水源和社会经济等条件,经分析论证确定。

4.3.8灌区排水方式应根据涝、渍、碱的成因,结合地形、土壤、水文地质等条件,经分析论证确定。

4.3.9山区、丘陵区灌区应遵循高水高用、低水低用的原则,采用“长藤结瓜”式的灌溉系统,并宜利用天然河道与沟溪布置排水系统。

4.3.10平原灌区宜分开布置灌溉系统和排水系统;可能产生盐碱化的平原灌区,灌排渠沟经论证可结合使用,但必须严格控制渠沟蓄水位和蓄水时间。

4.3.11沿江、滨湖圩垸灌区应采取联圩并垸、整治河道、修筑堤防涵闸、分洪蓄涝等工程措施,在确保圩垸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以排为主、排蓄结合、内外水分开、高低水分排、自排提排结合和灌排分开的原则,设置灌排系统和必要的截渗工程。

圩垸灌区宜利用湖泊、河网等作为蓄涝区。蓄涝水面率可取排水区面积的5%~10%,设计蓄涝水位可取排水地面以下0.2~0.3m,起蓄水位可低于地面1~2m。

4.3.12滨海感潮灌区应在布置灌排渠系的同时,经技术经济论证设置必要的挡潮、防洪海塘、涵闸及引蓄淡水工程,做到拒咸蓄淡,适时灌排。

4.3.13排水承泄区应充分利用江河湖淀,并应与灌区内排水分区以及排水系统的布置相协调。排水干沟与承泄河道的交角宜为30°~60°。

4.3.14灌区田间工程应根据各分区特点选择若干典型区,分别进行设计。

4.3.15灌区道路、桥涵的布置,应与灌排系统及田间工程的布置相协调。

灌区公路和简易公路应参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确定其设计等级和技术标准;田间生产和灌排管理道路可根据需要确定技术标准。

4.3.16灌区防风林、经济林等专用林带及防沙草障等,可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布置,并充分利用渠、沟、路旁空地种植树木。

4.3.17灌区居民点布置应服从灌区总体设计要求,并应少占耕地,选择在地基坚实、地势较高、水源条件较好和交通方便的地点。

居民点宜按原有的自然村进行改建。

4.3.18灌区的输电线路和通信线路应根据灌区总体布置的需要,在征求电力部门和邮电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选线布置,并提出专项设计。

4.3.19灌区附属工程设施应根据灌区规模,按本规范第12章和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4.4环境影响评价和经济评价

4.4.1灌区应根据不同设计阶段的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DJ302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纲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环境保护设计。

1环境影响评价应针对因兴建灌区工程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从环境角度论证灌区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并对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对策及环境保护措施。

2环境保护设计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具体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提出环境保护设计文件。

4.4.2灌区工程的经济评价应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的规定进行。

1国民经济评价应在估算灌区工程投资费用、年运行费用和效益的基础上,提出经济评价指标计算成果,并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价国民经济合理性。

2国民经济评价可根据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及经济效益费用比等评价指标和评价准则进行。

1)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应以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效益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表示,且应大于或等于社会折现率。

2)经济净现值(ENPV)应以社会折现率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净效益折算到计算期初的现值之和表示,且应大于或等于零。

3)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应以项目效益现值与费用现值之比表示,且应大于或等于1.0。

3财务评价应在估算财务投资、年费用和财务效益的基础上,提出财务评价指标计算成果,测算财务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并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价工程项目财务可行性。

4财务评价可根据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资产负债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固定资金投资借款偿还期等评价指标和评价准则进行。

1)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应以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表示,且应大于或等于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或设定的折现率。

2)投资回收期应以项目的净现金流量累计等于零时所需要的时间(以年计)表示。

3)财务净现值(FNPV)应以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或设定的折现率,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折算到计算期初的现值之和表示,且应大于或等于零。

4)资产负债率应以项目负债总额对资产总额的比率表示。

5)投资利润率应以项目达到设计规模后的一个正常运行年份的年利润总额或项目正常运行期内的年平均利润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表示。投资利润率应与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比较,判别项目单位投资盈利能力是否达到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6)投资利税率应以项目达到设计规模后的一个正常运行年份的年利税总额或项目正常运行期内的年平均利税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表示。投资利税率应与行业平均投资利税率比较,判别项目单位投资对国家累积的贡献是否达到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7)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期应以项目投入运行后可供还贷的各项资金,偿还固定资产借款本金和利息所需的时间(以年计)表示,且应满足贷方要求的期限。

5利用外资的灌区工程,还应说明利用外资的途径、额度,提出偿还外资能力的分析成果,评价利用外资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

4.4.3灌区工程项目应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包括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评价项目在经济上的可靠性,估计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

4.4.4灌区工程经济评价应以国民经济评价为主。当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合理,而财务评价指标稍差时,可在适当压缩财务投资和年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核算财务评价指标,并提出为维护灌区正常运用需由国家补贴的资金数额和给予的经济优惠政策。

5蓄水、引水和提水工程

5.1蓄水工程

5.1.1有综合利用要求的灌溉供水水库工程设计,应以灌区灌溉设计标准和总体设计要求为依据,在满足灌溉供水前提下,还应兼顾国民经济其它有关部门的供水需求。

5.1.2大、中型灌溉供水水库工程设计规模应根据灌区灌溉设计保证率、水资源的可利用条件、灌溉用水量和其它用水量等,经调节计算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1.3灌溉供水水库调节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灌区设计水平年的需水量大于设计保证率的年来水量时,应根据多年来水过

程和需水过程,采用时历年法逐时段(月或旬)进行多年水量平衡计算。时历系列不宜少于30a。

2当灌区设计水平年的需水量小于或等于设计保证率的年来水量时,可根据多年来水过程和需水过程,采用长系列法或典型年法逐时段(月或旬)进行年水量平衡计算。

3小型水库宜采用典型年法进行年调节计算。

5.1.4灌溉供水水库的正常蓄水位,应按各项用水设计保证率,以满足整个灌区需水量及供水过程的要求为基本目标,经水量平衡计算确定;当灌区需水量与水源来水量不平衡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适当改变灌区灌溉面积或水库兴利库容。

5.1.5灌溉供水水库的死水位,应以满足自流引水灌溉要求为基本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多泥沙河流上的灌溉供水水库,应核算死库容能否满足泥沙淤积条件下水库预期使用年限的要求。

有综合利用要求的水库,还应考虑养殖、航运、发电等对水库最低水位的需要。

5.1.6“长藤结瓜”式灌溉系统的水量平衡计算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定位置较高、库容较大的水库作为骨干水库;

2分区确定灌溉需水量及供水过程;

3对各供水区分别按多种水源来水量进行水量平衡计算,然后按各分区的缺水量总和确定骨干水库的供水量及供水过程;

4在各分区水量平衡计算中,充分利用非灌溉期和丰水年的来水,充蓄库、塘、堰。

5.1.7以灌溉水稻为主的水库,应采用分层取水的方式。取水口的分层及底部高程应根据当地或相邻地区水库的水温与水深相关关系及其季节性变化的特点等分析确定。大、中型水库可采用塔式取水建筑物,小型水库可采用卧管式取水设施。

5.2引水工程

5.2.1渠首引水工程设计应根据河(湖)水位、河(湖)岸地形、地质条件和灌溉对引水高程、引水流量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无坝引水或有坝(闸)引水方式。

5.2.2当河(湖)岸地形较陡、岸坡稳定时,渠首工程宜采用岸边式布置;当河(湖)岸地形较缓或岸坡不稳定时,可采用引渠式布置。

5.2.3渠首工程的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引水设计高程适宜,灌溉供水量充足,且管理运用灵活、方便;

2引水口通畅、稳定,必要时对与其相连接的上、下游河(渠)段进行整治;

3各个建筑物布置相互协调;

4多泥沙河流上的渠首,采取有效的防沙措施,防止推移质泥沙和过量的悬移质泥沙进入干渠;

5严寒地区或有防漂要求的渠首,防止冰凌和其它漂浮物进入干渠。

5.2.4无坝引水渠首引水口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河、湖枯水期水位应能满足引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2应避免靠近支流汇流处。

3位于河岸较坚实、河槽较稳定、断面较匀称的顺直河段,或位于主流靠岸、河道冲淤变化幅度较小的弯道段凹岸顶点下游处,其距弯道段凹岸顶点的距离可按

公式(5.2.4)计算:

式中L———引水口至弯道段凹岸顶点的距离(弧长,m);

K———系数,K=0.6~1.0,一般可取0.8;

B———弯道段水面宽度(m);

R———弯道段河槽中心线的弯曲半径(m)。

4在弯道段河势不稳定的情况下,可根据高、中、低水位时不同弯曲半径所形成的弯道形态,采取必要的防洪护岸措施。

5.2.5无坝引水渠首的引水比宜小于50%,多泥沙河流上无坝引水的引水比宜小于30%。如经模型试验或其它专门论证,引水比可适当提高。

5.2.6无坝引水渠首的引水角宜取30°~60°。引水口前沿宽度不宜小于进水口宽度的2倍。

5.2.7无坝引水渠首引水口位于水面宽阔或水面坡降较陡的不稳定河段时,可顺水流方向修建能控制入渠流量的导流堤。导流堤与水流之间的夹角宜取10°~20°,必要时应经水工模型试验确定。

5.2.8无坝引水渠首进水闸闸前设计水位,应取河、湖历年灌溉期旬或月平均水位进行频率分析,选取相应于灌溉设计保证率的水位作为闸前设计水位,也可取河、湖多年灌溉期枯水位的平均值作为闸前设计水位。

5.2.9无坝引水渠首进水闸设计流量,应取历年灌溉期最大灌溉流量进行频率分析,选取相应于灌溉设计保证率的流量作为进水闸设计流量,也可取设计代表年的最大灌溉流量作为进水闸设计流量。

5.2.10采取侧面引水、正面排沙的有坝(闸)引水渠首,其进水闸应位于溢流坝一端或两端的河岸上,冲沙闸宜紧靠进水闸布置。

在多泥沙河流上,还应在进水闸前设置拦沙坎;在冲沙闸前设置有导流墙分隔的沉沙槽,并在闸后设置冲沙槽。

5.2.11侧面引水、正面排沙的有坝(闸)引水渠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水闸宜采用锐角进水方式,其前缘线宜与溢流坝坝轴延长线呈70°~75°夹角。

2冲沙闸前缘线宜与河道主流方向垂直,其底板高程宜低于进水闸闸槛高程,且不高于多年平均枯水位时的河床平均高程。

冲沙闸通过设计流量时的闸前水位宜低于溢流坝顶,闸的设计过水断面积宜为溢流坝坝址处河道过水断面积的1/20~1/5,或闸的净宽宜为渠首所在河段总过水净宽的1/10~1/3。

3进水闸前的拦沙坎断面宜为“Γ”形,坎顶高程宜比设计水位时的河床平均高程高0.5~1.0m。

4冲沙闸前的沉沙槽长度宜为进水闸宽度的1.3倍或比进水闸宽度长5~10m,其两侧导流墙的顶部高程宜高出溢流坝坝顶0.5m;冲沙槽槽底坡降宜大于渠首所在河段河道底部平均坡降。

5.2.12有坝(闸)引水渠首位于水量较丰沛的多泥沙河流,或坝(闸)上、下游水位差较大时,可采取表层引水、底部廊道排沙的引水方式。底部冲沙廊道可布置在进水闸前的沉沙槽内,其顶部与进水闸底槛齐平,末端由冲沙闸控制。

5.2.13有坝(闸)引水渠首位于河道狭窄、河岸较陡的山区河流,可采取隧洞引水

方式。进水闸可设在隧洞进口处。在多泥沙河流上,也可在隧洞出口后设置沉沙槽,其末端可按正面引水、侧面排沙的方式布置进水闸和冲沙闸。

5.2.14有坝(闸)引水渠首位于山区多泥沙河流、且要求引水流量较大时,可利用河势和有利地形采取人工弯道引水方式。人工弯道宜布置在引水渠首段,其中心线宜与河道上泄洪闸的中心线成40°~45°夹角;弯道的曲率半径可取水面宽度的5~6倍,长度不宜小于弯道曲率半径的1~1.4倍,弯道底部坡降宜缓于河道底部平均坡降。在弯道末端可按正面引水、侧面排沙的方式布置进水闸和冲沙闸。冲沙闸中心线宜与进水闸中心线呈35°~45°夹角。

5.2.15有坝(闸)引水渠首位于大粒径推移质较多、水面比降较陡的山区河流时,可采取在溢流堰堰顶设底栏栅引水方式。溢流堰堰顶高程宜高于河床多年平均高程的1.0~1.5m,底栏栅坡度宜取1/10~1/5。

5.2.16位于多泥沙河流上重要的大型渠首工程,其防沙、排沙设施的设计布置方案,应通过水工模型试验确定。

5.2.17综合利用的渠首工程,船闸、筏道不应与电站同侧布置,且不宜与进水闸同侧布置。船闸、筏道、鱼道、电站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3沉沙池

5.3.1灌溉水流含沙量超过输水渠道允许挟沙能力时,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等,在适当地点设置沉沙池。

5.3.2沉沙池设计应根据灌区的用水要求和输水渠道的具体情况,以水流的允许含沙量和允许进入输水渠道的泥沙粒径为依据。

黄河下游自流引水允许含沙量宜小于50kg/m3,沉沙池出口允许含沙量不宜大于10kg/m3,允许泥沙粒径不宜大于0.05mm。黄河中游自流引水允许含沙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用途确定。

5.3.3沉沙池型式可结合冲沙方式,采用定期水力冲沙或人工清淤的条带形沉沙池。有天然洼地可以利用时,也可采用沉沙条渠。

5.3.4沉沙池进口段宜采用两侧均匀扩散的对称布置;受条件限制时,也可采用单侧扩散布置,但需设置与池厢潜没隔墙相对应的导流墩(墙)。进口段长度可取15~30m。

5.3.5池厢深度可取2.5~3.5m。池底纵坡应根据冲沙流速及具体冲沙条件等进行计算,可取1/200~1/50。采用定期冲沙的冲沙流速不宜小于2~2.5m/s。

5.3.6池厢横断面宜取矩形或梯形。池厢分段应设伸缩沉降缝,缝距可取10~20m,缝内应设防渗止水。

5.3.7池厢工作宽度可按公式(5.3.7)计算确定。

式中B p———池厢工作宽度(m);

Q p———通过池厢的工作流量(m3/s);

H p———池厢工作水深(m),可取用池厢深度的70%~75%;

V———池厢平均流速(m/s),可根据沉沙池内可能沉淀的泥沙粒径按表5.3.7采用。

5.3.8

式中L p———池厢工作长度(m);

ξ———安全系数,可取1.2~1.5,连续冲沙的沉沙池取小值,定期冲沙的沉沙池取大值;

ω———泥沙沉降速度(mm/s),可根据泥沙粒径、水温由附录D查得。

5.3.9沉沙池出口段宜采用两侧均匀收缩的对称布置。出口段长度可取10~20m,水流收缩角宜为10°~20°。必要时,出口处可设置迭梁式活动底坎。

5.3.10沉沙池出口含沙量可按公式(5.3.10-1)和(5.3.10-2)验算。

式中S———沉沙池出口含沙量(kg/m3);

S0———沉沙池进口含沙量(kg/m3);

e———常数,可取e=2.71828;

α———与泥沙粒径、水力要素有关的系数,淤积时可取α<0.5,冲刷时可取α=1.0;

z———泥沙悬浮指数;

L———沉沙池总长度(m);

h———沉沙池平均水深(m)。

5.3.11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的沉沙池设计,应根据冬、春季运用要求,采取防止冰冻和泄放冰凌措施。

5.4泵站

5.4.1灌排泵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对于Ⅲ等及Ⅲ等以上提水枢纽工程中泵站的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的规定。5.4.2泵站选用的主泵应能满足设计扬程与设计流量的要求;在加权平均扬程下,水泵应在高效区运行,并具有良好的抗汽蚀性能;在最大扬程与最小扬程下,水泵应能安全稳定运行,不得产生汽蚀和动力机过载。选用的主泵允许采用改变转速、车削叶轮和调整叶片安放角等调节运行工况的措施。

5.4.3泵站选用的主泵台数按流量大小宜取3~9台,根据泵站的重要性可设1~2台备用泵。多于9台时,宜设2台备用泵。

5.4.4泵站动力机应首先采用电动机。对电源紧缺且非经常运行的泵站,可采用柴油机,但必须设置能储存10~15d燃料油的储油设备。

有条件的地方,宜利用水力、风力或其它能源作为泵站动力源。

5.4.5泵站选用的动力机与主泵应配套合理。动力机功率备用系数,电动机可采用1.05~1.3,柴油机可采用1.15~1.5。如选用电动机,应对其启动特性进行校验。

5.4.6净扬程高于3m的轴流泵站与混流泵站,其装置效率不宜低于70%;净扬程低于3m的轴流泵站,其装置效率不宜低于60%。离心泵站的装置效率,抽取

清水时,不宜低于65%;抽取多泥沙水流时,不宜低于60%。

5.4.7从河道取水的灌溉泵站站址选择和总体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源、动力源等条件确定,并应满足防洪、防冲、防淤和防污要求。取水口应选在主流稳定靠岸、能保证取水的河段。取水建筑物设计应考虑河床变化的影响,并与河道整治工程相适应。

5.4.8从多泥沙河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应采取防沙、沉沙、排沙和抗磨蚀等措施,控制过泵水流挟沙量不超过7%。不具备自流引水沉沙、冲沙条件时,可在岸边设低扬程泵站并布置相应的沉沙、冲沙设施。

5.4.9高扬程提水灌溉工程,应根据灌区地形、分区、提蓄结合等因素确定一级或多级设站。多级设站时,可结合行政区划与管理要求等,按整个提水灌溉工程动力机装机功率最小的原则确定各级站址。

5.4.10排水泵站的布局,应根据自排与提排、排除涝水与降低地下水位、排水与灌溉相结合,以及现有和计划兴建的灌排渠系布置的要求,因地制宜选用集中或分散建站、一级或多级排水的方式。

排水泵站出水口不宜选在迎溜、岸崩、河床不稳定或淤积严重的河段。

5.4.11有部分自排条件的排水泵站,宜与排水闸合建。

5.4.12灌排结合泵站站址,应根据外水内引和内水外排的要求确定,总体布置应紧凑合理,配套涵闸的过流能力必须与泵站抽水能力相适应。

5.4.13灌溉泵站的泵房位置以及引渠和出水管道的长度,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流、泥沙等条件,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引水式布置应在引渠首部设进水闸,岸边式布置宜使进水建筑物前缘与岸边齐平或稍向水源凸出。

5.4.14泵房结构型式应根据主泵类型与规格、水源水位变幅和地基状况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选用分基型、干室型、湿室型、块基型、车型或船型。

5.4.15堤防处的低扬程和地质条件好的块基型泵房,可采用堤身式布置;高扬程和地质条件差时,应采用堤后式布置。

5.4.16泵房结构布置必须满足泵房内机电设备布置、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并应符合通风、采光、防火、防噪声的规定。

5.4.17泵房地下轮廓线布置应能满足防渗要求。泵房应在满足主机组布置和运行方便的条件下,符合建筑物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5.4.18泵房应选择在岩土坚实和抗渗性能良好的天然地基上。

泵房地基岩土各项物理力学性能指标较差,且工程结构又难以协调适应时,可采用桩基、沉井基础或其它人工地基。

5.4.19泵站前池或进水池应设置拦污栅,必要时应设防涡设施。

前池水流平面扩散角不应大于40°,向主泵进水口倾斜的底坡不宜陡于1∶4;进水池流速不宜超过0.5m/s,其秒换水系数不应小于30。

5.4.20进水管道内不得吸入空气和形成气囊。管道应不断向主泵方向上升,且坡度不小于0.005,管口应有足够的淹没深度。管道接头应密封。

5.4.21进水管道的直径应根据管内允许流速确定:管径为300~500mm时,管内允许流速可取1.0~1.5m/s;管径为500~800mm时,可取1.5~2.0m/s;管径大于800mm时,可取2.0m/s。进水管道直径不得小于水泵的进水接管或水泵进口直径。

5.4.22长度100m以下的出水管道根数,宜取与主泵台数相等;长度为100~300m 时,经技术经济比较论证管道可并联;长度超过300m时,必须并联。

5.4.23虹吸式出水流道驼峰底部应高出出水池的最高运行水位,超高值不应小于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方案(建资荟萃)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方案 本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应注意与其它工程施工的配合与衔接。如与田间路桥工程施工就形成交叉作业,过水管涵的施工应与田间路桥工程施工密切配合,避免二次开挖。渠道与新修道路伴行时,必须待道路路面施工完毕后,方可进行渠道两侧的衬砌及渠底砼的浇筑,避免道路工程压实时侧压对水利工程的破坏。灌溉与排水工程应视整个工程进展情况有计划地进行。 一、施工流程 施工准备→测量放线→沟槽土方开挖→浆砌石(砼)渠道施工→土方回填→养护→报验。 二、施工工艺 (一)土方开挖 沟槽开挖之前弄清与施工相关的地下情况、已建管道情况,沟槽以逆流方向进行开挖,使已铺设的下游管道先期投入使用,供后段工程的施工排水。根据施工设计图纸、现场地质情况及场地条件,沟槽采用人工与机械开挖相结合方式开挖的槽底标高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先设法降低地下水位。沟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管道、沟渠、池槽等构件的基础施工,以免槽底土壤暴露过久,若出现超挖现象,则及时进行处理。施工期间应注意保护与开挖的沟槽附近的地上、地下设施。对于不明障碍物,应查明情况采取措施清除后才能施工。 (二)模板制作与安装 1、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保证模板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混凝土浇筑和振捣的侧向压力和振动力,防止产生移位,确保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

准确,并有足够的密封性,避免漏浆。 2、模板采用现场制作木模板,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控制在规范的规定标准之内;支架材料采用钢脚手架,模板的金属支撑材料应符合金属支撑要求。 3、模板木材的质量达到材质标准,腐朽、严惩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4、木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cm ,析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他表面缺陷。 5、安装按施工图纸进行模板安装的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应设置必要的控制点,以便检查校正;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满足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结构混凝土模板安装的模板允许偏差,遵守规范的规定。 6、模板的清洗和涂料,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木模板面应采用烤涂石蜡或其他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的油剂,不得影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质量,若发现在已浇筑的混凝土面沾染污迹,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 7、拆除,模板拆除时限,除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外,还遵守下列规定:不承重侧面模板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而损伤时,方可拆除,底模应在强度达到规定后,方可拆除。 (三)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施工程序:测量放样→检测→支模→浇筑混凝土→拆模→养护。 2、混凝土施工方法 进行基槽开挖并人工修整工作面,结构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经监理单位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全文】: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下达的《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后更为《灌溉 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编制任务,在水利部领导下,由水利部科学技术司、农村水利司 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编制组自1991年4月开始工作,1994年3月完成征求意见稿,1996年4月完成送审稿,并于1997年1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审查。 《灌溉与排水工程没法规范》分总则,工程等级划分,设计标准,总体设计,蓄水、引水和提水工程,灌溉输配水系统,排水系统,田间工程,灌排建筑物,喷灌和微灌系统,环境监测与保护以及附属工程设施,共12章36节356条和15个附录,内容全面覆盖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除结构计算以外的各个方面。既有将灌溉排水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总体设计,也有灌溉工程枢纽和单项灌排建筑物设计;既包括了水源工程、输配水渠道、排水沟和畦灌、沟灌等常规设计内容,也包含了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灌、微灌节水等新技术;既对灌区环境保护设计提出了要求,也对逐步实现灌区现代化管理所必须设置的附属工程设施作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各单位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安德路六铺炕,邮编:10001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西北农业大学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00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排水工程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提高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的排水工程规划。 1.0.3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在城市排水程规划中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且应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1.0.4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1.0.5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 1.0.6 城市排水工程设施用地应按规划期规模控制,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1.0.7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应与给水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竖向、水系、防洪以及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 1.0.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排水范围和排水体制 2.1 排水范围 2.1.1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 2.1.2 当城市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设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时,应将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及其连接的排水管渠纳入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涉及邻近城市时,应进行协调,统一规划。 2.1.3 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城镇,其污水需要接人规划城市污水系统时,应进行统一规划。 2.2 排水体制 2.2.1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城市排水体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要求,当地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地形及气候)2.2.2

第五节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第五节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本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应注意与其它工程施工的配合与衔接。如与田间路桥工程施工就形成交叉作业,过水管涵的施工应与田间路桥工程施工密切配合,避免二次开挖。渠道与新修道路伴行时,必须待道路路面施工完毕后,方可进行渠道两侧的衬砌及渠底砼的浇筑,避免道路工程压实时侧压对水利工程的破坏。灌溉与排水工程应视整个工程进展情况有计划地进行。 一、施工流程 施工准备→测量放线→沟槽土方开挖→浆砌石(砼)渠道施工→土方回填→养护→报验。 二、施工工艺 (一)、土方开挖 沟槽开挖之前弄清与施工相关的地下情况、已建管道情况,沟槽以逆流方向进行开挖,使已铺设的下游管道先期投入使用,供后段工程的施工排水。根据施工设计图纸、现场地质情况及场地条件,沟槽采用人工与机械开挖相结合方式,单槽开挖,开挖深度H 小于1.5m 的采用直槽开挖挡土板支撑,开挖深度H 大于1.5m时采用按1:0.75放坡开挖。用机械开挖至槽底高程以上20cm 左右时,采用人工清槽,以保证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或超挖,认真控制槽底高程和宽度。当开挖到接近槽底深度时,应随时复核槽底标高,避免超挖。开挖的槽底标高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先设法降低地下水位。沟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管道、沟渠、池槽等构件的基础施工,以免槽底土壤暴露过久,若出现超挖现象,则及时进行处理。施工期间应注意保护与开挖的沟槽附近的地上、地下设施。对于不明障碍物,应查明情况采取措施清除后才能施工。 (二)、模板制作与安装 1、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保证模板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混

凝土浇筑和振捣的侧向压力和振动力,防止产生移位,确保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准确,并有足够的密封性,避免漏浆。 2、模板采用现场制作木模板,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控制在规范的规定标准之内;支架材料采用钢脚手架,模板的金属支撑材料应符合金属支撑要求。 3、模板木材的质量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腐朽、严惩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4、木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cm ,析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他表面缺陷。 5、安装按施工图纸进行模板安装的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应设置必要的控制点,以便检查校正;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满足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结构混凝土模板安装的模板允许偏差,遵守规范的规定。 6、模板的清洗和涂料 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木模板面应采用烤涂石蜡或其他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的油剂,不得影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质量,若发现在已浇筑的混凝土面沾染污迹,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 7、拆除 模板拆除时限,除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外,还遵守下列规定:不承重侧面模板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而损伤时,方可拆除,在混凝土强度不低于3.5Mpa时,方可拆除,底模应在强度达到规定后,方可拆除。 (三)、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施工程序 测量放样→检测→支模→浇筑混凝土→拆模→养护。 2、混凝土施工方法 进行基槽开挖并人工修整工作面,结构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经监理单位

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要求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达到防止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企业及居住区的永久性的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第1.0.3条排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当地城镇(地区)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根据规划年限、工程规模、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埋城镇、工业与农业之间,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通过全面论证,做到确能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第1.0.4条排水制度(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和工业企业规划、当地降雨情况和排放标准,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和利用情况、地形和水体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制度,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分流制。 第1.0.5条排水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与邻近区域内的污水与污泥处理和处置协调。 二、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污水和污泥。 三、与邻近区域及区域内给水系统、洪水和雨水的排除系统协调。

四、接纳工业废水并进行集中处理和处置的可能性。 五、适当改造原有排水工程设施,充分发挥其工程效能。 第1.0.6条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和污泥的排放和利用,且其水质应按有关标准执行。第1.0.7条工业废水管道接入城镇排水系统时,必须按废水水质接入相应的城镇排水管道,污水管道宜尽量减少出口,在接入城镇排水管道前宜设置检测设施。 第1.0.8条排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科研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1.0.9条排水工程设备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备器材的质量和供应情况,结合当地具体条件通过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对操作繁重、影响安全、危害健康的主要工艺,应首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 第1.0.10条排水工程的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1.0.11条在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特殊地区设计排水工程时,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的规定。

SL703-2015灌溉与排水工程规范施工质量评定表(修正)

SL703-2015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 质量评定表

1.渠(沟)道土方填筑基础面清理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2.渠(沟)道土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3.管槽土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4.渠(沟)道石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5.渠(沟)道土方建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6.管道土方回填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7.渠道衬砌垫层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8.渠道防渗膜料铺设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9.渠道保温板铺设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0.浆砌石衬砌渠道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1.现浇混凝土衬砌渠道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2.混凝土预制板(槽)衬砌渠道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2.渠道沥青混凝土衬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3.渠道斗(农)门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4.蓄水池、水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5.泵房建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6.阀门井、检查井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7.田间道路路基及路面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8.机井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9.水泵单元工程安装质量评定表 20.微灌首部工程设备仪表单元工程安装质量评定表 21.管道单元工程安装质量评定表 22.微灌灌水器单元工程安装质量评定表 23.喷灌设备(机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2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25.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26.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27.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 28、单位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1.渠(沟)道土方填筑基础面清理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填表说明

灌溉与排水工程规范

【题名】: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副题名】:Code for design of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engineering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标准号】:GB 50288-99 【代替标准】: 【颁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发布日期】:1999-03-02发布 【实施日期】:1999-08-01 实施 【标准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批准文号】:建标[1999]70号 【批准文件】: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70号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一九九○年度部分计划(草案)的通知》(计综合[1990]160号)附件二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88-99,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 【全文】: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下达的《农田水利工程设计规范》(后更为《灌溉 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编制任务,在水利部领导下,由水利部科学技术司、农村水利司 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编制组自1991年4月开始工作,1994年3月完成征求意见稿,1996年4月完成送审稿,并于1997年1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了审查。 《灌溉与排水工程没法规范》分总则,工程等级划分,设计标准,总体设计,蓄水、引水和提水工程,灌溉输配水系统,排水系统,田间工程,灌排建筑物,喷灌和微灌系统,环境监测与保护以及附属工程设施,共12章36节356条和15个附录,内容全面覆盖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除结构计算以外的各个方面。既有将灌溉排水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总体设计,也有灌溉工程枢纽和单项灌排建筑物设计;既包括了水源工程、输配水渠道、排水沟和畦灌、沟灌等常规设计内容,也包含了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灌、微灌节水等新技术;既对灌区环境保护设计提出了要求,也对逐步实现灌区现代化管理所必须设置的附属工程设施作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各单位应积极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寄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安德路六铺炕,邮编:10001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参编单位: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西北农业大学 陕西省水利厅 主要起草人:余开德窦以松司志明陈登毅高启仁茆智瞿兴业袁可法 丁夫庆朱凤书魏永曜黄林泉董冠群朱树人刘清奎林世皋 李占柱廖永诚王兰桂仲伯俊 1总则 1.0.1为统一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要求,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证工程安全,节水节地,降 低能耗,保护水环境,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1.0.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根据流域水利规划和 区域水土资源平衡的要求,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进行必要的勘察、观测和实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到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实用,方便管理。 1.0.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工程等级划分 2.0.1蓄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总蓄水容积的大小,按表2.0.1确定。

灌 溉 排 水 工 程 习 题 集 与 答 案

灌溉排水工程习题集与答案 一.名词解释(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作物需水量 2.灌溉制度 3.灌溉水利用系数 4.作物水分生产函数 5.地下水临界埋深 二、是非题(共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20 分) 你认为叙述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你认为不正确的打×。 1.同一种作物,同样的土壤水分条件下,叶面积指数越大,作物蒸腾量也越()2.在制定水稻的灌溉制度时,必须考虑地下水补给量和因作物根系层增加而增加的水量。() 3.为防止渠道因超过允许最高水位而酿成决堤事故,一般在渡槽、倒虹吸等重要建筑物的下游要修建泄洪建筑物。() 4.地面灌溉采用畦灌时,畦长越短越节水。() 5.喷头的喷射仰角在45°时射程最大。() 6.当土壤含水率低于田间持水率时,作物将会因土壤水分供给不足而产生缺水() 7.在一定的范围内,土温和水温增高,可以促进根系吸水。() 8.非充分灌溉时,作物的产量因实际腾发量减少而减少,其净效益随之下降。() 9.渠道采用续灌时的灌溉流量一般比轮灌时小,因而更省水。() 10.田间排水沟的间距取决于土壤性质和排水要求,与排水沟深度无关。()三、填空题(共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毛管水是由______、______和______的共同作用而保持土壤孔隙内的水分。2.描述土壤水运动的基本方程是根据______和______推导而来。

3.渠道输水损失包括______、______和______。 4.以地表水为灌溉水源时,其取水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5.灌溉排水管理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 四、简答题(共5 小题,每小题8 分,共40 分) 1.潜水含水层和承压含水层的释水特性有何区别 2.灌溉水源对水质有哪些要求 3.农作物对农田排水有哪些要求 4.简述地面灌溉与喷灌、滴灌的主要特点和适用条件。 5.简述山区、丘陵区的自然特点及灌溉系统的特点。 答案: 一、名词解释(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作物需水量:作物植株蒸腾量与棵间蒸发量之和 2.灌溉制度:指作物播种前(或水稻栽秧前)及全生育期内的灌水次数、每次的灌水日期和灌水定额以及灌溉定额。灌水定额是指一次灌水单位灌溉面积上的灌 水量,各次灌水定额之和,叫灌溉定额。 3.灌溉水利用系数:灌入农田的有效水量和渠首引入水量的比值。 4.作物水分生产函数:作物产量与投入水量或作物消耗水量之间的关系。5.地下水临界埋深:在一定的自然条件和农业技术措施条件下,为了保证土壤不产生盐碱化和作物不受盐害所要求保持的地下水最小埋深。 二、是非题(共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20 分) 1.√2.×3.×4.√5.×6.×7.√8.×9.×10.× 三、填空题(共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 1.土壤对水分子的吸附力、水分子之间的粘着力、水的表面张力 2.达西定律、质量守恒原理 3.水面蒸发、渗水损失、漏水损失

分析土地整治项目中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分析土地整治项目中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发表时间:2019-07-30T15:04:35.70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4期作者:马先勉[导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国土整治有了很大进展,国家在土地整治方面投入的力度不断增大,是农业产业进步、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提高土地整治水平是需要深度研究的内容。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贵阳 550081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国土整治有了很大进展,国家在土地整治方面投入的力度不断增大,是农业产业进步、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提高土地整治水平是需要深度研究的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作为土地整治项目的组成部分之一,承担着防旱、排涝等功能,与农业生产之间有密不可分的联系,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入水平,应当加强对土地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的研究,本文就围绕此展开分析。 关键词:土地整治项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引言灌溉与排水工程是土地整治项目最重要的工程之一。不考虑自然降水、地下水、河流湖泊水的因素,灌溉与排水工程承担了调配土地整治项目区及周边地区水资源的任务,极大程度上影响着周边人类与动植物的生产生活状态。随着近年来土地整治的不断发展,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土地整治的研究越发深入、全面,目前主要集中在土地整治的理论知识、工程技术方法与模式、政策法规、资金配置、耕地数量与质量、规划设计、效益评价、生态影响、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等方面的研究。而灌溉与排水工程作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学者们的研究方向主要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设计思路、技术应用、效益分析、影响研究、管理与政策探讨等方面。 1农业节水灌溉中存在的问题(1)水分胁迫对农作物水分生产效率、生理活动的影响;(2)在水分的调控条件下,根系中的水分变化以及农作物的灌溉控制指标;(3)节水灌溉农作物的光合生理、水分生理以及水分的调控阀值等各个方面的技术;(4)在建立了作物高效用水以及非润滑湿润的条件之后,才能够对作为的需水量进行计算,并且才能够掌握作物的相关系数值。但是,在使用理论研究基础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无法给环境保护工作以及现代化的高效农业建设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2土地整治项目中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要点 2.1规划设计因地制宜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前期踏勘时不仅要对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地形水文特点、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做到充分了解,还要将周围的生物情况进行剖析,这样才能抓住规划的重点,结合区域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比如考虑构建生态净化池、生物通道等生物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对项目区溪流截弯取直的必要性等。做到在实现生态目标的基础上兼顾经济因素,结合国内外土地整治项目已有的经验与研究,注重创新型生态技术的使用,获得最大的生态效益。 2.2明确相关设计标准为了更好的提升土地整治效果,减少水资源的浪费,相关设计人员要不断明确土地整治项目中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并明确土地整治项目中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要点,将农田中剩余的地下水全部排出。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6)中的相关规定能够得知,土地整治项目中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人员要结合水源运行情况,确定输水量。 2.3控制排水机理以及其资源环境效应研究对作物处于不同生育期的淹水时长、淹水深度以及水文对作物产量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能够发现在不同控制排水标准下的环境效应以及经济效果;处于不同生育期的作物,其雨后地下水的降落速度以及地下水的埋深,对于作物吸收光合作用以及营养都有一定的关系,对作物处于多个生育期中的连续受渍现象进行探讨,能够发现影响作物生长发育的原因;在不同的排水控制标准之下,能够掌握周围水体以及农田的污染物的规律。 2.4灌溉水源设计在设计灌溉水源过程中,重点工作是水源位置、水源质量的设计,设计要点主要包括:一是水原位置应当遵循就近、就高原则,缩短灌溉水的运输距离,运用水自流作用实现灌溉,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标;同时,也应当对灌溉土地范围内干渠、支渠以及水库进行规划与利用,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二是水源质量需要控制水源污染,对于地下水少的地区,可以采取地表水作为灌溉水源,设计并建设相应的灌溉渠与技术设施;如果水资源污染情况较严重,禁止采用,需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设计。 2.5农业高效灌溉排水及其对农田湿地生态效应影响机理在农业高效灌溉的条件下,需要掌握农作物的尺度效应以及需水规律;在控制灌溉排水的条件下,能够明确稻田中温室气体N2O以及CH4的排放规律,并且能够了解到稻田生态因子中的变化情况,掌握稻田中产生CH4、N2O,以及对这些气体进行运输与排放的规律;掌握非点源污染控制以及农田溶质迁移转化规律;在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区域,应该进行水土环境效应的评估以及水土环境效应的调控。 2.6加强生态意识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不是个人或者组织一手包办的,只有公众环境意识的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最终才能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宣传教育是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途径,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可以使人们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同时学习掌握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与技术,养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习惯。因此,对于生态型土地整治工程,特别是生态型灌溉与排水工程,其最终的成效决定于各参与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水平。因此,应当对政府管理者、工程建设者和土地使用者(农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3后期发展的方向(1)对于作物生产信息、作物水分以及灌溉调控过程中的互动效应的调控系统进行研究;(2)掌握作物水肥高效使用情况以及地下水位的生产函数,了解农田控制排水技术指标;(3)掌握矿物质营养、水肥联合调控中作物的补偿效应、同化物质的分配以及转移规律、最优化的调控水肥光的模式以及光能截获转化效率;(4)在节水灌溉的模式之下,掌握稻田温室的排放机理以及规律;(5)在实现农田高效灌溉,保障农田生态环境以及实现农田区域的水土环境的过程中,需要定量描述生态风险以及生态贡献,掌握高效节水灌溉对于区域水循环产生的生态环境作用以及对于水循环产生的影响;(6)在系统协同运行的机理之上,实现灌溉、排水以及湿地之间的综合管理。结束语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方案精编版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方 案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方案 本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应注意与其它工程施工的配合与衔接。如与田间路桥工程施工就形成交叉作业,过水管涵的施工应与田间路桥工程施工密切配合,避免二次开挖。渠道与新修道路伴行时,必须待道路路面施工完毕后,方可进行渠道两侧的衬砌及渠底砼的浇筑,避免道路工程压实时侧压对水利工程的破坏。灌溉与排水工程应视整个工程进展情况有计划地进行。 一、施工流程 施工准备→测量放线→沟槽土方开挖→浆砌石(砼)渠道施工→土方回填→养护→报验。 二、施工工艺 (一)土方开挖 沟槽开挖之前弄清与施工相关的地下情况、已建管道情况,沟槽以逆流方向进行开挖,使已铺设的下游管道先期投入使用,供后段工程的施工排水。根据施工设计图纸、现场地质情况及场地条件,沟槽采用人工与机械开挖相结合方式开挖的槽底标高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先设法降低地下水位。沟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管道、沟渠、池槽等构件的基础施工,以免槽底土壤暴露过久,若出现超挖现象,则及时进行处理。施工期间应注意保护与开挖的沟槽附近的地上、地下设施。对于不明障碍物,应查明情况采取措施清除后才能施工。 (二)模板制作与安装

1、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保证模板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混凝土浇筑和振捣的侧向压力和振动力,防止产生移位,确保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准确,并有足够的密封性,避免漏浆。 2、模板采用现场制作木模板,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控制在规范的规定标准之内;支架材料采用钢脚手架,模板的金属支撑材料应符合金属支撑要求。 3、模板木材的质量达到材质标准,腐朽、严惩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4、木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cm ,析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他表面缺陷。 5、安装按施工图纸进行模板安装的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应设置必要的控制点,以便检查校正;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满足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结构混凝土模板安装的模板允许偏差,遵守规范的规定。 6、模板的清洗和涂料,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木模板面应采用烤涂石蜡或其他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的油剂,不得影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质量,若发现在已浇筑的混凝土面沾染污迹,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 7、拆除,模板拆除时限,除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外,还遵守下列规定:不承重侧面模板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而损伤时,方可拆除,底模应在强度达到规定后,方可拆除。 (三)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施工程序:测量放样→检测→支模→浇筑混凝土→拆模→养护。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方案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方案 一、沟渠 (1)施工流程 施工准备→测量放样→土方开挖→验槽→C20砼浇筑→外观检验→放水检验排水沟渠过水能力→交工验收 (2)土方开挖 排水沟槽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挖沟,人工结合修整。从设计图可知其埋深均在O.8m左右,较浅,可采用一次性挖至设计标高,开挖点根据各条排水沟的走向,从排水沟的下游向上游挖进,根据地质情况和地下水渗水量按一定距离设一集水井,用抽水机或潜水泵排水,在挖设计标高时,应及时安排人员清除余土,疏通沟槽积水,以利抽干排除。对于地质情况较差的沟槽,采用适当的挡土板支扩加固,防止坍塌。 二、桥涵工程的施工方法 1、施工准备 (1)清理现场; (2)检查施工设备,挖掘机起吊能力等; (3)加工墩台盖梁模板,在我公司下属预制厂进行,然后运至工地; (4)在工地现场钢筋加工厂事先加工梁上部、下部所需钢筋; (5)配备水准仪1台进行测量放线,定出桥中心线,钻孔桩位,

墩台尺寸及轴线。. 2、浆砌石施工 (1)浆砌石桥台施工:按照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保证尺寸、宽度、基底标高和压实度,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缝。砌体所用的块石料、水泥砂浆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块石大小应基本一致,用于外表表面的块石,其表面应基本平整。块石使用前要浇水湿润,表面的泥土、水锈应清洗干净。砌石时不出现通缝、对缝。 (2)浆砌石挡土墙施工:浆砌石挡土墙施工时,分层、压缝进行砌筑,全线均匀上升,先砌外层定位行列,然后砌筑内层,外层与内层交错连为一体。 3、砼墩台帽 土方开挖结束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墩台帽施工。 (1)测量放线,划出墩中心线: (2)搭脚手架,绑扎钢筋; (3)模板采用定型钢模板,立模时保证其尺寸和相对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各项误差均应在允许范围之内,模板表面应光洁、接缝严密。模板固定和调节可在桩四周打上固定支撑,支撑模板底脚,上部用导链和地锚在四个方向进行固定,保证在浇筑混凝土时不变形、不位移; (4)混凝土的浇筑:浇筑前仔细检查模板位置尺寸、钢筋保护层以及设备的性能。混凝土浇筑采用搅拌机拌料,机动翻斗车运输,吊车配料斗起吊入仓。分层浇筑,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密实。 4、砼桥面板预制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目录 1.渠(沟)道土方填筑基础面清理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3) 2.渠(沟)道土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5) 3.管槽土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8) 4.渠(沟)道石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0) 5.渠(沟)道土方建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3) 6.管道土方回填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6) 7.渠道衬砌垫层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8) 8.渠道防渗膜料铺设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20) 9.渠道保温板铺设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22) 10.浆砌石衬砌渠道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24) 11.现浇混凝土衬砌渠道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28) 12.混凝土预制板(槽)衬砌渠道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31) 12.渠道沥青混凝土衬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33) 13.渠道斗(农)门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35) 14.蓄水池、水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38) 15.泵房建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40) 15.阀门井、检查井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43) 17.田间道路路基及路面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45) 18.机井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48) 19.水泵单元工程安装质量评定表 (50) 20.微灌首部工程设备仪表单元工程安装质量评定表 (54) 21.管道单元工程安装质量评定表 (58) 22.微灌灌水器单元工程安装质量评定表 (62) 23.喷灌设备(机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65) 2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69) 25.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70) 26.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71) 27.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 (72)

灌溉与排水工程.doc

田间水利工程: 本项目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 施工前认真学习图纸 ,并进行现场调查 ,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土质、地下水位 ,管沟槽附近地上建筑物以及施工环境等情况 ,校对设计路线、水准点 ,并在以后施工的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进行复核一次 ,以确保整个施工段的测量精度在允许误差的范围以内。 砂垫层施工 基础处理一般情况下管道下方铺设砂垫层 ,砂垫层厚度250mm ,垫层材料为中粗砂 ,不得采用粉细砂。 1、渠道工程 项目区规划渠道全部采用现浇砼U形渠道。根据渠道设计流量 ,按照《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田间工程配套设计图集》的定型图选择渠道断面 ,渠道全部为填方渠道。项目渠道区分为D30、D40、D50、D60 ,混凝土标号采用C15 ,渠道比降根据地面坡度确定。D30、D40混凝土厚度为5cm ,D50、D60混凝土厚度为6cm。 1、U型槽工程施工流程: 施工准备→土方开挖→验槽→断面欠方回填土→U形槽底垫层砼浇筑→U型槽浇筑→U 型槽接缝处理→ U型槽外观检测、放水检验→交工验收 2、U型槽灌溉渠施工方法 (1)土方开挖: 由于U型槽灌溉渠开挖断面较小 ,拟分段在按设计高程放样后采用小型挖掘机械开挖 ,人工修整 ,一次性开挖到底 ,并及时验槽进入下一工序施工。每个施工作业段以50米左右为宜。 (2)断面土方回填: 由于灌溉渠U型槽安装高程局部比两侧田地高 ,需补填土方才能进行灌渠型槽安装。土方回填时拟采用人工运土木夯夯实。 1、进场的模板要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搭设插片架子 ,模板放入架子中。模板堆放处必须加垫木 ,防止模板受潮起锈。 2、模板在现场拼装好后 ,板缝错台必须调平 ,使用前刷油性脱模剂。 3、模板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对其平整度进行定期检修。 4、模板在安装、拆模过程中 ,严禁用力撞击。 5、为防漏浆 ,模板与地接触面及模板拼缝处粘贴海棉条。 6、模板纵向连接要严密 ,防止漏浆 ,横向支撑要稳固 ,防止跑模。浇筑前 ,原有混凝土面进行凿毛或刷毛 ,并冲洗干净 ,混凝土浇筑时 ,两侧应同时进行 ,防止将管子挤偏。混凝土浇筑分两步进行 ,待下层混凝土失去流动性后再浇筑上层混凝土 ,避免漂管。 7、模板使用完一次 ,必须及时清理 ,用扁铲清理模板板面 ,铲掉混凝土残渣 ,用滚刷涂刷油质脱模剂 ,用抹布或棉丝将板面的浮油擦净。 8、模板拆除 ⑴模板的拆除 ,应保证砼不被损坏。在砼未达到足够的强度前不得拆模。 ⑵不承重的垂直模板 ,应在砼的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和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损坏时 ,或在砼强度超过2.5Mpa时方可拆除。 ⑶拆模时 ,应遵循先非承重部位和后承重部位及自上而下的原则 ,严禁用大锤和撬棍强行拆除。 ⑷拆模时 ,操作人员应注意安全 ,拆下的模板及配件 ,严禁乱扔 ,要有人接应传递 ,按指定地点堆放 ,并及时清理、维修和涂刷隔离剂 ,以备下次周转使用。管道连接及闸阀安装管道采用对口机进行对口 ,对口时保证外壁平齐 ,用钢直尺紧靠一侧管道外表面 ,在距焊口200mm另一侧管道外表面处测量 ,管道与管件之间的对口 ,也要做到外壁平齐 ,管

灌溉排水工程讲课教案

灌溉排水工程

一.名词解释 1.灌溉排水工程学:灌溉排水工程学是研究农田水分状况和有关地区水情的变 化规律及其调节措施,消除水旱灾害,并利用水利资源为发展农业生产而服务的科学。 2.农田水分状况:农田水分状况一般是指农田土壤水、地面水和地下水的状况 及其相应的养分、通气、热状况 3.凋萎系数:作物产生永久凋萎时的土壤含水率, 4.田间持水率:悬着毛管水达到最大时的土壤含水率, 5.干旱:是指因天气、土壤、生理等原因导致作物体内水分亏缺的现象,或指 作物由根吸水不足而导致其体内水分失去平衡和协调的现象。 6.大气干旱:指农田水分尚不妨碍植物根系的吸收,但由于大气温度过高 (T=30°C)和相对湿度过低(≤30%),阳光过强或遇旱风(≥3m/s),造成植物蒸腾耗水过大,使根系吸水速度不能满足蒸发的需要。 7.土壤干旱:土壤含水率过低,作物根系从土壤中所能吸收的水量很少,无法 补偿叶面蒸发的消耗。 8.渍害:因降雨、灌溉水量太多,或因地下水补给水量太多,使土壤长期过 湿,危害作物生长的灾害。 9.土壤盐害:盐害:指土壤含盐过多,土壤溶液渗透压过高影响植物生长发育 的现象。 10.SPAC系统:田间水分运动是在水势梯度的作用下产生的,各环节之间是 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为了完整地解决农田水分运动问题,必须将土壤-植物-大气看作一个连续体统一考虑。这一连续体即为SPAC系统 11.作物需水量:植株蒸腾和株间蒸发两者的腾发量(蒸发蒸腾量)。 12.作物耗水量:土壤在任何水分条件下实际消耗的植株蒸腾、土壤蒸发和 植物体含水量之和。 13.需水量模比系数:作物某一生育阶段的需水量占全生育期的百分比。 14.需水临界期或关键期:水分亏缺对作物产量影响最敏感最严重的生育时 期。 15.灌溉制度:是指特定作物在一定的气候、土壤、供水等自然条件和一定 的农业技术措施下,为了获得高产或高效,实现节约用水,所指定的适时适量的农田灌水方案。 16.灌水定额:一次灌水单位面积上的灌水量。 17.灌溉定额:指作物全生育期单位面积各次灌水定额之和。 18.土壤计划湿润层:旱作物灌水时计划湿润的土层深度。

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最新版】

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批准: 审核: 编制: ***工程公司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x月 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施工部署,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及管理程序安排 一、工程概况 xx市2016年度第一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石横片)第一标段位于xx市边院镇境内,主体工程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工作。

二、编写依据 通过对本工程各阶段具体情况的分析,结合我公司的技术实力,施工水平,我们认为本工程重点是保证田间工程顺利进展,使部分工程在尽量躲开冬季施工,因此分片区分阶段的工序必紧凑,安排要合理,在施工过程中,要抓住以上重点,合理部署,切实做好技术、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保证工程工期完成。 (1)xx市2016年度第一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石横片)一标段施工招标及合同文件; (2)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3)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整理标准; (4)现行的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 三、施工总体规划 我公司针对本工程施工的特殊情况,有针对性的组建项目班子,并且入选一旦经过建设、监理单位确认,全班人选将处于启动状态,未进场之前可根据设计要求积极为本工程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为

按质、按时完成合同赋与的责任和义务,公司针对该工程严格实行“项目法”施工,新组建一个由公司技术经理亲自挂帅,公司副总工程师任技术负责人,由公司优秀的项目经理组建的项目经理部,负责具体施工管理。 通过对现场的踏勘及详细研读设计文件、图纸,利用我单位人员、设备及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诸多优势,拟对本工程施工作以下规划。 1、项目班子配备 我单位现场将成立“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xx市2014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部按项目法管理,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实施。我们将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按期组织进场开工,并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配置人力、机械设备等各种资源进场,选派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严格按照项目法施工,对人、财、物进行合理调配,采用先进施工方法,严格控制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地圆满工。拟派遣具体丰富施上经验的项目经理为该工程项目经理,代表我单位具体组织项目施工和管理。作为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负责工程承包合同履约,直接对企业法人代表负责。项目经理依照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的委托书、责任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灌溉与排水工程课程教案

《灌溉与排水工程》课程教案 一、课程的基本要素 1、课程中文名称:灌溉与排水工程 2、课程英文名称:Irrigation and Prainage Engineering 3、课程编号:031209 4、学科分类:农业工程 4、课程类别:专业课。 5、课程性质:必修课。 6、适用层次:汉族本科 7、适用专业:农业水利工程。 9、学时:总学时60 (理论课学时52,实验课学时8)。 10、学分:3 11、先修课程水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学、土壤与农作、地下水利用等有关基础课 12.并修课程 水工建筑物、水利工程经济、水利工程概预算等 二、课程介绍: 1、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灌溉与排水的基本理论和灌排技术、灌排系统规划设计方法及地区水利规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等。具体要求为:(1) 知识方面了解农田水分变化规律,掌握控制农田土壤水分以及进行合理灌排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灌溉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方法;掌握灌区田间工程的规划方法;了解灌区水利规划的方法步骤以及掌握有关基本知识;明确农田水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掌握灌排管理的基本知识。(2) 技能方面能根据水源条件选择合理的取水方式,能进行引水工程的水利计算;能进行灌区灌排系统的规划布置;能进行灌排系统的流量计算和纵横断面设计。 (3) 能力方面能独立担当中小型灌区的规划设计及灌、排管理工作。 2、课程特点 《灌溉与排水工程》是农业水利工程专业的一门主干必修专业课。其基本任务是:使学生掌握灌溉与排水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原理,灌排技术,灌排系统规划设计的方法;了解灌、排工程对水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使学生重视灌、排管理;了解灌排系统管理中的一些现代化技术;掌握灌排工程的经济评价,掌握新疆盐碱土防治的水利措施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3、使用教材《灌溉排水工程学》.汪志农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2005 年5 月第一版 4 、参考教材 (1)《农田水利学》(第三版). 郭元裕主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9 年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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