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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控新制度

动态监控新制度
动态监控新制度

监控平台的建设、安装、维护及管理制度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令2014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遵义市道路运输局关于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遵市运管发…2014?20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按照标准建设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二、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由公司与监控平台服务商签订合同来完成。公司必须严格审查服务商的资质:一是,必须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证书;二是,必须有监控平台与全国联网联控系统服务平台接入的证明材料。

三、公司在监控平台中完整、准确地录入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基础资料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四、公司监控平台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并按照要求将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和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逐级上传至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

五、监控平台的维护,由公司指定的车辆动态监控负责人完成。一是,简单维护,即平台的系统安装、计算机管理、病毒查杀、数据存储。二是,组织有关人员抢修,遇重大故障,自身不能解决的,协调服务商或者电脑公司技术人员协助解决。

六、监控人员应按业务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拷贝软件到硬盘,影响计算机的运行速度。

七、严禁任何人拷贝动态监控系统相关软件及用户资料带出监控室。

八、监控室设备不得随意带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九、监控设备如出现通讯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以便及时修复。

十、监控室软件的调试、更新和更改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监控管理人员的许可和陪同下进行且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需要更新软件版本的,必须做好前期资料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十一、软件拷贝前应确保无病毒。

十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泄露、删除、篡改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的历史和实时数据。

动态监控人员培训、考核上岗、值班制度(一)动态监控人员由公司统一聘用,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轮班制。

(三)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当接班人员不能按时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在接班人员到岗之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对终端采集的图像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并做好台帐记录。

(六)对违规营运的客车要及时上报,不得擅自作主,不得故意隐瞒不报或删除违章信息,一经查获,将严格处理当事人。

(七)不得利用平台进行上网,查找无关信息,更不得利用平台下载或发送黄色信息,损坏国家和公司形象,一经发现必须严格处罚当事人。

(八)爱护好车辆动态监控平台设备,确保监控工作正常开展,为承包人、驾驶员服务,为公司管理服务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文)第53条规定,制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一、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安装、检修和维护操作规程。

(一)客运车辆必须安装符合交通部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二)驾驶人必须确保车载终端完好并能正常使用,一旦发现车载终端故障,必须立即向公司报告,以便技术人员进一步确认,并安排维修。

(三)车载终端必须在指定的维修服务点,由技术人员维修。

(四)驾驶人要用干布擦拭车载终端,保证清洁。

(五)驾驶人不准私自拆卸,不准改变线路,不准调整位臵。

(六)车载终端不得进水,洗车时要特别注意。

(七)车辆维修或者二保时,驾驶人要提醒维修人员,不可动及车载终端线路。

(八)驾驶人不得遮挡天线。

(九)车载终端通讯卡不得私自取出。

(十)暴雨、暴雪引起信号临时中断,属正常。隧道、山洞、地下室、大山深处,通信信号减弱,导致通讯中断,属正常。

(十一)报警开关至关重要,平时要避免误操作。严禁无故报警,严禁恶意报警。

(十二)要热情地、耐心地每天接受车站安全员对车载终端的监督检查。

(十三)在行车途中,要随时接受公司对车载终端的路检路查。

(十四)要配合车载终端维修人员的维修,主动介绍故障特征。

(十五)要提醒乘客不得触摸损坏车载终端。

(十六)收到监控平台发出的纠正违章警示提醒(如:超速、小雨路滑、夏天疲倦…),要及时响应,立即改正。

(十七)公司或者监控平台电话询问了解车载终端设备情况,要如实陈述,详细介绍,不得隐瞒。

(十八)因为违法违规,监控平台记录在案,按照公司规定接受处罚。

(十九)车载终端维修人员到公司对终端维修时,必须到监控平台核准故障车辆数据,要主动与公司领导,或车站领导,或安全科领导联系,告知要对终端进行维修,并请其签字确认,派员协调。

(二十)车载终端维修实行维修报表制度,形成反馈制度。维修完毕请驾驶人或车主签字确认,如驾驶员或车主不在现场请公司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二、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安装、检修和维护操作规程。

(一)公司安装符合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

(二)监控平台设备必须及时更新,网速必须达到系统要求。用于动态监控的网络速度,目前不得低于4兆光纤,待条件成熟,要提升至8兆,以适应《中国通讯行业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随着动态监控工作站软件的逐步完善,监控功能的不断增加,地图数据的更改细化,要及时更新老旧计算机设备。电脑配臵达不到CPU主频2.5G,内存2G,硬盘320G的,立即着手更新。

(三)监控平台必须24小时值班。

(四)运营商服务器更新、升级,及一切可能中断监控的情况,必须提前通知监控平台,并告知恢复监控时间。

(五)监控平台遇特殊情况(如断电、系统崩溃、病毒、安装系统、检修电脑、更换设备等),不能正常实施监控时,要通知相邻平台,或上一级平台代为监控。

(六)定期查杀病毒,保证平台系统正常运转。

(七)采取严密措施隔离病毒,严禁其他人员接触、使用监控设

备,更不能随意插入无关U盘。

(八)专人负责监控平台硬件软件维护。

(九)投入资金,购臵备份电脑和其他相应设施,确保一旦出现硬件软件故障时,最短时间内,恢复监控。

(十)监控室备份电脑和备份设施,严禁挪作他用。

三、车辆动态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操作规程。

(一)监控平台操作员分为一级操作员、二级操作员两个级别。二级操作员承担日常监控工作;一级监控员负责分段限速、参数设值等工作。

(二)车辆超速数据每月月底采集、分析、汇总,下月一日装订成册,签字盖章,上报,下发。

(三)车辆超员图片数据每周汇总,周一上报。

四、车辆动态监控违章信息统计、报送、处理要求、处理流程。

(一)车辆违章信息包含超速、超员、夜间行驶三级路面、窜线经营、疲劳驾驶、人为破坏动态监控终端等。

(二)车辆违章信息报送安全部门汇总、存档、处理。

(三)车辆违章案件,必须件件处理,件件落实。处罚标准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四)定期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将车辆违章案件是否件件处理,件件落实纳入检查范畴。

(五)未及时处理的,处罚责任人。

五、车辆动态监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

(一)由运营商服务器保存所有车辆运行轨迹,时间3个月。

(二)提取并汇总的违章信息,在客户端计算机上保留电子文档,保存期3年。

(三)作为处罚依据打印的违章表格、图片,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四)处罚过程中产生的文书、票据,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驾驶员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令2014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遵义市道路运输局关于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遵市运管发…2014?205号)文件精神,制定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一、交通违法动态信息是由监控平台监控员发现的驾驶员、承包人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控发现的驾驶员、承包人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登录台账,件件处理。

三、营运客车驾驶员违反动态监控相关规定,按照《宏懋晨集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见集团公司制度汇编)进行处罚。

四、每三个月定期对监控平台违法违规台账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在驾驶员、承包人学习会上通报统计分析结果。如果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呈上升趋势,将通过安委会修改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突发应急情况处理制度

为维护动态监控工作正常运作,保障车辆监控,信息采集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情况特制定动态应急处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处结合”必须做好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反应迅速。

二、建立健全的信息网络加强协调,将存在的隐患及时制止,定期检查相关设备。

三、当动态出现故障时,及时做好查处工作,并汇报公司主管领导。

四、及时处理动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章现象和各种突发事件,做好信息登记,反馈上报主管领导。

五、车辆动态出现离线或无法定位时,应检查动态主机是否出现SIM卡松懈或电源线路损坏,做好维护工作。

六、动态数据无法上传,位臵长期不更新现象,及时和动态监控公司联系,安排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工作。

七、动态监控平台出现故障期间,采用公司移动集群网进行与各司机联系,保持信息畅通。

八、当车辆发送求助的盗、抢等手动报警信息时,监控人员及时报告公司运输部,并根据报警信息对事发车辆实施跟踪监控,及时向事发地110报警中心报警。

九、动态监控平台接收到车辆反馈的信息,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将情况进行报告,监控平台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示。

十、做好动态应急处理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

动态监控台账、档案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做好交接班记录,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认真做好监控记录台帐。对违法违章车辆做好违章记录,并及时上报公司动态监控负责人,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擅自删除违章信息。

(二)负责监控平台的正常使用,若平台遇通讯故障、发现车辆终端故障,应及时做好记录,报告公司动态监控负责人并通知运营商技术人员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能实时监控跟踪。

(三)适时发送语音提示信息,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行车。根据不同的天气情况发送相关的预警信息。发送的信息要登录台账。

(四)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是安全管理的重要设备,属于安全设施设备。监控员不得交给无关人员操作,更不能借用平台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查阅无关信息,影响正常监控。动态监控系统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监控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有关信息。

(五)动态监控室要做好随时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检查的准备工作,做好日常卫生;注意自身形象,衣着整洁大方,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高声喧哗,维护企业形象。

(六)做好统计,建好台账,按规定归档。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动态监控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和倒查制度(一)迟到或早退计两次处罚款50元,累计达三次以上者处罚款200元,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二)旷工及擅自离岗者罚款200元,两次处罚500元,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三)若因监控人员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导致动态平台未能进行有效监控所产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借用动态监控平台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睡觉影响正常监控工作,一经发现罚款50元,累计达两次以上者处罚款200元,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5次以上予以辞退。

(五)未认真做好台帐记录者第一次罚款50元,累计达两次罚款200元,累计达三次以上者罚款500元,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

(八)徇私舞弊、删除违章信息、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公司予以辞退。

(九)让无关人员进入动态监控室者当班人员罚款50元,将平台交给无关人员操作者罚款100元。

(十)未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送动态监控相关资料,影响公司正常工作开展的,罚款200员,并写出书面检讨。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我司营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规车辆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GPS 监控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有效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渝交委安〔2011〕4号)、公运集团公司《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装有GPS、3G摄像系统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 3 容 3.1 平台安装要求: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3.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3.1.2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3.1.3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3.2 平台监控容 3.2.1车辆运行速度是否超过设定速度; 3.2.2车辆的运行区域线路是否超出核定的运行区域线路; 3.2.3是否疲劳驾驶,驾驶员驾车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 3.3 公司平台监管职责:

3.3.1 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对车管部监控平台的日常监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及时掌控车辆的运行状态。 3.3.2 根据实时监控情况,发现车辆恶性超速、单车多次超速等情况及时报告,对所有报警信息及时处警,同时向车管部平台发送气象、道路环境等相关安全信息。 3.3.3 负责对车管部平台营运监控系统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备份、查阅、分析和处置,做好运行日志、数据抽查工作记录,并将上线率、定位率、处警率、处罚情况等相关数据填报月报表,上报集团安全保卫处。 3.3.4 协助系统营运商做好监控系统的安装、升级、检修、调试、系统维护、终端转户等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良好。 3.4 车管部平台监控职责: 3.4.1 车管部平台对运营车辆在监控中发现的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时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报警,及时处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3.4.2 车管部平台应将规定的数据格式将车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通讯地址、营运车辆号牌及类型、载重吨(座)位、营运线路及起讫站点、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号等基础信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 3.4.3 做好每日运行日志及运行数据抽查记录,确保对所有监控车辆在一个月度期的运行轨迹进行全部抽查,检查的容主要包括:车辆终端信号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线路运行;是否存在超速、超时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运行轨迹异常等。对终端信号中断的车辆,要及时查明原因,恢复终端信号传递;对运行轨迹异常的车辆,要在排除技术原因的情况下,根据异常数据对其进行直接处罚;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800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 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形势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要做到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灯,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灯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编号:SM-ZD-40341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 作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安全监控工。 第2条安全监控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控系统图的绘制、修正。 4、负责监控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安全监控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井下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方法。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5条各类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第6条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第7条煤矿安全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提升企业运输管理水平,科学化地管理和派遣车辆,及时高效地完成运输任务,根据公司车辆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动态监控系统,便于对车辆运行位置、速度、方向、路线、历史轨迹等展开实时安全监控,规范车辆运行受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阳泉冀东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第四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位置、行驶路线、速度等,具备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通讯等综合监控功能,对预防窜货行为起到关键作用。 第五条进厂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车载定位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并将备案资料及账号提供给监控中心,对未安装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物流调度中心拒绝开具派车单,有特殊情况请相关部门会同审批,详见车辆动态监控备案流程。 第六条凡安装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的进厂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监控员职责 一、负责统一管理本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随时关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 二、监控员负责管理进厂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平台,检查进厂车辆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三、监控自有车辆的运行情况,在车辆发出报警信息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对有故障的监控系统及时上报并下发维修单,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对监控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行为的,及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下发通知单。 四、按规定定时采集车辆行驶记录数据,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违规行为分类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道路情况、交通状况等情况,及时通过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短信发送平台发送预警信息。 六、监控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对擅自更改路线、绕行高速或私拉乱跑等行为,做好监控记录,并及时报送备案。 八、监控权限严格按照规定授权,不得私自赋予他人及越权使用,如需授权使用,需上报领导审批。 第八条驾驶员职责 一、保障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处于开机状态,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等行为,如有故障及时上报解决。

视频监控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视频监控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774-54 视频监控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了加强视频监控系统操作管理,确保监控值班人员正确操作,确保监视范围内情况得到及时处置、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万意百货市场有限公司所使用的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 3.职责及要求 3.1使用部门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 3.2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3.3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

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岗位培训合格并获取相关资质的人员不得操作本设备。 3.4使用部门应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本规程,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 3.5新进员工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并考核通过后,可在有操作资质人员的指导下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操作,但不得单独操作。 3.6操作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公司各类规章制度、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 3.7操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与企业的各项安全法规和安全制度,一切生产活动都必须约束在安全规范之内。 3.8保证安全作业,无责任设备事故,无工伤事故,无各种事故苗头。 3.9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 3.10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或制止违反安全制度的指挥或操作。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岗位职责 一、监控中心岗位定制 岗位1:集团监控中心负责人(X人) 岗位2:集团监控中心主任(X人) 岗位3:集团监控平台监控员(X人) 二、监控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1、监控中心负责人: (1)负责中心日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内部管理,建立完善中心管理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监督落实执行,提高部门管理运做水平。 (3)不断健全部门服务流程及服务规范,使中心服务统一规范,在接到部门管理人员的请示汇报后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处理。 (4)负责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员工业务素质及业务能力的不断提升,以保证员工能适应中心不断发展的需要。 2、监控中心主任 (1)安排对内单位新增车辆的监控终端安装工作。 (2)记录对内单位所有车辆的新增、报停、更换等关于监

控终端的工作。 (3)将监控中心整理的每月对内单位车辆超速报表上传至上级主管部门邮箱。 (4)记录对所有车辆的新增、报停、更换等关于动态监控终端的工作。 (5)制作对缴费清单。 (6)管理GPRS数据卡,包括新开、注销、暂停使用等关于GPRS数据卡的工作。 (7)核算我公司每月需缴纳给启明公司的GPRS数据卡费用。(8)监督GPRS流量情况。 (9)协助监控中心负责人管理部门日常工作。 (10)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听取值班员的工作汇报,并检查当班记录。 (11)监督监控中心值班员,培训新进监控中心值班员。(12)负责监控中心的排班及协调解决值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3)负责监控中心及监控部门的文档管理和归档工作。(14)向中心经理及时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5)为司乘人员介绍动态监控系统软件及硬件功能。(16)接听上级监控中心办公电话,处理相关故障问题。(17)联系启明公司维修监控终端。 (18)负责每天查看上级监控平台邮箱内容并作好记录,及

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2016.8.11分析

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动态监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第5号令)、湘运管办发〔2013〕17号《湖南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自身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简称联网联控系统)是指交通运输部通过联网整合全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企业建立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而形成的一个全国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监管系统。达到全国范围内对旅游客车、客运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动态监管。 第三条集团公司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卫星定位设备(3G、4G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省级平台联网联控,四类班线客车推行安装卫星监控设备。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是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分(子)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是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集团公司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子)公司负责车辆实时24小时动态监控本单位全部车辆,并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落实卫星监控监督管理职责,其中科技信息部负责卫星监控平台系统运行、设备管理、抽查、督促检查分(子)公司监控工作、提供相关数据报表;安全部对GPS 中心通报的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GPS中心每天、每月向各分(子)公

司、各部门发布监控数据、报表。第一种发布方式:集团公司门户网站公告信息栏;第二种发布方式:工作QQ群文件共享中。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查看、下载所有通报的数据、报表。 第七条集团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采用租赁形式,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平台运营商签订合同,租用监控系统平台、统一采购终端设备,由平台运营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集团公司提供平台联网及设备维修服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第七条科技信息部内设GPS中心,负责系统平台运行、抽查、督促检查分(子)公司监控工作、提供相关统计报表、数据。 第八条集团公司下属各客运分(子)公司必须设立监控平台,监控平台应能覆盖本单位全部营运车辆。 第九条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为分(子)公司安全科(安机科)内设机构,分(子)公司安全科(安机科)对监控平台及工作人员直接管理,并负责落实动态监控安全管理职责;监控平台应由安全科(安机科)副科长以上干部分管。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专职监控员原则上按本单位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并实行24小时监控,分(子)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控人员。各分(子)公司设备维修员原则上按每天有1名维修员值班配备,最少配备2人,为确保设备在线做好技术保障。 第十一条科技信息部GPS中心编制5人,设正副班长,正副班长参与轮班。其中报表监控员3人,实行白天轮班制,报表监控员负责抽查车辆、统计数据、发布违法行为报表;设备技术员2人。 第十二条专职监控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熟知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对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能够正确示警,指导驾驶人正确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84655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 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 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形势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形势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要做到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灯,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灯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 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厂时间着车等监控。 1、 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2、 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安全操作规程》之视频监控安全操作规程

视频监控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加强视频监控系统操作管理,确保监控值班人员正确操作,确保监视范围内情况得到及时处置、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万意百货市场有限公司所使用的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 3.职责及要求 3.1使用部门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 3.2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3.3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岗位培训合格并获取相关资质的人员不得操作本设备。 3.4使用部门应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本规程,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 3.5新进员工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并考核通过后,可在有操作资质人员的指导下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操作,但不得单独操作。 3.6操作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公司各类规章制度、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 3.7操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与企业的各项安全法规和安全制度,一切生产活动都必须约束在安全规范之内。 3.8保证安全作业,无责任设备事故,无工伤事故,无各种事故苗头。 3.9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

3.10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或制止违反安全制度的指挥或操作。 3.11未经上级设施部门同意,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修改各设备系统的软件参数设置;不得下载、传输有关硬盘录像信息、数据;不得私自删除录像资料,必要时应经过有关领导批准; 3.12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与调试检修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懂得仪器的工作原理、结构、日常维护,能熟练作业。 3.13严禁将视频监控系统软件关闭或将视频监控主机撤防和关闭。如遇设备故障应立即报修,严禁将视频监控设备系统断电。 3.14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保管理制度,做好人员的出入登记工作,不允许外来人员随意操作视频监控系统,当班人员应紧随监护;未经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严禁擅自调取录像资料与他人观看或拷贝与他人;公安机关因取证须借用录像资料的,必须对查阅人证件进行登记,并逐级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供。 3.15不得将视频监控工作站另作他用,以免外界计算机病毒侵入本系统。 3.16当发生紧急情况,涉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操作人员(值班人员)可关闭(断开)视频监控系统总电源,并立即报管理部门负责人等急救人员到来。发生火灾,. 应立即使用灭火器材实施灭火,火灾无法控制应及时执行《火灾应急预案》相关程序,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切断电源,疏散设备及隔离有关可燃物。 4.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操作规程 4.1启动前: 4.1.1确定线路连接是否正常,供电系统是否完好; 4.1.2开机前,必须检查机器附件(鼠标、键盘等)是否完好无缺,若发现有异常(如机器被人为损坏或物品丢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检查设备上是否摆放有禁止堆放的其它物品, 尤其是易产生电磁干扰的电子设备,以免影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4.1.3启动时,应先打开显示器,然后按下主机启动按钮启动主机。 4.2运行维护: 4.2.1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应保持监控室、监控设备、操作平台的清洁,每日定

道路运输GPS 动态监控室工作人员职责

道路运输GPS 动态监控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车辆道路监控及外出运输车辆各种情况。 二.负责指挥、调度,下达有关通知、指令,确保信息畅通。 三.负责车辆运输,随车手续及批文,运行路线、时间,车速控制的提示和管理。 四.负责本单位危化品及运输车辆及驾驶人运行中定期休息制度的落实。 五.负责向区安委会等单位提供网上监控的有关资料和材料。 六.值班人员要熟悉本单位GPS网上动态管理的所有的业务和人员通信联络等基本情况,做到指挥调度快捷、准确。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并向值班领导报告。 七.监控工作人员要对监控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熟知整个监控工作操作程序,对每天工作和出现的情况向本单位领导进行汇报。 八.监控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监控工作制度,监控室不得乱人随意出入,监控设备注意监控维修,确保GPS系统监控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九.负责监控室的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秩序。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车辆动态监控值班制度 车辆动态GPS监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沈丽君 副组长:王飞 监控员:苏冠群、胡燕 一、为充分发挥GPS信息监控功能,适时监控车辆运行状况,通过GPS网络系统实施监控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公司实行GPS值班制度。 二、车辆监控实行24小时值班,由公司管理人员轮流值班,建立值班排班表。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超速、不按规定停车等违章行为。 四、建立监控值班记录、监控违规信息处理记录, 五、监控资料要真是有效,违规处置资料真实、完善。 六、建立GPS监控报表制度,对每月的监控情况汇总上报区运输管理所。做到上报及时,资料真实有效。 七、通过监控发现驾驶员严重违章,不管造成事故与否,按照公司奖惩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91197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新出版的《煤矿安全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谨慎操作和要求自己。 2. 监控系统主机严禁挪作他用和不用,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 3. 严禁利用监控系统主机播放影音文件、进行电脑游戏或上因特网。 4. 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微机室良好的卫生环境,严禁吸烟,并定期清除工控机及键盘、鼠标的污垢。 5.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严密保守自己的

“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6. 系统操作人员除及时向矿领导递交本矿需要的各种报表外,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报警信息”、观察到的危险现象,及时向主管人员以及安全矿长如实汇报,同时作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方法的记录。 7. 监控人员人员每10天对井下相关瓦斯传感器进行断电实验。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1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系统建设 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七条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四)《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对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由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 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以下统称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并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二)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三)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通过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

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967 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 为了加强视频监控系统操作管理,确保监控值班人员正确操作,确保监视范围内情况得到及时处置、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所使用的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 3职责及要求 3.1使用部门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 3.2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3.3视频监控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岗位培训合格并获取相关资质的人员不得操作本设备。 3.4使用部门应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本规程,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

监控员岗位职责

监控员岗位职责 部门:秩序维护部 汇报上级:秩序维护部主管 一、遵守员工守则,服从岗位和班次的安排;注意仪容仪表,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工牌,保持服装清洁整齐,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二、熟练掌握中控室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单元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了解业/住户单元分布情况。做好对全体员工的治安、防火常识宣传工作。 三、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他物品,当班者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及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接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四、主动发现监控屏上的各种动态情况,发现任何问题及时记录并通报各有关岗位;按规定保存和处理好录像资料;发现消防系统报警或住户报警电话以及其他智能化设施报警反应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维护员迅速赶赴现场予以处理,如遇重大或紧急事件应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领导,同时做好详细记录。治安或消防案件发生后应积极配合各执法机关进行事后的案件处理工作。 五、定期协助维护员及工程人员做好安防及消防检查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并协助工程部尽快排除故障以保障仪器的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七、对客户打错或误打的电话报警要耐心解释,语言要文明礼貌,回话要简单明了;客户或施工人员呼叫管理机时应做好相关记录。 八、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员工无故进入监控中心应立即劝其离开,领导因工作需要或检查工作进入监控中心,应在值勤簿上做好记录。 九、保持报警及值班电话畅通,严禁用电话作非工作性交谈或与他人闲聊。 十、保持岗位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上岗后、离岗前应自觉对本岗位进行整理打扫。 十一、认真做好监控值勤记录,严格交接班手续,在交接班时要注意交清情况和动态,本班次未处理完的工作或交办的任务要向下一班次做好书面和口头移交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本班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十二、负责录象记录的储存及保管工作。 十三、严格做好资料保管和保密工作,拒绝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不准向无关人员谈及监控室的运作情况和值班情况。私自泄露或窃取资料,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四、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参加培训,搞好员工之间的团结与协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有效实施对车辆动态监控,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 本制度。 一、系统登陆: 1、双击桌面上的图标或者打开“开始”→“程 序”,进入监控系统双击即可启动。 2、在服务器名上输入本地服务器的地址,输入完后, 请检查您输入的服务器名、数据库名、用户名称和连接密 码是否正确,单击“确定”系统连接数据库成功。 二、开启前检查准备: 1、班前准备 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 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

系统运行正常。 2、交接班 监控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班中要求: 1、文明作业 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 2、检查线路运行情况 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线路连接情况,要保持线路连接牢固,发现线路连接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

监控系统操作规程(试行)

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试行)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监控系统作业活动的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监控系统专职操作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术语和定义 3.1 监控系统设备:前端设备有:枪式摄像机、半球型摄像机、球形带云台摄像机以及设备附属电源、解码器和光纤转化器、网络交换机等组成;后端设备有:光纤转化器、网络交换机以及管理及存储服务器、管理电脑和解码器、显示大屏等组成;中间传输主要是电源线缆、网络跳线及光纤线缆。 3.2监控系统软件:主要安装在管理电脑上,对整套系统进行设备参数设置、视频信号监控、录像数据存储、调用等的运行平台软件。 4 职责 无 5 工作程序及要求 5.1 本岗位的主要危险源

5.2 作业活动禁止性要求 5.2.1 严禁在建筑物发生火灾、地震等不可控事件情况时,使用监控系统。 5.2.2 严禁电感性或者强磁性设备靠近监控系统设备使用。 5.2.3 严禁在监控系统靠近设备处放置水源、其他液体、导电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2.4 严禁在监控系统供电回路上搭接其他系统设备。 5.2.5 严禁在系统正常运行期间关闭系统通信及供电设备。 5.2.6 严禁在检修、巡检时不正确关闭设备电源进行。 5.2.7 严禁在产品质保期内拆卸有问题设备外壳等自行修理行为。 5.2.8 严禁将监控系统设备及附属备件挪作它用。 5.2.9 严禁无关人员操作维修监控系统。 5.2.10严禁不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登高攀爬作业。 5.2.11严禁触碰带电线缆裸露金属部分。 5.3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维护及穿戴要求 5.3.1 在岗期间要求正确穿工作服,保持其整洁,并将领口、袖口、衣角扣上,避免穿戴过长、过大的饰品。 5.4 运行前安全操作要求 5.4.1 正常使用系统前检查电源开关、网络接线等是否在正确位置,连接插头是否有松脱等现象,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反映给相关维修、维护部门处理。 序号 设备设施 /场所 第一类 危险源 第二类 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 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 的主要岗位 危险和有害 因素分类 控制措施 1 雨水井、 沟、手孔 井 人体势能 人员违章攀爬作业导致坠落 高处坠落 维修人员 违章作业 监控安全操作规程 2 远端摄像 机 人体势能 攀爬作业导致 坠落 高处坠落 维修人员 违章作业 监控安全操作规程 3 电源、接 地线 电能 检查电源、接地 线时漏电、短路 人身触电 维修人员、 操作员 违章作业 检查仪表使用说明 要求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客运分公司) 行车动态监控是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降低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实施动态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和完善客运车辆动态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体制,有效保障了客运车辆的安全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本规程。 一、GPS 监控管理操作规程 1、通过GPS 监控平台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和安全提示,根据道路状况、气候变化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2、GPS 限速设臵实行分段限速,其中山区道路不得超过60 公里/小时,高速公路不超过100 公里/小时。 3、监控车辆行驶中如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GPS 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平台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并事后进行处理。 4、监控车辆平台不在线、运行情况异常、收班情况异常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追查原因,查明原因后逐级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系平台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并监督维修过程。

5、监控车辆未按规定线路、班次、时间行驶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发现,并与车站客运科或公司经营发展科取得联系,通报情况,查明原因。对未经许可不按规定线路运行或擅自绕行、私自包车、私自加班等私拉乱跑行为,要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部门责任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要责成经营发展科制定处理方案,事后严肃处理。 6、凡因气候条件恶劣或车辆抛锚或发生道路事故或交通堵塞等造成道路通行不畅车辆滞留,夜间22 点至日 6 点期间仍然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作为重点监控,GPS 监控人员要采取预见性措施,通过GPS 监控平台发信息或打电话:一是要及时提醒、提示驾驶员夜间行车的危险性;二是要制止夜间22 点至次日 6 点期间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运行的违规行为;三是告诫驾驶员安顿好旅客选择最近的安全地点停车休息,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四是要将未能在正常时间内到站的车辆到站时间要电话通告相关车站,以便车站作出班次调整或安排其他驾驶员临时顶班上岗或停班;五是要做好相关记录,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 7、凡因停电或者网络中断或客观原因致使GPS 平台不能登陆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向集团公司监控中心报告,并与省运管局GPS 平台监控中心管理人员联系及时处理,同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 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我司营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规范车辆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GPS监控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重庆市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渝交委安〔〕4号)、重庆公运集团公司《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装有GPS、3G摄像系统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 3 内容 3.1 平台安装要求: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3.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3.1.2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3.1.3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3.2 平台监控内容 3.2.1车辆运行速度是否超过设定速度;

3.2.2车辆的运行区域线路是否超出核定的运行区域线路; 3.2.3是否疲劳驾驶,驾驶员驾车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 3.3 公司平台监管职责: 3.3.1 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对车管部监控平台的日常监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及时掌控车辆的运行状态。 3.3.2 根据实时监控情况,发现车辆恶性超速、单车多次超速等情况及时报告,对所有报警信息及时处警,同时向车管部平台发送气象、道路环境等相关安全信息。 3.3.3 负责对车管部平台营运监控系统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备份、查阅、分析和处理,做好运行日志、数据抽查工作记录,并将上线率、定位率、处警率、处罚情况等相关数据填报月报表,上报集团安全保卫处。 3.3.4 协助系统营运商做好监控系统的安装、升级、检修、调试、系统维护、终端转户等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良好。 3.4 车管部平台监控职责: 3.4.1 车管部平台对运营车辆在监控中发现的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时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报警,及时处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3.4.2 车管部平台应将规定的数据格式将车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营运车辆号牌及类型、载重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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