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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深圳湾地区填海造地历程及其综合评价

058深圳湾地区填海造地历程及其综合评价
058深圳湾地区填海造地历程及其综合评价

深圳湾地区填海造地历程及其综合评价

王建方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发展用地不足、人地矛盾日趋凸显。深圳作为我国早期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用地日益紧张,填海造地成为其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的一项重要手段。文章以深圳湾地区1980-1988年、1989-1994年、1995-2000年、2001-2005年、2005至今五个时间段的卫星遥感图像为依据,分析了该地区填海造地的历史进程,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综合评价。

【关键词】深圳湾;填海造地;综合评价

1.引言

沿海地区受海洋的影响,气候宜人,交通便利,适合人类居住和发展经济。目前全世界60%左右的人口居住在离海岸100km内的沿海地区[1]。然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发展用地不足、人地矛盾日趋凸显,“向大海要地”成为多数沿海地区城市增加建设面积、开拓发展空间的一项重要手段。

自1949年到上世纪末,我国先后经历了三次大规模的填海造地浪潮。第一次是建国初期,这一阶段主要是围海晒盐;第二次是上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主要是围垦近海滩涂,发展沿海农业;第三次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初,这一阶段发生于低潮滩和近海区域,围垦滩涂进行近海养殖。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日趋紧张,沿海各地区纷纷向大海要地,掀起了新一轮的填海造地热潮。

深圳作为我国沿海第一个经济特区,自1980年以来,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现已发展成为我国沿海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用地日显不足。加之深圳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平原地区仅占26.5%,这无疑进一步加剧了土地供求矛盾。深圳自1980年以来,实施了多次较大范围的填海造地工程,填海造地成为深圳缓解人地矛盾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圳湾是开展的较早且较为典型的一个填海地区。

2.深圳湾概况

深圳湾,亦称后海湾,深圳三大海湾之一。地理区位优势明显,北与深圳特区相接,南

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邻, 环绕南山、福田、罗湖三个行政区域,海湾海岸线长达30km 。深圳湾整体上呈西南—东北向延伸,向西南开口于珠江口相通,平均水深2.9米,自然水深一般小于5米,是一个半封闭的小海湾。海湾湾长17.5km ,内宽外窄,最窄处位于中部的东角头至白泥之间,断面宽仅为4.2km [2]

历史上深圳湾地区一直是当地渔民赖以生存的区域,其优越的海洋环境以及珍惜的红树林植物,为诸多海洋生物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栖息场所。然而,深圳特区成立以来,毗邻香港的特殊区位给前海湾地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填海活动随之展开。截止到2005年,深圳湾地区累积填海面积达到了1963ha 。

3.深圳湾地区填海造地历程

自1980年以来,深圳湾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这一变化与深圳湾地区的填海造地活动息息相关。依据1980、1988、1994、2000、2005年的深圳湾卫星遥感图像,将深圳湾地区的填海造地过程划分为5个时间段,对每个时间段的填海造地的特点进行分析。

3.1 1980—1988年阶段

自1980年深圳特区成立以来,深圳经济在薄弱的基础上超速发展,GDP 年平均增长率在50%以上。在这一时期,深圳湾填海造地面积173.31ha ,约占总填海造地面积的9%。城市中心位于罗湖国贸大厦和老街一带,建设活动主要集

中于罗湖口岸和南山蛇口片区。城市经济活动由早期形成的“三来一补”工业形式向工业投资的方向转变,商业交通运输与房地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经济效益显著。填海造地新增土地主要用于对外交通和工业,填海规模较小,主要集中于蛇口半岛的南端,布局较分散。

3.2 1989—1994年阶段

1989-1994年间,深圳经济持续高速发展,GDP 年均增长率25%以上,填海造地面积303.43ha ,约占总填海造地面积的15%。特区内罗湖、蛇口、上步等城市组团基本形成,土

图1 深圳湾地理位置

图2 各时期填海造地面积统计

地价值不断上升,城市格局逐渐清晰。经济上由于商业、工业、外贸、金融等行业的高速增长,形成了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并重的格局,经济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一时期填海造地的新增土地主要用于对外交通、工业和商业,总体布仍然较分散,填海的形态以海岸线为基础,大部分沿海岸呈条带状延展。

3.3 1995—2000年阶段

1995-2000年间,深圳年均GDP 增长在15%左右,城市经济进入调整性提高阶段,填海造地面积约840ha ,占总填海造地面积的43%。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滨海大道、赤湾码头和蛇口码头大部都是在这一时期新增土地上建设的。特区内核心组团形成后开始向周边扩散延伸,城市规模不

断扩大,城市格局趋于稳定。城市经济开始进行转型升级,第三产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经济体系逐步完善。这一阶段深圳填海速度进入高潮时期,填海规模远超过上一时期,新增土地主要用于对外交通、工业、商业、居住,呈现多样化,总体布局较为集中,主要在深圳湾北部。

3.4 2001—2005年阶段

2001-2005年间,深圳经济增长保持稳速增长,GDP 年均增长速度在13%左右,城市用地重点在于结构性调整,填海造地面积约650ha ,占填海造地新增土地面积的33%。在上一阶段的基础上,城市核心组团继续外拓延伸,并形成诸多新兴组团。由于深圳发展前期的政策优势不复存在,城市发展遭遇瓶颈,城市经济进入全面转型和经济体系完善阶段,重点扶持新兴科技行业,促使经济增长由量的增加向质的提升转变。这一时期,填海造地新增土地主要用于交通、商业、居住,虽然深圳土地供求此时最紧张,土地价格达到历史最高,但关于填海造地活动对于海洋生态的影响研究增加[3]

,公众对填海较为敏感,政府在填海项目上变得较为谨慎,填海规模较上期有所下降,主要集中于蛇口半岛的东侧(即后海中心区),南端也有零星分布。

图3 填海土地用地性质统计

3.5 2005年至今

2005年以后,深圳湾地区没有进一步的填海工程,主要是继续完成上一时期未完成的填海项目。深圳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明确规定“规划期内,除西部滨海岸线可按拟定计划开展适当的填海工程外,其他滨海岸线地区原则上不得进行大规模填海造地活动。”

[4]

这一阶段填海项目集中于后海中心区,海岸线基本没有变化,较以往阶段填海更加理性。

4.综合评价

4.1 填海造地用途

不同的历史时期,沿海地区的填海造地活动往往反映出人们对城市空间的不同使用诉求。农业时代,填海的目的一般是增加耕地、盐田,发展沿海农业和养殖业;工业时代, 工业与贸易的发展促进了沿海港口的兴起,以及临港工业的发展,填海主要是为了城市工业区和沿海港口的建设;后工业化时代,沿海地区对商业、居住、交通等性质用地需求扩大,填海造地主要是为了满足城市对此类用地的需求。

作为一个新兴快速发展的城市,深圳填海造地的目的显然掠过了农业填海造地的阶段,其新增的土地主要用于满足城市对交通、工业、商业、居住、市政等用地的需求。依据填海造地的目的不同,将深圳湾地区填海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工业阶段、过渡阶段、后工业阶段。

(1)工业阶段(1980—1994)

图4 各个时期新增土地面积性质统计

1980年,深圳特区成立之后,社会经济在工业投资和对外贸易带动下,持续高速增长,经济活动集中于蛇口片区的工业区开发和沿海港口的建设。深圳湾地区的填海造地集中于蛇口半岛的南端和东侧,新增土地主要用于港口、工业区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过渡阶段(1995—2000)

1995—2000年期间,随着深圳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需求扩大,供需矛盾突出。城市经济结构开始转型升级,第三产业有了较大发展。该段时期填海造地面积广泛,主要集中于深圳湾北侧,蛇口半岛南侧及东侧也有分布。新增土地主要用于对外交通、工业、商业和居住。

(3)后工业阶段(2000至今)

2000年以后,深圳经济进入全面转型和经济体系完善阶段,重点扶持新兴科技行业,提升第三产业竞争力。这一时期的填海造地引发的环境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填海更趋理性。填海工程主要集中于后海片区,新增土地用于满足城市对交通、商业、居住的需求。

4.2 经济评价

1980~2005年间,深圳湾地区新增填海造地面积约1963.17ha ,其中以1995-2000年填海面积最大,新增土地面积840ha ,约占新增土地总面积的43%,这极大促进了深圳湾地区的发展。

依据深圳市总体规划和南山区分区规划,对填海造地的各类性质用地进行了较详细的面积统计。其中以道路广场

用地居多,约433ha ,占新增土地的22%,其次为居住用地,约380ha ,占新增土地的20%,具体结果如图5所示。

目前,填海造地的经济成本约每亩20万元,在1980-2005年间,政府填海造地总投入约59亿元。参考目前政府土地出让价格,对填海造地的新增土地的价值进行估算。由于地块的区位、面积、容积率等的不同,地块价格差异很大。依据2013年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布的用地基准价格,对各类性质的用地的地价采取均值估算。其中,商业服务设施用地3950元/㎡,居住用地3620元/㎡,工业用地650元/㎡。通过对各类性质用地价值的估算,1980-2005年间填海造地工程给深圳政府带来了约275

亿的财政收入,具体估算数

图5 各性质用地面积统计

表1 各性质用地价值估算

据参照表1。

由此可见,深圳湾地区的填海造地活动有效的缓解了深圳土地供需的矛盾,开拓了城市发展空间。此外,滨海大道、蛇口港及深圳湾大桥等工程的兴建,极大减轻了深圳湾地区的交通压力,加强了深圳同外部(特别是香港)的联系。同时,填海造地工程也给政府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数百亿元,带动了深圳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4.3 环境评价

沿海地区的海岸线是在各种动力因素的作用下经过长期演变形成的,处于一个相对动态平衡的状态,而围海造地是在短时间、小尺度范围内改变自然海岸格局,对系统产生强烈的扰动,造成新的不平衡,有时甚至会引发环境灾害,造成巨大的损失[5]。深圳湾地区的填海造地活动,给城市带来可观收益的情况下,对海湾生态环境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1)填海造地打破了深圳湾地区原有海岸线的动态平衡,破坏了近海海域生态环境,引起沿海滩涂和湿地面积锐减,导致海洋生物无处繁衍生息,海洋生物多样性迅速下降。另外围填海施工期间,施工区域鱼类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了鱼群的栖息环境和鱼类的洄游规律,疏浚回填区的贝类和部分底栖动物也被掩埋致死,导致渔场外移与海水增养殖产量的减少[6]。

(2)填海造地减少了深圳湾面积,导致海湾纳潮量迅速下降,泥沙和淤泥堆积,海水交换能力大幅度下降,削弱了海水的净化能力,加剧了海湾地区的海水污染。此外,深圳湾地区是深圳人口密集、经济水平较高的区域,大量工业、生活污水的排入,导致海水污染进

一步加剧,加大了海湾赤潮发生的概率。

(3)填海造地缩短了沿海海岸线长度,破坏了海岸自然景观,降低了自然景观的美学价值。深圳湾地区原有的优秀自然景观被人工景观所替代,此过程的不可逆性致使很多海岸景观价值被破坏甚至彻底消失。

对于填海造地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世界沿海各国采取了各种措施削弱填海造地造成的不良影响。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荷兰就开始实施“还地为湖”“退滩还水”等一系列计划,经过多年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果,有效改善了沿海生态环境。日本专门设立了“再生补助项目”[7],严格控制填海工程规模,采取多种措施尝试恢复近海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多样性。韩国新万金工程针对可能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大规模的生态环境调查评价[8]。

2005年之后,深圳湾地区填海活动基本停止,海湾生态环境却进一步恶化。目前的当务之急是严格限制深圳湾地区的填海工程,通过借鉴国外经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恢复近海滩涂和湿地,为海洋生物营造一个良好的栖息场所,维护海湾生态平衡。

5.结语

人类在沿海地区的填海造地活动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填海造地的方法、技术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得到了显著提高和改善。纵观深圳湾地区填海历程,填海造地有效缓解了深圳发展用地不足的紧张局势,促进了深圳经济发展;然而,填海造地在短时间内改变海域属性,破坏海洋生态平衡,引发了深圳湾地区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故填海造地工程应当着眼长远,综合评价其经济效益和环境影响,严格控制填海的范围和规模,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中民与张德民, 海洋领域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及其对当代国际关系的影响.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4): 第60-64页.

[2]宋红与陈晓玲, 基于遥感影像的深圳湾填海造地的初步研究. 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4(03).

[3]于海波, 莫多闻与吴健生, 深圳填海造地动态变化及其驱动因素分析. 地理科学进展, 2009(4): 第584-590页.

[4]《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2010.

[5]郭伟与朱大奎, 深圳围海造地对海洋环境影响的分析. 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

[6]苗丽娟, 围填海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评估方法初探.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07(3): 第47-49页.

[7]张军岩与于格, 世界各国(地区)围海造地发展现状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国土资源, (9).

[8]海野, 世界沿海国家的围海造地. 港口经济, 2010(10): 第63页.

作者简介:王建方(1987- ),男,深圳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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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工程建筑地基处理方法 摘要:本文结合实际工程案例,分析填海造陆工程不同建筑的地基处理方式的选择及其他常用的地基处理方式。 关键词:填海造陆;强夯法;碎石桩;钻孔灌注桩;CFG桩 1、引言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的紧缺,尤其是一些沿海城市因为受到建设用地保有量有限和发展经济等因素的压力,而需向海岸边开辟新土地。填海造陆区域作为建筑物的地基,需要通过有效的地基处理措施,来保证满足地基承载力及沉降的要求。本文结合实际工程案例,探讨几种常见的地基处理方式。 2、工程概况 某沿海城市填海区域面积42000m2,区域规划建筑物有7层住宅(多层)3栋,11层住宅(小高层)3栋,17层住宅(高层)3栋。区域地质由上至下为回填开山混合料、砂层,局部区域有淤泥质土。 3、地基处理方式的比选依据 地基处理方式的选择需要依据建筑物的设计地基承载力、区域填土的类型和基础底层的软土的分布情况等。根据本工程各建筑物荷载的不同,将填海造陆区域分成3个区,每个区分别经过比选,选择确定经济、有效的地基处理方式。 4、多层建筑区域地基处理方式 该区域要求地基承载力不小于220kpa,查看地勘报告,该区域回填材料为开山混合料及砂砾层(含淤泥20%)。根据以上基础资料及建筑市场调查资料,经过技术、经济比选后,选择确定采用强夯法进行地基处理。 强夯法是为提高地基的承载力,用重锤自一定高度下落夯击土层使地基迅速固结的方法,也称动力固结法。利用起吊设备,将10~25吨的重锤提升至10~25米高处使其自由下落,依靠强大的夯击能和冲击波作用夯实土层。 强夯法施工前需根据工程需要通过现场试验以确定夯实遍数和有效夯实深度。该区域采用强夯法处理,实现松软土层人工固结,施工效率较高,施工成本较低。为保证强夯效果,施工中严格控制夯击遍数、夯击深度、夯沉量等。夯击的遍数由地基土的性质决定,本工程采取先夯2~3遍,最后再以低能量夯击一遍;夯击加固的深度依据土层实际厚度和湿陷等级来确定,单位夯击量应综合考虑地基的土壤属性、结构类型载荷大小和打算夯击的深度等。 5、小高层建筑区域地基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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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造陆

围湖造田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统治者就开始提倡围湖造田,与水争地。两宋和明清是历史上围湖造田的急剧发展时期。 1998 年,中国经历了世纪大洪水之后,中国政府认识到围湖造田的危害,适时作出了在长江中下游退田还湖的重大决策。这是中国自从春秋战国以来,第一次从围湖造田,自觉主动地转变为大规模的退田还湖,给洪水让路。 我国围湖造田的历史长,事实上,人们也很早地就认识到围湖造田对环境会产生恶劣影响。宋朝大规模的围湖造田使得湖泊大量消失萎缩,造成涝无蓄泄之所,旱无荫灌之水,水旱灾害明显增多。不少人就认识到并且肯定了水旱灾害与湖泊消失的联系,建议禁止围湖造田、实行废田还湖。从民间发出了“复湖”、“复陂”的呼声。数十,“乾道之后昔日之曰江、曰湖、曰草荡者,今皆田也”。乾隆九年,湖北荆宜施道员描述洞庭湖“湖滨之地,尽皆筑垸为田,湖面已非昔比”。 新中国成立不久,“大跃进”时期,我国围湖造田进入另一个高峰期,导致湖泊迅速减少,20 世纪50 年代以来,仅面积在1 平方千米以上的湖泊就减少了543 个,“八百里洞庭”变成“三百里洞庭”。 填海造陆,在我国已不是新名词。在六、七十年代便有了围海造田,近年来,沿海一些地方政府主导的港口经济和临海工业,打着“发展海洋经济”的旗号,填海、围海造地的规模远超过去。 解决方案,即将在阻碍前海湾水循环的大铲港上修建一个通道,安装水泵来增加水动力缩短水循环周期;在合作区内修建综合用途的水廊道,让原有的河流入海口更加宽敞。这样可以实现环境保育功能,也使得排洪顺畅,目前情况正在好转。 某规划专家则表示,在荷兰,1990年制定《自然政策计划》,要求花费30年的时间恢复这个国家的“自然”,建立生态长廊,将围海造田的土地恢复成原来的湿地;在日本,每年投入巨资设立专门的“再生补助项目”,目前,日本围填海总面积已经不足1975年的1/4。这些当初热衷围海造田的国家让近海环境休养生息的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填海造陆是一些沿海地区用以解决土地不足,发展经济的有效手段。但大面积填海造陆却给海岸带及其周围海域带来了地理地质条件的改变,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动植物的灭绝。 填海工程会直接改变区域的潮流运动特性,引起泥沙冲淤和污染物迁移规律的变化,减小水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扩散能力,并加快污染物在海底积聚,对区域生态系统、防洪和航运造成影响。部分围海填海海岸工程破坏了海岸的地形地貌,改变了海域的自然属性,破坏了滨海旅游资源。填海会改变海岸的结构,减少海湾海水的面积和容量,影响潮差、水流和海浪。填海使海岸失去了补充氧气的天然资源,改变了现存的生物结构,给海岸生态带来严重的影响。 在河口地区、近岸浅海地区营养源比较多,温度比较适当,水质也不错,因此百分之八、九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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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填海工程施工方案

B-6施工组织设计 B-6-1施工组织设计文字说明 1、编制依据 1.1深圳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深圳湾填海区软基处理(II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001、002号)。 1.2四月十九日由招标单位组织的标前会议及现场踏勘所获资料。 1.3结合我单位在深圳地区的施工能力、技术特点、机械设备等情况,特别是历年来我公司在处理软基工程及土石方工程施工经验。 1.4现行有效的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议技术标准、深圳市的有关法规。 2、工程概况及特点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处深圳市三大景区以南,位置东起桥城路,西至沙河东路,南至滨海大道,北达白石州路,总用地面积288.5公顷。I期工程已经完成,我单位投标范围为场地中部的II期工程V区,即白石州南、区间路此,六号路与七号路之间。四周道路红线内推8m为本标段的工作范围,处理面积138020.9m2。 本场区属海湾潮间带及海积平原,原海地之面标高0.7~-2.9之间,低于海水面平均标高,该区域均匀分布着5~7米厚的淤泥,地质条件较复杂,其地质主要特征为:第四纪海积淤泥层之上无海冲积的淤泥质砂层,淤泥层之下为第四纪残积层。本场区位于亚热带地区,所平均气温22℃,多年相对湿度为79%,平均所降雨量1920mm,雨季主要集中在4~9月。 2.2主要工程量 见主要工程数量表

2.3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大面积的软基处理,东邻六号路和VII区,南邻区间路和VI区,且六号路和区间路的软基处理方法与本工程不同。各区间的分界线施工协调,保证区间的不偏移,作好正常沉降,乃是本工程之关键。底基层填筑采用填土和石料分层压实。工程量为864488.13m3,均需按指定地点运输,堆载料用石数量为231506.2m3,场区内有一条十一号道路,需借土填方70126.08m3。场区内均采用插板排水固结的处理方法,且施工时间大部分在雨季。因此,应保证竖向和场面排水的畅通。底基层的压实是保证填筑层本体不变形的根本,以利控制软基本身的剩余沉降。软基稳定同施工加载的速度相关,要在有限的工期内达到设计控制的剩余沉降量差异沉降,必须合理安排各工序的施工,确保有足够的堆载时间。因此,确保竖向及场面排水畅通和认真观测沉降是本工程的重点。由于场地所需填料均需按指定地点采运,途中横穿公路干线,场区道路交通繁忙,施工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2.4地基处理技术要求 2.4.1场区填筑工后沉降<15cm,固结度>90%。 2.4.2道路土基交工面回弹量E0≥25MPa,软基处理交工面复合地基承载力140Kpa; 2.4.3道路土基密实度(重型击实标准):路槽下0~80cm≥93%,80cm 以下≥90%。 2.4.4场区填料密实度:场区交工面下0~1.5m≥90%,1.5m以下≥87%。 3、施工总体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本工程以系统工程理论进行总体规划,工期以网络技术进行动态管理,质量以ISO9002《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进行

填海造地用海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研究

填海造地用海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研究 摘要:填海造地工程具有资源独占性特征,形成的土地较非邻海陆地往往更具 价值优势。我国目前的海域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并未充分或完整考虑填海造地用 海工程海域使用权的客观价值。海域使用权价值低估不仅导致公共财政收入受损,更是引起我国沿海无序、低效填海造地工程大面积繁殖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以 我国填海造地用海工程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的实际出发,分析了填海造地工程海 域使用权的价值优势和劣势,论述了其价值构成,并提出了基本的评估思路和方法,并认为其对提升填海造地工程实施的科学性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 0引言 近年,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持续快速发展,各类开发区、滨海新区在我 国沿海地区蓬勃兴起。2000年以来,我国平均每年填海造地面积约300平方公里,相当于10个澳门的陆地面积。同时,许多填海形成的陆地利用效率很低,许多 开发区土地在低价出让后被闲置,如大连STX项目。很多滨海新区因无人入住成 为鬼城,如营口鲅鱼圈、天津滨海新区等,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除了宏观政策导向、土地利用指标限制、地方政府政绩等外部因素外,附加 价值高和低成本之间的巨大利差是沿海无序、低效填海造地工程大面积繁殖的主 要原因之一。由于我国的海域使用权公开交易和评估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缺 乏较为系统的针对性评估理论和实践积累,许多海域使用权价值往往被低估。用 海申请人往往只需支付极少的海域使用金,投入一定填海造地成本即可换取一块 景观优良的滨海土地,其实际总体投资成本经常远低于购买土地的价格,而形成 的土地由于具备滨海景观、海上交通、海洋资源等优势,价值更高。这种价值洼 地现象,不仅造成了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同时客观上也影响了公共财政 收入,损害了公共利益。 1我国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现状 ⑴评估制度起步较晚 国家海洋局于2012年公布了一批海域使用权评估机构推荐目录,并鼓励在 海域使用权出让、交易、抵押等环境引入评估机制,但截至目前评估并未列入必 须程序。 ⑵评估基本理论不系统 国家海洋局于2013年发布了《海域评估技术指引》。该指引较多的借鉴了 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理论,对海域使用权评估的因素选取和方法仍缺乏系统和令人 信服的论述。 ⑶评估实践经验匮乏 由于海域使用权评估尚未全面推广,且被推荐进行海域评估的机构多为海洋 系统或专业单位,缺乏对价值评估理论的理解和实践经验,评估质量总体水平不高,海域评估实践积累不充分。 2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特点 ⑴评估对象多为待开发或在开发海域 由于海域管理法规规定,填海造地并经过竣工验收后的海域可以换发海域使 用证,所以大多数填海造地后的土地都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存在,故填海造地海域 评估对象多为待开发或正在开发的海域。 ⑵评估价值受个体自然条件因素影响大

填海工程流程

填海流程图 立项 填海工程立项首先要取得海洋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如果是填海50公顷以下,需省级海洋主管部门出具预审意见;50公顷以上需国家海洋局出具预审意见。项目审批需提供项目建议书。 环评 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50公顷以下报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核准;50公顷以上报国家海洋局核准。 听证 海洋主管部门在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必须举行听证会,并将听证结果列入环评报告。 海洋主管部门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将核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经海洋主管部门核准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

2 海域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海域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前 提下,报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批准。 填海造地施工过程中应当进行海域使用动态检测。 劈山取土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向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次性开发土地10公顷以下(含本数)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10公顷以上35公顷以下(含本数)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35公顷以上600公顷以下(含本数)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开发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按上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到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由批准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书。 因挖损造成土地破坏的,需进行复垦。无条件复垦,应根据破坏土地的面积和程度,按省标准,向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复垦费;有条件复垦,但复垦后验收不合格的,仍应按上述标准补交土地复垦费。 征用未计征农业税的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打谷场等土地,不给予安置补助。 向市环保局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 因工程施工而动用砂、石、土,但不将其投入流通领域以获取矿产品营利为目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缴纳资源补偿费。如异地开采,需办理采矿许可证,缴纳资源补偿费。 填海施工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成果的分析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发展成果的分析 深圳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浪潮的排头兵。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这标志着深圳、珠海和厦门等经济特区的正式诞生。 深圳经济特区位于深圳市南部,东起大鹏湾,西至珠江口,北靠梧桐山,南邻香港,以深圳河为界,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实际可开发面积110平方公里。特区前身为原宝安县的县城,197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仅有6000万元。是什么使昔日的贫瘠之地转变成今朝生产总值过万亿的经济热土?我们可以从不同时期的发展经验和成果中管中窥豹。 一、特区初创和奠基时期(1978-1985) 这一时期主要是局部改革、单项突破,以开放促改革。这些改革冲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为特区对外开放和建设扫除了一定障碍。具体我们可以看到一是开始城市基础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1979年率先建设蛇口工业区,1980年开始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罗湖和上步城区,建设蛇口、赤湾、东角头、妈湾等港口;开发建设一批工业区,引进一批外资和先进技术,工业开始起步;建设深圳大学、图书馆等八大文化设施,文化事业开始起步;制定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改善特区管理体制,制订有关配套法规。二是以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和价格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在工资制度劳动用工制度、价格体制、企业体制、劳动保险制度、以及政府机构等方面进行改革。三是在对外开放方面,创办蛇口工业区,先后开放沙头角、文锦渡、蛇口码头、梅沙、沙头角、赤湾、大亚湾等口岸;同时开放金融业,引进了一批境外银行。四是提出“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等理念,创造三天建成一层楼的“深圳速度”。 二、改革开放全面推进时期(1986-1992) 从1986年开始,深圳特区进入一个发展外向型工业经济和全面推进市场取向经济改革的新阶段。在对外开放方面,一是利用外资兴建赤湾港、蛇口港、东角头码头、蛇口油库、市话工程、华侨城、大亚湾核电站和广深高速等一批基础设施。二是利用境外资本和技术积极发展“三资”企业。三是积极开展同内地跨地区、跨行业、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联合,建立一大批内联企业,弥补资金、技术、人才的不足。四是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创建科技工业园,开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五是创建沙头角、福田两个保税工业区,促进外向经济发展。六是组建一批外贸骨干企业,积极发展转口贸易和远洋贸易。通过一系列开放措施,迅速形成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的外向型经济。1987年,出口贸易大于进口贸易,扭转逆差局面。1988年,出口总额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二。1992年开始,进出口贸易总额一直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第二,全面推进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为加快特区发展和外资引进,特区改革从局部改革转向全面改革,从单项改革转向系统改革。具体来说,一是率先进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企业承包制、股份制,推行产权转让和破产等。二是改革金融体制,建立多层次、开放型的金融市场。包括又引进一批外资银行,创办招商、深发展等区域性股份制银行;成立全国第一家外汇调节中心;建立有色金属期货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建立证券交易所。三是突破国有土地传统管理体制,首次进行土地公开拍卖。四是改革住房制度,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五是深化劳动工资制度

深圳发展历程

自选你所了解或感兴趣的城市,分析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动力,城市化的现状及城市的职能、空间体系特点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 深圳市,又称为“鹏城”,位于中国南方珠江三角洲东岸,处于广东省沿海,南邻香港的新界、北接东莞、东部和惠州隔着大亚湾、西部和珠海澳门隔着珠江口。是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经国务院批准于1980年8月26日正式设立。经过29年的建设和发展,深圳由一个昔日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新兴现代化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 深圳经济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最早的深圳特区。深圳具有特区和开放区的区域倾斜政策,是我国大陆对外开放程度最高,市场经济休制相对最发育的城市,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也最为密切。因优惠政策及良好的城市环境吸引,深圳聚集了全国各地来的相当数量的人才群体。深圳属移民城市,居民的素质较高,观念开放,对外来文化的吸纳能力较强,城市国际化的软环境条件在我国大陆名列前茅。 深圳与香港山水相连。在短短的30年里,深圳从一个南疆边陲小镇发展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创造了世界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奇迹。深圳是中国口岸最多和惟一拥有海陆空口岸的城市,是中国与世界交往的主要门户之一,有着强劲的经济支撑与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深圳的城市综合竞争力位列内地城市第一。至今。深圳已经建设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区域性金融中心、信息中心、商贸中心、运输中心及旅游胜地,将成为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 旧时的深圳 深圳老城改造 罗湖第一楼“友谊商场”1982建成虽然只有七层高,但已是当时深圳的最高记录。 蛇口村貌(1983年) 东湖地段原貌(1984年) 深圳第一座高楼——电子大厦(1983年) 1984年的西丽 上步建设大规模铺开(1985)画面左下角为原蔡屋围,图中央三座高层是红岭大厦,深圳大剧院正在建设中,晶都酒店尚在平整地基,而荔枝公园仍是一片黄土。 1985年的笋岗路 1988年的翠园住宅区 深圳体育馆落成93年 94年7月,广深高速公路全线试通车

关于填海造地换领土地使用证的政策探讨.

关于填海造地换领土地使用证的政策探讨 按照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但由于《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属于上位法的原因,因此并未对换发的土地属于无偿使用还是有偿使用予以确定。为此,国内各省市均发布了各地的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或办法,对此做了不同的规定,笔者拟结合工作实际对此问题加以探讨: 一、对于填海造地换领土地证的几种观点 观点一:应直接予以换发有偿使用的土地使用证,即不用再缴纳土地出让金,用地企业直接领取土地证。这个观点的代表是辽宁省。 于2005年4月1日施行的《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17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3个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得收取土地出让金”。 观点二:换发土地证,可不用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如转让或改变原填海用途,则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这个观点的代表是江苏省。 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海域使用权人应当在围垦、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为海域使用权剩余期限。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不收取土地出让金。转让围垦、填海形成的土地的使用权,应当经土地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补缴土地出让

武汉与深圳经济发展比较

武汉与深圳经济发展比较 1979年国务院成立深圳市,1981年升格为副省级,1988年批准为计划单列。深圳作为一个新兴城市,1988年多数经济指标不足武汉的一半,在全国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中排18位左右。经过近30年的建设和发展,2009年深圳的生产总值在19城市中排4位,武汉排9位。 一、武汉与深圳主要指标比较 2009年,武汉多数指标落后深圳。 武汉土地面积8494.41平方公里,大于深圳的1952.84平方公里,但建成区面积475平方公里,小于深圳的788平方公里。 武汉常住人口910万人,比深圳的891.23万人多18.77万人。武汉的户籍人口835.55万人,深圳241.45万人,是深圳的3.5倍。武汉的流动人口74.45万人,深圳652.78万人,只有深圳的九分之一。 武汉地区生产总值4620.18亿元,深圳8201.23亿元,不足深圳的五分之三。1980年,武汉地区生产总值53.44亿元,深圳仅2.70亿元。1990年,武汉176.83亿元,深圳171.67亿元,多深圳5.16亿元。2000年,武汉1206.84亿元,深圳2187.45亿元,少深圳980.61亿元。 武汉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032.18亿元,深圳15484.08亿元,不足深圳的三分之一。1980年,武汉101亿元,深圳仅1.06亿元。1992年,深圳超过武汉,武汉396.74亿元,深圳434.70亿元,多武汉37.96亿元。 武汉第三产业增加值2328.98亿元,深圳4363.12亿元,为深圳的二分之一多。第三产业比重50.4%,深圳为53.2%,低深圳2.8个百分点。 武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01.10亿元,深圳1709.15亿元,多深圳1291.95亿元,这是近几年武汉加大投资力度的结果。1984年以后,深圳的固定资产投资一直高于武汉。到2006年武汉固定资产投资才超过深圳,当年武汉1325.29亿元,深圳1272.26亿元,多深圳53.03亿元。 武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64.09亿元,深圳2598.68亿元,少深圳434.59亿元。2005年深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超武汉,当年武汉1128.64亿元,深圳1437.67亿元,多武汉309.03亿元。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 【背景链接】 2010年9月6日,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经济特区不仅应该继续办下去,而且应该办得更好。中央将一如既往支持经济特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发挥作用。经济特区要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按照国家发展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2010年8月2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批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表示未来十年城市性质定位将表示,深圳由华南地区中心城市转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并将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第三个国际化城市。 【标准表述】 我们要胜利实现既定战略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继续奋勇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 ———胡锦涛 [意义]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进行的一个伟大创举。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在邓小平同志亲自关怀下,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随后又兴办海南经济特区,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发挥它们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带动作用。 [重要性] 发展经济特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发展经济特区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特区的地位和作用不能削弱,更不能消失。 [措施] 在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是中央赋予深圳等经济特区光荣而神圣的使命,这一使命不仅远没有结束,而且要求更高、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深圳等经济特区要进一步把改革创新作为立身之本,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经验,为全国重大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探索经验。 第一,继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探索新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经济特区要带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决打好这场硬仗。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要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扩大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高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把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结合起来,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发展现代农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要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宏大的创新

中国的人工造地工程

人工造地工程(中国)

人工造地是指把原有的海域、湖区或河岸转变为陆地。对于山多平地少的沿海城市,填海造地是一个为市区发展制造平地的很有效方法。不少沿海大城市,例如大连、澳门、香港及深圳,均采用该法制造平地。 人工造地的作用有三: 1.可以增加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用地。 2.美化海岸线,改善沿海景观。 3.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 但虽然人工造地的好处不少,但同时这项工程也必须谨慎合理的进行。目前已知不合理人工造地带来的坏处有赤潮、洪灾、毁掉大批红树林、改变海岸带的自然景观等。

中国的人工造地工程建设始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直至上个世纪末,中国的人工造地面积已达1.2万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围填海230至240平方公里。由于考虑到过度填海造地的危害,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后,国家每年对围填海规模都控制在100多平方公里左右。 中国的人工造地工程主要在沿海城市如大连、天津、上海、深圳等。下面将以大连、天津和上海的人工造地工程为主来对中国的人工造地工程进行介绍。 首先是大连,大连的海域面积是陆地两倍多,海岸线长居全国沿海城市之首,自然大连的人工造地工程也特别发达,具体有“四湾、三区、两岛、一带”。 四湾是指大连湾、大小窑湾、金州湾、普兰店湾。

大连湾:东北地区金融、商务中心,先进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打造生态宜居、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国际一流的钻石港湾。 大小窑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港区,大连国际化、区域性的城市副中心及国际化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将大小窑湾建成集港口、金融商务和滨海新城环绕的现代港湾。 金州湾:国际空港、物流、现代旅游服务业聚集区和滨海宜居城区。将金州湾打造成交通体系发达、服务产业高端、生态宜居的海上新区。 普兰店湾:大连新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产业聚集区。调整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精细化工为主导的临海产业,加强海湾环境保护和治理,形成区域协调发展、产业发达、生态良好的海湾新城。

深圳房地产业的发展研究报告

深圳房地产业的发展 □尤福永我国房地产业现状从发展历程上看,与20世纪20、30年代美国房地产业的状况基本相同,其共性表现主要是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性,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起大落,房地产金融体制亦尚处在探索中的不完善阶段。尤其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周期性变化,在阶段上,同美国有特别相似之处。1993年底,深圳因“圈地运动”和“炒地皮过热”出现了商品房价格偏高、空置率上升,从而导致房地产市场迅速下滑,而且连续4年直至近期仍呈萎缩疲软之态势。无独有偶,美国1929年房地产市场因股市骤然下跌也曾出现过连续4年持续低迷濒临崩溃的形势,两地情况非常相似,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方面商品住房大量积压滞销,而另一方面缺房户无力购买的供求畸型现象。美国当时由于房地产业已开始走向衰落而严重地影响到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状况促使美国联邦政府在这个时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并通过金融机构的重组和房地产金融体制的深化改革,才使美国房地产业于20世纪30年代

后期开始逐渐复苏,随之社会经济发展也开始逐步有所好转。 实践证明,房地产金融体制的改革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房地产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根本出路,而且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实现良性循环,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加速城市国际化建设,保障社会稳定和城市居民的安居乐业都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一、构建新型房地产金融体制的可行性 (一)房地产及房地产金融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现实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和深圳商品房空置依旧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全国6624万平方米,深圳32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的比率都在70%以上,这是不容回避的客观现实。坦率地讲,由于供过于求,商品房积压严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开发经营性贷款不能如期偿还,造成银行回笼资金困难,周期运转不畅,负担沉重。这种连锁式的不良反应,使得资源和资金得不到有效利用和合理使用,因而严重地阻碍了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究其原因,是我国现行的房地产金融体制还不够成熟,体系也不完善,甚至可以说存在着一些弊端,主要表现为购房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的融资渠道或资金来源受房地产

围头湾填海造地工程

晋江新闻网讯(记者林婧楠)作为目前福建省最大的围填海项目,围头湾填海造地工程初步规划方案已敲定,这是12月11日记者从晋江市围头湾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会上获悉的。 围头湾填海造地工程规划区范围东南起金井镇养殖场,西北至东石镇白沙村,西南至2m等深线左右,东北至现状岸线和沿海大通道所包围的潮间带海域,距离厦门、泉州中心城区均约50km。项目将依托围头湾良好的自然环境和对台优势,打造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滨海新城。 项目规划用海总面积约40多平方千米,其中形成陆域面积约30多平方千米,保留水域面积约9.3平方千米,以无居民海岛内白屿和现有入海河流水系为景观带,形成不同功能分区。占用现状岸线22.3千米,可形成人工岸线约63.2千米,建设期为5年。 该规划区定位为ECFA产业对接试验区、海洋公园生态区和晋江次中心城区三个中心。其用地结构将规划为“一心一轴三区”。“一心”即为中部生态核心,“一轴”即水域、绿地等开放空间组成蓝绿景观轴,“三区”即在规划区内由西向东依次布置西部滨海综合生产区、中部海洋公园生态区、东部滨海休闲生活区。 其中,西部将发展临港产业;中部则以内白屿为中心,周边水域为主体,布置对生态影响小的第三产业区;东部将依托传统服装纺织业、制造业、体育产业基地延伸及金井城市定位。根据功能划分,三大区内共设置了港口物流加工区、传统产业升级区、台湾高新技术产业区、科技研发区、配套生活区、海洋公园区、游艇生活区、银发疗养院、滨海度假区、综合产业研发区、生态湿地区、金井外水城区、滨海运动公园带(区)。

此外,该区域对外交通,将由城市快速路与市域交通性干道共同构成,对内交通则形成“二横四纵”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在绿化方面,将规划“两心两带四轴”的绿地水域系,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776.09hm2,水域面积为707.73hm2。 在防洪排涝方面,区内规划预留水域面积约为9.3km2,遭遇涝水时,可对区内涝水起到一定调蓄作用。除此之外,还将保留区内原本的排洪泄洪通道,以确保规划区周围水系正常泄洪排涝,对周围村庄的防洪、排涝影响不大。

深圳前海地区填海造地填海,滨海地区发展 的初步探索

深圳前海地区填海造地的初步探索 陈君丽 摘 要: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口的急剧增加以及城市更新的资金负担,城市土地资源紧缺与城市发展矛盾日渐激烈,为了缓解人口增加及土地紧缺的压力,许多沿海城市目光瞄准海洋,大规模地填海造地建设城市。深圳前海地区作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国家性战略地区,承担着深港合作示范区的重要职能,已进入到城市中心填海需求的浪潮中。然而前海填海工程仍处于探索中,未能落实动工。本文通过对日本、香港、新加坡和唐山曹妃甸填海案例的研究,分析归纳其填海经验和教训,从生态优先为前提、规划引导为基础、发展时序和机制为保障四方面来指导前海的填海,希望能够探索出一条适合深圳前海自身特色的填海之路。 关键词:深圳前海、填海造地、探索、启示 1.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用地增长与土地资源紧缺、现有资源与人们物质生活需求提高的矛盾不断升级、恶化,国内外众多沿海城市纷纷把目光聚焦海洋,借填海造地来缓解城市的矛盾,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所谓的“沿海化浪潮”。 我国正处于以临海工业、滨海旅游、港口开发为目的的填海造地高潮,位于沿海化浪潮中的第二阶段1。深圳作为经济发展最迅速、现代化进程最快的地区,填海造地已处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迈进的过渡时期。而前海地区定位为珠三角甚至是泛珠三角的区域性商务中心、生产型服务中心[1],是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国家性战略地区,承担着深港合作示范区的重要职能,并将引领深圳城市发展的第二次腾飞。因此,前海填海区是第三阶段沿海化浪潮的体现,已进入到城市中心的填海造地需求中。2.前海地区填海概况 2.1珠江东岸概况 珠江口是西江、北江、东江、流溪河和潭江五江的汇流口,具有水网稠密和八口(虎门、蕉门、洪奇沥、横门、磨刀门、鸡啼门、虎跳门和崖门)入海的特点。伶仃洋平面上呈北北西—南南东走向的喇叭形,是珠江最大的河口湾。其水下地形存在“两槽三滩”格局,即东 1 作者通过分析国内外沿海化浪潮趋势,将国内外沿海化浪潮分三阶段:第一阶段以发展农业和集装港口为主;第二阶段以发展重化工、能源港为主;第三阶段则是城市化的需求,用于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如城市中心的建设。

深圳发展概述

一、深圳市发展概况 深圳市,又称为“鹏城”,位于中国南方珠江三角洲东岸,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是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经国务院批准于1980年8月26日正式设立。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953平方公里,其中,经济特区面积为395.81平方公里。经过29年的建设和发展,深圳由一个昔日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新兴现代化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9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对全国294个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2008年度排名显示,深圳位列第二。 作为中国的重要国际门户,深圳是全球发展最快、中国经济最活跃城市之一。深圳是中国南方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和制造基地,同时是世界第三大集装箱港口,中国大陆第四大航空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市产业配套体系完善,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以及文化产业是这个城市的四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正在迅速崛起,将成为深圳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二、深圳发展中的新兴业态 除了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以及文化产业四大支柱产业,深圳市近年来不断兴起的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商务产业、会展经济等新兴业态开始挑起深圳“稳增长”大梁。

例如跨境电商,异军突起,正成为深圳市外贸进出口重要的新型业态,自深圳获批全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综合试点城市,该委制订跨境电商支持方案和扶持政策,发布国内首个跨境电子商务地方标准。随着前海在跨境电商领域进出口双向通道的全流程开通、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电商“新丝路”在前海打通,深圳市跨境电商业务大增。 三、深圳发展的核心——创新 深圳是一座因创新而生的城市,“自主创新”是这座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创新使深圳成为了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创新发展的急先锋,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创客之都”、“创新之城”。在深圳诞生了不少享誉世界的科技企业,如华为、中兴、腾讯、大疆以及华大基因等。在专利申请方面,PCT 国际专利申请量和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均居全国各大中城市首位。可以说30多年来,深圳人靠不断创新始终走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 四、深圳创新战略实施者——南山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成立于1999年9月,由南山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山区科技创新局主管,是深圳市首批国家级孵化器之一。作为南山“大孵化器”战略的主要实施者,科创中心不断加强科技金融、园区拓展、创业服务、公共技术平台、国际合作、理论研究等服务体系建设和创新,为科技企业的创立和发展、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提供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服务,为南山区实施创新驱

深圳发展史

深圳发展史 36年,只是历史长河的短暂一瞬,但对于深圳这座城市“36”却有着不一样的代表意义。 从一个边陲小镇变身为屹然矗立在祖国南方的新兴现代都会,深圳的高速成长和迈向现代化的发展历程,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 截至2014年,深圳每平方公里产出GDP、财政收入均居全国大城市首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居全国领先水平。 从1979年中国实行对外政策开始,就意味着深圳这座中国南部的海滨城市的崛起。根据当年广东省向中央提出的一份报告,中国政府批准在广东和福建省设立四个经济特区。那么为什么深圳会成为作为经济特区发展的对象呢,由此我们可以了解一下深圳相关资料。 地理位置: 深圳是中国南部海滨城市,毗邻香港。位于北回归线以南,东经113°46′至114°37′,北纬22°27′至22°52′。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边深圳河与香港相联;北部与东莞、惠州两城市接壤。辽阔海域连接南海及太平洋。 城市简史: “深圳”地名始见史籍于1410年(明永乐八年),于清朝初年建墟。当地方言俗称田野间的水沟为“圳”或“涌”。深圳正因其水泽密布,村落边有一条深水沟而得名。深圳又称鹏城。 经济特区定义: 经济特区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内划出一定的区域,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更为开放的政策,实行特殊的管理方法,实施优惠待遇,建立高效能的领导体制,提供良好的、安全的、可靠的贸易与投资环境,以吸引外商投资建厂,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从而达到扩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扩大劳动就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繁荣本地和附近地区的经济,促进设区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 深圳经济特区是我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之一。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的议案,由此经济特区在中国正式成立。1988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包括财政计划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随着深圳特区的发展壮大,原先的行政区已渐不适宜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两个市辖区。两个新区于1993年1月正式挂牌办公。目前深圳下设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和宝龙、龙岗六个区,其中宝安、龙岗两区位于特区外,其余四个区在特区内。 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1979—1985年的初创阶段、1986—1992年的快速发展阶段以及1993年以后的成熟阶段。 特区建立之初,百业待兴。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深圳,一开始就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来抓。举例来说,1980年,深圳只有3名律师和一个法律顾问处。20多年前,深圳向全国招聘了100名法制干部。如今的深圳有律师事务所514家,执业律师8000多人,法治环境日臻完善。 特区改革发展,有破有立。早期打破传统体制藩篱,解放发展了生产力。而今,深圳更重破立并举,“立”字当先,率先打造“一流法治城市”便是“立”的重要内涵。在深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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