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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制度

食源性疾病制度
食源性疾病制度

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防保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防保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登记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具体门牌号,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姓名,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4小时内向防保科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

四、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应立即报告联系防保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专家小组会诊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封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防保科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五、防保科每月对院内的门诊登记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临床各科室:

为了响应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的号召,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以及病原学检验,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及暴发线索,以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并印发如下,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关于成立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床各科室:

我院为蚌埠市新增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为了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要求落实。

附件: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

2016年5月6日

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

为了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对食源性疾病数据的收集、报告和管理,落实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领导小组

组长:孙玉贵

成员:宋伟潘菱芳张书妹徐玉林赵德好张建国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院食源性疾病病例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保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专家救治小组

组长:徐玉林

成员:王黎明周道峰魏艳缪云鹏于志国徐士文水庆云沈慧东吴守英李康唐峰杜翠华刘金凤

二、监测细则

(一)定义:食源性疾病病例: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包括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及毒蘑菇等所有病例。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或事件。(二)重点监测科室:消化内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等科室。

(三)监测对象:本院接诊的全部就诊患者,重点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特别关注内科、急诊科和儿科的就诊者。

(四)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临床医生负责对符合食源性疾病病例定义的病人进行信息采集,内容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检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填写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卡,防保科负责登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监测信息。

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预保科的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时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信息报送

1、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医院应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直接报送监测信息。

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信息。

(1)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医院应组织专家会诊,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附2)。

(2)医院的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时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例的复印件。

三、监测流程

(一)符合监测的对象在本院就诊,首诊医师发现符合本方案定义的可能与食品相关的

食源性疾病病例。

(二)临床医生填写纸质《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上报防保科,报告卡填写时字迹应清晰规范,内容完整准确,尤其要准确记录患者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能确保找到该患者的详细信息,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或以后随访时有据可循。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的记录应当详细和完整。

(三)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接诊科室应立即通知防保科组织医院内部专家会诊,确认是否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专家会诊确认异常病例后,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登记表》。

(四)防保科将会诊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立即电话通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将“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1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防保科在向当地疾控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前,须对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

四、救治流程

1、确认为食源性疾病或异常食源性病例者,医务人员要积极实施救治,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

2、如果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实施救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全院医务人员要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措施。(二)突出重点,积极主动

临床医生在日常诊疗活动中,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工作细致,发现符合定义的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应及时主动地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并上报

防保科,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应主动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并组织院内专家进行会诊并及时报疾控中心。

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达到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早发现、早诊治的目的,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加强我院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病率。根据市卫计委有关文件精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及工作制度;成立了食源性疾病监测领导组和食源性疾病防治专家组;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协调领导组。制定了各组工作职责。

二、按照院有关制度,认真做好监测工作,在日常接诊过程中一旦发现符合定义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按照要求填写纸质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信息报告卡,并及时组织院内会诊,按规定及时报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积极参加与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工作及防治工作相关的培训;并组织开展对有关医务人员的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医务人员识别和诊断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等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能力。

四、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医院内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卡的搜集、院内组织会诊、填写报告卡、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记录、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络等工作。

学校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教学文稿

学校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一.1、抓好学校卫生工作,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检查评比,使校园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2、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以常开展卫生和防治常见病、传染病的宣传,进行青春卫生知识教育,定期更换宣传栏的内容。3、坚持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检、普查,建立学生健康卡,重视档案资料。4、掌握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特点,指导和检查眼保健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治近视眼、脊柱弯曲、龋齿及传染病工作。5、对教职工的小病进行治疗,对师生中遇有重大疾病时要主动热情关怀,协助解决问题。6、切实管理好各种医疗器械,保管好药品,做到进物有登记,发药有记录,禁止使用过期和变质药品。7、及时做好教职工医疗费帐目,配合会义管好医疗费开支。二.为不断增强学生体质,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学生中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检查工作制度规定如下:1、领导充分重视,保健老师应随时掌握学生中这些疾病的流行季节,发病规律和预防措施,并及时进行必要的事先或事后的处理工作。2、凡发现班级中学生患有传染性质的疾病,班主任首先要及时报告医务室保健老师,并迅速与家长联系。如要采取隔离措施,动员家长带学生回家治疗,学生病情好转,经医务室保健老师同意才能进班级上课。3、医务室保健老师有责任经常教育学生要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战胜疾病的能力,注意清洁卫生,注意营

养,增强体质。4、教室内要经常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特别是冬天,也要注意这个问题。5、班级中如发现有较多患有某种流行性传染病,医务室要在课余或晚上对教室进行杀菌消毒。6、及时做好病情记录和采取防治措施的情况记载。 三.1、接种疫苗。进行计划性人工自动免疫是预防各类传染病发生的主要环节,预防性疫苗是阻击传染病发生的最佳积极手段,也是投资小,收效大的预防举措。2、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要保持学习、生活场所的卫生,不要堆放垃圾。饭前便后、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以及外出归来一定要按规定程序洗手,勤换、勤洗、勤晒衣服、被褥,不随地吐痰。保持办公场所、教室、宿舍内空气流通。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的季节应减少集会,少去公共场所。3、加强锻炼,增强免疫力。春天人体的各个器官、组织、细胞的新陈代谢开始旺盛起来,正是运动锻炼的好时机,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多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每天散步、慢跑、做操,使身体气血畅通,筋骨舒展,增强体质。在锻炼的时候,必须注意气候变化,要避开晨雾风沙,要合理安排运动量,进行自我监护身体状况等,以免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4、生活有规律。睡眠休息要好,生活有规律,保持充分的睡眠,对提高自身的抵抗力相当重要。要合理安排好作息,做到生活有规律,劳逸结合。5、衣、食细节要注意。春季气候多变,乍暖还寒,若骤减衣服,极易降低人体呼吸道免疫力,使得病原体极易侵入.必须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服,切不可一下子减得太多。合理安排好饮食,饮食上不宜太过辛辣,也不宜过食油腻。要减少对呼吸道

学校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

学校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加强学校预防传染病工作,制度如下: 一、加强管理 1.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学校实际和传染病流行的特点制定出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与具体的防治措施,专人进行管理,明确职责,认真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 2.对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3.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教育学生尽可能在校内用餐,不要食用“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将饮用水卫生管理作为预防肠道传染病的重要环节予以高度重视,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以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以流行病学为基础,提高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的科学水平;针对主要疾病的危害及其有关行为,有的放矢地宣传卫生知识,灵活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1.对广大师生、尤其是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的专题讲座。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 2.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教育学生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具体措施

XX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XX街道社区服务中心(XX村)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一、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负责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并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急诊、腹泻病门诊、消化内科、儿科等重点科室要设立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内部的组织协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本院或院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诊疗专家组。 二、病例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三、临床医生在全年接诊过程中对发现的所有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及时登记并报告。临床医生发现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或住院日志的登记工作,并手工填写或通过HIS填报《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不得有缺项、漏项。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收集汇总、审核、网络上报和资料存档等工作。 四、临床医生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每起出现2例及以上发病,或1例及以上死亡),应当及时报告医院公共卫生科,并及时联系检验科等相关科室,留存相关生物样本。公共卫生科在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卫生计生局或疾控中心。 五、公共卫生科负责每周对本院的门诊和住院登记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对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构成瞒报、缓报或谎报的,一经查实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对情节严重者要按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六、公共卫生科负责组织医院临床医生开展全员培训,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对重点科室,要适当增加培训频次。新员工入职培训要有食源性疾病监测方面的相关内容。 七、公共卫生科要配合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相关食源性疾病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

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一、幼儿健康检查: 1、幼儿初次入园须经街道妇幼保健站进行健康检查,填写健康检查表和保健卡。 2、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校。 3、在园幼儿离校1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重新体检。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要进行检疫,经体检证实健康者方可回班。 4、定期了解幼儿生长发育状况,掌握在园群体幼儿生长发育水平,及时发现疾病和异常情况并进行预防、治疗。 5、定期体检,全园幼儿每年全面体检一次,体检率达95%,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健康分析、评价,常见病统计及缺点矫治。每年普查龋齿、氟透、驱蛔,测听力一次。3周以下学生执行生长监测,一年四次测身高、体重并做好分析评价。 6、体检中发现营养不良、贫血等异常者均应转入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7、对体检中发现的疾病或问题儿童如沙眼、龋齿、等要建立档案,及时予以矫治,矫治与转归情况详细记入缺点矫治登记或档案中。 8、坚持晨检及全日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五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教师健康检查:

1、教师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它传染病者,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市县(区)以上医疗保健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2、皮肤病期间及患精神病者不得从事保教和炊事员工作。 三、食堂管理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管理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管理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管理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3、食堂管理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县疾病控制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4、食堂管理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5、食堂管理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食堂管理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7、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管理若干规定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管理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职责,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省、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三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开展正常业务所需经费和编制内的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条按照行政区划,原则上只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职能。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规划、行业规范和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

防与控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三)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评价; (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七)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职责分工依照《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执行。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规范使用国家统一标识。赴现场工作时应统一规范着装。 第二章内设机构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根据职责,结合职能分工和业务工作设置业务机构与综合管理机构。业务机构不得低于总数的70%,综合管理机构要从严控制,不得高于总数的

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规章制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为保护食品不被污染、避免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防保健科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第三条预防保健科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完成,建立档案。 第四条对食品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实行认证管理,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市食安办根据全市食品安全质量现状和主要食品污染问题,确定食品监测的重点品种、检测项目和检测周期。由各监管单位负责抽样和检验,完成检验工作后将结果反馈给食安办。 第六条各监管部门承担的本系统的监测抽检任务,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第七条食品安全质量监测结果,按照《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向社会进行公布。 第八条对于食品检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由食安办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决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相关监管部门在食品检测检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逐级报告,并由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对污染性食品实行召回制度。 第十一条对受到污染的食品,根据污染程度,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处理方案,由市政府和监管部门予以实施。 第十二条需要召回的食品包括:

(一)已经引起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经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三条污染食品召回程序,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召回的情况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第十五条对已经引起或者可能引起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以及引发的疾病种类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通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发现并报告发病情况。 第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市以上综合医院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确定专兼职监测医务人员。 第十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哨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第十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主动监测食源性疾病发病态势,及时报告发病趋势。 第十九条发生食源性疾病,各级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告。接到报告后,各级根据食源性疾病处理规范组织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预防控制措施。

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一、宣传教育 1、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形成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知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3、学校卫生人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4、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教育。 二、坚持预防为主方针 1、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应高度关注。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配合卫生部门搞好流脑(每年3月、4月、5月),乙脑(每年7月、8月、9月)、甲肝、痢疾(春季、夏秋季)预防疫苗注射工作。 3、要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生活用品。保持教室通风透气,定期消毒。每学年对学生有组织地进行体格检查工作。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检,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流行病、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5、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师对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学。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师生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6、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学校的形象工程,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7、坚持卫生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流行病、传染病等事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教师立即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乐清市天成第一中学

食源性疾病制度

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防保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防保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登记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具体门牌号,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姓名,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4小时内向防保科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 四、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应立即报告联系防保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专家小组会诊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封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防保科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五、防保科每月对院内的门诊登记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临床各科室: 为了响应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的号召,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以及病原学检验,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及暴发线索,以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并印发如下,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管理制度

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管理制度 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管理制度 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管理制度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集体儿童的疾病的防治和预防保健工作。 2、搞好预防接种,托幼儿机构应密切与当地防疫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疫情动态。按年龄、季节、适时、全程、足量、规范化地为幼儿实施预防接种,以提高整体人群的免疫水平,各种预防接种率要求达95%以上。 3、加强传染病的防治。通过晨间检查和全日健康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全园幼儿发病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尽快消除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儿童。 4、对已发现的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立即送隔离室观察,或通知家长带到医院去诊治。对患儿所在班要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与患儿有密切接触的人群应进行医学检疫,并用药物进行预防。 5、加强小儿常见疾病的防治。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营养、锻炼、疾病预防、治护理等)来降低发病率。注意做好体弱儿童(经常反复发作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儿、佝偻病、营养不良、早产儿、小样儿、哮喘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的专案管理,加强个体重点保健。 6、开展健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传授传染病的防治常识,增进儿童教养人员对卫生科学的了解,提高卫生育儿水平。

还要加强家园联系,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 相关阅读: 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预防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园长责任制。 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的要求,组织园内各项传染病治措施的落实。 2、幼儿园设立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指定专人(保健员)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指导教师晨检、幼儿健康教育、食堂卫生、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等。 3、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病种 甲:鼠疫、霍乱。 乙: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炭疽、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非典行性肺炎、

超市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与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与报告制度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 亚急性食源性 疾患。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场所, 为了保障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 学校 有必要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增强监控, 即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未发现食物中毒时的预防控制措施 1 、学校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自觉 履行、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2 、增强对学校食堂与校园周边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监督; 同时增强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重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 要严把卫生准入关, 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 品坚决不进。 每餐的各种菜应各取很多于 250 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 备中保存 24 小时以上,以备验查。 3 、要配合教育部门增强对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的 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培训,提升其食品卫生知识水平,自觉搞好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 4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增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 要狠抓各项法规制度的 落实, 并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 改进食堂卫生工作, 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学校和责任人, 要按照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给予通报批评或行 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5 、对学生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把 食品卫生纳入学生健康教育的内容, 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 自我保护水平。 学校在实行消灭老鼠的爱国卫生运动中, 要增强鼠药 的管理,不得使用含有敌鼠钠盐、氟乙酰胺等剧毒急性药物,对灭鼠的药饵要有专人负责投放和清理,避免误食事件发生。 二、发现食物中毒的措施: 发现学校教师和学生中出现食物中毒案例,或饭后不明原因的呕吐、 腹泻等疑似中毒情况, 原则上应马上送医院或拨打 120 急救电话。 病人呕吐时 有呕吐、腹泻、舌苔和肢体麻木、运动障碍等食物中毒 的典型症状时,要注意: 1. 为防止呕吐物堵塞气道而引起窒息,应让病人侧卧,便于吐出。 2. 不要轻易地给病人服止泻药,以免贻误病情。

慢病报告奖惩制度

慢病报告奖惩制度 篇一:慢病管理制度 慢病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⑴.设专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⑵.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⑶.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⑷.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⑸.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三种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慢病报告奖惩制度)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⑹.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慢性病监测制度 ⑴.医院公共卫生办公室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各科经管医生及村卫生室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⑵.报告范围:确诊的三种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

病、肿瘤)。 ⑶.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三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及时向本单位公共卫生办公室报告,公共卫生办公室收到报告卡,进行登记、审核、管理。 ⑷.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⑸.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并进行处罚。 慢性病门诊日志管理查对制度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的门诊日志,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复诊、35岁以上人员血压值、医生登记、备注等十四项基本内容。 ⑵、临床医生应按照要求认真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字迹清晰,完好率达98%以上,任何人不得随意在门诊日志上乱涂乱画。 ⑶、临床医生对于新发现确诊的三种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后应按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报告制度及时限进行上报, 并在慢性病筛查登记本备注一栏中注明“已报”。 ⑷、医院定期(每周一次)或不定期对各科慢性病工作进行自查(内容包括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慢性病筛

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 一、目的 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使食源性异常病例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二、监测内容 分为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释; (4)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 (5)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是由一个以上的个案组成。 2.本监测中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不是临床上的“疑难杂症”,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监测的范畴:

(1)国家法定传染病; (2)原因明确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个案或事件; (3)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 (4)未经医院会诊、也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的异常病例/事件; (5)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三、监测对象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重点监测对象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 /异常 1 成员: 职责:1、协调监测工作 2、负责院内会诊 3、组织医生培训 4、全面落实方案 5、后勤安全保障 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

分管院长: 成员: 职责:负责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日常工作。 2、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专家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院内专家会诊;各临床科室主任并且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纸质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及患者的病历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 ( / 2. 诊, 分管院长应组织食源性疾病监测专家小组尽快进行院内专家会诊,并且在会诊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山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3.医院在会诊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各临床科室主任向公共卫生科提交以下资料并及时上报至山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纸质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2)患者的病历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档案管理办法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档案,是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检测、健康教育、科研培训及党、政、工、团、民主党派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的总和。 第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工作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档案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人员和职责

第六条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接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同时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人员配备、经费、库房等方面给予保证。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和健全综合档案室,作为本单位统一管理档案工作的职能机构。 第九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综合档案室,应配备一名以上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县级单位,可以先配备兼职人员作为过渡,但应按要求保证兼职人员从事档案工作的时间。档案人员须经档案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各单位的内设机构(科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具备专业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综合档案室的基本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

学生疾病监测制度

xx中学学生疾病监测制度 为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上报工作,进一步推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我校的全面实施。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对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与上报工作的具监测制度如下: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情况通报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与上报工作的通知》,召开数据上报工作会,对数据上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定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认清数据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数据报送工作的计划和实施办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规定检测,确保上报数据准确。 二、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组员:各班班主任 三、定情排查工作 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上报工作,不可以对数据上报工作听之任之,不闻不问。学校数据上报按规定数据格式和方法上报,数据真实,不许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与上报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数据上报工作认识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工作,是贯彻落实“健康第一”教育思想,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重要手段。对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全面统计和科学分析,对于掌握我国青少年健康状况,衡量体育教学成果,科学制定相关政策具有重大意义。数据上报制度的实施将使我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步入量化管理的新阶段。 (二)建立健全数据上报工作制度 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出数据上报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办法,从软硬件配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工作考评等各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落实数据上报工作。要继续组织进行相关工作的培训,明确学校数据上报工作的责任,把工作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 (三)数据上报工作要求 1、报送数据的方法根据教育部《通知》的要求,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均应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络,将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数据,报送至“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简称“国家数据库”)。并注意保存学校代码及国家数据库会员注册号,以备日后查询学校统计报表。 2、报送数据学校的比例和项目。按照教育部对报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学校数量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上报测试数据数量。 2019年3月

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试行

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病例报告 第三章主动监测 第四章信息汇总分析与调查 第五章信息报告与通报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源性疾病管理,配合监管部门加强食源性疾病源头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调查和信息通报等管理工作。 在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处置中发现疾病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置外,还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报告和通报。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源性疾病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统筹管理,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调查和信息通报工作体系。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汇总、分析报告的食源性疾病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病例报告 第五条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根据临床表现和病史,

认为或者怀疑是食源性疾病病例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六条医疗机构发现食源性疾病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 (一)30人以上群体就诊病例; (二)死亡1人及以上; (三)肉毒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严重中毒性病例; (四)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5人以上就诊病例; (五)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5人以上就诊病例。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首诊医生或者负责报告职责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系统报告食源性疾病信息。暂时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或者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电话报告。 第三章主动监测 第八条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安排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在病例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哨点医院开展重点食源性疾病及相关因素主动监测。 第九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当会同中国疾病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51740讲解学习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51740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一、幼儿常见病管理制度是为了防止或减少常见疾病的发生,促进幼儿身体健康发展。 二、幼儿常见的呼吸道、消化道疾病、营养不良、应列入常见病管理内容。 三、根据季节变化、疾病多发的年龄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利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员工和家长宣传常见病的预防知识。 四、认真做好常见病登记工作,定期对园内常见病患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不断摸索和总结管理经验。 五、常见病具体的预防措施 (一)感冒 有些幼儿,一到秋季,经常感冒发热、咳嗽气喘,经治疗稍有好转,停药后,又反复出现。这是因为孩子抵抗力差,要从增强体质着手,增加抗病能力,减少发病次数。 预防措施: 1.保障室外活动时间,日托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2.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常晒被褥,室内空气保持清新。3.随着气候的变化,督促各班配班教师及时为孩子添减衣服。入秋之后,不可添衣过快,一般比成人多一件即可。适当地让

孩子经受冷、暖不同气候的刺激,使他们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4.加强锻炼,增强身体素质。通过游戏、跑步、做操。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按时安排相应的体育活动。 5.做到生活有规律,饮食有节制。 6.在感冒流行期间,对幼儿采取预防发病措施,口服板兰根冲剂:每次1包,一日2次,连续服3-5天,流感季节,提醒家长不带幼儿去公共场所。 (二)腹泻 秋季,小儿特别容易患腹泻,一般多是由饮食不当引起的一种急性胃肠炎。 预防措施: 1.防止腹泻,关键把好“病从口入”关监督食堂做好饮食卫生,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做好食具的消毒工作,培养幼儿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2.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医、食堂管理员、会计、教师、保育员、及家长代表组成。每月召开一次伙委会。按照幼儿需要制定膳食计划。每周制定一次带量食谱,做到蛋白质、糖、脂肪、微量元素、谷类达到标准量,并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

疾病防疫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室及保健教师工作制度 一、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制订的卫生工作的计划及要求和本校实际,制订每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帝校卫生的各项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管理。 二、结合学校健康教育开展和季节变化特点,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病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有计划地培训和建立一支班级卫生员骨干,并开展各项检查评比制度。 三、定期开展学生健康检查,视力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记载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退)学等情况。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有计划地开展预防接种,以及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登记防治工作。 四、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以控制传染源。 五、热心为学生服务,课间、午间认真值班,接待学生卫生防病治病的咨询及处理学生偶发伤害事故。对急诊病人,发热病人和其他不能处理的疾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及时并通知家长,并跟踪观察。卫生室的医疗器械、检测设施要妥善维护。 六、指导学生开展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用眼卫生、饮食饮水卫生、除害防病、红十字教育及爱国卫生社会活动等。 七、配合指导学校开展教学卫生、环境卫生、厕所卫生、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炊具消毒等工作,定期为食堂培训炊事员,监督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八、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学习,会议要履行好请假手续。 九、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益,认真参加各种卫生讲座和业务进修,要在加强实践和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十、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对资料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和分析。每学期结束上交学校教导处,按规定对卫生室的医疗器械进行维护保养、消毒。按规定给生病的学生配药并作好配药登记。 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一、幼儿常见病管理制度是为了防止或减少常见疾病的发生,促进幼儿身体健康发展。 二、幼儿常见的呼吸道、消化道疾病、营养不良、应列入常见病管理内容。 三、根据季节变化、疾病多发的年龄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利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员工和家长宣传常见病的预防知识。 四、认真做好常见病登记工作,定期对园内常见病患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不断摸索和总结管理经验。 五、常见病具体的预防措施 (一)感冒 有些幼儿,一到秋季,经常感冒发热、咳嗽气喘,经治疗稍有好转,停药后,又反复出现。这是因为孩子抵抗力差,要从增强体质着手,增加抗病能力,减少发病次数。 预防措施: 1.保障室外活动时间,日托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2.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常晒被褥,室内空气保持清新。3.随着气候的变化,督促各班配班教师及时为孩子添减衣服。入秋之后,不可添衣过快,一般比成人多一件即可。适当地让孩子经受冷、暖不同气候的刺激,使他们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4.加强锻炼,增强身体素质。通过游戏、跑步、做操。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按时安排相应的体育活动。 5.做到生活有规律,饮食有节制。 6.在感冒流行期间,对幼儿采取预防发病措施,口服板兰根冲剂:每次1包,一日2次,连续服3-5天,流感季节,提醒家长不带幼儿去公共场所。 (二)腹泻 秋季,小儿特别容易患腹泻,一般多是由饮食不当引起的一种急性胃肠炎。 预防措施: 1.防止腹泻,关键把好“病从口入”关监督食堂做好饮食卫生,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做好食具的消毒工作,培养幼儿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2.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医、食堂管理员、会计、教师、保育员、及家长代表组成。每月召开一次伙委会。按照幼儿需要制定膳食计划。每周制定一次带量食谱,做到蛋白质、糖、脂肪、微量元素、谷类达到标准量,并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 3.避免腹部受凉。腹部受凉后,肠蠕动加快,除感到疼痛外,会使食物、水分和肠内容物在肠内停留时间缩短,吸收减少,同时出现腹泻。 4.对患病儿进行隔离:在一般人印象中,幼儿腹泻并不传

慢性病监测管理制度上传版

重点慢性病、死因监测管理制度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2016一版) 重点慢性病监测以及死亡病人的监测是公共卫生管理的内容之一。为加强我院对重点慢性病以及死亡病人的监测和报告,贯彻落实《成都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关于启动成都市重点慢性病监测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根据《成都市居民急性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管理实施方案》《成都市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报告实施方案》,《成都市居民死亡原因登记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我院病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不断更新,重新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成立由医疗院长、病案科主任和网络直报人员以及临床科室 主任组成的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全院重点慢性病、死因监测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报告责任人:科主任为本科室报告工作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主管医生是重点慢性病、死因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对象:1、没有区域限制,在我院确诊的所有急性心脑血管疾病、肿 瘤病例。2、凡具有成都市常住户口,在我院通过门诊、急诊、病房或者健康检查等任何一种方式首次确诊的新发高血压、糖尿病病例。3、在我院门诊、急诊、病房死亡的病人 三、报告范围: (1)致死性和非致死性脑卒中(I60-I64),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梗死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TIA)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2)急性心肌梗死(I21-I22)和心脏性猝死(I46.1)。 (3)全部恶性肿瘤(C00.0-C97) (4)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D32.0-D33.9) (5)原发性高血压(I10) (6)糖尿病(E10-E11、O24):包括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 (7)死亡病例 四、报告流程及报告要求: (一)门诊慢病系统 (一)进入“门诊医生站”,点击病员,打开“开立”界面。在红色标示“门诊诊断”处按“空格键”按照“ICD-10字典库”进行诊断输入,开立医嘱。 如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最新版) 1概述 1.1监测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系统地收集、汇总、分析、解释并评价有毒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影响的信息,为职业病防治计划执行过程提供有用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评价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重要依据,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信息服务。 1.2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简称《尘肺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技术标准是制定本信息监测方案的依据。 1.3适用范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机构、卫生防疫站,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各级医疗卫

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等均适用本方案。 2监测类型 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2.2全国常规监测 2.3主动监测 3监测内容 3.1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劳动者。农药中毒病例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而引起中毒的患者和由于误服、有意接触农药的患者(不包括食物农药残留超标和属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 3.2监测点依据不同的监测类型确定监测点。 3.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首诊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 3.2.2常规监测的法定监测点凡符合《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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