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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弃土定价公告

金华市金东区弃土定价公告

弃土定价公告的背景

金华市金东区是浙江省金华市下辖的一个市辖区,位于浙江省东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金东区的土地开发和建设工程也日益增多。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弃土,如何处理这些弃土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规范弃土的处理和利用,金东区政府发布了弃土定价公告。

弃土定价公告的目的

弃土定价公告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弃土处理的价格标准,促进弃土的合理利用和资源化。通过明确定价,可以使各方在弃土处理过程中公平竞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弃土定价公告的内容

根据金东区政府的要求,弃土定价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弃土的分类和定价标准

根据弃土的性质和处理难度,将弃土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定价标准。定价标准主要包括弃土的处理费用、运输费用、资源化利用费用等。

以下是金东区弃土的分类和定价标准:

•一级弃土:处理费用100元/立方米,运输费用50元/立方米,资源化利用费用200元/立方米。

•二级弃土:处理费用80元/立方米,运输费用40元/立方米,资源化利用费用150元/立方米。

•三级弃土:处理费用60元/立方米,运输费用30元/立方米,资源化利用费用100元/立方米。

2. 弃土处理单位的资质要求

为了保证弃土的处理质量和环境安全,弃土处理单位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弃土处理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环境保护资质证书、土木工程施工资质证书等。

•弃土处理单位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能够进行弃土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 弃土处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弃土处理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以保证处理过程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具体措施如下:

•弃土处理现场需要进行封闭处理,防止扬尘污染。

•弃土处理过程中需要进行垃圾分类,将可回收物和有害物质进行分开处理。•弃土处理后需要对处理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原状,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

4. 弃土处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弃土处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分为两种: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根据弃土处理单位和委托方的协商确定。

以下是金东区弃土处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委托方在弃土处理开始前将全部费用支付给弃土处理单位。•分期支付:委托方可以根据处理进度,将费用分期支付给弃土处理单位。弃土定价公告的效果和影响

弃土定价公告的发布对金东区的弃土处理和城市建设有着积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弃土定价公告的发布可以促进弃土处理单位之间的公平竞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弃土定价公告的发布可以规范弃土处理的流程和标准,减少环境污染。•弃土定价公告的发布可以提高弃土处理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推动金东区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弃土定价公告的展望

随着金东区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弃土处理将成为一个长期而持续的问题。未来,金东区政府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弃土定价公告,加强对弃土处理单位的监管,提高弃土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同时,金东区政府还可以鼓励和支持弃土资源化利用的研究和开发,促进弃土的最大程度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弃土定价公告的发布是金东区政府积极推动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将为金东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金华市金东区弃土定价公告

金华市金东区弃土定价公告 弃土定价公告的背景 金华市金东区是浙江省金华市下辖的一个市辖区,位于浙江省东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金东区的土地开发和建设工程也日益增多。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弃土,如何处理这些弃土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规范弃土的处理和利用,金东区政府发布了弃土定价公告。 弃土定价公告的目的 弃土定价公告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弃土处理的价格标准,促进弃土的合理利用和资源化。通过明确定价,可以使各方在弃土处理过程中公平竞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弃土定价公告的内容 根据金东区政府的要求,弃土定价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弃土的分类和定价标准 根据弃土的性质和处理难度,将弃土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定价标准。定价标准主要包括弃土的处理费用、运输费用、资源化利用费用等。 以下是金东区弃土的分类和定价标准: •一级弃土:处理费用100元/立方米,运输费用50元/立方米,资源化利用费用200元/立方米。 •二级弃土:处理费用80元/立方米,运输费用40元/立方米,资源化利用费用150元/立方米。 •三级弃土:处理费用60元/立方米,运输费用30元/立方米,资源化利用费用100元/立方米。 2. 弃土处理单位的资质要求 为了保证弃土的处理质量和环境安全,弃土处理单位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弃土处理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环境保护资质证书、土木工程施工资质证书等。 •弃土处理单位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能够进行弃土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 弃土处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弃土处理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以保证处理过程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具体措施如下: •弃土处理现场需要进行封闭处理,防止扬尘污染。 •弃土处理过程中需要进行垃圾分类,将可回收物和有害物质进行分开处理。•弃土处理后需要对处理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原状,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 4. 弃土处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弃土处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分为两种: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根据弃土处理单位和委托方的协商确定。 以下是金东区弃土处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委托方在弃土处理开始前将全部费用支付给弃土处理单位。•分期支付:委托方可以根据处理进度,将费用分期支付给弃土处理单位。弃土定价公告的效果和影响 弃土定价公告的发布对金东区的弃土处理和城市建设有着积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弃土定价公告的发布可以促进弃土处理单位之间的公平竞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弃土定价公告的发布可以规范弃土处理的流程和标准,减少环境污染。•弃土定价公告的发布可以提高弃土处理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推动金东区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弃土定价公告的展望 随着金东区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弃土处理将成为一个长期而持续的问题。未来,金东区政府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弃土定价公告,加强对弃土处理单位的监管,提高弃土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同时,金东区政府还可以鼓励和支持弃土资源化利用的研究和开发,促进弃土的最大程度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弃土定价公告的发布是金东区政府积极推动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将为金东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请求调整挖弃土方运距及弃土弃置费的报告4.19

关于请求调整挖弃土方运距及弃土弃置费的 报告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由我公司承建的南宁市凤岭北路一期工程********标段,设计路基及沟槽余方弃置总量约739.47万立方米,计费采用第1公里起步+每增运1公里方式计价,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量按施工图预算注明运距暂按2公里考虑,投标清单中余方弃置综合单价为13.48元/立方米。2014年10月13日前我项目挖方弃土约226万立方米均运往周边消纳场,弃土单价参照投标清单单价13.48元/立方米。 根据(南重点办纪要[2015]19号)的精神明确了三塘镇那况村及赖村弃土消纳场的具体运输路线(运距为11km),并同意对弃方的综合单价进项调整,土石方外运单价按照指挥部第三十八次协调例会会议纪要(南重点办纪要【2014】345号)第四条执行,弃土费按市造价处2015年第一期兴宁区弃土费标准计取,我公司送审单价为38.51元/立方米,最终审计局批复土石方运距调整后弃方综合单价为26.69元/立方米(南投审函【2015】34号)。 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2月25日期间我项目挖方弃土约208万立方米运往三塘镇那况村及赖村弃土消纳场,挖方弃土综合单价参照(南投审函【2015】34号)26.69元/立方米。

2015年1月28日至2015年8月期间我项目部挖方弃土约204万立方米运往三塘镇那况村及赖村弃土消纳场,挖方弃土综合单价参照(南投审函【2015】34号)26.69元/立方米。 由于那况村弃土消纳场停止使用,自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我项目部挖方弃土约174万立方米运往赖村、广岳岭、坛况、花陈等弃土消纳场,挖方弃土综合单价参照(南投审函【2015】34号)26.69元/立方米。 根据(南城管工纪【2018】173号)的精神明确了青秀区城东花陈消纳场及兴宁区坛况消纳场为凤岭北路工程指定消纳场,2018年12月至今我项目部挖方弃土剩余约93.42万立方米运往青秀区五合花陈弃土消纳场(凤岭北路翠竹路长虹路凤凰岭路佛子岭路枫林路仙湖大道五合大道 X029县道侯哥花果山对面【南宁市仙湖大道经济开发区城东花陈消纳场】,运距29.1km),但计价标准仍按(南投审函【2015】34号)确定的单价26.69元/m3执行。 我公司现请求增加弃土运距并调整弃方综合单价,土石方外运单价按照南投审函【2015】34号及指挥部第三十八次协调例会会议纪要(南重点办纪要【2014】345号)第四条执行,弃土费按市造价处2015年第一期青秀区弃土费标准计取,计算式如下:26.69元/m3(南投审函【2015】34号)+(增运18.1公里,原运那况村11公里)18.1*1.46186元/m3+青秀区弃土费价差2.5元/m3(原计弃土费7.5元,现花陈弃土费16元/m3)=55.65元/m3

弃土票的管理办法

弃土票的管理办法 我们都知道,一项工程完成后,除了需要一笔款项之外还有一张由土建工程预算表组成的弃土票。弃土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工程结算前的预算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工程造价不合理的现象需要重新计算确定资金。在国家有计划的发展工业、农业以及其它的建设项目中需要进行土建和安装工程预算,同时还要在使用中进行变更及结算。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土建工程预算表时往往不能提供相关内容的依据。建设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往往采取先用弃土票来预付款计算施工单位所需成本,再将此预付款支付给施工单位;或者由施工单位将剩余部分直接支付给土建造价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再由土建造价管理机构将剩余部分收取给施工单位。这两种做法都会给工程预算表造成不小困难,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财务纠纷。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弃土票现象时,很多施工单位都会认为自己已经尽到告知义务了,因此也不需要向其他单位进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弃土票费用。如果需要缴纳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弃土票费用来进行缴纳。 1、按照合同规定需要缴纳弃土票的项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并于每月末前将有关弃土票交于监理管理人员(如需方)手中,由监理单位在竣工结算前统一收回。 有可能因为弃土票的性质问题,建设单位不能以弃土票作为计算工程款的依据。对于已经交付给监理管理人员(如需方)的弃土票,监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弃土票之日起15日内对弃土票进行收回,并将弃土票送交需要的项目建设的审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已经交付建设单位的弃土票,监理管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于10日内将处理意见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通知建设相关部门。在处理意见反馈过程中,建设政府部门应予以采纳或修改完善的措施,确保整个处理过程依法合规、合法、合情、合理、合法。建设部门在收到相关处理意见后须在10日内向监理管理人员进行书面回复,并将书面回复内容抄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收到书面回复后应于10日内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修改完善后报请建设部门和财务部门确认同意后予以修改完善并书面通知监理管理人员(如需方)。建设部门或财务部门确认同意后提交监理管理人员(如需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审核后应当将有关审核意见反馈至建设方和总监处。监理管理人员(如需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书面反馈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需方向总监处反馈)并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2、建设方应于每年年底向建设单位提供一份弃土票情况表。 对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提供的,由项目监理企业负责联系办理变更手续。建设单位收到该项材料,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变更审批。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有效材料,监理企业应立即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进行变更审批。弃土票审核人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次年的结果报告建设单位并按要求填报弃土票审核表。(一)原则上只接受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费用,对现金缴纳的费用,需持银行转账凭证到建设方的银行账户中缴纳该费用,并注明缴纳时间,在建设期间不能退回;如果建设期间未缴纳的,建设方可在下一个建设周期中直接从该账户中缴纳该费用;(二)建设期间已在银行预留账户中缴纳的费用,因建设方自身原因,需在下一个建设周期中继续通过该账户完成缴费的,建设方应提供该费用支出清单资料证明;(三)建设期间不缴纳或未能按约定时间缴纳弃土票款的建设项目由建设方代领、代缴弃土票款;(四)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材料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的建设项目及企业不应再收取其款项;(五)按合同规定已缴纳部分工程款部分;(六)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材料建设项目(包括尚未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其他材料的项目)不应再收取费用或未提供其他材料的。 3、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清单计算出施工期间的土建工程量,与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土建工程合同结算价一致后,再根据弃土票数额按照比例向弃土方支付费用。 建设单位应向所有参与土建工程量计算的施工单位进行说明。土建工程合同价款中所含的税费以及有关材料、设备价格。在合同价款中扣除了土建工程量中的不合理部分之后再计算费用,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3.05.20 •【字号】粤价[2013]111号 •【施行日期】2013.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建筑 垃圾处置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 (粤价〔2013〕111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市政、环卫)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为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价格行为,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无害化和产业化发展,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规范我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价格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改革,探索创新价格管理机制,规范价格行为,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我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污染者付费原则,促进城市建筑垃圾资源综合

利用、产业化发展和分类处置,减少环境污染。 三、完善定价办法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不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等)的消纳、综合利用等处置过程的处置价格管理,完善定价办法,规范定价行为。 四、科学制定价格水平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按照合理补偿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依法分类制定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单位)向建筑垃圾产生者或者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单位收取的建筑垃圾进行消纳、综合利用等(不含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无害化处置价格,并按规定批准后实施。 五、合理核算成本 各地制定、调整建筑垃圾处置价格,要以处置成本为基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定价成本核算办法及技术规范等规定进行定价成本核算和监审。 六、合理确定利润水平 合理盈利是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单位)扩大再生产、促进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条件,在核定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单位)的合理利润时,要区分处置设施不同类型具体研究确定。原则上,特许经营项目(如BOT、TOT等形式),其利润可按净资产利润率核定,净资产利润率按同期国内商业银行长期贷款利率加不超过3个百分点确定;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投资建设并由企业或个人承包经营项目,其利润可按成本利润率不超过5%计算;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项目,原则上不计利润。 七、推行科学分类计价简便的制度

弃土协议书

弃土协议书 弃土协议书 一、背景及概述 本协议书是由甲方(以下简称“出让方”)与乙方(以下简称“承购方”)就甲方出让的土地(以下简称“出让土地”)所签订的弃土协议书。 本协议旨在规范承购方在取得出让土地后的弃土处理事宜,减少环境污染和城市建设压力,维护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弃土处理要求 1.承购方应在取得出让土地后及时进行土方工程设计,确保土方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承购方应在取得出让土地后及时对土地进行清理,确保土地上无垃圾、废弃物等污染物; 3.承购方应在取得出让土地后按照环保要求对弃土进行分类处理,划分为可再利用的土壤和非可再利用的土壤;

4.承购方应在取得出让土地后,依据相关环保要求,按照承诺的期限和弃土数量进行弃土的处理,不得私自倾倒、储存、堆抛却土。 5.承购方应对其选定的弃土处置方案应进行充分论证,至少包括鉴定、审批和监管等程序。 6.对于非可再利用的弃土,承购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保验收,并对不符合环保验收标准的地块进行管理。 7.承购方应自行承担弃土处置的所有责任及费用。 三、弃土处理附件清单 1.承购方所选定的弃土处置方案 2.弃土处理前的土地清理报告 3.弃土处理后的环保验收报告 4.土方工程设计图 5.相关环保审批文件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 1.国家相关标准: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2.环保要求: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省级、市级环保部门等机构发布的各种环保法规、规定等文件。 3.弃土处置方案:指承购方就弃土处置所选定的处置方式及具体实施方案。 4.环保验收:指相关环保部门根据弃土处理标准,对弃土处理效果进行评估和判定,确认处理后的弃土符合环保标准的过程。 五、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 承购方在实际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 1.弃土的数量不符合实际情况 解决办法:在签订协议时,明确弃土的数量及地点,并要求承购方提供弃土处理计划及详细方案,确保弃土处理数量的实际和承诺一致。 2.承购方弃土处理方案不符合环保要求 解决办法:在签订协议时,明确弃土处置要求及其标准,并对承购方的处置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批,确保处理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法规。 3.环保验收标准不符合要求 解决办法:承购方应按照环保要求制定并执行弃土处置方案,在处置结束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环保验收。如环保验收不

弃土协议书

弃土协议书甲方:[出让人名称] 地址:[出让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出让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出让人联系电话] 传真:[出让人传真号码] 邮编:[出让人邮编] 乙方:[受让人名称] 地址:[受让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受让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受让人联系电话] 传真:[受让人传真号码]

邮编:[受让人邮编] 鉴于甲方为可通过开发、建设、经营等多种形式的方式开发用地或者获取土地收益而拥有[X]亩土地,乙方对该土地有开发、经营需求,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办法》、《关于深化国有土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土地基本情况 1.1 甲方位于[X省/市/区],拥有[X]亩土地,该土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为[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1.2 该土地的用途性质为[工业/商业/住宅/综合],具体用途为[建筑物/园林绿化/道路等]。

1.3 土地坐落于[X市/区],周边交通设施、环境优良,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开发潜力。 第二条土地出让方式 2.1 甲方将该土地出让给乙方,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公开招标/竞价出让等]。 2.2 出让底价为[底价金额]元/亩。甲方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出让底价。 2.3 乙方应在[天]内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金金额]元(含土地出让金 [X] 元/亩),并与甲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条土地开发范围和方案 3.1 乙方拥有对该土地进行开发的权利,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可以在土地上建设[建筑物/道路等]。

建筑垃圾清运多少钱呢

建筑垃圾清运多少钱呢 建筑垃圾清运费用定价200一车清运建筑垃圾一般在200元一车,但各地的行情也会有所不同。该工作人员说,他们是按照350元一车的价格与清运公司结算费用,一辆清运车可以装4立方米建筑垃圾,约重6吨。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建筑垃圾指人们在从事拆迁、建设、装修、[1]修缮等建筑业的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他废弃物的统称。按产生源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1]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建筑垃圾是指在工程中由于人为或者自然等原因产生的建筑废料,包括废渣土、弃土、淤泥以及弃料等。这些材料对于建筑本身而言是没有任何帮助的,但却是在建筑的过程中产生的物质,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这样才能够达到理想的工程项目建设,正因为是一个整体的过程,所以其环节的考虑是更重要的。 其中《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对于装修垃圾的清运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首次装修,55平方米内400元。55-140每平方米收取6元,140平方米以上部分每平方米收取5元;非首次装饰装修:55平方米

内550元,55-140(含平方米)每平方米收取8元,140平方米以上部分每平方米收取6元。 1、装修垃圾清运行业收费价格信息涵盖清运作业服务过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规费、税金、利润的总和。 2、在计价方式和标准上,按首次装饰装修、非首次装饰装修分档计算,由基本面积(55平方米及以下)和超基本面积两部分组成。 3、如对一套建筑面积160平方米的住宅进行非首次装饰装修,业主应支付的清运费用为:550+(140-55)×8+(160-140)×6=1350元。

临时用地(取土场,弃土场)申请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临时用地(取土场,弃土场)申请报告 篇一:取土场临时征地协议书(2) 弃土场临时征地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十二五”规划与发展需要,将s238线从 塘渡口至霞塘云公路加宽改造因为工程建设需要,甲方需从乙方 征用临时用地为弃土场,经甲乙双方平等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 议: 一、征地范围和面积:从K8+120~K8+200段左侧为征用地范围, 征用临时用地农户面积张高祥约3分地、张奇林1.2亩

地、共面积1000平米。 二、征临时用地价格:旱稻田1.2万元荒山3000元。征地款 项由s238线项目部负责支付给乙方。以上单价含以后现场场地 复垦费用在内。 三、甲方的责任 ①甲方从乙方征用临时用地从20XX年7月30日起至s238完工日止,弃用土完成后交乙方。 ②甲方在弃土时,只能在征地范围内弃土。但不准弃放建筑垃圾等。 四、乙方的责任 ①乙方在征用地2个工作日将征用地交甲方使用,有关取土 场与村民所有关联矛盾、水土流失、环保等相关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②甲方在取用土完成后交给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复垦及种 植林木,复垦种植林木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③如若政府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和村民要求弃土场做防护

工程,由乙方负责。 1 五、弃土场牵涉到的国土等部门,由村里协调项目部配合负责衔接协调好,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工地完工后,甲方负责将乙方所征用的临时地平整并于边界明显。弃土不得超过公路平面1m。 七、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及林业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 2日 篇二:取土场临时征地协议书(2) 弃土场临时征地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十二五”规划与发展需要,将s238线从 塘渡口至霞塘云公路加宽改造因为工程建设需要,甲方需从乙方

弃土外运方案比选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东延长线(Ⅱ标)工程弃土场比选方案 顺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东延长线(Ⅱ标)项目部 2017年1月18日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东延长线(Ⅱ标)工程 弃土场比选方案 一、工程概况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东延长线工程西起进港公路,向东过黎合江工业园区后接入六钦高速,主线全长4217m,红线宽70m,建设规模:主线双向8车道+两侧辅路,接入六钦高速形式为单喇叭互通立交A型,并设置收费站、场等配套设施,单喇叭A型共包括5条匝道及六钦高速施工范围(K114+470—K115+750),全长为3285.92m。 二、编制说明 本标段工程主线长2068m(K2+500—K4+568),单喇叭A型匝道及六钦高速施工范围长3285.92m,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防护工程等,施工土石方外运量、软基换填及清表外运方量巨大,根据设计、业主及我方三方提供的弃土场地进行比较,选择最优方案,故编制此方案。 三、工程量 主线设计工程量(K2+500—K4+568): 设计图纸外运土方工程量为:12865.8方; 设计图纸清表外运工程量为:38113方; 设计图纸软基换填外运工程量为:46614方; 设计图纸改沟外运工程量为:5421方。 匝道及六钦高速设计工程量: 设计图纸外运土方工程量为:17680方 设计图纸外运石方工程量为:151842方; 设计图纸清表外运工程量为:16749方; 设计图纸软基换填外运工程量为:3085方。 总计外运方量:292369.8方。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施工和测量,实际施工清淤工程量均略大于设计清淤工程量,故弃土场在选择时需考虑容量足够的问题,还有考虑在弃土的过程中弃土点的放坡和高度的要求来决定弃土场的平面积及容量。

新弃土管理办法

新弃土管理办法 南充市顺庆区城市建渣管理办法 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顺庆区城市规划区内建渣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建设部《城市 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建筑渣土的倾倒、运输、消耗和利用。 本办法所称建渣,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单位装修 装饰房屋等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建筑垃圾处置是指建筑垃圾和工程垃圾的排放、运输、转移、回填、消耗和管理。 凡在顺庆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处置建渣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建筑垃圾实行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区城管执法部门是建筑垃圾管 理的主管部门。区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渣场的土地利用规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 筑渣场的建设和管理。渣场选址由区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区城管执法、公安、工商、环保 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执法。 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城市建渣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鼓励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优先利用建筑炉渣产品进行综合利用,并将建筑炉渣 用作建筑工程填料。 第二章城市建渣场规划设立 第五条设立城市建设渣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科学规范、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六条需设立城市建渣场的,由区城乡规划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和国土、城管执法、 环卫、环保等部门提出规划意见,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规划部门审批。 第七条规划的城市建设渣场,区建设部门应当向市规划局报告,明确规划的用地范围、建筑渣接收期限、建筑渣场容量、最终标准等标准。 第八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用农村集体土地设立城市建渣场。 第三章城市建设和利用管理

金华市金东区弃土定价公告

金华市金东区弃土定价公告 摘要: 1.公告背景与目的 2.弃土定义与分类 3.弃土定价原则和标准 4.弃土处置管理要求 5.公告实施时间和范围 6.相关责任和法律依据 正文: 金华市金东区弃土定价公告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过程中弃土的管理,规范弃土处置行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金华市金东区城市管理局决定对本区域内的弃土进行定价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随着金华市金东区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弃土产生量逐年增加。弃土处置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的重要因素。对弃土进行定价管理,旨在规范弃土处置市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二、弃土定义与分类 本公告所称弃土,是指在建筑施工、拆迁、土地整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未

经加工或只经过简单加工的土石方。根据弃土的来源和性质,分为一类弃土和二类弃土。一类弃土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产生的表土、杂填土等;二类弃土主要包括拆迁产生的砖瓦石块等。 三、弃土定价原则和标准 1.弃土定价遵循公平、合理、有利于资源化利用的原则。 2.弃土价格由金华市金东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市场行情、弃土性质和运输距离等因素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3.弃土定价标准为:一类弃土每立方米不高于50 元;二类弃土每立方米不高于80 元。 四、弃土处置管理要求 1.产生弃土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清运弃土,并承担清运费用。 2.运输弃土的车辆应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防止沿途抛洒、泄漏。 3.弃土处置场所应符合环保、卫生、安全等要求,严禁随意倾倒、堆放。 五、公告实施时间和范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金华市金东区范围内的弃土产生、清运和处置活动。 六、相关责任和法律依据 1.产生弃土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弃土处置,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弃土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弃土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弃土管理的通知 各项目组: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弃土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要求,请各项目组下发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土方运输要求 1、土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组12月2日下发《关于现场施工作业车辆报备的通知》提前进行车辆报备,并签订《运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告知书》,由安全保卫组下发运输证编号,运输证(尺寸:30cm*20cm),将该证件放置在运输车辆前挡风玻璃醒目位置备查,运输证包括备案编号、车号、工程名称、总包单位名称(加盖总包单位项目部章),安全保卫组加盖项目组印章后生效。 20cm 同时,在驾驶室两侧车门统一模板制作备案编号、总包单位名称,实行三合一管理。 2、土方运输车辆必须有加盖等密闭装置,达不到密闭运输条件的土方运输车辆严禁使用。 3、土方严禁超高装载,装载完毕,按要求清理(洗)车身、轮胎夹杂物,并进行封闭覆盖后运输,杜绝沿途抛洒。 4、土方运输车辆严禁超速,控制扬尘。 5、如遇公司各类参观活动,必须立即减速或靠边停车,保证道路畅通。

6、运输车辆进入项目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内部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执行。 二、土方堆场要求 各分单元用地红线内的临时堆土点,由各分单元项目组自行管理,无需报工程管理部审核。涉及使用分单元用地红线外公共用地作为临时堆土用地,须按下述要求执行。 1、经工程管理部审批同意的公共用地作为临时堆土用地,要求: (1)按审批同意的堆土用地范围坐标,做好封闭围挡,并设置车辆专用进出口(具体进出口位置报工程管理部审批),由专人管控,进出口设置不小于1.5米*2米的指示牌(指示牌标明:XX工程临时堆土点;总包单位:XXX;联系人:XXX,电话:XXX); (2)土方运输作业时,由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堆土作业区; (3)堆土用地范围内由堆土总包单位负责全权管理,后期按甲方需求时间,恢复原貌交还甲方。 2、经工程管理部审批同意的公共用地作为大/小临用地,原审批中若无堆土用途,若用于临时堆土,要求: (1)及时变更大/小临用地施工总平图中的用途,经项目组审批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备案。 (2)审核备案后,参照本节第1条中的要求执行。 3、未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同意,严禁使用分单元用地红线外公共区域堆土,违者进行考核、取缔。 三、其他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通知下发10日后组织不定期检查,如有违者,按《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考核。 工程管理部、安全保卫组 2020年12月24日

便道及取土(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弃土场收取复垦费

便道及取土(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整治 协议弃土场收取复垦费 中铁五局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建设便道及取土(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甲方:____国土资局____分局 乙方:中铁五局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 为加强项目用地管理、保障群众利益,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用地行为,促进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有序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施工便道及取土(弃土)场临时用地地貌恢复、耕地复垦等相关问题处理协议如下: 1、用地范围 ㈠施工便道: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主干线东起酒张交界处、西至茅庵河76.4公里路段单侧,在征(拨)用地范围外根据乙方施工要求铺设临时便道需要增加的临时用地,其中:农区部分包括清水镇、上坝镇、总寨镇12个村共计24.7公里,宽度8米,占地面积296.4亩(其中:占用道路、渠道等1.8公里,合21.6亩);国有荒滩部分51.7公里,宽度8米,占地面积620.4亩;合计用地916.8亩。 (详见附图) ㈡取土(弃土)场:位于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便道两侧(西至茅庵河滩东100米,__酒张交界处),在征(拨)用地范围外根据乙方施工需要增加的取土(弃土)场等临时用地,合计用地1410.89亩。 (详见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 2、用地期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乙方临时用地便道期限暂定为两年,取土(弃土)场期限暂定为一年,自2021年4月20日起至20__年4月20日(含地貌恢复、耕地复垦所需时间)。如到期铁路建设工程尚未完工或地貌恢复、耕地

复垦滞后确需延长期限,乙方应提前60日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延期用地手续,并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费用。 3、临时用地的补偿 乙方应按照临时用地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对被占用临时土地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㈠使用未确权国有土地的,亩均年补偿费按照1000元/年·亩确定,其他土地由乙方与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㈡临时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性破坏无法复垦的,参照类似项目永久性征地标准进行补偿, 其中占用国有土地的按每亩不少于3000元进行补偿。 ㈢临时用地续期年限最少为1年,不足1年按1年计;临时占用国有土地续期费用及超申报范围用地费用按“1000元/年·亩×续期年限+征地管理费”的方式计算。 4、补偿费用 根据上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要求,结合2021年临时用地占用情况,2021年4月20日—20__年4月20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㈠占用国有土地补偿费(便道):1000元/年·亩×2年×620.4亩= 1240800.00元;㈡占用国有土地补偿费(取土场):1000元/年·亩×1年 ×1410.89亩=1410890.00元 合计:㈠+㈡= 2651690.00元。 国有土地补偿费用暂时以押金形式按总费用的35缴纳;即: 2651690.00×35=928091.50元,待工程完工后按有关规定核定。 (详见附表1清单) 5、地貌恢复及保障措施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乙方为地貌恢复、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必须对破坏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并承担所需费用。乙方按约定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用后,由甲方实地划定临时用地范围,提供临时用地。

弃土区岩土勘察报告

弃土区岩土勘察报告 :岩土勘察报告弃土区岩土勘察报告审查岩土勘察如何取土样岩土勘察土样取样盒 篇一:XXX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X湖XXXX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 概述 1.1工程概况 拟建XX省XX厅XXX湖XXXX基地项目规划地块位于XX市X 湖新区西部入口区,基地北侧为林芝路,东侧为西藏路,南侧为方兴大道。拟建建筑物包括:6栋住宅楼,剪力墙结构,地上24~2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85000m2,住宅楼室外地坪高程24.00m,有一层地下室,地下室底板为地面下4.5m;各栋楼之间空地,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81200m2,负1层地下车库底板为地面下5.5m。拟建办公楼因不具备施工条件等原因,未列入本次勘察范围之内。 各拟建建筑物具体位置、设计室内地坪标高及其尺寸详见附图01-01“勘探孔平面布置图”。该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场地与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二级,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划分,该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我院受XX省水利水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进行该工程住宅楼及地下车库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

1.2勘察依据 1)甲方提供拟建XX省XX厅XXX湖XXXX基地总平布置面图及地形图;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3)《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版);8)《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9)《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10)《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1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1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 13)《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建质[2003]144号) 14)《XX省工程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标准》(GB34/144-1997)15)《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16)《静力触探技术规程》(CECS04:88)17)国家强制性条文对岩土工程勘察的技术要求。 1.3勘察目的、任务 本次勘察属详细勘察阶段,主要勘察任务和要求如下: 1)查明建筑场地地层岩性、岩土层分布、厚度及其物理力学性质; 2)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情况、类型、补给关系、水位、变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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