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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地面建设项目,是指直接为油气田生产服务的油气田产能建设、老油气田调整改造、天然气净化装置、天然气炼化装置、天然气长输管线、输配气站场及公用工程等地面建设项目。按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和所涉及的范围,分为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审批管理的一、二类项目、专业公司审批管理的三类项目和分公司审批管理的四类项目。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竣工验收,是指地面建设项目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正式生产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考核工作,是项目由建设转入正式生产,办理资产转资手续的标志。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分为专项验收和总体验收。

第四条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的重要环节,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地面建设项目,都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办理资产转资手续。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地面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整改,并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业务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地面建设项目。

第二章竣工验收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分公司竣工验收工作实行以规划计划部门为主导管理,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体系,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分公司规划计划处是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归口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并下达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计划;

3.负责组织一类、二类项目的竣工预验收,并配合专业公司组织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组织竣工验收以外的三类项目和上级委托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考核。

(二)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分公司档案馆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分公司所属单位地面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或申报分公司重点地面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3.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三)分公司生产运行处是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土地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分公司所属单位地面建设项目土地管理工作;

2.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分公司财务处是分公司油气资产及资产转资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分公司所属单位地面建设项目资产转资工作;

2.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水土保持、职业卫生、节能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分公司所属单位地面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水土保持、职业卫生、节能工作;

2.负责组织与协调重点地面建设项目完工后的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设施、水土保持及职业卫生的专项验收工作;

3.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六)分公司审计处是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2.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七)分公司开发部是分公司油气田开发建设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分公司所属单位产能建设、净化装置等建设项目的完工交接、试生产(运行)和性能考核工作;

2.负责组织分公司重点产能建设、净化装置等建设项目的完工交接、试生产(运行)和性能考核工作;

3.参加分公司组织的产能建设、净化装置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八)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是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分公司所属单位地面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工作;

2.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九)分公司炼油化工部是分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主要

职责是:

1.负责组织炼油化工装置的完工交接、试运投产工作;

2.参加分公司组织的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十)分公司其它机关业务部门按其业务范围,在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中履行相应的业务指导职责。

第七条分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规划计划部门是本单位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部门内应设置竣工验收工作岗位;二级单位业务部门按其业务职责和范围,协助和配合完成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本单位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计划;

(三)负责组织三类项目的竣工预验收,并配合完成分公司组织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组织国内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地面建设项目和上级委托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督促和检查项目组须完成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第八条项目组是项目建设工作的执行者,在分公司和二级单位相关业务部门指导下,完成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管理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整理

和归档工作;

(二)负责检查、督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收集、整理地面建设

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检测文件,并负责汇编;

(三)负责编写竣工验收报告,检查、督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

及物资采购、生产试运行等相关部门编写各单项总结,并负责汇编;

(四)配合、协助办理专项验收手续;

(五)负责清理未完工程和遗留问题,并及时落实和整改;

(六)做好与竣工验收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

第九条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和提供以下竣工验收依据文件:

(一)批准的地面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专项评价报告、核准或备案文件;

(二)批准的地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申请及批复等文件,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相应的设计修改和批准文件;

(三)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材料试验报告、无损检测报告、质量检验报告和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文件或报告;

(四)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定的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消防、档案等评价文件和验收文件;

(五)国家及地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专业公司对地面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修改和调整文件;

(六)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专业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七)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施工技术标准、验收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八)生产性地面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考核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试生产总结报告;

(九)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

(十)引进关键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地面建设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合作)地面

建设项目,除按照国内竣工验收规定的依据文件外,还应提供与国外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提供的设计、技术文件及相关材料;

(十一)设备技术规格书、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或手册;

(十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鉴定书或有关质量证明文件;

(十三)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

第十条地面建设项目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一)生产性建设项目、辅助公用设施和生活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生产性工程经试运投产达到设计能力,辅助性公用、生活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二)油气生产各类场站(库)、油气水管道及其它工程的主要工艺设备、管道安装及配套设施建设,经联动负荷试车(运)合格,主要工艺设备经连续72小时试运,各系统处理能力技术指标、能耗、产品品种和质量等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三)对国外引进技术和设备的项目,按合同要求和有关规定完成验收;

(四)生产操作人员配备、生产物资准备、抢(检)修能力、生产性辅助设施、备品备件和规章制度等能适应生产的需要;

(五)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合格意见;

(六)环境保护、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消防、职业卫生相关设施已按设计文件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用,并通过相关部门的专项验收或履行相关手续;节能降耗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规范或设计要求;

(七)土地利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包括地面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工程用地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或证书;若土

地利用相关手续未及时办理完毕,则应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竣工验收报告书中进行专项说明;

(八)应用ERP管道工程建设管理子系统(简称PCM系统)录入项目建设全过程相关数据,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生成部分竣工资料。PCM系统数据采集按照《中国石油管道工程建设数据采集内容规定(试行)》(油气〔2008〕306号)执行;

(九)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工程标准化设计成果应用管理规定(试行)》(西南司计〔2010〕132号)的要求,完成《地面工程标准化设计竣工验收成果表》;

(十)竣工验收文件已按要求整理完毕和按规定汇编完成,并通过档案专项验收。管道走向信息已按照沿线政府规划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十一)按有关规定已经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或履行相关竣工决算审计手续。

第十一条地面建设项目尚未全部具备竣工验收标准,但根据实际情况需进行竣工验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如下处理:

(一)地面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应办理尾项协议,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亦应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资产手续。对尾项工程应按批准的概算留足投资,编制竣工决算时应含尾项部分,并限期完成;

(二)地面建设项目(如油气管道、天然气净化厂等)在投产初期由于原料供应量不足,原料组分变化、市场等原因,短期内不能达到设计规定的能力,但生产操作正常的,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先行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资产手续;

(三)地面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但近期不能按设计规模全部建成的,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已完成的工程组织验收;

(四)对具备分期建设、分期受益条件的建设项目,部分建成后,只要相应的辅助设施配套,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能够正常生产,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分期分批组织验收,交付生产,同时移交资产;

(五)对引进设备的项目,按合同建成,在完成人员培训、投产试运、设备考核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章竣工验收级别划分

第十二条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油计〔2010〕1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石油计〔2010〕33号)和《天然气与管道业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油气〔2011〕49号)的规定,一类、二类项目由专业分公司组织竣工验收;三类、四类项目由所属企业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划分为三个级别,即国家级竣工验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竣工验收,分公司级竣工验收。

(一)国家级验收是指凡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备案的地面建设项目,由国家组织竣工验收或委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组织竣工验收。

(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验收是指非国家核准的一类、二类项目,由专业公司组织竣工验收或委托油气田企业组织竣工验收。同时,按照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油勘函〔2010〕228)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地面建设项目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组织竣工验收:

1.新增油田产能规模在20万吨/年以上(含20万吨/年)产能建设项目;新增气田产能规模在10亿方/年以上(含10亿方)产能建设项目;

2.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新、改、扩建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和油气集输、处理、油气管道、油气储运设施等系统配套项目;

3.规模和投资小于以上规定,但发展潜力大,有望形成较大规模或对区域发

展、技术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工程项目;

4.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审批开工报告的其它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

(三)分公司级验收是指国家、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负责组织竣工验收以外的三类、四类地面建设项目或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委托分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的地面建设项目。按照《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投资管理实施细则》(西南司计〔2009〕53号)规定,国内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地面建设项目,由分公司各二级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章竣工验收工作内容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分公司级组织地面建设项目总体验收分预验收和最终验收两个阶段,由二级单位负责完成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可直接进行最终验收。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作为最终验收的附件加以说明。整个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一)地面建设项目预验收。地面建设项目在最终验收之前,由负责最终验收主管部门的下一级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单位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找出不足之处,并进行整改。地面建设项目预验收主要工作内容是:

1.检查、核实竣工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

2.检查项目建设标准,验收质量,对隐患和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检查财务账表是否齐全,数量是否真实,开支是否合理;

4.检查投产试运情况和生产准备情况;

5.协调验收中有争议的问题,协调项目与有关方面、部门的关系;

6.督促问题整改及收尾工程的完工;

7.初审竣工验收报告书和单项总结;

8.预验收合格后,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二)地面建设项目最终验收。负责地面建设项目最终竣工验收的单位或主管部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审查符合验收条件后,组成验收委员会安排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委员会分组检查项目建设情况,审查《竣工验收报告书》和竣工验收文件,起草《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召开竣工验收会议,讨论并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地面建设项目最终验收主要工作内容是:

1.听取建设各方对项目建设的工作报告;

2.查验项目建设情况、评审项目质量,对主要工程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对工程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审;

3.审查竣工项目移交生产使用的各种档案文件;

4.检查投产试运情况;

5.核查尾项,对遗留问题提出意见;

6.审核竣工验收报告书,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对整个项目做出总的验收鉴定。

第十五条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的竣工验收准备、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及组卷方法、单项总结和竣工(预)验收报告书内容提要及样式、交工技术表格、竣工验收鉴定书内容提要及样式等工作内容和标准应按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印发的《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油勘函[2010]228)和股份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印发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油气〔2009〕269)的要求执行。其中,应有项目用地相关情况的内容。

第六章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国家级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报请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一)分公司组织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预验收;

(二)预验收合格后,分公司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最终竣工验收申请;

(三)负责工程验收的单位或主管部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审查符合验收条件后,组成验收委员会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分公司级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一)建设单位或项目组完成各专项验收,检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并组织竣工预验收后,向分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二)分公司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审查符合验收条件后,组成验收委员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三)竣工验收工作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分公司各二级单位组织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可根据需要适当简化:

1.召开预备会,确定会议日程,确定竣工验收委员成员名单,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竣工验收委员会需包含能满足工艺技术、工程质量、效益评价、安全环保、档案资料、生产运行等方面的专家。

2.现场考察地面建设项目建设情况;

3.检查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文件;

4.召开竣工验收工作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报告书,勘察设计、物资采办及引进、EPC、施工、监理、检测、生产准备和试运考核等总结,听取现场检查总结报告;

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向竣工验收委员会宣读并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审议竣工验收鉴定书;

7.召开竣工验收总结会议,签署和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对现场检查和审议

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落实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

第七章竣工验收工作时限

第十九条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验收的地面建设项目应在试运投产后一年内完成总体竣工验收和移交资产手续,分公司应在项目试运投产9个月内完成竣工预验收。如按期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可适当延长验收期限。

第二十条分公司级验收的地面建设项目应在试运投产后6个月内完成总体竣工验收和移交资产手续,其中二级单位应在试运投产后5个月内完成竣工预验收。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各二级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地面建设项目应在试运投产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和移交资产手续。

第八章专项验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面建设项目专项验收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应在地面建设项目总体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并完成专项验收。地面建设项目专项验收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安全设施验收、职业卫生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土地复垦、消防验收、档案验收和竣工决算审计等八个专项验收。

(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凡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以及跨省(区、市)行政区域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后申报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验收;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的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或项目组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分期建设或者分期投入生产运行的地面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应当分期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单位应在地面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前1个月内向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提出试生产(运行)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运行)。

3.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委托经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者调查工作。编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并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试生产(运行)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地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运行)期内,办理延期验收申请手续,说明延期的理由和时间。试生产(运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4.建设单位要及时整改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并办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手续。

(二)安全设施验收

1.凡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以及跨省(区、市)行政区域的地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由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验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及符合《关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151号)的限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将验收资料报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由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报省级以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符合《关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151号)规定的限下建设项目,由企业完成企业内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其中,投资额在1000万以上的由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企业内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投资额在1000万以内的由二级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组织企业内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备案。

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地面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前1个月内,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要求,将生产(运行)方案及应急预案,报负责“三同时”审批的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后,才能进行试生产(运行)。试生产(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需要延长试生产(运行)期限的,要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情况。但延长期限不能超过3个月。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及符合《关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151号)的限上地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地面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结束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验收评价,并于项目建成试生产(运行)3至6个月内将验收资料报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符合《关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151号)规定的限下地面建设项目,应在项目建成试生产(运行)3个月内,完成企业内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应填写《企业内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4.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安全设施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并办理安全设施验收手续。

(三)职业卫生验收

1.凡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在50亿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以及跨省(区、市)行政区域的地面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验收,由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卫生部

组织验收;其它地面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申报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同步进行卫生验收。

2.在试生产(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

3.已开展了职业卫生预评价的地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9 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并于项目建成试生产(运行)3-6个月内,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其它地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在试生产(运行)结束前3个月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企业内部管理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4.建设单位及时整改职业卫生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并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凡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由主管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并完成技术评估后,申报水利部组织验收;其它地面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进行分期验收。

2.已开展了技术评估的地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16号令)

的要求,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后,向审批该水土保持方案的机关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其它地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在试生产(运行)结束前3个月内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其中,管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分别验收管道所经地区水土保持设施。

3.建设单位及时整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五)土地复垦验收

1.土地复垦工作应与地面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建设单位应当在土地复垦任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并在3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取得相应的土地复垦验收手续。

2.对建设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验收合格的土地退还原土地使用权业主或政府,并完善土地移交手续。

3.对建设项目土地复垦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直到合格。

(六)消防验收

1.建设单位应在地面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前1个月内,按照《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的要求,对《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地面建设项目,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2.对《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地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申请备案,提供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并及时将消防验收检查结果归档。

3.建设单位及时整改消防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并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七)档案验收

1.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竣工验收的地面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办公厅、总裁办组织或委托组织档案验收;分公司级竣工验收的地面建设项目,由分公司档案馆组织或委托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组织档案验收。

2.建设单位原则上在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地面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11822-200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中油办字〔2010〕187号)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西南司办〔2011〕2号)的要求,编制档案自检报告、《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应同时完成《项目档案初步验收情况表》、《项目档案正式验收情况表》等的填报工作,向相关档案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办理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手续。

3.建设单位及时整改档案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未经档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八)竣工决算审计

1.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分级负责制。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竣工验收的地面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审计部按照规定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分公司级竣工验收的重点地面建设项目,由分公司审计处组织竣工决算审计。

2.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Q/SY 21.11-2010)、《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办法》(西南司审[2005]5号)的规定,编制出竣工决算和资产交付清单并办理移交后,向分公司审计处申请竣工决算审计,由其组织实施审计,

下达正式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

3.建设单位按照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第九章竣工验收费用

第二十三条竣工资料编制费用以及竣工验收期间的检验和鉴定费用,列入地面建设项目的工程成本或费用。

第二十四条竣工验收工作费用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由于设计、施工或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设计修改过多,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因工作需要增加竣工资料套数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提出单位负责,上述费用均不得进入地面建设项目的工程成本。

第十章竣工验收工作计划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计划按照总体部署、滚动调整的原则,及时安排和组织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划计划处每年元月下达当年的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并根据每月的地面建设项目试运投产情况进行滚动调整;规划计划处每月发布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简报;分公司每两个月组织相关部门和二级单位,召开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协调会。

第二十七条各二级单位要及时清理本单位上年度和预计当年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地面建设项目,并于每年1月上报分公司规划计划处;各二级单位每月要对照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并根据地面建设项目试运投产考核和专项验收情况,完成本单位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月报,并于每月27日前上报分公司规划计划处。

第二十八条各二级单位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纳入当年的分公司投资完成情况业绩考核,考核内容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计划投资控制考核实施细则》(西南司计〔2009〕18号)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与分公司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由分公司规划计划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预算通石油清单2000(V7)(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专版)使用手册资料

目录 软件概述 (1) 第一章软件安装 (2) 第一节安装软件 (2) 第二节安装加密锁 (9) 第三节卸载软件 (13) 第四节软件的启动与退出 (15) 一启动软件 (15) 二退出软件 (17) 第二章功能介绍 (19) 第一节整体介绍 (19) 一标题栏 (22) 二菜单栏 (23) 三工具栏 (30) 四主要工作表窗口 (39) 五项目管理窗口 (46) 第二节软件功能介绍 (47) 一编辑功能 (47) 二预设定额指引 (55) 三打印设置 (56) 四工程项目加密 (60) 五用E-mail传送工程文件 (61) 第三节系统维护 (63) 一维护系统参数 (63) 二维护价差表 (66) 三维护材料表 (69)

四维护系统定额库 (71) 五维护补充定额库 (72) 六维护配合定额库 (77) 七维护功能选项 (78) 八设置表格风格 (78) 第三章部分问题及操作技巧 (82) 1.如何确定当前工程所使用的是哪一个模板? (82) 2.如何将一个选错模板的工程数据完整地转到按另一个模板新建立的工程中? (83) 3.如何将甲供材料从综合单价中扣除? (83) 4.投标人脚注如何控制其位置和内容? (83) 5.如何在打印主要材料报价表时按自己的要求去掉部分材料? (84) 6.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在表格找到想要的数据? (85) 7.维护功能选项中包括哪些功能? (86) 8.如何计取与取消附加费用? (90) 9.如何调整清单定额的综合费(管理费和利润)? (93) 10.招标人如何确定主要清单项目? (95) 11.如何保证招标人给出的清单项目不被误修改? (96) 12.如何重新编工程内容及项目特征序号? (97) 13.如何将清单计价中的定额转换到定额计价表中? (98) 14.如何快速添加安装未计价材料? (99) 15.如何智能升级? (101) 16.如何使用用户指引? (102) 17.如何锁定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103) 18.如何使定额与清单工程量同步? (103) 19.如何清除单位工程中所有定额(清单)的工程数量? (104) 20.如何查看定额勘误及相关信息? (105) 21.如何将安装中的脚手架搭拆费等附加费计入措施项目? (106) 22.如何分析工程造价指标? (107) 23.如何将其他清单工程合并到当前工程中? (109)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西南司建〔2005〕42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前期阶段管理 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 第四章施工图设计管理 第五章物资供应管理 第六章工程建设总体部署 第七章开工报告 第八章招投标管理 第九章合同管理 第十章施工管理 第十一章监理管理 第十二章质量管理 第十三章HSE管理 第十四章计划统计管理 第十五章投资控制管理

第十六章完工交接管理 第十七章竣工验收管理 第十八章工程项目考核 第十九章风险抵押和奖励考核 第二十章附则 附件一:工程分类与管理机构资质等级对应表 附件二:项目管理机构申报表 附件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建设总体部署编制纲要附件四:开工报告申报表 附件五:建设项目周报表格式 附件六:新增天然气、原油产能配套建设情况表 附件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项目风险抵押金收取比例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适应现代企业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搞好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对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的有效控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分为前期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阶段。项目的酝酿、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初步设计的批复为前期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至工程进行完工交接前为建设阶段,完工交接、投产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为竣工阶段。 第三条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是分公司地面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地面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竣工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将分公司油气田地面井场装置、集输气站、集气管线、脱水站、增压站、污水处理站、天然气净化装置、炼油和化工装置、天然气长输管线、输配气站场、CNG站、矿建(厂、处、院、所)等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天然气销售终端市场投资项目等地面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大小、项目建设意义等方面情况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本办法涉及的“地面建设工程”属限上项目的,按本办法进行项目管理,限下项目的,由分公司各二级单位参照本办法,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每年将根据分公司地面建设投资计划,按照项目投资大小及项目建设的重要程度将当年地面建设项目明确划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并行文下发到各二级单位。 第五条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项目管理,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执行项目经理、副经理必须持证上岗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突出工程建设目标管理、工程建设HSE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目标。 第六条凡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第三方检测和第三方质量监督制度。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第三条分公司各级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制定范围和程序 第六条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

织、管理部门和岗位。各单位应根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单位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本单位HSE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以单位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程序 (一)根据机构编制、核实职能及人员; (二)对本单位所属组织的安全管理状况和各岗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定位; (三)制定责任制大纲; (四)组织编制; (五)审查责任制草案;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各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审核修订,当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安全职责、职能进行修订。 第三章责任制内容 第九条分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所要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具体安全工作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满足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及安全要求。 第十条分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按照“一岗一责”、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地面建设项目,是指直接为油气田生产服务的油气田产能建设、老油气田调整改造、天然气净化装置、天然气炼化装置、天然气长输管线、输配气站场及公用工程等地面建设项目。按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和所涉及的范围,分为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审批管理的一、二类项目、专业公司审批管理的三类项目和分公司审批管理的四类项目。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竣工验收,是指地面建设项目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正式生产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考核工作,是项目由建设转入正式生产,办理资产转资手续的标志。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分为专项验收和总体验收。 第四条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的重要环节,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地面建设项目,都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办理资产转资手续。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地面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整改,并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业务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地面建设项目。

第二章竣工验收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分公司竣工验收工作实行以规划计划部门为主导管理,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体系,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分公司规划计划处是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归口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并下达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计划; 3.负责组织一类、二类项目的竣工预验收,并配合专业公司组织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组织竣工验收以外的三类项目和上级委托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考核。 (二)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分公司档案馆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分公司所属单位地面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或申报分公司重点地面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3.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三)分公司生产运行处是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土地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分公司所属单位地面建设项目土地管理工作; 2.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分公司财务处是分公司油气资产及资产转资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生产信息化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0版 (试行)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西南司计[2010]230号文,关于编制“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安排,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承担并组织编制《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规范结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生产信息化建设总体技术方案》(规范分册、技术框架分册)确定的范围,结合工程实践,在广泛征求SCADA系统、自控、计算机、通信、电气等专业领域专家意见基础上,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后形成。 本规范编制遵循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由于本规范涉及专业领域知识相对较宽,编者专业知识水平有限,因此难免存在疏漏和瑕疵。为提高本规范质量,并使其在油气田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中发挥指导作用,不断提高技术水平,请相关用户在试用本规范的过程中,若发现不足之处,及时将修改意见反馈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邮编:61021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华阳镇天研路218号;邮箱:yuanshh@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6551668.html,)。我们将竭诚欢迎并吸收您的意见,完善本规范。 本规范共涉及9个部分,即:总则、设备及材料、数据采集与控制、数据传输、安防系统、配套设施、供电设备及接地、联合测试与验收、交工文件、附件1~5。其中附件部分提供了检验、验收过程可能需要的大部分样表,实际应用时可根据需要适当修改和增减,以符合实际工况、满足验收需要为准。 本规范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四川鑫兴自动化及仪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袁树海、岳洪、张炜、王铁珊、李范书、徐谦、张雪梅、雷佳胜、夏太武。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奖惩(暂行)办法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奖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分公司生产建设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分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 第三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分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分公司财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对员工实行奖励与处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原则; (三)坚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并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四)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五)处分的轻重与违规违纪行为和所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资产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勘探、开发、科研、科技应用、设计、安全生产等方面,有重大发现、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改进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有突出贡献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单位和他人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和谐稳定,有显著成绩的; (六)维护各项纪律,模范遵守规章制度,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廉洁奉公,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的; (八)见义勇为的; (九)其他符合奖励条件的。 第六条奖励分为: (一)表扬、通报表扬; (二)记功、记大功; (三)通令嘉奖;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359-77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 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保护员工健康,保护环境,减少作业过程中健康、安全、环境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石油工业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基本要求》(SY/T6606)、《执行承包商安全和健康计划》(SY/T6459)、《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商)是指在分公司范围内承担物探、钻井、

固井、录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装置设备维修检修、油气田建设、管道建设、基地建设等工程技术服务的勘察、施工、检测、监理单位或组织。 分公司实施承包商HSE准入管理的专业类别详见本规定附录1。 第三条分公司对承包商实行健康安全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资格准入制度,并定期对承包商的HSE业绩状况进行评审。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优先选择专业技术过硬、HSE业绩良好的承包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承包商HSE管理包括对承包商的资质办证审查、年度审查及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HSE监督、考核、协调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五条承包商HSE管理实行分公司和分公司二级单位的两级管理,并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 单项工程费用在1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维修、装修装饰、公路维修、护坡堡坎等建筑及土石方工程项目的HSE准入管理由项目所属单位负责。其余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HSE准入管理由分公司负责。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许可培训考试题_单选

单选 1、各二级单位应盘点、分类、整合本单位所有风险作业项目,发布本单位的《风险作业管理目录》,并至少( d )进行一次评审。 A、每月 B、每季度 C、每半年 D、每年 2、为了有效削减、控制某危害对应的风险,选择并制定控制措施的防护层次正确的为:( d )。 A、消除-取代-管理措施-工程措施-个人劳保用品 B、工程措施-消除-取代-个人劳保用品-管理措施 C、工程措施-消除-取代-管理措施-个人劳保用品 D、消除-取代-工程措施-管理措施-个人劳保用品 3、动火作业气体检测从动火点到动静密封点的( b )米围、管道开口端、排放口、阀门的密封件、连接件、 盲板、安全阀、泵的密封、管沟等部位应进行重点检测。 A、2.0 B、1.5 C、2.5 D、3.0 4、对于工厂(指净化厂、LNG、化工厂等基层单位)作业活动,若一个连续作业班次结束时作业未完成,作业 许可证交回( b )。 A、申请人 B、签发人 C、专业人员 D、作业项目负责人 5、每班开工前,( b )组织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理解并遵守作业程序和安全规定及要求。 A、属地监督 B、申请人 C、安全监护 D、操作人员 6、涉及阀门强制时,由作业许可证签发人安排( b )办理阀门强制审批手续,由授权自控专业人员在控制 系统(如DCS、SCADA系统)工程师站上实现阀门打开或关闭。 A、申请人 B、操作人员 C、自控专业人员 D、属地监督 7、抢救触电者,不可直接用( a )或其它金属及潮湿的物体作为工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A、手 B、木 棒 C、塑料棒 D、绝缘物 8、( a )参与隔离方案编制审核,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A、HSE管理部门 B、主管领导 C、生产部门 D、施工单位 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制定( b )并组织监护人员、属地监督人员、作业人员等开展演练。 A、施工组织设计 B、书面应急预案 C、岗位操作程序 D、施工方案 10、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 b )米。 A、5 B、10 C、15 D、20 11、便携式打磨机的支撑架不应与砂轮接触且至少保持( b )间距。A、2mm B、3mm C、5mm D、10mm 12、临时用电必须使用耐压等级不低于( c )的绝缘电缆,且绝缘良好无损。 A、220V B、380V C、500V D、110V 13、链条的链环截面直径磨损达到( b )以上严禁继续使用。A、16% B、15% C、10% D、20% 14、动土或开渠深度大于( b )米,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可视为受限空间。 A、 1.0 B、1.2 C、 1.5 D、2.0 15、《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 a )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 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A、国家规定 B、行业规定 C、企业规定 D、国际标准 16、针对一个具体作业活动,从JSA资料库中提出的基础JSA表首先由( d )来进行审核、修订和完善。 A、A类作业批准人 B、签发人 C、作业项目负责人 D、作业申请人 17、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度与地面距离,施工现场不得低于( a )米。 A、2.5 B、3 C、5 D、9 18、安装和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作业人员必须要有( a ),并持证上岗。 A、电工有效资质证 B、临时用电辅助票证 C、作业许可证 D、员工继续教育证 19、高于( c )的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外没有到顶部的台阶,可视为受限空间。

西南油气田、川港及华汽等公司情况简介

西南油气田、川港及华汽等公司情况简介 一、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是分别在纽约和香港挂牌上市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区公司。1999年10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原四川石油管理局核心业务剥离,通过重组改制成立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总部设在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李鹭光任西南油气田公司总经理。公司主要经营四川、西昌盆地的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气集输和销售业务,现辖重庆、蜀南、川中、川西北、川东北五大油气区,有在册员工2.13万人,另有托管四川石油管理局人员1380人。所属二级单位18个,其中: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净化、输气、油气销售单位9个,炼油化工单位3个,科研、信息、计量单位6个。设有13个机关处室、7个直属部门、7个机关附属机构。分公司资产总值172亿元,是全国重点天然气基地,是全国首个天然气产量超百亿的气区。 二、川港燃气公司 四川川港燃气公司是四川石油管理局与中国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公司,于2010年8月10日完成注册,注册资金3.1 亿元,主要从事川渝地区的

天然气管道的规划、建设与营运,城市燃气销售、压缩天然气生产与销售、液化天然气销售等国家鼓励的经营项目。李鹭光任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南油气田华油公司总经理白华任总经理。据统计,2012年川港公司发展LNG车429辆,2013年推广LNG车4000辆。 三、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气股份”)是由中国石油天然集团公司申报,国家体改委批准,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注册,于1994年8月28日在北京成立,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注册资本为10.41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为106亿元人民币,是由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香港)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35.HK]控股的能源企业。公司机关设有8部1室1所,所属全资单位17个,控股公司22个,参股公司4个。现有员工3509人。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气开发及天然气利用相关产业。目前,已投产天然气井100余口,建设经营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60余座,年产销天然气3亿多立方米。 华气股份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从事天然气开发和天然气终端销售业务的企业。该公司重点发展液化天然气 (LNG) 业务,实施"以气代油"的战略方针,大力开展LNG清洁能源汽车的研发和推广,努力开拓天然气利用高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85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 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保护员工健康,保护环境,减少作业过程中健康、安全、环境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石油工业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基本要求》(SY/T6606)、《执行承包商安全和健康计划》(SY/T6459)、《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商)是指在分公司范围内承担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装置设备维修检修、油气田建设、管道建设、基地建设等工程技术服务的勘察、施工、检测、监理单位或组织。 分公司实施承包商HSE准入管理的专业类别详见本规定附录1。 第三条分公司对承包商实行健康安全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资格准入制度,并定期对承包商的HSE业绩状况进行评审。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优先选择专业技术过硬、HSE业绩良好的承包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承包商HSE管理包括对承包商的资质办证审查、年度审查及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HSE监督、考核、协调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五条承包商HSE管理实行分公司和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站场分册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 施工施工现场现场现场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试行试行)) (站场分册)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有效遏制“三违”和“低、老、坏”行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与环保工作,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分站场分册、线路分册两部分,适用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投资项目。 站场分册共分为14章,主要内容包括:目视化管理、施工总图布置、工程入场安全管理、施工临时设施规范化、设备材料仓储管理、安全防护与隔离、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化、坑池作业规范化、混凝土施工规范化、爆破作业规范化、脚手架作业规范化、焊接作业规范化、试压与氮气置换作业规范化、特殊作业规范化管理。 在编制过程中,本实施细则总结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参照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管理制度要求。 本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替代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只是作为现场管理的有效补充。 因编写时间仓促,本实施细则难免存在不足之处,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部,以便及时修订与补充完善。 本实施细则起草人:宁永乔余建飞胡波戴志向别平吕斌 龙征海李劲袁庆洪李力洪荣琳张丽娜本实施细则审查人:李勇张勇蒋晓灵李仁科王薛辉柳立 姜力罗旭冯小鹏贾虹徐境雍志双 李林刘世平蔡从德梁忠成曹海岸全江 熊伟 本实施细则审定人:师春元

目录 1. 目视化管理 (1) 1.1. 基本要求 (1) 1.2. 工程信息展板 (1) 1.3. 安全标识与警戒 (6) 1.4. 人员目视化管理 (8) 1.5. 设备材料标识管理 (10) 1.6. 项目部办公区域目视化 (16) 2. 施工总图布置 (18) 2.1. 基本要求 (18) 2.2. 无人值守站场施工总图布置 (18) 2.3. 有人值守站场施工总图布置 (19) 2.4. 大型站场施工总图布置 (19) 3. 工程入场安全管理 (21) 3.1. 基本要求 (21) 3.2. 入场安全教育 (21) 3.3. 入场登记管理 (22) 4. 施工临时设施规范化 (24) 4.1. 基本要求 (24) 4.2. 临时施工道路及场地 (24) 4.3. 施工临时供水设施 (24) 4.4. 临时排水设施 (25) 4.5. 施工临时用电 (26) 4.6. 施工临时工棚 (27) 4.7. 临时厕所 (29) 5. 设备材料仓储管理 (30) 5.1. 基本要求 (30) 5.2. 管材堆放 (30) 5.3. 管配件存放 (30) 5.4. 危险品存放 (32) 5.5. 建筑材料存放 (33) 5.6. 不合格品存放 (34) 6. 安全防护与隔离 (35) 6.1. 基本要求 (35) 6.2. 施工作业安全防护隔离 (35) 6.3. 设备材料存放点隔离 (38) 7. 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化 (39) 7.1. 基本要求 (39) 7.2. 临时用电电源 (39) 7.3. 配电箱、开关箱 (41) 7.4. 主要用电设备 (43) 7.5. 用电设备接地 (44) 8. 坑池作业规范化 (45)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46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评价管理办 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评价工作,依据《安全评价通则》、《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以及《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各类新改扩建项目及现有生产设施的安全评价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四大

类。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分公司安全评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安全评价项目的立项审批,组织评价报告的审查等业务。 第五条各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安全评价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评价项目的立项申报和评价委托工作,参加评价报告的审查,并负责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安全评价报告是制定安全措施方案的依据,安全评价报告必须保证科学性和严谨性。 第二章安全评价分类 第七条安全预评价 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

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控制的投资计划项目,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安全预评价: (1)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2)输油气干线管道、重要的油气集输场站新改扩建项目; (3)净化厂、炼油化工厂新改扩建项目; (4) CNG加气站、加油站及其他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5)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其它建设项目; (6)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第八条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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