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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ISSN 100020054CN 1122223 N

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J T singhua U niv (Sci &Tech ),2000年第40卷第S 1期

2000,V o l .40,N o .S 11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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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张 松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200092)

收稿日期:1999210209

作者简介:张松(19612),男,副教授,博士后

文 摘:历史环境是指与一定范围的土地密切相关的文化遗产所构成的整体物质环境状态,它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1966年日本制定《古都保存法》来保护古都的历史风土,

1975年修订《文化财保护法》创立“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

制度,对一般城镇内的历史街区以及村落聚落景观为代表进行切实保护与利用,与此同时全国综合开发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这一过程中,保护运动中的公众参与和地方自治体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历史环境;保护法律;开发政策;公众参与中图分类号:TU 2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0054(2000)S 120044205

历史环境保护是产生于20世纪的课题,现已发展成为有理论有实践的重要学科分支。在大规模开发建设中,我国的历史城镇、历史街区、历史村落的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借鉴1960、1970年代日本在历史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了解其法制建设、开发政策、市民运动的发展历程,有助于我国历史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设和公众参与运动的兴起。

1 历史保护制度的创立

1.1 与历史环境相关的社会状况

历史环境是指与一定范围的土地密切相关的文化遗产所构成的整体物质环境状态。依据日本的《文化财保护法》,主要包括“史迹”、“传统建造物群”、“埋藏文化财的包围地”等内容,按《关于古都内历史

风土保存的特别措施法》(以下简称《古都保存法》),主要指“历史风土地区”。但是,历史环境的保护并不

只局限于这些。历史环境被认为是理解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文化不可欠缺的内容,也是生活环境创造的基本要素,对社区生活环境的形成极其重要。

1960年代制定的“经济高速发展政策”、“全国

综合开发规划”,促进了产业的急速发展。经济高速发展政策,带来了粗放式开发与巨大城市化的浪潮。与此相随的是对生活环境的破坏,公害问题大量产生,同时也出现了对自然和历史环境的破坏。但当时谈到的环境问题,似乎还只局限于产业公害。

事态到1970年代就发生了转变,经历了公害、关注生活环境的眼光已经迟钝的人们,重新注意到自然破坏的严重性。认识到历史环境的破坏是现代环境问题的重要课题,人们将产业废弃物带来的污染称为第一公害;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称为第二公害;将开发建设对历史环境和乡土文化的破坏称为第三公害。与公害直接危害人的生命、健康等肉体方面相对,历史环境的破坏会给居民的精神生活带来严重的创伤。历史环境是地域居民精神纽带的象征,它的毁坏会给居民生活带来非常深刻的影响。历史环境一旦丧失之后,居民的精神上就会产生失落感,甚至无法承受这种急剧的变化。各地居民在关注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同时,也开始关注环境的文化方面的重要意义。以反对空气污染、水污染等直接危及人的生命与健康的“公害”为起点的环境保护运动,从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景观保护,逐步扩大为包含遗迹、历史街区等在内的历史环境保护运动。1.2 历史环境保护的意义

环境是有机的统一体。公害、自然环境可以看作是横轴上的问题,历史环境则是与时代相关的纵轴上的问题。也就是说,要从空间轴与时间轴双方,综合考虑生活环境问题。

过去人们只重视能够换算为货币价值的东西。经济高速发展期正是这种价值观通行无阻的时代。这些随经济高速发展矛盾的表面化,低增长经济时代的到来引发了变化。货币价值无法测算的、对居民生活具有根本价值的东西,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那些自然景观与文化遗产已成为一体的整体环境,以及它们所具有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来估算的。它们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居民的身心健康、地方文化的建设甚至社会状态的稳定。在现代工业化社会中,山川、河谷、海洋等自然环境常常会被改造,村落、耕地、田野会被改造一新。地上的遗存物自然不用说,甚至地下的文物古迹、遗址也会在这样的改造建设中被消灭得一干二净。据日本文化厅的有关地下埋藏文化财发掘情况的调查资料统计,1978年发掘地下埋藏文化财有7083处,是1970年2825处的2.5倍,是1966年710处的近10倍。而其中依据学术调查结果进行的主动发掘仅占总数的1.5%,多数的发掘工作都是因开发建设引发的。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经过不断破旧立新的过程而形成的,文化遗产也同破坏与创造的人类历史无法隔绝。在人类历史上把文化遗产急速地清除殆尽的行为也是极为少见的。与其将文化遗产和孕育了这些遗产的历史、文化归于毁灭,不如将它们留存下来交给子孙后代。历史环境是属于整个人类的宝贵遗产,对它的保护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条件。

2 历史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

2.1 《古都保存法》与历史风土保护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立法过程是伴随社会经济发展,逐步适应环境问题的新情况的过程;也是为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文化遗产,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从对公害问题追究法律责任开始,对保护自然环境、舒适生活相关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引起人们注意。与此相对应,面对具有精神或文化性格的历史环境,国民在法律方面的权利应该有其共通之处。历史环境保护主要关心文化财中那些与土地关系特别密切的部分,通过法律来控制其环境状态的随意改变。

1950年制定的《文化财保护法》,是日本文化财保护的第一个全面的国家法律。但对历史环境保护的立法管理,在1970年代后期才开始酝酿。1964年京都市京都塔建设等问题的出现,说明京都、奈良、镰仓等古都的历史环境已陷入困境。而文化财、历史建筑单体的保存方法,已无法对付这样的复杂的局面。因此,1966年颁布了《古都保存法》。

《古都保存法》制定的目的是:“保护位于古都内的历史风土——作为我国固有的文化资产,国民在同等享受它的恩泽的同时应完好地传承到子孙后代”。法定意义的“古都”是指“作为我国过去的政治、文化等中心,在历史上有重要地位的京都市、奈良

市、镰仓市以及由政令指定的其它市町村”。政令指定的其它市町村为1966年7月指定的天理市,

原市、 井市、斑鸠町、明日香村等三市一町一村。

“风土”是一个地方特有的自然环境、气候、气象、地质、地力、地形、景观、物产和风俗、习惯的总称。在日本,“风土”一词还有下述意思:气候制约的自然地理环境赋予当地人以一种对于这一自然条件特有的灵敏态向。风土还包含了由风土制约的人生态度,即意味一种生活方式。依照《古都保存法》的定义,“历史风土”是指“在我国历史上有意义的建造物、遗迹等与周围的自然环境已成为一体。具体体现并构成了古都的传统与文化的土地状况”。

为切实保护历史风土,通过城市规划划定历史风土地区及其保护区。在保护区、历史地区,实行以下的控制。在保护区内的以下行为,事前必须报府、县知事许可:1)建筑物等的新建、增改建;2)宅基地建设、土地开垦等;3)林木、竹木采伐,土石采取;4)水面填埋或抽干。在历史地区的以下行为,事前必须报府、县知事许可:1)上述在保护区内必须申请的各项行为;2)建筑物色彩的变更;3)户外广告物的设置。规定对历史风土保存地区的核心部分可在城市规划中区划为“特别保存地区”,对历史文化遗产与周围自然环境一起进行面状保护。在特别保护地区内,实施严格的现状冻结控制方式的同时,实行免除固定资产税的优惠待遇。

《古都保存法》将历史风土的保护纳入城市规划体系是划时代的进步。但是,《古都保存法》限定在京都、奈良、镰仓等古都内的重要古社寺、离宫、史迹,以及它们周边的历史环境,而不包括历史街区、古村落、近代建筑等历史环境。

2.2 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

1960年代后期,《古都保存法》中未涵盖的历史街区和历史村落的保护工作,在一些城镇通过制定地方性保护条例的方式先后开展起来。1968年的《金泽市传统环境保存条例》、《仓敷市传统美观保存条例》为最初的尝试。1971年有《柳川市传统美观保护条例》、《盛冈泽市自然环境保全条例》等条例, 1972年有《京都市市街地景观保存条例》、《高山市市街地景观保存条例》、《 市历史景观条例》等保护条例的制定。

由于声势浩大的市民保护运动和地方自治体制定的各种保护条例的推动,1975年7月《文化财保护法》进行了一次大修订。增设“传统建造物群”为新的一类文化财,设立了“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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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国家对其中重要者,可选定为“重要传统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截止1997年底,全国共选定47个重要传统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

《文化财保护法》中规定:“传统建造物群”是指“与周围环境一体并形成了历史景观的传统建造物群中具有较高价值的部分”。“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是“为保护传统建造物群以及与这些建造物形成一体并构成其整体价值的环境。

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由地方自治体(市町村)确定,并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条例,以保护传统建造物群以及及周围环境所形成的历史风貌。国家(由文部大臣负责)在市町村指定的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中,选定具有较高价值的地区或地区的一部分为全国重要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对其保护事业给予必要的财政援助及技术指导,地方政府、公共团体对此保护事业也给予必要的协助。传统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的保护不仅仅是考虑有形文化财,保存地区的传统文化活动也是保护的内容之一。

1980年代以后,对历史环境保护问题的关心,不仅反映在保护对象的扩大方面,而且还反映在对历史环境保护的物质价值的认识、以及对历史环境在精神、文化方面的价值的理解与评价上。虽然建造物无论是在战前还是在战后都是保护的对象,但多栋建筑物或建筑群一道指定;包含土地在内一并指定;进而在一定地域内限制某些建设行为、甚至禁止某些建设行为;建设必要的设施、并通过导入环境保护的规定逐渐开展地区性保护。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的创立,标志着文化财保护从崇古求美的单纯保存,走到了保护与再利用的新阶段。

3 历史环境保护的国家政策

3.1 历史环境保护的相关事业

1966年制定《古都保存法》保护古都内的历史风土地区;1968年以后为保护历史街区、历史村落由地方自治体制定的各种保护条例;1975年通过对《文化财保护法》的修订,设立了传统建造物群保护地区制度等反映了以法制为中心的立法保护情况,而在此期间国家行政机构推行的与历史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事业主要有:

1)由文化厅负责,开始于1966年的“风土记之丘”事业,当时由文化厅的前身文化财保护委员会负责。“风土记之丘”事业在对遗址集中的地区进行环境整治改善的同时,收集考古资料、民俗资料、古旧文档资料等,建设保管、展示这些文献资料陈列馆,移建古村落民居等。

2)为了推行有个性和魅力的地方城镇规划建设,国土厅从1978年开始实施支援地方建设项目,对地方政府保持历史遗产、传统文化、自然景观生命力的事业实施财政补助。这项事业被称为“地方城市环境整治导向事业”。其中之一为“传统文化都市的环境保护地区事业”,与《文化财保护法》创立的传统建造物保护地区制度的目标是一致的。

3)由建设省负责的“城市景观创造示范事业”。城市景观应该是按照综合长远规划逐步形成的,同时必须是行政与居民共同推进。现有景观资源的利用、再生,现代景观与历史景观的协调,人工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协调等问题必须充分重视。

4)环境厅本来只是负责以公害对策、自然保护对策等为重点的行政机关。为适应国民的环境观的扩展,并表示对“舒适环境创造”有足够的关心。环境厅开始收集、分析地方公共团体“舒适环境创造”的成功实例,推动相关政策的体系化作业。并从1980年开始每年主办“舒适环境论坛”,以便于听取来自各地的报告和意见。

文化厅、环境厅对历史环境保护的重视是理所当然,而国土厅、建设省等行政机关出台的有关政策,也包含了历史环境保护的内容,这是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情况。它说明了历史环境的保护工作不是孤立的,而是综合性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这一点,从日本《全国综合开发规划》的相关内容的变化中还可得到进一步的证实。

3.2 全国综合开发规划的政策导向

1962年诞生的《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完全是开发优先的政策导向。在这个规划中,文化财保护只不过是作为观光开发中的一个环节来阐述的,在第七章中有“作为观光开发的一个方面,要注意文化财的保护”的叙述。随着经济优先的国土开发的推进,结果是全国各地的历史环境遭到连续不断的破坏。

在1969年制定的《新全国综合开发规划》中,把历史环境保护提到了很重要的位置。其中列出的“历史环境保护、保存”专项指出:“在我国受独特的自然、风土、历史环境影响而创造出的有形、无形的贵重文化财,分布在国土全域。伴随生活水准、教育水准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时间更多地转向求知活动方面。随社会生活的城市化,对文化财所蕴涵的传统与文化也越来越关心,为了当代和后代而保护、保存有价值的文化财以及历史环境已成为极其重要的课题。因此,对容易受到急剧开发破坏的史迹、历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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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等文化财及其历史环境,必须作为生活环境的组成部分有计划地进行改善整治,在开发规划中必须划入保护范围内,同时还应作为休闲场所提供给大众利用。”在此,第一次明确了历史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历史环境的保护终于纳入到国家的开发规划之中,这是划时代的进步。

1977年制定的以“定住圈构想”为中心的《第三次全国综合开发规划》,有了更进一步的变化。其规划的目标为:“有计划地改善形成人与自然和谐、有安定感、健康的、文化性人居综合环境,这一环境是以有限的国土资源为前提,使地方特色保持生命力,并扎根于历史文化、传统文化之中的”。这次规划中将历史环境定义为:“不只限于文化财,与文化财形成一体的周边环境,没有指定文化财那么重要、但与地方居民的生活和意识息息相关的、有意义的祭祀、节庆活动等,以及成为这些活动的舞台的环境、地方文化财、遗迹、遗构等等,还包括自然环境中残存物,这些一道构成了反映民族轨迹的整体。”

本规划中与国土管理有关的课题有:(1)自然环境的保护,(2)历史环境的保护,(3)水系的综合管理,(4)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5)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培育,(6)水边岸域的保护与开发,(7)大气环境的保护等7项。历史环境保护列于自然环境保护之后的第二项,特别引人注目。

在《第三次全国综合开发规划》中,第一次从综合的视角和生活文化财的视角对环境进行了考察。并提出了如下的论点:“历史环境保护与特定的文化财的保护、保存相比,通过居民自觉地关心生活中的文化要素和以城镇空间与历史共存的方式进行保护更为重要。因此在地区开发时,应从保护会提高开发价值的认识高度上,对历史环境进行再评价,而且对历史环境的再利用也是十分必要的”。在第一次《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制定15年之后,确定了历史环境在国土规划中的重要地位。

从第一次的《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到《第三次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其内容有了很大的变化。这其中根本的不能忽视的原因就在于,从1965年左右开始至今,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了保护环境的市民运动以及地方自治体的相关活动。上述规划中内容的变化,只不过是政府当局在自身反省之后,追随居民运动与自治体行动,在制定国家的开发政策时,把它以文献的形式记录下来了而已。4 保护运动中的公众参与

4.1 市民运动促使法制建设

从以上的叙述中我们已经知道,日本的历史环境的保护,从1960年代后期开始迅速成为深刻的社会问题。与此相关的公众参与运动,在全国各地有了广泛开展。保护运动以地方居民为中心,并得到专家的协助,通过向行政当局进言,向议会请愿,向民众呼吁等形式,使立法、国家政策有了根本性的转变。

1966年制定的《古都保存法》,虽然限定了“古都”这一范围存在不足,但在力求保护较大地域范围内的历史环境方面是划时代的。而《古都保存法》可以说是由舆论促成立法的典型实例。1960年代开发的浪潮,也席卷到代表着日本文化的古都。1963年,奈良市在奈良公园的一角拆除近代的奈良县厅舍、兴建新厅舍的规划方案引发出一些问题。1964年,在京都站广场前兴建京都塔的工程,同期还有镰仓市在鹤岗八幡宫山内建设居住小区的规划。1965年,京都双岗宾馆的建设计划,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注目。京都塔竣工后,以社区居民为中心的反对运动,促使奈良县厅舍规划方案的部分修改,镰仓八幡宫山、京都双岗的开发计划终止。参与这些市民运动的人士认为,历史风土的保护应作为全体民众关心的运动展开,因此导致在1970年成立了“全国历史风土保护联盟”。

奈良、京都、镰仓等地的事态,使人们认识了由开发对历史环境破坏问题的严重性。其直接的效果就是议员通过提案,《古都保存法》得以制定。这一提案的理由主要是:古都的一般市民都认识到,必须保护可以说是全世界共同财富的民族文化遗产,并且组织了多种多样的风景保护团体,开展热火朝天的市民运动。到现在非采取强有力的保护对策,才能保证不留憾事于后世。

4.2 公众参与保护实践

1975年修改《文化财保护法》后创设的“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说到底也是地方民众和地方自治体努力的结果。与古都的历史风土一样,当时全国各地历史街区、古村落的变貌也越来越显著。在观光地区、人口过疏地区开展了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景观整治运动。地方居民的自发性运动,推动了地方自治体制定条例保护历史街区。最早的事例为:1968年制定的《金泽市传统环境保护条例》、《仓敷市传统美观保护条例》,以及1971年制定的《柳川市传统美观保护条例》、《盛岗市自然环境保护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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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松: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在日本历史街区保护的历程中,长野县南木曾町的妻笼历史街区是不能忽略的先进事例。60年代初,妻笼就提出了“保护优先于所有的开发”的主张,开始了历史保护运动。在妻笼由于铁路线的分隔,地方经济很快衰退,人口有年年减少的倾向,呈现出典型的过疏化地区状态。在这里,通过修复“妻笼宿”——这种传统风格的客栈民俗建筑,探寻地方复兴的方向。他们打出了“保护型再开发”的口号,并以这样的思路定下了“观光也是目的,但始终要把历史景观的保护放在第一位”、“十分注意本地居民的生活条件的改善”、“作为木曾路保护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来构思”等3条基本方针。1971年的《保护妻笼宿的居民宪章》、1973年的《妻笼宿保护条例》均贯穿了这些思想。

由于妻笼保护运动的引导,促使了全国各地的市民保护运动的组织化。加之各地组织的交流、互动,首先由妻笼、有松、今井町联合成立了“历史街区保护联盟”,之后发展为“全国历史街区保护联盟”。从1978年起,每年都举办“全国历史街区研讨会”,通过此项活动,促进历史街区保护带给地方以活力,探索构筑更美好生活、建设更美丽城镇的有效方法。

参考文献

[1]木原启吉.历史的环境——保存と再生[M].东

京:岩波新书,1982.

K ihara Keik ich i.H isto ric Environm ent:

Conservati on and R ebo rn[M].Tokyo:I w aba N ew

Book,1982.(in Japanese)

[2]林迪广,江头邦道.

历史的环境と社会法[M].

京都:法律文化社,1984.

H ayash i M ichh ih iro,Egash ira Kun i m ich i.H isto ric

Environm en t R igh t and Society L aw[M].Kyo to:

L aw Culture Publish ing Hou se,1984.(in Japanese) [3]宇都宫深志.环境创造の行政学的研究[M].东京:

东海大学出版会,1984.

U tsunom iya Fukash i.R esearch on A dm inistrati on in

Environm en tal C reati on[M].Tokyo:Tokai U niversity P ress,1984.(in Japanese)

[4]大河直躬.都市の历史とまちづくり[M].京都:

学芸出版社,1995.

O kaw a N aom i.C ity H isto ry and U rban P lanning

[M].Kyo to:Gakuyi Publish ing House,1995.(in Japanese)

[5]大河直躬.历史的遗产の保存 活用とまちづくり

[M].京都:学芸出版社,1997.

O kaw a N aom i.H eritage P reservati on and U rban

P lanning[M].Kyo to:Gakuyi Publish ing House,

1997.(in Japanese)

[6]西村幸夫.环境保全と景观创造[M].东京:鹿岛

出版会.1997.

N ish i m ura Yuk i o.Environm en t Conservati on and

L andscape C reati on[M].Tokyo:Kaji m a Institute

Publish ing Co.,L td.(in Japanese)

[7]日本建筑学会编.建筑杂志特集 广 り变化

する“保存”の世界[J].东京:日本建筑学会,

1997,(1):1654.

A rch itectural Institu te of Japan.T he changes in the

h isto ric p reservati on[J].Journal of A rch itecture,

1997,(1):1654.(in Japanese)

[8]岩佐茂.环境的思想——环境保护与马克思主义的

结合处[M].韩立新,张桂权,刘荣华,译.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

I w a Sash ige.Environm ent T hough t:the Jo in t of

Eco logy and M arxis m[M].Han L ixin,Zhang

Guiquan,L iu Ronghua(translate).Beijing:

Zhongyang Editi on and T ranslati on Publish ing

Hou se,1997.(in Ch inese)

[9]王军.日本的文化财保护[M].北京:文物出版

社,1997.

W ang Jun.T he Cultu ral P roperties P ro tecti on in

Japan[M].Beijing:T he Cu ltural R elic Publish ing

Hou se,1997.(in Ch ines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h istor ic env ironm en t preserva tion i n Japan

ZHANG S ong

(Co llege of A rch itectu re and U rban P lanning,

Tongji U niversity,Shanghai200092,Ch ina)

Abstract:H isto ric environm ent is a geograph ically definab le area po ssessing a sign ifican t concen trati on,linkage o r continuity of cultural p roperties by past events o r aesthetic value.H isto ric p reservati on and environm en tal p ro tecti on first cam e to public aw areness in Japan in the late1960s.In 1966the L aw on Special M easu res fo r P reservati on of H isto ric N atural Features in A ncien t C ities w as enacted.In 1975the Cu ltural P roperties P ro tecti on A ct w as revised w ith the conten t of‘P reservati on D istricts fo r Group s of H isto ric Bu ildings’added.A nd then the public po licy in the Comp rehen sive N ati onal D evelopm en t P lan w as influenced by the law m en ti oned above.A ll of these w ere p romo ted and suppo rted by independent citizens’group s o r local governm ents.

Key words:h isto ric environm ent;p reservati on law;

developm en t po licy;public partici pati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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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景观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727-48 景观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环境保护目标 1.1噪声排放达标 景观结构施工:白天<70dB,夜间<50dB。 园林绿化施工:白天<65dB,夜间<50dB。 1.2现场扬尘排放达标 现场扬尘排放达到当地环保机构的粉尘排放标准要求。 1.3运输遗撒达标 确保运输过程无遗撒。 1.4生活及污水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中的COD达标。 1.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 1.6消防目标

防止并杜绝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 1.7固体排放 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量。 1.8节约能源 项目经理部最大限度节约水电能源消耗,节约纸张消耗,保护森林资源。 2环境执行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798-96 (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3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1)施工现场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组员:生产管理部部长、各专业工长、各作业队

日本环境保护现状及趋势

第9卷 第4期1999年10月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HIN A POPULAT ION,RESOU RCES AND ENVIRONM ENT Vol.9,No.4 Dec.,1999日本环境保护现状及趋势 朱连奇 (河南大学,开封,475001) 1 日本环境保护的特点 1.1环境保护的社会化 (1)日本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首先得益于环境立法和政府对环境工作的指导,早在1950年日本政府就颁布了《国土综合开发法》,旨在“谋求产业用地选择的合理化”,“综合利用、开发和保护国土资源”;1951年公布的《森林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保护自然植被、增加植被覆盖的各种对策;1961年的《水资源开发促进法》,为河川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1964年政府制定了《河流法》,对河流进行综合管理,有效地防止河流由于洪水、涨潮等造成的灾害,适当地利用河流和保持正常的水流,从而有利于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1970年的《防止海洋污染法》明确规定为了保护海洋资源,必须严格限制向海洋排放废弃物; 1974年出台的《国土利用计划法》指出“发展公共福利,保护自然环境,确保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和国土的均衡发展和持续利用”。政府的立法对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日本环境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形势及日本自身环境保护形势的变化,日本环境保护的目标也随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1992年《地球化时代的环境政策》确立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各种要素,维持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的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1993年实施了《环境基本法》,基本法分析了环境的承载能力、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实施基本法的障碍因素,指出日本环境保护的基本目标是治理水、土壤、大气污染,降低城市噪音和地表沉降等公害问题,防止地球温暖化,减少人类活动对臭氧层的破坏,保护海洋。 (2)环境保护的社会化还表现为环境教育的普及程度较高。为了提高国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针对日本的环境结构特点,各地的环境情势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编写出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环境保护教材,在各类学校中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对青少年进行环境保护观念的教育。在市民中开设环境保护专题讲座,使市民了解世界、日本及所在城市的环境质量现状、全球环境变化的趋势,提高环境质量的对策,增强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等。1962年仙台市率先推出《健康都市宣言》、1970年的《公害市民宪章》在全国范围首倡建立健康而且环境优美的都市,提高市民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3)民众对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监督的参与意识较高,根据民众对生存环境质量的日益关注,环境管理部门及时把观测到的环境质量数据通报给市民。环境管理部门随时受理从汽 收稿日期:1998-12-07 作者简介:朱连奇,河南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工作。曾作为日本“海外自治体国际交流协力事业”研修员在日本仙台市环境局工作。

生态园林景观建设与城市环境保护

生态园林景观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1.前言 生态园林是一个规模庞大、关系复杂的动态生态系统,由社会、经济,自然子系统复合而成,具有开放性、依赖性、脆弱性等特点,极易受到环境条件变动的干扰。在城市生态系统中,既有自然的组成要素,又有高度人工化的组成要素,而园林绿地系统则是其中唯一具有自净功能的组成成分,在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美化景观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一、二十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环境问题的加剧,人们已越来越认识到走生态园林道路、以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因此提倡节能环保型园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1生态园林的概念 生态园林主要是指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所建设的园林绿地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乔木、灌木、草本和藤本植物被因地制宜地配置在一个群落中,种群间相互协调,有复合的层次和相宜的季相色彩,具有不同生态特性的植物能各得其所,它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最高层次的体现,是人类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必然结果。随着化的高度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剧,给人类带来了生存环境的危机,这一严峻的现实,迫使人们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环境现状将园林绿化事业推向生态园林的新阶段。 1.2景观,园林设计的概念 景观泛指地表自然景色。城市街道景观则涵盖城市街道景色和人造的景色。园林是西晋沿用下来的名词,园林设计是园林学的中心,园林设计因素包括构思立意、自然地形地貌的利用和塑造、园林建筑布置、园林小品、园路和场地、园林植物、置石等。是科学性和艺术性的交融。绿化是建设绿地的行为,城市街道景观不仅有街道绿化要求,还要顾及园林城市建设,体现该城市的文化和艺术。 2.态园林的主要功能 生态园林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调节小气候,改善环境质量和美化景观方面。应用我们所学的园林知识,结合对环境现状的分析,对城市进行设计是必要的。

关于日本环境保护的认识

关于日本环境保护的认识 上专业课的时候,老师经常会给我们看一些NHK的纪录片,最近我们便看了一系列日本自然环境介绍的纪录片,深切地感受到了日本是个美丽的国家,对于环境保护这一块做得非常的好。 而凡是到过日本的人,无论是常住,还是短期访问或旅游,几乎都对日本良好的环保状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里山清水秀天蓝,能绿的地方都变绿了,甚至许多楼房屋顶也栽上了花草。据日本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日本的绿化覆盖率高达66%以上。由于绿色拥抱着日本,即使刮大风,也无尘土飞扬,多年来,日本从没有发生过沙暴、尘暴。曾听说过一个夸张的说法,在日本街头站上一天,衣服上也不见得会有多少灰尘。可见日本的环境保护非常到位。 但是事实上,战后50年代至60年代初的日本,将复兴经济摆在了优先位置。由于片面发展经济,环保意识薄弱,使得以工业集中的地区为中心,出现了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影响正常生活的环境公害污染,成为污染问题渐露端倪的时期。日本在努力从公害大国翻身朝环保大国迈进之际,却面临经济发展与环保孰重孰轻的两难抉择。然而事实证明,企业增加对污染防治设备的投资,并未引起整体经济的衰退,反而促进污染防治产业的兴起。 当时日本的产业仍以重化学工业为主,而重化学工业又是高污染性产业,在未同时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下,高度的经济发展导致了日本人为环境污染付出代价。闻名世界的“四大公害”事件就是发生在那个时候。由于环境污染造成居民患病的情况在日本比比皆是:在熊本县,由于当地的氮肥厂直接排放含汞废水,污染了水俣海湾而使当地渔民患上了水俣病;在四日市,由于石油化工厂排放废气,导致周围许多居民患哮喘病死亡;在富山,由于当地的铅锌矿在采矿和冶炼中排放含镉废水,许多居民患上了骨痛病。 当令人触目惊心的公害病例接连发生,公害病的受害者继而开始了漫长的法庭诉讼斗争,随着调查取证的深入,事实越来越清楚,企业不得不承认了废水的污染,政府也不得不承认了轻视环境的政策责任。 在舆论压力有增无减的逆境下,于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不断出台大量详细的环保法律,分门别类地给工业制定了严格的废弃物排放标准,海湾、湖泊、河套等地区还要更严格,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日本政府对于企业不采取强制措施,要求企业达到什么标准,更不直接下达治理指标,而是通过公布全社会污染控制总目标引导企业进行环保,同时通过市场行为,也就是能源价格等调控企业环保行为,减少环境污染。工业污染主要是工厂排放废汽废水废渣等,解决措施主要是通过各种法律和经济措施解决,要求工厂减少排放,否则处以罚款,而对于工厂在环保科研、设备方面的投入,政府给以一定的补贴,企业根据生产情况提出环保课题,

37景观绿化与环境保护设计

3.7景观绿化与环境保护设计 3.7.1、环保、景观设计理念与总体构思 通过对沿线分析,提出在空间设计的原则上建立自然与城市全方位渗透。设计确定了塑造总体城市空间形象的主题要素为“海洋、森林、城市、家园”。 总体空间意象:强调城市与自然之间全方位渗透的原则,建立“城市-自然-城市”的交融式结构,打造远近期相结合的城市道路景观。 设计理念为“生态走廊·都市家园”。本次绿化设计主导思想以简洁、大方、便民;美化环境;体现建筑设计风格为原则,使绿化和建筑相互融合,相辅相成,使环境成为巴塔市文化的延续。其设计特点有: 1.充分发挥绿地效益,创造一个幽雅的环境,美化环境、陶冶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现代的生态环保型的设计思想。 2.植物配置以乡土树种为主,疏密适当,高低错落,形成一定的层次感;色彩丰富,主要以常绿树种作为“背景”,四季不同花色的花灌木进行搭配。尽量避免裸露地面,广泛进行垂直绿化以及各种灌木和草本类花卉加以点缀,达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 3.道路力求通顺、流畅、方便、实用。并适当安置园林小品,小品设计力求在造型、颜色、做法上有新意。使之与跨线桥相适应。周围的绿地不仅可以对小品起到延伸和衬托,又可以独立成景。 4.绿化景观设计围绕巴塔市文化的内涵,营造出“五境”即“品味高雅的文化环境,严谨开放的交流环境,催人奋进的工作环境,舒适宜人的休闲环境,和谐统一的生态环境。充分体现出巴塔市的景观特性。 3.7.2、桥梁景观设计内容 Ngolo跨线桥的建设具有很强的区位优势,成为巴塔市建设工程中的标志性建筑,并能适应未来建设的需要,考虑到桥梁的交通意义、经济价值和以后可形成宝贵的旅游资源等因素,因此应确定较高的景观设计目标,以适应未来城市经济增长的需求。 桥梁周围环境是否协调,能否反映出桥梁的独特个性及文化传统,如何充分美化桥梁结构及考虑桥梁工程的配套设施等,是桥梁景观设计的主要内容。 在对Ngolo跨线桥进行现状调查分析、视点分析以及景观分析的前提下,根据景观设计的定位,制定出了满足Ngolo跨线桥景观效果的总体景观构成和具体开展的项目内容: ?色彩涂装设计 ?景观照明设计 ?桥梁景观元素的CI设计 1、桥梁色彩设计 桥梁色彩是影响桥梁景观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桥梁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桥梁外观形象及展示桥梁个性的直接表现。桥梁色彩的选定不但要从视觉效果、地域文化、风俗习惯等多方面考虑,还要使桥梁结构色彩与环境协调,才能充分展示桥梁的风姿。不同的色彩对桥梁的鲜明度、文化性及独特性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经过对桥梁当地的历史文化色彩以及城市建筑色彩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以使桥梁与环境相和谐构成整体,又能充分展现桥梁的气势。桥梁背景的调查分析如下: ?Ngolo街作为巴塔市的中心区域,赤道几内亚政府按照"连接东西、沟通南北、改造旧城、塑造景观"的建设思路,做好经营城市这篇大文章,最大限度地优化城市资源配置; ?当地其他桥梁色彩分析; ?近年主要建筑的色彩倾向于现代感较强的冷色; ?国际上近现代的桥梁多采用银白色等无彩色系。 根据以上分析,桥梁色彩涂装拟推荐主色调为铅白色,简洁、现代,在蓝天、白云、海洋、森林的映衬下不仅与周边环境很好结合,还能更好地展现桥梁的形态美与功能美。 2、景观照明设计 1)桥梁夜景照明设计 以灯光展示桥梁的形态特征和建筑风格,根据不同桥梁结构的特点,选择照明要素和合适的照明方法表现对象; 以光效改善桥梁的建筑外观,找准结构,确定配光方式,扬长避短。同时结合照度和色

日本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对旅游资源的管理实行统一的、区域性的自然公园管理体系,经过50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创建了完整的管理体制,完善了旅游资源环境管理的法律与政策,与欧美国家相比,有其独到之处。而我国旅游资源环境管理还相对落后,实施的是分级、分块的管理体制,造成了管理部门分散、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等诸多弊病。学习借鉴日本经验,对我国健全完善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的法律与政策,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根据日本资源环境管理政策规定,日本自然公园的管理机构为非盈利的政府机构,其运转靠财政拨款。公园内的住宿、餐饮和娱乐等商业设施严格按规划建设,并通过特许商业经营处批准,由承租人经营。 在管理模式上,日本对旅游资源管理实行政府与民间合作运作的形式,推行公园管理员和社区参与的政策。政府部门要寻找良好的合作伙伴。合作伙伴主要有学术团体、社区和私人。各方履行和承担相互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主动地参与自然资源的保护工作,充分考虑人与自然资源和谐、环境友好的长远利益,各自做出贡献。 一、自然公园管理员的政策 1957年,日本建立了自然公园管理员制度。任命了119名“国家公园管理员( ranger) ”。最初的公园管理员是根据自然保护事务所长,都、道、府、县长官及国家公园协会会长的推荐,受自然环境局长委托,担任国家、国定公园中清扫、事故防止、动植物保护等业务的自愿者。随着战后复兴的推进,国民生活不断改善,日本迎来了旅行大众化时代,到自然公园的旅游者数量剧增。自愿者的业务发展到限制高山植物的采集,指导露营地,还有登山装备、食品携带、景区美化、火灾预防等事项。1965年自愿者被更名为“自然公园管理员”。此后,业务内容又增加了对有关自然资源保护的提议、公共设施的毁损和垃圾等环境污染行为问题的处理通报等。至2002年,共有2976名自然公园管理员,在旅游资源环境管理、利用、开发保护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社区参与的政策 自然公园的国家管理机关是环境省。其中,国立公园由环境省指定,由国家管理;国定公园由环境省指定,由所在区域的都、道、府、县管理。县立公园由县政府指定、管理。自然公园经营管理的基本政策是:政府实施管理权;经营形式多样化;社区积极参与三者有机结合,互相制约促进。 在经营方面,有的公园由政府出资建造有关设施,由经营者负责经营和维护,利益共享,政府从中获得一定股份;有的由经营者自行开发建设,上缴管理费或利税;有的采取基金会的形式,向社会募集资金,用于自然保护和公益事业等。任何形式的经营都要求经营者必须签订风景保护协议,履行一定的义务。如积极采取措施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向社区特别是学生进行生态环境教育、提高当地社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等。 在促进社区参与方面,通过组织观花会、观鸟会、讨论讲座等不同形式,引导社区的公众参与,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开发建设项目的类型及其可行性必须有社区代表参与讨论决策上述可见,日本实行以政府为主导,辅之民间合作运作。实行公园管理员制度,加之社区参与有机结合。与此相比,我国个人及社区公众参与的程度还相当低,各主体难以形成合力。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矛盾日渐突出。在日本,社区有权监督经营管理者对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情况。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制约和防止经营者的武断决策、盲目开发及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行为,从而避免造成的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 所以日本的这种公园管理员制度和社区参与政策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中国向来缺乏的不是人,中国可以根据自身的国情灵活的运用公园管理员制度,任命一批有能力的管理者,辅之以社区居民参与政策,吸纳那些平时闲着没事干的大妈大叔作为志愿者,成为公园管理员,给于一些象征性的报酬,授予诸如“绿色使者”此类的荣誉称号或徽章,在他们的带动下来提高整个社区居民的资源保护意识。这样一来,打麻将的人就会减少,更多的人会参与到资源保护这种有意义的活动中去,社会风气也会随之变化!

(环境管理)日本的环境问题

日本90年代的环境保护 刘昌黎 一,公害问题出现和环保对策的回顾 1950-1960年代,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由于追求生产第一主义,日本的公害问题日趋严重起来,相继发生了“水俣病”、“第二水俣病”、“哮喘病”和“疼痛病”等公害病。1960年代后期,四种公害病的受害者把排污企业状告法庭,成了轰动一时的“四大公害诉讼”。以四大公害诉讼为契机,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地面下沉、噪音、振动和恶臭等七大公害引起了日本社会的广泛关注。当时,一些人甚至非常气愤地说:“让GNP见鬼去吧”!他们认为,只要不停止经济增长,就不能消除公害。由于采取公害对策会提高生产成本,所以一般企业都不肯主动地进行环保投资。为此,日本政府于1967年制订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68年又制订了《大气污染防止法》和《噪音规制法》,这是日本解决公害问题的开始。由于国民的强烈要求,1970年末至1971年5月召开的第65次国会集中审议了公害问题,成了有名的“公害国会”。公害国会是日本政府公害政策的重要转折,由此,解决公害就一时成了日本经济社会最重要的政策课题。在这次国会上,一连气修改和制订了14项环保法律,其中修改的有《公害对策基本法》、《大气污染防止法》、《水质污浊防止法》、《噪音规制法》和《废弃物处理法》等;新制订的有《水质污浊防止法》、《海洋污染防止法》、《关于废弃物处理和清扫的法律》、《公害防止事业费事业者负担法》和《公害纠纷处理法》等。1972和1973年,日本政府又分别制订了《无过失赔偿责任法》和《公害健康被害补偿法》,明确了企业的公害责任。 根据公害对策基本法等,日本政府又分别就大气和水质保护制订了《环境标准》,对企业排水、排气实施了《浓度限制》。在大气污染特别严重的地区,根据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止法,1974 和1981年又分别实施了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的总量限制。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的公害对策和环境标准,不仅制订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地方环境标准,而且各市町村还纷纷与区域内的主要企业签订了《防止公害协议》。根据防止公害协议,企业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例如发电厂的燃料就必须使用不含硫磺的天然气和低硫石油。这样,防止公害协议就体现了地方居民的利益,受到了地方居民的欢迎,成了企业必须遵守的社会规则。 由上述可见,日本政府的环境对策在环境保护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与当时环境迅速恶化,必须及时采取立竿见影的严厉对策有很大的关系。由于防止公害的协议,企业的环保行为不仅受到了社会的监督,而且还必须接受地方政府的检查。凡是排污达不到协议标准的企业,都不得不根据地方政府的劝告,缩短开工的时间。这种严厉的社会监督系统,是欧美各国所没有的。 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上述政策措施,日本成了世界上公害限制最严厉的国家。从而,公害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控制,日趋恶化的环境也很快得到了改善。根据附表1的统计,日本大气中二氧化碳、二氧化氮、颗粒悬浮物和光化学污染物含量都明显降低了。从国际比较看,日本单位GDP的污染物排放量大都下降到了发达国家中的最低水平。1990年,日本每 1000美元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5公斤,只相当于加拿大的1/16、德国的1/11、美国的1/9;二氧化氮排放量为0.8公斤,只相当于加拿大的1/6、美国的1/5,英国的1/4;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为0.57吨,虽略高于法国的0.49吨和意大利0.54 吨,但与美国的1.12吨和加拿大的1.05吨相比,都只相当于其一半左右。 尽管日本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日本也成了世界上治理公害最先进的国家,但其环境保护仍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特别是90年代以来,日本环境改善的步伐不仅明显放慢,而且某些方面还有所退步。以大气污染为例:1997年,大气中二氧化碳和颗粒悬浮物的达标率各为95.3%和61.3%,分别低于上年的96.4%和69.8%;汽车尾气中颗粒悬浮物的达标率1997年为32.9%,比上年的42.4%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再以水质污染为例:1997年,海域、河流和湖泊的水质达标率分别为74.9%、80.9%和41.0%;其中,河流水质达标率虽然比1980年的67.2%有所提高,但海域和湖泊水质达标率却低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说明

共 3 页第 1 页说明 一、对建设方案批复意见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详细外业勘测,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施工图设计在建设方案文件基础上,对本篇章进行了优化。 二、公路工程及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破坏和影响,为充分体现“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公路设计新理念,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污染源的控制和治理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实现节能减排,为实现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目标而尽力。 本项目位于山区,沿线建筑物较多,土地以耕地为主。公路建设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粉尘污染等问题。公路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交通噪音对沿线居民休息、学校教学的影响,同时还有路面排水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针对以上影响因素,结合环境特点,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工程采取必要的、可行的工程措施,切实做好污染源的控制和治理工作,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防止大气污染。 2.1 节能减排 1、老路面层、基层挖除后的利用。 老路挖除的沥青面层和拳石基层,可作为新建路段路基的填筑材料。 2、拆除盖板、梁板的利用。 拆除的盖板、梁板可砌筑石砌边沟或做河底铺砌。 3、护栏板的利用。 全线拆除的护栏板可重复利用。 4、行道树的利用。 全线尽量保留原道路两侧行道树,不能保留的尽量采用移植,减少砍伐。 2.2 土地资源的影响及措施 公路建设必将占用土地资源,这将对当地百姓生活、生产和当地的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本工程仅牵扯拌合站及预制场的临时占地,取土前清除表层种植土,集中堆放,取土后再将表土返回,并恢复植被。 2.3 基础设施的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会拆迁电力、电讯线路,对原有道路产生挤占和改移,将对社会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设计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1)对拆迁电力、电讯线路等给予拆迁补偿,对横穿公路的管线按照管线部门技术要求进行管线保护; (2)对原有道路的大修,均本着不降低原有道路标准的原则。 2.4 对沿线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及措施 公路的修建必然要对沿线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产生影响,设计中采取以下措施: (1)在线形设计中,尽量减少大填大挖路段,方便沿线群众出行和生产; (2)穿线灌溉渠道设置涵洞或设置倒虹吸,便于农田灌溉。 2.5 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措施 为保护现有生态环境,在设计中根据本地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社会环境特征,尽量对原有的生物资源和水资源加以保护,从设计、施工到养护全过程、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恢复生态原貌,使公路主体工程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为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环境,在路基填、挖处,在设计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1)在路堑上方设置挡水埝;在路堑两侧设置路肩排水沟,在路堤坡脚以外设置排水沟,沟底纵坡较大时进行铺砌; (2)路堑、路堤边坡均采取了植被防护或圬工工程防护,防止坡面水土流失,稳固边坡。 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依据、原则 3.1 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1991年;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

国外环境保护地做法及经验启示

国外环境保护的做法及经验启示

摘要:如何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同时防止环境污染,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心的问题。在环境法执法、提高公民自身的环保意识、发展生态文化、减少环境污染给人类带来灾难等方面,发达国家已经有了一些比较好的做法,可供我们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环保意识环境执法经济发展方式可持续发展 自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全球性影响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当前不仅发生了区域性的环境污染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而且出现了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的耗损与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酸雨蔓延、森林锐减、土地荒漠化、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和危险性废物越境转移全球十大环境问题。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着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地球是一个有机整体,地球系统各部分之间相互作用密切。人类是地球系统的核心,已经成为地球环境变化的主要驱动力。人类活动对某一圈层施加的影响,将会通过各圈层之间的物理、化学、生物过程对其他圈层产生作用,针对某一全球环境问题的治理措施也会对其他圈层产生影响。由于地球的整体性和地球各圈层之间的相互作用,由水圈、土壤圈、大气圈、生物圈和岩石圈所组成的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的变化问题受到国际学术界的普遍关注。 一、我国环境发展现状 1、我国的土地在持续荒漠化多年来的气候变化和人们漫不经心的活动,对土地的破坏作用甚 大,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乱砍滥伐、过度放牧及重用轻养的恶习使草地逐渐退化,加上水土流失的不断侵蚀,致使这盲目改造自然的恶果悄然袭来。我国沙漠化速度在不断升高。目前我国现有荒漠化土地面积约270多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8%,而且每年还在增加1万多平方公里;我国18个省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胁,整个生态系统在急剧恶化。其中草原沙化很突出,一些牧区牲畜存栏大幅度下降,绵羊的体重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相比下降了一半以上。 2、我国水环境在不断恶化。多年来,我国向水环境中排放的废水总量年均值约为500亿吨,其 中1996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高达约1356亿吨,早已超过环境容量的80%。据几年前统计,只有5%的生活污水和17%的工业污水在排放前经过了处理,其它都直接排入江河湖泊。迄今为止,全国74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28%的断面劣于水环境V类标准,62%的断面达不到III类;我国已有90%以上的城市河段、湖泊受到严重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大部分江河湖海都出现了富营养化,水华和赤潮发生频次在持续增加。

赴日本环境保护考察报告

赴日本环境保护考察报告 20**年12月1日至19日,省委组织部、省环保厅和省外办联合举办了我省首期环境保护专题研讨班。部分省辖市以及县(市)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共28人,在国内进行了4天培训后,接着赴日本进行专题培训考察。在日期间,我们主要考察了福冈、东京、大阪等地,拜会了福冈县知事、议会议长和环境部部长,亲身感悟了日本在生态工业园建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再生利用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此次学习培训时间虽短,但安排紧凑,内容精当,收获丰硕。我们所见所闻都是当今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课题。特别是日本社会推进循环经济的先进经验、完备的环保管理体制机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次研讨班,不仅让我们比较全面地把握了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而且看到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对今后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有了直观的标准和现实的参照系。 一、日本环境污染与保护的发展过程日本现阶段的环境保护比较成功,在发达国家中居于前列,但他们也走过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再恢复”的艰难道路,他们对待环境保护的态度也是随着经济增长、污染加剧而逐步改变的。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二战后的最初**年,日本为追赶欧美国家,盲目发展重工业、化学工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福冈县的北九州市、大牟田市的“七色烟”、“七彩河”即是典型。二是60年代-70年代,日本政府开始重视污染的治理,但是在“经济优先”观念的主导下,企业仍是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环境污染并未真正得到抑制。三是80年代-90年代,针对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日本发展的指导思想开始由“经济优先”向“经济与环境兼顾”转变,日本企业由“被动治污”逐步走向“主动治污”,日本经济社会开始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四是行至21世纪,日本环保理念发生了新的、质的飞跃,循环型社会系统的确立、企业主动治污理念的强化、知识经济的形成,使日本社会形态实现了由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向生态社会的根本转变;环境保护实现了由被动的

日本农业环保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农业环保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的农业发展基础与我国相似: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人多地少,农业生产力低下,主要是以家庭为基础、以农户为单位的小规模分散型的农业经营方式;20世纪50年代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日本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农产品产量虽然大幅度提高,但是农药残留、农产品品质降低、水质恶化等问题相继出现,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危机;20世纪80年代可持续发展理论被提出后,日本及时制定了一系列农业环境保护政策,使农业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日本农业环保政策的演变历程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面临严重的资源危机和坏境污染问题时对现有经济增长方式进行深入反思而提出的发展理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遵循大量生产和大量消费的高速增长型发展模式,导致农业生产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农药、化肥、农用地膜等残留物污染、牲畜粪尿污染等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日本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农业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按照其演变历程可以划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世纪50-60年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政策主要以提高产量和劳动生产率为目标,农业环境污染没有受到重视。 二战后日本大量使用了以石油为原料的化肥和农药制品,虽然粮食等农产品产量大幅提高,但是农业环境遭受了严重污染,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这个时期的环境保护政策主要是针对工业企业的排污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噪音规则法》等。1961年颁布的《农业基本法》是以提高衣业劳动生产率、保护农业为目标的法律,并没有涉及农业环境问题。《农业基本法》在改善农业牛产条件,减小工农业收入差别,提高粮食供给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导致了农产品品质下降、农药残留、水环境污染、土壤退化等一系列问题。随着农产品供求状况的改变、环境污染对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业环境政策的影响,农业环境污染问题在日本逐渐得到重视。 第二阶段 20世纪70-80年代,开始重视农业环境问题,提倡发展循环型农业,有机农业在全国普遍兴起。 为了解决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问题,70年代日本开始了环境保护运动,相继出台了《废弃物处理法》、《环境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农药取缔法》、《土壤污染防止法》等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作为社会发展的前提,提倡发展循环型农业,有效地发挥农业所具有的物质循环功能,使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协调。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减农药和减化肥农业在全国逐步实施。1971年成立了全国有机农业研究会,提出了“防止环境遭受破坏,维持和培育土壤地力”的口号,广泛发动农民生产健康美味的农产品。 第三阶段 20世纪90年代,建立和推进环境保全型农业,实现可持续型农业发展道路。 日本在1992年制定的《新的食品、农业、农村政策方向》中首次提出“环境保全型农业”的概念,并将其作为农政改革的新目标。环境保全型农业是指灵活运用农业所具有的物质循环功能,通过精心耕作,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发展环境负荷量小的可持续型农业。政策所关注的对象不仅仅是农业,而是食品、

高速公路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高速公路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发表时间:2017-12-15T15:15:11.827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20期作者:闫琴[导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速公路景观设计越来越受关注,它是评估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因素。 青海省恒立公路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青海西宁 810000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速公路景观设计越来越受关注,它是评估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因素。在高速公路中应用景观设计,不仅能够提升整个公路的绿化水平,增强整体美感,同时也能充分彰显地方文化内涵与风韵,提高人们的审美情趣。尤其是在景观设计运用中要重视人文元素,将功能与设计艺术有效结合,科学合理规划公路环境,从而提升我国高速公路整体质量。关键字:高速公路环境保护景观设计 新时代的到来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同时对精神文化需求也有着更加严格的要求。景观设计在高速公路中的应用充分证实了广大人民对艺术的追求与热爱,通过景观设计的广泛应用为平时枯燥、无趣的高速公路增添了一些趣味,凸显出当地的人文情怀,体现出当地的审美情趣和欣赏能力,起到了很好的保护环境作用。本文主要从景观设计对高速公路环境保护作用进行分析,提出了具体实际应用的策略,以期能够为我国高速公路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一、景观设计对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的作用 1.1提高环境质量和艺术价值 目前,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进程越来越快,而高速公路绿化在这其中属于重要部分,在设计的过程当中,各类设计原因的运用都需要设计人员精心设计与规划。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在精神享受方面的意识逐步加深,掀起了阵阵艺术追求热潮,通过追求艺术而满足老百姓自身的精神需求。因此,高速公路绿化的设计目的也在物质享受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精神享受的层面,改善生活环境的同时又满足了老百姓的艺术追求与审美,最终达到净化心灵、愉悦身心的效果,使老百姓生活环境的艺术性与优质性双双得以提高。 1.2体现出当地人文情怀 在设计中积极应用各类景观设计,可以促进广大老百姓生活环境不断美化,为其枯燥的日常生活添加更多的色彩,同时也能够充分凸显出该地方反复的人文情怀。值得注意,不同区域的高速公路景观设计需要配备与之相适应的绿化元素,只有合理选择合适的植物、花草等,才能够真正发挥其美化环境的作用。此外,设计的过程当中还需要对高速公路周围环境进行掌握,所应用的景观设计要与周围环境、自然景观等互相结合,这样才能提升其整体美感,充分彰显使地方文化内涵与风韵,帮助人们欣赏高速公路景观时,也使其审美情趣得到提高。 二、在实际高速公路绿化整体设计中景观设计的细节运用 为了使高速公路景观设计效果更突出,我们要充分考虑到人文元素的运用、周围环境结合、艺术性与功能性巧妙应用,还有合理实施绿道规划,主要从以下几点设计。 2.1人文元素的运用 人文元素是景观设计重要因素的之一,它能够将地区本土文化与区域特色表现出来,更容易受到更多人们的喜爱。另一方面,人文元素可以代表着地方的地域文化,一般指的是乡村本土。通过将人文元素与地方地域特色紧密的关联,一般主要是指本土天然而成的物体与自然风景等,能够反应出本土文化的特征,属于乡村文化元素之一。在任何地区的高速公路绿化建设中,人文元素在高速公路绿化的整个设计当中扮演了重要而又关键的角色,全面提升高速公路绿化效益。人文特色主要指城市风貌及文化底蕴,要求塑造个性城市,重视地方文化和传统文化,将地位文化特色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 2.2周围环境与景观设计的有机结合 在开展高速公路绿化建设中,绿色设计中应用的各类景观设计要与高速公路周围环境的景观设计相互协调,通过二者之间的有机融合强调了对各类景观的有机利用与调动,充分发挥其价值,满足老百姓艺术追求与审美需求,也使高速公路景观的整体观赏价值得到提高。除此之外,将高速公路周围环境元素与景观设计有机融合的过程中,要考虑的是使得不同季节的高速公路景观呈现出不同的魅力与状态,这样才能确保老百姓欣赏高速公路景观的过程不被间断,实现不同季节均可获得不同的审美享受。在设计中积极运用景观设计,不但要对其应用的整体性给予重视,而且还需对其与周期景观结合的紧密性给予高度重视,这样才能使者两者融为一体,提升整个高速公路景观的统一性。 2.3加强景观设计的艺术性与功能性运用 高速公路的绿化设计中,最基本的一个要求就是要满足高速公路的功能性,然后再追求其艺术性。景观设计是高速公路绿化设计人员的关键,无论在仁和地区,高速公路景观设计都与景观设计密切联系,通过将其使用性能与观赏效果、艺术审美等充分结合于一体,才能更加直观地凸显其价值。可以说,对于景观设计艺术性与功能性的运用,是设计人员在工作中的一大重点与难点,景观设计科学应用给设计人员们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设计人员不但需要具备牢固的专业知识,同时也要对美学有独特的见解,关键还要具备独特的创新能力,这样才能使其自身的设计理念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总的来说,一个好的高速公路景观设计方案,要同时兼顾其使用功能与艺术功能,做到全方位多角度设计,然后科学配备合理的景观设计,才能全面提升其实际价值。 2.4科学合理规划绿道 城市高速公路景观设计需要展现隔离功能、绿化功能和休闲功能,因此务须对其进行合理的绿道规划。如:结合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化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将景观路段设置为16cm以上7—16m、5-7m、3-5m等大类型,给予“3~5m”局促路段设计空间视线宽绰感,在人行道周边布置植物;给予“5~7m”路段设立绿化隔离带,使高速公路与行人有效隔离,采用间隔的方式种植密度适宜的行道树,从而增加空间感;给予“7~16m”路段结合商业环境、居住环境设计绿化风格,在商业段对地面进行铺装,科学布置树池、树种,在商居路段布置草坪,种植乔灌木;给予“16m 以上”路段运用乔灌木隔离居住区与道路,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私密空间和公共空间,在商业路段采用草坪隔离道路与人行道,通过小品、树阵对草坪进行修饰,从而增加城市高速公路景观设计的品味。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ISSN 100020054CN 1122223 N 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J T singhua U niv (Sci &Tech ),2000年第40卷第S 1期 2000,V o l .40,N o .S 110 26 4448   日本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张 松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200092) 收稿日期:1999210209 作者简介:张松(19612),男,副教授,博士后 文 摘:历史环境是指与一定范围的土地密切相关的文化遗产所构成的整体物质环境状态,它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1966年日本制定《古都保存法》来保护古都的历史风土, 1975年修订《文化财保护法》创立“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 制度,对一般城镇内的历史街区以及村落聚落景观为代表进行切实保护与利用,与此同时全国综合开发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这一过程中,保护运动中的公众参与和地方自治体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历史环境;保护法律;开发政策;公众参与中图分类号:TU 2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0054(2000)S 120044205 历史环境保护是产生于20世纪的课题,现已发展成为有理论有实践的重要学科分支。在大规模开发建设中,我国的历史城镇、历史街区、历史村落的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借鉴1960、1970年代日本在历史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了解其法制建设、开发政策、市民运动的发展历程,有助于我国历史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设和公众参与运动的兴起。 1 历史保护制度的创立 1.1 与历史环境相关的社会状况 历史环境是指与一定范围的土地密切相关的文化遗产所构成的整体物质环境状态。依据日本的《文化财保护法》,主要包括“史迹”、“传统建造物群”、“埋藏文化财的包围地”等内容,按《关于古都内历史 风土保存的特别措施法》(以下简称《古都保存法》),主要指“历史风土地区”。但是,历史环境的保护并不 只局限于这些。历史环境被认为是理解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文化不可欠缺的内容,也是生活环境创造的基本要素,对社区生活环境的形成极其重要。 1960年代制定的“经济高速发展政策”、“全国 综合开发规划”,促进了产业的急速发展。经济高速发展政策,带来了粗放式开发与巨大城市化的浪潮。与此相随的是对生活环境的破坏,公害问题大量产生,同时也出现了对自然和历史环境的破坏。但当时谈到的环境问题,似乎还只局限于产业公害。 事态到1970年代就发生了转变,经历了公害、关注生活环境的眼光已经迟钝的人们,重新注意到自然破坏的严重性。认识到历史环境的破坏是现代环境问题的重要课题,人们将产业废弃物带来的污染称为第一公害;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称为第二公害;将开发建设对历史环境和乡土文化的破坏称为第三公害。与公害直接危害人的生命、健康等肉体方面相对,历史环境的破坏会给居民的精神生活带来严重的创伤。历史环境是地域居民精神纽带的象征,它的毁坏会给居民生活带来非常深刻的影响。历史环境一旦丧失之后,居民的精神上就会产生失落感,甚至无法承受这种急剧的变化。各地居民在关注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同时,也开始关注环境的文化方面的重要意义。以反对空气污染、水污染等直接危及人的生命与健康的“公害”为起点的环境保护运动,从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景观保护,逐步扩大为包含遗迹、历史街区等在内的历史环境保护运动。1.2 历史环境保护的意义 环境是有机的统一体。公害、自然环境可以看作是横轴上的问题,历史环境则是与时代相关的纵轴上的问题。也就是说,要从空间轴与时间轴双方,综合考虑生活环境问题。 过去人们只重视能够换算为货币价值的东西。经济高速发展期正是这种价值观通行无阻的时代。这些随经济高速发展矛盾的表面化,低增长经济时代的到来引发了变化。货币价值无法测算的、对居民生活具有根本价值的东西,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日本环保产业发展的特点及启示

常 杪1,杨 亮1,王世汶2,松原乔1 (1.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管理与政策教研所,北京 100084; 2.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32) 摘 要: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积极改善环境质量,目前在环保治理技术领域已走在世界前列,带动了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日本环保产业经历了高速增长扩张期、稳步发展期、转型期,形成了具有日本特色的产业发展体系。文章分析了近年来日本环保产业发展呈现出的新变化及特点,并结合其产业发展的经验及教训,为快速发展的我国环保产业提供了启示与建议。 关键词:环保产业;日本;转型升级 中图分类号:X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5377(2016)01-0060-06 日本环保产业发展的特点及启示 日本目前定义的环境产业所包括的范围广泛,相当于我国的节能环保及新能源产业。具体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气候变化对策、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利用、自然生态保护等四大领域。日本由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来自于政府投入,虽然国内没有大型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营公司,但环保装备制造业非常发达。本文以环保产业中的环保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为重点,解析了日本的发展历程与特点,旨在为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启示。 日本的环保产业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分水岭为2000年前后。1 2000年前的日本环保产业发展概况 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环保事业的发展经历了3个主要发展阶段:20世纪60~70年代末的工业源污染集中治理阶段;20世纪80~90年代生活源污染集中治理与提标改造阶段;2000年以来大规模集中建设期结束后的综合环境质量改善阶段。日本环保产业在不同的时期呈现出了不同的发展特点,为推动日本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 1.1 工业污染集中治理阶段 20世纪60~70年代是以工业污染治理为主要需求的“公害对策阶段”。此期间日本迎来了经济的高速成长期,从60年代中后期开始,日本经历了以“四大公害病”为代表的环境问题。为应对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本政府加速环境立法,加大了环保投入,推进产业 注:本文由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流域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集成及效益评估”(2014ZX07510) 资助。 感谢国家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与评估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基金(No.GCZX20150004)对本文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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