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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士仁:伊斯兰是一个统一的世界性宗教

丁士仁:伊斯兰是一个统一的世界性宗教
丁士仁:伊斯兰是一个统一的世界性宗教

丁士仁中国穆斯林门派划分的新视角

伊斯兰是一个统一的世界性宗教,但传到世界各地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形成不同的教派和门派也是伊斯兰的现状和事实。中国穆斯林的派别观念始于十八世纪国外苏菲教团的传入,到二十世纪末,已将为数不多的中国穆斯林自觉不自觉划归几十个大小不等的门派。以往的研究认为,中国有“三大教派”和“四大门宦”。“三大教派”指格底目、伊赫瓦尼和西道堂;“四大门宦”指虎非耶、哲赫忍耶、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但笔者认为,这一分法缺乏科学性和理论标准,更准确的划分应该是“三大教团、四大教派”。其中“三大教团”指奈格什班顶耶、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而“四大教派”指格底目、门宦、伊赫瓦尼和赛莱芬耶。

伊斯兰教自唐朝传入中国以来,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在这漫长的历程中,中国穆斯林藉着伊斯兰的精神,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在汲取华夏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创造了独特的中国伊斯兰文化,丰富了中华文明的内涵。伊斯兰是一个原则性极强的宗教,无论传到哪里,都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世界各地的伊斯兰文化虽然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呈现出五彩缤纷的景象,但贯穿于其中的价值观念和精神底蕴无一不是具有普遍性的伊斯兰原则和教义。因此,各地的伊斯兰文化除了具有一定的特性以外,还有相当的共性,教派和门派的存在是伊斯兰文化中既有特性又有共性的一个问题。中国穆斯林的派别观念始于十八世纪苏菲教团的传入,其后一再强化,邃自身分门别派。到二十世纪末,为数不多的中国穆斯林自觉不自觉归属于几十个

大小不等的门派。中国伊斯兰派别的研究,基本上始于二十世纪上半叶,而从八十年代起,进入了一个较为活跃的时期。一些奠基性的著作,于八、九十年代问世,对中国伊斯兰的门派进行了梳理和划归,为我国伊斯兰派别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和著作就是我国著名回族学者马通教授和他的《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同样,至今仍活跃在回族研究领域的许多中老年学者都是该领域的先锋。他们为中国伊斯兰"教派学"(若此说能成立的话)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本学科属于新的科目,至今还在建设当中,理论和方法尚不完备,还需完善和补充。

以往学者们提出的中国伊斯兰门派的格局是:"三大教派、四大门宦",其中"三大教派"指格底目、伊赫瓦尼和西道堂,而"四大门宦"指虎非耶、哲赫忍耶、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实践证明,这一提法存在许多漏洞,也遭到不少学者的质疑。笔者以为,二十世纪的中国伊斯兰派别实难用"三大教派、四大门宦"之说概括,而较为科学和严谨的说法应该是"三大教团、四大教派"。"三大教团"指目前存在的三个主要教团:奈格什班顶耶、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四大教派"指格底目、门宦、伊赫瓦尼和赛莱芬耶。笔者斗胆提出这一理论,无意向学术前辈发起挑战,旨在抛砖引玉,也对学术界未澄清的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敬请专家指正。

一、教派划分的新视角

以往的"三大教派、四大门宦"的说法之所以遭到非难和质疑,主要原因是划分教派的标准不清,归类不够准确,甚至混乱,没有统一的视角。

以"三大教派"之说为例,没有将赛莱芬耶列入独立的一派,认为她是伊赫瓦尼的分支。这一说法完全错误,因为赛莱芬耶虽然传入较晚,人数也少,但她却是实实在在的一个教派。原因是,无论从教义还是教法,二者区别是非常鲜明的。第一,伊赫瓦尼严格遵守教义学派中"艾什尔里派"和"玛图里迪派"的道路和方法,应用理性对教义和经典明文进行解释,对《古兰经》的明文不以字面意义为准,而赛莱芬耶则追求"前三辈"的道路和方法,即不以理性为依据对教义和经典进行解释,而以"信从"为主,强调《古兰经》的字面意义,甚至反对和批判活跃在历史上的诸如"艾什尔里派"和"玛图里迪派"等教义学派和其理论依据;赛莱芬耶主要遵循十八世纪阿拉伯半岛兴起的"瓦哈比派"的学说。赛莱芬耶实际是"瓦哈比派"在中国的发展。由于道路和方法的不同,伊赫瓦尼和赛莱芬耶之间在对教义的理解上存在诸多分歧,难以将二者归为一类。马通教授后来也注意到了二者的区别,他对伊赫瓦尼派的创始人马万福的思想渊源做出了正确的评价:"马万福创建的伊赫瓦尼,也被称为中国伊斯兰教的革新派,但不能认为中国的伊赫瓦尼与阿拉伯的瓦哈比有直接联系。中国的伊赫瓦尼是与中国伊斯兰教的实际相联系的产物。他主张"凭经立教"、"遵经革俗"。他们仅仅在各自国家的伊斯兰教中举行革新运动的这一美好愿望是一致的,而各自的革新内容是不尽相同的,所以只能说在伊斯兰教思潮方面,马万福是受到启发的。" [1](95)因此,不能把伊赫瓦尼和赛莱芬耶同日而语,视为一派。第二,伊赫瓦尼在教法上严格遵守"哈乃非派"的规定,恪守"创制之门关闭"的原则,在承认四大教法学派的基础上独尊"哈乃非派",而且将教法学派之间的游历看

做是非常严重的背叛。但赛莱芬耶却与此恰恰相反,她对教法学派的态度较为暧昧,早期反对各种教法派别,主张"独立创制",后来逐步承认四大教法学派的合法地位而接受"罕百里派"的大部分主张,但不独尊"罕百里派",而是游历于四大学派之间,甚至被人称为"第五大教法学派"。第三,赛莱芬耶不是中国土生土长的教派,而是国际性的教派,虽然发源于阿拉伯半岛,但影响较大,传播广泛,很多国家都有赛莱芬耶这一派,而且理论和形式都基本一致。基于此,赛莱芬耶应该是伊赫瓦尼之外的一大派别,应独立划归。

以往的教派划分方法存在问题,是因为缺乏统一的标准。笔者以为,人数的多少不足以构成划分教派的标准,某些附属性仪式和形式同样也不是划分教派的基础,而教派的划分应以其对教义教法的理解和实践之不同为基础。因此,教派就是对教义和教法的理解和实践出现差异而产生的有系统理论和社会影响力的穆斯林群体和组织。

基于此,我国目前的教派应该有四个,即格底目、门宦、伊赫瓦尼和赛莱芬耶。格底目自成一派是没有异议的,她是伊斯兰传入中国后自然形成的,其教法教义中既保留唐宋时期阿拉伯穆斯林传来的纯洁信仰和实践,也包含后来在伊斯兰世界发展起来的教义学和教法的理论与实践[1],更有中国文化对穆斯林的影响。实际上,格底目是正统伊斯兰在中国特定文化中的表现。"格底目"起初无名,也不是一个独立统一的派别,而是伊斯兰在中国的存在形式。清康熙年间,政府对外开放海禁,穆斯林朝觐天方的人逐年增多,同时,来华经商和传教的外籍穆斯林也活跃起来,在相互的文化交流中,给中国穆斯林带来了新的思潮--苏菲主义。

随着苏菲理论和实践的传入,近千年来的中国伊斯兰教的格局发生了变化,马来迟带来的奈格什班顶耶学理(后称"花寺门宦"或"虎非耶")由于跟传统的伊斯兰实践有别而被称为"新教",保持原有状态的穆斯林大众自然就变成了"老教",[2]后被称为"格底目"。也就是说,"那部分继续坚持传统、执著与伊斯兰教初传中国时期的礼仪和习俗的大多数穆斯林,他们还是自称还是别称为格底木,以与陆续兴起的门宦相区别"。[2](4-5)本来一统天下的"格底目"局面由于苏菲理论与实践的传入而宣告结束。这说明,"格底目"和后来统归在门宦名下的各苏菲派别是不同的两个教派,不可将"格底目"和虎非耶、哲赫忍耶等教团门宦混为一谈,或者把门宦看做"格底目"的分支。实际上,"格底目"与门宦之间有较大的区别:在教义上,"格底目"只注重教乘,对后来的苏菲实践(道乘)采取默认的态度,但不加以实践,而各门宦却提倡躬行教乘,更注重道乘,甚至有些门宦认为无道乘就无教乘。在组织形式上,门宦有组织化的团体,有统一化的领导(老人家),有神圣化的中心(道堂或拱北),而"格底目"松散,无统一的领导,甚至反对门宦的教主制和拱北。总之,格底目和门宦的距离是较远的,而且分歧是实质性的,即对教义理解上的分歧。所以,各门宦就是独立的一个教派,不再是格底目的支派。内地的格底目数量较为庞大,他们并不属于任何一个门宦。这就证明门宦是格底目之外的一个派别,并且对教义的理解和实践有很明显的特征,那就是苏菲主义因素。然而,按此标准划分,原来被认为三大教派之一的西道堂的归属就成了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了。实际上,西道堂的归宿问题自被列入三大教派之一后,历来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西道

堂像胡门一样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门派,而且确实是中国诸多门派中较为特别的一个,值得研究。但其特别之处并没有大到使其上升为一个独立教派的地位,因为中国的各个派别都有各自的特色和性质,不能因为特殊而全部被列为教派,并且最主要的是西道堂在理解教义教法上恪守传统,不做创新,保持与格底目和门宦一样。笔者认为,西道堂是集格底目和门宦的特征为一身,融宗教团体和社会组织为一体的群众实体,从其性质来说,它起初是在特定环境下向格底目的回归,但后来发展演变成近似门宦的实体。据此,西道堂实际是具有格底目性质的门宦。

马启西先生于清光绪年间创西道堂于甘肃临潭,而此时的临潭,自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左右花寺门宦的传入和北庄门宦于清嘉庆年间(约1830年左右)的尾随而来后,穆斯林被这两大门宦瓜分,原本的格底目在这里已经划上了句号。马启西先生原属北庄门宦,并且是北庄门宦在洮州(临潭)的第三任"纳依布"(代理人)敏士达的外孙,他幼年在隶属北庄门宦的上寺念经,后在私塾攻读四书五经,考取秀才。之后,因无意科举,在家刻苦钻研明清时期中国穆斯林学者的著译,深得要旨。马启西作为一个饱学之士,见多识广,胸怀大志,腹有远见,不满门宦的统治,他崇尚格底目的自由、平等和宽容,于是,毅然决然地与他的北庄亲友决裂,与抚育他的群体决裂,自创西道堂。起初,西道堂不是什么派别,马启西也无意创立什么门派,只想摆脱门宦的控制,成为无门无派的自由人,像格底目独立自主。但在门宦一统天下的环境,分离出来的人自然就成了一派。由于对独立自主的崇尚,使西道堂从一开始就有了格底目的倾向。当其他的穆斯林群众斥西道堂为"新教"、"邪教"

的时候,西道堂群众旗帜鲜明地告诉大家:"我们是从格底目上来的"。这虽然不能说明西道堂就是格底目,或者它在刻意恢复格底目的特性,但格底目的形式和传统无疑是西道堂所崇尚和仿效的,至少还可以说明西道堂有跟格底目趋同的愿望。另外,西道堂发展到后来基本与门宦接轨,具有了门宦的显著特征。实际上,西道堂门宦化早在马启西先生在世时已经开始。马启西先生早年跟哲赫忍耶的教主马元章交往密切,"曾在张家川宣化岗道堂与马元章先生论过教义",[3]深受马元章的影响。马元章"......接受刘介廉思想,强调用汉文宣传教义,用儒道之学解释宣扬伊斯兰教,又运用儒家忠义之道建立哲赫忍耶的教权制度。"

[1](314) 马元章的思想对马启西影响极大,他决心走马元章教给他的这条路。他雄心勃勃地说:"介廉种籽,官川开花,我要结果"。"官川"指的就是官川马明心及其后人马元章。[3](180)马启西先生把自己的"金星堂"改名为"西道堂","以别于东面之西吉沙沟和张家川宣化岗道堂之谓也"。[4]在宗教仪式和赞念方式上,马启西排除北庄的影响,转向学习哲赫忍耶的传统,[3](180) 甚至仿效哲赫忍耶戴"六芽帽"。这表明其思想渊源和与哲赫忍耶的密切关系。还有,西道堂的门宦特征表现在它与苏菲主义有关,虽然后期的西道堂只注重教乘,鼓励实业,但马启西先生自己有过苏菲修行的经历,也受过刘介廉苏菲思想的影响,甚至被我国著名学者周燮藩先生认为是新苏菲主义的代表。后来的西道堂,基本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地道的门宦:有教主、有拱北、有组织、有自己的忌日,而且在宗教礼仪上仿效哲赫忍耶,同时也受北庄和花寺门宦的一些影响,如重视教主的忌日,念花寺的《卯路德》、北庄的《麦达伊哈》、

哲赫忍耶的《穆罕迈斯》等赞主赞圣的读本。所以,笔者赞同朱刚先生的研究结论,他说:"据此理由推断,西道堂属于门宦是无可非议的了。" [3](115) 西道堂之所以不能独立成派,是因为其在教法和教义上没有任何新的突破和创新,也不存在与格底目或其它派别有不同的地方。马启西先生的主张基本上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借用汉语著述宣传伊斯兰教;二是创建宗教社团,发展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这在当时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旨在谋求穆斯林的信仰、经济和文化的全面发展。然而,这一进步的举措即便对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相当有利,而且是一条可行的路子,但对教法和教义没有涉及,更没有突破。马启西先生的目的是把原有的宗教信仰用汉语说得更加明白,让人接受到更多的伊斯兰知识,汉语言只是一个工具,宣传的还是原本的伊斯兰。在教法教义上,马启西先生没有更多的涉入,只是借用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概念理解伊斯兰,而他依然恪守传统。后来的西道堂依然如格底目一样属笋尼派,紧跟艾什尔里和玛突尔迪的信条,遵守哈乃菲派的教法。马启西先生之所以主张与"汉文化相结合"路子发展传播伊斯兰,是与他自身的条件有关,他虽然幼年受过经堂教育,但没有达到以阿拉伯文读经的能力,只能走"以儒诠经"的道路,而且前人已经在这个方向走出了一条成功的路子。可惜的是,在马启西先生以后,这条道路基本中断,他之后的三位教主丁全功、马明仁和敏志道都是朴实的信徒,由于时代的限制,既没机会进学堂,也没条件进经堂,几乎无汉学和经学基础,无法延续马启西先生的学术路子,教民中也没有学贯中西的人,堂内的教务由阿訇掌握,甚至聘用外门宦的阿訇任教长,而宣传的方法依旧是传统的路子,像其

它教派一样以阿文经典为依据。所以,近一、二十年来流行的"汉学派"的提法也不客观。因为学者们认为,"汉学派"并不是指有组织、有成员的群众团体,而是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域"主张以汉语文布道宣教的同时,更主张‘以儒诠经'" [2](6) 的个体学者构成的学派,其成员应是学者,因为"以汉语文布道宣教"和能够"以儒诠经"的人只能是学者。如果这样,"汉学派"早在西道堂以前就有了,很可能发轫于胡登洲,[5]至刘介廉登峰造极。在这一传统中,象马元章、马启西本人无疑是其中的传承者和后继人,但西道堂作为中断了这一传统的群众组织,就很难以"汉学派"称之。而在中国教派门宦中跟汉文化结合最紧密的要算灵明堂、大拱北和九菜坪等门宦,它们很突出地把中国文化中的某些概念融进了自己的艺术和学说当中。

至于西道堂的特殊组织形式和经济制度,则是时代的产物和环境的需要,并不是西道堂的核心教义和基础。"乌托邦"式的集体生活只延续了几十年后退出了历史舞台,即使改革开放以后,也没有恢复起来,而这并没有损害西道堂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目前,西道堂像其它派别的人一样,组织上以小家庭为单位,经济上走私有化和个体化的道路,完全不存在早期的"公有制"和"按需分配"的形式。

所以,实难将西道堂列为对"教义教法的理解和实践之不同"而形成的"教派"。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中国的教派应该有四个:格底目、门宦、伊赫瓦尼和赛莱芬耶。

二、中国门宦划归的新视角

中国的门宦,究其究竟都是各苏菲教团在中国的支派,或其支派的

支派,或受其影响产生的宗教组织。可以说门宦的组织形式不是中国独有和首创的,而是国外苏菲教团组织的移植,只是给了一个新的名称而已。所以,门宦在中国可以自成一派,无论数量多少、规模大小都可以归为门宦的名下,因其苏菲主义的核心价值一致,不同只在于外在的形式和传承的渠道,甚至有些形式在各门宦之间相互借鉴和吸收。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学者们在提出"三大教派"的同时也提出了"四大门宦"的说法,认为中国的门宦可以归在四个大门宦的名下。"四大门宦"分别是虎非耶、哲赫忍耶、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然而,笔者认为,这一提法仍然存在问题,需要从新的角度对门宦进行归类。

在对门宦进行重新归类以前,首先要澄清一个事实,即虎非耶和哲赫忍耶均为世界奈格什班顶耶大教团的中国分支,是奈格什班顶耶的两种表现形式。虎非耶和哲赫忍耶的根源来自国外,但这两个名称却是中国独有的。奈格什班顶耶在世界的分支不计其数,而以这两个名字命名的却别处没有。清康熙年间,奈格什班顶耶传教师华哲·黑达叶通拉·阿法格从新疆抵青海湟中传苏菲主义学理,将奈格什班顶耶传到了甘肃和青海。清雍正年间,马来迟在麦加筛海·穆罕默德·本·艾哈麦德·阿格勒的奈格什班顶耶道堂学习三年,回国后也在河湟地区传播奈格什班顶耶。那时的奈格什班顶耶遵守该派的记主方式--低声赞念,而当时没有什么派别名称。清乾隆年间,马明心落难也门,被人收留,很可能是宰比德的纳格什班顶耶道堂收留了他。在那里,马明心学习并接受了阿布都力?哈里格?本?宰恩?宰比迪传授的纳格什班底耶,而这一支系在赞念形式上较为灵活:既可以低念也可以高念。这一做法吸收了麦加一苏菲导师

穆罕默德?赛埃德?本?易卜拉欣?库拉尼(1616-1690)高声赞念真主的主张。这一主张在纳格什班顶耶是不常见的,因为他们一般主张低声赞念,并且自从十二世纪末十三世纪初的阿布都力?哈里格?海吉达瓦尼以后,纳格什班顶耶一致反对高声赞念真主。马明心接受了高念的形式,回国后也来到了他的家乡河湟地区,开始传授他从也门领受的奈格什班顶耶。马来迟所传纳格什班顶耶奉行低念的原则,而马明心选择了也门宰比德道堂高念的传统,由于形式的不同,两派即刻形成。而且由于马明心坚持自己的高念形式,"哲赫忍耶"(高念派)一名开始出现,也由于哲赫忍耶的出现,"虎非耶"(低念派)一名应运而生,并且将所有低念的门宦后来都归入虎非耶的名下。所以,无论是哲赫忍耶还是虎非耶,都是奈格什班顶耶大教团的分支。

笔者认为,以往"四大门宦"的提法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甚至于不科学的原因是:其一、虎非耶在中国是一个较大概念的派别,在其门下囊括了几十个大小不等、源头不一的门宦,是许多门宦的总称,而哲赫忍耶则相对单一,即使分了几个支派,其源头是一个。从这个意义上讲,虎非耶和哲赫忍耶不是两个对等的概念或平行的派别。从二者各自的特征来看,即高念和低念的形式,二者似乎对应,但是,把虎非耶看作一个门宦是不客观的,因为其中的若干个门宦来源不一,不像哲赫忍耶那样有统一的中国源头。若抛开虎非耶的大头衔,横向看待中国的门宦,则门宦不止四个,而是更多,哲赫忍耶无疑是其中的一大门宦。其二、"四大门宦"的提法中将中国的哲赫忍耶和虎非耶跟国际性的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相提并论,这又是归类上的一个错位。因为嘎迪忍耶和库布

忍耶是世界性的两个大教团,其门下也存在如同中国门宦的许多支派,而哲赫忍耶和虎非耶则是苏菲奈格什班迪教团在中国的两种表现形式,是同一教团的两个支派,是平行关系,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比它们高一个级别,与奈格什班顶耶同级。其三、以往"四大门宦"的提法中将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列为两大门宦,这是不准确的,二者为国际性大苏菲教团,跟奈格什班顶耶齐名,不是中国独有的,其下有无数的支派。嘎迪忍耶是苏菲教团中最早兴起的一个,由伊拉克人阿布杜里·嘎迪尔·吉拉尼(470年-561年)所创,在也门、叙利亚、埃及、印度、土尔其、非洲等国家和地区非常盛兴;库布忍耶由奈吉蒙丁·库布里(1221年卒)在波斯创立,流行于中亚和南亚诸国。这两大教团传播广泛,在世界各地下属无数支派,以中国为例,嘎迪忍耶门下就有像大拱北、文泉堂等好几个互不隶属的门宦。因此,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只能以教团看待,不能跟门宦相提并论。

鉴于以上视角和立场,中国的苏菲团体或者门宦应该按国际的惯例进行划分。即首先将门宦归入大的教团,而后再分为支派和次一级的子支派。如果这样按级别归类的话,以往"四大门宦"的说法显然不符合国际惯例。按这一标准划分,中国的门宦应归为三大教团,即奈格什班顶耶、嘎迪忍耶和库布忍耶。而后,我们再将支派归类,此时,我们才可以把虎非耶和哲赫忍耶归在奈格什班顶耶门下,把大拱北、文泉堂等归到嘎迪忍耶门下。之后,我们再把部分门宦分别归到虎非耶和哲赫忍耶门下。因此,笔者认为,严格地说来中国有"三大教团"(奈格什班顶耶、嘎迪

忍耶和库布忍耶),而每个教团下面有数个门宦;奈格什班顶耶下属两

个支派哲赫忍耶和虎非耶,每个支派下属若干个门宦。至于说中国究竟有几大门宦,则可以根据规模进行排行,可以取"三大"之说,也可以取"四大",或者更多。但无论取多少,目前还基本上不出"三大教团"的范围。

结束语:

学科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工程,需要积累的过程,要不断进行补充和更新,以及对先前理论的修正和完善。学术前辈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研究,奠定了中国教派学的基础,前辈们的功绩不可磨灭。然而,本领域的研究似乎还没有形成认可的学科,也没有形成规模,而且系统性的研究似乎有中断现象,马通教授的研究止于解放以前的门宦情况,但近半个世纪内门宦发生的变化很少有人做系统的研究。我们呼吁新一代学者继承老一辈学者未竟的事业,创建和完善中国的伊斯兰教派学,丰富中国伊斯兰文化的内涵。另外,由于资料的有限和观念的保守,早期学者很难进入门宦和教派的内部,对外的不公开导致了早期资料中的失真和空缺。如今,各门宦教派已经为学术届敞开了胸怀,揭开了面纱,渴望被了解,各种资料陆续向社会公布。这给新一代的研究人员提供了绝佳的条件,建立和完善这一学科的时机已经成熟。在这样的便利中,我们应该走进门宦教派,客观系统地研究他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全面研究教派的论著大量涌现, "教派学"真正成为学术界认可的一门学科。

参考资料:

[1] 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

[2] 金宜久.中国伊斯兰探秘[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9.

[3]《西道堂史料辑》[M].内部资料.

[1]中国穆斯林在教义上隶属艾什尔里派和玛突尔迪派的教义体系,而在教法上随从哈乃非学派。

[2]"新教"、"老教"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内涵并不确定,后来这对概念的内涵一再发生变化。

[3]见马富春.刘介廉先生的宗教译著对以后伊斯兰教派的影响[J] .西道堂史料辑. 185页。马富春,华西大学哲学系毕业生,西道堂第三任教主马明仁之子,原西道堂负责人之一。[4]见马富春.刘介廉先生的宗教译著对以后伊斯兰教派的影响[J] .西道堂史料辑. 180页。也有些人将西道堂跟马启西曾经访问过的萨玛尔罕的"北(白)道堂"联系,说:"西有白道堂,东有西道堂",这一说法较为牵强。

[5]金宜久:"汉学派的兴起首先应归功于陈思、胡登洲等人,看来是不为过的"。参阅金宜久.中国伊斯兰探秘[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9.7页。

近代伊斯兰思潮和运动

百科名片伊斯兰复兴运动现代旨在复兴伊斯兰教精神并据以解决各种现实社会问题的宗教与社会运动的统称。因其主张复兴伊斯兰教初期的本来精神,又称“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运动”。 意义伊斯兰复兴运动在伊斯兰教历史上是一种周而复始的宗教现象,每当社会向前发 展,出现了信仰松弛、道德沦丧、消极腐败等为伊斯兰教所谴责的现象时,伊斯兰教界内部就会兴起宗教复兴思潮,伴之以复兴运动。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将自身认同于历史上一切宗教复兴与改革运动,视为它们的继续和发展。历史上的伊斯兰复兴运动大多由虔诚的宗教家、伊斯兰学者发起,规模一般较小,带有更多的自发性。其早期思想渊源主要是以遵循《古兰经》、圣训,坚持“正统”教义为特色的罕百里教法学派及该学派的晚期代表伊本·泰米叶的思想传统,在近代,则有18世纪发生于阿拉伯半岛的瓦哈比宗教复兴运动和20世纪30年代以来发生于埃及和阿拉伯国家的穆斯林兄弟会运动。其共同的思想倾向是主张正本清源、返朴归真,净化信仰、消除腐败,按照纯正的伊斯兰教教义来规范穆斯林的言行,并以这种精神来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1928年埃及穆斯林兄弟会 创立到60年代末为第一阶段。以哈桑·班纳为首的埃及穆斯林兄弟会,曾以伊斯兰教为旗帜,同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本国的封建主’义作过英勇的斗争,曾提出包括平等、公义、反对剥削、压迫、改善人民生活等在内的各种社会、政治主张,同以纳赛尔为首的埃及民族主义者也曾有过一段合作。后因政见不同,合作关系破裂,于1954年被埃及政府取缔,许多领导人遭到逮捕。此后,其他国家的兄弟会组织也大多被迫转入地下。,第二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今为第二阶段。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埃及等阿拉伯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遇到挫折,经济增长缓慢,建设资金短缺,通货膨胀加剧,失业率上升,社会分配不均、两极分化,统治者专制腐败,加之在阿以战争中屡战屡败、失地辱国,引起社会各阶层的不满,人们对以纳赛尔主义为代表的阿拉伯民族主义、阿拉伯社会主义日益失望,要求以一种新的精神取而代之。这种信仰危机因伊朗于1979年发生了推翻巴列维政权的“伊斯兰革命”而加深,于是在阿拉伯世界和伊朗等地出现了数以百计的公开的或秘密的伊斯兰教政党、派别和组织,一些被取缔的伊斯兰教政党、组织也相继恢复活动,这些非官方的宗教组织成为当今伊斯兰复兴运动的鼓吹者、领导者和组织者。 当代伊斯兰复兴运动的三个特点同历史上的复兴运动相比,当代的伊斯兰 复兴运动具有一系列新的趋向和特点。 (1)有更明确的政治目标和行动纲领。 伊斯兰复兴运动的指导思想,系由当代各国的宗教领袖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所提出,通过宜教、出版物、集会等形式,为广大穆斯林民众所接受。其主要内容包括,1.包容性、实践性。强调伊斯兰教是一种富于实践性的包涵一切的宗教体系:它既是一种意识形态,又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既是一种文明方式、文化传统,又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总之,它不是一般意义的宗教,而是一种富于实践性、创造性、革命性的信仰,故必须以这种精神来反对一切外来的非伊斯兰教的思想、信仰,包括世俗化、西方化、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帝国主义,现代资本主义等“舶来品”。2.政治性、斗争性。认为伊斯兰教是一种以法制为基础

浅谈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开放性与保守性

浅谈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开放性与保守性 杨格西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兰州 730000 摘要:文化是世界人民特定价值观的集合体,文化没有好坏之分,但却可以采用包容性标准进行评价。某一种文化的开放程度与保守程度也决定了对于其他文化的取舍程度,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作为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之一,关于它的评价和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本文将从开放性和保守性两个相对视角来对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展开探究。 关键词: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开放性;保守性 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是由阿拉伯人与穆斯林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其糅合了东西方古代优秀文化,尤其是汲取了希腊罗马文化的特征,属于阿拉伯人固有文化、伊斯兰文化以及波斯、古希腊、古罗马、古印度等多种文化源流汇合而成的新文化。所以,可以说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是贯通东西方文化的重要交流媒介,其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包容性。 1 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开放性 1.1 开放性的形成 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产生本身就是建立在多种文化融合基础上的。早在公元7世纪之初的阿拉伯部落林立、缺乏统一的文化思想,直至穆罕默德传播伊斯兰教,才使得阿拉伯人成为了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建立了政教合一的国家。然后,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发展的历史必然伴随着穆斯林向东西方扩张的历史,阿拉伯人先后征服多个国家建立起“阿拉伯帝国”,其中原有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与其它民族的优秀文化进行了交融发展,使得伊斯兰教成为世界性宗教的同时,也使得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成为融合古代多种优秀文明的综合性文化。其中包括语言、文学、艺术、哲学、医学、天文学、游艺、美术、工艺、占星学等多种文明成果糅合在一起,涉及到波斯、古希腊、罗马、印度以及中国等各种优秀的古典文化。 1.2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与其他文化的交互影响 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善于汲取其它文化的优势来弥补自己的不足,在长期的征服战争过程中,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得到了迅速传播,并且在唐朝时期传入中国,对其他文化造成了深刻影响。然而,早期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毕竟存在局限性,尤其是在社会制度与思想文化上与其他优秀文化相比处于劣势,古代印度、埃及、罗马、叙利亚等国家的文明程度要高于阿拉伯人,所以,当阿拉伯人在传播伊斯兰教的同时也在积极吸收其他民族先进的文化,各种民族文化在阿拉伯人的精神世界中相互渗透和融合进而逐渐形成更具开放性和兼容性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尤其是在阿拔斯朝时期所掀起的“翻译古典文明运动”高潮,使得阿拉伯人大量吸收了来自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越来越多的其他文化纷纷以阿拉伯文为载体而被保存下来。同时随着伊斯兰教向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其他民族也在积极学习阿拉伯伊斯兰文化,阿拉伯语也成为许多民族的通用语言。可以说,阿拉伯人在接纳和吸收外来文化的过程中,对于其他民族文化相互交流与传播产生了积极影响,对世界文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阿拉伯文明发挥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为近代文明的产生奠定了文化基础,为东西方优秀文化的交流与传播发挥了桥梁作用,使得大量的东西方古代优秀的文化精华传播到世界多地,推动了世界文明的发展。正如赫伯特·格特沙尔克所说的“全世界都应感谢阿拉伯这个媒介”一样,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古代东西方文明的保存与传播作用,例如中国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就是在中世纪通过阿拉伯伊斯兰文明传入欧洲的。与此同时,阿拉伯人不仅是文化的传播者,也是创新者,他们在翻译其他优秀文化过程中,会融合进入更有价值的解释和评论,为世界文化发展做出贡献,如果没有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开放性,那么世界文明发展的脚步无疑将会延缓。 2 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保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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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渊源s o u r c e o f l a w 制定法 statute 判例法 case law; precedent 普通法 common law 特别法 special law 固有法 native law; indigenous law 继受法 adopted law 实体法 substantial law 程序法 procedural law 原则法 fundamental law 例外法 exception law 司法解释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习惯法 customary law 公序良俗 public order and moral 自然法 natural law 罗马法 Roman Law 私法 private law 公法 public law 市民法 jus civile 万民法 jus gentium 民法法系 civil law system 英美法系 system of Anglo-American law 大陆法系 civil law system 普通法 common law 大陆法 continental law 罗马法系 Roman law system 衡平法 equity; law of equity 日尔曼法 Germantic law 教会法 ecclesiastical law 寺院法 canon law 伊斯兰法 Islamic law 民法法律规范 norm of civil law 授权规范 authorization norm 禁止规范 forbidding norm 义务性规范 obligatory norm 命令性规范 commanding norm 民法基本原则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平等原则 principle of equality 自愿原则 principle of free will 公平原则 principle of justice 等价有偿原则 principle of equal value exchange

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和地区

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和地区 伊斯兰国家和地区还有:文莱、印尼、巴基斯坦、孟加拉、马尔代夫、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约旦、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巴林、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阿拉伯也门共和国、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土耳其、巴勒斯坦、埃及、苏丹、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毛里塔尼亚、塞内加尔、冈比亚、几内亚、塞拉利昂、马里、乍得、吉布提、索马里、科摩罗、尼日尔和西撒哈拉,一共45个国家和地区。 有的国家穆斯林虽不占人口多数,但由于受伊斯兰教影响,也宣布为伊斯兰国家,参加了伊斯兰会议,如亚洲的马来西亚、非洲的几内亚比绍、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乌干达、加蓬等。 90%的穆斯林属逊尼派,10%的穆斯林是什叶派,而将近三分之二的什叶派穆斯林生活在伊朗,伊朗是四个什叶派穆斯林占主导的国家之一,此外还有伊拉克、阿塞拜疆和巴林。 有些国家居住着大量的穆斯林,如印度、俄罗斯和中国。许多人认为欧洲大部分的穆斯林属于移民,这种说法只适合于西欧,因为在欧洲的另一些地区,如俄罗斯、阿尔巴尼亚、科索沃的穆斯林均属于本地居民,这说明,欧洲半数以上的穆斯林都是本土居民。

报告统计,世界范围内,最大的穆斯林聚居区分布在以下十个国家。 1:印度尼西亚,202867000,占总人口的88.2%。 2:巴基斯坦,174082000,占总人口的96.3%. 3:印度,160945000,占总人口的13.4%。 4:孟加拉国,145312000,占总人口的89.6%. 5:埃及,78513000,占总人口的94.6%。 6:尼日利亚,78056000,占总人口的50.4%. 7:伊朗,73777000,占总人口的99.4%。 8:土耳其,73619000,占总人口的98%。 9:阿尔及利亚,34199000,占总人口的98%。 10:摩洛哥,31993000,占总人口的99%。 世界上穆斯林民族最单纯的国家是沙特阿拉伯和巴林,100%都是穆斯林;其次是土耳其,人口7千万,穆斯林占99%。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是印度尼西亚,2亿3千万人口中穆斯林占88%以上,其余的人口信仰基督教、印度教或佛教。非洲穆斯林最多的国家是尼日利亚,有7千多万。亚洲的穆斯林人口大国有巴基斯坦,全国1亿5千万人口中穆斯林占97%;其次是孟加拉国国,1亿4千万人口中,穆斯林占83%,在这两个国家只有

九一一事件后中亚宗教极端势力的重组

九一一事件后中亚宗教极端势力的重组 苏畅 2012-7-30 21:34:26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5年02期内容摘要: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前宗教极端势力在中亚有两个高峰期,表现形式为传播激进思想、制造恐怖事件和进行武装袭击。美国打击塔利班使中亚宗教极端势力遭到重创,之后中亚宗教极端势力分化、重组成“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伊斯兰解放党、中亚伊斯兰运动和“社会”等组织。本文详细阐述了九一一事件后中亚宗教极端组织的分化与重组,比较分析了九一一事件前后中亚宗教极端势力的变化,并认为,中亚宗教极端势力在向“全球化”、政治化和反西方化的方向进一步发展,是未来中亚国家社会安宁与政局稳定的潜在威胁。 关键词:中亚宗教极端势力恐怖主义 作者简介:苏畅,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中亚国家独立后,宗教极端势力成为影响该地区安全的重要因素。九一一事件之前宗教极端势力来势汹汹,多次在中亚地区制造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九一一事件之后,中亚宗教极端势力遭到重创。在一段时间内,曾“销声匿迹”。九一一事件成为中亚宗教极端势力发展的一个阶段性划分点。然而,中亚宗教极端势力并没有停止活动。他们重新整合力量,伺机反扑,企图东山再起。近一两年,已开始滋事。本文的目的在于考察和梳理九一一事件后中亚宗教极端势力的分化与重组,揭示其新特点和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并分析宗教极端势力对中亚安全的危害性。 一、对“中亚宗教极端主义”概念的阐释 目前,宗教极端主义作为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之一,对国家安全的影响日益彰显,也成为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学者潜心研究的对象。但迄今为止,国内外对“宗教极端主义”这一概念并未形成统一的定义。在国外,尤其是美国和西方的媒体或学术著作中往往将“宗教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甚至与伊斯兰教等同起来[1]。而国内学者对于“宗教极端主义”的表述尽管各不相同,但总体上看法还是相似的。有学者认为,“宗教极端主义是‘宗教’

伊斯兰建筑为世界三大建筑体系之一

伊斯兰建筑为世界三大建筑体系之一,开始于公元七世纪的阿拉伯,以后传入印度、东南亚、北非和西班牙。12世纪传入印度后,取代了印度原有宗教建筑,莫卧儿王朝时,是其极盛时代。其代表作是建于1630-1653年的泰姬玛哈尔陵。 伊斯兰建筑最大的造型特点是广泛使用尖拱和尖顶穹窿,建筑群的主体取集中式平面,建筑群常伴随着伊斯兰式花园。建筑上装饰高度发达的几何纹样图案,并采用彩色琉璃石砖,装饰性极强。 泰姬陵在这些特点方面都有所体现,不同之处在于全用白色大理石建造,局部镶嵌有各色宝石,造型完整匀称,色彩单纯而不单调,妩媚明丽,有着神话般的魅力。整个环境极为单纯、宁静而优美,碧水绿树蓝天,衬托着白玉无瑕的大理石殿堂,圣洁肃穆,从而成为伊斯兰世界最美丽的建筑,也是全世界为数不多的建筑艺术极品这一。 伊斯兰建筑艺术在中亚、北非、东南亚包括我国西北地区都有广泛的影响,出现过许多优秀作如:摩洛哥大清真寺,可容万人祈祷,成为摩洛哥国家标志性建筑。中国新疆香妃墓等。 哥特式建筑的特点是尖塔高耸、尖形拱门、大窗户及绘有圣经故事的花窗玻璃。在设计中利用尖肋拱顶、飞扶壁、修长的束柱,营造出轻盈修长的飞天感。以及新的框架结构以增加支撑顶部的力量,使整个建筑以直升线条、雄伟的外观和教堂内空阔空间,再结合镶着彩色玻璃的长窗,使教堂内产生一种浓厚的宗教气氛。教堂的平面仍基本为拉丁十字形,但其西端门的两侧增加一对高塔。 尖肋拱顶 从罗曼式建筑的圆筒拱顶普遍改为尖肋拱顶(Pointed Arch,或者干脆称为Gothic Arch),推力作用于四个拱底石上,这样拱顶的高度和跨度不再受限制,可以建得又大又高。并且尖肋拱顶也具有“向上”的视觉暗示。 飞扶壁(Flying Buttress) 扶壁(Buttress),也称扶拱垛,是一种用来分担主墙压力的辅助设施,在罗曼式建筑中即已得到大量运用。 但哥特式建筑把原本实心的、被屋顶遮盖起来的扶壁,都露在外面,称为飞扶壁。由于对教堂的高度有了进一步的要求,扶壁的作用和外观也被大大增强了。亚眠大教堂的扶拱垛有两道拱壁,以支撑来自推力点上方和下方的推力。沙特尔大教堂用横向小连拱廊增加其抗力,博韦大教堂则双进拱桥增加扶拱垛的承受力。有的在扶拱垛上又加装了尖塔改善平衡。扶拱垛上往往有繁复的装饰雕刻,轻盈美观,高耸峭拔。 花窗玻璃

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冲突的原因是什么

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冲突的原因是什么 印度作为宗教信仰风气浓重的国家,教派之争就成了这个国家的标志,那你知道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冲突的原因是什么吗?下面是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冲突的原因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冲突的原因1.宗教信仰的不同引发冲突 印度教是产生于印度次大陆的古老宗教,伊斯兰教则随着穆斯林的入侵而传入印度。印度教与伊斯兰教在信仰、法律、道德标准、习俗、服饰、语言等方面都有不同,甚至截然对立之处。如印度教崇拜以三大神为主的众神,伊斯兰教崇拜安拉。印度教徒宣扬轮回转世和解脱,伊斯兰教宣扬“末日审判”。这种信仰和价值观的不同是教派冲突的重要原因。 2.国际形势的变化刺激了教派主义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世界范围内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势力的蔓延,使印度教徒有一种危机感,刺激了印度教教派情绪的增长。冷战结束后,两大营垒的对抗不复存在,意识形态的斗争淡化,民族和宗教争端成为日益突出的热点问题,这种国际大背景的变化为印度教教派主义情绪的蔓延提供了温床。 3.教派主义组织有意识地煽动人们的教派情绪 印度教教派组织“国民志愿服务团”、“世界印度教大会”,为了扩大影响,利用罗摩庙-巴卑尔清真寺大做文章,推波助澜,煽动印

度教教徒的教派情绪,鼓吹建立“印度教国家”,恢复“罗摩盛世”,导致教派冲突愈演愈烈。 4.教派主义政党有意识地利用宗教矛盾捞取政治好处 具有浓厚教派色彩的印度人民党就是靠打教派主义牌起家的。1982年该党在印度人民院选举中只有两个席位,由于利用罗摩庙址和清真寺之争大做文章,异军突起,获得印度教选民的支持,首先在北方邦执掌权柄,接着又在全国组成联合政府。近年来,以瓦杰帕伊为首的温和派为了照顾其他政党的利益,教派色彩有所淡化,但初衷未改,去年,瓦杰帕依称修建罗摩庙是一个“尚未完成的任务”,引发一片批评之声。 5.政治和经济利益之争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在就业、教育、升迁等方面的竞争更加激烈,也是引发双方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 两教冲突为何愈演愈烈从穆斯林以“剑与火”征服印度之日起,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就没有停止过。英国殖民主义者入侵印度后,利用印度教与伊斯兰教的矛盾,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挑拨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的关系,造成严重的教派流血冲突,最终导致印巴分治。印巴分治期间,出现了大规模的民族迁徙和流血冲突,50多万人惨遭杀戮,数百万人流离失所。主张教派团结和“非暴力”原则的圣雄甘地也被狂热的印度教教派分子杀害。 印度的宪法规定印度是一个世俗主义国家。尼赫鲁政府提倡世俗主义,承认各个宗教存在的合理性,主张各宗教一律平等,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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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中东史

伊斯兰教与中东恐怖主义 二战以后,中东问题一直是世界和平的焦点之一,也是导致美国“911”恐怖主义爆炸事件的直接导火索。从20 世纪60 年代起,国际恐怖活动日益猖獗,恐怖分子为达到某些政治目的,不惜采用绑架,暗杀,爆炸等极端手段,严重破坏了各国国内和国家间的秩序,是人类社会迈向繁荣与进步进程中的不和谐音符,成为"20 世纪的政治瘟疫"。而中东是欧,亚,非交汇之地,民族,宗教问题与领土争端交织一起,成为恐怖活动的高发区。于是,宗教极端主义分子披着宗教的外衣进行恐怖活动,以实现其政治目的。冷战后,中东的民族,宗教矛盾更加尖锐,随之而来的就是恐怖活动泛滥。中东恐怖主义的缘起和发展与该地区的宗教,民族,历史,政治,经济和国际环境有密切关系,那么, 中东地区到底为什么成为恐怖主义的滋生地呢? 中东地区的各种社会问题长期得不到公正解决加剧了不同宗教,文明间的碰撞,刺激了恐怖活动的发生。"宗教与政治,经济相比,一方面总是处于次要,隶属地位,但在另一方面它也可能在与政治,经济的相互作用中产生影响并发挥作用, 有时这种影响和作用是惊人的,严重的. "[1]故而,我打算从宗教的角度谈一下,提到这儿就不能不提伊斯兰教,中东是伊斯兰教的发源地和传播地,它是一种涉世性极强的宗教,政教合一、族教混同、两世兼重是其根本特点。 1960年代以前,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是少数派,并没有很多的支持者。但20 世纪70 年代以来,由于石油带来的巨大财富,中东一些国家开始大力支持和推广伊斯兰教在世界的传播和发展,赴麦加朝觐

的穆斯林人数也从1965 年的23 万人,猛增到近年的200 多万人以上[2]. 与此同时,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也开始兴起.二战后,中东伊斯兰国家相继获得独立,但由于政治, 经济的不健全发展, 社会公正缺失, 特别是几次阿以战争的失败引起广大穆斯林对政府不满及对国家世俗化趋势的质疑,导致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思潮从60 年代起在中东出现."由于伊斯兰教自身保守" 的封建主义色彩,强烈的排他性,这就决定了中东各国在向现代民主政治迈进时,必然要同伊斯兰保守势力产生矛盾,甚至激烈冲突."[3]原教旨主义思想家把中东国家遇到的问题归咎于当局盲目借鉴西方价值观,推行世俗化,破坏了伊斯兰生活准则,背离了伊斯兰原教义;在政治上,号召推翻那些离经叛道的不义统治者,恢复伊斯兰教倡导的社会公正和简朴生活方式. 由于西方殖民主义的入侵, 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和世俗主义思潮的涌入, 现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教义中增添了一些政治新内容, 即从宗教立场出发, 反对帝国主义, 共产主义和犹太复国主义.而库特卜的思想成了许多敌视当局的原教旨主义者的思想武器和众多伊斯兰极端组织的行动指南.原教旨主义强化了"自我"与"他人"的差异,特别是当与"他人"在经济,政治或宗教领域发生竞争或冲突时,"那么宗教之间的不同就会演变成为魔鬼的工具.唯有自己是上帝所挑选的,别人都是魔鬼的子孙.这种想法很容易使人在'和平'和'狂热'的幌子下对他人进行攻击, 特别是当他们感觉到自己是在捍卫自己的宗教信仰,反对异教徒对自己攻击的时候"[4]. 另一种颇有影响的极端思想是对"圣战"的绝对化与曲解.按《古兰

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

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 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 1.基督教 基督教是世界上信仰人数最多的宗教。基督教主要分三大派系:天主教(或称罗马公教)、新教(或称基督新教、 耶稣教)和东正教。 ⑴基督教的形成和发展 基督教源于巴勒斯坦的犹太教。在公元3年,罗马人征服巴勒斯坦,对犹太人进行残酷镇压。为此,犹太人多次起义,起义失败使一些人寄希望于宗教,期待"救世主"出现, 来拯救受苦的教民。犹太下层民众中出现一种流传"救世主" 将要来临的秘密教派,基督教实际上即是由此教派演变而来。最早的该派教徒多为奴隶、被释放的奴隶和贫苦人民。他们在城市中建立起小组进行活动,以十字架为标志,实行财产共有。但由于其宗教向各民族开放,包括罗马人在内的各民族人士参加,原来敌视罗马统治的精神逐步转为对现实罗马统治予以容忍,宣传爱仇如己,寄希望于来世,鼓励对国家

忠诚,对主人恭顺。因此,在公元313年君士坦丁颁布"米兰赦令",宣布给基督教以合法地位。 ⑵罗马帝国后基督教的发展与分裂 基督教随着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个帝国,也出现了罗马与君士坦丁两个中心。基督教东、西教会的分离,加上后来对教义的解释和仪式的差异,彼此相互指责为异端,到1054年相互逐出教门,断绝一切往来,正式分裂,成为两个教派。东部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称东正教会,又称"正教"。西部自称为罗马公教(即天主教)。在西部,教会政治权力扩大,利用特权霸占了不少领地,对农民进行剥削。教会还出售各种神职、"圣物"、"圣骸"、"赎罪卷"来榨取人民血汗。教会的腐化与利用所谓"异端"镇压教徒与人民的反抗,使教会完全成为走上与人民对立的统治集团。教会成为人们反对封建的焦点。德国的教士马丁·路德提出宗教改革,闵采尔领导农民起义,使西部统一的教会从此不再存在,宗教改革在北部广大地区广泛进行下去。结果,改革后的新教不但出现,而且在这些国家占主导地位。基督教从此又分成三个教派。 ⑶基督教的扩散与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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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背景下的伊斯兰教:现状与未来

全球背景下的伊斯兰教:现状与未来 全球背景下的伊斯兰教:现状与未来 人类学视角下的中东社会 2016年01月12日 11:03 赵萱 生于湖南,长于广东。中央民族大学世界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心讲师,2014年获北京大学法学(人类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叙利亚大马士革大学和以色列希伯来大学留学和访问 研究。 本文为赵萱博士做客凤凰网大学问沙龙第17期《全球背景下的伊斯兰教:现状与未来》的独立演讲实录: 感谢主持人。我想分享一些本人近年从事中东社会人类学研究期间的发现。 本人2007年的时候在叙利亚留学过一年的时间,到了研究生的时候我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边境地区也就是耶路撒 冷做了一年的田野考察。我刚刚参加工作有什么不对的请大家批评。我讲三个看似小、实际很大的话题。 首先我想问一下在场的各位,有没有听过“DAESH”这个词?如果大家浏览英文网站或者阿拉伯语的网站,我们对ISIS这样一个组织不会陌生。2014年12月24日的时候,美国政府就已经从官方话语层面终结了对ISIS的命名,而改用Daesh,

但是我们看到现在已经是2015年12月,一年之后我们中文的知识界仍然在使用ISIS的命名,甚至有很多的媒体会直接把它翻译成我们更加熟知的“伊斯兰国”。 其实我想谈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说,目前我们对“伊斯兰国”这个概念在中文实践上面也许做的还不够,因为伊斯兰国组织里面既没有伊斯兰的内涵,更加没有国家的内涵,在我看来ISIS只是一个地区极端性的武装分子。也许我们应该用阿拉伯语的简写翻译来对这个ISIS,就是Daesh,可能更加合理。而且类似翻译的例子在我们中文知识界早已不是个例,比如哈马斯、法塔赫,以及塔利班等等。所以今天中国知识界尤其是非穆斯林大众对伊斯兰有一定的误区,我觉得国家应该承担一些责任,就是话语实践上面我们做的不够。 第二个话题,在阿拉伯世界,包括刚刚杨桂萍老师也提到了,在整个伊斯兰世界,实际上有不同的地区传统。比如又中国的、阿拉伯的、波斯的、土耳其以及印度的各种伊斯兰教的传统。然后,这个不同地区的传统造就了什么?造就了一个不同文化生态,不同形态的中东国家。 我们对中东国家往往有许多习以为常的印象,但更多与我们习以为常的印象很不一致的东西我们却并不熟悉。比如说黎巴嫩是一个典型的阿拉伯国家,大家可能不知道在黎巴嫩46%的人口是基督徒。黎巴嫩宪法上规定黎巴嫩总统一定要由天主教马龙派的人出任。也就是说,整个中东地区和伊斯

浅析伊斯兰法与伊斯兰教的关系

浅析伊斯兰法与伊斯兰教的关系 【摘要】在伊斯兰世界里,法律与宗教从来就不是相互分离的。在法律被披上宗教外衣的同时,宗教也一定程度上被赋予了法律的权威。伊斯兰教与伊斯兰法就是这样千百年来不断的相互推动,共同作用于全世界穆斯林的法治、道德、传统观念之中,使得法律没有沦为僵死的教条,也使得宗教没有退化为私人的狂信①。 【关键词】伊斯兰;婚姻制度;法律;宗教 一、从面纱到伊斯兰婚姻制度 “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蔽胸膛……”②不论是从《古兰经》中这则训诫还是从其语法都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其一,伊斯兰妇女应遮蔽“羞体”,不可外露于丈夫、父亲、丈夫的儿子以外的人;其二,伊斯兰妇女为伊斯兰男性的附属。 首先,就婚姻本身而言,传统伊斯兰法认为婚姻是一种特殊买卖契约。阿拉伯半岛在伊斯兰教产生以前盛行买卖婚姻,妇女只是作为婚姻买卖的对象。而在伊斯兰教产生以后,男性应向女性给付聘礼,作为女性出让其性权利的回报。 其次,《古兰经》中有明确规定:“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么,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 ③而在现代信奉伊斯兰教较多的阿拉伯国家能看到几座一模一样挨在一起的房屋,其中很有可能分别居住着一位男性穆斯林的一个个妻子。也就是说,一位适龄的伊斯兰男性只要有足够的抚养能力并且能公平对待他的每一个妻子,他就同时可以与四名女子结婚。这并不代表伊斯兰国家与穆斯林本身的滞后与不开化,相反,是伊斯兰教与伊斯兰法不断进步的体现。因为在伊斯兰教产生初期男性穆斯林可以无限制娶妻,而最多择娶四名女的规定无疑是对无限制的多妻制的妥协与限制。 再次,从婚姻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来看,古代伊斯兰各学派有不同的主张,但概括的看,伊斯兰教认可童婚制,结婚年龄比较低,例如穆罕默德迎娶阿伊莎时她的年龄仅有七岁。而在结婚程序上,穆斯林男女的婚姻都须有伊斯兰信徒在场作证。 此外,《古兰经》中还规定了许多结婚的禁止性条件,例如:女性穆斯林不得嫁给伊斯兰信徒以外的人;血亲不得结婚;姻亲不得结婚;不得超过最高娶妻限额等。《古兰经》中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婚姻制度,例如:女子被休后必须等待三个经期才能结婚,这样用来保证该女子未孕育其丈夫的孩子。所以,《古兰经》中所规定的伊斯兰婚姻制度不仅渗透在伊斯兰法中,也已深深渗透每一位伊斯兰信徒的思想之中。他们的宗教信仰从人类认知深度和思维能力上表现出很高的水平,体现出其对未知探索上已达到了整体、普遍、统一性认识。[1]他们无

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三版读写教程词汇汇总(完整版)

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三版读写教程词汇汇总(完整版) Unit 1 Text A 一堂难忘的英语课 1 如果我是唯一一个还在纠正小孩英语的家长,那么我儿子也许是对的。对他而言,我是一个乏味的怪物:一个他不得不听其教诲的父亲,一个还沉湎于语法规则的人,对此我儿子似乎颇为反感。 2 我觉得我是在最近偶遇我以前的一位学生时,才开始对这个问题认真起来的。这个学生刚从欧洲旅游回来。我满怀着诚挚期待问她:“欧洲之行如何?” 3 她点了三四下头,绞尽脑汁,苦苦寻找恰当的词语,然后惊呼:“真是,哇!” 4 没了。所有希腊文明和罗马建筑的辉煌居然囊括于一个浓缩的、不完整的语句之中!我的学生以“哇!”来表示她的惊叹,我只能以摇头表达比之更强烈的忧虑。 5 关于正确使用英语能力下降的问题,有许多不同的故事。学生的确本应该能够区分诸如their/there/they're之间的不同,或区别complimentary 跟complementary之间显而易见的差异。由于这些知识缺陷,他们承受着大部分不该承受的批评和指责,因为舆论认为他们应该学得更好。 6 学生并不笨,他们只是被周围所看到和听到的语言误导了。举例来说,杂货店的指示牌会把他们引向stationary(静止处),虽然便笺本、相册、和笔记本等真正的stationery(文具用品)并没有被钉在那儿。朋友和亲人常宣称They've just ate。实际上,他们应该说 They've just eaten。因此,批评学生不合乎情理。 7 对这种缺乏语言功底而引起的负面指责应归咎于我们的学校。学校应对英语熟练程度制定出更高的标准。可相反,学校只教零星的语法,高级词汇更是少之又少。还有就是,学校的年轻教师显然缺乏这些重要的语言结构方面的知识,因为他们过去也没接触过。学校有责任教会年轻人进行有效的语言沟通,可他们并没把语言的基本框架——准确的语法和恰当的词汇——充分地传授给学生。 8 因为语法对大多数年轻学生而言枯燥且乏味,所以我觉得讲授语法得一步一步、注重技巧地进行。有一天机会来了。我跟儿子开车外出。我们出发时,他看到一只小鸟飞得很不稳,就说:“它飞的不稳。”(It's flying so unsteady.)我小心翼翼地问:“儿子,鸟怎么飞?” “有问题吗?我说得不对吗?(Did I say anything incorrectly?)” 他一头雾水。“太好了,你说的是incorrectly 而不是incorrect。我们用副词来描述动词。所以,要用unsteadily来描述鸟飞,而不是unsteady。”

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的冲突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伊斯兰与西方之间曾屡屡上演征服与反征服,压迫与反压迫的历史画面。可以说,自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诞生之日起,便拉开了东西方两大世界性宗教对抗的历史序幕。在这场十字架与新月的长期较量中,起初是伊斯兰世界占上风。他们向西跨过直布罗陀海峡,攻占西班牙,把欧洲的基督教国家挤到了西北角一个非常狭小的空间。谈到这段历史,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第一次遭遇发生在西方社会尚处在幼年之时,那时,伊斯兰教已是阿拉伯人所处的辉煌时代的一种特殊的宗教了。在那一次冲突中,穆斯林几乎占领了西方原有领土的一半,只差没有使自己成为全世界的主人。”甚至到1683年,奥斯曼帝国还再度包围了维也纳。此后,西方文明在经受了来自东方的严峻考验之后,逐步恢复成长并开始恃机反击。从1095年到1291年,在罗马教廷到组织下,西方基督教国家打着“反对异教徒”,夺回“圣墓”和“圣地”的宗教口号,发达了倡导两个世纪的“十字军东征”。这次的不幸经历使“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间为此长期互相仇视。” 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后,西方工业革命及由此带来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政治经济结构和思想观念的巨大变革,使西方在同伊斯兰世界的斗争中取得了压倒性优势。“这时,穆斯林世界面对的不再是十字军时代好战的基督教,而是传教士、教育家和商人,是大炮和舰只,是科学技术。穆斯林在拥有新文化、新生活秩序的西方手下,遭到了失败和耻辱。”从1798年拿破仑入侵埃及时起,西方国家掀起了新一轮的征服狂潮。面对西方世界建立在现代工业基础上的巨大政治军

事优势,伊斯兰世界的应战与西方完全不在同一个级别上。“对多数穆斯林来说,殖民主义使他们联想起十字军东征。欧洲的挑战与侵略无非是另一场好战的基督教对伊斯兰教的战争。”这意味着,西方的现代入侵不仅使传统的伊斯兰政治制度开始瓦解,而且也使广大穆斯林的宗教感情和民族精神受到伤害。而对基督教西方的咄咄进逼和伊斯兰历史就无可挽回的衰落,广大穆斯林激忿、沮丧,却又无可奈何。这种由来已久的社会心理上的彼此敌对,“在双方心灵上或共同的潜意识中留下了永久伤痕,伤痕下面的创口至今还很敏感,最最轻微的压力就会使其再次颤跳。”这种基于历史冲突形成的思维定势,又因近现代以后西方国家对伊斯兰世界的新一轮殖民扩张而得到进一步验证。“对穆斯林来说,殖民主义与历史上的十字军东征如出一辙。欧洲的挑战与侵略无非是另一场基督教诉诸于伊斯兰教的军事性战争。欧洲的扩张和霸权归结于它的固有的基督教文化的优越感。”从而使双方业已形成的心灵鸿沟越来越难以弥合。 西方殖民侵略造成的历史阴影尚未在广大穆斯林心头完全消退,中东新独立国家便又开始面临以色列咄咄逼人的挑战。而以色列在中东的强大存在严重威胁着整个阿拉伯世界的基本生存与民族尊严。在阿拉伯国家看来,1948年以色列的建国被看成是欧洲殖民主义最胆大妄为的例证。以色列在政治、经济方面与西方的密切联系,及犹太教在信仰体系上与基督教的亲缘关系,使得“他们(伊斯兰国家)以及以色列和西方都把以色列看作西方文明的前哨战和堡垒。”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反对以色列的斗争就意味着反对帝国主义的战争。

法律英语词汇大全(完美版)

法律渊源 source of law 令狐采学 制定法 statute 判例法 case law; precedent 普通法 common law 特别法 special law 固有法 native law; indigenous law 继受法 adopted law 实体法 substantial law 程序法 procedural law 原则法 fundamental law 例外法 exception law 司法解释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习惯法 customary law 公序良俗 public order and moral 自然法 natural law 罗马法 Roman Law 私法 private law 公法 public law 市民法 jus civile 万民法 jus gentium 民法法系 civil law system 英美法系 system of AngloAmerican law 大陆法系 civil law system 普通法 common law 大陆法 continental law 罗马法系 Roman law system 衡平法 equity; law of equity 日尔曼法 Germantic law

教会法 ecclesiastical law 寺院法 canon law 伊斯兰法 Islamic law 民法法律规范 norm of civil law 授权规范 authorization norm 禁止规范 forbidding norm 义务性规范 obligatory norm 命令性规范 commanding norm 民法基本原则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平等原则 principle of equality 自愿原则 principle of free will 公平原则 principle of justice 等价有偿原则 principle of equal value exchange 诚实信用原则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行为 act 作为 ac 不作为 omission 合法行为 lawful act 违法行为 unlawful act 民事权利权利能力 civil right 绝对权 absolute right 相对权 relative right 优先权 right of priority 先买权 preemption 原权 antecedent right 救济权 right of relief 支配权 right of dominion 请求权 right of claim 物上请求权 right of claim for real thing

宗教基本知识

宗教基本知识 中国宗教概况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目前主要有五大宗教,即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在我国有2000多年的历史。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形成于公元2世纪。伊斯兰教在7世纪传入我国。天主教在7世纪传入我国。基督教(新教)于19世纪初传入我国。鸦片战争后,依靠帝国主义势力和不平等条约,天主教、基督教取得在华传教特权,从此在我国获得了较大发展。 佛教的历史和基本知识 佛教产生于公元前6一前5世纪的古印度。之后,佛教不断向外传播,主要分为北传佛教和南传佛教。北传佛教,以大乘佛教为主,经过印度北部、新疆传入我国腹地,唐朝时期传入西藏。南传佛教则以上座部佛教为主,通过斯里兰卡,传入云南。至今,佛教已经传播到世界各地。佛教传入我国大体在公元前后两汉之际,在我国主要有汉语系佛教藏语系佛教、巴利语系佛教三大分支,形成了汉传、藏传和南传佛教三力派别。 道教的历史和基本知识 道教正式创立于东汉末年,它的产生显示出突出的中国特色,即与世界其他大型宗教不同,道教并非是一人一时一地所创,乃中国历代各地同的文化、思想相结合而成之宗教。唐宋时期,道教受到统治阶级的崇,获得进一步发展。元以后逐步形成全真派和正一派两大流派。 伊斯兰教的历史和基本知识 伊斯兰教诞生于7世纪的阿拉伯半岛。公元651年(唐永徽二年)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伊斯兰教分两大派别,即逊尼派和什叶派。我国穆斯林绝大多数属于逊尼派。 天主教的历史和基本知识 天主教亦称公教、罗马公教、罗马天主教,和东正教、新教(我国称基督教)并称为基督宗教三大派别。“天主”一词是16世纪耶稣会传教士进入中国传教后,借用中国传统文化中原有的名称对其所信之神的译称。 基督教的历史和基本知识 我国称为基督教或耶稣教的是指16世纪马丁·路德发起的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天主教而形成的各个基督教新宗派,以及从这些教派中不断分化出来的众多宗派的统称,学术界常称之为新教,以区别于广义的包括天主教、东正教在内的基督教。 我国大主教、基督教的反帝爱国运动 天主教、基督教传入我国的历史,是同西方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分不开的。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天主教、基督教的教权一直被外国传教士所掌控,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赢得独立,才为中国宗教的独立自办提了历史机遇和现实基础。 1950年7月,以吴耀宗先生为首的40位基督教爱国人士联名发表《中国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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