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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规划与管理的对策

加强土地规划与管理的对策
加强土地规划与管理的对策

加强土地规划与管理的对策

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与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我国城市化建设进度也

随之不断加快,在此形势下,土地资源应用逐渐变成一个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而怎样促使土地资源应用更具高效性与合理性,早已成为所有人不得不面对的问

题之一。基于此,本文主要探讨了加强土地规划与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土地规划;管理;现状;对策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和发展,土地资源的有效应用可以促进我国

各行各业的发展。因此,针对我国土地资源的规划与管理工作,不仅要创新思想

观念,利用科学手段对土地进行合理优化,还要积极利用先进技术,从而促进新

时期土地资源的利用率的提高。

1 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的阐述

1.1土地管理的主要效用

现阶段,土地资源规划管理,即土地管理,主要是将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具体

需求予以全面的分类,由此才可以更具高效性地按照我国经济发展的具体需求对

土地资源展开全面利用,从而对土地资源合理性与经济性提供良好的保障。在对

土地资源进行开发以及应用时,借助土地规划及其管理,可以对地区建筑物的具

体布局与空间架构层面展开高效全面的管理以及控制,以此促使土地资源应用的

最大化。同时借助土地管理,能够促使地区产业更具协调性,提升土地资源的利

用率,在达到经济持续发展各项需求的同时,还可以达到环境保护的指标。

1.2城乡规划的主要效用及其价值

城乡规划独立性较强,拥有一个十分健全的体系,而区域性以及地方性是其

最为显著的特性。在展开城乡规划工作时,往往是按照当地具体情况展开规划以

及管理,在对方案予以规划和编制前,必须对城乡实际发展状态予以全方位了解,以此构成更加完善的实施方案,并且根据城乡具体情况对方案的可实施性展开全

面的分析,由此为规划方案的可实施性与合理性提供良好的保障。在城乡规划陆

续实施时,借助更为严格与全面的现场实地勘察,对生活区域以及工业区域进行

有效的配置,进一步确定基础设施施工范围以及地区未来发展的核心。与此同时,借助城乡规划还能够对城乡布局进行有效的协调,促进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除

此之外,城乡规划的合理实施还可以对生态自然环境进行良好的保护,为当地居

民创建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以及生活环境[1]。

2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管理的重要性

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合理的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发

挥出土地资源的实际功效,有利于推进城乡的发展,有效减小对环境的破坏。我

国土地资源短缺,在利用土地资源的时候必须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需求和需要来

进行合理科学的分配计划,以免出现资源浪费的现象。在实际进行城乡建设的过

程中,部分工程建设对于土地的污染不会太大,所以管理土地资源还可以实现土

地资源的再利用。另外,城乡规划从单方面角度来看具有独立性,但是在实际规

划实施的过程中又要与土地规划、地理环境等情况结合起来,保证规划能够落地

实施。因此,在开始城市规划之前,有关设计人员必须要亲临现场进行勘察分析,才能合理评估和规划城乡,也能有效进行土地规划管理[2]。

3加强土地规划与管理策略分析

3.1规范用地标准,强化土地资源规划

我国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创新研究

我国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创新研究 在我国推进城镇化、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现行的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存在规划管制的单方垄断性、规划管制手段的非市场性、规划自由裁量权的低约束性和规划管制的被动性等问题,已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市场经济的需要。土地规划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必须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科学规划原则、法治原则和激励原则,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公权力与私权利、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建立弹性规划管理模式,实行规划协商管制制度,建立不同规划区域的利益补偿机制以及市场与政府配置土地资源的协作机制等途径,实现规划管理制度的现代转型。 标签:规划管理;规划协商;公众参与 一、引言 我国的土地规划管理制度是国家从长远利益及全局出发,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等方面做出的长远规划和统筹安排。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等。可以说,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是中央政府为指导各地方政府开展土地规划工作的方针、原则、依据、战略、方法等方法论的集合,也是国家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所形成或涉及的系列法规、政策、办法等规划或规范的集合,不但体现在《土地管理法》中,也反映在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相关政策、通知、技术规范等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将其作为审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更是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建立已有20余年,核心内容就是保护耕地和限制建设用地,对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确定和发展、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土地是我们生存和生活的重要依托,对其进行规划和管理,能够让其利用率得到提高,能够有效改善我国耕地、居民生活、道路网络布局等方面的问题。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对各参与者形成了相互约束与激励的作用,制约着不同利益主体在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行为。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特别是控制土地使用权,就能从总体上控制各项活动。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改变被动治理的极好方法。对于环境管理来说,它不仅是一种积极的、治本的措施,而且是一项综合性的先进管理制度。当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已经被党中央提升到了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高度,对于有效协调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间的紧张局面和保障社会经济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都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地矛盾日趋严峻,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在贯彻和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譬如,在个别地区还存在为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对土地合理规划利用的情况,导致违法占地合法化、城镇规划“大跃进”、大造新城等现象屡禁不绝,规划滞后和土地滥用问题也时有发生。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地对土地规划管理制度进行反思,总结实施中的经验教训,为其改革创新提供切实可行的思路和对策。

测绘技术在土地规划与管理中的应用

测绘技术在土地规划与管理中的应用 就土地规划管理工作来说,其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主要是将国家现有的土地资源进行宏观调控。随着国家建设的逐渐推进,科学技术得到不断地的提高,测绘新技术得以出现,它是在原有的技术基础上,促进技术应用水平改善和提高。它的广泛应用,使土地规划和管理工作得到了科学的改观,促进了操作速度,将传统的人工操作进行了改善,提高了测绘速率,促进了土地规划以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标签:测绘新技术;土地规划;技术分析;规划管理;应用 1、测绘新技术在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应用的重要性 城市化是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筑工程作为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落实土地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对建筑工程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从我国传统测绘方法来看,所运用的测绘理念、测绘工具、测绘方法相对比较落后,且主要通过人工进行,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测量结果存在较大的误差,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相对较低。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通过运用全站仪、水准仪等一起坐标法,借助现代化测绘理念,借助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从中获取具有较高准确性的测绘基准,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渠道的作用下,实现信息的采集、分析、处理、传递与储存,将该技术手段运用在土地规划与管理工作中能够提高测绘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与系统性,降低人力、物力的消耗,节约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有效推动土地规划与管理工作的发展与改革。 2、测绘新技术概述 2.1遥感技术 作为测绘新技术的一种,遥感技术是在遥远的距离使用传感器装置发射信号来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并进行相应的加工处理,其是多种技术的结合,其中不但包括了信息传输与处理技术、传感器技术,还涉及了信息分析测量技术。其在测绘中的应用大大丰富了获取的信息,并且能够进行全天候作业,并具有极高的分辨率水平,从而保障了信息的全面性与准确性。因而在气象观测预报、环境动态监测等领域中活动的越来越广泛和深入的应用。随着我国资源形势愈加严峻,我国人口与环境、资源的矛盾也日渐突出,所以,合理的开发与保护土地资源意义重大,因而需要实现对土地状况的实时掌握。基于此,遥感技术逐渐被用于土地的规划与管理中。 2.2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主要作用在于实现对数据的采集、处理、管理以及分析,还能够进行数据建模以及空间数据进行显示。这些功能的事项主要依赖于GIS的设

做好土地规划管理 落实土地用途管制

做好土地规划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协调,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而采取的管理制度。 如何使我们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科学规范、有效运行,一直是我们国土资源管理者探讨的重要问题。多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和一线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为此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许多成果,制定了许多管理制度和措施。作为土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在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一些体会。 一、贯彻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握编制规划、管理实施和监督控制三个环节。 (一)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是有效实现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前提。《土地管理法》赋予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很高的法律地位。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而有效实现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前提必须是制定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为规划本身就体现了科学性和前瞻性,规划既要为当前经济建设服务,也要为长远的经济发展服务,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个目标,各级政府一定要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分级按计划严格执行。 (二)要严格规划管理、切实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它包括: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耕地的破坏、闲置和荒芜;鼓励开发未利用地、进行土地的整理和复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促进集约利用,提高资源配置率;通过增设农用地转用审批环节,控制农用地流向建设用地,从根本上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限制不合理利用土地的行为,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土地资源浪费和地力枯竭,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概括起来就是三方面:一是农用地的确界和保护管理,主要是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明确保护范围,落实保护责任;二是建设用地的转用与使用管理,主要针对城镇建设用地和能源、交通、水利建设用地转用管理;三是生态用地的确界和保护管理,主要是对划定的林业保护区、自然生态保护区落实相关的保护责任,实施有效的保护管理措施等内容。 (三)做好土地权籍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遏制违法现象发生。一是健全土地登记制度,依照规定程序把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依法进行登记后,确定土地使用权,并规定不得随便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用途登记是土地用途管制的权利保障;二是强化土地监督检查,对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对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强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做好服务和宣传,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现象的发生。它既是对规划实施的保障和检验,又是规划调整优化的信息来源。 二、在土地规划管理中,切实落实好土地用途管制。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最新】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土地规划质量制度

榆林市朔方测绘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与成果管理制度 榆林市朔方测绘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项目质量控制与成果管理制度 一、资料的收集做到齐全详尽 (1)在踏勘工作中做到认真细致。走到项目区的每一个角落,认真听取当地农民以及乡村干部对土地规划设计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意见; (2)对于需要从项目区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取得的资料,要与相关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得到详实充分而且对项目本身具有明显作用的资料。 二、与编制可行性研究的单位做好沟通工作 积极联系编制可行性研究的单位。在取得其相关资料的同时,与其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深入的交流,认真听取其关于项目的建议,并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对其意见和建议认真考虑。 三、与项目区所在地国土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规划编制过程中,与项目区所在地的国土部门,特别是其土地整理中心保持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其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在遇到问题时及时与其沟通、联系,并且及时将相关成果送交。 四、规范规划编制过程 (1)严格遵循国土资源部以及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有关标准;(2)严格按照规划编制相关规范进行规划方案的编制; (3)加强公司内部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其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五、预算编制工作认真仔细 (1)严格按照项目区所在地建设、物价等政府部门对项目各种事项的价格规定进行预算的编制; (2)严格遵循行业有关标准; (3)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相关规范进行预算的编制; (4)加强公司内部工程预算、工程造价等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保证预算的精确性和科学性。 六、公司内部审核制度 在规划以及预算方案编制完成之后,由公司负责技术的副总经理组织公司内部经验足、技术强的技术人员以及邀请社会上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后再上报给相应的部门审批。 七、与施工方和监理方建立紧密联系 在审批通过后,组织编制规划以及预算方案的技术人员与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把具体事项以及在施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在施工过程中,定时或不定时地与施工方和监理方联系,了解施工情况,并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其探讨,并在出现问题时与其共同解决。 八、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将在规划和预算方案编制、后期施工等阶段出现的问题记录备案,并在后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集体讨论,深入挖掘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应该吸取的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出现,以提高公司办事成效。

如何做好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衔接

如何做好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衔接( 在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进程中,面对越来越尖锐的土地矛盾,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两个规划的相互渗透、有机结合,已经成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当务之急。本文就如何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谈谈如何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两个规划不协调的主要表现 1、地方政府以及相当多的规划编制单位,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单一强调目标导向,有些目标过高过远。 2、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盲目扩大地盘,致使土地管理失控。而土地利用规划也没有实现预期目标:由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太单一,在保护耕地的单一目标和发展经济的综合目标之间,地方政府往往更偏向于发展;信息不对称,用地指标一刀切,致使真正需要耕地用来发展的地区因为远远不够只有犯规,发展机会较少的地区因地多而浪费。 3、从根本上说是体制问题。科学性不够、实施不好、规划之间不衔接等,是各种规划共同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体制问题。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衔接不好,反映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土地规划是5级规划,有一个指标控制,所以地方规划首先要反映中央的意图。 但是就城市规划而言,由各个城市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要求编制,不排除很多地方单位完全按照地方政府的意图去编制规划。 二、两个规划不协调的原因分析 一是编制历史不同。城市规划在我国产生较早,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吸收借鉴了古今中外许多优秀的规划理论和方法,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比较强。土地利用规划20世纪80年代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编制工作,规划中主要用地指标由上至下分解,对实际发展用地的需求考虑不充分,造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于城市总体规划。 二是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城市规划是综合研究分析城市的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从城市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重在解决城市空间布局问题,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规划从土地供给出发, | 考试 以上级下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前提,切块用于城市建设,重在“控制” 大| ,在 各方面都对城市建设用地给予严格限制,不得突破上级下达的指标。 三是规划范围不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比城市规划的范围大,它要对规划区内包括城市用地)全部土地的利用结构及其空间布局(包括城镇体系的用地布局)做出安排,而城市总体规划则着重对城市建设用地做出安排。在土地利用上,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点和面的关系、局部和整体的关系。 四是规划统计口径不同。人口和用地规模都是两个规划最基本的规划依据和指标。两项最基本指

土地规划 附件1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

关于组织开展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土地学发规字[2006]27号 附件1: 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规划机构管理,规范土地规划编制、咨询等行为,提高土地规划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耕地保护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规划以及其他土地专项规划编制、设计、论证、咨询等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土地规划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进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需要编制土地规划或咨询相关业务的单位可优先从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中选择。 第三条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以下简称推荐名录)分为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和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中国土地学会根据土地规划机构申报情况和以往工作业绩,通过专家评选推荐,形成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省级土地学会可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工作。 第四条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标准: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80万元以上;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地理,下同),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

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包括农学、工程、环境、生态、法律、经济、管理、信息等,下同),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五条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标准: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六条申请参加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的机构,应填写《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申请表》。 第七条评选推荐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30个工作日内不能决定的,经评选推荐单位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机构。 第八条列入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的机构满3年,并符合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标准及有关规定时,可申请加入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

土地规划与管理23

第三讲土地规划管理 (一)考试目的 测试应考人员对土地规划管理的概念和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考试大纲》在土地规划管理这一部分中,增加了城市总体规划的概念、目的、作用和内容及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关系。 考试的要求是“掌握”。 新增的内容,我们放在考纲第12页,增加内容如下: 17、城市总体规划 (1)城市总体规划的概念 (2)城市总体规划的目的和作用 (3)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 (4)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1.土地规划的概念与类型 (1)概念。土地规划又称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利用管理的一种手段和措施。是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合理的组织。 (2)类型。 ①根据时间长短。长期规划,10年以上; 中期规划,5-10年; 短期规划,少于5年。 ②根据范围大小。国家规划、地方规划 ③根据国内行政区域。 全国,战略性、政策性;[QQ群#~1*%51856011首^发] 省级,政策性; 地市级,政策性;是省级向县级规划的过渡; 县(市)级,管理型规划。总量控制的最基本层次;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最底层,实施型。 ④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跨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⑤根据规划的性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比例尺多小于1:1万;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图的比例尺往往大于1:1万; 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图的比例尺往往大于1:1万。 2004年考试中出了一道单选题:

“按照土地规划的()不同,可将规划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A.规划时限 B.规划范围 C.规划性质 D.规划等级 【正确答案】C “按照土地规划的()不同,可将规划分为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跨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A.规划时限 B.规划范围 C.规划性质 D.分级管理的原则 【正确答案】D 2.土地规划的作用 第一,控制作用。 第二,协调作用。 第三,组织和监督。 3.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 (1)自然因素 土地利用直接受制于自然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气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矿藏、景观和位置等。 (2)经济因素 自然因素决定了不同土地利用的物质基础,而不同的经济因素则决定了土地利用的方式、结构及如何利用。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投入水平等。 (3)制度因素 制度、人口、法规、政策、教育、技术乃至风俗和宗教都对土地利用构成较大的影响。其中,土地制度、人口和国家政策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尤其明显。 2008年单选题。 影响土地利用的主要因素有()。 A.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 B.社会经济因素和制度因素 C.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以及制度因素 D.总体因素、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 【正确答案】C 4.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准则 (1)生产性准则 (2)保护性准则 (3)社会可接受性准则 (4)安全性准则 (5)经济可行性准则 5.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概念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用途管制的依据,而用途管制是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手段和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

吉林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吉林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已经1989年10月25日吉林市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吉林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地制定和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有计划、有秩序地把我市建设成为具有江城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与城市规划管理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规划必须从本市实际出发,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正确处理城市与乡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平时与战时、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新区开发与旧区改造、发展旅游与风景区建设的关系,合理地、科学地安排城市各项建设。 第四条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建设发展的蓝图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依据。城市建设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详细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计划。 第五条城市规划必须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城市总体

规划、详细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 市城乡建设部门是城市规划的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规定,依据城市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区城建管理部门在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本行政区内具体实施城市规划的各种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协助市规划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七条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持规划监察证件,可随时对与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进行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 第八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编制。 第九条城市规划实行分级编制和审批: 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上报审批; 详细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方式优选规划方案后,由具有国家颁发的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进

土地的性质、分类及建设流程

一、土地的性质及分类 1.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3.什么是房地产权证 2000年以前,房管局是分开《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两本证给业主的,若要办理房屋的买卖或抵押,必须要两个证同时出示才可以办理上述业务。在2000年之后,房管局就将上述的两个证合并成一个叫《房地产证》。即《房地产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如果你现在办的证件的封面是写明《房地产证》的,那么就只是一本证了。 4.房产证的性质分为商品房和房改房.已购公房又叫房改房拆迁房.经济适用房. 区别: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拆迁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简单的说,商品房经过批准,面向大众。 房改房有优惠在里面。 拆迁房: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房子 5.土地使用类型分为土地划拨和出让. 区别:

城乡规划实施与土地规划管理关系的探讨 田晓彤

城乡规划实施与土地规划管理关系的探讨田晓彤 发表时间:2019-07-23T17:29:02.89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作者:田晓彤 [导读] 摘要: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了农用地资源的流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市与乡村的无序扩张。 北京佰信蓝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 100000 摘要: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了农用地资源的流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市与乡村的无序扩张。导致这种局面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一方面是因为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管理的协调性没有考虑到位。下面,笔者就有关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之间应该注意的几点问题以及关系提出几点措施和解决方案。 关键词:土地资源;城乡规划;协调 引言 我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但又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占有面积有限。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根据城乡发展的现状,正确分析土地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关系,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合理规划土地资源,推动城乡经济的发展,为人们构建和谐、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1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简析 土地规划管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土地的使用效率对土地做出的一定时期内的总体安排。通过土地规划管理,优化土地资源的使用,合理配置不同产业的土地资源,科学划分新开发土地资源的使用的范围和空间结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约束用地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使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符合相关要求,尽量减少建设用地,合理控制建筑规模总量,实行耕地保护政策,对耕地予以特殊保护。城乡规划是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各级政府根据自然环境和地域特点等具体情况,以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为基本出发点,合理规划城乡建设的空间布局。城乡规划应从实际出发,为城乡发展服务,处理好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关系。对于土地资源,尽量开发荒地和劣地,减少和避免对农田的占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的使用率,从而正确处理城乡建设发展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关系,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2城乡规划实施当中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问题 2.1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和人员的专业水平不足 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城乡规划的建设两者之间关系紧密又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的过程可能比较繁琐,对于人员的专业水平也有一定的要求。由于部分地区对土地规划、城乡规划还缺乏重视,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整体偏低,甚至不能支撑规划的编制,也对规划的实施造成了局限性,极大地影响了城市的发展。 2.2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尚需健全 城市规划实施和土地规划管理,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居民都是至关重要的。个别企业或个人为了一己私利,从中谋取好处,从事与周边环境不符甚至危害土地的活动,这种为自己方便或利益,不顾及周边居民的感受,恶意进行环境污染的行为,也必然造成资源不能被合理利用甚至资源的流失。 2.3民众对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意识淡薄 对于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而言,诸多规划的编制或实施等很多方面可能会牵扯到居民的利益。比如房屋拆迁,某些项目的落实由于没有与民众进行合理的沟通,或者相关单位没有及时有效的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民众对整体的规划意识淡薄或认为其利益没有得到合理的有力保护而产生偏执行为,进而导致后期一系列的隐患问题产生。 3提高土地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实施的措施 3.1提高相关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对于任何职业而言,工作者的专业能力是尤为重要的。而对于从事城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者来说,整体素质主要包括两方面:一、个人心理素质方面,对待这份工作应该不存私心,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做好每一项工作,提高自身的个人素质。其次就是自己的技能方面,要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积极学习先进的专业技能,从各个方面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工作中的问题才能有更好的解决思路。而相应的单位也应该为这些工作者提供更多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3.2加强用地程序管理 由于征地程序不规范,加之在征地过程中,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与征用方为了各自的利益据理力争,引发多方的矛盾,大大增加了征地工作的难度。一方面由于市场评估价格的波动,政府的征地补偿与市场价格有偏差,使土地使有者有不满情绪,另一方面管理和违规操作也加剧了双方的矛盾。基于此,应加强用地程序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因地制宜,突出针对性,加大对土地价格的考核力度,根据地价变化及时修正补偿价格,确保征地补偿的合法性、合理性。严格遵照相关管理要求规范用地程序,统筹兼顾,合理征用,做好征用后对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安抚工作,对失去土地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照顾,妥善处理、积极引导其就业,为农民解除后顾之忧,体现人文关怀。 3.3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我国国土资源十分辽阔,但由于人口基数大,人均土地资源面积较少,这就需要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者在规划土地时进行更加详细的工作,为后期的规划工作做好准备,保证不降低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规范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能够发挥土地的实际利用价值,促进社会的稳定进步,保证发展效果,还能够维持现有土地资源分配的平衡状态。 在过去的几十年内,我国一度将经济发展放在首位,为了扩大工业面积不断地砍伐森林,破坏农业用地,这不但导致农业用地面积的急剧缩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农业生产,农业用地、森林面积的缩减对我国的环境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土地沙漠化、水资源紧缺的情况时有发生。庆幸的是,近几年国家发展思路的调整,将生态效益放在首位。科学的管理措施能够提高土地规划力度,充分扩大土地的应用性能,提高整体的合理利用效率,降低过多的资源浪费和资源消耗现象,对我国整体的经济结构建设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3.4运用网络优势,发挥土地规划的重要作用 土地规划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城乡规划和发展前景,对城乡建设和土地储备等战略目标以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土地规划和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基础设施不足,影响城市功能的有效发挥,破坏城市生态环境等现象发生。因此应从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关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土地规划管理

土地规划管理 发表时间:2016-03-28T10:44:28.533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23期供稿作者:赵娜[导读] 户县国土资源局 710300 政府制定了合理的规划,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这是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最大问题[3]。 赵娜 户县国土资源局 710300 摘要: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三大问题:一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农村土地规划体系存在问题,三是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率低。本文根据对土地规划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出一些解决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的方法。 关键词:土地规划;规划管理;措施1 土地规划管理的重要性 中国土地资源主要特征是山地、高原所占比重多,平地和丘陵所占比重少,但是中国人口又比较多,为了让最小的土地尽可能的居住最多的人,政府加强了对土地的宏观调控,让土地资源可以得到优化配置,能够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1]。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都要求有更多的土地资源可以用来进行建设,但是人们的不合理利用致使土地出现荒漠化和水土流失等现象。为了遏制土地资源的流失,政府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要求在对土地进行规划时,能够提高规划信息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对土地规划的管理。 2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2.1 经济不断发展,但土地规划依然老套现在政府在对土地进行规划时,所采用的方法是以前传统的定性研究方法。定性研究方法主要是规划人员依靠自己以前的规划经验作为自己的判断标准,在对所要规划的土地进行观察分析,定制出规划指标[2],再通过推算以达到规划的各方面的平衡。但是土地问题不是其他的简单事物,土地是牵涉到国家经济和人们共同的利益的问题,而且定性研究方法是建立在规划人员的主观情感上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使定性研究方法所制定出来的土地规划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传统土地规划制定方法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就是静态性,而且这种静态性会随着规划时间的延长,会让土地规划越来越脱离实际情况,尤其是在经济发达的今天,这种问题特别明显。为了能够使政府加强对土地规划的管理,增强宏观调控力度,就必须首要进行规划方法的创新。 2.2 地方政府对土地规划不够重视政府制定了合理的规划,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这是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最大问题[3]。地方政府对于国家所制定的土地规划并不是非常的重视,总是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的行为出现,实际上对土地规划的却没有很好的进展。而且地方政府大多数都是罔顾中央政府的土地规划的策略,在农用土地上建造工业企业,但是在工用土地上只建设了寥寥无几的工厂,导致了土地规划的混乱。这样的执行方法不仅无视国家的法制法规,还忽略了国家的权威性,严重阻碍了本地方的经济发展。 2.3 对农村耕地的保护力度不够在大多数的镇乡里,在对土地进行规划时,总是将农用土地用来建造居民房屋或者是工业用地。有些地方政府还将地理位置好肥沃的农田当作是一般农田,将地理位置不好,并不肥沃的农田划为基本农田[4]。地方政府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在 “农转非” 时,更好的办理审批手续,可以免去很多的麻烦。但是这种做法不仅会使农作物的产量减少,还会给土地规划带来阻碍。 2.4 对设计好的规划执行不够坚定地方政府领导的政治思想对于土地总规划能否彻底实行有着直接的关系,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执行设计好的规划时,如果地方上的领导只看到眼前的利益,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到本地投资,就给他们超出土地规划要求的实惠政策,将好的土地给他们,这样就将设计好的土地规划打乱了,让土地规划无法发挥其本身的作用。 3 土地规划管理的对策 3.1 对规划人员实行培训,提高规划能力土地规划管理人员是保证整个规划质量的最重要的人员,要招收具有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进行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管理人员是否具有高的综合素质决定着这个土地总规划的质量是否合格。拥有一个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有利于保证土地规划能够加快开展,让地方政府能够彻底执行土地总规划的要求。 这是因为土地规划的管理工作要求管理人员对有关土地规划的法律、经济、行政、技术都要有一定的认识,要自己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管理人员还要全面参与到土地规划的全过程中去,管理土地规划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对于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 3.2 运用科学的规划方法进行规划规划人员在进行土地规划时,应该摒弃传统的定性研究方法,采取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或者是动态分析方法。定量分析就是通过定性分析得出来的结果再利用数学关系式、数学模型等方式来进行演算推理的分析方法。而且土地规划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所以必须采取动态分析方法。运用科学的规划方法来对土地进行规划有利于增强对土地规划的管理,还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例如:(1)旧村改造。即在原村地址上进行旧村改造。主要是对一些地理位置好,但是居民数量较少的村子。这些村子基本上是闲置房较多,而且比较破旧,人口较少,具有较大的经济发展潜力。(2)城镇社区化。将农村土地规划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有机结合起来,将城乡结合部中的居民的原有生产以及生活方式进行城镇化转变,将村屯变为社区,居民可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福利保障。(3)农田改造。对基础较好的农田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农田高产、稳产,协调农田的配套设施。为了有效提升农田的生产质量,可以进行集中投入,成片推进,建成高标准农田。 3.3 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体系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来源:规划局发表日期:2015-02-18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坐标系应当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高程系应当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和1972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 第四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设计导则的要求。 第二编规划编制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规划编制应当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有利于发挥规划的引导、统筹、调控等公共政策作用。 第六条本规定的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八条编制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九条规划成果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具体的格式规范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十条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一条总体规划是指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城乡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特定功能区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一般由辖区规划和城区或者镇区规划组成。 编制总体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方案阶段。 第十二条编制总体规划前,应当首先进行下列专题研究: (一)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即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调控内容,包括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发展定位,即根据城市区位、资源环境状况、现状发展水平以及国家的政策要求,科学分析研究城市发展方向、途径和功、 (三)人口规模及空间分布,即根据现状人口规模以及城市化发展水平,分析影响人口规模的因素,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采用多种方法综合预测未来的人口规模以及构成;

加强土地规划与管理的对策

加强土地规划与管理的对策 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与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我国城市化建设进度也 随之不断加快,在此形势下,土地资源应用逐渐变成一个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而怎样促使土地资源应用更具高效性与合理性,早已成为所有人不得不面对的问 题之一。基于此,本文主要探讨了加强土地规划与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土地规划;管理;现状;对策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和发展,土地资源的有效应用可以促进我国 各行各业的发展。因此,针对我国土地资源的规划与管理工作,不仅要创新思想 观念,利用科学手段对土地进行合理优化,还要积极利用先进技术,从而促进新 时期土地资源的利用率的提高。 1 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的阐述 1.1土地管理的主要效用 现阶段,土地资源规划管理,即土地管理,主要是将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具体 需求予以全面的分类,由此才可以更具高效性地按照我国经济发展的具体需求对 土地资源展开全面利用,从而对土地资源合理性与经济性提供良好的保障。在对 土地资源进行开发以及应用时,借助土地规划及其管理,可以对地区建筑物的具 体布局与空间架构层面展开高效全面的管理以及控制,以此促使土地资源应用的 最大化。同时借助土地管理,能够促使地区产业更具协调性,提升土地资源的利 用率,在达到经济持续发展各项需求的同时,还可以达到环境保护的指标。 1.2城乡规划的主要效用及其价值 城乡规划独立性较强,拥有一个十分健全的体系,而区域性以及地方性是其 最为显著的特性。在展开城乡规划工作时,往往是按照当地具体情况展开规划以 及管理,在对方案予以规划和编制前,必须对城乡实际发展状态予以全方位了解,以此构成更加完善的实施方案,并且根据城乡具体情况对方案的可实施性展开全 面的分析,由此为规划方案的可实施性与合理性提供良好的保障。在城乡规划陆 续实施时,借助更为严格与全面的现场实地勘察,对生活区域以及工业区域进行 有效的配置,进一步确定基础设施施工范围以及地区未来发展的核心。与此同时,借助城乡规划还能够对城乡布局进行有效的协调,促进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除 此之外,城乡规划的合理实施还可以对生态自然环境进行良好的保护,为当地居 民创建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以及生活环境[1]。 2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管理的重要性 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合理的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发 挥出土地资源的实际功效,有利于推进城乡的发展,有效减小对环境的破坏。我 国土地资源短缺,在利用土地资源的时候必须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需求和需要来 进行合理科学的分配计划,以免出现资源浪费的现象。在实际进行城乡建设的过 程中,部分工程建设对于土地的污染不会太大,所以管理土地资源还可以实现土 地资源的再利用。另外,城乡规划从单方面角度来看具有独立性,但是在实际规 划实施的过程中又要与土地规划、地理环境等情况结合起来,保证规划能够落地 实施。因此,在开始城市规划之前,有关设计人员必须要亲临现场进行勘察分析,才能合理评估和规划城乡,也能有效进行土地规划管理[2]。 3加强土地规划与管理策略分析 3.1规范用地标准,强化土地资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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