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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学计划

经济法教学计划
经济法教学计划

经济法

(ECONOMIC LAW)

任课教师:黄新华

一、课程概述

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而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律体系;驾驭市场经济必须依靠法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法制的保障。本课程将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我国的经济法体系,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经济纠纷处理法等主要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我国经济法体系有一定的认识和概括性了解,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处理经济交往与经济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提供具体帮助。

二、教学目的和要求:

1、充分认识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作用;

2、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3、了解我国经济法的主要内容,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知识;

4、培养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技能;

5、完成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内容。

三、教学方法:

以经济法基本知识的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为主,辅之以自学和少量作业。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教材及参考文献,完成书面作业。

四、教学资料:

1、指定教材:《经济法》,清华大学经济法教研组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年1月第1版。

2、参考教材:《经济法学》,杨紫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商事法》,王保树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

《商法学》,寇志新主编,法律出版社

3、教学案例:由任课教师随讲义提供在互联网上,或者在课堂上提供。

五、考核方法:

1、书面作业:

占总分的20%,共2次。主要是教师课堂上重点分析、讲解的案例,由学生课后完成。着重

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期末考试:

占总分的80%。在课程结束后由教师布置考试题目,按照考核要求(开卷)由学生独立完成。

六、课程内容及进度:

注:标注*的章节根据教学进度决定是否讲授。课堂上未讲的,学生自学。

七、课后答疑:

1、电话答疑:010-6277 3077(白天),010-6278 2854(晚间及节假日);

2、书面答疑: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华业大厦1206号

邮编:100084 北京市清华律师事务所黄新华收教师在收到来信后,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在课堂上解答。

3、当面答疑:清华大学华业大厦1206号,请事先来电话预约;

4、E-mail: hxinhua@https://www.wendangku.net/doc/3f18956150.html,

个人简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黄新华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0年12月

政治面目:中共党员

工作单位:北京市清华律师事务所

职务:副主任

专业方向:经济法

职称:副教授

二、学习经历

1979.9~1984.7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

工业仪表及自动化专业

工学学士

1984.9~1986.6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系管理工程专业

研究生班毕业

1985.9~1990.7 攻读技术经济专业硕士学位(在职)

管理学硕士

三、主要社会经历

1986.6~1995.12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法教研组

助教、讲师

1989.5 经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市司法局批准

获律师资格

1993.10~94.4 在香港诸立力律师行(V.C.C)

学习、工作

1994.7 中国高等工科院校经济法研究会

第四届常务理事、副秘书长1995.1~1995.9 筹备成立清华大学法律学系

1995.9~1997.1 清华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副主任

1996.10 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1999.4~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997.11~今北京市清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

四、业务经历

主要教授课程:《经济法》、《法律基础》、《涉外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

主要业务领域: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的起草、审查

知识产权

诉讼专长:经济、民事诉讼

五、兴趣爱好

阅读、摄影、旅游

中职经济法基础

中职《经济法基础》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姜海莲 摘要: 案例教学是基于一定的教学目标,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组织、引导学生进行学习、研究,从而培养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目前,案例教学已成为中职经济法基础课程的一大特色,案例教学成功的第一步是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案例供学生讨论,从某种意义上讲,案例教学运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中职经济法教学的质量。在本文中,笔者结合自身教学实践与探索,谈谈对如何有效实施案例教学的体会。 关键词:中职经济法基础案例教学实践探索 一、案例教学的理论背景 案例教学(case study)于1870年由当时担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克里斯托弗.朗道尔教授创立,他在《合同法案例》一书的前言中说到:“被作为科学的法律是由原则和原理构成的。每一个原理都是通过逐步的演化才达到现在的地步。换句话说,这是一个漫长的、通过众多的案例取得的发展道路。因此,有效地掌握这些原理的最好和最快的方法,如果不是唯一的途径就是学习那些包含着这些原理的判例。”在这里,他强调了案例教学法对学生学习和掌握知识的重要性。 中职经济法案例教学中,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基于新课程标准的理念,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以及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运用典型案例,深入角色,分析案例,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通过精选过的经济法案例,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责任意识。 二、经济法案例教学的特征 《经济法基础》是一门法理性复杂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这对于中职学生来讲,学好并非易事。运用案例分析法在教学,不仅可以贴近学生生活,结合当前经济社会热点,而且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在学习中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以使学生在现实生活中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教”的方式和学生“学”的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经济学专业教学计划

经济学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1. 培养目标 经济学专业旨在培养学生能够适应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沟通交流和团队合作能力,具备较强创新实践能力和一定的领导能力,具有“经世济国、经世济民”的经济学情怀,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研究应用型人才的标准。 本专业立足于经济学大平台,通过系统的基础教育、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引导学生的专业兴趣,拓展跨学科的综合性知识结构,培养学生成为经济学领域的创新研究型人才,或能够胜任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实体企业、金融机构、咨询公司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期待培养的学生毕业5年左右,能达到下列目标: 目标1:具备健全人格和良好科学文化素养,具有正确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 目标2:熟悉经济学科的前沿动态,具备敏锐的国际经济分析与风险识别能力,注重经济金融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目标3:具备经济分析和经济管理的专业素质,能够熟练运用专业知识从事相关的宏观、产业和微观分析,能胜任一定的业务运作与管理工作。 目标4: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在多学科团队或跨文化环境中工作,并能够在工作中作为主要成员、业务骨干或主要负责人有效地发挥作用。 目标5:具备终身学习能力,能够通过实践工作历练、高校或研究机构攻读更高学位等方式提升创新研究能力和专业素质,逐渐成为经济实务领域的行业精英或研究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2. 毕业要求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和方法; (3)掌握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 (4)能运用计量、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5)了解中国及世界其他主要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政策法规;

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

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深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与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政府机关及有关部门的会计管理、审计实务、财务管理等实际工作。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能从事各种会计实际工作,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和会计理论基础,较高文化素质和较强分析、解决会计业务和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基本要求如下: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经济理论、基本知识。 2.系统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有较深厚的学科理论基础,了解国内外会计、审计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和能力。 4.具有一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财政、金融、管理、法律、证券等学科的知识,具有较强的会计电算化应用能力。 5.初步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初步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6.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三、学程年限;2.5年 四、办学形式:业余 五、学位:授予学位:学士 六、主干课程内容介绍 《中级财务会计》 本课程为会计学专业必修的主要专业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财务会计的概念、特征及基本理论,熟练掌握财务会计核算的内容和方法,课程以财务会计的目标为导向、以对外报告的会计信息生成为主线、以会计假设为前提、以会计要素为结构,在阐述财务会计目标、特征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会计要素的核算方法进行详细说明,最后又以财务会计报告为总结。包括:总论、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润和利润分配、会计报表编制等业务的核算。 《高级财务会计》 本课程是会计学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本课程在《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学习的基础上,介绍企业一般常见经济业务之外的适用于大型上市公司的特殊和复杂经济业务的处理方法与技巧及其所涉及到的理论问题,包括: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分店经营、分部报告与中期报告、所得税会计、租赁会计、期货会计、股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物价变动会计、企业清算与企业重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为学生日后成为财务会计的高级专门人才奠定较为深厚扎实的业务基础。 《财务管理学》 本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研究如何通过计划、决策、控制、考核、监督等管理活动对资金运动进行管理,它是以经济学原理和经济管理理论为指导,结合组织生产

全国年月国际经济法概论历年真题及答案电子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 00246)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o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我国承认外国法人的方式是 A. —般许可制? B.注册许可制 C.特别许可制D.相互承认制 2.由卖方开立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是 A.托收B.汇付C.信用证D.保理 3.规定一家付款银行,该银行在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并不付款,而是在信用证规定的到期日才予以付款,这样的信用证是 A.即期信用证 B.议付信用证 C.承兑信用证?D.迟期信用证 4.采用FOB贸易术语时,货物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是在 A.目的港船上?B.目的港码头 C.装运港码头 D.装运港船上 5.《汉堡规则》规定的赔偿限额是每件货物或每一装运单位不超过 A. 100英镑? B.1000欧元 C. 10000金法郎? D.835特别提款权 6.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属于基本险的是 A.拒收险?B.平安险 C.战争险 D.罢工险 7.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国学生到美国留学,属于服务贸易方式中的 A.自然人流动?B.跨境交付 C.境外消费??D.商业存在 8.中国在投资争端解决中仅把“用尽当地救济原则”适用于 A.诉讼?B.行政复议?C.商事仲裁?D.调解 9.《知识产权协定》规定,商标首次注册的保护期和续展注册的保护期不,少于 A. 5年B.7年?C. 10 年?D.20 年 1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可以禁止或限制技术进口的情形是 A.技术不享有专利权 B.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C.价格不合理 D.当事人地位不平等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课程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法学概论是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段的选修课程之一。 法学概论是一门范围广泛、体系完整、内容丰富、概括性高的法律学科。它集宪法、法理、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跨国法律等于一身,其内容注意结合市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通俗易懂,其目的是为了增强非法学专业人士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在现代法治社会,也有利于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学习法学概论,要在掌握各有关法律规则的制度理性(即有关“为什么”的问题)和操作技术(即有关“如何做”的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有关规则的涵义和它们的相互联系,以便融会贯通,付诸应用。 三、教学方法 1.掌握各主要部门法律制度的内在体系和基本概念,从整体上了解各部门法的特点及其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以规则为中心,准确地把握原理,研究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在理解和运用上多下功夫。 3.紧密联系实际,通过调查研究、阅读资料和实习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多地接触相关的实例,增加实感。 4.开展案例教学,结合我国审判中的实例,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以提高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部分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的建议 一、学时 本课程5学分,学时90,一学期开设。 二、多媒体的教材 1. 文字教材

本课程文字教材即主教材,这是教学的基本依据,其内容是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基本内容。本课程主教材为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由吴祖谋、李双元主编的《法学概论》(第十一版)。本教材体系完整,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文字简炼,举例和引证适当,适合行政管理专业的成人在职学习的需求。 2.视频资源 本课程为学员提供了双向视频资源,共20讲,但由于教材采购原因,本学期新换教材,因此学员在看视频资源时可以有选择性地参考学习,切不可盲目地吸收。 三、教学环节 1. 自学 自学是远程教育课程的主要学习手段。学生应高国度重视自学环节,增强自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要不断总结和交流经验,努力提高自学的能力。现代教育是终生教育。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是现代学历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自学以读书为主。所读之书,除了文字教材外,还可以包括一些课外参考资料。 2. 讨论课 讨论课是学生消化书本知识和授课内容,训练法学思维和实务技能的重要环节,讨论课由辅导教师组织实施。各地辅导教师应当熟悉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深入钻研和掌握教学内容,认真准备。讨论课应围绕教学重点,选择重要的专题或案例,组织学生集体讨论。在讨论中,辅导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发现和培养学生中的学习骨干,发挥他们在讨论中的带头作用;②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随时提出问题,进行启发引导,并避免学生脱离教学目的的要求而在一些枝节问题上陷入无休止的争论;③教师要平等地与学生讨论,尊重并鼓励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教师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可以进行总结,但不要把自己的见解当作唯一正确的结论强加给学生;④讨论之后,可以给学生推荐一些有关的参考资料。 3. 作业 作业是学生巩固和检验所学知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在文字教材和其他辅导材料中将提供必要的论述题和案例。在论述体作业中,学生应学会围绕题目建立论点,组织论据,展开论证,做到论点正确,论证清晰,论据充分,并力求观点

《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大纲

《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教学实施方案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经济法基础知识》是技工院校经济类专业开设的一门公共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一些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熟悉一些常用的重要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所学过的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是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课程。 二、教学要求 1、使学生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和基本原则以及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构成要素和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 2、使学生掌握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常用的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3、使学生掌握对相关经济纠纷进行案例分析的基本知识。 三、教学及实践环节 1.讲授。即通过正常教学时间对学生讲授教材基本内容,使学生对相关知识加以理解和掌握。强调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授课,突出课堂讲授的知识性、生动性和趣味性。 2.有条件时组织小组并经常进行学习讨论,特别是在进行案例分析授课时要强调充分发挥学生学习自主性,在授课教师的引导下,注意激发学生在一起学习时相互辩论、互相启发、公正评判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还应结合经济法在国际上和我国应用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特别注意结合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经济案例和事件进行讨论。 3.辅导。即在学生学习基础上由授课教师进行适当的辅导。辅导课一般以平时作业评改,期中考试讲评等方式进行。 4.作业。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地完成,辅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并据以评定

平时成绩。 5.考核。本课程的考核分为四部分,主要分为:考勤成绩、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其比例为:2:1:2:5。期末考试按学校具体要求命题考试。 学时分配表

会计教学计划

《基础会计》高一下学期 教学计划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会计基础》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的一门主干专业课程。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技术性课程,其教学任务是使学生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各种专业会计和有关管理课程奠定基础,为学生就业从事会计核算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课程教学目标 (一) 知识教学目标 1. 理解会计要素,会计科目和账户的相关理论,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内容。 2. 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掌握会计凭证,账簿的基本内容和实务操作要求,明确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能够编制基本会计报表。 3. 了解会计基本法规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树立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 (二) 能力培养目标 1. 能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和账户,能运用借贷记账法作出会计分录。 2. 能正确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能够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 能根据会计凭证正确登记账簿,并进行对账和结账。 4. 能编制简要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 能够掌握会计基本实务操作程序和技能。 三、学情分析 教学对象是中职一年级会计专业班,他们在上学期中已经接触会计知识,对会计有了感性知识,但有好奇心。所以先要培养学生的兴趣,从生活实际出发,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本课程专业术语较多,教学中应根据中职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特点,以学生能力为本位,从学生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本技能,为以后学习财务会计课程打下基础。 四、教学内容和要求 第四章借贷记账法的运用 通过学习了解企业主要经济业务员核算的意义:明确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主要生产经营过程的基础 内容;掌握企业在筹集资金、屋子采购、产品生产、商品销售、财务成果以及资金退出等方面的账务处理。 第五章成本计算 1、掌握材料采购成本的计算,能正确分配采购费用计算材料采购成本 2、理解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能正确分配制造费用,计算产品生产成本 3、了解销售成本的计算 第六章. 会计凭证 1.理解会计凭证的概念和种类。 2.理解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填制方法和审核要求 3.掌握原始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票等)的填制方法。 4.掌握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和填制要求,。 5.掌握会计六要素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6.理解会计科目的概念及分类分级。 7.理解账户的概念,分类和账户基本结构。

全国2015年04月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00246)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目前尚未结束的多哈回合谈判始于 A.2001年 B.2005年 C.2008年 D.2010年 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制定者是 A.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B.国际商会 C.国际法协会 D.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3.仅对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是 A.《服务贸易总协定》 B.(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D.(2010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4.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中被称为“到岸价”的是 A.FCA价格 B.CIF价格 C.FOB价格 D.EXW价格 5.对于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国际上普遍采用 A.常设机构原则 B.固定基地原则 C.税收分享协调原则 D.法人注册成立地原则 6.下列选项中属于《服务贸易总协定》具体承诺的是 A.最惠国待遇义务 B.国民待遇义务 C.透明度义务 D.逐步自由化义务 7.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属于自然人流动的是 A.外国人到北京游览长城 B.中国人到美国游览黄石公园 C.中国人在美国拿到绿卡 D.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雇佣3名美国人担任公司高管 8.国际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限制不包括 A.权利用尽原则的限制 B.强制许可制度的限制 C.知识产权最长保护期限的限制 D.对许可合同中反竞争行为的禁止 9.对于限制出口的技术,我国实行的管理方式是 A.许可证管理 B.合同登记管理 C.目录管理 D.经营者管理

经济法大纲(会计学专业)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码:12120203k109 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 学分:3 课时:54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适用专业:会计学 一、课程简介 《经济法》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程,会计学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本课程主要阐述我国经济活动中重要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金融法律制度、经济仲裁和诉讼法等。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领会国家规范经济活动中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掌握我国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运用所学知识,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并处理有关的经济法实务问题。 二、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实现以下目标: 1、使学生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和基本原则以及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构成要素和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 2、使学生掌握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常用的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3、使学生掌握对相关经济纠纷进行案例分析的基本知识。从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层次阐明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特别是所能掌握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教学内容 (一)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主要内容: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及其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历史沿革;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要求:了解经济法的地位、作用;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渊源;掌握经济法法律关系及经济法的原则。 重点、难点: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律关系。 教学方法:多媒体课堂教学;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课后作业。 (二)第二章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主要内容: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中职 经济法基础教案

中职经济法基础教案 经济法就是调整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法的产生 1、国家的产生 2、法的产生 3、我国法律的历史发展过程 二、法的概念 1、法是体现传统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4、法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 案例 P2 分析提问:小李认识的不正确性? 拓展提问:我国法代表性谁的利益? 三、法的种类 1、宪法 2、行政法 3、刑法 4、民法

5、经济法 6、婚姻法 7、劳动法 8、行政诉讼法 9、刑事诉讼法 10、民事诉讼法 四、法的解释 1、概念 2、分类:正式解释 举例:事法出台“轻微犯罪不处罚”的解释 五、法的实施 1、法的适用 原则、规范:时间空间对人 2、法的遵守 六、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1、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 3、执法必严 4、违法必究 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 1、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经济法概念,了解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经济法的概念,

掌握我国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2、培养学生理解分析的能力 3、调整对象 4、地位 1、经济法的含义 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各种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经济法的历史发展过程 1949年 1978年十五大 XX年 1、调整的概念 运用法的形式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违反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经济关系 1)国民经济管理关系 税收法金融法会计法 2)经营协调关系 合同法案据法证券交易法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企业内部产权制度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二、经济法的地位、作用 1、地位:独立的第二层次法律部门 2、作用:制度上市场秩序对外经贸企业 三、经济立法的概念

经济法基础教学计划

惠州市高迪技工学校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经济法基础》教学工作计划 教师:武腊年 本学期,我将继续担任15会计班《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学,现做计划如下: 一、学情分析: 我班现共有学生26人,男生2人,女生24人。按教学计划,上个学期已经完成了本课程的第一至第四章的教学任务,本学期,按计划将继续学习第五章至第七章的内容的学习。因为经过一年半的专业课程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学生已经有了相当扎实的基本功。相对来说,对该门课程的学习比较容易掌握。但对于中职学生来讲,学习自律性差,加上该门课程内容枯燥无味,对于部分同学来说,还是比较难以理解和掌握。加上学生面临毕业实习,本学期课时比较少,内容比较多,所以,在接下来的授课过程中,必须对教材进行必要的删减和选择,选取与学生联系较为密切的章节和知识点进行教学和讲解。 二、教材分析: 本教材是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共七章的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其他法(主要是指前三章的内容:总论;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部分(后四章:流转税、所得税、

其他税、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职称教材是每三年一次重大调整,2016年恰是大改之年,教材细节变化巨大。本教材授课计划按一年完成教学任务。 三、教学目标: 本门课程的学习主要有两个:第一是为通过会计证考试的同学进行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打基础;第二是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同学在学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加深理解,以能提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试过关率。围绕这两个目的,在教学过程中,对本课程的教学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对基础知识的讲解,在这轮的学习中,学生主要是理解和掌握书上的知识点,对学生的要求是听;第二、习题练习讲解,巩固和掌握,对学生的要求是练;第三、考点讲解,重点是融会贯通,对学生的要求是看。通过这几轮的学习,争取让优秀的学生能通过助理会计师的考试,对基础差的学生能顺利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 四、教学方法: 本课程以本门课程以讲授法为主,辅以案例分析和案例讨论等方法帮助学生理解和学习。注重原始,把握细节,把快乐学习进行到底。主要措施:听课、看书、做题。利用思维导向图,让学生学习知识的串连与理解,要求学生做好学习计划。 五、教学进度:(见附表)

财务会计教学计划

《财务会计》教学计划一、培养目标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也是会计专业的核心专业课程。其任务是使学生具备初级会计人才所必需的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理解现行的企业财务制度和法规;系统掌握企业财务会计的核算方法,培养学生从事会计核算和会计事务管理工作的综合职业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会计职业道德观念。 (一) 知识教学目标 1. 理解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2. 掌握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目标、基本要求、账户体系和报告体系。 3. 掌握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过程、程序和基本核算方法。 (二)? 能力培养目标 1. 能联系实际掌握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操作方法。 2. 能正确使用企业会计核算中常用的账户。 3. 能按要求正确核算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 4. 能正确计算会计核算的主要指标;能运用会计核算资料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初步分析。 5. 能正确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主要会计报表。 6. 具有更新知识、继续学习深造的能力和适应会计改革发展需要的能力。 (三) 思想教育目标 1. 培养学生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的职业意识。 2. 培养学生认真、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3. 使学生具有求实创新的意识。 4. 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思想观念和廉洁自律的会计品格,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 二、教学的重心与知识结构 《财务会计》课程是财务管理等专业的核心课程,是会计知识结构中的主体部分,以基础会计为基础,主要阐明对企业出现的经济业务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财务会计基本理论和方法体系,具有理论性和操作性强的特点。其次以财务报告目标为导向、以对外报告的会计信息生成为主线、以四项会计假设为前提、以六大会计要素为依托。在阐述财务会计目标、特征的基础上,对六大会计要素的核算方法进行详细说明,以财务会计报告总结。最后以对外提供会计信息为主,同兼顾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能够结合不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论述财务会计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中应发挥的作用。 三、教学进度计划

经济法概论历年试题及答案.doc

全国 2 0 0 7年 1 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 0024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错选、多选或未选 均无分。 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 经济法律关系 B.经济关系 C.经济法 D.经济现象 2.某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在《公有法典》中提及了“经济法”概念。该学者是() A. 摩莱里 B.德萨米 C.雷特 D.孟德斯鸠 3.下列法律规范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 A. 《民法通则》 B.《物权法》 C.《合同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的地位,心须要说明经济法是否有独立的() A. 法律体系 B.法律价值 C.调整对象 D.调整方法 5.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不包括() ... A. 独特性标准 B.普遍性标准 C.包容性标准 D.经济性标准 6.在经济法基本原则中,更强调符合规律和公平有效的原则是() A. 调制法定原则 B.调制适度原则 C.调制绩效原则 D.调制平衡原则 7.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主体的构成体现为一种() A. 一元结构 B.二元结构 C.单一结构 D.多重结构 8.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依据违法主体的不同,分为() A.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受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 B.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C.经济性责任和非经济性责任

D.重大责任和一般责任 9.从经济法的运行来说,其起点是() A. 立法 B.司法 C.执法 D.守法 10. 一般来说,确立法律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主要依据() A. 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国籍原则 D.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11. 国家通过确定法定利率、税率、汇率、价格和工资标准等经济参数,调节经济活动,这 种经济法调整方法称为() A. 利益诱导方法 B.计划指导方法 C.产业政策调控方法 D.强行控制方法 12. 以下原则中,不属于宏观调控法原则的是() ... A. 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先原则 B.政府调控法定原则 C.政府调控干预原则 D.政府调控适度原则 13. 在财政法的体系中,被称为核心法、骨干法的是() A. 预算法 B.税法 C.国债法 D.政府采购法 14. 《政府采购法》最为直接的调整目标是() A.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B.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C.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D.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 税法的核心要素是() A. 征税客体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税率 16. 我国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A.3% B.5% C.13% D.17% 17.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 A. 国务院所有 B.国家所有 C.中国人民银行所有 D.中国人民银行不同股东所有 18.《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股票交易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A.3000 万元 B.5000 万元 C.6000 万元 D.1 亿元 19.在以下行为中,属于逃汇的是() A.违反汇率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经济法概论》(外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概论》(外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1999年制定.2004年5月修订) 课程编号:080005 英文名:Outline of Economic Law 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 前置课: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后置课: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 学分:3学分 课时:54课时 主讲教师:张颖、徐文超、祝贺、蒋小平、储敏、刘洁等 选定教材:徐杰.经济法概论.北京.首都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 课程概述: 经济法这门课程,既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非法律类专业诸如经济管理、贸易、营销、财会、金融、统计等专业的必修课程。考虑到将经济法列入其必修课的有关非法律专业大多数属于财经类、管理类专业,而这些专业中的一些必修课与经济法课程,在内容上的一些重叠,在授课过程中主要讲授以下一些内容:经济法基础理论、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工业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济仲裁、经济诉讼等。本大纲适用于管理类各专业。 教学目的: 通过对经济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那些经常适用以规范经济行为、调整经济关系的,并且是对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的单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理解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实质。通过学习达到正确运用法律的规定来解决实际问题这样一个程度。 教学方法: 经济法是实践比较强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主要采取课堂讲授、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还使用多媒体手段。

各章教学要求及教学要点: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课时分配:约3课时 教学要求: 学习本章节要求学生主要了解经济法的产生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重点掌握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并能够用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分析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具体法律关系。 教学内容: 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 经济法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度的产物。 战争期间统制经济使得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更方便、更容易、更广泛。 民商法的不适应为经济法的产生提供了契机。 第二节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有市场主体组织管理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管理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三、经济法的特征 有综合性、经济性、规制性。 第三节经济法律关系 一、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定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构成 由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构成。

如何做好中职学校的经济法教学.doc

如何做好中职学校的经济法教学 经济法作为中职学校财经专业的必修课程,是将要从事经济活动的中职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笔者结合自己在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的十年教学经验,结合目前中职学校经济法教学现状,对如何做好中职学校的经济法教学做了一些简单思考。 中职学校;经济法;教学 众所周知,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社会,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学习法律对我们的生活有着深远的意义。作为中职学校会计学专业的学生,更应该加强法律专业能力的培养,才能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坚守好法律准则,落实法治精神,成为一名合法、合格、优秀的会计从业人员。因此,在经济法教学中,我们必须按照经济法的特性与中职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一、中职学校经济法的教学现状 1.学生学习能力相对不足。中职学生大多数是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毕业学习的能力,知识基础较薄弱,文化素质与思想素质都不是很高,容易出现学习情感脆弱状态,在学习中一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退缩,缺乏信心和恒心。 2.经济法内容相对枯燥。经济法是一门严谨而抽象的学问,一些名词是生涩的、难以诠释的,内容相对其它课程比较枯燥,使得本就学习兴趣不高的中职生难以专心投入,一看课本就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往往一堂课结束后,学生们除了记住一点苦涩的文字,并没有学到什么具体的东西。 3.老师教学时缺少激情。许多老师认为经济法教学是件严肃的事情,在进行授课时,大都是面无表情的对着书“照本宣科”,缺少教学激情,缺乏形象生动的语言或表情,难以激发学

生的学习热情,进而影响到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二、多种方式做好中职学校的经济法教学 1.选用适当的案例进行教学。很多讲法律的老师都知道,从字面上直接解释法律名词是很困难的,而通过一些案例来讲解就生动形象多了。虽然目前课本上的案例都是一些经典案例,但大多学生不清楚这些案例的各种时代背景,导致他们觉得这些案例很死板,提不起学习的兴趣。这就要求老师多留意一些身边的事情,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手段,了解当前的各种热点问题、现象,然后将这些生动形象的内容作为案例融入到课堂之中,这就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促进他们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2.采用灵活的方式进行教学。优化教学方式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同时也是最能提高学习兴趣的方法,所以我们在课堂上应该采用多种灵活的方式引导学生学习。(1)精心设计课堂提问。课堂提问是活跃课堂气氛的重要环节,是老师同学生交流知识的重要手段。一些经过精心思考的问题不仅能促使学生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还能促使他们主动发现问题进而反问老师。(2)积极启发引导学生。在经济法教学中,由于中职学生的认知能力有限,所以要多采用启发性教学。对于较为简单的问题则由学生理解,老师只需要做好听众,及时讲解学生不清楚与不足的地方就可以;对于难理解的案例老师要找好一个切入点,引导学生探索思考,逐步深入,使他们最后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样在讲解结束后,学生依然能保持一定的印象和学习兴趣。(3)模拟场景进行教学。授课不能纯粹的是老师讲,学生听,要设定一些今后可能遇到的场景,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学会探究、学会创新。如:我在讲《合同法》时,要求学生同桌之间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抽签决定起草合同类型,编写主要案情进行起草;在

经济法教学计划

经济法 (ECONOMIC LAW) 任课教师:黄新华 一、课程概述 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而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律体系;驾驭市场经济必须依靠法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法制的保障。本课程将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我国的经济法体系,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经济纠纷处理法等主要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我国经济法体系有一定的认识和概括性了解,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处理经济交往与经济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提供具体帮助。 二、教学目的和要求: 1、充分认识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作用; 2、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3、了解我国经济法的主要内容,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知识; 4、培养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技能; 5、完成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内容。 三、教学方法: 以经济法基本知识的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为主,辅之以自学和少量作业。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教材及参考文献,完成书面作业。 四、教学资料: 1、指定教材:《经济法》,清华大学经济法教研组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年1月第1版。 2、参考教材:《经济法学》,杨紫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商事法》,王保树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 《商法学》,寇志新主编,法律出版社 3、教学案例:由任课教师随讲义提供在互联网上,或者在课堂上提供。 五、考核方法: 1、书面作业: 占总分的20%,共2次。主要是教师课堂上重点分析、讲解的案例,由学生课后完成。着重

会计专业学习计划范文

会计专业学习计划范文 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会计学专业学生毕业前进行毕业实习。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会计专业学习计划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会计专业学习计划范文篇【一】 今年很庆幸进了这所所谓自学的大学,很高兴能成为这所大学的学生。刚入学时,我还不知道现代远程教育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开学后,学校给我们上了入学教育第一课,通过《入学指南》课,我才了解远程开放教育的学习模式,也深刻理解开放教育的内涵,明白了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我们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人,是在和谐、友爱宽松的气氛中进行学习的,改变了过去那种被动听课的局面,我感到很新鲜。 通过《入学指南》,教师还向我们进行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培养我们高尚的精神境界,精神世界丰富了,我们就会积极主动的去汲取知识、努力学习,就会自觉思考社会、思考人生,渴望探究周围世界,从而也激发了我的求知欲。 通过《入学指南》,教师让我们明确认识到知识的作用,使我们懂得,在高校不断扩招的今天,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要想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必须拥有丰富的知识,抛弃混文凭的思想,要增强我们的危机感,以积极进取的态度来学习。

1.制定合理科学的自学计划 制定学习计划是自主学习的首要环节,也是一种自我监控的手段。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如:学期计划、课程计划、单元计划、复习计划、多媒体使用计划。有了学习计划,保证自学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只要持之以恒地坚持学习,自然会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 2.认真听好面授辅导课 在上课前按自学计划预习有关课程,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带着疑问和渴求知识的心情来听辅导课。在听课过程中,认真听、认真思考,做好听课笔记。记好重要的内容,如果听不懂,无法跟上教师讲授的进度时,不要惊慌,在课后尽快地寻求辅导教师和其他学生的帮助。做到当堂的问题当堂解决。 3.详细做好自学笔记 除了做听课笔记外,还应在阅读文字教材时直接在教材上做笔记,有助于理解和记忆教材内容。利用音像教材、CAI课件学习,或收看直播课堂、浏览网络和VBI教学信息时,也必须在教材的相应位置记下重难点和其他有价值的信息,在做自学笔记的过程中,必须思考教材的内容,随时把对于内容的理解记录下来,在复习时就能有的放矢,胸中有数。 4、积极参加学习小组活动 学习小组活动因为是在教师的精心指导下进行的,它是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的一种学习形式,在活动中我感受到一种浓厚的文

2019年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真题完整试卷(含答案)

2019年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真题完整试卷 (课程代码00244)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自考科目包150273357 1.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提及“经济法”概念的著作是 A.《公有法典》 B.《法学阶梯》 C.《自然法典》 D.《论法的精神》 2.经济法的外在价值又可称为 A.功用价值 B.客观价值 C.客观评判价值 D.主观评判价值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最简单地说,就是 .引导关系 B.协调关系 C.管制关系 D.调制关系 4.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主体的构成体现为一种 A.一元结构 B.二元结构 C.混合结构

D.多元结构 5.下列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 A.财税法 B.金融法 C.计划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依据违法主体的不同,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 A.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调制受体的法律责任 B.经济性法律责任和非经济性法律责任 C.重大法律责任和一般法律责任 D.赔偿性法律责任和惩罚性赔偿法律责任 7.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 A.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发展 B.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C.提高政府的经济职能 D.产业结构合理化 8.下列属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 A.监督权 B.编制权 C.撤销权 D.审批权 9.根据我国的政权结构,我国的预算可以分为 A.2级 B.3级 C.4级 D.5级 10.下列不属于决算草案的编制原则的是 A.合法原则 B.准确完整原则 C.报送及时原则 D.简单明了原则

会计学专业(专升本)教学计划.

会计学专业(专升本)教学计划 专业代码:110203 一、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会计行业实际工作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等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理论知识要求 (1)熟练掌握和运用会计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熟悉国内外与财务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 (3)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2、专业技能要求 (1)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实务问题的基本能力; (2)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3、文化道德素质要求 通过思想道德修养、法律知识及会计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等课程学习,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法制观念,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会计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 三、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 四、主干课程:英语、线性代数与线性规划、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货币银行学、财务会计、保险学、管理会计、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财务案例分析、会计制度设计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论文答辩、毕业教育等。 六、学制:二年 七、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八、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73学分。 九、相近专业:财务管理、市场营销 十、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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