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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调剂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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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调配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63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审方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药师等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3、严格凭处方使用药品,不得向非就诊者销售药品。 4、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上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配。 5、对易导致过敏反应国家规定应进行皮试的药品,应要求患者先行皮试,结果为阴性方可调配,否则应拒绝调配。 6、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名或盖章,再售药给患者,并将处方留存。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操作流程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 操作流程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药品调剂科 门诊药房药品调剂标准操作流程 1 基本配置 设发药窗口四个,每一窗口配备收方调剂和复核发药人员各一名,配读卡器一台、工作站电脑一台、标签打印机一台,备好足够的大小药袋、笔、粘胶标签、药篮及其它调配发药工具。 2 人员、环境要求 工作人员准时上岗开窗,佩带胸章,仪表端正。岗上不看报、不看手机、不大声喧哗、不与人闲谈、嘻戏、不干私活。 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语气、语调应做到平顺、和蔼。 工作人员应对每种药品的不同商品名、剂量、包装规格及一般用量用法有所掌握。 工作人员应及时将自己分管药柜药品上架,药品严格按定位存放,不得任意堆放。应保持工作台面环境卫生、整洁,发药桌面上不得留有与发药无关的物品。 3 处方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处方调剂 调配药师查看打印标签并将同一病人的打印标签撕下,放入取药篮。 调配药师逐一查看打印标签上的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调配药师按照标签上显示的药品定位码与药品逐一对应、查看、准确调剂。同时检查药品是否变质,包括变色、风化、潮解、破碎等;对整包装药品,应检查有无拆封现象;检查药品有效期是否过期;需拆零药品应分别装于小药袋

内,贴上打印标签并密封,取剩药品保存于原包装内。所取同一种药品若有不同批号时,取批号最早的。取剩药品放回原位。需冷藏药物和高危药品应粘贴相应标签。皮试药品应将备用药物统一放在皮试药品存放区。调剂过程中若遇到药品不全时应告知相应病人并让其等待,同时查询库存并积极联系库管人员及时配送药品。 调配药师将所调剂完整的药品整齐放置于复核发药人员的工作台面上。 复核发药 复核发药药师收取病人的就诊卡、药费收据、处方。 复核发药药师对照处方姓名、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电脑显示的处方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呼叫处方患者姓名,将就诊卡交还取药者。 复核发药药师检查所配药品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不合理用药。若处方药品在名称、剂量、用法用量上未写清楚或与说明书所述有较大差异时,应将处方交还病人交请医生写清、更正或重新签名确认。 复核发药药师逐一核对、书写药品用法用量,同时核对所取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处方所载是否一致。每发完一种药品,向取药者交代用法用量及药品应用和保存的注意事项。 复核发药完毕后,告诉取药者药已配齐。 若取药者有疑问或要求,发药人员应认真回答有关问题。若本人解释不了或需解释的内容较多时,可请取药者取完药后到用药咨询窗口或有关医生处咨询。

处方调剂操作规程复习过程

处方调剂操作规程

处方调剂操作规程 一、门诊处方调剂 (一)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负责处方审核、核对、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二)药师在审核处方时应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三)药师应对急诊处方优先进行审核,并优先发药。 (四)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门诊医生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应当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量的要求。

(六)药师审方无误后才能进行处方调配;若认为处方存在用药不适宜用药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进行调配。 (七)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相关规定报送。 (八)发出药品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用法,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十)药师在完成处方调配审核后,处方调配人及审核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二、住院医嘱的调剂 (一)由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负责住院用药医嘱的审 核。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根据门诊处方审核标准进行 核。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用量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三)药师对医嘱进行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 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立医嘱。 (四)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配,及

中药饮片处方的调剂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的调剂制度 中药饮片处方的调剂应当按照《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调剂规程等进行审方。 1.处方项目是否完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疗科室、诊断、病历号、医师签名、盖章、处方日期等 2.中药饮片名称、剂量、剂数、先煎、后下等书写是否规范。 3.含有毒性中药饮片是否超过规定的最大剂量,是否符合毒性药品管理规定。 4.审核麻醉药品的开具是否符合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 5.审核是否有“十八反”“十九畏”配伍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的问题。 6.医疗保险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发现可能存在对患者不利的问题时,应立即与处方医师联系,经医师纠正或再次确认重新签字或盖章后方可调配。 (三)划价 1.提倡信息化自动化价。 2.手工划价工作宜由中药专业人员完成。 (四)调配 1.调配前再次审查相反、相畏、禁忌、毒性药剂量等,确认处方没有差错。 2.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

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根据药物不同体积重量选用适当的戥子,一般用克戥称取贵重或毒性药,克以下的要用毫克戥,保证剂量准确。称量前检查定盘星准。 3.一方多剂时用递减分戥法称量,每味药应逐剂回戥,特别是毒性药禁止凭主观估量,更不可随便抓配。 4.坚硬或大块的矿石、果实、种子、动物骨及胶类药,调配时应捣碎成小块或粗末入药。 5.不得将变质、发霉、虫蛀等药品调配入药。 6.为便于核对,按照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顺序间隔摆放。 7.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等特殊煎煮方法的饮片必须单包并注明。 8.若采用小包装的饮片,应注意该饮片的特点,调剂时注意检查饮片名称和剂量。 9.特殊管理饮片不能采用小包装进行调剂。 (五)检查复核 1.复核药品与处方所开药味和剂数是否符合,避免出现多配、漏配、错配、掺混他药或异物等现象。 2.有无相反、相畏、禁忌和超剂量等问题。 3.有无变质、发霉、虫蛀、鼠咬、泛油、以生代制、未捣碎等。 4.是否将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等特殊要求饮片单包。 5.抽查剂量准确程度,要求每剂重量差异不超过±5%,贵重药

最新整理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docx

最新整理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门店中药饮片经营的全过程 4、责任人:中药饮片调配、复核、销售人员 5、内容: 5.1门店所经营的中药饮片必须从配送公司购进。 5.2门店所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5.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的应有加本公司质管科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5.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5.6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五年备查。 5.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8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5.9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后签字方可发给顾客。 5.10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11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5.12中药饮片的储存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的设备,并按其不同特性进行养护。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流程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流 程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 1、中药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开出的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标签和药品要相符。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3、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可拒绝调配;应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4、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5、本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调配处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中药饮片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药调配应按本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定》应付的统一名称,准确称量,严禁估量抓药。处方中药物如有品种缺失或可代用品种,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7、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服用或煎煮方法。 8、处方调配完毕后应由主管中药师对照处方逐项复核,发出时将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并耐心地向病人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审核、调配及核对、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全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9、对已发出的中药饮片处方药品不予退药,如遇特殊情况(系药房差错导致时)须按照门诊退药管理之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10、毒性中药饮片和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应按相关规定管理逐剂称 量、双人校对称量,处方消耗逐日统计、专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11、发放中药汤剂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中药代煎单、药液袋数,经检查无

中药调剂流程

中药调剂流程 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

中药调剂规范 中药调剂按工作流程分为审分、计价、调配、复核、发药五个环节。 一、审方 1、审查处方各项内容: a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或单位、处方日期、医师签字等是否填写。 b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等是否则正确、经审查无误后方可计价。 2、如发现处方中药味或剂量字迹象清时,不可主观猜测以免错配,发现配伍禁忌,超剂量用药,服用药方法有误,临时缺药都应与处方医师联系,请处方医师更改或释放后重新签字,否则可拒绝计价或调配。 二、计价 1、计价时必须按照药品单价计价,不得任意估价或改价,做到计价准确无误。 2、计价时要精神集中,注意剂量、剂数、新调价格、将总价、计价员签名填定居处方相应位置。 三、调配 1、调剂人员接到计价收费处方后,应再次审方,特注意处方中有无配伍禁忌药,是否有需临时炮制或捣碎药、别名、并开药名、剂量是否有误等。 2、所调配的饮片应洁净、无杂质。符合当地的炮制规格,如发现发霉变质或假冒伪劣等质量不合格饮片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更换后才可继续调配。

3、为便于复核,应按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间隔摆放,不可混成一堆。 4、需先煎、后下、包煎等特殊处理的饮片不论处方有否脚注都应按调剂规程的要求处理。 5、一张处方不宜两人共同调配,防止重配或漏配。 6、调配完毕后,应按处方要求自查,确认无误后签字,交复核人员复核。四、复核 1、调配完毕后的药品必须经他人按处方要求逐项复核,发现错味、漏味、重味、得量有误或该捣未捣。需临时炮制而未炮制的饮片等及时纠正。 2、复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分剂包装。 五、发药 1、坚持三对:对取药凭证、对姓名、对剂数、查外用药专用包装。 2、向患者说明用法用量、煎煮方法及有无禁忌并答复患者提出的有关用药问题。 3、发药人签字。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药房对处方药实行管理。 2.处方调配员负责处方药的调配。调配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培训合格。处方审核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技术职称。 3.上班时间内,处方审核员应在职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据的处方销售。处方经审核后方可划价、调配。审核员和调配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投发。必要时经原处方医师更改、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调配员不得代用或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调配处方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作到“四查十对”。 (1)划价人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员进行审核。 (2)处方审核员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规格、剂量、有无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 (3)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审核员签字后,方可电脑划价、调配。

(4)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审核无误后,调配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5)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四查十对”,即: (1)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 (2)查药品:对药品规格,对数量,对标签;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质,对用法,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处方当日有效,有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药的,不得超过3天,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正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8.处方按《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保存备查:普通处方1年,毒性、精神处方2年,麻醉处方3年。 9.特殊管理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10.违反本制度和程序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处方调配的一般程序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处方调配的一般程序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一般包括以下过程: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说明 与指导。 1.审核处方首先是开方医师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不同的药品是否使用规定的处方笺书写,还包括以 下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量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2.调配药品 (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顺序逐一调配; (2)对贵重药品及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3)药品配齐后,与处方逐条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 (4)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5)对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加贴醒目的标签提示患者注意,如“置2~8℃保存”; (6)在每种药品外包装上分别贴上用法、用量、贮存条件等的标签; (7)核对后签名或盖名章; (8)法律、法规、医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特殊调剂:根据患者个体化用药的需要,药师应在药房中进行特殊剂型或剂量的临时调配,如稀释液体、磨碎片剂并分包、分装胶囊、制备临时合剂、调制软膏等,应在清洁环境中操作,并作记录。 3.发药 (1)核对患者姓名,最好询问患者所就诊的科室以帮助确认患者身份; (2)逐一核对药品与处方相符性,检查规格、剂量、数量,并签字; (3)发现配方错误时,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及时更正;

(4)向患者说明每种药品的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项,同一药品有两盒以上时要特别说明; (5)发药时应注意尊重患者隐私; (6)尽量做好门诊用药咨询工作。 药品的摆放1.根据药品性质所要求的条件,对不同性质的药品应按规定放置冷藏、干燥处,常温以及避 光、冰冻等分别保存; 2.根据药品管理法要求,分别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分别专柜加锁保存; 3.从药品价格出发,对贵重药品单独保存; 4.对一些误用可引起严重反应的一般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等宜单独放置; 5.对于名称相近、包装外形相似、同种药品不同规格等常引起混淆的药品应分开摆放并要有明显标记。 来源:考试大-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考试 对差错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原则 差错处理应遵守以下步骤: 1.建立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 2.当患者或护士反映药品差错时,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如果是发错了药品或错发了患者, 药师应立即按照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迅速处理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3.根据差错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救助措施,如请相关医师帮助救治、到病房或患者家中更换、 致歉、随访,取得谅解。 4.若遇到患者自己用药不当,请求帮助,应积极提供救助指导,并提供用药教育。 5.认真总结经验,对引起差错的环节进行改进,订出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 责编

中药处方调剂

中药处方调剂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中药调剂业务管理 中药是在中医药学基本理论指导下进行炮制,加工用以防治疾病的药物,包括植物药、动物药和矿石药三大类,其中植物药占大多数。中药调剂是一项具有多学科理论知识和综合性应用技术的工作,是按照医师处方,配方程序和原则,及时准确的调配和发售药剂并注以用法用量的重要药剂的调配操作。因此,调剂工作者不仅要有中药专业知识,而且要有中医理论基础知识。 调剂的基本知识 中药的配伍禁忌所谓的配伍禁忌是指某些药物配伍使用后会产生或增强不良反应,或降低和破坏原有疗效,因此,临床应当避免配合使用。人们在长期临床实践基础上,把味药的应用同药与药间的配伍关系总结为七个方面,称为药物的“七情”,即单行、相须、相使、相杀、相畏、相恶、相反,其中除单行外,都说明药物之间的相互关系。 单行:是指一种药物单独应用就会发挥治疗效果,如独参汤; 相须相使:是指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原有疗效,如党参配黄芪可增强补气之功效 相畏相杀:是指药物间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生姜与半夏同制可解除半夏毒性,并能加强半夏的止呕作用; 相恶:是指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如人参与莱菔子同用,可减少人参的补气作用; 相反:是指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加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十八反”、“十九畏”。十八反即“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其含义是川乌、草乌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芨、;甘

草反海藻、大戟、甘遂、芫花;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等。“十九畏”即“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烘炙浸莫相依。”其含义是:硫磺畏朴硝(芒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子(黑白丑),丁香畏郁金(川、广郁金),牙硝畏荆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官桂、桂枝、肉桂畏赤石脂、白石脂。 妊娠禁忌 有些药材能损害胎儿,影响胎儿生长发育,造成堕胎,致畸作用,所以常作为妊娠禁忌药物。根据药物对胎儿的损害程度不同,一般分为禁用和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数是毒性较强,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大戟、商陆、蜈蚣、天南星、麝香等。 慎用的大多数是烈性或有小毒的药物,包括通经祛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滑利等药物。如桃仁、红花、乳香、生大黄、川芎、干姜、半夏、益母草、肉桂等。中药调剂人员应牢牢掌握处方配伍禁忌,严守尽职,一旦发现有禁忌范围内的配伍处方应及时与医师联系,不可擅自处理。 处方的药物别名、并开及脚注 中药除正名外,还有别名:如金银花又称忍冬花、双花;大黄又称川军、锦纹;在医师处方中,,以一名代表两种以上药物的写法称为“并开”如青陈皮(青皮、陈皮)乳没药(乳香、没药)二冬(天冬、麦冬)苍白术(苍术、白术)赤白芍(赤芍、白芍)等。如果在并开药物的右上方注有“各”字表示每位药均按处方量称取,例如青陈皮各6克即青皮6克、陈皮6克,如果在并写药名未注有

药房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

药房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 门诊药房是医院提供药物治疗服务的关键环节。处方调配工作质量,直接影响药物治疗效果。而错发药则会给患者带来心理、生理上不同程度的损害,并造成患者和医院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医院声誉。为进一步提高门诊药房服务水平,杜绝差错,特制定门诊药房《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如下: 一、基本配置 设发药窗口一个,配备收方调配和发药人员各一名,配读卡、记账用微机一台,备好足够的大小药袋、笔及其它调配发药工具。 另设用药咨询窗口一个,配备药品咨询服务人员一名。 二、人员、环境要求 1.药剂人员准时上岗开窗,佩带工号胸章,出示工号牌,仪表端正。岗上不看报、不大声喧哗、不与人闲谈、嘻戏、不干私活。 2.药剂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语气、语调一律做到平顺、和蔼。不得态度冷漠,更不可与患者或其家属发生争吵,也不提倡微笑服务。 3.药剂人员应对每种药品的不同商品名、剂量、包装规格及一般用量用法有所掌握。 4.保持岗位环境卫生、整洁,药品严格按定位存放,不得任意堆放。发药桌面上不得留有与发药无关的物品。 5.药剂人员应经过专门上岗前培训,掌握国家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行政部门关于药品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 1.收方调配 (1)收方调配人员向取药者索取处方和磁卡。辨别医保、自费相关单据是否符合要求。辨别是本人还是家属或他人代取药。 (2)审核处方完整性,包括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及药名、剂型、剂量、数量和用法、合计是否清楚、正确。 (3)用电脑读卡机读取磁卡信息,对照处方姓名、药品名称、剂型、剂量、数量与电脑显示的处方信息是否一致,收费是否准确。 (4)检查所配药品之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或不合理用药。对药名相近相似而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

中药处方调剂制度 1、中药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开出的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标签和药品要相符。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3、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可拒绝调配;应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4、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5、本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调配处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中药饮片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药调配应按本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定》应付的统一名称,准确称量,严禁估量抓药。处方中药物如有品种缺失或可代用品种,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7、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服用或煎煮方法。 8、处方调配完毕后应由主管中药师对照处方逐项复核,发出时将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并耐心地向病人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审核、调配及核对、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全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9、对已发出的中药饮片处方药品不予退药,如遇特殊情况(系药房差错导致时)须按照门诊退药管理之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10、毒性中药饮片和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应按相关规定管理逐剂称 量、双人校对称量,处方消耗逐日统计、专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11、发放中药汤剂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中药代煎单、药液袋数,经检查无 差错并签字后方可发药。 12、每日工作完毕依据处方分类按日装订成册、并按规定年数保存备查。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 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 1.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2.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3.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4.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 (3)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 (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 (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医师经抗菌药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线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处方权限。 2.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3.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使用权限。 4.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 (1)被责令暂停执业; (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1.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决定给予抗菌药处方调剂资格。 2.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调剂资格的药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药剂科严格按照是否具有抗菌药调剂资格安排

8中药调剂室基本操作规程

中药调剂室基本操作规程 调剂中药仍应遵从调剂工作制度,严格按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发药程序进行。 1.中药处方的审查 认真逐项检查中药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对中药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 要特别注意含毒性成分的中药,应严格审查其剂量,常见含毒剧药的中药如下: ①含川乌、草乌、附子、关白附等:玉真散、小活络丸、祛风舒筋丸、附子理中丸等。 ②含雄黄:牛黄解毒丸、局方至宝丹、安宫牛黄丸等。 ③含汞、朱砂等:磁朱丸、至宝散、蟾酥锭、牛黄解毒片;白降丹和红升丹。 ④含铅:黑锡丹、四胜散、珍珠散等狗皮膏等外贴膏药。 ⑤含马钱子:九分散、舒筋散等。 ⑥含巴豆、巴豆霜:七珍丸、小儿脐风散等。 ⑦含蟾酥:六神丸、六应丸、喉症丸、蟾酥锭、蟾酥丸等。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2.中药处方的计价 计价方法:处方药价=∑(药品单价×数量) 3.中药处方的调配 (1)慎读处方,谨防相似药品名称的混淆。 (2)明确处方用药意图,防止同名异物药品的串用。 (3)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4.中药处方的复核与发药 中药处方药品的复核与付发常由一个岗位负责,主要有以下内容: (1)处方药品的复核:主要核对所配药品与处方药名是否一致,所配药物剂量是否与处方相同。 (2)处方药品的付发。认真核对处方前记,询问清楚患者姓名、年龄、住院床号(或门诊号),核对处方姓名、年龄、住院床号(或门诊号);严防错取错用而贻误病情,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只有完全核对无疑后,才能将药物付出给病人或其家属。 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代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正确交代病人用药期间的饮食“忌口”;使用中成药有时必须忌食某些食物,以免药物与食物之间产生相互作用而影响疗效。如: 服用含人参的中药(人参健脾丸、人参养容丸等)不宜吃萝卜;服用含铁的中药(磁朱丸、脑立清等)不宜喝茶、吃柿子;服用清热解毒类中药(牛黄解毒片、清瘟解毒丸等)、清热泻火类中药(牛黄上清丸、凉膈散等)不宜吃辛辣温热的食物如油条、羊肉、虾、洋葱、韭菜、辣椒、花椒、生姜、白酒、咖啡等。服用祛寒类中药(附子理中丸等)不宜吃寒凉的食物如鳖肉、鸭肉、驴肉、海带、紫菜、白菜、苦瓜、绿豆、西瓜等。即不宜吃与药物性质 相反的食物。

中药处方调配流程

中药处方调配流程 中药调剂是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及责任性很强的工作。中药处方调剂的正确与否,不仅会影响到医院医疗水平的好坏,更直接关系到病患者的生命安危。因此,调剂人员不仅要对医师负责,更应对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负责。 中药调配工作流程可分为审方、调配、复核、发药四个环节。 一、审查处方:调剂人员收到处方后,要从头到尾仔细阅读,将处方的全部内容彻底了解,然后着重审查以下项目。 (1)处方前记的审核:包括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婚否、单位或住址、处方日期、费用类别(是否医保及医保类别)。 (2)处方正文的审核,中药名书写是否清楚正确,剂量是否超出正常量,对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尤需注意。毒、麻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中药物是否有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等配伍禁忌;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有脚注;处方中药物本调剂室是否备全等。 (3)审方人员无权涂改医师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由审方人签名,审方中若发现问题,应立即与处方医师联系,问明原因,协商处理,予以修订。决不能药师随意处理。 二、调配处方 (1)调剂人员接方后,应再次进行审方:应特别注意处方中有无配伍禁忌药;特殊管理的毒性药或麻醉药处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需临时炮制或特殊中药,剂量是否有误。 (2)调剂人员应随时清洁工作台面及器具,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有序;经常检查校对秤的剂量准确性,配方时,一定要精神集中,认真仔细,按处方药味顺序逐一称量,间隔摆放,不可混为一堆,以利检查核对。 (3)一方多剂量时,不得以手代秤,可一次称取总量,按等量递减,每一剂的重量误差应控制在±5%以内。 (4)调剂人员应熟练掌握地方规定的中药饮片处方应付,按规定合理给付不同炮制规格的饮片。所调配的饮片应清洁、无杂质,符合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若发现有霉变、虫蛀、酸败、走油及假冒现象的饮片,应及时更换后才可继续调配,并将问题上报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 (5)需要先煎、后下、包煎等特殊处理的饮片不论有否脚注,都应按调剂规程的要求处理(应分单计量包,注明用法后与其它药一并装袋)。 (6)调剂称量时,首先要确认药名与药斗名称相符,取时要小心、仔细,避免饮片散落,造成前后药斗的串斗现象,用后应立即将药斗关好,以免其他药物撒落而造成混斗现象;瓶装药应立即将瓶塞盖好,以免张冠李戴。 (7)调剂时,一张处方未调配完决不允许调配第二张处方,以免混淆。一张处方也不宜两人共同调配,防止重配或漏配。 (8)含毒麻药处方的调配按《医疗用毒药、麻醉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9)处方调配完毕,调剂人员应按处方要求,对所调配的品种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标准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中药调剂的一般程序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包装、发药等六个程序。分述如下。 一、审方:审方系指药房审方人员审查医师为患者开写的处方。合格的 处方经审方人签字后即可交计价员计价收费,对于有疑问或不合格的处方, 应即与处方医师联系,问明原因,协商处理,决不能只凭主观臆断或随意处理。审方着重审查以下项目: 1、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师签字等是否清楚,公费者需 查验公费证与号码。 2、药名书写是否清楚准确,剂量是否超出正常量,对儿童及年老弱者 尤需注意。 3、毒、麻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中是否有“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 等配伍禁忌药存在。 4、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有否“脚注”、“并开药”(指处方中 2-3味药物合 并开在一起,多半是疗效基本相同,如二冬即指天冬和麦冬,或是常用配伍 使用如知柏即指知母和黄柏)是否明确等。 5、处方中药物是否有缺位等。 二、计价:必须准确、迅速,以缩短患者取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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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配:调配系指调剂人员根据己有审方人签字,并己交款的医师处方,准确地调配药物的操作。配方时按处方药物顺序逐味称量;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如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等应单独包装,并注明处理方法;若调配中成药处方,则按处方规定的品名、规格、药量调配;调配人员必须精力集中,认真仔细,切勿拿错药品或称错用量;处方应逐张调配,以免混淆;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保持配方室的工作台、称量器具及用具整齐清洁等。总之,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配方质量。调配完毕,自查无误后签名盖章,交核对员核对。 四、复核、包装与发药:为保证患者用药有效安全,防止调配差错与遗漏,对已调配好的药剂在配方自查基础上,再由符合资质的主管中药师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核对,重点核对调配的药物和用量与处方是否相符;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按要求作了特殊处理;配制的药物有无虫蛀和发霉等质量问题;毒性药和有配伍禁忌药及贵重细料药的应用是否得当;调配者有否签字等。经核对无误后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即可装袋发药。发药是调剂工作中最后一环,按取药牌发药,发药时要与患者核对姓名剂数,无误后再向患者耐心地交待煎服法和注意事项,务必使患者完全明了,以保证患者用药有效。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药品调剂操作规范 Ⅰ目的: 为规范处方调剂流程,理解、修正和完善医生的用药方案,及时准确的调配药品,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及用药教育,以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确保医生用药方案制定、执行的一致性,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Ⅱ范围: 药学部涉及药品调剂的各部门、各岗位均应遵守本规范的相关内容。 Ⅲ细则: 一、药师调剂资格的确定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4、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二、处方调剂规范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1、处方审核 ①、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②、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③、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中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规定

中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规定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规定为了保障医疗安全,保证临床疗效,针对目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不一致的问题,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7号)要求,我院制定了《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规定》。 一、各科室自发文之日起统一执行本规定。 二、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医师要掌握此规定,规范化书写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医师在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对饮片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三、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按照《海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与调剂给付规定》进行调剂;对未按规定书写中药饮片处方用名的应由处方医师修正后再给予调剂;对有特殊炮制要求的中药饮片,调剂时应临方炮制配用。 四、对本次未列入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规定的中药饮片,根据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不断修订补充。 五、各科室要组织学习掌握此规定。今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执行情况作为业务考核的重要依据。 医院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医院中药饮片处方与调剂给付用名 医院中药饮片处方与调剂给付用名 写麻黄——应付生麻黄

写蜜麻黄、制麻黄、炙麻黄——应付蜜麻黄 写桂枝、桂枝尖、嫰桂枝——应付桂枝 写紫苏、香苏——应付全紫苏(叶、茎均有)写苏梗——应付紫苏梗 写苏叶、紫苏叶——应付紫苏叶 写香薷、嫩香薷、香茹——应付生香薷 写生姜——应付鲜生姜 写荆芥、全荆芥——应付生荆芥 写荆芥炭——应付荆芥炭 写荆芥穗、芥穗——应付生荆芥穗 写芥穗炭、黑芥穗——应付荆芥穗炭 写防风、关防风——应付防风 写羌活、蚕羌、条羌——应付羌活 写白芷、杭白芷、川白芷——应付白芷 写细辛、辽细辛、北细辛——应付细辛 写苍耳子、炒苍耳子——应付炒苍耳子 写辛夷、辛夷花、木笔花——应付辛夷 写薄荷、南薄荷、苏薄荷——应付薄荷 写牛蒡子、牛子、大力子——应付炒牛蒡子 写蝉蜕、蝉衣——应付蝉蜕 写桑叶、霜桑叶、冬桑叶——应付桑叶 写菊花、杭黄菊、黄菊花、白菊花——应付菊花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_处方调配管理制度规定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_处方调配管理制度规定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规定 加强处方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篇 目的 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 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本公司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责任 执业药师或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 含药师和中药师 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登记记录》上。其他处方药,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 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国家规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要按处方销售。 国家规定要进行销售登记的品种要进行如实登记。 国家规定零售药店不得出售的品种不得购进及销售。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篇

一、药剂人员调剂处方一定要遵循《处方管理办法》。 二、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有错误或建议其他药物代替时,须经医师同意更改并从新签字后配发。 三、凡不按规定书写,字迹潦草无法辨认或错写等不符合标准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剂。 四、对有差错的处方进行登记。 五、处方调配权获得、管理 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各调剂岗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六、处方保存年限 普通处方 年,精神药品处方 年,麻醉药品处方 年。 七、处方必须有投药人、复核人签字。 八、将普通处方、公费处方、农村合作医疗的处方分别装订、保管。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调剂、登记并单独装订、单独保管。 十、调剂处方如出现差错,及时处理,马上报告,并做差错登记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篇 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审核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及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超剂量等情况,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特殊管理药品的调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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