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浅谈主权与人权

浅谈主权与人权

浅谈主权与人权

在谈论主权和人权之前,我们要先弄清楚什么是主权,什么是人权。根据百科,我们可以得知主权,即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让予。主权是国家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是国家所固有的,并非由国际法所赋予的。它包括两个基本内容:一是指国家按其职能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事物以及领土外的本国人有实行管辖的权力,对内具有排它性与至上性;二是指国家排除任何外来干涉,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外事务,对外具有独立性与平等性。

而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所谓人权就是指在近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拥有或应当拥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及基本民主自由权利,包括两个层面:作为理想,它是一定的国家和人民对社会关系的一种基本目标追求;作为现实,则是人们对现存社会关系的一种基本法律规范。人权具有普遍性, 但又不是抽象的, 它的内涵是指近现代国家根据自己所面临的经济和文化条件承认与保障其社会成员获得正常生存和发展以及人在法律上的权利保障规范。

那么主权与人权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呢?二者又是谁比较重要呢?从根本上来看,人权是主权的根基,而主权又保护着人权。在西方的大部分,合法的统治权是人民赋予的,人民通过投票选举来任命总统、总理,这就像是在说明人权高于主权。对于中国的选举,我一直是弄不明白的,但是绝对不是人民通过投票选举出来的,而在中国的古代便是“天赋人权”,谁有能力谁便能做皇帝,不管他是不是符合民心,只要他枪杆子够硬,够霸王,能够震住人民便能称王。这又似乎说明主权高于人权。

评论主权与人权孰高孰轻的问题,我认为,要从一个民族国家所处的具体的国内国际条件与环境来分析。强调主权,是为了防止国际压迫;强调人权,是为了防止国内暴政。

当今世界,国际交往的主体有国家、国际组织和有影响力的个人等,尽管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仍是主权国家。无论是人权的国内保护,还是国际人权公约的制定,都离不开国家的参加,离开了主权国家,人权的保障就成了无源之水。

强调“人权高于主权”为了维护某个国家的人权免受或拯救压迫,国际社会或其他国家对该国进行军事介入的观点,忽略人道主义干预的复杂和国际社会的现实。人道主义干预即采用武力捍卫一个国家人权的军事运动,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仅涉及到主权原则和人权原则的矛盾,也涉及人权原则和和平原则的冲突。《联合国宪章》规定了“维护世界和平及安全”及“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但也规定了“受到武力时单独或集体自卫”或“安理会在国际和平和安全受到威胁和破坏时,根据《宪章》第七章授权的军事行为”这种动用武力的例外。这两种情况虽没有直接规定人权问题,但在人权受到严重侵犯的情况可认为对国际社会的威胁,由此产生武力。但问题在于,由于受历史传统,文化背景,政治,经济发展的影响,各国的人权保护程度并不相同,如何衡量人权受到严重的侵犯,才能保障公正?现实的国际关系中,“保护人权”往往成为强国推行自己的政治模式,输出自己的价值观念,追求自己的利益,推行霸权主义的工具。其结果是,人权不仅没有得到促进,正常的国际秩序和世界和平却遭到了破坏,人权遭到了更加严重的践踏。例如,美国在武装干涉格林纳达时,声称是为了结束一个恐怖主义政权,拯救格林纳达人民免遭暴政之苦,然而真正的目的却是抵制古巴在加勒比海地区的扩张,防止出现另一个安哥拉。同样,在科索沃问题上,美国仍有其在巴尔干半岛地区扩张势力,加强控制欧洲,拔出北约东扩的钉子,剪除俄罗斯在南翼的屏障等一系列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伊拉克战争目的何在,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综上所述,人权的保护,必须以国家主权为基础,这是我国人民和世界其他各国人民尤

其是那些曾经遭受过帝国主义凌辱或在当代遭受过霸权主义的侵略的各国人民得出的历史和现实结论。旧社会由于遭受列强的侵略,没有完整的主权,政治上和经济上依附于帝国主义,中国人民受帝国主义的剥削,压迫和凌辱,享受着生存权无法保障和“华人和狗不得入内”的“二等公民”的待遇,中国人民那时到底有何人权?在世界其他国家,当巴勒斯坦人民丧失家园,成天遭受战火的威胁;当美国武装侵占巴拿马,造成400多平民死亡,2000多人受伤,18000多人背井离乡,无家可归时,那里的人民又能有什么人权?

主张主权是人权的基础,强调内政不受干涉,并不否定人权的国际保护的重要性。在国际社会中,若出现种族灭绝主义,法西斯主义,国际恐怖组织,外国侵略等严重的破坏人权的行为,国际社会有义务维护这些国家的基本人权。例如,1991年在伊拉克北部设立保护库尔德族人的安全区;1992年联合国授权美国到饱受内战和饥荒蹂躏的索马里救济饥民;1994年授权法军到发生了50万人被屠杀的卢旺达去设立安全区;同时授权美国为首的国家对海地采取军事行动,确保在1991年军事政变中被推翻的合法民选总统得以复职。

在主权和人权的问题,奢谈人权而不尊重他国人权即是霸权主义,反之,以维护主权为幌子而藐视人权,践踏人权即是纳粹主义,一味妥协,不顾自己实际情况去逢迎他国的“人权外交”的国家来说,则是丧失了主权的“附庸国”。

结合当今世界,我们更应该坚持国家人全原则,反对外来势力。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世界第三世界国家借助人权问题进行干涉,同时在严重的侵犯人权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以确保人权的实现。

我认为在人权与国家主权的关系问题上,简单地完全肯定或否定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是难以阐明这一关系的。主权与人权都是国际法的原则,主权原则是最基本的国际法原则,人权原则也是国际法的重要原则。国家不能违背国际法关于人权的一般强制性规则,而人权的国际保护则首先必须尊重国家主权,实现人权的过程也是国家主权行为的体现。因此人权与国家主权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人权与主权自始致终是不可分割的。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