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预拌砂浆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拌砂浆,是指由水泥、砂、外加剂、掺合料等成分,按照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搅拌后,通过专用设备运输、使用的砂浆拌合物,包括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
第四条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共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市区布点方案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要求,并向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后,报省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统
一向社会公布。
鼓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规定从事预拌砂浆生产。
第六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全部使用质量合格的散装水泥,预拌砂浆散装发放能力应当达到100%。
第七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标准管理、工序控制、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方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预拌砂浆生产、销售、运输等单位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期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第九条市区建成区内所有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鼓励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中使用干拌砂浆。
第十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可以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一)预拌砂浆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二)使用特种砂浆或者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的;
(三)砂浆累计使用量不超过100吨的;
(四)其他特殊情形的。
农村居民自建住宅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可不申请核实。
第十一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现场搅拌砂浆的,应当符合《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和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水排放应当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本办法规定应当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适用下列规定:
(一)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编制项目概算、预算和决算;
(二)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应
当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将使用预拌砂浆费用列入投标造价;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预拌砂浆的品种和等级;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审查;
(五)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施工;
(六)监理单位应当对项目施工中使用预拌砂浆情况进行监理;
(七)预拌砂浆的应用,应纳入建筑施工、监理单位综合信用评价范围。应当使用而未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不得参与建设工程评优活动。
第十三条预拌砂浆搅拌运输车辆运输经营者和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以及道路限速、限行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得超限超
载运输。
第十四条预拌砂浆的运输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预拌砂浆搅拌运输车辆应当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预拌砂浆搅拌运输车辆应当在规定场所冲洗。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应使用而未使用预拌砂浆的,由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预拌砂浆管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7月13日起施行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13-2005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 2005年11月3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05)356号 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厅有关处室 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厅新技术推广站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和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预拌砂浆是根据江苏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臣功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一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宏洋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京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丽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协和建材有限公司、常州亚帮骏马建材有限公司、无锡江加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潘钢华、王然良、刘加平、刘建忠。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毛永琳、张金山、费宗欣、苏峥。
销售人员奖惩制度 第一部分销售人员奖惩规定 一、奖励 (一)奖励标准 1.严格遵守公司、部门、项目组各项管理制度、条例、规定、文 件等。 2.行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强,专业技巧高。 3.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4.服务态度优秀、服务水准高、并受客户表扬。 5.团结互助、乐于助人。 6.个人素质高,职业形象佳。 7.钻研业务,参加并通过相关考试。 8.月、季、年等阶段销售业绩名列前茅或个人业务发展快。 9.对项目、部门、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二)奖励类型 1.公开表扬 (1.)口头表扬 销售经组长、总监、公司领导在销售日会、周会、公司月会及公司大会等会议上口头表扬。 (2)书面表扬 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各项目组,并存入个人档案。
重要表扬刊登在公司对外刊物、公司网站上。 2.给予优先发展机会 (1.)优先补偿接待客户的机会 (2.)优先选择楼盘的机会 (3.)优先参加公司出资的各种社会培训或外地考察学习。 3.提前转正、晋级 试用人员提前转正、正式员工给予晋级。 4.专业奖项 公司视员工所做成绩的不同设定以下奖项并颁发奖金。 (1)月、季、年销售冠军,年度销售金、银、铜牌奖每月、季、年根据销售业绩颁发月、季、年销售冠军,年度颁发销售金、银、铜牌奖。 (2)新人奖 公司年中、终总结表彰时,对业绩突出,业务水准高而入职未满一年的员工颁发新人奖。 (3)三好销售员 业务能力好、服务态度好、职业形象好。 (4)专业服务大使 服务态度好,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技巧等。 (5)最佳职业形象 形象好、气质佳、素质高、技术强。 (6)最佳销售经理
长沙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长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生产、销售和运输、使用及相关行政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用于各种建设工程的砂浆拌和物,包括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 第四条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运输、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预拌砂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粉煤灰、脱硫灰渣等掺合料和运用钢渣、工业尾矿、建筑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制造的人工机制砂,以减少对天然砂的使用。 第六条对预拌砂浆设施建设、装备购置以及科研、新技术开发、示范与推广应用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应采取“以奖代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第二章生产 第七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长沙市预拌砂浆布局规划(2012-2020)》(长工信发…2013?183号),并符合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项目核准部门在核准前应当征求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八条预拌砂浆企业应当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散装水泥,不得使用袋装水泥。 第九条干拌砂浆生产企业的散装发放能力应当达到70%以上。 第十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项试验室和专业技术人员。
砌体工程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本工程现有设计图纸; 2.国家及安徽现行施工规范.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 3.现行建筑.安装等劳动和工期定额; 4.建筑业推广应用地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 5.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管理制度等.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二.工程概况: 安徽医科大学4#.5#学生公寓楼工程,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32031.53㎡;其中4#楼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建筑总面积为19641.53m2(人防地下室面积2085.6m2),建筑总高度为61.30m,建筑层高为3.3 m,工程相对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31.00m(吴淞高程).5#楼建筑层数为地上十八层,建筑总面积为12390m2,建筑总高度为61.45m,建筑层高为3.3 m,工程相对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9.00m(吴淞高程). 本工程为深基坑工程,基坑支护设计为人工挖孔砼灌注桩及锚杆.自然放坡和土钉墙支护体系,5#为筏板基础. 设计单位:安徽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安徽工程勘察院 建设单位:安徽医科大学 监理单位: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三.墙体砌筑工程地主要施工方法 1.材料
合利用.减少城市污染.改善大气环境.发展散装水泥.实现可持续发展.本工程采用干混预制砂浆 ②干混砂浆地应用:1/应用范围干混砌筑砂浆适用于砌筑工程;干混抹灰砂浆适用于抹灰工程;干混地面砂浆适用于地面工程(包括屋面). 2/加水拌合加入地水应符合国家应用水标准.不得使用受过污染地水.加水量,拌和时间及拌和方法列表如下: 项目品种加水量范 围% 拌和方式 散装袋装 干混砌筑砂 浆 15.0-16.5 机械搅拌人工搅拌 干混抹灰砂 浆 17.0-18.5 机械搅拌人工搅拌 干混地面砂 浆 13.5 机械搅拌人工搅拌 砂浆储存搅拌设备 3使用方法: 3.1砂浆应随拌随用,从加水搅拌至使用完毕,不超过两小时. 3.2抹灰砂浆和地面砂浆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基层处理,即将基层表面地尘土.污垢.油渍等清理干净,必要时洒水润湿.每遍涂抹厚度宜为6-9m m,应待前一遍抹灰凝结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3.3施工方法应按照施工及现场规范地有关规定执行. 3.4当施工现场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可酌量增加水量.当气温超过30℃时,必须在一个半小时左右用完. 3.5冬期施工时,干混砂浆加水搅拌后应采取保温措施.温度不宜低于5℃.在硬化期不得受冻. 4储存时间:干混砂浆地保质期为三个月. ③预制干混砂浆进厂检验:预拌砂浆进场时,供应方应按规定批次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产品形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等.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 计规程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m i x p r o p o r t i o n d e s i g n o f m a s o n r y m o r t a r J G J T98-2011 2011年
修订过程及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部文件建标〔2008〕102号“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修订、修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从2008年4月开始进行修订,主编单位为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及浙江八达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接到任务后,主编单位立即组建了编制组,确定了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中技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嘉兴市春秋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嘉善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西安天洋建材企业集团,编制人员为: ?李荣孙占利张秀芳赵立群刘军选徐鹏如王文奎何希铨金万春王转英袁永福钱建武张雪琴薛天牢金裕民徐建 黄春文毛国强何富林陈华沈文忠。 任务下达后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各编制单位进行沟通,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颁布实施至今,距今已有10年之久,该标准对保证作为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范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造物中所采用砂浆的质量配合比设计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材料的更新换代以及其他标准的变化,特别是预拌砂浆的蓬勃发展,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及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的修订,都使该标准的继续使用出现了一些困难、可操作性差、工地现场执行难度增大,因此,迫切需要对《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进行修订,以适应建筑技术的发展。根据这些主要问题2008年8月在西安召开了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编制大纲,明确了主要工作内容及验证试验方案。在上述大量验证试验及调研的基础上,并参考国外先进标准3月形成了初稿, 2009年三月在江苏省姜堰市召开了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编制组内部对初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会后,主编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及各单位的补充实验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通过网络在编制组内部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定稿, 2009年7-8月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求意见工作,收到来自上海、北京、山东、浙江等全国各地从设计、施工、检测等科研机构、施工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的宝贵意见。针对这些意见我们又认真研究,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验证试验,最终确定了送审稿的内容。 原标准分五章: 1、总则; 2、术语、符号;3、材料要求;4、技术条件; 5 、砌筑砂浆配合比计算与确定(5.1 水泥混合砂浆配合比计算;5.2 水泥砂浆配合比选用;5.3 配合比试配、调整与确定);本规程用词说明。 新标准分五章: 1、总则; 2、术语;3、材料要求;4、技术条件; 5 、砌筑砂浆配合比的确定与要求(5.1 现场配制砌筑砂浆配合比的试配要求;5.2 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试配要求;5.3砌筑砂浆配合比试配、调整与确定);本规程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增加了粉煤灰水泥砂浆和预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的内容; 2. 根据新型墙体材料性能,对砌筑砂浆稠度进行了调整; 3. 在砂浆强度等级上去掉了M2.5增加了M25和M30两个等级; 4.取消了分层度指标,增加了砂浆保水率的要求; 5.根据不同气候区提出了砌筑砂浆抗冻性要求; 6.增加了根据砂浆表观密度实测值及理论值校正砂浆配合比的步骤; 7.将砂浆试配强度计算公式修改为?m,0= k?2。
销售奖励提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销售激励提成政策,完善薪酬分配体制,体现公平、公正精神,达到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效果,充分调动和提高销售人员市场开发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以较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效益,全面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根据浙江中杭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销售部全体人员。公司内外兼职销售及代理商可参考本办法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制定销售激励政策。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费用范围 1、基本原则 3.1考核以订单指标为主,回款和毛利指标为辅; 3.2销售费用包干,总额控制; 3.3工资、奖励提成发放与业绩挂钩; 3.4工资及前期销售费用采用向公司申请预借支,待结算时扣除方式执行。 4、销售费用的范围 销售费用是指含销售部全体员工全年所有收入、个人及单位全部应缴五险
一金、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章销售包干费用与提成 5、销售提成政策 5.1提成比例 5.2 回款滞纳金 货款未按标准回款周期到位的,按超出月数扣除月度回款滞纳金,货款在标准回款周期前到位的,按提前月数给予50%月度回款滞纳金额度的奖励;如未能依据标准回款周期按时回款的,将按照该笔货款金额发生的财务费用滞纳金给予处罚,其处罚滞纳金额度计算办法如下: 滞纳金=合同总额×(6%年利率/365)×实际滞纳天数。 如遇不可预测市场环境动荡或用户不可预测商务变化,影响回款的不执行回款滞纳金政策。 5.3 由于公司原因导致产品不能按期交付、客户交付期变更或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货款不能按期回收的,由销售部按公司调整后的计划执行。
5.4 技术咨询或渠道支持 如遇个别市场需要第三方提供技术咨询或渠道支持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公司研究决定。 6、销售部销售包干费用总额的结算和费用管理 6.1 结算。 销售部销售包干费用总额,每季度结算一次。到结算周期时,由销售部汇总核算周期内有效执行合同,通过本办法(5、销售提成办法)条款方法测算,形成结算报表,经销售主管副总与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确认生效。 实际提成金额由公司代为扣除个人所得税。 6.2 销售费用预借支。 销售部部门人员月度工资、前期销售费用采取预借支申请的方式,经公司主管销售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实施。 6.3 非销售业务活动费用管理。 由公司安排销售部执行的非销售业务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销售部提出费用预测及申请,经公司主管销售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实施。此费用不列入销售费用包干。
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7-18 ·文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广应用预拌砂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拌砂浆包括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 干混砂浆,是指水泥、干燥骨料或者粉料、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照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者配套组分拌和使用。 湿拌砂浆,是指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和物、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预拌砂浆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拌砂浆生产、销售、使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 专项规划,按照合理布局、有利环保、安全生产、促进发展的原则,编制本市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县(市)区组织实施。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和现代化管理方式生产高性能、环保型的预拌砂浆;鼓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粉煤灰、脱硫灰渣、钢渣等掺合料和符合标准的工业尾矿等固体废物;鼓励使用人工机制砂。
预 拌 砂 浆 施 工 方 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零一五年五月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施工专项方案会签表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实物量 (5) 三、预拌砂浆的储存 (5) 四、预拌砂浆的施工 (5) 预拌砂浆使用前的拌和重塑 (6) 预拌抹灰砂浆 (6) 聚合物预拌干粉砂浆使用方法 (7) 季节性施工 (7) 五、预拌砂浆的质量评定 (8) 六、预拌砂浆使用时的要求 (9) 七、建筑预拌砂浆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9) 八、质量保证体系 (9) 一、工程概况 1、御景城住宅小区15班幼儿园为4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为4544.36m2,建筑物高度为12.55m,地上三层,层高为3.6m;S2#楼、S3#楼为商业建筑,建筑高度为14.5m,地上三层,S2#楼建筑面积为2923.56 m2,S3#楼建筑面积为2 586.60 m2;23#楼为住宅楼,建筑面积为6962.15m2,建筑物高度为35.1m,地下一层,地上11层,负一层层高为4.8m,地上每层层高为2.9m;24#楼为住宅楼,建筑面积为6962.15m2,建筑物高度为35.1m,地下一层,地上11层,负
一层层高为4.8m,地上每层层高为2.9m;2#地下车库为机动停车库,建筑面积为19211m2,建筑总高度为4-5m。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合肥乐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单位为安徽工程勘察院,施工单位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班幼儿园、S2#楼、S3#楼设计单位安徽新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3#楼、24#楼、2#地下车库设计单位为合肥华祥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幼儿园±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为48.30m;S2#±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为49.45m,S3#±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为49.00m,23#楼、24#楼±0.000相对于绝对标高为49.90m。 3、15班幼儿园、S2#楼、S3#楼及2#地下车库工程结构采用框架结构形式,23#楼、24#楼工程结构采用剪力墙结构形式;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其中幼儿园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其中幼儿园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场地类别为Ⅱ类;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4、预拌砂浆使用情况 15班幼儿园、S2#楼、S3#楼各个部位的填充墙材料、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及容重详见下表: 23#楼、24#楼各个部位的填充墙材料、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及容重详见下表:
DGJ 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13-2005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 2005年11月3日发布 2006年1月1日实施 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省建设厅文件
建科(2005)356号 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厅有关处室 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厅新技术推广站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
新技术推广站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预拌砂浆是根据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臣功节能材料,一夫建材实业、宏洋混凝土、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丽固新型建材、协和建材、亚帮骏马建材、江加建设机械。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钢华、王然良、加平、建忠。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毛永琳、金山、费宗欣、峥。 目次 1围 2规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和标 4.1分类 4.2标记
预拌砂浆专项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分为五个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53140平方米,其中住宅工程四幢,均为33层砼剪力墙结构,带地下室,地下室含有夹层(层高2.9m),为自行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24571平方米,其中2#、5#楼建筑面积相同,均为24883.31平方米,5#、6#楼建筑面积相同,均为37402.19平方米。地下车库一个,建筑面积为28569平方米。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耐火等级:为一级,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地下:DM5.0干混砂浆砌筑;地上:DM5.0干混砂浆砌筑。填充墙均采用Mu3.5非承重煤矸石空心砖砌筑;配砖采用Mu7.5承重砼实心砖砌筑。 二、干混砂浆 1、进场检验 1.1、干混砂浆进场时,供方应按规定批次提供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出场检验报告,并按照表格 A.0.1进行复试,复试合格,且对人体及周围环境无伤害及污染。 1.2、干混砂浆外观检验:①、散装干混砂浆应外观均匀,无结块、受潮现象;②、袋装干混砂浆应包装完整,无受潮现象。 2、干混砂浆的储存 2.1、不同品种的散装干混砂浆应分别储存在散装移动筒仓内,不得混存混用,并应对筒仓进行标识。筒仓数量应满足砂浆品种及施
工要求。更换砂浆品种时,筒仓应清空。 2.2、筒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SB/T10461的规定,并应在现场安装牢固。 2.3、散装干混砂浆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防潮、不受雨淋的场所,并应按品种、批号分别堆放,不得混堆混用,且应先存先用。配套组分中的有机材料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潮、远离火和热源的场所,不应露天存放和曝晒,储存环境温度应为5℃~35℃。 2.4、散装干混砂浆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当对砂浆的均匀性有疑问或争议时,应按本附录B的规定检验其均匀性。 3、干混砂浆拌合 3.1、干混砂浆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加水或其他配套组分拌合,不得添加其他成分。 3.2、干混砂浆拌合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中对混凝土用水的规定。 3.3、干混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除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采用连续式搅拌器搅拌时,应搅拌均匀,并应使用砂浆拌合物均匀稳定。 ②采用手持式电动搅拌器搅拌时,应先在容器中加入规定量的水或配套液体,再加入干混砂浆搅拌,搅拌时间宜为3min~5min,且应搅拌均匀。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静停后再拌合均匀。 ③搅拌结束后,应及时清洗搅拌设备。
销售现场处罚条例 一、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总则) 为了创建一支提高公司利益为准则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公司,并且使员工和公司得到共同的发展,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任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通过书面形式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二)服从管理、服从分配、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包括上级经理个人电话)。(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的形象。 (四)公司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员工要要从安排并完成该时段要求完成的工作,不相互推诿。 (五)工作时间不准长时间聊私人电话,卫生实行轮流制,必段做到整洁清爽。 (六)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窃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七)员工服务态度 a)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b)对公司的业务非常熟悉,耐心介绍,如有不清楚的地主向同事请教; c)随时整理客户信息档案,资料及电脑内存资料,确保不丢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 处理,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应有责任赔偿或从工资中扣除。 d)及时汇报工作进及客户情况。 e)领导交派任务应尽力完成,如上班时间完不成的应主动加班完成。 f)因个人原因给工作的下一环节造成影响,相关人员有义务马上到位予以解决,同事 之间互帮互助。 g)因销售工作的特殊性,置业顾问休息日为轮流作息,外地项目每两周休两天,有中 大开盘或加推事宜休假取消,其休息日需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严格请假制度,员工因病或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需提前向公司请假,以例公司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二、员工有以下情形者,给予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1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湖北胜力合建材有限公司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鉴发部门:生产技术中心 2014年3月2日
前言 为了落实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文件精神,加强预拌湿砂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预拌湿砂浆产品质量,起草了本规程。 本规程对我公司的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原材料、配合比设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以及预拌湿砂浆的出厂、验收、运输管理作了相应规定。 本规程由公司生产技术中心起草,总工程师批准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1)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2) 第四章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3) 第五章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管理 (5) 第六章预拌砂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6) 第七章预拌砂浆出厂质量和验收管理 (7) 第八章附则 (8) 附表1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控制项目表 (8)
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拌砂浆企业管理,不断提高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预拌砂浆相关标准,参照GB/T 19000- ISO 9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第二条企业应强化质量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三条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技术部负责对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企业应设立以厂长(经理)或管理者代表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 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化验室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及原材料、成品质量的检验、监督与管理工作。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编制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制定质量奖惩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工作质量。 (五)负责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第七条化验室的职责 (一)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材料、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二)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材料和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强化过程控制,运用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平面布置 (1) 三. 干混预拌砂浆储罐基础施工 (1) 3.1干混预拌砂浆储罐基础参数 (1) 3.2干混预拌砂浆储罐基础施工 (3) 四、文明施工 (3) 五、预拌砂浆机操作规程 (3)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用地位于长沙岳麓区洋湖街道,坪塘大道及连江路交汇处东北角。用地西临坪塘大道,西北角临三环线辅道,北面临岳麓区第三小学,东临连塘路。项目用地总面积81063㎡,净用地面积73009㎡,整体呈不规则型,南北向长约309m,东西向长约350m,沿连塘路一侧地势最高,沿西三环辅道一侧最低,目前用地内多为农田和农舍。 项目由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设计由1栋单层门卫楼(1#栋),3#栋多层综合楼(2#-4#栋),1栋多层体育馆(5#栋),1座垃圾收集站(6#栋),3栋多层教学楼(7#-9#栋),3栋多层宿舍楼(10#-12#栋),一个室外运动场组成,地下室工4处,2#-4#栋的地下室为车库及设备用房,7#东地下室为报告厅,8#、9#地下室为设备用房,10#-12#栋的地下室为厨房及餐厅。 应长沙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砌筑、抹灰等部位均采用干混预拌砂浆。因现场采用干混预拌砂浆,则需设置干混预拌砂浆储罐。 二.平面布置 坪塘中学项目按进度分为两个施工区段,2#、3#、4#、5#、7#、8#、9#栋为一区先行施工,10#、11#、12#栋为二区、后续紧接一区流水施工(1#栋为门卫室、6#栋为地埋式垃圾站,最后与室外工程同时施工)。现场目前一区共设置8个干混预拌砂浆储存罐,由湖南国宇建材有限公司生产。 1#、2#(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分罐使用,下同)干混预拌砂浆储罐位于3#、4#栋之间靠坪塘大道处,主要负责2#、3#、4#栋砂浆的使用;3#、4#干混预拌砂浆储罐
公司销售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实行公司的总体销售目标,激励员工全身心地投入销售工作,规范公司各项制度: 公司执行以下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一般奖励: 1、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者,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2、销售总额达到2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2%。 3、年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5%。 (二)特别奖励: 1、一等奖设1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一 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10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0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 元的物品。 2、二等奖设2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二
第三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 于2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1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万元的物品。 3、三等奖设3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 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二、处罚制度 1、个人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下岗,发生活费350元。 2、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部门内取缔1个人的浮动 工 资。 3、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 取消年终奖金。 4、半年考核一次,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2.5万元的, 7 月份起发生活费350元,部门取消1个人的浮动工资,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务5万元后,年底再补发半年扣发的部份工资。 三、考核方式: 1、以销售公司每位销售员、公司有任务的部门和各代
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应用预拌砂浆工程计价问题的相关解释 杭建造价投资办[2011]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政办函[2011]3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市自今年3月份起在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由于近来涉及工程计价依据对使用预拌砂浆如何进行调整处理方面的咨询较多,为进一步做好预拌砂浆计价行为的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使用浙江省现行工程计价预算定额时,如定额为普通现拌砂浆而工程实际使用预拌砂浆的,应按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中所明确的定额调整方法执行。 二、对于预拌砂浆和现拌砂浆的分类对应关系,可参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08年颁发的《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2003版省补充定额)》第141页的附录五“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分类对应参考表”进行相应砂浆材料的换算调整。 三、已招投标或已签订合同但尚未竣工的工程,使用预拌砂浆部分所涉及的相应工程计价按上述办法调整。 附: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分类对应参考表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砌体所使用的砂浆均为普通现拌砂浆,若使用干混砂浆采用以下方法调整: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工日,灰浆搅拌台班数量乘以0.6 砌体所使用的砂浆均为普通现拌砂浆,若使用湿拌砂浆采用以下方法调整: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灰浆搅拌台班数量乘以0.6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七星岩景区东门入口综合升级改造工程 预拌砂浆施工专项方案 高要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2015年12月20日 一、工程概况
金堂县和裕欧景项目工程,建筑面积为260000㎡。主楼、群房均为地下一层,主楼地上21-26层,裙楼地上2-5层。基础结构形式为筏板基础;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核心筒剪力墙结构;房间分隔采用多孔砖、实心砖、空心砖砌筑;内墙面采用混合砂浆,地面水泥砂浆找平。裙楼为框架结构;总工期790天,计划开始日期2013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2016年08月08日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验收。 二、实物量 1、砌体砂浆用量:120 m3 2、抹灰砂浆用量: (1)内墙面抹灰:25 m3 (2)外墙面抹灰:75 m3 3、地面砂浆用量:20 m3
三、预拌砂浆的储存 砂浆运至储存地点除直接使用外,必须储存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内。夏季应采取遮阳措施,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砂浆装卸时应有防雨措施。储存容器应能保证砂浆的均匀性,有利于储运、清洗和砂浆装卸。砂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禁加水。储存容器标识应明确,应确保先存先用,严禁使用超过凝结时间的砂浆,不同品种的砂浆不得混存混用。砂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用料完毕后储存容器应立即清洗,以备再次使用。 四、预拌砂浆的施工 各种用途砂浆的稠度选用,宜按下表的规定选取。 预拌砂浆的稠度(mm) 预拌砂浆使用前的拌和重塑 1 预拌砂浆在储存容器中如出现少量泌水现象,使用前应人工拌匀,如泌水严
重应取样进行品质检验。 2重塑是指砂浆在规定使用时间内造成稠度损失,使用时稠度达不到施工要求,在确保质量前提下,经现场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可采取有效措施使砂浆重新获得原定的稠度。砂浆重塑只能进行一次。 预拌砌筑砂浆 1 用于基础墙防潮层的预拌砌筑砂浆,应满足设计的抗渗要求。 2 预拌砌筑砂浆可用原浆对墙面勾缝,但必须随砌随勾。 3 其他按现行《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执行。 预拌抹灰砂浆 1 预拌抹灰砂浆应由设计确定其强度等级。 2 预拌抹灰砂浆的稠度可按设计要求选用。 3 掺有特殊外加剂的预拌抹灰砂浆,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预拌抹灰砂浆抹灰层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应按现行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第2.3.3条的规定执行。 5 预拌抹灰砂浆的每遍涂抹厚度宜为7~9mm,应待前一遍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6 预拌抹灰砂浆不得涂抹在比其强度低的基层上。 7 其他要求按现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的有关规定进行。 预拌地面砂浆 1 预拌地面砂浆可用于地面工程(包括屋面)的找平层和面层,应按3.4选用,或有设计确定其强度等级。 2 预拌地面砂浆用于面层的稠度不应大于35mm。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2011(完整版)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 计规程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m i x p r o p o r t i o n d e s i g n o f m a s o n r y m o r t a r J G J T98-2011 2011年
修订过程及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部文件建标〔2008〕102号“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修订、修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从2008年4月开始进行修订,主编单位为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及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接到任务后,主编单位立即组建了编制组,确定了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中技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嘉兴市春秋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嘉善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西安天洋建材企业集团,编制人员为: ?李荣孙占利张秀芳赵立群刘军选徐鹏如王文奎何希铨金万春王转英袁永福钱建武张雪琴薛天牢金裕民徐建 黄春文毛国强何富林陈华沈文忠。 任务下达后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各编制单位进行沟通,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颁布实施至今,距今已有10年之久,该标准对保证作为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范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及 一般构造物中所采用砂浆的质量配合比设计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 着建筑技术的发展,材料的更新换代以及其他标准的变化,特别是预拌 砂浆的蓬勃发展,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及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的 修订,都使该标准的继续使用出现了一些困难、可操作性差、工地现场 执行难度增大,因此,迫切需要对《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进行修 订,以适应建筑技术的发展。根据这些主要问题2008年8月在西安召 开了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编制大纲,明确了主要工作内容及 验证试验方案。在上述大量验证试验及调研的基础上,并参考国外先进 标准3月形成了初稿, 2009年三月在江苏省姜堰市召开了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编制组内部对初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 稿,会后,主编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及各单位的补充实验对征求意见稿进 行了修改,并通过网络在编制组内部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定 稿, 2009年7-8月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求意见工作,收到来自上海、北京、山东、浙江等全国各地从设计、施工、检测等科研机构、施工单位、大 专院校的专家的宝贵意见。针对这些意见我们又认真研究,并进行了相 应的补充验证试验,最终确定了送审稿的内容。 原标准分五章: 1、总则; 2、术语、符号;3、材料要求;4、技术条件; 5 、砌筑砂浆配合比计算与确定(5.1 水泥混合砂浆配合比计算;5.2 水泥砂浆配合比选用;5.3 配合比试配、调整与确定); 本规程用词说明。 新标准分五章: 1、总则; 2、术语;3、材料要求;4、技术条件; 5 、砌筑砂浆配合比的确定与要求(5.1 现场配制砌筑砂浆配合 比的试配要求;5.2 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试配要求;5.3砌筑砂浆配合比 试配、调整与确定);本规程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 明。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增加了粉煤灰水泥砂浆和预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的内容; 2. 根 据新型墙体材料性能,对砌筑砂浆稠度进行了调整; 3. 在砂浆强度等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的通知 穗建质…2008?8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推进建筑施工现代化,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市建委制定了《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现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九月十日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推进建筑施工现代化,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含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相关行政管理活动,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级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级市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散装水泥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应当符合环保和市容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市主管部门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国家产业政策、城乡建设规划、道路交通状况以及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地编制全市预拌砂浆发展规划。 设立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全市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外的预拌砂浆企业产品进入本市的,应先经市主管部门登记,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七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组织生产,接受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预拌砂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市主管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拌砂浆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第八条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使用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物或专用运输、存储设备,不得生产纸袋、编织袋包
销售人员奖惩办法一、销售人员工作报酬按《管理职能人员报酬考核办法》执行。 二、销售人员因工岀差按《------------------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三、销售部门业务费用由主管负责人合理控制使用,实行先审批后审核,实消实报。 四、销售人员个人业务业绩按以下奖励办法执行: 1 认真负责,钻研业务,为工厂提供“营销新构想”,工厂视其可行、有效程度给予300-500元奖励。经采用后效果和经济效益明显,再按估算年新增效益3%予以一次奖励。 2 积极深入市场,了解市场,分析市场,结合工厂具体特点,主动向工厂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工厂经分析确认可行,给予500-800元奖励。其新产品研发投入市场后,再按该产品实际产生效益,第一年按5%,第二年按3%,第三年按2%予以奖励。三年后视为常规产品。 3 收集同行状况,了解竞争厂家动态,为工厂提供决策参考,视其具体情况予以适当奖励。 4 经常进行客户信用调查,做到事先防范,对可能产生的呆账及时按实际效果予以一采取得宜的措施和方法使工厂避免或挽回损失, 次性奖励。 5努力拓展营销市场,开拓“新地区”、“新客户”。对具有开发价
值的“新地区”、“新客户”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或申请,经工厂核准后进行开发。形成产品销售后,按其实际产生销售货款净额*奖励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第一月4%,第二月3%,第三月2%。 奖励金额包括开发费及其他费用。三个月后视为常规用户。 6积极想方设法,配合厂内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生产能力,保证产品配套生产和销售。对厂内积压“滞销品”,提出促销思路和方案,在规定期限内按工厂认可措施将其出清,按实际出库量1-2元/吨奖励7积极回收货款。当月实际回收到账款额超出或低于当月应收款(含运费及其他费用),按实超或实差金额1.5%予以奖罚。 六、本办法从二0-------年---月-----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