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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强农惠农政策

江苏省强农惠农政策
江苏省强农惠农政策

一、财政惠农政策

(一)支持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2010继续支持治淮、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按照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省财政新增投入重点支持沿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海堤达标工程、引江调水工程、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完成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为沿海开发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支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2010年省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在继续支持现有19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同时,根据财政部要求,通过竞争立项新增一批小农水重点县,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农村河道疏浚整治。2010年省财政安排资金5.3亿元支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引导地方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并对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的23个县(市、区)给予奖励。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财政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4.41亿元,支持400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十一五”期间解决12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

(五)扶持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1.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0年省财政安排7000万元,用于扶持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推进农业科技进步。2010年省财政安排农业三项工程资金2.7亿元,将围绕全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支持现代农业重大技术示范推广,继续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安排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5000万元,重点支持关键领域、优势产品的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和开发。…

3.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2010年省财政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资金1.3亿元。主要用于新认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奖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新增投资奖励,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基础建设补助。

4.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及市场竞争能力。

5.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2010年省财政安排1亿元,做好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加大对农产品的监测、检测力度;继续支持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的质量控制;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培育补助;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规划试点工作。

6.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发展。2010年省财政安排1.4亿元,建立奖补机制,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及各类服务组织建设。

7.推进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发展。2010年省财政安排高效设施农业专项资金10亿元,加快推动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业生产设施装备,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进程。

(六)落实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10年,我省将继续实施水稻、小麦、棉花、玉米、油菜等良种补贴政策,根据农作物品种的实际种植面积,按照水稻、棉花每亩15元、小麦、玉米、油菜每亩10元的标准,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将补贴款直接发放给生产中使用农作物

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

2、农机具购置补贴。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5亿元,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对农民购买农机具实施财政补贴,重点补贴农作物生产环节急需的农业机械,同时围绕现代高效农业,扩大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等农业机械的补贴范围。

3.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两项补贴的标准不变,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直补每亩补贴69元。

(七)支持农民就业创业。2010年省财政安排农业实用技术和农民创业培训资金1亿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1.6亿元,支持农民就业创业。

(八)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省财政安排省级脱贫攻坚奖补资金9亿元,安排扶贫小额贷款奖励贴息资金1亿元,用以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程。

(九)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支持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安排专项资金2.2亿元。支持“一池三改”为主要建设内容的户用沼气、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等农村清洁能源,其中,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

2.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安排专项资金1.9亿元,重点支持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及综合利用。

3.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2010年省财政安排绿色江苏专项经费1.9亿元,继续推进以村庄绿化示范村建设为主的绿化造林,全省绿化覆盖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安排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9908万元,提高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每亩由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元。

(十)支持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按照国家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全面落实动物防疫疫苗经费,安排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疫苗专项资金及免疫注射劳务补助费21200万元。

2.安排救灾化肥专项资金1600万元,帮助受灾农户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3.安排防汛防旱等农业防灾减灾经费2.99亿元,重点支持省属翻水站、省指定翻水站抗旱翻水以及防汛、抢险、排涝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4.2010年省财政安排省气象局专项业务费320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气象灾情收集与评估、全省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人工影响天气等。继续专项安排4707万元支持“江苏省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项目建设。

(十一)支持提升农业基础生产能力。

2010年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全省财政计划投入13.2亿元(其中省以上资金11.2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3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02万亩,着力改善和提升项目区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提高土地产出能力和抗自然灾害能力,为农民增收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

(十二)促进实现农民创收机制。

2010年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投入2.5亿元(其中省以上资金2亿元),扶持180家农业龙头企业、5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个农产品交易市场。

(十三)支持加快区域性农业综合开发。

1.实施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财政计划投资2亿元,扶持我省26县丘陵山区开发。

2.实施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安排省级财政投资1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6万亩,充分发挥我省黄河故道区域特色农业资源丰富和生态良好两大优势,着力加强优质高效农产品基地建设。

3.实施沿海滩涂开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滩涂围垦开发规划,全面启动沿海滩涂大规模围垦工程,2010-2012年计划围垦80万亩。积极推进已围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计划实施垦区配套12万亩。

4.实施高沙土项目农业开发,省财政计划投资5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五是实施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省财政计划投资2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

(十四)实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提高村级经费保障标准,从2010年起,村级组织运转最低保障标准以县为单位由村均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转移支付。

(十五)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作。及时下达省级财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给予补贴。

(十六)落实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建设任务。2010年我省继续加大农桥建设支持力度,省财政已专项下达农桥建设补助资金4.02亿元(较2009年增加0.3亿元),完成全省5640座农桥建设任务。

(十七)扩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增加对试点的投入。将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县(市、区)全面纳入试点范围,拓宽政策受益面。

(十八)实施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一是专业渔民养殖用海,可按每户不超过50亩的用海面积,免征海域使用金。二是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经核实经济损失达正常收益60%以上的养殖用海可减免海域使用金。

(十九)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清费减负。免收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及年检(审)费、义务植树统筹费、义务植树绿化费,减半收取水资源费、卫生监督防疫防治费、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等。

(二十)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从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金融供给、加强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体系、促进金融改革和创新、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民创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特定领域发放信贷等方面进行政策

鼓励和资金扶持,支持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广覆盖、防风险、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二十一)全面推行农业保险试点。在保费补贴方面,对水稻、小麦、油菜、玉米、棉花等主要种植业品种在财政部给予35%保费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保险、农机具保险、渔业保险等按地区进行保费补贴;加大推进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省财政根据各地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推进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

贴奖励。

(二十二)开展家电下乡活动。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13%的财政补贴。

(二十三)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

1.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江苏省境内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

2.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江苏省境内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

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

3.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本省农民在江苏省境内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二十四)实施支持农业发展税收政策。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就业、社保、医疗惠民政策

(二十五)支持就业、再就业。

1.促进就业政策。促进就业政策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延伸,政策放宽突破的地方包括:就业困难对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再限于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对吸纳就业困难对象的各类企业的社保补贴由50%扩大到100%;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的上限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财政对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由原来仅限于

微利项目,扩大到对非微利项目也给予50%的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等。

2.稳定就业局势政策。采取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帮助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加强对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和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以及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根据需要延长培训期限,提高培训补贴标准。适当提高就业补贴标准,进一步采取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

3.对涉及个人就业实施清费减负。停止征收工商部门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休人员收取的自愿委托保存档案费、求职登记费、人才交流活动门票、微机信息资料查询服务费等。

4.实施就业收费优惠政策。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免收涉及个体经营的各类登记费、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有: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督费、卫生质量监督费、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费、公共场所卫生审查费,公安部门收取的暂住证工本费等。

(二十六)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1.实施困难市县养老保险重点补助政策。建立养老保险困难市县重点补助机制,对财政转移支付县以及原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重点补

助且当年收支缺口较大、财力较弱的地区,采取省补助与地方工作实绩直接挂钩的补助办法进行奖补。

2.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按照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每年7月1日正常调整基本养老金。

3.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力争到2010年底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推行新农保,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省财政对全省涉农县(市、区)实行分档补助、重点倾斜的省补助政策。

4.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0年,已消除绝对贫困达到每人每年2500元保障标准的地区,继续执行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同步增长;未达到每人每年2500元保障标准的地区,继续加大提标力度,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和155

元以上。同时,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低保资金的投入。

(2)落实与价格上涨联动的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机制,按季度启动物价补贴机制,当季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含3%)时,即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补贴标

准为季度最后一个月各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5%。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3)实施低保对象适度普惠性节日补助。慰问对象由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城乡所有低保家庭;慰问形式则由按户补助改进为按人补助;省补范围由苏中、苏北困难地区扩大到全省。近几年来,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5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对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的节日补助。

5.支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亿元,对46个经济薄弱地区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给予全额补助,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期间学杂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

6.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省财政新增安排专项资金1.4亿元,补助经济薄弱地区政府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扶持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内的综合社区平台建设、扶持经济薄弱地区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对“爱心护理院”支持力度。

7.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在继续做好残疾人康复精防、0-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训练等项工作的同时,支持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残疾人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等残疾人事业发展。省财政新增安排1.4亿元专项资金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8.落实部分优抚对象和城乡老党员生活补助调标政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部分优抚对象和城乡老党员生活补助调标政策。具体为:安排城乡老党员生活补助提标经费8769万元,参战和涉核部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费4996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经费4500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提标补助2000万元。

9.对市县发放工资给予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确保经济薄弱地区及时足额兑现国家工资政策,2009年共下达35.71亿元。此外,对困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医疗保险、离退休费发放等也给予补助。

(二十七)实施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省财政安排15800万元,按720元/年/人的标准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经济薄弱地区向计划生育伤残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

(二十八)落实医疗卫生惠民政策。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从2008年起,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其中,省财政对46个经济薄弱地区一般居民的补助标准从5元、20元、25元、

30元分别提高到20元、40元、50元、60元,对困难居民的标准从80元、100元分别提高到140元、170元。

2.困难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建立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政府等多方负担的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参保资金,妥善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参保资金首先由企业负责筹集,企业无力筹集的由企业主管部门统筹调剂解决,主管部门确实无力解决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由地方财政解决,同时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目前全省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率100%,实现应保尽保。

3.农垦监狱劳教单位退休人员属地参加医保。农垦监狱劳教单位按属地原则参加医保,省财政对退休人员参加医保所需缴纳的超比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给予定额补助。

4.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筹资最低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120元。省财政根据参合人数按省定标准进行补助,已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1.23亿元。

5.推进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5亿元,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适当补助。

6.支持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综合改革落实省补助资金。

7.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95亿元,扶持经济薄弱地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3000个村卫生室建设。

8.支持医疗卫生人才培训。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238万元,继续支持完成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转岗培训;安排专项资金2200万元,对经济薄弱地区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给予学费补助;建立全科医师培训制度,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培养合格的全科医师。

9.支持实施重大疾病防控。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各地做好血吸虫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等重大疾病防控及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10.支持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9503万元,支持各地做好农村妇女补服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农村妇幼保健工作。

11.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最低标准维持人均不低于15元,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2.3亿元,对各地落实9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给予分类分档考核补助。

12.支持农村改厕工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2亿元,支持全省完成83万座农村卫生户厕改造。

三、教育、科技、文化惠民政策

(二十九)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1.继续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省财政通过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水平的方式安排专项经费87600万元,对苏北、苏中经济薄弱地区给予专项补助。

2.继续向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40000万元。

3.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7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7000万元;继续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0%的平均补助比例和人均1000元的标准发放政府助学金,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7600万元;继续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按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70800万元;继续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3%和16%的比例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9430万元;继续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2000万元。

4.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免收学费。

5.从2010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农村(包括省辖市所属农村乡镇;县及县级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

(三十)实施促进科技发展政策。

1.支持实施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省财政安排自然科学基金10000万元。基金主要面向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区域特色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应用需求,加强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原始创新和前沿性科学问题的研究,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基础性科研问题研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2.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小企业成果转化。省财政预算安排5000万元,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鼓励各市、县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促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紧密结合,引导银行向发展新兴产业的科技型小企业发放成果转化项目贷款,对银行贷款本金损失部分由专项资金给予代偿,缓解科技型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科技型小企业快速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3.支持实施重大科技支撑计划。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3.2亿元,用于支持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开发,加强集成创新,着力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培育重大目标产品,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及支持社会领域的应用研究与示范,加强技术集成,建立科技示范工程,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4.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省财政预算安排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10亿元。从全省产业技术发展的布局和需求出发,以培育新兴产业、发展优势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健全产业链为目标,遴选创新意义重大、发展前景好、企业成长性高并有望较快形成战略产品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集成各方资源,组织实施若干重大产业专项。

5.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省财政预算安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级配套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由我省直接组织申报、获准立项且承诺配套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配套。

6.支持产学研联合创新。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专项引导资金2亿元。采取拨款、补贴和贴息三种资助方式,支持在高新区、大学科技园面向新兴产业领域布局的产学研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以及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以获

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科技成果为目标,在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战略性领域开展的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

7.支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平台)专项引导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重大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院士工作站的建设。

8.支持苏北科技富民项目实施。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苏北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引导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由科技型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产业的项目;各类产学研联合体、科技园区基地等创新载体围绕特色产业实施的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推广项目以及围绕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组织实施的配套项目。

(三十一)支持文化发展政策。

1.2010年,在全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省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经实行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推进公共美术馆、科技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200万元,用于对免费开放重点馆的补助和对免费开放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市县进行奖励。

2.继续实施向基层“送科普书籍、送戏和送电影”活动,将送电影补助标准提高到100元/场。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900万元,用于

补助经济薄弱地区每季度向每个乡镇送一场戏,向每个行政村每月送一场电影及向乡镇赠送图书。

3.继续实施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000万元,对经济薄弱地区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实行“以奖代补”,促进全省新增有线电视用户60万户,丰富农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4.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800万元,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使全省农家书屋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问题。

5.引导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继续对经济薄弱地区实施农村文化以奖代补工程。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对全省52个县(市)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给予奖励性补助,引导各县(市)增加农村文化投入,积极开展农村文化活动。

四、促转变、调结构,支持经济发展政策

(三十二)取消和停止征收有关企业的部分收费项目,扶持企业发展。主要有:公安部门的治安联防费;国土资源部门的临时用地管理费、土地变更费;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许可证收费等。对部分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资产评估收费、验证资本收费、税务中介机构收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支农惠农政策

中央和省支农、惠农政策解读(一) 主讲老师瑞芬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充分挖掘农业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2015年出台了50项支农惠农政策。 二、政策涉及的主要容及亮点 (一)政策宗旨: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主要思路: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 【说明】 “绿箱”政策,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其费用不转嫁给消费者,且对生产者不具有价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务计划。如研究、病虫害防治、培训、推广与咨询服务。 “黄箱”政策,是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如价格支持;种植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等。 (三)主要容及亮点: 一是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 二是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围。 三是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 四是实施粮油生产大县、粮食作物种植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牛羊养殖大县财政奖励补助政策。

五是扩大现代农业示区奖补围。 六是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三、主要政策解读 (一)粮食直补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1.补贴对象 直接补贴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 【提示】 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地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具体实施围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2.补贴方式 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下同)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 具体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兑付方式 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以逐步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户发放储蓄存折或储蓄卡。 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3个月一次性全部兑现到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 具体兑付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良种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农作物良种补贴,目的是支持农民积极使用优良作物种子,提高良种覆盖率。 1.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2.补贴围

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汇报材料

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 和资金汇报材料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汇报材料 省检查组领导: 根据省对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工作要求,我县迅速行动,组成了工作专班,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县位于鄂西北,辖18个镇(场),382个村(居)委会,总人口98.14万,版图面积5673平方公里。随县资源丰富,是全国产粮大县、生猪大县和着名的香菇之乡、蕙兰之乡,随县重晶石储量居全省之首,质量居全国之冠。201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同比增长%;规模工业增加值35亿元,同比增长%;外贸出口亿美元,同比增长359%。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在全省创造了经济增长的“随县速度”。2011年我县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考核中上升了28位,获得“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进位先进县”称号。 二、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1年9月建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次根据省、市 3月5日召开的关于对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的有关精神,我县高位启动、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一)领导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工作,县委书记、县长陈德贵同志明确批示:将“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与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结合省、市、县领导的要求,县纪委于3月18日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县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工作动员会,及时传达了“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电视电话会精神并全文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的讲话,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下发了《随县关于对中央、省各项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王传雄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各种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相继出台,补贴范围越来越广,补贴资金越来越多。就我市而言,涉及农林部门的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主要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包括水稻、小麦、油菜、玉米、棉花)。如何抓好上述政策的落实,搞好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惠农政策补贴是国家为农民朋友办的一件实事、好事,是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保护和促进。但在政策的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在落实过程中一般都要受到时间、人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村组开会传达比较少,导致部分政策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我们调查走访过程中,就发现有部分种植农户只知道这是国家对种粮的一种补贴,具体是什么项目的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怎么补贴还不清楚。个别村组干部在宣传政策时,只是对亲戚朋友讲明道理,对其他农户含糊其词,敷衍了事。 (二)种植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不够准确。惠农政策补贴的面积主要是由各镇(区)村组干部根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填表上报。在上报面积时,由于受个人素质、能力、精力、责任心以及时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各类补贴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补贴对象定位不准,出现重报、多报、漏报等问题。比如,有的村在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种植后,仍以少数村组干部的名义进行上报,套取国家补贴资

金,有的农户将养殖面积算成种植面积进行上报,骗取补贴资金,有的耕地上报数不准。同时存在一种“耕地补贴”现象,定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政策补贴。 (三)政策补贴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受人力和经费等因素的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少数镇的村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补贴款扣去抵缴新农合投保费、上交款等。有的村对补贴情况未进行及时、全面公示,暗箱操作,引起村民信访、上访。更有甚者,将农户领取补贴的“一折通”卡揣在自己身上,想从中捞点“油水”。以上存在的问题使得部分农民群众意见纷纷,极大地影响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 (四)政策落实的运行成本较大,缺乏相应的工作经费。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量大,需要人力多,召开会议多,材料印制多,业务费用支出多。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都要经过政策宣传、打表造册、数据录入、签字盖章、审查核定、张贴公示、核拔划款等一系列环节,这些都要由县(市)级主管部门和镇(区)去实施,上级又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县(市)级财力有限也没有安排相应的业务经费,致使部门和乡镇经费支出压力较大。与此同时,多头管理带来的多头检查,无形之中也增加了基层的运行成本。 二、加强惠农政策落实的几点建议 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中的重要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 (一)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各项惠农政策主要靠镇(区)村组干部去落实。要加强基层村组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提高政

2012年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汇总

2012年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汇总 1.国家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2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要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为重点,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05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基础保证。在工作着力点上,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突出“巩固、加强、优化、改革”。巩固,就是要巩固增产增收的好形势,扩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果,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发展措施、工作机制,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在新的起点上稳步前进。加强,就是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强体系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更大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优化,就是要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支持主产区、生产大县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

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改革,就是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2.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共安排1078亿元。为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工作,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补贴资金835亿元,要求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3月份,中央财政下拨第二批农资综合补贴243亿元。 4.良种补贴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马铃薯、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每亩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

惠农政策解读与拓展大纲

《惠农政策解读与农村市场拓展》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 一、发展普慧金融总体思路 (一)什么是普惠金融? (二)普惠金融对象。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1.小微企业 2.农民 3.城镇低收入人群 4.贫困人群 5.残疾人 6.老年人 (三)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1.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特点: 人均持有银行账户数量、银行网点密度等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已达到国际中上游水平。 (1)服务主体多元 (2)服务覆盖面较广 (3)移动互联网支付使用率较高 2.普惠金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1)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 (2)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 (3)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4)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5)商业可持续性有待提升 (四)发展普慧金融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 1.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2.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 3.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 (五)中小银行普惠金融工作措施。 1.提升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

2.广泛开展银政合作、银保合作、银担合作。 3.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 (六)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1.完善货币信贷政策。 (1)积极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 (2)进一步增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 2.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 (1)进一步研究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服务、考核和核销方式的创新。 (2)推进落实有关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 3.发挥财税政策作用。 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 4.强化地方配套支持。 (1)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2)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新农办通知要求,按照昭农办通 [2016] 6号《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绥江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一)、大坝标段本月完成情况: 1、完成面板混凝土EL1276以下面板裂缝的处理施工 2、完成EL1276以下上游铺盖回填8000 m。 3、完成下游截水墙 m,截水墙回填 m。 4、完成坝顶过渡料填筑950 m。 5、完成防浪墙二期混凝土浇筑8仓,钢筋制安,混凝土 m。 6、溢洪道进口段、泄槽段、消力池、C15埋石砼及C30底板砼浇筑共 m。 7、完成垂直缝缝面表层止水不锈钢盖片,周边缝缝面表层止水不锈钢盖片,不锈钢型钢;不锈钢型钢膨胀螺栓2063套;GB填料 m。 8、引水隧洞于2016年5月3号贯通,完成洞挖石方 m、钢支撑、φ25系统锚杆720根、φ25超前锚杆105根。 (二)、输水干渠工程本月完成情况

1、输水干渠K0+000~K5+37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隧洞欠挖处理及渠道基础开挖完成700m。 2、输水干渠K5+370~10+56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 (1)红岩顶隧洞:进口段洞身开挖80m,累计完成;出口段洞身开挖100m,累计完成428m。 (2)明渠段:完成渠基开挖150m、渠道衬砌150m。 3、输水干渠K10+560~15+32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1)兴隆埂隧洞出口段洞身开挖60m,累计完成60m。 (2)明渠段:完成渠基开挖200m、累计完成850m;渠道衬砌120m,累计完成570m。 (3)陡坡平台开挖全部完工,隧洞出口段水土保护挡土墙正在施工。 4、输水干渠K15+320~27+40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 (1)完成渠基开挖520m、累计完成1670m;完成渠道衬砌410m,累计完成645m。 5、输水干渠K27+400~30+40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煤炭湾隧洞出口段洞内堆积体处理。 (三)、投资完成情况 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资金目前由六部分组成,一是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二是省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三是省级水利专项贷款资金,四是三峡库区建设补助资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办法

***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增强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推行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闽财农[2009]106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央、省、市、县(区)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 第三条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是指对中央、省、市、县(区)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监管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符合科学、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符合资金适当集中使用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涉农主管部门是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管职能。 第二章强农惠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原则第四条市、县(区)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支持项目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涉农主管部门根据年度计划,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对下级报送的强农惠农资金项目要进行综合平衡,做到科学、公正安排;建立完善强农惠农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使用;对中央、省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要求配套的,要做到配套到位。 第六条坚持快速便捷、方便群众原则,对补贴、补助农户(个人)的资金,要按程序及时核定,通过“一折(卡)

通”等形式足额发放到位;对公益性的补贴资金(如公益林保护、农村家园清洁、农民培训等),也要按村、按受益点为对象及时足额发放补贴; 第七条实施县级报帐制管理,项目资金实行直接支付。按照“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抓项目,监理部门把质量,施工单位报帐目”的管理模式,明确工作职责,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实施县级报帐制,财政部门或涉农主管部门在审核报帐手续齐全、程序合规后,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物资供应商。 第八条执行强农惠农项目工程资金使用"五制"规定。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将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 第九条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积极推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第三章强农惠农资金的公开办法 第十条政策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重点是公开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方向、原则、依据、条件、时间和申报程序等; 第十一条对象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项目、企业名称和受惠群众等; 第十二条标准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标准,以及资金配套整合、资金管理方式、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数量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指标分配情况、申报数量,上级下达扶持(补助、补贴)指标的数量和金额以及发放情况等。

2020年农业惠农政策相关规定

2020年农业惠农政策相关规定 1.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 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加大 就业培训力度,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确保零就业 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到农村施展才华。 2.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办好公平优质教育。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加快实现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继续扩大重点高 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3.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 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40 万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0%以上。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 整合,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管。实施最严格的评估考核,严肃查处假 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 史检验。 4.标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450元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 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分级诊疗试点和家庭签约服务扩 大到85%以上地市。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 5.促进电商快递进社区进农村 发展医养结合、文化创意等新兴消费。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促进电商、快递进社区进农村,推 动实体店销售和网购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 6.完成3万个行政村通光纤

完成3万个行政村通光纤。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锲而不舍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决不允许他们 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回报。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 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提高优抚、社会救助标准。 7.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 因城施策去库存。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 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今年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继续发展公租房,因地制宜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8.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 今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支 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再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 公里以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1.2017年三农问题两会热点解读: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农业品牌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标签。推进农业品牌建设,优化农产品有效供给,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 全国政协陈清华在调研中发现,在农业品牌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思想观念滞后现象,尤其是在区域品牌与企业产品品牌共建运行模 式上存在误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强,产业链不长,农产品精深 加工不足;营销手段单一,特别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进行品牌 扩张的力度明显不够;争创农业品牌的扶持资金,以及标准体系建设、基地建设、市场建设、市场监管等工作没有形成合力等问题。 陈清华建议,必须以现代装备和科技把农民和土地“武装”起来,通过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促进形成一批农业大品牌。要结合 “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建立健全国家农业品牌发展政策体系和中 长期规划,加快推动农业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的转变。要建立和 完善有机、绿色、无公害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生产标准, 建立农资电子监管追溯网络平台,积极引导企业规范标识和推广条

(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年活动活动工作总结

XX县“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 落实年”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州“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我县结合《关于在全州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从3月份开始到9月底结束,历时7个月,深入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活动,基本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州委、州政府文件要求,我县在活动一开始立即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担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能清晰。同时,县委及时制订了《XX县“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各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XX县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工作,保证“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保证活动的深入开展,县上即召开了“强农惠农政策监

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工作会,传达了省、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各乡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就全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再学习、再培训,做到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保证学习实效。同时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监督检查工作良好舆论氛围。一是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各类宣传品、张贴标语、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州的强农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让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二是相关部门、乡镇、单位及时公布资金补助发放情况,如补贴对象、申报程序、标准等,让农民了解惠农政策、熟悉申报程序、享受惠农政策待遇。三是县财政等相关部门在有线台举办“惠农热线”,播出XX县相关职能部门解答农民对惠农政策存在的疑问,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宣传惠农政策,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四是各乡镇各单位及时上报和编发简报,全县共编发简报84期,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流10次。五是推出“惠农政策到我家”系列报道。开展科技大讲堂活动,集中宣传强农惠农政策,把强农惠农政策设计成各类题目,进行闯关比拼,中间穿插文艺节目,农民自编惠农政策小品、歌曲、顺口溜等形式的活动,生动、鲜活地宣传强农惠农政策。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惠农政策解读

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针对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与时俱进地制订了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形成了一系列指导“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认识。 一、国家政策及要求 一是提出了“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 二是确定了“统筹城乡”的基本方略。 三是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为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四是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 五是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 六是提出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 七是明确了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基本目标。重点是全面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一体化,促进城乡市场开放统一。 二、政策规定 三个取消,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 四项补贴,粮食生产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 其它补贴,农民购臵家电补贴,农户繁母猪补贴一个最低保护收购价。 两个重点转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六小工程等)和社会事业(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农民培训等)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两个主要用于,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 坚持农村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由该农民集体全体成员共同行使或农村集体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 (一)计生、住房、文化、教育、医疗、残疾人照顾、退伍军人安臵方面的政策 计生政策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惠民政策时,应当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基地。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 接受绝育手术者系农民、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第四十九条只生育1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经双方共同申请,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或者男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其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夫妻均为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夫妻一方为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另一方为农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由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夫妻均为农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解决。 农村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或者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以及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依照国家规定由人民政府发给奖励扶助金。 对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或者婚后终身无子女的农民或者无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投保奖励,或者在其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由当地人民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生活上的照顾。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申请再生育的,从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之日起停止享受奖励和优待,生育后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第五十条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照顾;

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汇编

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汇编 一、农业系统 (1)、粮食直补 文件依据:中央1号文件 扶持对象:种粮农民 扶持标准:按计税面积每亩补贴13.5元。 (2)、良种补贴 文件依据:中央1号文件 扶持对象:种粮农民 扶持标准: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稻每亩补贴15元,晚稻每亩补贴15元(3)、农资综合直补 扶持对象:种粮农民 扶持标准:2008年每亩补贴80.6元,2009年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补贴。 (4)、油菜补贴 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法[2007]59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7]157号) 扶持对象:种油菜农民 扶持标准:每亩补贴10元 (5)、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国务院办公厅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扶持对象: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农民 扶持标准:中央、省、市、县四级配套资金比例为1:0.5:0.3:0.2;示范性培训中央财政最初对参训农民每人补助100元,之后逐年增加。 二、林业系统 (1)、退耕还林工程

文件依据:1、湘政办发[2004]3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3、国发[2007]25号《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4、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改农经[2007]36号《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扶持对象:退耕户 扶持标准:退耕地造林每亩每年粮食补助210元,现金补助20元。生态林连续补助8年,经济林连续补5年。配套荒山造林一次性补助种苗费50元,从2008年度计划起,每亩补助10元。退耕地补助到期后延补一个周期政策,退耕地每亩每年粮食补助105元,现金补助20元。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后续产业、补植补造、生态移民五个方面建设,资金规模为105元/亩退耕地。 (2)、生物质能源林 文件依据:省林业厅湘林计[2007]81号《关于下达2007年度林业-中国石油林油一体化生物柴油原料林示范基地造林计划的通知》 扶持对象: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者 扶持标准:每亩补助400元,按工程进度及检查验收结果拨付。 (3)、长(珠)江防护林 文件依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湘发改农[2008]982号8个项目县,湘发改农[2008]581号文3个项目县 扶持对象:防护林基地建设者 扶持标准:项目县中央投资100万元,造林10000亩,每亩投资100元。(4)、生态公益林补偿 文件依据:《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扶持对象:纳入补偿范围的林农 扶持标准:每亩5元,其中4.75元为补偿及管护等支出,0.25元为其它开支(5)、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扶持对象:国有林场 扶持标准:每年2371万元 (6)、未参保国有林业事业场圃参加城镇企业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文件依据:湘农社政字[2007]16号 扶持对象:国有林场职工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十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时俱进地制定和加强了“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确立了一系列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提出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基本方略,做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改革举措,给农民带来了“真金白银”的实惠,赢得了亿万农民的衷心拥护。 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在基层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对农牧民补贴的类别多。当前,我国实施的强农惠农补贴涉及农业、林业、畜牧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移民、灾损、农机、日用品、新农村、就业培训等,种类达80多种。以我们自治县为例,农牧民享受到的补贴大体可分以下几类:一是农业生产类补贴。包括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生态公益林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二是社会保障类补贴。包括农业综合保险、生猪养殖补助资金、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等。三是救灾救助类补贴。主要包括各种救灾、救济类补贴。四是设施建设类补贴。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能源(沼气池)建设财政扶贫补助、农村人饮工程补贴、农网改造补贴等。五是特定群体类补贴。主要包括计生补贴、教育补贴、退伍军人补贴、农村低保及五保补贴等。六是日用商品类补贴。包括“家电下乡”中对农牧民购买彩电、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热水器、电脑等指定家电品种的补贴。 (二)对农民补贴的兑付方式多。目前,国家实施的惠农补贴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发放:一是通过“一折(卡)通”到户。在落实好补贴对象的基础上,通过农村信用社,将补贴资金直接打进农户个人存折帐户。目前大部分补贴,均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二是部门审核发放。从村(居)委会→乡镇场政府(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逐级上报名单,由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再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对象手中。如五保供养、抚恤优待、救灾等资金,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三是提货直接抵扣。农牧户向县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签订购货合同,在提货时按照扣除补贴金额后的差价款交款提货。如农机具购置补贴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四是承保

强农惠农政策情况汇报

强农惠农政策情况汇报 县政府办: 根据你办 ___要求,现将我县近年来强农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农惠农补贴落实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为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我县根据省州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中央、省、州有关强农惠农补贴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切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牧业的增效、农牧民增收,使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从根本上改善了农牧村的落后面貌。 (一)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落实情况 xx—xx三年上级下达我县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 补资金为4050519.84 元。其中:粮食直补459946.37元,农资综合直补3590573.47元。将资金全部拨付到12个乡镇。各乡镇按照

每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张榜公示后,大部分乡以现金形式已发放到户。各别乡(镇)以一卡-通” 或一折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二)农机具购臵补贴落实情况 从xx年起国家出台了对农民购臵农机具的补贴政策,我县从xx年起实施,两年我县购臵农机具5大类10 种156台(件),补贴区域覆盖8个乡镇,受益农户142户,共完成补贴资金28.96万元。占下达计划35万元的96.53%, (三)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落实情况 为了对能繁母猪养殖户尽快落实到国家的优惠政策,提高能繁母猪养殖的积极性。我局根据甘财农(xx)139号文件精神,将上级下达我县能繁母猪补贴资金18.4万元(中央补助13.8万元、省财政补助4.6万元)和县级配套的4.6万元,共计23万元,对我县的4600头能繁母猪直接补贴,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开透明、据实补贴、直补农民的原则,对折合后能繁母猪数量、补贴的金额进行了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把所有资金按比例(每头不低于50元标准)分别拨付给各乡(镇),各乡(镇)按“特事特办”的原

乡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乡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的《紧急通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核实,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明确”,此外,镇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听取镇派督查小组的工作汇报,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督促各村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自查、自纠,通过督查,我镇XX至XX年共涉及强农惠农资金12项,针对相关资金存在的问题,镇里及时进行了纠正,并于4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我镇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根据县里要求,镇专门成立了以毛建明为组长,以潘维发、肖坚雄、祝灵文为副组长,以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小组,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三个协调组。综合协调组设在镇纪委,具体负责全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研究、宣传、情况综合以及对违规违纪问题的督促查处等工作,协调农村土地政策督查协调组和涉农资金督查组的监督检查工作。

农村土地政策督查协调组设在镇农林水综合服务站,具体职责:根据《紧急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负责全镇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培训,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镇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涉农资金督查协调组设在镇财政所,具体职责:根据《紧急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负责全镇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培训,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镇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精心组织,严密布署,确保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县里的相关会议精神,我镇及时向各村居转发了《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工作方法和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现已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已在3月底前告一段落。 2、督查整改阶段,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专项督查。对所属村进行全面督查并走访一定数量的农户。镇里组织督查组已赴各村进行重点督查。督

惠农政策问卷调查

一、问卷调查 附:惠农政策普及情况调查问卷 尊敬的叔叔、阿姨: 您好! 我们是东北大学《福建省农业银行》课题研究小组正在做一份有关当地农业银行惠农政策的调查,期待您的配合。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三农问题日益凸显,国家对三农的优补力度也逐年加大。为了调查国家的一系列惠农政策是否给广大农民带来实质性优惠,我们特地组织了此次调查。您的资料仅供调查分析所用,不会对外公开,请如实填写。请在您认为合适的选项下打勾,题目若无具体说明均为单项选择。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配合,谢谢! 一、对相关惠农政策的认知情况: 1.您是否知道农业银行的惠农政策的有关方面? 2.您是知道农业银行对当地农业发展方面的投资? 2.您是否知道国家停止征收农业税? 3.您是否了解乡村道路改造? 4.您是否知道农村合作医疗? 4.您是否知道国家已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 5.您是否知道涉农收费和价格要想农民群众公示? 6.您是否了解粮食补贴? 7.您是否了解农机补贴? 8.您是否了解养老保险制度? 二、对相关惠农政策的满意程度: 1.您对国家免除农业税满意吗? 2.您对当前乡村道路改造满意吗? 3.您对当前农村合作医疗满意吗? 4.您对当前免费义务教育满意吗? 5. 6.您对当前的粮食补贴满意吗? 7.您对当前的农机补贴满意吗? 8.您对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满意吗?知道听过不知道*** *** *** *** *** *** *** *** *** *** 三、相关政策普及程度: 1.如果您想参与“家电下乡”,您清楚领取补贴所需的证件及具体流程吗? ①很清楚②不太清楚③完全不了解 2.您觉得当前农民负担重不重?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方面工作做法

平坝县关于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维护 农民群众利益情况 ————平坝农业局“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内容“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连续8年下发了促进“三农”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确立了一系列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提出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基本方略,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明确了“三农”工作的努力方向,采取了一系列改革举措,给农民带来了真真切切的实惠,赢得了亿万农民的衷心拥护。 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基本情况 (一)对农民补贴的类别。当前,国家实施的强农惠农补贴涉及农业、林业、畜牧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移民、灾损、农机、日用品(家电、汽车等)、新农村、就业培训等,种类达80多种。以我县为例,农民享受到的补贴大体可分以下几类:一是农业生产类补贴。包括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二是社会保障类补贴。包括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农村养老金等。三是救灾救助类补贴。主要包括各种救灾、救济类补贴。四是设施建设类补贴。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能源(沼气池)建设财政扶贫补助、农村人饮工程补贴、农网改造补贴等。五是特定群体类补贴。主要包括计生补贴、教育补贴、退伍军人补贴、农村低保及五保补贴等。六是日用商品类补贴。包括“家电下乡”中对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热水器、电脑等指定家电品种的补贴。

(二)对农民补贴兑付的方式。目前,国家实施的惠农补贴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发放:一是通过“一折(卡)通”到户。在落实好补贴对象的基础上,通过农村信用社,将补贴资金直接打进农户个人存折帐户。目前大部分补贴,均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二是部门审核发放。从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逐级公示上报名单,由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再直接将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如五保供养、抚恤优待、救灾等资金,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三是提货直接抵扣。农户向县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签订购货合同,在提货时按照扣除补贴金额后的差价款交款提货。如农机具购臵补贴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四是承保机构兑付。保险公司根据承保合同,在勘查现场认定事故损失后,对投保农户予以现金赔付。如能繁母猪保险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五是工程验收报账制。工程开工建设后,项目建设单位先向施工单位预拨一定比例的资金,其余部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资金。如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网改造补贴、沼气池建设补贴等均通过此种方式发放。 (三)对农民补贴的作用明显。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突出了产业取向。随着粮食直补、农机具购臵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实,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种植方式由粗放分散型向节约型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转变。2010年,我县粮食总产量达11.77万吨,比上年增长1.62%。二是改善了农村现状。随着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沼气池建设补助、农村人饮工程补贴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惠民政策的落实,全县以道路、水利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至2007年,全面完成了县到乡油路改造,乡到村公路也逐年得到改造,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部改造为油路;农村脏乱差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生产便道(机耕道)建设力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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