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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形式美法则

建筑形式美法则
建筑形式美法则

建筑形式美法则

建筑形式类法则

——刘琦

一、以简单的几何形状求的求得统一(2张)

金字塔

特点:金字塔是梯形分层的,因此又称作层级金字塔。这是一种高大的角锥体建筑物,底座四方形,每个侧面是文字三角形,样子就像汉字的"金"字,所以我们叫它"金字塔"。

形式美法则:金字塔有纯天然的石材建成,所以拥有石材坚硬的特特性,再加上人工处理,更加突出它的纹理的美感。金字塔采用简单的四棱锥形状,再加上它有纹理的表面,拥有简单和纹理清晰双特点的几何体美感。

水立方

特点;它集建筑学、结构力学、精细化工、材料科学与计算机技术等为一体,建造出具有标志性的空间结构形式,结构自重呈线性增长,而楼屋面的宽扁形结构使得竖向刚度呈非线性衰减,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小跨度结构按相似性理论做几何比例的放大应用于大跨结构。

形式美法则:水立方”的地下及基础部分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部分是钢网架,钢结构与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通过焊接连接,共同形成了一个立方体的笼子。屋面上,镶嵌、固定一块块充气枕的是槽形的钢构件,钢构件又宽又厚,与“水立方”四壁的钢网架焊接为一体,支撑着整个屋顶在内部,带着不规则的钢结构和膜结构将带给你巨大的冲击。

二、主从与重点(2张)泰姬陵

特点:它由殿堂、钟楼、尖塔、水池等构成,全部用纯白色大理石建筑,用玻璃、玛瑙镶嵌,绚丽夺目、美丽无比。它的和谐对称、花园和水中倒影融合在一起创造了令无数参观者惊叹不已的奇迹。

形式美法则:中央主体建筑由平台托起,东西侧的清真寺和答辩厅将陵寝夹在中间,以及四周高大的尖塔,将整个平台围和在其中,显示了中央陵寝的主体地位,东西侧清真寺和答辩厅,以及四周的高塔则为从属部分,主与从的结合与区分不仅通过建筑功能分区之间的位置关系来烘托,同样透过建筑的体量关系来进行区分。

凡尔赛宫

特点:凡尔赛宫宫殿为古典主义风格建筑,立面为标准的古典主义三段式处理,即将立面划分为

纵、横三段,建筑左右对称,造型轮廓整齐、庄重雄伟,被称为是理性美的代表。其内部装潢则以巴洛克风格为主,少数厅堂为洛可可风格。形式美法则:凡尔赛宫建筑大小有明显的不同突出了主从的特点,建筑左右对称,造型轮廓整齐,更能突出中间建筑的不同之处。

三、均衡与稳定

悉尼歌剧院

特点:悉尼歌剧院是澳大利亚的象征性标志,外型犹如即将乘风出海的白色风帆。第一组壳片在地段西侧,四对壳片成串排列,三对朝北,一对朝南,内部是大音乐厅。第二组在地段东侧,与第一组大致平行,形式相同而规模略歌剧厅。第三

组在它们的西南方,规模最小,由两对壳片组成,里面是餐厅。其他房间都巧妙地布置在基座内。形式美法则:壳片之间相互作用,有利于维持建筑物的稳定,个壳片之间的组合又体现了建筑物的均衡美,是一个极具美学价值的建筑。

凯旋门

特点:由三个拱形组成,形成四通八达的四扇门,它复古的全石质建筑体上布满了精美的雕刻,凯旋门中心拱顶内装饰着111块宣扬拿破仑赫赫战功的上百场战役浮雕相映成辉。

形式美法则:处于地球重力场内的一切物体只有在重心最低和左右均衡的时候,才有稳定的感觉。如下大上小的山,左右对称的人等。人眼习惯于均

衡的组合。通过建筑的实践使人们认识到,均衡而稳定的建筑不仅实际上是安全的,而且在感觉上也是舒服的。

四、对比与微差

巴西国会大厦

特点:两院会议大厅建筑外观如同两只大碗,右侧众议院的碗口朝上,象征“民主”、“广开言路”;左侧参议院的碗口朝下,象征“集中民意”、议决题案“。

形式美法则:整栋大厦水平、垂直的体型对比强烈,而用一仰一覆两个半球体调和、对比丰富建筑轮廓,构图新颖醒目。

卢浮宫

特点:文艺复兴的建筑样式,巴洛克风格,古典主义风格,洛可可建筑形制等都曾在卢浮宫的建筑史上留下印记。卢浮宫的改建史,展示了法国建筑艺术风格演变的轨迹。卢浮宫形如一个巨大的马掌,它是欧洲最长的建筑,其长度比三个平放的对接起来的埃菲尔铁塔都要长。就是在美术馆翼楼之间的百万平方英尺开放广,全玻璃的墙体清明透亮,没有沉重的拥塞之感。

形式美法则:屋顶间存在细小微差,表现出了建筑的美。对比可以借相互烘托陪衬求得变化,微差则借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连续性以求得调和。没有对比会产生单调,而过分强调对比以致失掉了连续性又会造成杂乱。只有把这两者巧妙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既有变化又谐调一致。

五、韵律与节奏大雁塔

特点:大雁塔是砖仿木结构的四方形楼阁式塔,由塔基、塔身、塔刹组成。全塔通高64.7米,塔基高4.2米,南北长约48.7米,东西长约45.7米;塔身底层边长25.5米,呈方锥形;塔煞高

4.87米。1、2两层有9间,3、4两层有7间,

5、6、7、8层有五间,每层四面均有劵门。

形式美法则:交替出现的阶梯状喷泉体现了强烈的韵律与节奏感,塔身从下往上面积逐渐减小,体现了节奏感,节奏与韵律的结合体现了它美的价值。

埃菲尔铁塔

特点:整个钢结构的形状,与大腿骨相似,有仿生学的成份. 艾菲尔铁塔” .法国巴黎著名铁塔.在塞纳河南岸马尔斯广场的北端.塔身为钢架镂空结构, 高320 米。

形式美法则:埃菲尔铁塔采用交错式镂空结构,由四座与地面成七十五度角带有混凝土水泥塔基的铁柱支撑着高耸入云的塔身,这些铁柱直到五十五米之后才会汇合,内设沿着铁柱斜向运行电梯。塔尖到塔基用交错式镂空钢结构,筑成一条完美的大曲线,塔身的镂空钢结构铁铸件上,有着美丽精致的花边图案。.

六、比例与尺度故宫

构成设计第二章形式美法则教案

第二章平面构成的基本原理 一、引入新课 在自然界中,各种事物都以完美的状态存在,悦目人们的视线,美化人们的心灵,这些美丽的事物都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美的因素。如:海螺的生长结构,符合数学秩序的规律性;向日葵的葵花籽,生长结构从小到大、从密到疏、从中心向外渐次扩散,都具有优美的比例关系和较强的韵律。这些美的因素,通过人们的视觉器官接受以后,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积累起来,逐渐形成了一整套视觉经验。 二、讲解新知 第二节平面构成的基本形 造型设计领域中的“形”,是指那些通过人的知觉系统,进行积极的视觉组织而建构的形,而不是客体本身所固有的。造型艺术中的形,应是具有高度组织水平的知觉整体,它从背景中清晰地显示,形与形之间关系明确,并且每个“形”都有独立的品格。虽然“形”是由基本造型要素组成,但并非是所有构成成分的总和。 一、形的概括 现实中借鉴的形纷繁复杂,作为设计元素进行运用时,需要对其进行变化改造。在把握形的本质特征基础上尽可能将其概括成简单的甚至几何化的形。形的概括过程也是抽象化的过程,如何在艺术实践中把握形的概括,大师们的作品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典范,毕加索的作品《公牛的变形过程》 二、形的省略 不完全的形往往意味着艺术上的更高阶段。成熟的作品中反映出来的以少胜多,以一当十的艺术魅力使人回味无穷。 在形的创造中,如何通过形的省略使形式感和视觉冲击力增强,是艺术家造型的重要任务。 三、形的组织 形的组合涉及到空间关系,图形中形的组织,有“形”与“形”的空间关系问题,也有“图与底”的关系问题。 (一)、“图与底”的空间关系 “图与底”是由对比、衬托产生出的关系。在平面设计中,“图与底”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有时甚至是反转的关系。“图”有明确的形象感、视觉印象强烈、在画面中较为

什么是形式美法则

什么是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 形式美的法则在美的创造中的意义有: 1、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我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 2、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我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运用形式美的法则应注意: 3、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进行创造时,首先要透彻领会不同形式美的法则的特定表现功能和审美意义,明确欲求的形式效果,之后再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适用的形式法则,从而构成适合需要的形式美。 4、式美的法则不是凝固不变的,随着美的事物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在不端发展,因此,在美的创造中,既要遵循形式美的法则,又不能犯教条主义的错误,生搬硬套某一种形式美法则,而要根据内容的不同,灵活运用形式美法则,在形式美中体现创造性特点。 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那么,它的意义何在呢?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它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所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然而单从形式条件来评价某一事物或某一视觉形象时,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在大多数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相通的共识。 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在设计构图的实践上,更具有它的重要性。 形式美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和谐 宇宙万物,尽管形态千变万化,但它们都各按照一定的规律而存在,大到日月运行、星球活动,小到原子结构的组成和运动,都有各自的规律。爱因斯坦指出:宇宙本身就是和谐的。和谐的广义解释是:判断两种以上的要素,或部分与部分的相互关系时,各部分所给我们的感受和意识是一种整体协调的关系。和谐的狭义解释是统一与对比两者之间不是乏味单调或杂乱无章。单独的一种颜色、单独的一根线条无所谓和谐,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溶合性才称为和谐。比如一组协调的色块,一些排列有序的近似图形等。和谐的组合也保持部分的差异性,但当差异

建筑形式美的原则

建筑形式美的原则 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尽管建筑形式千差万别,尽管人们的审美观各不相同,但这些建筑美的规律都是人们在长期的建筑创作历史发展中的总结,也是普遍被人们接受的。在设计中应遵循这些建筑构图的基本规律,创造出符合美的规律的建筑体形与立面。建筑的形式美原则主要有: (一)统一与变化 (二)均衡和稳定 (三)对比与微差 (四)韵律 (五)比例与尺寸 (一)统一与变化 统一与变化,即“统一中求变化”,“变化中求统一”的法则。它是一种形式美的根本规律,广泛适用于建筑以及建筑以外的其它艺术,具有广泛的规律性 和概括性。任何建筑,无论它的 内部空间还是外观形象,都存在 着若干统一与变化的因素。如学 校建筑的教师、办公室、卫生间, 旅馆建筑的客房、餐厅、休息厅 等,由于功能要求不同,形成空 间大小、形状、结构处理等方面的差异。这种差异必然反映到建筑外观形象上,这就是建筑形式变化的一面。同时,这些不同之中又有某些内在的联系,如使用性质不同的房间,在门窗处理、层高开间及装修方面可采取一致的处理方式,这些反映到建筑外观形态上,就是建筑形式统一的一面。因此,建筑中的统一应是外部形象和内部空间以及使用功

能的统一,变化则是在统一的基础 上,又使建筑形象不至于单调、呆 板。复杂体量的建筑,根据功能的 要求,常包括有部分及附属部分。 如果不加以区别对待,都竟相突出 自己,或都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不分主次,就会削弱建筑整体的统 一,使建筑显得平淡、松散,缺乏 表现力。因此,要强调主次分明的 统一。在建筑体形设计中常可运用 轴线处理,以低衬高及体形变化等 手法来突出主体,取得主次分明、完整统一的建筑形象。 (二)均衡和稳定 建筑造型中的均衡是指建筑体形的 左右、前后之间保持平衡的一种美学特 征,它可给人以安定、平衡和完整的感 觉。均衡必须强调均衡中心,均衡中心 往往是人们视线停留的地方,因此建筑 物的均衡中心位置必须要进行重点处理。 根据均衡中心位置的不同,可分为对称 均衡和不对称均衡。对称的均衡,以中 轴线为中心,并加以重点强调两侧对称, 易取得完整统一的效果,给人以庄严肃 穆的感觉。不对称均衡将均衡中心偏于 建筑的一侧,利用不同体量、材料、色

建筑形式美法则

建筑形式美法则 一个建筑给人们以美或不美的感受,在人们心理上、情绪上产生某种反应,存在着某种规律。建筑形式美法则就表述了这种规律。建筑物是由各种构成要素如墙、门、窗、台基、屋顶等组成的。这些构成要素具有一定的形状、大小、色彩和质感,而形状(及其大小)又可抽象为点、线、面、体(及其度量),建筑形式美法则就表述了这些点、线、面、体以及色彩和质感的普遍组合规律。建筑形式美法则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廷福佐彝玫凑体共窝古代一些美学家认为圆、正方形、正三角形这样一些简单、肯定的几何形状具有抽象的一致性,是统一和完整的象征,因而可以引起人们的美感。现代建筑师也称赞这些简单的几何形状是美的体形,因为它们可以清晰地辨认。 所谓抽象的一致性,就是指这些形状有确定的几何关系。例如圆周上的任意一点距圆心的长度是相等的,圆周的长度是直径的π倍;正方形或正立方体的各边相等,相邻的边互相垂直;正三角形的三条边等长,三个角相等,顶端处于对边的中线上。这些形状既然有明确、肯定的几何关系,就可以避免任意性。这种观点对建筑构图影响很大。古代许多优秀建筑作品不论是平面形状、体形组合,乃至细部处理,都以上述几种简单的几何图形作为构图的依据,从而获得了高度的完整统一性。图1[利用几何关系制约性求得统 一]是罗马万神庙的圆形平面,罗马圣彼得大教堂的方形

平面。后来虽然突破古典建筑形式,出现了多种不规则的构图法则,但有时仍然借助于简单几何图形来达到构图上的完整统一。 为命仍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发现,自然界趋向于差异的对立。他认为协调是差异的对立产生的,而不是由类似的东西产生的。例如植物的干和枝,花和叶,动物的躯干和四肢等,都呈现出一种主和从的差异。这就启示人们:在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中,各个组成部分是不能不加以区别的,它们存在着主和从、重点和一般、核心和外围的差异。建筑构图为了达到统一,从平面组合到立面处理,从内部空间到外部体形,从细部处理到群体组合,都必须处理好主和从、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在一些采用对称构图的古典建筑中,对此作了明确的 处理,如图2[主从分明(圆厅别墅)]是设计的圆厅别墅(上为透视图,下为平面图)。现代强调形式必须服从功能的要求,反对盲目追求对称,出现了各种不对称的组合形式,虽然主从差异不象古典建筑那样明显,但还是力求突出重点,区分主从,以求得整体的统一。国外一些建筑师常用的“趣味中心”一词,指的就是整体中最富有吸引力的部分,如图3[重点突出(美国亚特兰大桃树中心广场旅馆

建筑形式美法则

建筑形式美法则 主和从 在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中,各个组成部分是不能不加以区别的,它们存在着主和从、重点和一般、核心和外围的差异。建筑构图为了达到统一,从平面组合到立面处理,从内部空间到外部体形,从细部处理到群体组合,都必须处理好主和从、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在一些采用对称构图的古典建筑中,对此作了明确的处理,现代强调形式必须服从功能的要求,反对盲目追求对称,出现了各种不对称的组合形式,虽然主从差异不象古典建筑那样明显,但还是力求突出重点,区分主从,以求得整体的统一。国外一些建筑师常用的“趣味中心”一词,指的就是整体中最富有吸引力的部分,一个整体如果没有比较引人注目的焦点──重点或核心,会使人感到平淡、松散,从而失掉统一性。 对比和微差 建筑要素之间存在着差异,对比是显著的差异,微差则是细微的差异。 建筑形式美法则 就形式美而言,两者都不可少。对比可以借相互烘托陪衬求得变化,微差则借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连续性以求得调和。没有对比会产生单调,而过分强调对比以致失掉了连续性又会造成杂乱。只有把这两者巧妙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既有变化又谐调一致。对比在建筑构图中主要体现在不同度量、不同形状、不同方向、不同色彩和不同质感之间。 不同度量之间的对比在空间组合方面体现最为显著。两个毗邻空间,大小悬殊,当由小空间进入大空间时,会因相互对比作用而产生豁然开朗之感。中国古典园林正是利用这种对比关系获得小中见大的效果。各类公共建筑往往在主要空间之前有意识地安排体量极小的或高度很低的空间,以欲扬先抑的手法突出、衬托主

要空间(图4)。不同形状之间的对比和微差在建筑构图中,圆球体和奇特的形状比方形、立方体、矩形和长方体更引人注目。利用圆同方之间、穹窿同方体之间、较奇特形状同一般矩形之间的对比和微差关系,可以获得变化多样的效果。如不来梅的高层公寓用有微差变化的扇形单元组成了整体和谐的构图(图5)。 不同方向之间的对比即使同是矩形,也会因其长宽比例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方向性,有横向展开的,有纵向展开的,也有竖向展开的。交错穿插地利用纵、横、竖三个方向之间的对比和变化,往往可以收到良好效果。 直和曲的对比直线能给人以刚劲挺拔的感觉,曲线则显示出柔和活泼。巧妙地运用这两种线型,通过刚柔之间的对比和微差,可以使建筑构图富有变化。西方古典建筑中的拱柱式结构,中国古代建筑屋顶的举折变化都是运用直曲对比变化的范例。现代建筑运用直曲对比的成功例子也很多(图6)。特别是采用壳体或悬索结构的建筑,可利用直曲之间的对比加强建筑的表现力。 虚和实的对比利用孔、洞、窗、廊同坚实的墙垛、柱之间的虚实对比将有助于创造出既统一和谐又富有变化的建筑形象(图7)。 均衡和稳定 处于地球重力场内的一切物体只有在重心最低和左右均衡的时候

形式美的基本规律

形式设计美学的基本规律是什么 所谓规律就是带有普遍意义的知道原则,是放之四海而咸宜动。它具有哲学意义,或者我们可以称之为设计 哲学。对所有应用设计都具有指导意义。当然产业设计也不例外。 众所周知,哲学的辨证唯物主义熟悉论以为:对立的同一规律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切事物的基本规律,它同 样适用于形式设计。但是形式设计不能原封不动的套用这个规律它具有自身的个性和特点。从形式美学角度出 发,相当于一般哲学而言,它的范围是有限的,没有一般哲学那样的广阔领域,同时它的研究对象的形态是静 止的,不比一般哲学那样无所不在和丰富多彩。因此它主要任务是研究静态形式下的各造型形式要素间的既有 区别又有联系的相互关系上面。即形式的对立表现在形式要素间的区别之中;而形式间的同一则表 现在形式间的联系之中。进一步说 , 即形式间的对立表现在形式间的相异关系中;形式间的同一则表现在形式 间的相同或相似的关系中。同时,在这个关系中,形式中的相异是尽对的,无条件的,(由于客观上形式诸 要素就是多样和相异的),而形式诸要素之间的同一则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因此,如何使形式中诸要素成为 同一关系,就成为研究形式设计的主要题目了。 综上所述,概括地讲,形式设计的基本规律就是:形式诸要素间有机的异同整合。所谓有机,即要求形式设 计的构成必须有明晰的体系;同时要具有各构成要素间的异同关系。再进一步说 , 形式设计整合各形式要素间 的异同关系 . 可以说 , 构成完美形式设计的过程和手段就是靠这个办法实现的 .( 参看图例分析 ) 形式设计有哪些原则 ? 形式设计规律是指导总体设计的纲领 , 而设计原则是指设计过程的具体要领,他们之间是“纲目关系” , “纲举目张“这个“目”就是形式设计中必须遵守的三原则。 一、整体构想原则 当选定构成形式主题时,首先要思考的就是宏观形式构成结构,且不可掉进对部分和细部的爱好和偏爱中往, 时时处处都必须念念不忘整体的设计观念。忽视整构想的主要倾向是设计的盲目性。往往是对某些局部感爱 好,以至越陷越深,喧宾夺主。另一中倾向就是在设计过程中对有些局部设计的“靓点”与整体关系相背离 也舍不得割爱,这种习惯是最不应该要的。可以这样讲,任何设计只要整体把握好了,基本上就可以打70 分了,相反地,尽管你的局部乃至细部做的都很好,但与整体相对立这个设计最多能打 50 分。因此说整体构想原则是形式设计中必须牢记的重中之重。(图 1) 图 1 整体、局部、细部、关系简图 二、相反相成的原则 以往在说到形式美法则时,常称之为“同一而有变化”实在这种提法是不正确的。由于所谓变化并未反映哲 学上的对立同一中的对立概念,由于变化只是个量的概念,并未反映变化到什么程度,即没有反映质的转化。

建筑美学法则实例分析

建筑美学法则实例分析 在许多伟大的建筑面前,除了通过视觉的愉悦程度感受建筑外在的美,还应该根据一定的法则在深一层次来欣赏建筑的形式美。建筑形式美的十大法则基本较全面的概括了建筑美学的基本内容。 一、统一 统一可以给与人一种很强烈的和谐感,建筑构图为了统一,会从平面组合到立面处理,从内部空间到外部形体,从细部处理到群体组合都遵从一定的统一性。例如造型统一的罗马圣彼得大教堂,运用了很多形式相似的拱顶和中央的大穹顶互相协调,使得建筑达到色彩上,文化意义上的统一。 二、对比和微差 建筑要素之间存在着差异,对比是一种显着的差异,微差则是细微的差异,就形式美来说两者都不可少。例如巴西议会大厦,其矗立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市的核心三权广场上,整 幢大厦水平、垂直的体形对比强烈,而用一仰一覆两个半球体调和、对比,丰富建筑轮廓, 构图新颖醒目。在巴西灿烂的阳光下,它就象是一曲恢宏的乐章,自由自在地歌唱着,使人震撼,令人陶醉。 三、均衡 均衡是指在视觉和感觉上给与人稳定感,例如,下大上下的山,对称的人等等,这些都会带给人稳定感。而且通过实践证明,均衡的建筑通常都是安全的,感觉上也是十分舒服的。在古代建筑中这些特点尤为突出。例如埃及的金子塔,仿佛山的造型,又例如巴黎圣母院的西立面,给人的感觉都均衡稳定的。 四、比例尺度 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表示,美是客观存在的主要表现在建筑的各部分间的和谐比例。数学上有着名的“黄金分割”理论,以1比的比例的长方形是最理想的。一个优秀的建筑往往在尺度上会让人觉得舒适。如果比例尺度失调则会让建筑变得怪异,比如大空间如报告厅,礼堂等,如果层高过低就会显得压抑,进深大,开间小的房间往往采光就有问题。例如安藤忠雄的光之教堂,光之教堂是现有一个木结构教堂和神父住宅的独立式扩建。没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入口,只有门前一个不太显眼的门牌。进入它的主体前, 必须先经过一

建筑形式美

建筑形式美法则-正文 一个建筑给人们以美或不美的感受,在人们心理上、情绪上产生某种反应,存在着某种规律。建筑形式美法则就表述了这种规律。建筑物是由各种构成要素如墙、门、窗、台基、屋顶等组成的。这些构成要素具有一定的形状、大小、色彩和质感,而形状(及其大小)又可抽象为点、线、面、体(及其度量),建筑形式美法则就表述了这些点、线、面、体以及色彩和质感的普遍组合规律。建筑形式美法则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建筑体形的几何关系古代一些美学家认为圆、正方形、正三角形这样一些简单、肯定的几何形状具有抽象的一致性,是统一和完整的象征,因而可以引起人们的美感。现代建筑师勒·柯布西耶也称赞这些简单的几何形状是美的体形,因为它们可以清晰地辨认。 所谓抽象的一致性,就是指这些形状有确定的几何关系。例如圆周上的任意一点距圆心的长度是相等的,圆周的长度是直径的π倍;正方形或正立方体的各边相等,相邻的边互相垂直;正三角形的三条边等长,三个角相等,顶端处于对边的中线上。这些形状既然有明确、肯定的几何关系,就可以避免任意性。这种观点对建筑构图影响很大。古代许多优秀建筑作品不论是平面形状、体形组合,乃至细部处理,都以上述几种简单的几何图形作为构图的依据,从而获得了高度的完整统一性。图1是罗马万神庙的圆形平面,罗马圣彼得大教堂的方形平面。后来虽然突破古典建筑形式,出现了多种不规则的构图法则,但有时仍然借助于简单几何图形来达到构图上的完整统一。 主和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发现,自然界趋向于差异的对立。他认为协调是差异的对立产生的,而不是由类似的东西产生的。例如植物的干和枝,花和叶,动物的躯干和四肢等,都呈现出一种主和从的差异。这就启示人们:在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中,各个组成部分是不能不加以区别的,它们存在着主和从、重点和一般、核心和外围的差异。建筑构图为了达到统一,从平面组合到立面处理,从内部空间到外部体形,从细部处理到群体组合,都必须处理好主和从、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在一些采用对称构图的古典建筑中,对此作了明确的处理,如图2是A.帕拉第奥设计的圆厅别墅(上为透视图,下为平面图)。现代强调形式必须服从功能的要求,反对盲目追求对称,出现了各种不对称的组合形式,虽然主从差异不象古典建筑那样明显,但还是力求突出重点,区分主从,以求得整体的统一。国外一些建筑师常用的“趣味中心”一词,指的就是整体中最富有吸引力的部分,如图3美国亚特兰大桃

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人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人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美学分割又称黄金分割,最早见于古希腊和古埃及。黄金分割又称黄金率、中外比,即把一根线段分为长短不等的a、b两段,使其中长线段的比(即a+b)等于短线段b对长线段a的比,列式即为a:(a+b)=b:a,其比值为0.6180339……这种比例在造型上比较悦目,因此,0.618又被称为黄金分割率。 黄金分割长方形的本身是由一个正方形和一个黄金分割的长方形组成,可以将这两个基本形状进行无限的分割。由于它自身的比例能对人的视觉产生适度的刺激,他的长短比例正好符合人的视觉习惯,因此,使人感到悦目。黄金分割被广泛地应用于建筑、设计、绘画等各方面。 在摄影技术的发展过程中,曾不同程度地借鉴并融汇了其他艺术门类的精华,黄金分割也因此成为摄影构图中最神圣的观念。应用在美学上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按照黄金分割率0.618排列出数列2、3、5、8、13、21……并由此可得出2:3、3:5、5:8、8:13、13:21等无数组数的比,这些数的比值均为0.618的近似值,这些比值主要适用于:画面长宽比的确定(如135相机的底片幅面24mmX36mm就是由黄金比得来的)、地平线位置的选择、光影色调的分配、画面空间的分割以及画面视觉中心的确立。摄影构图通常运用的三分法(又称井字形分割法)就是黄金分割的演变,把上方形画面的长、宽各分成三等分,整个画面承井字形分割,井字形分割的交叉点便是画面主体(视觉中心)的最佳位置,是最容易诱导人们视觉兴趣的视觉美点。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与美的形式之间有质的区别。美的形式是体现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本质内容的那种自由的感性形式,也就是显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形式。形式美与美的形式之间的重大区别表现在:首先,它们所体现的内容不同。美的形式所体现的是它所表现的那种事物本身的美的内容,是确定的、个别的、特定的、具体的,并且美的形式与其内容的关系是对立统一,不可分离的。而形式美则不然,形式美所体现的是形式本身所包容的内容,它与美的形式所要表现的那种事物美的内容是相脱离的,而单独呈现出形式所蕴有的朦胧、宽泛的意味。其次,形式美和美的形式存在方式不同。美的形式是美的有机统一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美的感性外观形态,而不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形式美是独立存在的审美对象,具有独立的审美特性。

建筑美学法则实例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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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大法则 在哲学中,美学一是最棘手的问题,人们总是会问美有什么样的标准。我们身边的很多建筑形态彼此之间都充满了矛盾,但同样能带给人美感。比如在古代西方,人们往往把建筑与厚重联系在一起,甚至在建筑的表面贴上一层厚厚的花岗岩。如哥特式建筑,以及古罗马建筑,以此来强调建筑的宏伟感觉。在今天,又有谁会这样做?隈研吾曾经指出,建筑由于其厚重高大而给人压抑感、排斥感。现在很多建筑师开始喜欢轻盈的建筑甚至很多建筑的外形都会头大脚小,与以往的建筑形式颠倒过来,或者用玻璃幕墙来展现建筑的轻盈、通透,这很难让人说差异如此之大的建筑哪个更美。 美国现代建筑学家托伯特·哈姆林,提出了现代建筑技术美的10大法则,即:统一、均衡、比例、尺度、韵律、布局中的序列、规则的和不规则的序列设计、性格、风格、色彩等,较全面地概括了建筑美学的基本内容。此外,包豪斯的建筑美学理论与现代主义联系较多,美国建筑大师文丘里则从符号学的角度来探讨建筑的美和审美问题。 二、形式美法则的探索 康德的两部著作《伦理学》和《美学》提到过,美只是人的感受,而不是客观概念。 这是从形式美规律的心理层面来讲,不同的建筑会给人不同的心理感受。如高大宏伟的人民大会堂内高46.5米,从功能层面来讲,3米的房高已足够满足人的行为活动,但从精神层面来分析,是为了凸

显其庄严的气氛。普通的住宅房高约3米,给人温馨又隐秘的感觉。形式美规律也可以从形式方面去探讨。最早研究形式美规律的是毕达哥拉斯,他认为绘画、雕塑、音乐呈现的美都是一些“数”规律,认为“数学是最高的艺术形式”。柏拉图与毕达哥拉斯派如出一辙,认为对形式美学的研究应建立在完美的数学比例之中,如黄金分割比。之后,亚里士多德从大自然生物界得到启示,提出了有机的整体的观念,从物体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及其节奏韵律的变化中最终总结出“多样与统一的”规律。 黑格尔总结了形式美规律“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多样与统一”是建筑形式美的金科玉律。无论是柏拉图从“数”的理念来分析形式美,还是亚里士多德从生物学的角度分析,都强调一个整体之中各个部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存在呼应与协调的关系,每一个部分都是必不可少的。而整体是高度统一的,增一分太多,减一分太短。 三、形式美法则下的建筑形态 1.韵律与节奏韵律 原本是用来表明音乐和诗歌中音调的起伏和节奏感,以往一些美学家认为,诗和音乐的起源和人类本能的爱好节奏与和谐有着密切的联系。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或现象,往往由于有秩序地变化或有规律地重复出现而激起人们的美感,这种美通常称为韵律美。例如投石入水,激起一圈圈的波纹,就是一种富有韵律的现象。蜘蛛结的网,某些动物(包括昆虫)身上的斑纹,树叶的脉络也是富有韵律的图案。有意

立体构成中的形式美法则

立体构成中的形式美法则 一、对比与调和 对比是指立体形态构成要素以对比方式各自展示其面貌和特点,以“一石激起干层浪”的效果形成视觉上的张力,使原有的个性更加鲜明、更加强烈、同时也增强了形体对人的感官的刺激.造成更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视觉效果。对比是形式美感重要的生动语言,它可改变形怂的呆板,造成富有生气、活泼、动感的造型,在对比中原有的构成要素最大限度地保持要素间的差异性。可以说,形态构成缺乏对比就没有活力,失去运动感。对比在立体构成中的各个方面展示自己的表现形式,既有形体、色彩、材质等方面的对比,也有实体与空间的对比等。 调和是与对比相反的概念,是指立体形态构成要素共性的加强及差异性的减弱,以求获得统一。形态构成一味强调对比,势必走向认识上的绝对化,不可能从全局的角度去控制造型表现,构成的作品从整体上看是杂乱无章、矛盾重重、支离破碎、毫无整体性的,不可能把人的视觉和触觉带到引人入胜的境地。这就是说,艺术作品的表现不仅需要量,也需要质才能实现形态构成的价值,需要设计师协调统一形态构成的各个要素。 事实上,方体形态的构成往往包含着不同的要素。根据一个立体形态的实际有目的性地去创造,其多元化的要素必须体现形式上的统一,既要设计新颖的外观,又要将形态的外观与内部结构、空间、形状、体积统一。如同建筑一样,要体现平面与立面的统一。 对比与调和是相辅相成、休戚与共的.是矛盾的统一、辩证的统一,

立体构成从许多方面体现出对比与调和的关系。 1.形体的对比与调和 不同形状和体量的形态构成使形体呈现出对比与调和的关系。反映这种关系最典型的是简单的几何形体。如正方体、球体、圆柱体、圆锥体。它们之间具有统一感和整体性,使人最容易认识和理解对比与调和。几何原理的形式美感不仅从它本身得到体现,还在其他艺术中、建筑小表现得淋漓尽致。世界上许多著名建筑因为很好地运用了几何原理成为建筑艺术史上的丰碑。从古埃及的金字塔到古罗马的万神庙,还有古罗马大角斗场。无不折射出这种最主要和简单的对比与调和。设计师的成功就在于巧妙地将各种形状从属于基本形,使基本形这一特征得到强调。 万神庙(罗马) 大角斗场(罗马)形体的对比与调和要突出主体,强调其他部位对主体的从属关系,同时通过控制主从关系,尽量用形体中细部的形状来取得对比与调和的效果(如古罗马大角斗场每一个细小的形体都从属于椭圆形状)。强调高度,加强高低对比是突出主体的一种方法,因为当形体高低反差大,且有―定的体量结合时,就会产生力量感。另一种突出主体的方法是次要部位的形状与主体相同而体量较小,尺寸也较小。如同法国巴黎的凯旋门中央门道的尺寸明显大于两边步行门道的尺寸。一方面,在视觉

形式美的法则是什么

形式美的法则是什么 形式美法则是什么意思? 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 形式美的法则在美的创造中的意义有: 1、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我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 2、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我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运用形式美的法则应注意: 3、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进行创造时,首先要透彻领会不同形式美的法则的特定表现功能和审美意义,明确欲求的形式效果,之后再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适用的形式法则,从而构成适合需要的形式美。 4、式美的法则不是凝固不变的,随着美的事物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在不端发展,因此,在美的创造中,既要遵循形式美的法则,又不能犯教条主义的错误,生搬硬套某一种形式美法则,而要根据内容的不同,灵活运用形式美法则,在形式美中体现创造性特点。 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那么,它的意义何在呢?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它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所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然而单从形式条件来评价某一事物或某一视觉形象时,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在大多数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相通的共识。

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在设计构图的实践上,更具有它的重要性。 形式美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和谐 宇宙万物,尽管形态千变万化,但它们都各按照一定的规律而存在,大到日月运行、星球活动,小到原子结构的组成和运动,都有各自的规律。爱因斯坦指出:宇宙本身就是和谐的。和谐的广义解释是:判断两种以上的要素,或部分与部分的相互关系时,各部分所给我们的感受和意识是一种整体协调的关系。和谐的狭义解释是统一与对比两者之间不是乏味单调或杂乱无章。单独的一种颜色、单独的一根线条无所谓和谐,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溶合性才称为和谐。比如一组协调的色块,一些排列有序的近似图形等。和谐的组合也保持部分的差异性,但当差异性表现为强烈和显著时,和谐的格局就向对比的格局转化。 对比与统一 对比又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它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对比关系主要通过视觉形象色调的明暗、冷暖,色彩的饱和与不饱和,色相的迥异,形状的大小、粗细、长短、曲直、高矮、凹凸、宽窄、厚薄,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排列的疏密,位置的上下、左右、高低、远近,形态的虚实、黑白、轻重、动静、隐现、软硬、干湿等多方面的对立因素来达到的。它体现了哲学上矛盾统一的世界观。对比法则广泛应用在现代设计当中,具有很大的实用效果。 对称

平面设计形式美的法则

平面设计形式美的法则 形式美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条:和谐、对比与统一、对称、均衡、比例、视觉重心、节奏与韵律、联想与意境 和谐 宇宙万物,尽管形态千变万化,但它们都各按照一定的规律而存在,大到日月运行、星球活动,小到原子结构的组成和运动,都有各自的规律。爱因斯坦指出:宇宙本身就是和谐的。和谐的广义解释是:判断两种以上的要素,或部分与部分的相互关系时,各部分所给我们的感受和意识是一种整体协调的关系。和谐的狭义解释是统一与对比两者之间不是乏味单调或杂乱无章。单独的一种颜色、单独的一根线条无所谓和谐,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溶合性才称为和谐。比如一组协调的色块,一些排列有序的近似图形等。和谐的组合也保持部分的差异性,但当差异性表现为强烈和显著时,和谐的格局就向对比的格局转化。 对比与统一 对比又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它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对比关系主要通过视觉形象色调的明暗、冷暖,色彩的饱和与不饱和,色相的迥异,形状的大小、粗细、长短、曲直、高矮、凹凸、宽窄、厚薄,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排列的疏密,位置的上下、左右、高低、远近,形态的虚实、黑白、轻重、动静、隐现、软硬、干湿等多方面的对立因素来达到的。它体现了哲学上矛盾统一的世界观.对比法则广泛应用在现代设计当中,具有很大的实用效果。 对称 自然界中到处可见对称的形式,如鸟类的羽翼、花木的叶子等。所以,对称的形态在视觉上有自然、安定、均匀、协调、整齐、典雅、庄重、完美的朴素美感,符合人们的视觉习

惯。平面构图中的对称可分为点对称和轴对称。假定在某一图形的中央设一条直线,将图形划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如果两部分的形状完全相等,这个图形就是轴对称的图形,这条直线称为对称轴。假定针对某一图形,存在一个中心点,以此点为中心通过旋转得到相同的图形,即称为点对称。点对称又有向心的“求心对称”,离心的“发射对称”,旋转式的“旋转对称”,逆向组合的“逆对称”,以及自圆心逐层扩大的“同心圆对称”等等.在平面构图中运用对称法则要避免由于过分的绝对对称而产生单调、呆板的感觉,有的时候,在整体对称的格局中加入一些不对称的因素,反而能增加构图版面的生动性和美感,避免了单调和呆板。 均衡 在衡器上两端承受的重量由一个支点支持,当双方获得力学上的平衡状态时,称为平衡.在平面构成设计上的平衡并非实际重量×力矩的均等关系,而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平面构图上通常以视觉中心(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如图.在实际生活中,平衡是动态的特征,如人体运动、鸟的飞翔、野兽的奔驰、风吹草动、流水激浪等都是平衡的形式,因而平衡的构成具有动态。r 比例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它是精确详密的比率概念。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比如早在古希腊就已被发现的至今为止全世界公认的黄金分割比1:1.618正是人眼的高宽视域之比。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视觉重心 重心在物理学上是指物体内部各部分所受重力的合力的作用点,对一般物体求重心的常

平面设计构成的形式美法则

平面设计构成的形式美法则 如果说美学的内涵中心是和谐,那么由此派生的对称律则是形式美法则的核心。艺术设计中平面构成的诸多法则如重复与发射,条理与反复,对比与调和,节奏与韵律等等,都离不开一个核心问题,即“对称律”。对称狭义上是指同形、同量、同结构的均衡形态,广义上则应理解为均衡的变化统一,和由此产生的连续、统觉等视觉形态和规律。 一、和谐与对称 对称的形态,一般是会形成和谐的,但和谐的感觉未必都是由和谐引起的。为了对艺术设计形式美法则的核心——对称,做进一步的论述,有必要先对和谐这个美学内涵中心做讨论。 1、和谐 和谐即协调,是事物在矛盾对立的诸多因素相互作用下实现的统一。人的和谐感觉是与自然的和谐规律相统一的,它是一个合理的自然的运作规律。艺术设计者正是提取了自然和谐形成的要素,运用点、线、面组织成各种形式法则来实现设计意图的,因此和谐之美不仅是符合客观规律的,而且是可以运用它去创造我们心目中的美。公元前6世纪,由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毕达哥拉斯所创立的毕达哥拉斯学派,用数学研究乐律,指出了弦长与音色的比例美。他们注意到了很多自然物如植物,动物乃至人体上均有着一种协调的规律,并总结出形成这种和谐状态的比例,即“黄金律”,其比值为1:1.618,也称“黄金分割”。这个比律虽然不是中国人总结出来的,但我们的祖先不论是在建筑方面或者其它的设计方面,均不自觉的体现出“黄金律”这个形式法则。据研究,人们看到以这种比例构成的物体时,心理的节律是和谐的,心情是愉快的。因为他找到了两个事物之间恰到好处的距离。这种比例作为人们的一种审美尺度,便很自然的与心理感觉联系在一起了。与物如此,对人也是这样,所谓“中庸之道”即是“恰到好处”,而非简单的不偏不倚。人们的审美心理与自然规律相协调,所以从艺术、设计的平面构成这个角度来审视,几何形便是对这种规律的总结和对客观事物的抽象化归纳,这其中蕴含的各种美法则都离不开一个中心法则——和谐,而由和谐律派生出来的是对称律等形式美法则。 2、对称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与均衡、齐一与参差、调和与对比、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变化与统一。 对称与均衡 视觉形态的平衡关系,可以分为以静感和以动感为主导的平衡形式两种。对称是以形象和色彩在不同位置上的相同来求得统一。均衡是图案在不同位置上量与力在视觉心理上的平衡,求得内在的统一。对称(绝对的统一)主要是指在形状,重量,面积上,位置上的统一平衡。均衡(变化的统一)是指量等形不等,是视觉心理上的平衡,稳定力学上的不平衡。均奇与平衡是图案形象的外貌状态,一般以固定的中心向不同的方向发展的等形等量或者等量不等形的表现。所谓固定的中心就是依据中轴线出现的形式,这种形式在视觉上保持平衡,产生安定的效果。均奇与对称是同义词,均奇是等量等形,对称有时等量不等形。 齐一与参差 人类对形式美的认识和创造、运用,是逐步从简单发展到复杂的。参差与齐一是最简单的形式美。“参差齐一”是指按“一生一”的结构构

成的形式规律。“参差”是指在形式中有较明显的异和对立的因素,如差异色调等。“齐一”是一种整齐划一的美,即形式是以特定形式因素组成一个单元,按照一个统一规律反复重复组成的。按照“参差齐一”法则构成的形式能够给人以次序感受、条理感。 调和与对比 对比是含有两个以上不同造型因素才能显示出来,是求得变化的最好方法,须依整体需要,可轻微,可显着,可简可繁。调和是构成美的对象在内部关系中无论质和量都相辅相成,互为需要,其矛盾形成秩序的动态,是一种变化的美。在图案中是指形与形之间和色与色之间的关系趋于一致,和谐,形成有秩序,有条理,相互联系着,密切结合的统一体。称为调和。调和出现趋于一致的关系,呈现出平静,稳当,单纯的感觉,其缺乏灵巧活泼感,故对比应运用变化的原理,用形象的差异性加以处理,使调和的形象有变化,形成对比调和,但对比不能过分脱离统一调和的原则,否则会使画面过于刺激,而失去统一。 比例与尺度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与尺度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2节奏与韵律 节奏本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节奏这个具有时间感的用语在构成设计上是指以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

建筑美学法则实例分析

在许多伟大的建筑面前,除了通过视觉的愉悦程度感受建筑外在的美,还应该根据一定的法则在深一层次来欣赏建筑的形式美。建筑形式美的十大法则基本较全面的概括了建筑美学的基本内容。 一、统一 统一可以给与人一种很强烈的和谐感,建筑构图为了统一,会从平面组合到立面处理,从内部空间到外部形体,从细部处理到群体组合都遵从一定的统一性。例如造型统一的罗马圣彼得大教堂,运用了很多形式相似的拱顶和中央的大穹顶互相协调,使得建筑达到色彩上,文化意义上的统一。 二、对比和微差 建筑要素之间存在着差异,对比是一种显著的差异,微差则是细微的差异,就形式美来说两者都不可少。例如巴西议会大厦,其矗立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市的核心三权广场上,整幢大厦水平、垂直的体形对比强烈,而用一仰一覆两个半球体调和、对比,丰富建筑轮廓,构图新颖醒目。在巴西灿烂的阳光下,它就象是一曲恢宏的乐章,自由自在地歌唱着,使人震撼,令人陶醉。

三、均衡 均衡是指在视觉和感觉上给与人稳定感,例如,下大上下的山,对称的人等等,这些都会带给人稳定感。而且通过实践证明,均衡的建筑通常都是安全的,感觉上也是十分舒服的。在古代建筑中这些特点尤为突出。例如埃及的金子塔,仿佛山的造型,又例如巴黎圣母院的西立面,给人的感觉都均衡稳定的。 四、比例尺度 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表示,美是客观存在的主要表现在建筑的各部分间的和谐比例。数学上有著名的“黄金分割”理论,以1比1.618的比例的长方形是最理想的。一个优秀的建筑往往在尺度上会让人觉得舒适。如果比例尺度失调则会让建筑变得怪异,比如大空间如报告厅,礼堂等,如果层高过低就会显得压抑,进深大,开间小的房间往往采光就有问题。例如安藤忠雄的光之教堂,光之教堂是现有一个木结构教堂和神父住宅的独立式扩建。没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入口,只有门前一个不太显眼的门牌。进入它的主体前,必须先经过一条小小的长廊。这其实只是一个面积颇小的教堂,大约113平米,能容纳约100人,但当人置身其中,自然会感受到它所散发出的神圣与严庄。随后你会听到由自己双脚与木地板接触时所发出的声响。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与均衡、齐一与参差、调和与对比、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变化与统一。 对称与均衡 视觉形态的平衡关系,可以分为以静感和以动感为主导的平衡形式两种。对称是以形象和色彩在不同位置上的相同来求得统一。均衡是图案在不同位置上量与力在视觉心理上的平衡,求得内在的统一。对称(绝对的统一)主要是指在形状,重量,面积上,位置上的统一平衡。均衡(变化的统一)是指量等形不等,是视觉心理上的平衡,稳定力学上的不平衡。均奇与平衡是图案形象的外貌状态,一般以固定的中心向不同的方向发展的等形等量或者等量不等形的表现。所谓固定的中心就是依据中轴线出现的形式,这种形式在视觉上保持平衡,产生安定的效果。均奇与对称是同义词,均奇是等量等形,对称有时等量不等形。 齐一与参差

人类对形式美的认识和创造、运用,是逐步从简单发展到复杂的。参差与齐一是最简单的形式美。“参差齐一”是指按“一生一”的结构构成的形式规律。“参差”是指在形式中有较明显的异和对立的因素,如差异色调等。“齐一”是一种整齐划一的美,即形式是以特定形式因素组成一个单元,按照一个统一规律反复重复组成的。按照“参差齐一”法则构成的形式能够给人以次序感受、条理感。 调和与对比 对比是含有两个以上不同造型因素才能显示出来,是求得变化的最好方法,须依整体需要,可轻微,可显著,可简可繁。调和是构成美的对象在内部关系中无论质和量都相辅相成,互为需要,其矛盾形成秩序的动态,是一种变化的美。在图案中是指形与形之间和色与色之间的关系趋于一致,和谐,形成有秩序,有条理,相互联系着,密切结合的统一体。称为调和。调和出现趋于一致的关系,呈现出平静,稳当,单纯的感觉,其缺乏灵巧活泼感,故对比应运用变化的原理,用形象的差异性加以处理,使调和的形象有变化,形成对比调和,但对比不能过分脱离统一调和的原则,否则会使画面过于刺激,而失去统一。 比例与尺度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与尺度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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