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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建立的规范用工关系的制度。此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用工需求管理:用人单位应提前确定用工需求,将招聘计划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并与劳务派遣单位沟通确定用工岗位、数量和要求。

2. 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派遣期限、工资待遇等。

3. 用工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应明确用工岗位的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工时安排等,并向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4. 用工合同签订: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时安排、福利待遇等事项。

5. 用工管理:用人单位应对被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包括工作情况监督、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

6. 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确保被派遣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

7. 解除与终止: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动法律法规,双方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关系。另外,劳务派遣期满、劳务需求减少等情况下,也可以终止劳务派遣关系。

8. 纠纷处理:双方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以上是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中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2) 第三章派遣员工的劳动规定 (4) 第四章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 (5) 第五章考勤制度 (7) 第六章休假及假期管理制度 (9) 第七章员工奖惩 (13) 第八章绩效考核 (16) 第九章员工行为规范 (17) 第十章仪容仪表 (18) 第十一章接打电话 (20) 第十二章言谈行为规范 (21) 第十三章办公环境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员工是指与派遣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员工/员工)。当前与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为(以下简称“派遣”),如遇合作的劳务派遣变更,不影响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派遣员工应如实向及派遣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派遣及本。 第四条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依法制订的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的管理,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应聘者由派遣推荐面试的,面试时须提供有派遣出具的介绍信。第二条应聘者应如实向提交规定的下列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或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具有特殊技能的员工) (3)身份证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 (4) 指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条参加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因个人资料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因为餐饮行业,入职员工必须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身体状况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 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山草香整理了10篇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希望您在阅读之后,能够更好的 写作劳务工管理办法。 l.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按照《xx市企业 治安责任制》的规定,做好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劳务分包队伍的治安责 任状的签订。 3.进场施工的劳务分包队伍应建立、健全治安综合治理和治保会机构 组织,做到组织上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做斗争,维护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 4.劳务工人宿舍实行三定制度,即定房间、定人员、定床位,严禁非 本施工现场的人员留宿。特殊情况必须报现场保卫部门批准,登记,按照 规定时限、住宿。 5.施工现场不准留宿劳务工人家属住宿。劳务工人家属来京务工、经商、探亲访友、治病应租住现场和生活区以外的旅馆。 6.劳务工人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的私人现金和贵重物品,防止发生盗 窃案件。人员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锁好门、钥匙专人保管。 7.劳务工人生活区及宿舍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宿舍有专人负责严禁在 宿舍进行赌博、酗酒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8.劳务分包队伍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地方政府的法规、规 章及企业的管理制度。服从施工现场的行政管理,执行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 9.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行政管理,预防煤气中毒事故,严格执行食品 卫生法,预防发生食物中毒,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杜绝工伤死亡事故。 10.发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相互支援的协作精神,杜绝争抢材料、工具、场地问题的发生。 1l.严禁在施工现场内乱写乱画,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第一条各工区应建立健全外部劳务录用制度。审查外部劳务的历史状况、技能证书,坚持择优录取、集体讨论、公开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劳务合同的签订一律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合同条款必须明确 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对劳务人员应等同于内部职工进行安全管理。 1.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详 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有关规定。 2.临时工必须同职工一样参加工区、队、班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 全技术交底,施工中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区应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作风正派的带工人员对劳务工进行 施工管理;劳务工必须听从带工人员的指挥、指导。 4.带工人员应对劳务工、临时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之间的 用工关系。 第三条劳务派遣用工应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维护劳 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劳动权益。 第二章劳务派遣公司的要求 第四条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应具备合法的运营资质,符合 国家相关规定。 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明确用工程序 和要求。 第六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及时向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提供与用工相 关的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应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提高其职业技能。

第三章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权益保障 第八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待遇和 福利,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九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权了解用工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并签订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 第十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享有休假、加班、调休等合法权益, 并应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四章劳务派遣用工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 作内容、薪酬、工作小时数等。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 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双方签订,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用工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双方应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到期后,若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继续 从事用工工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5篇 规章制度可以涵盖各个领域,如政府行政管理、教育机构、企业组织、社会团体、体育比赛、交通运输等。下面给大家分享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 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 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 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 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 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 4、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

况。 第四条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组织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二章使用原则与批准权限 第六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并做到能进能出。对违反劳务用工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工,要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第三章招聘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协助机关部室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第十条各分子公司自主进行劳务工的招聘,人力资源部指导并监督各分子公司做好劳务工的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招聘基本原则: 1、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严格招聘条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2、焊工、电工等技术岗位必须招聘具备职业资格的劳务工; 3、不得招聘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6周岁,受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内等人员作为劳务工。 第十二条招聘方式及步骤: 1、招聘分为对内招聘和对外招聘;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反规定的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根据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条件要求,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面试、筛选,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经用工单位面试合格并确认后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第六条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由公司委托用工单位进行招聘、面试、筛选,用工单位确定录用名单后,由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三)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公司建立派遣员工名册,并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做好用工备案。 第八条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时,用工单位应核实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第九条派遣员工派遣期满、用工单位继续使用的,用工单位应开

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如派遣员工逾期办理,视为派遣员工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此产生有关责任由派遣员工承担。 第十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公司后,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如派遣员工逾期办理,视为派遣员工已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及其变更内容,由此产生有关责任由派遣员工承担。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第十四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派遣员工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依法生效之日起10内向公司书面提出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前,应认真阅读公司的《告知书》(《告知书》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告知书》内容详见附件),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六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十七条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等相关职业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或经用工单位认可后正式上岗。 第十八条派遣员工参加用工单位的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组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活动,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范围和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一般按照以下步骤制定: 1. 初步调研:对于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状况、法律法 规等进行调查研究。 2. 起草:在加入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基础上, 进行起草。 3. 审批:对起草好的制度进行审批,由最高管理人员决 定是否实施。 4. 发布:将制度在公司内部进行发布。 5. 实施:落实到公司劳务派遣管理中去。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临时工的合同时间和合同期限、工资等问题。

2.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并规定了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工资、休息时间等问题。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主要是对劳动监管体系进行了全面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行政管理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保障公正、公平和公开的行政管理。 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主要指,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的与劳务人员相关的各项制度。 四、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 制度名称: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目的:规范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活动,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内容:劳务派遣规定、聘用流程、责任主体、薪资福利、保险及补贴等规定。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 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公司制度和法规程序执行。 责任追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追究责任。 2. 制度名称:临时工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未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临时工。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管理,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使用条件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人员。为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因生产急需而公司定员暂时不能调剂,以完成

一定工作为期限,可以有条件使用临时用工(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标准工程项目(如:基建项目,机组设备大、小修等)定额范围之内的工作不得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正常性的工作岗位和管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部门定员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四章管理职责 XXX是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 遣人员的宏观控制、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依据“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使用,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安全XXX负责劳务派 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其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许可证,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保卫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应注册登记、发放入厂证件、法制教育及有关的治安管理工作。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法律程序、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五章招用审批

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本着节约、效能的原则,实行专项审批许可制。 第十一条规定了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流程。用人部门需填写申请表,确定人数、用工期限、工资标准等信息,并经过审核和领导审批后联系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劳动关系。 第十二条规定了劳务派遣人员的招用条件,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等。国家职业资格准入的技术工种的劳务派遣人员还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录用。 第十三条规定了一些不适合招用的人员,包括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处分、曾被公司辞退、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未解除劳动关系者等。 第十五条规定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标准,并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执行。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管理,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 XXX是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宏观控制、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其他部门职责 1.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依据“临时性、辅 助性、替代性”原则使用,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各用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XXX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其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许可证,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保卫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应注册登记、发放入厂证件、法制教育及有关的治安管理工作。 4.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法律程序、劳务 派遣协议、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其他规定

为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因生产急需而公司定员暂时不能调剂,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可以有条件使用临时用工(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七条标准工程项目 标准工程项目(如:基建项目,机组设备大、小修等)定额范围之内的工作不得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 第八条工作岗位规定 正常性的工作岗位和管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九条部门定员规定 部门定员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条审批许可制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引言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力供应模式,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向用工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满足用工单位的短期、灵活用工需求。为了规范劳务派遣活动,保障劳务派遣工作的权益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涉及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工人的招聘、管理、培训、待遇等方面。 三、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劳务派遣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正公平原则:劳务派遣工作应以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待派遣员工一视同仁。 3.安全健康原则:保障劳务派遣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条件。 4.依法用工原则: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保障派遣工人的合法权益。

四、劳务派遣管理流程 1.招聘流程: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需求,经过面试、考核等环节,确定招聘合适的劳务派遣工人。 2.用工单位管理流程: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用工需求、工作岗位等信息,对派遣工人进行工作指导、考核和管理。 3.工资支付流程: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支付派遣工人的工资,并及时向用工单位提供相关工资支付证明。 4.健康管理流程:劳务派遣公司应定期组织对派遣工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及时提供健康报告,用工单位负责提供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保障。 5.培训管理流程:劳务派遣公司应对派遣工人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用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专业技能培训。 五、劳务派遣工人权益保障 1.工资支付保障: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工人的工资,并及时提供工资支付证明。 2.社会保险保障: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派遣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及时提供缴费凭证。 3.劳动保护保障:用工单位负责为派遣工人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 4.岗前培训保障:劳务派遣公司为派遣工人提供岗前培训,提高其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应当不低于用工单位同岗位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享有与用工单位同等的劳动条件和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职业培训、晋升调整等权益。 四)劳动保护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安全。劳务派遣人员应当配合公司和用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病,应当及时报告用工单位和公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纪律管理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对于违反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公司有权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不得从事与用工单位业务无关的活动,不得在用工单位内从事与劳动合同约定不符的工作,不得泄露用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 六)附则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 第九条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公司应该确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同时,劳务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同类岗位劳动者,可以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需按派遣员工工资足额缴交。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考核情况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后,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促进劳务队伍和劳务工的稳定,打造和谐平安项目,尊重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务队施工生产积极性,推进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结合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成立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作具体的分工,明确各人的管理目标和责任。 2、对进场的劳务工进行逐一登记,将本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____号码等录入劳务工《花名册》,将劳务工____及《花名册》一并交项目部财务科存档。 3、劳务工自进场之日,用工单位应明确其工作及工资标准,并按项目部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资料备案。 4、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用工单位合法用工。对于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活动。 5、用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劳务工的考勤,对劳务工每日出勤情况进行逐日登记,作为当月劳务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6、项目部不定期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劳务人员往来情况进行核对,对工程施工中新增人员和辞退人员及时更改变动情况,实行劳务人员动态管理。

7、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现场配备急救医药用品和急救人员等。每周定期对农民工宿舍进行内务检查,改善并保持农民工有较好的生活休息环境。 8、对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署劳动合同情况要定期检查,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对每一个劳务工工资的发放。 9、项目部监督并协助用工单位,根据每个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和考勤记录,做到“月支付、季结算”。工资发放时工资表上要有劳务工本人以及班组长签字,不得一人代签代领。同时用工单位加盖公章,并定期公示工资发放情况。部分现金发放工资的应留存发放时的影像资料。 10、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____和个人。 11、项目部要不定期的____对劳务工的技能培训,劳务队长和特殊工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不定期的____专业人员或外聘教师对劳务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讲授施工规范、工种操作要求和取证培训等,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附全套表格)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附全套表格)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版本状态:A/0 目的: 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优化用人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及理顺劳动关系。 释义: 在本办法中,劳务派遣工指的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而劳务派遣单位则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本公司工作。在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只存在使用关系,而不存在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劳务派遣员工。

管理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务派遣工的非“劳动关系管理”,主 要职责包括: 4.1.1 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派遣用工标准及 规模; 4.1.2 根据用人部门需求,通过劳务派遣单位(含面向社 会公开招聘)择优选派劳务派遣工,并定期组织用人部门对劳务派遣工进行考核。 4.2用人部门负责劳务派遣工的“使用管理”,具体职责包 括劳务派遣工的合理使用、培训、考核等工作。 使用原则与权限: 5.1在定岗定编范围内,各部门、分公司可使用劳务工, 辅助性岗位更是可以使用。 以下岗位可申请使用劳务派遣工:生产辅助工人(前场、后场)、机械设备操作(维护)辅助人员、试验辅助工、保卫人员、驾驶员、炊事员、库管员及其他后勤岗位辅助人员。 5.2每年初,各部门、分公司在提出正式用工计划的同时,报送劳务工需求计划。

如果各部门、分公司有计划外的劳务工使用需求,需另行填报《人员需求申请表》(见附件01),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作为配置劳务工的依据。 5.3派遣年限及试用期规定 劳务派遣期原则上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招聘: 6.1招聘条件 6.1.1基本条件:男性年龄不得超过40岁,女性年龄不得 超过35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初中以上学 历(技术性较强的岗位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6.1.2特殊工种、技术岗位必须招聘具备特种作业证或职 业资格证的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6.2招聘流程 6.2.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分公司的用人需求,向劳 务派遣单位提出用人需求,并筛选出符合任职要求的派遣人员。 6.2.2 派遣人员需要认真填写《劳务派遣用工个人资料审 核表》(附件02),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对其填写的表格及 相关证件进行审查验证,并进行初试。初试合格人员将被推荐至用人部门进行复试。

劳务派遣规章制度细则

劳务派遣规章制度细则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管理制度的使用越发频繁,对于劳务员工的管理制度改善,需要参考实际的工作情况。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劳务派遣规章制度细则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劳务派遣规章制度细则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规范单位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第二条员工应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三条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第二章工作时间及休假 第四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五条员工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是 08:00——11:00 13:00——17:00 第六条员工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的假日和法定假日如下: (1)假日是每周的星期六、星期天。 (2)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第八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薪:员工累计工作不到1年,年薪为5天。已经十年不到二 十年的,年薪是十天。已经20年了,年薪是15天。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享受当时的年薪: 1.员工依法享受寒假和暑假,假期天数比年假天数多。 2.员工休假累计20天以上,公司不按规定扣除工资。 3.累计工作不到1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4.累计工作不足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5.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2)结婚假期:员工本人结婚,可休结婚假,假期不得超过7天。 晚婚(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的奖金增加是7天。假期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 (3)丧假:员工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妻子死亡可 以请丧假,休假不得超过5天。在国外奔走的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给予 路程假期,路程假期不是事件假期。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出生的,每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性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 费用由夫妇各承担50%。另外,经所属公司批准,产假可以增加3个月,但减免3年的独生子女费。节假日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女职工怀 孕流产后,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如果怀孕不到四个月,产假是15到 30天。孕期4个多月的,产假42天。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以上不包括 未婚生育)。 (5)探亲假:在职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不能和配偶和父母 住在一起,也不能在假日内回家休息大约一天晚上,给探亲假。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派遣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合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境内从事劳务派遣用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劳务派遣机构。 第二章劳务派遣用工的许可与备案 第三条许可条件 劳务派遣机构申请劳务派遣用工的许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与机构能力; 3. 具备与派遣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第四条许可程序

劳务派遣机构申请劳务派遣用工的许可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五条备案要求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合作进行劳务派遣用工时,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的合作协议和派遣工人的基本信息。 第三章劳务派遣用工的权益保障 第六条合同签订 用人单位与派遣工人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派遣工作的内容和地点、工资待遇等。 第七条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派遣工人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或减少工资。 第八条工时和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派遣工人的工作时间和休假,保障其合法的休息权利。 第四章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与管理

第九条监督机构 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和管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可以委托相关社会组织进行监督。 第十条案件处理 对于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本办法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派遣用工等处罚措施,并记录在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生效时间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 本办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的概要,详细内容请参阅原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施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劳务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施工队伍劳务用人的整体绩效。 2.适应范围 用于项目公司(部)所有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3.管理办法 3.1劳务队伍的选定 ⑴、通过现场观摩考察劳务单位或队伍的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 ⑵、通过其他途径考察劳务单位或队伍的不良记录;⑶、考察相关人员的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的确认。 4.劳务合同管理 4.1、首先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4. 2、《劳务分包合同》样式应参照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____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置地公司相关合同范本;

4.3、《劳务分包合同》按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签订; 4. 4、《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⑴、合同主体双方的全称; 充栋盈车 ⑵、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⑶、劳务分包工程作业范围及该范围内工程量清单;⑷、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总价和人工单价;材料供应、施工机具配备;⑸、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管理; (6)、人工费支付的时间、方式;⑺、违约责任等; 4.5、《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规定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工人进场管理 5.1、劳务单位或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要向项目部提报相关资料; 5.2、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首先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工人登记表等资料,工人劳动合同等签字资料必须由本人签字;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本(6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____,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____,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____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____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四)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前,应认真阅读公司的《告知书》,并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五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 第十七条派遣员工参加用工单位的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组织和活动。

(完整版)劳务派遣规章制度

(完整版)劳务派遣规章制度 【劳务派遣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工作,保障劳务派遣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劳务派遣的范围和条件 第二条劳务派遣适用于用工单位因业务需要,将部分工作岗位交由劳务派遣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情形。 第三章劳务派遣的程序和要求 第三条劳务派遣需经过以下程序: (一)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二)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提供具备相应技能、经验和资质的劳务派遣工人; (三)劳务派遣工人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务派遣工人的权益保障

第四条劳务派遣工人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待遇,包括工资、福利、休假等权益保障。 第五章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为劳务派遣工人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二)向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工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支持; (三)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劳务派遣工人的劳动争议和纠纷。 第六章用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用工单位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务派遣工人支付工资和提供 福利待遇; (二)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劳务派遣工 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承担劳务 派遣工人的工伤保险责任; (四)及时反馈劳务派遣工人的工作表现和表态事项。 第七章附件 本文档附件包括:

1. 劳务派遣协议模板 2. 劳务派遣工人名单 3. 劳务派遣工作台账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制定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用人制度用工制度人事管理

用人用工管理制度 1.1.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明确劳动用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原则、方式、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设计。 1.2.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1.2.1.考勤制度 1、按国家规定,八小时内,办公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上午9:00上班,下午18:00下班,午休时间为12:00至14:00(不针对出差人员及加班到22:00后下班人员)。 2、员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须先打卡报到,有事需外出的必须在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出登记》或提交线上外出申请,事假及调休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年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计,审批通过后方可外出,下班时打好卡方可离开,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5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含),按旷工一天处理,扣除日工资的2倍(基本工资21.75天x2)扣除5分钟内(不包括5分钟)不算迟到。 3、事假需提前一天填写事假请假单或提交线上申请,请假1天(含)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请假超过1天以上3天(含)以内需经部门主管、行政人事经理审批通过后准假,3天以上需经部门主管、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准假,按事假天数扣除当事人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x事假天数)。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将被视为旷工。 4、员工生病应及时通知部门主管及行政人事部,请假三天及以上需提交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补填病假请假单,请假审批流程同事假。病假按天数扣除当事人日工资的一半(基本工资/21.75天x病假天数/2)。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将被视为旷工。递交签批后的请假手续,方可外出,否则作旷工处理。主管以上职务因私事外出,须向总经理报告去向,经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 6、如未能按上述第3、4、5条执行,则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二倍日工资(2x基本工资/21.75天),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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